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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论
1.9.2 第2章 论一般收入或公共收入的来源

第2章
论一般收入或公共收入的来源

BOOK 2

国家收入除支付国防费用、司法费用以及公共工程和公共机关费用外,还要负担其他必要的政府开支。国家收入有两个来源:一是专属于君主或国家,而与国民收入无关的资源;二是来自于国民的收入,也就是赋税。专属于君主或国家的收入来源于资本和土地,而赋税来源于地租、资本利润和劳动者的工资。国民纳税须遵循一定原则,即按其收入的比例纳税,其纳赋额应当确定,不得任意更改。征收赋税须保证与国家收入的数额相当,各种赋税的缴纳日期及方法当以纳税者的最大便利为前提。

否则,因为部分税收用于充当税吏的薪俸,税吏可能苛索民众,增加民众负担,其稽查与访问也会给纳税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另外,民众也可能减少或停止对自身事业的资金投入,社会就失去了这些资本原本可能创造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