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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宪派与辛亥革命
1.5.4.1 一、谘议局与请愿国会
一、谘议局与请愿国会

有理想而后有组织,有组织而后有行动。立宪派人进入谘议局后,此一机构有似他们的政党机关,给了他们结合的机会,进而依据梁启超所提供的原则,展开了行动。宣统元年(1909)秋,各省谘议局正式开幕。在闭幕之前,张謇以江苏谘议局议长的身份,发起谘议局联合会,邀请各省选派代表,于年会闭幕之后齐集上海,共同商讨促请政府速开国会之道,是为立宪派人大规模要求国会的起点。[1]

支持张謇提议的,有奉天、吉林、直隶、陕西、山西、山东、河南、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江苏等十六省。[2]十一月初,各省代表五十五人相继齐集上海,其中有议长、副议长、议员,及次年入资政院的民选议员。[3]自初六至十六日,他们举行“请愿代表团谈话会”,先后集会八次。[4]一致认为当前中国的局势十分危急,外则有列强之蠢蠢欲动,瓜分之危,危如累卵,内则有革命党之活动,日益激烈。一旦列强先发制人,则中国立即灭亡,或则革命爆发,必至混乱,予列强可乘之机。惟有要求政府立即召开国会,对外以示团结,对内收拾人心,既可免瓜分,又可消除革命。此一决定,对一批笃信温和要求可至改革目的者,何尝不是一个崇高的理想,此为宣统元年至二年间三次连续请愿国会的由来。

三次请愿运动的发动,第一次在宣统元年十二月初十日(1910.1.20),第二次在宣统二年五月初十日(1910.6.16),从地方议会到中央议会,似乎有意使热心君主宪政者皆卷入请愿潮中,成为一个声势浩大的运动。

最初在上海开会的时候,以为他们都是地方议会的代表,代表着全国人民的意志,由他们来组成一个请愿团,发动签名请愿,可说是名正言顺,因此人人表现无上的信心与热力。有人在会中说,此次请愿,“不请则已,请必要其成,不成不返……不得请,当负斧锧死阙下。”[5]经过不过半月的筹备,推直隶谘议局议员孙洪伊为领衔代表,江苏方还、湖南罗杰、奉天刘兴甲三位议员及福建副议长刘崇佑为干事。全部代表三十三人,[6]仆仆风尘,奔赴北京。请愿团的名称定为“谘议局请愿联合会”。

三十三位请愿代表中,善于文章者准备请愿书,善于交际者四出联络,善于言词者遍谒王公大臣。请愿书洋洋万言,[7]要求一年以内召集国会,请都察院代为奏进。都察院先则不愿介入,几经周折方行递进。清廷以“国民知识不齐,遽开议院反致纷扰,不如俟九年预备期满,国民教育普及”为理由,予以拒绝。[8]

被拒之后,代表们即发出报告书,谓第一次请愿失败了,但并不气馁。“矢以诚心,持以毅力……共图之以法律之行动,为和平之请求”,[9]二度发动。他们知道第一次的请愿组织太小,力量不足以振聋发聩,必须予以扩大。正好此时北京有“国会期成会”之组织,愿为请愿团的后援,[10]因之合组“请愿即开国会同志会”,分电各省谘议局、商会、教育会、海外华侨等团体,要求各派代表参加第二次的请愿。

即开国会同志会成立之后,谘议局的代表们,一半留京办事,[11]一半回省组织分会,并由直隶代表负责联络东三省、山东、山西、河南,江苏代表联络浙江、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广东代表联络海外华侨、广西、福建。[12]各省务必多派代表参加,以壮声势。

这时他们已看出宣传之重要,一面发起城市报纸支持,一面向四乡张贴标语,[13]同时准备在北京创办报纸,直接鼓吹,《国民公报》于是产生。《时报》亦出其全力予以支持,兹将其“时评”数则节录如下。其一:

去岁属鸡,有高唱一声、唤醒国魂之象。今岁属犬,有猛厉无前、奋击直追之势。故今年之国民当为奋励之国民,对于专制之政府,对于野蛮之官场……种种以奋励手腕对付之。呜呼!愿我国民勿垂尾短气如委巷无家之狗也。[14]

其二:

政治上之改革,必非一二人之力所可冀成功。洎夫人人皆引改革政治为己任,则目的之远,不俟终日矣。吾望士农工商各界群起而请国会之速开也,庶几有可逷抑之势,政府虽不欲,其奈全体之国民何哉![15]

