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论公债
BOOK 3
公债,指国家为筹措资金而向投资者出具的债务凭证,并承诺支付一定期限的利息和到期还本。简单地说就是政府举债,这种债券也被称为国家债券,简称国债。与其他债券相比,公债显得安全性高、流通性强,而且收益稳定。公债的安全性由国家保证,其利息也由政府付给,所以投资公债的收益比较稳定。
虽然,发行公债是很多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但亚当·斯密反对发行公债,他认为国家如果不能消灭公债,公债必然会消灭国家。即便要发行公债,也只能是国家处于战争或其他紧急状态下才有必要。国家公债的偿还靠征收新税,重税必然会导致商人和企业主将资本转移到国外,这对本国产业将造成极大危害,而外债则会增加国民负担。所以,发行公债并不可取。
国家公债的源起
在商业尚不发达时期,很多国家还没有明确的司法制度,借贷双方订立的契约没有法律约束。国家急需时,政府以担保的形式借款,担保物的市价通常高于所借款项,债权人的财产安全得到保障,国民自愿借款给政府,国家公债便由此产生。
古代社会,由于商业和制造业不发达,人们对通过商业和制造业能带来的高回报知之甚少。巨额财富的拥有者将其大部分财富消耗在生活必需品上,并尽可能多地维持更多人生计。那时,人们的收入通常用于购置必需品,如普通食品、衣服的原材料、谷物、牲畜、羊毛及生皮等。大量拥有这些物资的富人,在找不到任何东西可以交换他们消费的剩余物时,除了给其他人吃穿外,没有其他用处。因为那时既无商业,又无制造业。这种情况下,有钱人的主要开支就是大量宴客和救济穷人,而这种开支不易使他们破产。但如果只顾自己享乐,其结果就会使其破产。另外,那种铺张的宴客和炫耀性质的救济也会导致破产。
可见,当同一家族长期拥有同一土地时,他们就安享稳定的收入来源,倾向量入为出的生活方式。大地主喜欢在乡村宴请,但他们还是知道节俭,并没有花费掉全部收入。他们通常把一部分羊毛或生皮卖掉换取货币后,用其中的一部分货币去购买能消费得起的某些奢侈品,剩余的货币通常就储蓄起来。因为,余下的货币除了被储蓄起来外,他们也没有更好的用途。对于绅士来说,经商有失颜面,而放债不仅被视为高利贷,而且还是非法行为。另外,在混乱年代,说不定哪天就被赶出住宅外,如果身边有积蓄的财物,就便于逃往安全地方。这种动荡使个人储蓄和个人匿名储蓄普遍流行起来。于是,常有埋藏物或无主财宝被发现,而发掘的宝藏就成为君主收入的重要部分。然而在今天,即使富绅的所有藏物或许也不能成为君主私人收入的重要部分。
无论平民还是君主,都希望将节俭的货币储蓄起来。在商业及制造业都不很发达的国家,君主为了积蓄懂得节俭。那时,连君主的花费也不能任其虚荣心自由支配,比如君主想要华丽装饰的宫廷,那么只能为他提供一些小型物品作为其华丽宫廷的全部装饰。当时没有常备军,所以君主的开支也像那些富人一样,除了用以奖励佃户和宴请其家人外,没有其他用处。但是如果是虚荣心趋势下的奖励和宴请,那就很容易导致破产。因此,所有欧洲的古代君主无不储藏财宝。
20世纪40年代的纽约工厂
图为纽约20世纪40年代的一处工厂,当时的纽约是美国东部最重要的工业城市。美国机械化的推行,是现代美国成为最强大资本主义国家的原因之一。
在商业发达的国家,购买奢侈品是君主以及国内大地主的习惯。这些国家及毗邻的各国把各种昂贵的装饰物供给君主,使宫廷变得华丽。受此风气影响,为了追求华丽,贵族一般采取两方面的措施:一是解散家奴,二是让佃户独立。这样,他们就逐渐失去了权威,因此就同该国领土内其他富人没有了区别。因为富人都追求享乐,那么更为富有的君主怎能忍受不去享乐呢?如果他没把收入用于享乐而使国防力量减弱,那就不要指望他能把超过国防需要的那部分收入保留下来。君主的日常开支不超过收入,能持平就算万幸了。在这种情况下,是完全没有希望积蓄财富的,而且一旦有非常紧急的事情发生,需要特别的花费时,君主肯定会向人民要求特别的援助。
据推测,自1610年法国国王亨利四世逝世后,欧洲各国君主中储蓄财宝最多的只有普鲁士现任国王和前国王。在君主政府和共和政府中,为了积蓄而节俭的情况很少见。在欧洲,意大利各共和国和尼德兰共和国都负有债务,而像瑞士首都伯尔尼那样能积聚大量财富的非常少见,瑞士共和国其他联邦几乎全无积蓄可言。因为不管大国还是小国国民都追求各种华丽风格,至少崇尚堂皇的建筑及其他公共装饰物。
如果一个国家在平时没有资金结余,到战时就必然会借款。当战争爆发时,国库中只剩下平时用于支付必要花销的经费,而战时需要花比平时多三到四倍的费用,因此战时收入也应是平时的三到四倍。如果君主有办法按照费用增大的比例而增加收入,那唯一的方法就是税收。税款大约需要经过10~12个月才能收归国库,但军队必须在战争马上要爆发之前壮大,舰队必须装备好,驻守在城市的军队必须布防,而且还必须供给这些军队和舰队武器、弹药以及粮食。总之,在危险来临时就得面临大笔费用的开支,这些费用是不能等待新税来应付的,因为新税要经过漫长时间才能收入国库。因此,在这种紧急情况下,政府只有借款。
南北战争期间的美国国库券
国库券是国家财政当局为弥补国库收支不平衡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它以国家财政收入为还款保证,其债务人是国家,所以它几乎不存在信用违约风险。它在很多时候甚至可以代替一般货币的功能。图为南北战争期间美国发行的国库券。
发达的商业国必然有很多人具有出贷能力,如果政府需要借款,这些人必然愿意借出。在这样的社会状态下,借款的必要也同样带来借款的便利。在这些国家,很多人不仅拥有丰厚资本,而且也愿意把资金借出或委托给他人。资金在他们手中的周转次数更多。一般来说,资金在私有者手中每年周转一次,但商人能让资本每年周转三到四次。
但是,如果没有正规的司法行政制度,任何国家的商业和制造业就不能长久发展。人民对自己的财产所有权没有安全感,借款人能否遵守契约没有法律限定,也不知道政府能否强制有支付能力的人偿还债务。简而言之,商业和制造业在人民对政府没有信心的国家里是不会长久发展的。商人和制造业者,如平时能信任政府,把财产委托给政府保管,到了非常时期,也就敢把财产交给政府使用。贷款给政府,不但不会有损他们在商业和制造业中的利益,相反会增加。因为,国家有急需时,政府就会以有利于借出人的条件向其借款。政府给债权人的保证物可以转移给任何其他债权人,并且,由于人民普遍信任,保证物在市场上买卖的价格通常比原来高。商人或有钱人把钱借给政府,可从中获利,他的商业资本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增加。他们一般会把政府允许他最先应募新借款看作是一种恩惠。所以,商业国家的人民都有贷款给政府的意向。
由于这些原因,这些国家的政府觉得借款是件容易事。它们相信,在非常时期人民有能力且愿意把钱借给它,所以它们在平时就放弃了节俭。
在商业和制造业尚不发达的古代社会,人们把结余的货币藏蓄起来,因为他们不相信政府,害怕自己的藏蓄被夺走。在这种状态下,当危机来到时,没有人愿意贷款给政府。作为君主,由于有借不到款的可能性存在,所以他必须节约,以备不时之需,也正是这种预见强化了他平时节约的动力。
欧洲各大国巨额债务的积累过程差不多一样,目前,各大国人民都受其压迫,久而久之这些国家也许会因此破产。国家借款与个人借款一样,开始时凭信用不需指定特别的资金委托或抵押,但这种信用失效后,就要用特定的资金做抵押才能继续借款。
