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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公路工程地质勘察
1.3.2.1 1.2.1 遵循设计规律,分阶段勘察和服务
1.2.1 遵循设计规律,分阶段勘察和服务

根据公路工程设计规律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公路工程建设阶段工程地质勘察一般分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简称“工可勘察”)、初步设计阶段的初步工程地质勘察(简称“初步勘察”)、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详细工程地质勘察(简称“详细勘察”)、施工阶段补充工程地质勘察(简称“施工补充勘察”)4 个阶段。各个设计阶段都有特定的勘察评价内容和服务目标(表1.1)。勘察各阶段的评价内容既有侧重性和独立性,又相互联系和相互支持,是一个整体。

表1.1 山区公路工程设计各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服务目标

山区公路工程建成后的已建公路扩能改建工程勘察和养护工程勘察,在不同设计阶段也有特定的勘察评价内容和为设计服务的目标,它们既独立,又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按设计规律分阶段布置勘察和服务是山区公路工程地质勘察项目的重要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