其三:

第一次国会请愿代表之不得成功也,政府以为恐非国民之公意也。今第二次之国会请愿代表又上途矣。谘议局之外,又有商界学界,如再不成功,则再举代表,再不成功则再举,使尽中国之民而尽为国会请愿之代表,则政府虽欲不开国会,其可得耶?此非我之戏言也,我民既欲望开国会,虽不必有是事实,不可无此心也。[16]

这次的准备,果然比上次扩大了许多,除了谘议局联合会外,民间团体如教育会、商会,及政治团体、地方士绅、海外华侨等,都派了代表参加,并各皆有请愿书,分十起[17]上陈。请愿书递上后,又推举代表进谒王公大臣,痛陈速开国会的必要。但是清廷给他们的回答是:“勿鹜虚名而隳实效……〔乃1〕俟九年预备完全,再行降旨定期召集议院。”[18]二度拒绝了请愿。

两度请愿被拒,立宪派人的锐气依然不馁,相反地,愈挫愈勇。他们致电各省,略谓两次请愿徒劳无效,决定作第三次的陈请,“矢以百折不挠之心,持以万夫莫拔之力,三续、四续,以至十续。”[19]各省复电支持。这时张謇又以江苏省议长名义,发起议长会议于北京。原电略谓:

国会请愿两次无效,群望三请。近日敝省公论,以为前次谕旨,既断再请之路,现资政院开,专达民隐,自不能援他奏事官之例不为上达。此次请愿,拟向资政院陈请建议,以期必达,此第一步也;请愿之人,就苏言,拟推謇以议长名义北上,此第二步也;请愿之期,以十月底成行,十一月到院陈请,适为毕本局之事,而尚在资政院开院之期,此第三步也;以议长名义北上,各省能否赞同,或不尽能去,亦当转托他省能去之议长代表,略成一议长之请愿团,已结前二次代表团之局,而别开第三次请愿之新面目,此第四步也。公论如是,謇不敢违,用敢驰告同岑。苏省之公言,謇之微意,皆以此为然,惟取各贵省之答复为进止。有直省过半数同者,亦即决行。盖恐交通过阻之处,亦非函信所能及也。[20]

代表团原预定在宣统三年二月作为第三次请愿,经张謇的建议,改在宣统二年资政院开院期间陈请。各谘议局议长认为准备第三次请愿需要相当时间,与其等待第二届谘议局闭会之后赶赴北京,不如提前集会。又恐各省议长难以聚齐,不如以谘议局联合会名义在北京开会,各省议长尽量赶往,资政院及谘议局议员同时参加。经此决定之后,各省代表于宣统二年七月间聚集北京,是为第二届之谘议局联合会代表大会。[21]张謇虽因事未能与会,声势已较前大增。大会推举湖北省谘议局议长汤化龙及四川省谘议局议长蒲殿俊为正副主席,孙洪伊、杨廷栋、刘崇佑、雷奋、周树标、汪龙光、孟森、吴赐龄、王法勤等为审查员。归纳他们的讨论及议决的事项:第一,谘议局联合会的请愿书必须加强语气。分别推定起草人如下:速开国会案,张国溶;组织责任内阁案,雷奋;速定官制案,孟昭常、杨廷栋;谘议局权力过受限制,必须加以解释案,刘崇佑、汤化龙。第二,请愿的通盘计划,仍由孙洪伊负责与各方代表联络,扩大进行。[22]