英国的短期公债就是按信用方法借入的。它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无利息或被假定无利息的债务,类似个人挂账的债务;另一部分为有利息的债务,类似个人用期票或汇票借入的债务。通常第一类债务有:对特别服役时所欠的债务,对尚未给付报酬的各种服役所欠的债务,陆军、海军及军械方面的部分临时开支,外国君主未付的补助金,海员工资的欠款等。构成第二类债务的有:有时为支付债务或为其他目的而发行的海军债券或财政部债券。财政部债券利息是从发行之日算起,海军债券利息是从发行后六个月算起。英格兰银行通过按照时价贴现这种债券和按照面额价格收购该债券,并支付其所应付的利息等办法使债券保值,并便于流通,从而使政府经常能够借到巨额的类似公债。法国因无银行,国家债券有时需以60%或70%的折扣出售。在威廉国王大改铸币时代,当英格兰银行认为应当停止其平常业务时,财政部债券及符契据说要以25%至60%的折扣出售。其部分原因是由于通过革命建立的新政府还不稳定,另一部分则是英格兰银行没有给予援助。
1811年的朴茨茅斯港
朴茨茅斯位于英格兰南部,于1194年正式建市,它东邻英吉利海峡,与怀特岛相对而望,是英国现在的海军基地。朴茨茅斯在英国虽然并不算大城市,朴茨茅斯港也比不上利物浦港有名,但它却可能是中国人最早知道的英国地名之一。1792年,马戛尔尼访华使团就是从朴茨茅斯港出发,出访乾隆当政的大清帝国。图为1811年的朴茨茅斯港,客商们正忙着将货物搬上货船。
当靠信用借款的方法行不通时,政府为了筹款就需要指定或抵押国家特定收入来担保债务的偿还,在不同时期有两种不同的方法:一种是指定或抵押限于一年或数年之内的短期,通称为预支法;另一种是永久性的,称为永久付息法或简称为息债法。前一种在限定期间内,作为抵押的收入足够付清所借款项的本金和利息;而后一种,作为抵押的收入只够支付利息或等于利息的永久年金,政府在偿还借入的本金之前可以先赎回年金。
公债的发行
发行公债,即是国家举债,也就是政府采用预支的办法筹款。发行公债必须遵循一定原则才不会让国家经济陷入危机。其一是债务不能超过负担极限,其二是不能进行重复预支。否则国家收入的负担将无限延续,解除国家的财务负担更遥遥无期。
国家举债,即发行公债。此前,不少曾经采用此法的国家变得衰弱。意大利各共和国首先采用此方法。热那亚及威尼斯是意大利各共和国中仅存的两个独立国,它们也因举债而衰弱。西班牙从意大利各共和国学得此举债方法,因此,西班牙也变得衰弱。由于西班牙的税制比意大利的税制更糟糕,所以西班牙衰弱得更厉害。其实,西班牙负债比英格兰还要早100年,即16世纪末就大量举债。法国虽然自然资源丰富,但也苦于同样的债务问题。荷兰因负债而衰弱的程度与热那亚和威尼斯不相上下。由举债而衰微的国家到处都是,难道英国举债就可以不受损害吗?
有人说,这些国家的税制不如我国,当然,我也相信是这样。但应当记住,即使最英明的政府在征收所有应征税后,遇到紧急情况也得征取不适当的税收。荷兰政府非常开明,但有时也不得不像西班牙那样征取不适当的税收。如果英国在国家收入负担还没有解决之前又发生战争,所耗费用也和前次战争一样多,那么,在这种形势下英国就不得不采用像荷兰,甚至像西班牙的税制一样的征税制度。的确,我国承蒙现行税制的恩惠,工业产业得以自由向上地发展,因而,就算在开支最大的战争中,也许个人的节俭或者储蓄也能够弥补政府的浪费。上次英国有史以来耗费最大的一次战争结束时,全国的农业、制造业和商业与战前一样繁荣兴旺,而支持各个产业部门的资本也和以前一样多。自和平恢复以来,农业得到进一步改进,国内各城市各村落的房租也有所增加,这都说明人民的财富和收入在增加。大部分旧税的年收入,特别是国产税及关税等主要部门的收入都有增加,这表明消费有所增加。因此,依靠消费而存在的产业,其产量也相应增加。这样看来,英国似乎可以轻易地负担起半个世纪前没有人相信它能承受得了的重负。当然,我们也不可因此过于自大,认为英国能担负任何重担。
如果政府用预支的办法筹款,注意两点就可在数年之内使国家收入从债务中解放出来:第一,不要使基金在限定期间负担的债务超过所能负担的金额;第二,在第一次预支未还清以前不能第二次预支。但大多数欧洲国家都不能做到这两点。他们往往在第一次预支时就超过了所能负担的金额;或者在第一次预支未还清前就第二次或第三次预支,从而加重基金的负担。这样下去,该基金就不够支付所借款项的本金及利息,于是就不得不采用支付利息或等于利息的永久年金。像这样盲目预支,必然会导致破坏性更大的永久付息法的采用。此法一旦使用,国家收入的负担就由固定期限延续到无限期,那解除国家收入负担的日子更遥遥无期了。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新方法总是比旧的预支方法筹到的款额多。所以,只要人们了解并熟悉了新的方法,当国家遇到紧急情况时,政府一般都会舍弃旧的方法而采用新的方法。救急是政府在处理国事时的主要问题,至于解除国家收入的负担,那是以后要考虑的事情了,眼下他们无从顾及。
英国每年征收的土地税和麦芽税是每年有规律的预支款项,是依据不断增补的征税法令中的借款条款来征收的。此项款额通常由英格兰银行垫付,收取利息,其息率自革命以来由8%至3%不等。等税款陆续收归国库时,银行才逐渐收回预支款项。如果某年收入的税款不够还清预支款项及其利息,就由第二年收入的税款去补齐差额。这样,国家收入中唯一尚未委托的主要收入款项,常在每年收归国库之前就先支付出去了。与无计划的挥霍相同,他们还等不到拿到正常的收入就迫不及待地预先出息借支;国家也不断向其代理人及经理人借款,从而不断地为使用自己的货币而付利息。
斯吕斯海战
1328年,为了争夺欧洲最富庶的毛纺业基地佛兰德(今法国东北部),英法两国的矛盾不断激化。同年法王查理四世无嗣去世,英王爱德华三世以查理四世外甥的名义,宣布与法方的继承人腓力六世争夺法国王位,9年后英法之间正式爆发战争。这场战争一直持续到1453年,以英国撤军结束,总共进行了116年,是人类历史上时间最长的战争。图为1340年的斯吕斯海战。这场战役的实质是两国对佛兰德的争夺,其结果是英国获胜,夺得了制海权。
在威廉国王统治时期和安妮女王统治的大部分时期,永久付息的借款方法还不为大众所熟悉。那时,大部分新税只限于短期(仅4、5、6或7年)征收,每年国库的支出大部分是预先挪用这些税收的借款。在限定期内税收往往不够支付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于是出现资金缺口,这样就得延长收税年限以补足这项短缺资金。
1697年,依照威廉三世第八年第二号法令,将一些将要满期各税的征收年限延至1706年8月1日,用于填补它们税额的不足,即当时所谓的第一次总抵押或基金。这次的资金缺口共计5 160 459镑14先令9便士。
1701年,这些税以及其他若干税的征收年限,又因相同原因延长到1710年8月1日,即为第二次总抵押或基金。这次资金的缺口共计2 055 999镑7先令11便士。
1707年,这些税又延长到1712年8月1日,作为一种新公债的基金,即第三次总抵押或基金。由此抵押借入的金额共计983 254镑11先令9便士。
1708年,全部这些税(除去半额吨税和镑税这两种旧补助税,以及由英格兰、苏格兰协议而废除的苏格兰亚麻进口税)的征收,年限又延长到1714年8月1日,作为一种新公债基金,即第四次总抵押或基金。由此抵押借入的金额共计925 176镑9先令2便士。
1709年,这些税(除去吨税、镑税这两种旧补助税,这些补助税从那时候起与这种新债基金完全没有关系)的征收年限,又延长到1716年8月1日,即第五次总抵押或基金。由此抵押借入的金额共计922 029镑6先令。
1710年,这些税再次延长到1720年8月1日,即第六次总抵押或基金。由此抵押借入的金额共计1 296 552镑9先令11便士。
1711年,这些税(此时,需支付四种预支的本息)及其他若干税规定永久继续征收,作为支付南海公司资本利息的基金。该公司在同年曾借给政府9 177 967镑15先令4便士,用于还债及弥补税收的不足。此次借款是当时罕见的最大笔借款。
