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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西方哲学十五讲
1.17.1 列维-斯特劳斯
列维-斯特劳斯

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1908—2009)严格来说不是哲学家,而是人类学家,但他的人类学不是经验主义实证科学意义上的人类学,而是理性主义人类学,他的思想在相当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哲学思想,并且对当代法国哲学有相当的影响。因此,我在这里主要从哲学而不是人类学的角度来叙述他的思想。

列维-斯特劳斯1908年出生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出生两个月后父母携他回到巴黎。他的父亲是个普通画家,一直不走红,所以日子过得并不富裕。列维-斯特劳斯的童年适逢第一次世界大战,那4年他是在凡尔赛的外祖父家度过的。上高中时,列维-斯特劳斯就接触了马克思的著作,后来他把马克思主义视为他思想的三个主要渊源之一(另两个是地质学和弗洛伊德理论)。不像梅洛-庞蒂或利科,他在中学的哲学课学得很差劲,却热衷左翼政治活动,上大学时担任过社会党大学生联合会的总书记。中学毕业后,列维-斯特劳斯参加了一个高等师范学校的文科预科班,当时他的哲学老师对他说:“你不是学哲学的料,学点与哲学相近的还可以。”于是他就学了法律。但在巴黎法学院学法律的同时,他还在索邦攻读哲学学士学位。大学毕业后,他和许多学文科的大学生一样,参加了中学教师资格会考,得了第三名。在会考前的实习中,他认识了西蒙·德·波伏瓦和梅洛-庞蒂。获得中学教师资格后,列维-斯特劳斯没有马上去中学教书,而是服了4个月的兵役,然后再进外省的一所中学教书。1935年,列维-斯特劳斯经人举荐去巴西任圣保罗大学社会学教授,但这时他的兴趣已完全转到人种学上来了,他和他的学生搞起了人种学研究。1938年,他辞去了圣保罗大学的职务,在法国政府资助下去巴西中部考察。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列维-斯特劳斯应征入伍,法国投降后,由于犹太人的身份,他在法国待不下去了,就去了美国,在社会科学研究新学校教书。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列维-斯特劳斯在美国又担任了一年法国驻美国大使馆的文化参赞,于1947年底回巴黎。先是在全国科学研究中心当了几个月从事研究的教师,之后又当了人文博物馆的副馆长。在两次竞争法兰西学院的教授职位失败后,列维-斯特劳斯终于在1958年被任命为法兰西学院社会人类学系主任。1968年,他获得了法国最高科学荣誉奖——全国科学研究中心金质奖章。1973年,他被选入法兰西科学院,1982年退休。列维-斯特劳斯的主要著作有:《亲族关系的基本结构》《热带的忧郁》《结构人类学》(二卷)《野性的思维》《神话学》(四卷)等。

一般认为,列维-斯特劳斯是最正宗的结构主义者,而一般讲述结构主义的书,总是从索绪尔,从结构主义语言学讲起;并且,也总忘不了提醒人们,结构的思想从柏拉图开始就有了。而根据列维-斯特劳斯自己的说法,他天生就是一个结构主义者,在他还不会走路,更谈不上识字时,他就在童车里对他母亲说,肉店和面包店招牌上的头三个字母大概表示的就是“bou”,因为它们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1]这当然是有点传奇色彩的故事。真要了解列维-斯特劳斯的思想,我们还须从他的三个思想“情侣”讲起。

在列维-斯特劳斯看来,地质学家和精神分析家是用某种模型把物质世界和心理世界的基本属性表现了出来,而马克思主义与地质学和精神分析学一样,是把一种类型的现实还原为另一种类型的现实;真正的现实并不是许多现实当中最明显的一个,因为问题总是归结为理性与感性知觉之间的关系。[2]列维-斯特劳斯从地质学、精神分析学和马克思主义那里学到的首先是决定具体现象的整体的隐性(无意识)结构或模型的思想。

