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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论
1.5.5.1 论能够持续提供地租的土地生产物
论能够持续提供地租的土地生产物

劳动生产力的改良都趋向于直接降低制造品的真实价格,间接提高土地的实际地租。制造品真实价格的降低必然提高原生产物的真实价格。随着土地改良的推进,地主投入在土地上的改良费用通过种植粮食类生产物获得补偿。

人类的生存与繁衍离不开食物等生产资料,所以食物总能支配一部分劳动量,尤其是土地尚未改良时,食物几乎支配了人类大部分劳动。不过随着土地的改良,土地所产出的食物能在维持耕种者正常消耗之外,还有剩余。这个剩余数额,足够补偿租地者雇佣劳动力时所垫付的资本,以及为其提供普通利润,此外还有部分剩余,剩余的这部分就构成了地主的地租。

比如,挪威及苏格兰的荒野中生产一种牧草,依靠这种牧草人们可以饲养牲畜。牧场主把牲畜的乳汁与牲畜出售之后所获得的资本,不仅足够支付所有放牧者的工资以及维持牧畜的劳动,还能留有小额剩余作为地租。在这种情况下,牧场主租借牧场的地租,就会随着牧场的优良程度而有所增加。因为优良的牧场,不仅比同等面积的劣等牧场能维持数量更多的牲畜,同时由于牲畜聚集在小面积牧地上,既便于饲养和收获,又节约了人力劳动。如此,牧场主就能从生产物数量的增加,以及劳动费用的相对减少这两方面获得更多利润。

但是,同等肥沃的土地租金,又会因土地位置的不同而出现差异。一般来说,城市附近的土地比偏远地区的地租高。这是因为偏远地区出产的生产物,在运到市场时还要消耗一部分劳动量,因此与城市附近的土地相比,偏远地区的地租要低得多。

不过,随着交通的改善,上述这种情况已得到改善。所以人们经常说,改善交通是一切改善措施中最有实效的。便利的交通不仅能促进偏远地区的开发,同时也能破坏城市近郊农村的独占,因而对城市也有利。交通的改善,一方面会将许多有竞争性的产品引入农村市场,另一方面也为农产品开拓了许多新市场。另外,独占经营始终是自由经营的大敌,而交通的改善却能使自由经营观念深入农村,这就必定会促使每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用心经营。50年前,伦敦附近的一些州郡议员曾向议会抗议,反对将收费公路延伸到偏远州郡。在他们看来,如果将公路延伸到偏远州郡,那么偏远州郡会凭借低廉的劳动力,让其牧草和谷物以较低的价格在伦敦市场出售,进而使伦敦附近州郡的地租下降和耕作事业衰退。然而实际情况却是,当公路延伸到偏远州郡后,伦敦附近州郡的地租反而增高了,耕作也改善了。

淘金

1848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发现金矿,一夜之间世界各地的人们蜂拥而至,出现了著名的“淘金热”(gold rush)。人类对金银总是有着无穷无尽的活力和热情,这种力量可以大大推进人类社会的发展。这张摄于1849年的照片所反映的,便是一位千里迢迢来到加州的淘金者。

与牧场相比,农田为地主带来的地租要多得多,即使是中等农田,其为人类提供的食物远比同面积的上等牧场要多。虽然耕作农田需要更多的劳动量,但在收回种子、扣除所有劳动维持费用后,农田所生产的剩余物也更多。因此,如果一磅肉的价值不能大于一磅面包,那么这意味着更大的剩余价值,这必将构成更多的庄园主利润和土地所有者地租。上述这种情况,在农业发展的初期似乎经常出现。

然而,面包和畜肉这两种不同食品的相对价值,在农业不同发展时期是迥异的。比如在农业发展初期,许多土地未被开垦,因此多用于发展畜牧业。在这种情况下,家畜肉远远多于面包,因此面包就凭着稀少的优势,而获得了较高的出售价格。然而,随着土地改良,许多荒地被开垦,面包变得多于畜肉,后者的价格自然要高于前者。

而且,随着耕地面积扩大以及许多牧场被改为农田,家畜肉变得更稀缺。为改变这种局面,许多耕地必须用来饲养牲畜。这段时期内,牲畜的出售价格,不仅需要足够维持饲养牲畜所花费的劳动,而且还需要满足这块土地用作耕地时,地主所获得的地租和庄园主获得的农业利润。由于牲畜肉的供不应求,其价格飞涨,无论是荒野上所产的畜肉还是耕地上所产的畜肉,在市场上都以相同的高价出售。长此以往,荒野土地的所有者,就会以此为借口,要求增加荒原土地的地租。不到一个世纪之前,苏格兰高地产的畜肉与燕麦面包价格几乎相等,甚或还要低廉。但是后来随着英格兰和苏格兰的统一,苏格兰高地所产畜肉开始进入英格兰市场。现在,苏格兰牲畜肉的普通价格,已经比本世纪初高出3倍,因此苏格兰高地租金的价格,也升高到同时期的3到4倍。目前,在大不列颠各地,1磅最上等的畜肉价格,一般要超过2磅上等的白面包,若碰到丰年,有时约与3磅乃至4磅最上等的白面包价格相同。

英国中世纪的土地制度

英国中世纪的土地制度是在封君封臣制的基础上运作的。原则上国王是全国最高的封君,是全国土地的所有者。但在实际生活中,国王和其他领主一样,靠自己的领地生活。同时,小领主通过对大领主宣誓效忠、农奴向小领主宣誓效忠而取得土地,享有对土地的保有权。这种保有权能在领主自己的法庭受到保护,一般认为英国的宪政和代议制正是基于这种土地制度而产生的。