据我所知,在此以前为支付债务利息而永久课征的税收,只有为支付英格兰银行、东印度公司以及当时计划中的土地银行三家的贷款利息的各税(土地银行的贷款只是拟借,未成事实)。英国银行贷与政府的金额为3 375 027镑17先令10便士,年息为6%,年金或利息达206 501镑13先令5便士;东印度公司贷与政府的金额为320万镑,年息为5%,年金或利息达16万镑。
乔治一世元年,即1715年,根据该年的第12号法令,那些担保英国银行年息的各税以及由这次法令定为永久征收的其他若干税,合并在一起称为总基金。此基金不仅用于支付英格兰银行的年金,而且用于支付其他年金及债务。此后,根据乔治一世三年第8号法令和五年第3号法令,又增加了此基金,而当时附加的各税也同样被定为永久征收。
乔治一世三年,即1717年,根据该年第7号法令,又有其他几种税被定为永久性征收,形成又一个共同基金,称为一般基金,用于支付其他年金,金额计724 849镑6先令10便士。
这几次法令的结果,使以前短期预支的各税全都变成永久征收,而其用途是支付连续由预支所借入款项的利息,而不是本金。
在安妮女王时代,市场利息率由6%降到5%;安妮女王十二年,宣布5%为私人抵押借款的最高合法利息率。英国大部分临时税变成了永久税,而分别拨到总基金、南海基金及一般基金后不久,国家债权人与私人债权人一样被要求接受了5%的利息。这样一来,由短期公债转换为长期公债的大部分借款就有了1%的结余,换句话说,由上述三种基金支付的年金就节省了1/6。此种结余使得用作基金的各税,在支付所担保的各项年金后产生了一笔巨额余款,构成此后减债基金的基础。1717年,此剩余额达3 233 434镑7先令7便士。1727年,大部分公债的利息进一步降到4%;1753年,降到3.5%;1757年为3%。于是减债基金更多了。
减债基金虽然是为了支付旧债而设立,但对于新债的征募也提供了不少便利,可以说是一种补助金,在国家有急需时可用它来弥补其他基金不足的抵押贷款。至于英国是常用此基金来偿还旧债,还是用它另借新债,慢慢就会知道。
除了预支和永久息债这两种借款方法外,还有其他两种方法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即有期年金借款方法和终身年金借款方法。
在威廉国王和安妮女王时代,往往巨额款项是以有期年金方法借入,其期限长短不定。1693年,议会通过一项法案,以14%的年金借款100万镑,即以16年满期,年还14万镑。1691年,议会曾通过一法案,在今天看来可算是非常有利于债权人的条件,按终身方式借款100万镑,但应募之数不满该额则次年以14%的终身年金借款,即以7年便可收回本金的条件借款,来补其未满额。1695年,凡购有此项年金的人,向财政部每100镑缴63镑,换取其他96年为期的年金。也就是14%的终身年金与14%的96年年金的差额,以63镑卖出,或者以相当于4年半的年金卖出。虽然条件有利,但因当时政府地位不稳定,所以找不到买主。安妮女王在位年代,曾以终身年金及32年、98年、99年的有期年金借入款项。1719年,32年期的年金所有者,以其所有年金购买等于11年半年期的南海公司全部金额的股份;此外,对那些该年金到期应付却未付的欠款,也换给等价的南海公司股份。1720年,其他长短不等的有期年金,大部分也都合为同一基金。当时每年应付的长期年金达666 821镑8先令3便士。1775年1月5日,当时未募满的剩余部分不到136 453镑12先令8便士。
公司抵押债券
债券作为一种债务凭证,与其他有价证券一样,也是一种虚拟资本,而非真实资本,它是经济运行中实际运用的真实资本的证书。而抵押债券是以企业财产作为担保的债券,抵押债券的价值取决于担保资产的价值,但一般超过它所提供的担保债券价值的25%到35%。图为美国新泽西州北卑尔根海运公司于1936年发行的1 000美元公司抵押债券。
在1739年和1755年的两次战争中,通过有期年金或终身年金借入的款项很少。98年期或99年期的年金,其价值与永久年金相等,所以有理由相信可以和永久年金借入一样多的款项。但是,对于那些为了置办家产或者有长远打算的人来说,他们购买公债,绝不会购买价值不断减少的公债;而这部分人又占公债持有者及公债购买人的很大部分。因此,虽然长期年金的实质价值与永久年金的实质价值没有大的区别,但是购买长期年金的人还是没有购买永久年金的人多。新债的应募者通常都打算尽快抛出其购入的公债,所以在金额相等时,他们也不愿购买不能很快赎还的长期年金,宁愿购买可由议会赎还的永久年金。永久年金的价值,一般来说总是一样或差不多一样的,没有太大出入,所以它比长期年金更便于转让。
在上述战争期间,有期年金和终身年金,除了都付给年金或利息外,还另外给新借款应募者一种奖励金。这种奖励金是对出借人的一种附加奖励,而不是偿还所借款的年金。
终身年金有对个体终身授予和对群体终身授予两种授予方法。在法国,后者用发明人的名字命名,称为“顿廷法”。在授予个体终身年金时,一旦受领年金者死亡,国家收入就会马上减掉他这部分的负担。如按顿廷法授予,要等到群体中所有受领年金者都死了,国家收入才会解除这部分负担;一般群体的人数为20人到30人,活着的人继续领取之前死者的年金,最后的生存者则会领取到群体全部年金。如果以同一收入进行抵押借款,用顿廷法总能够比个体终身授予年金的方法借款更多。因为活着的人有继续领取全部年金的权利,哪怕金额相同,其价值实际上比个体领取年金要大。每个人都很相信自己的运气,这就是彩票生意成功的依据。由于这份自信,顿廷年金所卖得的价格通常都高过其实际价值。因此,在很多国家,政府几乎总是采取如顿廷法这种能筹到最多款项的借款方法,而不愿采用可能解除国家收入负担的方法。
布匿战争
公元前264—前146年发生在古代罗马与迦太基之间的三次战争,因为当时罗马人称迦太基人为“布匿”,故名“布匿战争”。第一、二次布匿战争是作战双方为争夺西部地中海霸权而进行的扩张战争,第三次布匿战争则是罗马以强凌弱的侵略战争,以罗马征服迦太基结束。图中所绘的是公元前218年迦太基的军事首领汉尼拔翻越阿尔卑斯山的情景。
法国公债中由终身年金构成的部分要比英国多。据波尔多议院1764年向国王提出的备忘录记载,法国全部公债达24亿利弗,其中,以终身年金借入的约为3亿利弗,即占公债总额的1/8。此项年金,据估计每年达3 000万利弗,相当于全部公债的预计利息12 000万利弗的1/4。我十分清楚,这些计算不大准确,但这样一个权威机构提供的估计数字应该和真实情况差不多。英法两国借债方法上所产生的不同,不是由于两国政府对于解除国家收入负担的渴望程度不同,而完全是由于出借人的想法和利益有所不同。
英国政府所在地是世界上最大的商业都市,因此贷款给政府的人大多都是商人。商人贷出款项是为了要增加其商业资本,而不是想减少其商业资本。所以,除非是新买的、有望以相当可观的利润卖出的债券,不然他们是不会应募新债的。但是,他贷出的款项所购入的,如果不是永久年金而是终身年金,那么,无论这终身年金是他自己的还是其他人的,当被转售时就很难指望得到利润了。不论什么人,都不愿意用购买自己终身年金的相同价格去购买与自己年龄相同、健康情况相当的其他人的终身年金。所以,以自己生命为基础的终身年金,在转售的时候往往都会有所损失。至于以第三者生命为基础购买的终身年金,对于买者和卖者具有相同的价值,但其实质价值在授予年金的那一刻就已经开始减少了,而且在此年金存续期间内日益减少。因此,终身年金永远不可能像永久年金那样成为便于转让的资财。
法国政府所在地不是大型商业都市,因而贷款给政府的人不像英国那样大部分都是商人。政府在紧急关头的急需用款大多来自如赋税承包者、税务员、宫廷银行家等那些和财政有关的人。这些人大多出身卑微,但因很有钱而感到很了不起。他们既不屑与同等身份的女人结婚,而较有身份的女人也不屑与他们结婚。所以他们通常都是单身,既没有家庭也不大愿意与亲戚来往,他们只求好好度过自己的一生就行了,至于死后自己的财产问题也不在乎。此外,在法国不愿结婚的,或其生活状况不宜结婚的,又或不便于结婚的富人,其人数远比英国多。对于这些很少为后人打算的单身有钱人来说,用其资金换一种不长不短、恰如其愿的长期收入,是很合适的。
