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重农主义主张的财富来源
重农主义认为,农业是国家财富的唯一来源。过度重视城市产业而忽视对农业的投入,将阻碍整个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但是,若以限制制造业及对外贸易来发展农业,不仅难以达到预想的效果,还会间接妨害农业的发展,从而抑制国家财富的增长。
目前,只有少数法国学者,认为农产品是各国收入及财富的唯一来源或主要来源,但任何国家、政府都没有采用过此观点来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
路易十四有一位名叫科尔伯特的能臣,作为一位著名的重商主义者,他将法国公共收入与支出管理得井然有序。我们知道,重商主义的本质是一种限制与管理的学说,对于科尔伯特这类惯于管理、制裁与监督的人很合适。他给某些产业部门以特权,让这个国家的工业及商业在不公平、不自由的环境下发展。他支持城市产业,压抑农村产业,鼓励制造业和国外贸易,以便城市居民可以廉价购买食物。此外,他还禁止谷物输出,以防农村居民将谷物运送到国外市场。而且,他还制定了一系列限制各省间谷物运输的法规,并对民众征收沉重的赋税。于是,在他的管理下,法国的农业生产受到极大的压制。
对于这种情形,法国的重农主义者对科尔伯特进行了强烈抨击。在前者看来,由于科尔伯特过度重视城市产业而忽视农村产业,从而导致法国进入衰退状态。如果想扭转这种形势,只有采取与科尔伯特相反的策略,即轻视城市产业,重视农村产业。这些重农主义者进而主张,把农业视为各国收入的唯一来源。
于是,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他们把对土地和劳动年产物有所贡献的人民,分为三个阶级:第一种,土地所有者阶级;第二种,耕作者、农业资本家和农村劳动者阶级(即重农主义者所谓的生产阶级);第三种,工匠、制造者和商人阶级(即不生产阶级)。
土地所有者阶级之所以对劳动年产物有贡献,是因为他们把资本投入在土地和农村设施改良上。这样,就有利于耕作者以同样的资本生产更多的生产物用以支付地租。这种地租,是地主前期投入的资本应得的利息或利润——重农主义者将此称为土地费用。
各国的金币
金的化学性质非常稳定,在低温或高温时都不会被直接氧化,不会生锈变形。常温下,黄金与单独的无机酸(包括硫酸、盐酸、硝酸等强酸)均不发生作用,具有近乎完美的耐腐蚀性。如果将金加热到1 000℃左右,黄金就可以像铁一样熔化,便于分割、铸造。这些性能都使黄金成为天然硬通货的不二之选。图为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的金币。
第二种阶级对年产物有所贡献,是因为他们投入了资本以耕作土地。他们所投入的资本,在重农主义体系中被称为“原始费用”和“每年费用”。原始费用,是指维持第一年耕作期间或土地有收获以前所需的费用,其中包括:农具、耕畜、种子、雇工及其家属所产生的费用。每年费用,是指每年用以维持种子、农具的磨损、雇工、耕畜和家属的费用。这个阶级,在支付地租后所剩余的土地生产物,应该先补偿相当期间内他的全部原始费用,并提供资本的普通利润。其次,应该足以补偿他全部的每年费用及提供资本的普通利润。如果一个农业资本家经常无法得到原始费用和每年费用,并产生合理利润,他就无法与其他同业者竞争,在这种情况下,他只有选择放弃该职业,从而削减了农业生产力量。
所以,政府应维护得以让农业资本家继续工作的这部分剩余农产品。对于这部分剩余农产品,如果地主加以侵害,土地的产物必会减少,长久下去,农业资本家就无法负担高额地租。地主应得的地租,是把先前所投入的一切费用减去之后的纯产物。耕作者付出劳动后,不但可以付清这些费用,还会产生一些纯产物。因此,这些阶级被称为生产阶级。基于同样的原因,而且由于原始费用和每年费用不但可以补偿自身价值,还能使纯产物再生产,所以又被称为生产性费用。总之,在重农主义者的学说中,生产性费用应包括:地主的土地费用、农业资本家的原始费用及每年费用。