当然,他从结构语言学中则得到了对于他的人类学工作的直接启发。现代结构语言学的创始人特鲁别兹科依在一篇纲领性的文章中曾经总结了结构语言学的四个基本理论特征:(1)结构语言学把对有意识语言现象的研究转变为对其无意识底层结构的研究。(2)它不把项目看作是独立的实体,而是把分析项目间的关系作为自己的基础。(3)它引入了系统概念。(4)结构语言学以发现一般规律为目标,既通过归纳法,也通过演绎法,从而使这些规律具有绝对的性质。[3]在列维-斯特劳斯看来,人类学与语言学,尤其是音位学,在其研究形式和研究目标上是基本一致的:“如音位一样,亲属称谓是意义的元素;亦如音位一样,只有当它们整合到系统中去之后,它们才获得意义。‘亲属制度’像‘音位系统’一样,是由思维在无意识思想的水平上建造起来的。最后,散见在世界各地和根本不同的社会中的亲属关系模式、婚姻法则、在某些亲属关系类型之间的相似的规约态度等等的重复出现,使我们相信,在亲属问题上和在语言学中一样,可观察的现象是由那些一般的但是潜隐的规律的作用造成的。因此问题可以被归纳为:虽然亲属关系现象与语言现象是属于不同种类的实在,但它们是属于相同的类型的。”[4]因此,列维-斯特劳斯认为:“我们所讨论的并不是两个类似的现象,而是同一个现象。”[5]这个现象就是结构及其作用。

结构不是什么新鲜的东西,普通人也经常会说到结构,因为结构是事物最普遍的因素;但列维-斯特劳斯所说的结构不是一般的结构,而首先是整体和系统意义上的结构,结构是由一个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模型组成的:首先,结构展示出一个系统的一些特征。它由几个要素构成,其中没有哪一个要素是能够经历一种变化而不在所有其他要素中引起变化的。其次,对于任何一种给定的模型,应当有一种能安排一系列变形的可能,其结果是导致一组同样类型的模型。再次,上述性质使得做出下述预言成为可能:如果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要素作了某种改变,这个模型将会如何反应。最后,模型应当这样被构成出来,使得全部观察到的事实成为直接可以理解的东西。[6]

很显然,结构不是人为的构造,而是无意识的世界的基本模型。它决定世界的意义和形态,包括人的意识,而不是相反。如果说有什么主体的话,不是意识,而是结构才是主体。所以,列维-斯特劳斯关心的是如何从意识向无意识转化,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之所以成为他的思想渊源之一,也是因为他能用诸如防御机制、压抑、反应形成、替代、阻滞这些弗洛伊德的概念来解释从逻辑到非理性、从意识到无意识的结构转换。列维-斯特劳斯认为:人类学家的任务就是“超出人们所持有的那些有意识的和变幻无常的想象,去把握全部无意识的可能性。这些可能性并不是无限制的,并且相互之间皆有联系的一些相容或不相容的关系为历史提供了一个逻辑框架;这个框架虽然也许是不可预见的,但决不是任意的”[7]。无意识的结构在列维-斯特劳斯那里既是主体又是客体,人类学研究的目的是要通过对人类文化与社会现象的研究把握这种无意识结构,人及其种种创造只是这个模型的因素。列维-斯特劳斯坦承他是要把人的事物分解为非人的事物。[8]所以福柯说列维-斯特劳斯以“人之死”完成了尼采的“上帝之死”。

列维-斯特劳斯讲的结构和模型决不是惟一的,却是有限的。它们既可产生相互关系,也可以进行形式上的转换。英国人类学家利奇在他写的《列维-斯特劳斯》中曾举过一个这样的形式转换的例子。我们都知道,交通标志由绿黄红三种颜色的信号灯组成,绿表示通行,红表示停止,而黄表示过渡。人们之所以这样安排,是因为在光谱中黄色处于绿色和红色之间。绿黄红颜色的排列和“通行—告诫—停止”指令的排列是同样的,这就是说,它们有同样的结构,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转化。自然结构转化为文化的逻辑结构。实际上这两种结构是一致的。[9]

结构或模型的形式可转换性表明,结构主义的方法在某种意义上是还原的方法。例如,在研究亲属关系的时候,列维-斯特劳斯把婚姻规则和亲属关系系统还原成了妇女流通,这样,不同文化看似非常复杂的婚姻制度与亲属关系就都可以用妇女流通来理解,正如用语词的流通来理解口语一样。这又使列维-斯特劳斯得出进一步的推论:虽然语言和亲属关系是同一社会中的交往体系的不同类型,但它们很可能就是由同一的无意识结构引起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肯定能得出一个真正基础性的公式。”[10]这就是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不同规模的交往形式实质的类同性。