目前各国政府,日常的开支多半等于或者大约等于其日常收入。所以一旦战争爆发,政府要按照费用增加的比例来增加收入,既不是他们愿意的,也不是他们能够做到的。他们之所以不愿,是因为突然增加如此巨额的赋税,怕会伤害人民感情;他们之所以不能,是因为他们不知道需要增加多少赋税才够开支。各国政府要摆脱这两难的尴尬局面,举债无疑是最好选择。借款使他们只要增加少许赋税,就可逐年筹得战争所需的费用;并且,通过永久息债,他们可以最少地增加税款,而逐年筹得最大的款项。在大帝国中,住在首都的人以及住在远离战场的人,大都不会感到战争带来的困苦。相反,他们可以悠闲安逸地从报纸上读到本国海陆军取得的功勋。这种享乐是他们在战时所纳赋税比平时高的动力。他们通常都不愿恢复和平,因为这样一来,他们的那种享乐便要停止;并且,战争再继续一段时间,说不定就会实现征服其他国家,从而使自己国家更加强大等无数光荣的幻想。
可是,和平并没有消除因战争所增加的赋税。这些赋税,都做了战争债券利息的担保。如果旧税及新税,在支付战争债券利息及政府日常开支外还有剩余,那么,此剩余也许会转为偿还债务的减债基金。不过,第一,此减债基金即使不用于他途,也远远不够在和平时期内偿付全部战争债券;第二,此基金几乎都被用于其他目的。
征收新税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偿付以此为担保的借款利息。如有剩余,那剩余的部分都是出乎意料或计划之外的,所以数目不会很大。减债基金的产生,通常是由于后来应付利息的减少,而不是由于收到的税款超过应付利息或年金的数目。1655年荷兰的减债基金和1685年教皇领地的减债基金,都是由利息减少而形成的。所以,这种基金往往不足以偿还债务。
当国家安宁而需要种种特别开支时,政府总是觉得开征新税不如挪用减债基金来得容易方便。不论开征任何新税,人民都会多少感到痛苦,因而引起怨声和反对。征收税的种类越繁多,人民的负担也越重,对于任何新税的怨声必然越大,因此无论是要增加新税还是加重旧税,都会很困难。至于人民对暂时停止的偿还债务,不会马上感到痛苦,也就不会产生抱怨。所以,挪用减债基金是摆脱目前困难的最简单方法。可是,公债越积越多,就越有必要研究如何缩减公债;而滥用减债基金的危险性和毁灭性越大,公债减少的可能性就越小,挪用减债基金来应付和平时期种种特别开支的可能性和必然性就越大。当一国国民已负担过度的赋税时,除非迫于新的战争,为了报国仇、救国难,人民是不可能再忍受新税的课征。所以减债基金不免被滥用。
永久息债法具有很大的破坏性,英国从最初开始使用永久息债法后,在和平时期公债的减少量也从来没和战时公债的增加相当。现在的巨额公债,大部分是源于1688年开始,并在1697年以里斯韦克条约结束的那次战争。
1697年12月31日,英国的长短期公债,达21 515 742镑13先令8便士。其中的一大部分是由于短期预支所导致,另一部分是以终身年金方式借入。所以不到4年时间,即在1701年12月31日以前,一部分就已经偿还了,还有一部分归入到国库,其数目达5 120 141镑12先令便士。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偿还了如此多的公债,实在是前所未有。所以当时所剩下的未偿还的公债,不过16 394 701镑1先令7便士。
在始于1702年,以《乌特勒克特条约》的签订而结束的战争中,公债的数额还在不断增大。1714年12月31日,公债数额达53 8681 076镑5先令6便士。应募南海公司的基金,使公债不断增加。在1722年12月31日,公债数额达到55 282 978镑1先令3便士。从1723年开始非常缓慢地还债,到1739年12月31日,即在17年的和平时期中,所偿还公债总共只有8 328 354镑17先令11便士,余额的公债还有46 954 623镑3先令4便士。
克里米亚战争
1853年,摇摇欲坠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遭到俄罗斯入侵,英国和法国担心自身势力受威胁,便于次年向俄罗斯宣战,之后一些周边国家也被卷入。这场战争因为主要交战场所都在黑海的克里米亚半岛而得名。1856年,相关国家签署《巴黎条约》,宣告战争结束,此时它对欧洲的政治格局已经产生了重大影响。奥地利从此衰弱,为不久之后德意志和意大利的统一提供了历史机遇。克里米亚战争还被认为是人类第一场现代化战争,铁甲船、电报和后勤火车等大量近现代科技首次在这场战争中登场;此外野战卫生条件也出现了空前的改进,并成就了一位著名的白衣天使——弗洛伦斯·南丁格尔。图为克里米亚战争中疲惫不堪的英军。
1739年的西班牙战争,和紧随西班牙战争而起的法兰西战争,使公债进一步增加。1748年12月31日,战争以《埃·拉·查帕尔条约》的签订而结束后,公债数目已达78 293 313镑1先令10便士。在上述17年的和平时期中,要偿还的公债不过8 328 354镑17先令11便士,而不满9年的战争就增加了31 338 689镑18先令6便士的公债。
在佩兰当政时期,公债利息由4%降低到3%,于是减债基金有所增加,偿还了一部分公债。在最近这次爆发于1755年的战争以前,英国长期公债达72 289 673镑。1763年1月5日结束和约时,长期公债达122 603 336镑8先令2便士,还有短期公债13 927 589镑2先令2便士。但由战争引起的费用,并没有随和约的签订而终止,所以1764年1月5日,长期公债虽已增至129 586 789镑10先令1便士(这其中一部分为新公债,一部分为由短期公债改成的长期公债)。但根据一位学者所著的《英国商业及财政的考察》,该年度及次年度还有9 975 017镑12先令2便士的短期公债。因此,据同一位学者所述,在1764年,英国所有公债,包括长期和短期公债,达到139 516 807镑2先令4便士。此外,授予1757年新公债应募者作为奖励金的终身年金,按相当于14年的年金估计,约为472 500镑;授予1761年及1762年新公债应募者作为奖励金的长期年金,按相当于27年半年金估计,约为6 826 875镑。以佩兰对国事的慎重,7年的和平时期仍不能偿还600万镑旧债,但在大约相同时间的战争中,却举借了7 500万镑以上的新公债。
1775年1月5日,英国长期公债为124 996 086镑1先令6便士;短期公债,除去一大笔皇室债务后,为4 150 236镑3先令11便士,两者合计为129 146 322镑5先令6便士。以此计算,在17年的和平时期,所偿还的债务仅为10 415 474镑16先令9便士。然而,即使这么小额度地减少公债,都不能用国家日常收入的节余偿还,还有许多是用和国家日常收入不相干的外来款项在偿还。其中包括3年内对土地税每镑增加1先令的税款,东印度公司为获得新地区而缴纳给国家的赔偿金200万镑,以及英格兰银行为更换特许权而缴纳的11万镑。还有的如由最近一次战争所产生的若干款项,也要附加到外来的款项中。主要如下表:
如果在这个金额上,加上查特姆伯爵及克尔克拉弗特所结算的余额,其他同类军费的节余以及上述从银行、东印度公司、增加土地税所得的三项款项,其总额一定远远超过500万镑。因此,在和平时期,由国家日常收入的节余所偿还的公债,平均下来,每年连50万镑都没有达到。由于部分公债的偿还、部分终身年金的满期,以及由4%降至3%的利息,使减债基金无疑是大大增加了;如果和平可以一直持续下去,现在说不定每年都可以从那基金中抽出100万镑来偿还公债,去年就偿还了100万镑的公债。但是,皇室的大笔债务没有付完,而现在又要开始新的战争,战争一旦持续下去,其开支也许和以前历次战争一样庞大。在这新战争宣布结束以前,是不免要举借新债的,其数目说不定和国家日常收入节余所偿还的全部旧债一样。因此,不要妄想用现在国家日常收入的结余,把所有的公债偿还掉。
“冷战”