依照惯常看法,制造业能够增加土地原生产物价值。然而在重农主义者看来,这类人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只够偿还雇佣他们的成本及为其提供普通利润,所以他们被视为不能够增加土地原生产物的价值,是完全不生产的阶级。而雇佣工匠的成本,是指用来雇佣和维持他们的基金,这其中包含了雇主垫付给他们工作所需的原材料、工具与工资。其利润,是指用以维持雇主的基金。所以雇主不但要垫付上面所提及的费用,还要垫付自己所需的费用。如果工匠生产出来的产品,其价格不够偿还雇主所垫付的这些费用,就意味着雇主无法收回他的投资。因此,尽管制造者的资本,如同农业资本家的资本一样,能够为资本所有者提供利润,但是制造者不能为他人提供地租,而农业资本家则可以。所以用以维持工匠的费用,只能延续其自身价值,并不能生产新价值,这就是重农主义者称其为全无生产或不生产费用的原因。
同理,土地原生产物全年产额的增加,也不是靠工人的劳动。虽然,他们对其中某特定总价的价值有所贡献,但由于在劳动过程中,他们会消费掉其他部分的原生产物,即他们的产生量与消费量相互抵消。所以,他们的劳动没能增加土地原生产物全年产额。例如,制造服装的人,有时会把仅值几便士的麻布,提高到30镑,表面上看,他增加了其中的价值,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种服装的制造,也许要花费他两年的劳动,制成后,他所得的那30镑,只够补偿这两年来自身所消耗的价值。而且,从事这个行业的劳动者大多非常贫穷。据此想象可以断定,在一般情况下,其制造品的价格,不会超过他们生活资料的价值。但对于农业资本家及农村劳动者来说,就大为不同了,其劳动不但可以补偿他们的全部开支,而且还可以生产出另一个价值——地租。
包括工人和商人等阶层,只能靠自我剥夺其生活资料的一部分来增加社会财富,这与农业资本家及农村劳动者不同。因为后者既可享受自己全部的生活资料基金,还可每年提供纯产物以增加社会财富。所以,以地主和耕作者为主的法国和英国,能以勤劳而致富;而以商人、工匠和制造业工人为主的荷兰等国,就只能以节俭致富了。这两类国家在此方面的不同,使其普通国民性也极不相同:在前一类国家中,国民性是宽大、坦白和友爱的;在后一类国家中,国民性则是褊狭、卑鄙和自私的。
土地所有者阶级和耕作者阶级,向商人和工人等不生产阶级提供工作材料、生活资料基金、后者工作时所消费的谷物和牲畜,以及支付后者的工资。所以,不生产阶级都是地主和耕作者的佣人,他们跟家仆没有太大区别,唯一的区别在于:前者在户外工作,而后者则在室内工作。这两类人都依赖主人出资来养活,他们的劳动,不但不能增加土地原生产物总额的价值,还会从这总额中支出一部分。
但是,不生产阶级对于其他两个阶级而言,也是非常有用的。首先,由于地主与耕作者通常不会自己制造或输入国内外物品(如果他们这样做,便会花费更多劳动量),因此,他们一般用较少的劳动产物向不生产阶级购买所需的国内外物品。其次,耕作者会借着不生产阶级的帮助,专心耕作土地,使产品增多,以便补偿自己和地主所要支付的不生产阶级的全部费用。这样,不生产阶级便间接帮助了土地生产物的增加。
所以,从任何角度来说,限制或阻碍不生产阶级的产业,都无法使地主及耕作者获益。相反,不生产阶级越自由,他们之间的竞争越激烈,其他两个阶级所需的国内外产品就越低廉。
