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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五千年故事会(1):偃师造人
1.4.9.1 故事
故事

有一次,楚文王得到别人赠送的名狗和名箭之后,就到云梦泽打猎,三个月都不回朝廷处理政事。后来又得到丹地的美女,便天天寻欢作乐,整整一年不理国家大事。

葆申于是对文王说:“先王让我做太葆,辅佐你督促你。如今您得到茹黄之狗和宛路之箭后,前去打猎三个月不回来。得到丹地美女后,又花天酒地,一年不上朝。您的罪过应该受到鞭打。”

文王说:“我从离开摇篮后就一直主管国家大事,请您换一种刑法来处置我好不好,不要鞭打我。”

葆申说:“我尊敬先王的命令,不敢背弃他的命令。您若不接受笞刑,这就是背弃了先王之命。我宁可获罪于您,也不能获罪于先王。”

文王说:“好吧,遵命。”

于是葆申拉过席子,让文王趴在席上。葆申把五十根细荆条捆在一起,跪着放在文王的背上。像这样反复做了两次后对文王说:“请您起来吧!”

文王说:“现在我已经有被鞭打的名声了,你就干脆真的打我一顿吧!”

葆申说:“我听说,对于君子,要使他心里感到羞耻;对于小人,就要让他皮肉觉得疼痛。如果让您感到羞耻仍不能改正,那么让您觉得疼痛又有什么用处?”

葆申说完就快步离开了。随后自己把自己流放到边远的地方,并请求文王治自己死罪。

文王说:“这是我的过错,你葆申有什么罪?”

文王从此改弦更张,再次召回葆申,杀了茹黄之狗,折了宛路之箭,放了丹地的美女。后来楚国兼并了三十九个国家。楚国的疆土能广阔到这种程度,这是葆申的功劳。

点评:面对强者要坚守法律正义很难很难,需要很大的勇气甚至冒失去生命的风险。

荆文王得茹黄之狗,宛路之矰(zēng),以畋(tián)于云梦,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听朝。葆申曰:“先王卜以臣为葆,吉。今王得茹黄之狗,宛路之矰,畋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听朝。王之罪当笞。”王曰:“不榖(gǔ)免衣襁褓而齿于诸侯,愿请变更而无笞。”葆申曰:“臣承先王之令,不敢废也。王不受笞,是废先王之令也。臣宁抵罪于王,毋抵罪于先王。”王曰:“敬诺。”引席,王伏。葆申束细荆五十,跪而加之于背,如此者再,谓王:“起矣!”王曰:“有笞之名一也,遂致之!”申曰:“臣闻君子耻之,小人痛之。耻之不变,痛之何益?”葆申趣出,自流于渊,请死罪。文王曰:“此不榖之过也,葆申何罪?”王乃变更,召葆申,杀茹黄之狗,析宛路之矰,放丹之姬。后荆国兼国三十九。令荆国广大至于此者,葆申之力也,极言之功也。

——素材源自《吕氏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