“二战”结束后,世界被划分为以美国和苏联为中心的两大阵营,双方在政治和外交上持续着对抗、冲突和竞争。由于核武器的出现,加之世界大战的阴影还未散去,尽管这一时期的分歧和矛盾日益严重,但双方都还是尽力避免直接冲突,一般通过局部代理人战争、科技和军备竞赛、外交竞争等“冷”方式进行对抗,因此被称为“冷战”。图为1961年美军和苏军在“冷战”的最前线柏林针锋相对而不出手的情景。
欧洲各债务国的公债,特别是英国的公债,作为一笔大资本,可使其他资本有所增加,如商业和制造业都得到发展,土地得到开垦和改良。这比单靠其他资本所能取得的成绩要大得多。可是,主张这一理论的学者没有注意以下事实,即最初债权人贷给政府的资本,在贷与时其部分年金已经由资本功能转化为收入功能了,而用以维持生产性劳动者的资本,则转化为用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的资本。就一般而言,政府在借入资本的那一年就把它消耗了,甚至不指望将来能再产生什么利润。贷出资本的债权人不仅收到了和其资本等价的公债年金,当然这些年金无疑会偿还他们的资本,使他们能进行和从前一样或更大规模的商业贸易;也就是说,他们可用此年金做担保来借款,或卖出此年金,得到新资本,其所得的资本就等于或多于他们所贷给政府的资本。但是,像他们一样从他人那里借入新资本的情况,以前也一定存在,并且与其他资本一样是用来维持生产性劳动的。但是一旦转入国家债权人手中,虽然从某一方面来看,对这些债权人是新资本,但对于该国家并不是新资本,那不过是从某种用途抽去转作其他用途的资本罢了。尽管对私人来说,其贷给政府的资本有所补偿,但对整个国家来说却无补偿。如果他们不把这资本贷与政府,那国家用以维持生产性劳动的资本或年收入就有两份了。
当政府支付开支时,就把当年未做抵押的赋税用来筹措部分收入,从维持某种非生产性劳动转向维持另一种非生产性劳动。部分人民用于付税的款项,本来可通过他们自己储蓄起来而变成资本,用来维持生产性劳动,却因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而消费掉大部分的款项。不过,国家开支以这种方式支付,无疑将或多或少地阻碍新资本的进一步蓄积,但不一定会破坏现存资本。
拿破仑
法国大革命之后,欧洲各国王室感到危机迫在眉睫,便组成反法同盟,试图剿灭法国新兴资产阶级。在抵抗反法同盟的过程中,拿破仑以其天才的军事能力赢得了法国公民的热捧。1799年底,拿破仑发动雾月政变,掌握了法国实权;5年后,他登基为法国皇帝,以法兰西第一帝国的名义继续同欧洲各国交战。之后的几年内,拿破仑几乎控制了整个欧洲大陆。拿破仑不仅在战场上八面威风,在国内经济和公共建设上也广受好评,是法国历史上最受爱戴的统治者之一。
当通过举债方式支付国家费用时,用来维持生产性劳动的部分年收入被转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这将使该国原有的一些资本逐年受到破坏。不过,在此情况下所征的赋税相对要轻,所以,人民的负担减少,而把人民节约的部分收入转化为资本的能力也会减弱。与以本年度税收支付本年度开支的办法相比,举债如果在较大程度上破坏了旧资本,那么,它也就有利于新资本的获得和蓄积。在举债制度下,人民的节约更容易弥补由政府浪费而引起的社会一般资本的损失。
不过,只有在战争持续期间内,才能显现出举债制度比其他制度更好。如果战争开支总能从当年所征的税收中来支付,那么非常时期所得来的赋税收入,将不会维持到战争结束。与举债制度相比,私人蓄积能力虽然在战时较小,但在和平时期则很大。战争不一定会使旧资本遭到破坏,而和平则会促使更多新资本的蓄积。在这种制度下,战争总是很快结束,且不会轻易开战。在战争期间,人民因疲于战争带来的负担,通常很快就会讨厌战争;政府为了满足人民的意愿,不敢延长战争的时间。如果没有实际或确定的利益可图,人民不愿征战,因为战争带来的繁重而不可避免的负担是可以想象得到的。所以,一般很少有人民的蓄积能力会受到战争影响,即便有,也不会持续很久。相反,蓄积能力强大的时期,要比在举债制度下长久得多。
况且债务一旦增加,赋税也就会跟着增加,即使在和平时期,其与上述另一种征税制度在战时损害积蓄能力的程度也差不多。现在英国和平时期的收入,每年达1 000万镑以上。若免去税收和抵押,并且管理得当,哪怕从事最激烈的战争,也无须借1个先令的新债。现在英国既已采用了具有破坏性的举债制度,那么,居民在和平时期个人收入所受的阻碍,以及居民蓄积能力所受的影响,将与在最耗费开支的战争期间一样。
公债利息与偿还
重商主义认为,支付公债利息并没有损失国家财富,因为它没有外流,只是在不同国民之间转移。事实上,当公债增大到偿还能力之外时,如果要摆脱这种困境,宣布破产是唯一办法,这无疑是对国家财富和信誉的极大损害。
有人说,支付公债利息犹如把货币从左手换到右手,货币没有流出国外,只不过把本国某阶层居民的部分收入转成其他阶层居民的收入罢了,国家不会变穷。这是基于重商学说的诡辩而来。此外,提出这种主张的学者还认为,公债全都是征募自国民;这并非事实,因为我国的公债就有很大一部分是荷兰人及其他外国人的投资。即使公债没有外国人的投资也不会减少公债的害处。
土地及资本是私人和公众收入的两个源泉。资本是支付在农业上、制造业上或商业上的生产性劳动的工资。这两种收入源泉的支配,分别属于土地所有者、资本所有者或其使用者这两类不同的人。
土地拥有者为了增加自己的收入,通过修整或建筑其佃户的房屋,营造和维持其田庄的必要沟渠和围墙,以及其他改良,使其所拥有的土地能保持良好状态,从而使生产出来的产品价值得到提升。但是一旦土地税增多后,地主的收入就会减少;各种生活必需品税、便利品税增多,该收入的实际价值减少,会使地主感到没有能力再维持对土地的花费。地主不能很好地提供劳动环境,租地人的劳动成果也会减少。总之,地主的负担越大,该国的农业就势必越趋于荒废。
如果通过征收各种生活必需品和生活便利品税,使资本所有者和使用者觉得他们利用资本所得的收入,在某特定国家,不能购得在其他国家同额收入所能购得的必需品和便利品时,他们便打算把资本转移到他国。另外,如果此类赋税的征收,使大部分或全部商人及制造业者要不断受税务人员烦人的访问,那么转移的打算就会马上被付诸行动。资本一经转移,靠此资本支持的产业就会随着没落,商业和制造业也将继农业后没落。
如把土地和资本这两大收入源泉所产生的大部分收入从其所有人手中移转到另一批对其没有直接利益的人(如国家债权人)手中,长此下去,必定导致土地的荒芜和资本的浪费或转移。国家的债权人,通常很关心该国农业、制造业和商业的发展,从而也同样关注土地的良好状态和资本的良好经营。因为,如果三个产业中有一个遭遇失败或衰落,国家就没有足够的税收来支付他到期应得的年金或利息。但是,国家债权人作为债权人,对于某块特定土地的良好状态或资本的良好经营是不感兴趣的,因为这不会对他造成直接影响。
加利福尼亚的铁路
1862年,美国总统林肯签署《太平洋铁路法》,授权联合太平洋铁路公司和中央太平洋铁路公司修建一条横贯美洲大陆的铁路干线,直达加利福尼亚西海岸。随着铁路修建进度的不断推进,美国西部富饶的土地开始呈现出现代工业化的特征。
我相信,当公债增大到一定程度时,很少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完全偿还。国家收入上的负担,如果曾经被解除过,也是通过破产解除的。