此外,在荷兰这些商业国家和地区中,不生产阶级是其重要构成部分。尽管在这些国家中,不生产阶级依然是由地主及土地耕作者来维持和雇佣的,但其中有一区别,就是地主和耕作者与不生产阶级之间并不密切。也就是说,其他国家的居民,才是不生产阶级工作材料和生活资料基金的供应者。尽管如此,这些商业国的存在,依然对其他国家有重要用处。因为其他国家的居民,由于国家政策存在某种缺陷,致使商人和工人这类阶层人数稀缺。有了商业国之后,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其他国家的商业缺陷。
基于这种原因,如果对这种商业国的贸易,或商业国供给的商品征收高关税,则不能为农业国带来什么利益。因为,关税提高了这些商品的价格,便会降低用以购买商业国土地的剩余生产物,或降低其价格的真实价值,这样便妨害了商业国此等剩余生产物的增加,以及会妨害自己土地的改良与耕作。但如果让商业国享受贸易自由,便会使这种剩余生产物价值得到提高,从而促进国内土地的改良及耕作。
当农业国的土地生产物不断增加,经过一定时期的积累,农业国所产生的新资本必定会转投在国外贸易上。与商业国相比,农业国商人更具有优势,因为后者在贸易时能从本国直接寻找到货物、原料和食品,而前者必须从远处寻求货源。所以尽管农业国航海技术较为低劣,但同样可以与商业国家在相同低廉的价格上出售货物。如果他们的航海技术与商业国家相等,他们所出售的商品就会更加低廉。因此在国外贸易这个板块,随着时间推移,农业国商人能逐渐同商业国商人竞争,直至把商业国的商人全部排挤出市场。
根据这个推断,给予商业国商人完全的贸易自由,便更能提高农业国剩余土地生产物的价值。而且,在这一过程中,农业国可以不断建立起一笔资本,使其能顺利培养本国的工人和商人,以便发挥农业国本身的优势。
但是,假使农业国以高额关税和其他贸易法令限制对外贸易,就必然会损害本国利益。首先,如果提高一切外国商品和各种制造品的购买成本,本国所产出的剩余土地生产物价值必然被削弱;其次,如果支持本国商人和工人的独占,就会提高商业利润,同时也会降低农业利润,如此,国家原来投放到农业上的部分资本就会转移到工商业上去。所以限制商业国的自由贸易,将会对农业国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这表现为:第一,农产物的真实价值被降低,从而利润率也被减低;第二,提高其他一切资本用途的利润率,也会使商业与制造业的利益随之提高,农业就成为利益较少的行业。在自我利益为重的前提下,人们都会主动将投入农业的资本转移到商业与制造业。
上述这些重农主义学说,被它的创始人魁奈用一些数学公式表示出来了。魁奈所阐述的重农主义内容包括:土地一年的产物在三个阶级之间是如何分配的;不生产阶级只对他所消费的价值进行补偿,而不对全部价值的增加承担责任的原因。在这些公式中,魁奈将第一个公式命名为《经济表》,他想象在最自由、最繁荣的状况下,用第一个公式将各阶级在纯产物中应享有的部分表示出来。至于其他几个公式,则表述的是,在各种规章和条例的限制下,耕作者阶级的利益,受地主阶级和不生产阶级的侵蚀而减少。按此学说,在完全自由状态下所建立的分配,会随着每一次的占有和侵蚀,而不断减少年产物的价值总和。社会收入和财富也相应减少,其减少的程度,以及被削弱的速度,取决于阶级之间财富的侵蚀程度和自然分配所受的侵害程度。
在魁奈看来,国家只有在完全自由、公平的制度下,才能繁荣发达起来,反之,就不会繁荣。但他忽视了国家内,人们为改善自身境况所发挥出的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预防和纠正被压抑的政治经济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尽管这种不良后果多少会阻碍国家的发展,但结果不会太严重。魁奈这种学说的最大缺陷在于,他把工人和商人看作是无生产或全部不生产的阶级。我之所以这样说的理由如下:
第一,这个学说本身也指明,此阶级会生产用以维持自身消费的必需品。仅这一点,就足以说明此阶级并非无生产或不生产。这就如同婚姻,若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儿子,就不能叫没有生育的婚姻。虽然,农业资本家与农村劳动者,会在商人和工人所生产的产物之上,再多生产出地租,如同生育多个儿女的婚姻,比只生育一两个儿女的婚姻更有生产力。但是,这并不意味多生产阶级可以使其他阶级成为无生产或不生产阶级。
美洲金矿的印第安矿工
自美洲发现金银矿之后,国际贸易关系发生了彻底变化,世界贸易成为大三角贸易,欧洲将工业品运到美洲,从美洲把白银运到中国,再把中国的丝绸和茶叶运回欧洲。西班牙人用抽丁式的方法迫使印第安人在银矿做工,印第安人大量死亡,于是西班牙人用美洲的黄金买非洲的奴隶,然后运到美洲干活。当时,全球白银的80%来自美洲,但金银的过度积累却最终导致西班牙制造业的衰落,最终被英国、荷兰所替代。
第二,把工人和商人归纳为家仆是极其不妥当的。因为,家仆不像工匠和商人那样能自身创造资本,他们是由主人雇佣。而家仆的工作,也不会产生任何实物性的商品,以补偿所耗工资和维持费用的价值。
第三,任何假设,说工人和商人的劳动没有增加社会的真实收入,都是不对的。因为存在这样的可能:这一阶级在相当时间里,所消费的价值和所生产的价值是相当的。例如:某个工匠,在6个月的时间里收获了价值10镑的作业,当他将这10镑消耗在粮食和其他必需品上时,实际上也为社会土地和劳动年产物增加了10镑的价值。在他消费的同时,他又生产了另一个等价值的产品,所以在这6个月里,他所生产的价值就应该是20镑。但如果这10镑的价值由一个士兵或一个家仆所消费,那么在6个月之后,所留下来的价值,就会比工匠所产生的价值少10镑。所以,无论何时,市场上所存在的价值,都有赖于工匠的生产。
第四,如果农业资本家和农村劳动者不节俭,那么他们也不能增加社会的真实收入,这与工人和商人是一样的。任何国家的土地和劳动年产物,如果想获得增加,只能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其一,增加社会上有用的雇佣劳动量;其二,改进社会上雇佣劳动量的生产力。
牧羊者家庭
在世界近代历史上,英国是第一个迈进现代社会的国家,它是18世纪和19世纪世界发展的领头羊。英国近代工业起步于纺织业,由于当时西班牙、葡萄牙以及荷兰对羊毛制品的需求越来越大,英国国内的羊毛纺织业也随之成长了起来,并在荷兰向英国转移工业的同时成长为一个强大的行业。《牧羊者家庭》是英国画家瑞诺兹的晚年之作,它再现了工业革命前英国牧民的生活状况。
第五,如果一国居民所获生活资料构成了他们的收入,那么,在同等情况下,工商业国的收入将多于无工业或无商业的国家,一国每年通过工商业从国外输入的生活资料量,就会大于耕作情况下土地所能提供的。城市居民,不用通过耕作土地,也能靠其劳动,得到工作原料和生活资料基金等土地原生产物。荷兰就是按此模式得到他们大部分生活资料的,其谷物来自各欧洲国家,牲畜来自霍耳斯廷及日兰德。工商业国通常以少量的制造品,购买大量的原生产物;而无工商业的国家,就得以本国的原生产物,购买小部分的外国制造品。前者的输出品仅供少数人使用,但输入品却为多数人使用,这类国家的居民,所享受的生活资料多于耕作状态下所得。而后者,输出品是多数人的生活资料,输入品是少数人的生活资料,这类国家的居民只能享用很少的生活资料。
这一学说虽有许多缺点,但也有其可取之处,凡研究此原理的人都对它十分留意。首先,此学说公正地认为社会劳动每年所生产的可消费货物构成了国民财富;其次,这个学说还正确地认识到完全自由可以刺激每年的再生产。正是因为这个学说的部分准确性,才使得法国农业状况得到改善:土地的租期由原来的9年延长到27年,国内各省的谷物可以自由运输。
