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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公路工程地质勘察
1.8.4 6.4 隧道工程地质病害处置勘察
6.4 隧道工程地质病害处置勘察

受勘察条件局限,隧道工程在设计、施工阶段受地质环境未知领域或不确定因素影响,部分不良地质现象和地质问题在运营阶段才陆续显现,影响、威胁隧道工程运营安全与相邻地段的地质环境安全,需要有计划地开展隧道工程地质病害处置勘察和地质病害治理。

经统计,已建公路隧道地质病害主要有围岩稳定性不良和地下水病害两大类。其中部分长隧道和特长隧道因涌、突地下水和隧道疏干排水引起的危害最突出、影响最普遍,地下水病害不仅威胁、影响隧道正常运营安全,还给隧址一带造成复杂的生态地质问题。此外,20 世纪80 年代为改变山区经济落后面貌,部分山区乡、镇还开挖了一些标准偏低、建设界限不足、衬砌和排水系统不完备的短隧道,这些短隧道有待治理。为了治理隧道工程的地质病害和有效利用勘察资源,隧道工程地质勘察需要根据地质病害类型和危害程度来布置。

在实践中,隧道工程地质病害处置勘察主要按地质病害的危害程度分为灾害性病害、严重病害、局部病害和有限病害的四级勘察。

①按已建公路隧道围岩稳定程度,隧道围岩地质病害危害程度划分为灾害性病害、严重病害、局部病害和有限病害4 级,见表6.3。

表6.3 已建公路隧道围岩稳定性按病害危害程度分级表

②根据已建隧道洞身强透水岩层的岩性特征、岩溶化程度和隧道所处的地下水水环境,隧道地下水水患及危害性可划分为灾害性水患、严重水患、局部水患、一般性水患4 级,见表6.4。

表6.4 已建公路隧道地下水水患及危害性分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