公债借偿还之名行破产之实,是提高货币名义价值的常用方法。例如,6便士的银币或20枚6便士的银币,依议会法令或国王公告,将名义价值提高为1先令或1镑;那么,按旧名义价值借入20先令或约4盎司银的人,用新名义价值计算,就只需20枚6便士或略少于2盎司的银,便可偿还其约12 800万镑的国债,约等于英国长期和短期公债合计的总额。如照此方法偿还,只需现币64万镑就行了。实际上,类似债务的偿还,国家债权人应得的每1镑都被骗去了10先令。可是,遭受此种灾难的国家债权人和私人债权人,都受到了相应损失。特别是对于国家债权人,在多数情况下他们的损失会很巨大。虽然,国家债权人通常对他人也有债务,也可用同一方法偿还,使其损失得到补偿。可是,在多数国家中公债的债权人多半是富人,他们对于其他同胞而言,是属于债权人的地位。因此,这种偿还方法对于国家债权人的损失只会增大,国家没有一点利益,而多数无辜的市民却受灾难。这种政策,使私人财产受到一种最普遍、最有害的破坏,而在大多数情况下,使勤劳、节俭的债权人吃亏,使懒惰、浪费的债务人得到利益。这样,大部分国家资本,可能将从能使资本增加的人手中转移到滥用、破坏资本的人手中。当国家被迫宣布破产,但只要公开、公正,对债务人名誉和对债权人利益的损害是最轻的。如果国家隐瞒真实的破产,欺瞒人民,那该国也就失去了信誉。
神圣罗马帝国
10世纪中期,德意志国王奥托一世在罗马由教皇约翰十二世加冕称帝,成为罗马的监护人和罗马天主教世界的最高统治者。300年后,德意志帝国正式使用“神圣罗马帝国”作为官方名称,一直沿用到1806年被拿破仑终结为止。但实际上早在中世纪末期,帝国内部已经四分五裂,成为由诸多贵族领主统治的公国、侯国的联合;三十年战争后,帝国更是名存实亡。图为神圣罗马帝国的国徽。
然而,从古到今,国家在必要时往往都会采用这种欺瞒的方法。在罗马和迦太基的第一次战争结束后,罗马人减低阿斯(当时计算其他铸币都以此为准)的价值,货币含铜量从含铜12盎司减至2盎司,即2盎司铜的名义价值相当于以前12盎司的。用此方法,罗马只需实际数额的就可以还清债务。这样突然的巨大破产,在当时并没有像我们所预料的那样引起轩然大波。其原因是这一贬值的法律由护民官向民会提出、通过并施行。因此,在当时也是一种深得民心的法律。
在罗马,贫民不断向富人和有权势者借款,而富人和有权势者为了在每年选举时获得他们的选票,常以极高利息借款给他们。这些债务从未得到偿付,因此,很快就积聚了一大笔贫民不能偿付或他人也无法代付的巨债。债务人由于害怕富人和有权势者对他们提出苛刻的要求,往往在没有得到另外好处的情况下,就投票选举他们推荐的候选人。尽管当时法律严禁贿赂,但候选人提供的报酬和元老院不时发放的谷物都是罗马晚期贫穷市民赖以生活的主要资源。为摆脱债权人的控制,这些贫穷市民不断要求取消他们所欠的全部债务,或要求通过他们偿还积欠债务的一部分就算还清全部债务的所谓新案。因此,把所有铸币名义价值减至原先的,使他们得以用的货币偿还全部债务,是一种对他们最有利的新案。富人和有权势者为了得到人民支持,有时也不得不同意取消债务的法律及施行新案的法律。
不过,上述理由只是让他们同意此法律的部分原因;另外一个原因,则是他们想借此解除国家负担,从而恢复他们作为政府的主要领导者的地位。用这种方法,12 800万镑的债务一下子就减为21 333 333镑6先令8便士了。在第二次迦太基战争期间,阿斯又经过了两次贬值,第一次是由含铜2盎司减至1盎司,第二次由1盎司减至半盎司,即减至原来价值的1/24。如把罗马上述三次货币贬值合并一次实行,那么像我国现在12 800万镑的债务就减至5 333 333镑16先令8便士。使用这种方法,英国的巨债也可马上偿还。
我相信,所有国家铸币的价值,都可通过这种方法,使其减到远远低于原来价值同一金额的含银量,也通过这种方法逐渐降低原来的含银量。
因此,国家有时要在铸币中混入大量的劣质金,以减低铸币的标准成色。例如,照现行法律标准,每1镑银币只能混入劣金18本尼威特,如混入8盎司,这种银币1镑或20先令就等于现币6先令8便士,那么我国现币6先令8便士的含银量几乎提高到1镑的名义价值了。这种标准成色的减低与法国人增大货币价值或直接提高货币名义价值的做法相同。
这种直接提高货币名义价值的做法,就其性质来说,是公开明言的。用此方法使较轻较小的铸币和量重较大的铸币有了一样的名称。相反,减低货币标准成色的做法,则是秘密进行的。造币局在用此方法制造铸币时,竭尽全力铸造出和以前流通的同一名义价值的铸币,在重量、体积及外貌上保持原样,不易辨认,但其实际价值却已相去甚远。当法国国王约翰为了偿还其债务而减低铸币标准成色时,所有造币局的官吏都得发誓保守秘密。以上两种做法都是不正当的。不过,增大价值这个简单做法是公开的不正当行为,而减低标准成色却是欺骗的不正当行为。所以后者一旦被发现,其后果比前者更让人反感。铸币在大大增加名义价值以后,很少恢复其以前的重量;可是被极度减低其标准成色以后,却常常又恢复其以前的成色。因为,如果不恢复标准成色的话,民愤将更激烈。
在亨利八世统治末期和爱德华八世统治时期,英国铸币不但提高了名义价值,还减低了标准成色。同样的行为在詹姆士六世初年也曾在苏格兰盛行。此外,很多其他国家也是如此。
英国国家收入,在开支了日常经费以后的剩余部分非常小,想借此完全解除国家收入上的负担是不可能的。所以,只有国家收入大幅增加,且国家支出大幅减少时,这种负担才可以解除。
实施比现在更为公平的土地税和房产税,以及前章对于现行关税制度及各税所提议的改革,也许可在不增加部分人民的负担,而是把这些负担平摊给全国人民的情况下,大幅增加国家收入。然而,想用这种增加收入的方法完全解除国家收入上的负担是行不通的。
把英国本国税制扩张到英帝国所属各殖民地,收入也许会大有增加,但是这很难行得通。因为,根据英国宪法规定,各地方在议会中所占议员的席数与其纳税额成比例。如果把税制扩张到所有殖民地,势必就要承认那些属地在议会中的合法席位。另外,就目前而言,许多权贵的私人利益和大部分人民的成见有所冲突,实现的困难极大,甚至根本做不到。把这一制度应用于帝国各属地的话,究竟有望得到多少收入?而这一种统一究竟会对帝国各地的繁荣幸福有何影响?也许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吧。最坏也不过是一种有别于莫尔旧乌托邦的新乌托邦,但总比不当的妄想好。
英国税收由土地税、印花税、各种关税及各种国产税这四个主要税种构成。
就支付土地税的能力而言,爱尔兰与英国差不多,而美洲及西印度殖民地就要糟糕很多。没有负担什一税或救贫税的地方与征有这两种税的地方相比,地主更有能力缴纳土地税。什一税如果只征收实物,而不折合金钱缴纳,那么,比每镑实际征5先令的土地税减少的地租还多。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什一税相当于土地实际地租的1/4以上,或相当于完全偿还农业资本及其合理利润后的剩余部分的实物。如果除去一切代金及一切交人保管的教会财产,大不列颠和爱尔兰的教会什一税全部总额将有六七百万镑以上。如果大不列颠或爱尔兰没有任何什一税,地主就能多提供六七百万镑土地税,但其承受的负担不会比现在重。美洲因没有什一税,所以其缴纳土地税的情况很好。美洲及西印度的土地大多不是租给农民,因此没有地租簿作为根据来征收土地税。但在威廉及玛利四年时期,大不列颠的土地税是根据一种极不严密、极不正确的估价,且没有根据任何地租簿征收。因此,美洲的土地也可用这种方法估价征税,或像米兰、奥地利、普鲁士和沙廷尼亚等国领地最近使用的办法,经过准确的丈量后公平征税。
印花税在各属国是很容易被推行的。因为,在诉讼程序以及动产、不动产移转契据形式上雷同,所以不必修改。
在爱尔兰及各殖民地推广英国关税法,只有同时扩大其贸易的自由空间,对这两者才有最大好处。比如现在抑制爱尔兰贸易的种种约束,以及对美洲商品所设的列举与非列举的区别都会因此完全解除。目前,菲尼斯特尔海角以北各地对美洲所有商品开放其市场,而该海角以南各地对美洲部分商品开放其市场。如果关税法统一,英帝国各属地间的贸易将如大不列颠沿海贸易一样自由。英帝国会给各属地所有商品提供一个巨大的国内市场。这个大市场马上会使爱尔兰及各殖民地因增加关税所受的损失得到补偿。
国产税是英国税制中唯一须按各属地特殊情况加以修订的。爱尔兰与大不列颠的生产和消费具有一样的性质,所以,爱尔兰在实施英国国产税时不需要修改。至于与英国生产和消费性质有很大不同的美洲与西印度地区,就必须把英国税制修改后才能应用,就如同把这种税制应用到英国生产的苹果和啤酒贸易上,在各州也要修改的情况一样。