因此,伴随改良的进展,一些未经改良的牧场的地租与利润,必然受到已改良牧场的影响;而已改良牧场的利润,又受到谷田地租与利润的影响。但谷物1年即可收获,而畜肉则要等四五年才有收获;这就是说,同为1亩地,家畜的产量要远远小于谷物,这必然要求提高畜肉价格以补偿产量上的劣势。若畜肉的价格超过其与谷物价格的正常比例,就会有更多土地变为牧场;反之,用作牧场的部分土地则会改为农田。不过我们需要注意一点,生产牧草与生产粮食的土地,在地租和利润上的均等,只会发生在大部分土地被改良的国家中。就其他某些国家或地区来说,情形则相反,其牧场的地租与利润远高于农田。比如,在某些大都市附近,由于城市居民对牛乳及牧草的需求量比较大,这就使得牧草价格增加到超过其对谷物价格的正常比例。也有些国家比如荷兰,由于人口密集度很高,所以这个国家的土地所能提供的牧草及谷物,不足以满足人们的正常所需。于是,他们的土地就主要用来生产那种体积大不易从外地输入的牧草,而居民生活所需的谷物、粮食,则主要从外国进口。

对于像荷兰这样人口密度大、土地面积小的国家,若使用人工牧草来饲养牲畜,那么畜肉价格过高的情形就可以得到抑制。因为在同等面积的土地上,使用天然牧草去饲养牲畜,饲养牲畜量就比较低;若使用胡萝卜、包菜等人工牧草就能饲养更多的牲畜。利用这个办法可以抑制过高的畜肉价格。事实的确如此,自从开始利用人工牧草饲养牲畜后,英国国内畜肉的价格已经远远低于上世纪。

17世纪,伯奇博士在其著作《亨利亲王传》的附录中曾记载了这位亲王购买家畜肉的价格。书中记载:重600磅的牛肉通常价格为9镑10先令,即每百磅31先令8便士。然而到了18世纪中叶即1764年的时候,英国国内每百磅牛肉的价格为24先令至25先令。与此相反的是,本世纪小麦的价格已经远远超过了上世纪。比如在上世纪初叶,温莎市场上出售的上等小麦平均价格为每亨特(合9温彻斯特蒲式耳)1镑18先令便士。目前温莎市场上出售的上等小麦,其平均价格已经涨为每亨特2镑1先令便士。

如果一个国家的大部分土地都用来生产粮食或牧草,那么在这个国家,生产粮食或牧草的土地所能提供的地租及利润,决定着其他用途土地的地租和利润。如果这个国家的部分土地用来栽种某些特殊生产物,其所提供的地租和利润却低于栽种粮食和谷物的土地,那么前者立即会被改为谷田或牧场;如果情况与此相反,那么许多原本用作谷田或牧场的土地,会立即用来栽种那些特殊的生产物。

假若是后面那种情况,那么为了使原本种植食物和牧草的土地,能够栽种那些特殊生产物,土地拥有者就需要投入更多的改良费用和耕作费用。但是通常来说,土地拥有者投入的改良费用越大,其所获得的地租越高;此外庄园主投入的耕作费用越多,也就能获得越多的利润。比如,那些用以栽种果树及蔬菜的土地,土地拥有者从中获得的地租以及庄园主从中获得的利润,通常要高于用以种植谷物、牧草的土地。这是因为,一方面土地拥有者和庄园主投入了更多的资本;另一方面蔬菜和水果的收成,不像谷物和牧草那么稳定,其高价格用来补偿土地拥有者和庄园主的意外损失。

因此,种植这些特殊作物的土地,即使能够提供超过谷地或牧场的地租和利润,如果这些超过额,仅仅只能补偿土地拥有者和庄园主投入的高费用,那么实际来讲,其提供的地租和利润也由农田和牧场的地租和利润决定。

有时也会出现下述情形:那些适宜栽种某些特殊作物的土地较少,比如适合种植葡萄的土地出产的葡萄无法供应市场需求,这种情况下,葡萄的价格自然会超过土地拥有者和庄园主投入在这种作物上的资本。葡萄的这种特殊价格,除去投入其中的改良及耕作资本之外所剩下的部分,在这种情形下,且只能在这种情形下,可以不与谷物或牧草的价格保持正常比例。不过,在租地人出售葡萄后所获得的价格中,大部分的超过额自然都属于土地所有者。

因此总体而言,大部分土地的地租都受生产粮食的土地的地租制约。一切生产特殊产物的土地,其能为地主提供的地租,都不会长时间低于普通土地的地租,如果是这样的话,这块土地必然会立即改为他用。此外,生产任何特殊产物的土地,其为地主提供的地租之所以高于普通土地的地租,原因在于,适合栽种这种特殊产物的土地过少,生产物不能供应市场上的有效需求。

对于欧洲国家来说,土地提供的维持人类生存的生产物是谷类。所以在欧洲,种植谷物土地的地租,能够支配其他一切土地的地租。据此,英国无须羡慕法国的葡萄园,更不须羡慕意大利的橄榄园——因为这些国家的葡萄与橄榄价值都是受谷物价值制约的,而且英国与这两个国家相比,最大的优势在于土地肥沃,能够生产更多谷物。

同面积的土地,稻田的产量远大于麦田的产量,因此即使耕种稻田需要更大的劳动量(稻子每年收获两次),稻子的产量除去维持必要的劳动外,还能有更多的剩余。因此,在以稻米为主食的国度中,地主从稻田中所获得的地租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