孙洪伊受到重托,邀集各团体开了一次筹备大会。各代表表现极为热烈。东三省代表李方说,东北情势危急,非国会不足以挽救。湖北教育会代表陈登山说,第三次请愿必须誓死力争。直隶教育会代表温世霖说,必须多派代表参加请愿行列,最好能发动群众参加,每省签名者至少百万人。[23]对于呈进请愿书的方式,看法不一。湖南罗杰及浙江余镜清提议在资政院开院时上书该院,吁请同时行动。孙洪伊亦鉴于过去两次上书仅由都察院转呈,单一路线不能显出请愿声势,而且都察院复有不愿代奏的表示,不如作多方面的上书。在中央,上书政府、监国、都察院、资政院;在地方,上书各督抚。此一提议,甚得各方支持。对于请愿书内容,大家都认为过去的措词过于温和,此次必须在请愿书中稍微表现民间的力量。因此,有提议不开国会不纳税,或在开国会之前,各省谘议局不承认新租税者;有要求资政院民选议员不承认新租税者;有认为第三届谘议局应限制其议案以要求速开国会为原则者,如目的不能得达,则同时解散。[24]无论如何,这次的准备,集思广益,加上前两次的经验,已较前更为周密。他们扩大组织,推选孙洪伊为干事长,方还、陈登山、黎宗岳、周树标、吴赐龄、邓孝可、文耀、李素、郭卫村等分别担任书记、会计、庶务、调查员;雷奋、汪龙光、刘善渥、黄为基、孟昭常、王法勤、徐佛苏、刘崇佑为编辑;凡在京之代表均为评议员。大有各尽所能,不遗余力之势。[25]会议之后,电告各省,谓“抵死请愿,无论如何危险,皆所不计。”[26]

第三次的请愿的确是声势壮大的,上书团体计有十起之多,[27]康有为的帝国宪政会亦派了陆乃翔、伍宪子分别以南洋雪兰莪澳洲等埠华侨代表、美洲华侨代表身份前来参加。梁启超的好友汤叡亦以日本华侨代表名义同时上书。[28]各省督抚应张謇的吁请,亦有不少同情上奏支持者。(详后)资政院则由民选议员提议一致奏请呼应。孙洪伊所领导的请愿团,四出奔走,不辞辛劳,不计个人利害。清廷在各方面的迫促下,不得不采取缓兵之计,缩减预备年限为六年,预定宣统五年召集国会。[29]同时勒令解散请愿团体,不许再行渎请。

三次请愿的结果,得了一纸缩短预备年限的谕旨,是成功抑是失败?立宪派人在告各省同志书中说:“千气万力,得国会期限缩短三年。心长力短,言之痛心。”[30]他们并不满意于请愿的结果。从整个立宪运动看来,请愿是失败的。如果他们请准了在宣统二年至三年间开国会,而国会也真的召开了,革命是否会发生,或者延迟数年才发生,自属难言。但清廷的应付,一纸缩短预备年限的上谕,虽然不能安抚住全部立宪派,而一部分人士却表示满意。浙江、江苏、贵州三省认为相差三年已算达到目的,因而有燃放爆竹庆祝之举,[31]立宪派无形中被分化为二。

检讨国会请愿运动,颇有群众运动的意味。论组织,他们一次一次的在经验中求改进。论领导,孙洪伊以“富于机谋之策士”知名,身居领衔地位,为请愿奔走,不计个人利害。尝云:“我等受父老重托,为天下所仰望,苟不达到开国会之目的,我孙某抵死不出京师一步也。”[32]当年在上海谈话会中宣称“不得请,当负斧锧死阙下”者,似亦为孙氏之言。其对请愿,实有无上的热情与信心。论策略,立宪派人欲以“不出代议士不纳租税”为杀手锏,似亦相当厉害。

请愿运动虽有如此的组织、策略及领袖,何以不能达到目的?其症结所在:第一,请愿运动有群众运动的形式,而无群众运动的实质。当初在上海谈话会中,过于相信他们为地方民意代表的资格,因此曾一度决定仅以谘议局代表为请愿团的成员。随后又发起签名来支持,但签名者并未亲身参加请愿行列。据报导,第一次的签名者为二十万人,第二次三十万人,[33]第三次预计发动二千五百万人。[34]著者未尝得见原签名册,但零星资料显示第一、二次的数字大致是可靠的。[35]第三次似乎未能达成预定数字,然必定较前两次增加了。[36]签名请愿与实地结成队伍游行呐喊的请愿,有着极大的分别。如果立宪派人能聚集群众在北京示威,莫说二三十万人,就是两三万人便会有可观的场面。而立宪派人仅有代表数十人入京,分赴都察院及王公大臣的邸第上书,自不能予统治者任何心理上的压力。顽固的清廷大员反而以为请愿者是在求情,爱理不理,当然不能使昏庸如奕劻之流受到威胁。直到第三次上书之后,直隶教育会的代表温世霖才感到非动员群众不可。温氏于十一月间领导着天津的学生罢课,群集数千人于总督陈夔龙的衙门前高呼速开国会,同时又电请各省响应。[37]奉天、四川两省虽亦有罢课之举,奉天学生代表并曾到京,[38]时间上已经太迟了。清廷以缩短预备年限来应付,竟缓和了许多领导人物的情绪,自此立宪派人之间有了不同的看法:拥护清廷者,死心塌地等待宣统五年的到来;失意灰心者,不再寄望君宪救国论。(详次章)