例如,发酵性饮料(在美洲称作啤酒)占当地人普通饮料的大部分,其原料由糖、蜜制成,与英国所谓的啤酒完全不同。这种饮料只能保存几天,所以不能在大酿造厂制造、储存以供销售。每个家庭会根据自己的口味酿造属于自己的啤酒,就像烹调自家的食物一样。私人家庭是没有必要和那些麦酒店主,以及以贩卖为目的的酿造商一样受到收税人员烦人的访问和检查。如果为了公平,认为有必要对此饮料征税,那该对制造该原料的场所和原料本身征税;如出于商业贸易原因不方便对此征收,那就不妨在该原料出口到其消费的殖民地时收取进口税。对于美洲进口的糖蜜,除了英国议会征收每加仑1便士的税外,用其他殖民地的船舶进口到马萨诸塞的糖蜜,每桶还要收8便士的州税,由北部各殖民地出口到南卡罗林那的糖蜜,进口时每加仑收5便士的州税。如果这些方法都不是很方便,就可效仿英格兰不征收麦芽税的做法,各家庭按人数的多寡缴纳若干金额;或照荷兰各税的征收方法,按家庭成员的年龄和性别不同缴纳;或按德克尔爵士所提议的在英格兰对所有消费品征税的方法收取。虽然这种收税方法,我在前面已经说过,对于消费迅速的商品行使时不太方便,然而在找不到其他更好的方法时,也可以一试。
砂糖、甜酒和烟草,并不是作为生活必需品而成为普遍消费的对象,因此可对它们征税。假如英国与各殖民地要实现统一,这种商品可在其离开制造商或种植人前征税。如果这种方法行使不便,可把这些商品存放于制造地的公共仓库中,再运往各帝国港口的货仓,由所有者和税务机关共同管理,没有交给消费者、国内零售商或出口商之前都可不纳税。当商品运出货仓,并得到出口商确保出口的保证时可以免税。如果英国与各殖民地统一成功,英国现行税制改动最大的就是这几种商品的税收。
把这种税制扩展到帝国所属各地,其所能产生的收入到底有多少呢?当然,不可能得到非常准确的数字。大不列颠实行此制度,每年对于不到800万的人口,可获得300万镑的收入。爱尔兰有200万以上的人口。据一份美洲议会提出的报告,美洲12同盟州有300万以上的人口。这个数目有夸张成分,或许借以鼓励国民,又或威吓。所以,我们可以假定,我国、北美洲及西印度各殖民地合计人口不到300万,欧美洲的全部帝国人口合计不过1 300万。如对800万以下的居民征税,能得到1 000万镑以上的收入;那么,对1 300万居民征税,可获得1 625万镑以上的收入。在这假定得到的收入中,必须减去爱尔兰及各殖民地为政府日常开支而征收的款项。
爱尔兰的行政费和军费连同公债利息,就1775年3月以前的两个年度平均计算,每年还不到75万镑。根据美洲及西印度主要殖民地收入的正确计算,在动乱开始以前,有141 800镑。不过此计算,不包括马里兰、北卡罗林那以及我国最近在大陆和岛屿所获得的领地的收入,大约有三四万镑。为使收支账目清楚,假定爱尔兰及各殖民地所必须支付的行政经费的收入为100万镑,从1 625万镑中减去100万镑,剩有1 525万镑可供帝国开支一般费用及偿付公债利息。如果就英国现在的收入和平时的节余来支付公债,则不难节约625万镑。况且,这一大笔减债基金,又因以前各年度的公债利息都是由前一年先支付的,可逐年增大。这样,减债基金迅速增加,在几年时间内,就足够偿还全部公债,并使现在趋于没落的帝国恢复。
与此同时,人民也可从生活必需品税或制造原料税的沉重负担中摆脱出来。于是,劳动人民就能过上较好的生活,以较低廉的价格出卖劳动,并低价出售。物价低廉,货物的需求就会增加,对生产此货物的劳动需求也会增加,劳动人民工作的机会多了,日子自然也跟着好起来。这样一来,随着消费增加,对所消费的物品所征税的收入也将增加。
然而,由这种课税制度得到的收入,并不一定会立刻按照被纳税人的人数比例而增加。对于帝国领土内刚开始实行此税制的各属地,开始应适当放宽要求。在各地都尽可能严格依法征收时,也不要全都按照人口数目的比例去获得收入。因为,在贫困地方要付关税及国产税的主要商品的消费量很小,而在人口稀少的国家走私的机会又很多。苏格兰的下层人民饮用麦芽饮料的极少;麦芽、啤酒及淡色啤酒的国产税收入,按纳税人数及税率(由于麦芽品质的差异,麦芽税税率在英格兰与苏格兰不同)比例计算,英格兰的收入一定会比苏格兰多得多。在这两个国家,国产税漏税的程度一样严重。对酿造所征的税和大部分关税按人口比例计算,英格兰要比苏格兰多,这不单是因为应纳税的商品在苏格兰的消费较少,还因为其走私容易。爱尔兰的下层阶级人民比苏格兰还要贫穷,爱尔兰的人口比苏格兰还少,而走私和苏格兰一样容易。因此,按人口比例计算,爱尔兰比苏格兰应纳税商品的消费少。
曼彻斯特街景
曼彻斯特(Manchester),英国棉纺织工业的发祥地。两百多年前,这里诞生了世界上最早的棉纺织大工业,揭开了工业革命的序幕,曼彻斯特也随着棉纺工业的出现成为新一代大工业城市的先驱。图为1936年曼彻斯特夜幕降临、华灯初上的街景。
在美洲和西印度,哪怕是最下层的白人,其生活也比英格兰同一阶层的人好很多。他们对于通常爱好的奢侈品消费也比英格兰同一阶层人的消费多。当然,美洲大陆南部各殖民地及西印度群岛的居民大部分是黑人,他们现在还是奴隶,其生活环境无疑比苏格兰或英格兰最穷的人还要恶劣。但是,我们不可根据这些理由,就断定他们比英格兰的最下层人民吃得要差,用的都是税额低的物品。不论哪里,黑人几乎与白人一样享有甜酒、糖蜜及针枞酒,即使对此物品也应缴纳一定的税,但是这种配给是不会取消的。所以,按居民人口比例计算,美洲及西印度的纳税商品的消费,恐怕不亚于英帝国的任何地方。当然,按国土面积大小比例计算,美洲的居民比苏格兰或爱尔兰要少很多,因而,那里走私的机会也要大很多。但如果现在对麦芽及麦芽饮料所征收的各种税,变成单一的麦芽税征收,则最重要的国产税部门几乎没有逃税的机会。如果关税都按国产税税法征收,那么,走私的机会也会大大减少。经过这两种非常简单容易的改革,关税及国产税按消费的比例计算,哪怕在人口最稀少的地方,也会获得和人口密集地方一样多的收入。
爱尔兰艾尼斯市场
1820年,爱尔兰颁布了限制进口的《谷物法》,农场主们从中受益良多。19世纪20年代,家畜价格的上涨促使地主和大农场主们考虑恢复饲养业,同时,海上出现的快速蒸汽货轮也给了他们信心。图为位于克莱尔郡艾尼斯的热闹市场。
美洲没有金币和银币,在那里用纸币进行贸易。偶尔也因商业贸易会有金银流到那里,又因购买商品而流出。没有金银币,是不能纳税的。
然而,美洲缺少金银并不是因为贫穷,也不是由于当地人没有能力购买这些金属。与英格兰相比那里的劳动工资是很高的,而其食品价格比较低。如果他们大多数人认为有必要购买大量金银,那么他们不仅方便,而且有能力购买。因此,那里金属的短缺并非需求的结果,而是他们选择的结果。
为了进行国内外的贸易,金币和银币成为了必要且便利的货币。和平时期,各国的国内贸易无论是以纸币还是以金银币进行都一样便利。美洲人把他们容易获得的资本用于改良土地以得到利润。他们利用生活的节余购买生产用具、衣料、家具及开垦耕作必要的铁制农具等。换言之,不买死资本,只买活的生产资料。殖民地政府发现,供给人民以足够或超过足够用于国内贸易的纸币量对政府有利。如宾夕法尼亚政府以几厘的利息把纸币贷与人民,从而取得一项收入。其他如马萨诸塞政府一有急需便发行纸币以供国用,而后在纸币逐渐下跌时予以收回。1747年,该殖民地即依照此种方法,以相当于其所发行纸币1/10的金额偿还了大部分公债。节省了国内贸易中使用的金银,便利了殖民地人民;提供一种媒介物,尽管会带来一些不利,但由此节省的费用便利了各殖民地政府。纸币过多,势必会把金银驱逐出殖民地国内贸易领域。苏格兰就曾因纸币过多而把金银驱出大部分国内贸易领域。在这两国,纸币过多是他们的企业精神所致,他们都希望把所有资金用作积极的生产资本。
在各殖民地与英国进行对外贸易时,根据需要来使用金银。在不需要金银的场合,金银就很少见到;在需要金银的场合,金银就很多。
