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读者借阅规则

可借阅的文献类型主要包括图书和期刊。不同类别的读者允许借阅的不同文献类型的借阅期限有所不同。

1、读者类别根据身份分为四种类别:教职工、研究生、本科生和社会读者,教职工、研究生、本科生的最大允借册数均为10册;社会读者暂无外借权限。

2、读者可对所借文献进行续借,允许续借次数为1次,续借期与该类文献的借期相同。

3、期刊文献不纳入自助借还,由读者至服务台办理查阅;

4、读者均可以在三江校区、红旗校区图书馆采用通借通还方式借阅和归还书刊。

5、参考工具书和科技资料阅览室等文献仅限所在阅览室阅读,当班归还。

6、为了加快文献的流通和提高文献的利用率,对于借阅文献超出限还时间的,在归还时将按超期天数收取超期滞留金,标准为:图书文献按0.1元/册·天,期刊文献按0.2元/册·天。

7、图书应还日期在寒暑假区间,则不计入超期,借期相应延长至开学后第一周,读者需尽快归还,如超过限还时间,则按实际超期时间计费。

8、书刊借阅超期较长者,其书刊滞留金的收取限额按另文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