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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与孤独的拥抱
1.3.4.3

初冬,乌鲁木齐,空气中有清新的气息。映姝说,夜里刚下过一场雪,是乌鲁木齐今冬第一场雪。再加留意,果然,一些树梢和房顶上,积雪正在融化。忽然想到:刀郎的某首歌好像也同一场雪有关。乌鲁木齐最高温度四度,比北京低十来度,原本想该很冷的,可我丝毫不觉得冷。我甚至脱了毛衣,只穿着衬衣和夹克,在街上走,舒服,而暖和。

第二次到访这座西域都市,感觉既熟悉,又陌生。上回待了一个星期左右,几乎天天与沈苇他们聚会,饮酒唱歌,其乐融融。我和松风虽不胜酒力,但极喜爱那种氛围,以至于好几回放弃了组织活动。乌鲁木齐服装节开幕那天,苏玲不断给我和松风发来短信,让我们迅速前去出席开幕式,还说有绝美的维吾尔女演员要表演呢。可我们不为所动,一心还是想着聚会。那种聚会是性情的,心灵的,奔放的,诗意的,有时还具有仪式感。新疆朋友个个热情,大方,他们会轮流站起来,举起酒杯,说一番美好的话语,像致辞,也像祝福。参加过几次聚会,我不由得产生了这样的印象:新疆朋友人人都是演说家,又人人都是表演家。说唱歌马上唱歌,说跳舞马上跳舞,极其豪爽,自然,充满活力,毫无忸怩做作之态。这就是西域风格。

我们因此听到了多少美妙的歌曲,大多是情歌,哈萨克的,塔吉克的,维吾尔的,还有回族的花儿,无须懂得歌词,光那旋律和歌声就足以让你陶醉。叶尔克西唱得真好,是美声唱法,连续两曲唱罢,都不忘说一声:这是献给耿老师的。耿老师则坐在一旁,眯眼笑着,略显羞涩,流露出幸福的神情。耿老师有这样的资格。他已第六次来新疆。他热爱新疆。长相也有新疆特征,走在街上,绝不会被当作异乡客。来到新疆,他连说话的腔调都很新疆了:新疆,好地方!而满也,几杯酒后,似醉非醉,歪着头,眯缝着眼睛,唱起了花儿,那神态实在是太迷人,太可爱了。荔红,待他唱罢,举着白酒杯,轻盈地走到他面前,用浓郁的江南腔的普通话,一板一眼地对满也说:“喏,我来敬你一杯。你太可爱了。”

我竟然也唱歌了,根本不会唱歌的,到了新疆,英语歌,罗语歌,都唱。胆子真大。松风好像也唱了。他可是从不唱歌的。这样的场合,人们不会在意你唱得好与不好。关键在于你的投入,你的陶醉,你的被感染。这其中有一种温暖的互动和默契。

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习惯西域方式的。你必须是性情中人。你必须具备西域气质。在新疆定居近二十年后,沈苇显然已具备这种气质。记得一天晚上,他陪我和松风漫步来到二道桥。路边有许多摊贩,卖什么的都有,无花果,羊杂碎,馕……沈苇指着一只羊头对我们说:“我请你们吃个羊头吧。好吃的。”我和松风连忙婉言谢绝。我心里暗想:“这哥儿们已新疆化了。”

要真正理解一个诗人,你一定得首先了解他生活的环境。沈苇称乌鲁木齐为“混血的城”,是在生活了多少年后,找到的最恰当的形容。两次到过乌鲁木齐,再来读沈苇的这些诗句,我在震撼中体味到了一种特别的感动,温暖,无语,难以形容:

让我写写这座混血的城

整整八年,它培养我的忍耐,我的边疆气质

整整八年,夏天用火,冬天用冰

以两种方式重塑我的心灵

……

整整八年,我,一个异乡人,爱着

这混血的城,为我注入新血液的城

我的双脚长出了一点根,而目光

时常高过鹰的翅膀

高过博格达峰耀眼的雪冠……

沈苇《混血的城》

这才是真正有生命力的诗篇。这才是真正深沉的诗篇。时间,生命,沉淀,诗歌扎下了根,又长出了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