立宪派人未能利用群众的力量,是一个不可补救的错误。此一错误之由来,盖因他们幻想另一个可能得到的支持力量——地方督抚。第一、二次请愿不遂,经验告诉他们必须扩大争取各方面的支持,看法正确而对象错误。谘议局联合会决议请求各督抚伸出援手,由张謇前往武昌晤瑞澄吁请发起督抚联奏。督抚中固然有不少同情速开国会的,但也有明虽同情实则反对的,有的且公开别弹一调。[39]清末督抚权重,如果他们的主张一致,何尝不可能予清廷压力,但由于意见分歧,尤其是南北洋两大臣持反对意见,清廷知道督抚不可能反对政府,何况三年缩短之应付,各方面都可望满意。

立宪派人不能利用群众力量,相反地寄望于官僚阶层的督抚,已经注定了他们的请愿不成。他们之所以不能及早看见群众的力量,一则由于他们自身的士大夫意识,不易与群众结合。再则中国的市民阶层尚未发达,一般百姓无知无识,哪能注意到国家发生了什么大事。要想农工商各界全面挺身支持请愿,那是一种幻想。整个的请愿运动只有一部分士绅参加(代表工商界的也是士绅),只有少数的知识分子在奔走。能得三年缩短,对他们已算是差强人意了。[40]

请愿运动虽然失败,却仍有它的深刻意义及不可忽视的影响。正当代表们在北京奔走上书的时候,古老的北京城,其止水般的静谧,因为请愿者的投入,的确掀起了波澜。有人欲以身殉请愿,有人割臂断指写血书。[41]敏感的西方观察家说,清廷若早知有请愿运动的发生,决不会组织各省谘议局。而今这个“多头怪物”(hydraheaded monster)来到北京,将带给清政府麻烦。在此多事之秋,新的激荡因素必然因此而产生。[42]是的,这位观察家的看法是正确的。虽然表面上请愿者当时并没有激发不利于清廷的事件,而请愿本身则使中国的政治发展趋势有了重大的改变。仅就请愿书内容而言,白纸黑字,亦有其意义。

请愿书所列举的请开国会理由有三:一、预备立宪有名无实,惟有国会监督,始可望预备克奏其功;二、中国的内忧外患严重,财政濒于崩溃,惟有国会可以挽救;三、政府积弱不振,惟有藉国会之督责,始可望导致责任政府之出现。这三大理由,在前后三次请愿书中大同小异,而语气则一次比一次强烈。立宪派人先是温词以请,想在说理上引导清廷重视国会。他们引述三权分立之说,特别强调国会在立法上的地位,进而论及国民的参政权利。第一次请愿书有言曰:“国会者,宪政机关之要部,有国会然后政府乃有催促之机,庶政始有更张之本。”又说:“国会者,人民与闻政治之所也。必人民有公举代表与闻政治之权,国家乃能加以增重负担以纾国难之责。”[43]第二次的请愿书中:“无国会为之监史于旁,则人民与官僚声息阻隔,与朝廷更属阻隔。其始也,则行政官不能借重全国人民之研究,以决定施政之方针;其继也,则因无国会以编订法律法规,一切政治无所遵守而征言用;其终也,因无国会以为法律上之按问,则行政官所负之责任更属有名无实,有偏而无全。”[44]此类说词,语气均甚温和,难怪清廷充耳不闻,然则已充分说明人民之参政权利。清季的报刊专著,不乏介绍权利思想的言论,但是以人民之名义正式向统治者提出要求,尚属首次。政府虽不予接受,而国民则已渐信其有此神圣权利。日人所经营的《顺天时报》说:请愿运动,“少数人唤起〔了〕多数人之政治意识。”[45]一语道破了请愿的意义,日后国民公开要求此种权利,正方兴未艾。