列维-斯特劳斯认为,在任何社会里,交往总是在三个层面上完成的:妇女的交往,商品和服务的交往,以及信息的交往。它们是在自然和文化这两个层面上展开的,形式上有很大的差别,但是,它们基本成分的结构关系却是可转换的,它们形式的多样性与差异并不妨碍它们可以还原为一些基础的结构关系。“一旦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经济、语言等被表达为一些关系,人类学就将成为一种关于关系的一般理论。这时将有可能根据这个关系体系的不同的特征表现来分析各个社会;正是这些关系体系决定了这些社会的面貌。”[11]可见,在列维-斯特劳斯的心目中,人类学不是一门研究人类文化形态的经验科学,而是关于人类社会的基本科学。

对于列维-斯特劳斯来说,重要的不是具体的现象,而是人类共同拥有的各种基本结构。正因为如此,他对原始人思维的研究并不是像法国人类学家列维-布留尔研究原始思维那样,是要证明原始人有着文明人没有的特殊思维方式——前逻辑的思维方式,虽然这种特殊思维方式并不比文明人的思维方式——逻辑思维方式低。相反,他要证明,人类拥有跨时空的共同的思维模式。在他看来,“野性的思维在与我们思维相同的意义与方式上是合乎逻辑的,即使它像我们自己的思维一样,只有当它用于这样一个世界的知识时才是合乎逻辑的,在这个世界中它同时辨认出物理的和语义的特征”[12]

因此,神话和图腾制度中同样有逻辑,只是那是一种不同类型的逻辑。“图腾制度要求在自然生物的社会与社会群体的社会之间有一种逻辑的等价关系。……这种关系存在于构成个别机体的部分与构成社会的功能类之间,这就是说,社会本身被看成是一个机体。在每一种情况下,自然划分与社会划分是同态的,而在一种秩序中选择一种划分就意味着在另一种秩序中采取与之对应的划分,至少是作为一种优先的形式。”[13]当原始人说“我是一只熊”时,并不是说他相信自己真是一只熊,也不是说他与熊有任何相似,而是“关于世界,关于个人在世界上的地位,他与世界上其他所有事物和人的关系的说明”[14]。“我是一只熊”这句话并不是非逻辑的,而是表明西方意义的那种特殊种类逻辑的局限性,图腾和神话的逻辑是一种缺乏概念性工具的逻辑。[15]

说神话和图腾也是逻辑,只是一种特殊的逻辑,是因为它们表现了一种无意识的精神结构,这种精神结构对于所有人都是共同的。尽管神话与科学有明显的不同,但它们具有同样的形式结构,这种结构仅仅是形式的,而不是内容的,它制约着神话与科学的内在思路,也制约着全部人类生活与文化。人类学的任务就是要揭示这样的人类精神生活与社会生活的形式基础,“人类科学的最终目的不是去构成人,而是去分解人……”[16]这里说的“分解人”,意思就是要深入到上面所说的无意识结构。将人的精神、社会和情感生活还原为无意识的形式结构并不是否认前者的真实性,而是要用一个统一并表现在一切现象中的复杂结构来理解社会与文化现象的种种形式的复杂性;但并不能从这个结构中先天地推出这些现象。[17]

也因此,列维-斯特劳斯的思想虽然可以说是还原论的,却并不是绝对普遍主义的。他固然要探讨人类共同的无意识结构,但他并不主张有普遍的文化与生活方式。无意识结构就像荣格讲的原型,是纯粹形式的,但具体的生活样式和文化却是多种多样的,这种内容的多样性是不能归约或还原的。对于列维-斯特劳斯来说,区别是认同的条件。他把卢梭尊为人的科学的奠基人。卢梭在《论语言的起源》中说:“当一个人想研究人的时候,他必须看到他自己的周围;但当他想研究一个人的时候,他就要首先学会看到远处;而为了发现特征,他必须首先看到区别。”[18]这实际上是现代西方哲学差异优先原则的滥觞。列维-斯特劳斯把这一原则概括为:“为了使一个人得以被其他人所接受……,人们必须首先否定他自己身上的自我。”[19]他认为“这是赖以建立人的科学的基础的惟一原理。”[20]