由于重农主义与重商主义在这些观点上的不同,而且对于孰优孰劣又无定论,所以在世界上的国家中,有的奉行重商主义,比如近代欧洲各国的政治经济学,就较有利于城市产业、制造业和国外贸易等;而有些国家则奉行重农主义,比如中国。据说,中国农业劳动者的待遇要优于地方工匠,这在欧洲则是相反的。中国人都想尽可能多地拥有或租借土地,国家也会给租借土地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他们只与日本进行很少的贸易,与其他国家几乎没有进行贸易。中国的官员还非常轻视到北京请求通商的俄国公使兰杰,认为是“乞食般的贸易”。只有一两个海港允许国外船只进入,国外贸易就被局限于这些地方。
制造品与大部分原生产物相比,有体积小、价值大的优势,其运费自然较低。所以,它们在国外贸易中占主导地位。制造业的完善依赖于人员分工、分工程度及市场范围等因素,它在国内贸易并不发达且市场狭小的国家肯定发展得不好,这就需要国外贸易来作支持。
中国具备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气候不一、产物多样、交通便利等优势,足以支持一个庞大的制造业。如果这种贸易大部分由中国经营,中国制造业就必定大幅度增加,还能促进其生产力的改进。现在的中国,在很多方面都只有模仿邻国日本,但相信通过更广泛的航行后,中国人会学会更高超的机械技术和产业上的各种改良。
古埃及和印度政府所颁布的政策中,农业所获得的利益高于其他一切行业。这两个国家,把人民分成了若干阶级或部族。在众多阶级中,地位最高的是僧侣阶级,其次是士兵阶级,再是农业资本家及农业劳动者阶级,商人及制造者阶级的地位低于前三种。
此外,从其他很多方面也可以看出这两国政府对农业的重视程度。如古埃及国王在尼罗河边兴修水利工程,以灌溉农田;印度古代各王公也在恒河及其他河流边兴修水利,用于灌溉。虽然这些地方人口都较稠密,有时也会出现粮食不足的情况,但这两国都是以盛产粮食而闻名的,在丰收年除了自给外,还能输出到国外。
但是,由于古埃及人和印度人受迷信或宗教束缚,对海水都敬而远之,因此他们不能进行航海活动。这样,他们只能依赖外国的航海业,输出其剩余生产物。这种限制市场的行为阻碍了剩余生产物的增加,特别是阻碍了制造业的生产。因为一个制造者每年生产的制造品,只有少部分是供自己及家人使用,而绝大部分产品是自己无法使用的,所以需要出售,这样,就需要一个更大的市场供其交易。在任何一个大国,无论哪种工匠,其比例不会超过国内居民数的1/5或1/10。据一些作家计算,英法两国的务农人口占全国居民的1/2,有的认为是1/3,但还没有人计算出是低于1/5的。这两国的农产物,多是由本国消化,照此推论,一户农民的劳动生产物,只需一两家,最多四家来购买即可。所以,在有限的市场里,农业比制造业更有优势。在古埃及和印度,国内航运的便利会开拓国内市场,以弥补国外市场的狭窄。印度幅员广阔,国内市场也大,足以支持许多制造业。所以,印度的孟加拉省就因为输出了许多制造品,而引人注意。而古埃及的情况正与印度相反,虽然它也输出了若干制造品,但还是以输出大量谷物而闻名。
而且,中国、古埃及和印度,其君主的收入全部或大部分都是来自地税或地租。这种收入据说包含了1/5的土地生产物,人民也可以选择交付实物或货币,租税也会按每年的收成情况而定。因为农业的盛衰影响着这些国家君主的收入,所以,农业在这些国家中被重视是理所当然的。
不过,类似古希腊各共和国和古罗马等幅员较小的国家,如果实行重视农业的政策,就会妨害制造业和国外贸易。希腊古代各国,禁止国外贸易,并大肆贬低制造业,这两种职业只许奴隶经营的,不许市民经营。罗马、雅典等国,虽没有明令禁止,但依然是不允许人民去经营的。富人的奴隶,会为其主人的利益而去经营此等行业,但奴隶们不懂得如何改良技术。虽然贫穷的自由市民生产的产品,无法与富人奴隶的产品竞争,但他们懂得在机械、工作安排及分配上进行改良。如果奴隶提出这类改良方法,不但得不到奖励,还会被主人认为是节省自己的劳动、牺牲主人的利益而受到责罚。所以,同样的产品,奴隶需要比自由人更多的劳动量来完成,其价格也会比自由人的产品价格要昂贵。