英国与产烟殖民地间进行的贸易,英国货物通常以长期信用方式,先赊与殖民地人民再取偿于一定价值的烟草。对殖民地人民来说,用烟草而不用金银支付便利很多。任何商人与其往来的店家买卖货物时,都可以付以他所经营的其他货物,而不付金银。他们就不必为临时的需要在其营业资本中保留一定金额的现金,而可在店铺或货仓中存储更多货物,或扩大经营。与弗吉尼亚和马里兰进行贸易的英国商人,就认为取得烟草为酬要比取得金银更加便利。他们可从烟草销售中获利,而不能从金银销售中获利。因此,英国与这些产烟殖民地间进行的贸易很少使用金银。同样,在马里兰和弗吉尼亚的国内外贸易中金银使用也相当少。因此它们所拥有的金银比美洲其他任何殖民地都少,但并不表示它们没有邻近的殖民地繁荣。
在宾夕法尼亚、纽约、新泽西、新英格兰四州等北部各殖民地,出口到英国的商品价值比他们自己使用而进口的制造品价值(支付担任运送人的费用)少很多,因此,这之间的差额就以金银支付给英国。
产砂糖的各殖民地每年出口英国的商品价值,比他们从英国进口的所有商品的价值都要大。如果必须付给这些殖民地每年运输到英国的砂糖及甜酒资金,那英国每年就要送出一大笔资金。但事实上,许多产糖的农场主都住在英国,他们的地租都是以他们自己农场的砂糖和甜酒缴纳。西印度的商人为自己在这些殖民地购入的砂糖和甜酒的价值,也比他们每年在那里卖掉的货物的价值少。这个差额也必然以金银支付给这些商人。
各殖民地支付英国欠款,其难度与拖欠程度,并不和他们欠款多少成比例。通常北部各殖民地须把相当大的差额支付给英国,而产烟各殖民地则不支付或支付很少的贸易差额。但是,前者能按期偿付,后者却不能。向各产糖殖民地收取欠款的困难程度,与这些殖民地应付欠款的多少不成比例,却和他们的荒地面积大小成比例。即荒地面积越大,促使殖民地的种植人去从事超过他们自己资金所能经营的生意的诱惑力就越大,他们就越不容易还清欠款。由于这个原因,那些已经被耕种使用多年的土地,对于殖民者来说就像已经没有再投资机会的小岛,如巴道斯、安提瓜及圣克利斯托福等岛屿。牙买加作为一个岛国,却有很多荒地可被开垦,所以其付款就比较不规则、不确定。最近格林纳达、多巴哥、圣文森特及多米尼加等地方的收回,其大量的荒地带来新的投资机会,而这些岛屿最近的付款也与牙买加一样不规则与不确定。
因此,对大部分殖民地来说,并不是因为缺少金银。它们对于活的生产性资本的需要,使他们拒绝拥有死的资本,以求便利。因此,他们把那部分金银的价值,转移到生产工具、衣料、家具和开垦土地所必需的铁制农具上了。在那些只有使用金银货币才能交易的部门,他们总能找到适量的金银以供使用。如果找不到,那也不是因为贫穷,而是因为他们从事规模过大的商业所致。对于拖延欠款的情况,也不是因为穷,而是因为他们太想发财了。殖民地的税收,除用以支付当地行政费和军事设备费以外,仍有剩余资金购买金银送给英国。为了进行国内贸易,他们不得不舍弃廉价的交易媒介而使用昂贵的交易媒介,而购买这昂贵交易媒介的费用,多少对他们过度热衷改良土地有所影响;但是,美洲的收入是不需要换成金银送往英国的,可使用汇票汇寄。这汇票是向曾委托代售美洲剩余产物的特定英国商人或公司开出和由其承兑的,该商人或公司收到货物后,即按票面金额以货币形式把美洲的收入缴纳给国库,美洲无须输出一盎司金银就可完成交易。
爱尔兰和美洲应帮英国偿还公债。英国的公债原来是为支持由革命建立的政府而借的。依赖于政府,才使得爱尔兰的新教徒得以在本国享有现在所享有的权利,美洲各殖民地才有现在的租赁特许和后来实行的宪法,美洲所有殖民地人民才享有了自由、安全和财产。这公债不但保护英国,而且也保护了英国各属地。特别是最近战争中所借的巨额公债,及以前战争中所借的大部分公债,其本来的用途都是为了保护美洲。
爱尔兰属于英国,除享有自由贸易的利益外,还会获得其他能补偿其因归属而增加的赋税的重要利益。苏格兰归于英国后,长期被贵族压迫的中下层人民完全解放。在爱尔兰受贵族权力压迫的受害者相对更多,如与英国合并,大部分人民同样会从贵族压迫下获得解放。不同于苏格兰贵族,爱尔兰贵族的形成不是由于门第财产的差别,而是基于可恨的宗教和政治偏见。这种区别使得国内居民间的敌意比其他国家人民间的敌意大。假如爱尔兰不归于英国,在今后数十年、数百年间其居民也不会把自己当成是该国人民。
契约仆役制度下的白奴
1845年,马铃薯枯叶病导致爱尔兰的马铃薯绝收。由于严重的饥荒和疾病,大约150万爱尔兰人被迫移民美洲新大陆做契约仆役,即“白奴”。这种契约其实是因无法支付从欧洲到美洲的“越洋费”(大约是普通人1~2年的总收入),而与种植园主签订的一种协议,协议规定他们必须在种植园无偿服劳役5~7年。契约仆役必须按照雇主们的要求进行劳作,以换取食宿及在服役期满可以拿到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土地作为“自由费”。相比非洲黑奴,契约仆役的境况要好得多,起码他们有获得自由的期限,而黑奴是终身的,甚至世代为奴。
在美洲各殖民地,从来没有专横的贵族,但如与英国合并也会使人民增加幸福与安全感。至少他们可避免小民主政体下必然会发生的有敌意的党争,党争往往会分裂人民的感情,扰乱政府安定。如果美洲完全与英国脱离关系,党争一定会比以前更加激烈。目前,主国的强大压力能抑制党争,使其不能发展成野蛮行为。如果没有此压力,恐怕就会由暴力而演变成流血事件。在所有统一于一个政府下的大国,党派的精神对帝国中心的影响要大于僻远地区。就目前而言,在苏格兰的党争要比英格兰的党争缓和一些;如果合并实现,在爱尔兰的党争就会比苏格兰缓和;至于美洲各殖民地,就会出现在英帝国各属地前所未见的和谐团结景象。当然,合并后,爱尔兰及美洲各殖民地不免会增加赋税的负担,但如能忠实地把国家收入用于偿还公债,不久英国国家收入就会缩减至足够维持和平时期设施的资费,而现在大部分的赋税也不会被继续征收下去。
东印度公司获得的领土,无疑是属于国王,也就是属于英国国家与人民的。那些领土可能成为我们另一个收入源泉,这可能比上述各收入来源都要丰富。据说,那些地方土地更丰饶,面积更广大;而就土地面积大小的比例与英国相比人民更富裕,人口更稠密。因此,要从那里获得收入,不必另征新税,那里的赋税已经征到十足的程度了,甚至超过十足以上。最好的做法,就是减轻那些不幸人民的赋税负担;防止已征收到的赋税滥用,并不征新税。
如果英国无法从上述各途径中增加其收入,那么,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减少开支。英国在征税和开支方法上应有改良空间,不过其与邻国相比还算节俭。英国和平时期的国防开支比欧洲任何国家的军事开支都要少。目前,英国花在美洲各殖民地的建设费为数浩大,如果不能从这些殖民地取得任何收入,这项费用就应该完全省去。英国为保障殖民地而发生的战争花费在9 000万镑以上,这些费用应当由各殖民地负担。如果不是为了这些殖民地,前一次战争也许不会发生,而后一次战争一定不会发生。英国之所以支出这么大的费用,就因为它认为这些殖民地是它的省份。
然而,对于维持帝国,既没提供财力又没提供武力的地区就不能被视为省份。也许可算是附属于帝国的一种华美装饰吧。但如果帝国再也不能支持装饰的费用,就应尽早放弃;如果不能按照其支出的比例增加收入,至少应当量入为出。各殖民地拒绝纳税,但仍为英帝国的省份,那将来防御殖民地的战争恐怕不免还要耗去英国不少费用。百余年来,英国统治者曾有在大西洋西岸保有一个大帝国的想象,然而这一个帝国迄今仍只存在于想象中。它不是帝国,而是建立帝国的计划。这计划到现在已使英国耗费了很多,并仍继续耗费下去,那以后的费用一定非常浩大,而且收不到一点利润。现在,我国统治者该实现自己以及人民一直以来的黄金梦了,如果不能,就应及早放弃。如果英帝国各省不能对整个帝国的日常维持作出贡献,英国就该摆脱为防御这些省份而开支的费用,并努力使将来的计划适应其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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