差异优先的原则与他人是自我的条件的原理是互相支持的,“我是他人”这个著名公式深刻地表明了这一点,后来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相互承认的学说实际上也是以此为基础,只是黑格尔最终还是走向了同一哲学。近代西方的主体哲学认为,从一个同质性的主体出发,就可以把握整个世界,自我认同是认识世界的基础。而在卢梭看来,识别他人是认同自我的基础,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区分人性和兽性,我的自我和他的自我。列维-斯特劳斯认为:

卢梭的革命预先设计并开创了民族学上的革命,其内容是拒绝被迫的认同,无论是一个文化与另一个文化的认同,或是一个文化的一个个别成员与这同一个文化试图加在他身上的一个角色或社会功能的认同。在这两种情形下,文化和个人都要求自由认同的权利,而这只能在人连同所有活着的、并且因而在受苦的东西之外来实现;这也是在功能与角色之前的一种与一个尚未形成、但是已知的存在的认同。于是,免除了只有哲学曾有心激发的对抗,自我和他人发现了它们的一致性。[21]

可是,主体主义哲学却使西方人从自我出发来区分自我与他人,人性与动物性,把自我利益普遍化,人是目的实际上却是我是目的。然而,在列维-斯特劳斯看来:“在一个组织起来的社会中,可能只有一项人所无法补偿的罪行是不可原谅的:自信其拥有永久的或暂时的优越性,以及对待他人如同对待物体一样,即使这是在种族、文化、征服、传教,或仅仅是方便适用的名义下。”[22]然而,在今天的世界上,人类正在犯这种“无法补偿的罪行”。“所有的文明,只要其不将自己封闭起来,会一个接一个地承认它们中间有一个优越的文明,这便是西方文明。”[23]

但是,且不说现代西方文明是以其他文明直接或间接的解体或毁灭为条件,我们更应该看到,“所谓的不发达社会与机械化文明之间的陌生关系,主要是由于这种机械化的文明到它们中去寻找它自己的创造物;或说得更确切些,它让自己的对手毁灭是为了去实现它自己的存在。……人们不能忽略,几个世纪以来,它在侵犯、压迫和消灭中表现着自己。”[24]资本主义的扩张总是带来差异的忽略与消失。尽管现今越来越多的人把这种文明当作人类的福音,列维-斯特劳斯却看到:“资本主义制度不过是把西方人原本对付土著居民的那一套用来对付西方人而已。”[25]在现代发达社会中,多样性同样正在消失。

其实,一旦一种文明被赋予或被承认绝对的优越性,牺牲差异性和多义性,不顾一切向它看齐就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列维-斯特劳斯却不禁要问:“难道我们这个行星将以全盘西化而告终,其多样性只是俄国和美国那样的吗?是否将出现混合的形式,如人们在伊斯兰世界、印度和中国的西方化所感觉到的可能性那样?或者,最后这股潮流是否已经达到了它的顶峰,它是否会缩聚成一个点,在此西方世界接近于屈从(像史前巨兽那样)可保证其存在的内在机制不相容的肉欲?”[26]

在列维-斯特劳斯看来,出路在于保留文化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但这并不是偏爱某种传统,使之苟延残喘,不是保留每个时代赋予它的历史内容,而是要保留多样性这个事实,“鼓励隐秘的潜在力量,唤醒历史上保留下来的各行各业的人共处同存。对于一切新的、必定要出现的社会表达形式,不论其如何不寻常,我们要准备做到不惊、不厌、不抗。宽恕不是一种只把宽容给予过去和今天的纯思想的立场,它是向前看的一种能动的态度,是对于希望成为的东西的理解和促进。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在我们的后面、四周,也在我们的前面。我们对它所能有的惟一要求……是:每方都给以他方提供更大宽容的方式来实现其自己。”[27]

这话说得的确非常之好。但是,人们如何宽容一种将使多样性和宽容本身归于消灭的“社会表达形式”?究竟宽容是多样性的条件还是相反?换言之,宽容的条件在哪里?是在人的心态,还是在多样性的社会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