孟德斯鸠曾说,土耳其的矿山只由奴隶开采,没有使用任何机械,开采费用较高。匈牙利矿山是自由人开采,并使用了许多机械,开采费用较低,获取的利润就较大。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的制造品中,精制的制造品非常昂贵。在当时,丝与金同样昂贵,其原因是欧洲不产丝,全是由东印度运来的,需要消耗昂贵的运费。但据说,欧洲产的极精制麻布在当时也是同样的价格。这一点说明了,因为机械非常粗笨,所以制造这种极精制的麻布需要很大的劳动量。此外,精制呢绒的价格虽不这么昂贵,但与现在比,价格还是高出许多。普林尼曾说,按不同方式染的呢绒,其价值是不一样的。其中一种,1磅(罗马磅仅为今日常衡量12盎司)值100迪纳里,即3镑6先令8便士;另一种,1磅值1000迪纳里,即33镑6先令8便士。这样的高价,不仅是因为染料的昂贵,还因为呢绒本身的价格也是非常高的,这样附属物与主要物的价值才会均衡。普林尼还说过,一种放在长椅上的毛织枕垫,有些值3万镑以上,有些值30万镑以上,这种高价格,想必也不是染料所能导致的。亚巴斯诺博士认为,因为古时男女服装样式极少,所以较之今日,价格会比较低廉。但这个理论并不妥当,古时生产服装需费很多生产力,其花样必定很少。现今,由于技术的发展,生产服装花费都不很大,花样便多起来了。
纳税者
在中世纪,欧洲教会的税收制度在本质上是一种权力关系。英国教会处于教权与王权二元权力体系的统治之下,百姓不得不向两个权力主体履行纳税义务。16世纪,宗教改革引发了教会权力大规模转移,教会从此处于至尊王权的一元权力体系统治之下,教职界的税收成为政府重要的财政来源。英国画家玛利努斯的《纳税者》就是反映教会权力向王权转移时期的代表性画作。图中一位书记员正在登记神职人员缴纳的税收。
城乡之间的贸易,是任何一国的贸易中最重要的部分。城市居民会将一部分工作材料及生活资料基金,制成适用的物品送还农村。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间的贸易,其实是一定数量的制造品与一定数量的原生产物相交换。其制造品价格越高,土地原生产物价格就越低,一定数量的原生产物或其价格所能购买的制造品越少,这些原生产物的交换价值必越小,地主和农民得到的奖励也会减少,农业生产便受到妨害。另外,一个国家,若减少工人,国内市场便会被缩小,这个市场也是原生产物的最重要市场,农业受害的程度就会更深。
所以,主张以限制制造业及国外贸易来发展农业的学说,不但不能达到他们想要的结果,而且还会间接妨害农业发展,这一点的矛盾性还大于重商主义。重商主义的一系列活动,虽然妨害农业发展,但它确实促进了制造业及国外贸易的发展。
这样看来,任何一种学说,如果想要特别鼓励或者限制某种特定产业,都会与其目的背道而驰,违反自然趋势,阻碍社会富强,不能增加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价值。当这些制度完全废止时,一种较适宜的制度便会建立起来。用完全自由的方式,让每一个遵守法律的人,用自己的方式得到利益,以及参与社会竞争。
君主不应该再做出监督私人产业、指导私人产业等举措,如果君主对私人产业妄加干涉,他们往往会陷入错误。君主应尽的义务只有三个:第一,保护社会,使其他独立社会无法侵犯;第二,设立严正的司法机关,尽可能保护社会上的每个人不受侵害或压迫;第三,为了维护公共利益,由国家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这种事业与设施的利润与所消耗的费用相抵且有余,但若由个人或少数人经营,就绝不能补偿所消耗的费用。履行这些义务还需一定的收入来支持,这笔费用来源将在下一章加以说明。
[1]汇水:按汇款金额征收的手续费。
[2]贴水:贴水是指货币远期汇率低于即期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