请愿的意义不止此。第二次第三次的请愿书表示了强烈的语气。立宪派人不再多引理论为说词。他们的愤懑使他们忍耐不住指责筹备之有名无实,进而痛责政府之腐化无能。第二次请愿书说:“夫有国会,然后可以举行宪政,无国会则所谓筹备者皆空言。此论骤闻之,似近于激,及证以近两年来之参验,实毫不诬。内而各部,外而各省,其筹备宪政,大率真诚之意少,敷衍之意多。观其奏报,灿若春葩,按其实际,渺如风影。两年之情形如此,推之九年可知。此时之筹备如此,他日之实行可知。”[46]第三次请愿上监国摄政王书中说:“庶政孔多,而财政奇绌,官僚充斥,而责任无人。非不日言筹备也,而局处衙门,凡号称新政机关者,率皆东涂西抹,举一遗二。而其间犹复新旧杂糅,有举无废,循节敷末,百孔千疮。以如此之政治,当列强之竞争,其有幸乎?!且无暇与列强絜短较长也。凡事不从根本解决,而徒爬枝搔叶,鲜克有济。王试观两年以来,宪政筹备之际,实行不可谓之不密矣,督促进行之诏旨,不可谓不勤矣,以言财政,而财政之紊乱如故;以言教育,而教育之腐败如故;以言警察,而警察之疲玩如故。其他军事、实业,凡关于国家大计者更无一,足餍人心焉。外人之觇吾国者,以为吾国之政治如灭烛夜行无一线光明几不足与于国家之数。”[47]清廷的腐败,由立宪派人一一揭露。

更激烈的词句,莫过于立宪派人套用刘向的警语:“昔汉臣刘向上成帝封事云:‘下有泰山之安,则上必有累卵之危,陛下为人子孙,保持宗庙,而令国祚永移,降为皂隶,纵不爱身,奈宗庙何!’其词危苦,千载下读之,犹将流涕。而独怪当时时主处彼岌岌之势,闻此謇謇之言,何以漠然曾无动于衷!或明知其善而莫能用,坐使身死国亡,为天下笑。岂天命不佑,非人力之所能回!毋亦在上者不能听言择善,有以自取其咎也!”[48]复指出朝鲜之亡,亡于新政之有名无实。结果是未曾激起清廷在垂死边缘的自救,相反地却溃散了全国人拥护之心。

支持请愿运动的舆论,不仅破灭了清朝政权的威信,且间接有助于革命运动。梁启超的一支锋利之笔,痛斥清廷不留余地。第一二次请愿无效,他在“论政府阻挠国会之非”文中说:“国民所以哀号迫切再三吁请者,徒以现今之政治组织,循而不改,不及三年,国必大乱,以至于亡,而宣统八年召集国会,为将来历史上必无之事也。”[49]又在“为国会期限问题敬告国人”中说:“吾党谓我国民所以汲汲请速开国会者,非骛此以为高也,恐过此以往,吾国将永无开国会之时也。质而言之,则循现今之政治组织而不变,恐不待九年筹备之告终,而国已亡矣。”[50]梁氏进而历数清廷的罪状说:“夫孰使我百业俱失,无所衣食者?政府也;夫孰使百物腾涌,致我终岁勤劳而不得养其父母者?政府也;夫孰使我一粟一缕之蓄积,皆使吏胥之婪索者?政府也;夫孰使盗贼充斥,致我晷刻不能即安者?政府也;夫孰使我祖宗丘墓之墟为他国宰割分崩者?政府也。政府日紾吾臂,而夺吾食;日要于路,而劫吾货。吾呼号颠沛而政府不我救,吾宛转就死而政府不我怜。”[51]如何对付此恶政府呢?至是他亦不得不同意惟有“并力以图推翻”之。“诚能并力推翻此恶政府而改造一良政府,则一切迎刃而解。”[52]

总而言之,请愿运动在表面上固属无效,实质上所引起的影响极为深远。立宪派人本有心扶持挽救当时的政府,因为请愿失望,失去了大多数立宪派人的拥护。请愿之初,《时报》曾有警告,不要以为拒绝请愿仅是拂数十代表之意,而“蔑视代表,直谓蔑视四万万之民”。立宪派人固不足以代表四万万国民,但清廷对请愿的反应,实是蔑视了四万万国民。《时报》又指出,请愿不遂,“革命党日得利用时机,相为鼓煽,谓民权之路不得立宪之终……不如及早自图,颠覆政府,别立新政府之为愈”[53]。立宪派与革命党本属南辕北辙之两种不同组织,而请愿之失望,则迫使立宪派人转而同情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