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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西方哲学十五讲
1.15.1.2 伽达默尔对释义学的理解
伽达默尔对释义学的理解

可以说,伽达默尔是以他的哲学释义学走上哲学舞台,并为人所知的。在讲狄尔泰时,我们已经讲过,释义学是一门古老的学问,已有数千年的历史。最初是指对各种文献的注疏解释。施莱尔马赫在把它改造后将它引入哲学。狄尔泰系统研究和阐发了释义学思想,使释义学真正成了哲学的基本方法和理论,为哲学释义学奠定了基础。海德格尔年轻时深入细致研究过狄尔泰,狄尔泰的释义学思想对他有重大的影响,释义学成了他在《存在与时间》中分析生存论的基本方法,他的基础存在论又叫事实性的释义学。当然,海德格尔将释义学进一步存在论化,它无关正确解释,而只关系此在自身可能性的展开。领会不是认识论的操作,而是我们生存的基本方式。领会体现了我们能存在,领会是我们筹划意义,筹划我们存在方式的过程。海德格尔的释义学构成了伽达默尔哲学释义学的起点。

在《真理与方法》二版序言中,伽达默尔明确表示:“我认为海德格尔对人类此在的时间性分析已经令人信服地表明:理解不属于主体的行为方式,而是此在本身的存在方式。本书中的‘释义学’概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它标志着此在的根本运动性,这种运动性构成此在的有限性和历史性,因而也包括此在的全部世界经验。既不是随心所欲,也不是片面夸大,而是事物的本性使得理解运动成为无所不包和无所不在。”[1]因此,对于伽达默尔来说,释义学基本上不是一个人文科学方法论的问题,不是主体认识客体的主观意识活动,而是人类基本的存在活动,所以,“理解文本和解释文本不仅是科学深为关切的事情,而且也显然属于人类的整个世界经验”[2]

尽管伽达默尔对他的出发点阐述得十分清楚,却经常遭到误解,误解他的不但有批评他的人,也有同情他的人。在一些批评者看来,《真理与方法》的书名应该改为《真理或方法》,批评伽达默尔将真理与方法对立了起来,以为不需要方法就可以达到真理。的确,伽达默尔正是要通过他的释义学表明现代科学方法的局限,以及超越这种方法的正当性。他在《真理与方法》一开头就表明了这个态度:“本书探究的出发点在于这样一种对抗,即在现代科学范围内抵制对科学方法的普遍要求。因此本书所关注的是,在经验所及并且可以追问其合法性的一切地方,去探寻那种超出科学方法控制范围的对真理的经验。”[3]

所谓科学方法当然有种种表述,但归根结底都是以人为先验设定的假设、程序和检验标准来检验结论的对错,当然,对错的最终标准总是“客观事实”,而所谓的“客观事实”总是预设了一个能认识和判断“客观事实”的主体,或“主观”自我意识。它是方法理性的最终基础,它可以在主客体对立分裂的基础上认识所谓“科学真理”,但它却无法达到存在的真理,而存在的真理才是伽达默尔的释义学要追求的目标。因此,只有抛弃流行的科学方法,而以释义学作为达到真理的进路,这是海德格尔谈论释义学的初衷,也是伽达默尔释义学的初衷。因此,哲学释义学首先关心的不是提供一套正确理解的原则,不是如何消除误解,而是如何释义学地展开我们原始的世界经验,同时揭示我们世界经验的释义学性,从而使我们看到方法理性或工具理性使我们无法看到的更为根本的东西。

但是,这决不是说,伽达默尔完全拒绝方法。相反,他说哲学的作用就是使我们意识到学问和方法在人类生存整体及其理性中有其有限的地位。[4]但是在释义学经验中方法基本无用武之地,因为这里要展示的恰恰是一个前方法、前主体的世界,这里进行的是存在论的活动,而不是认识论的操作。领会对象其实不是对象,而是领会者自己。无论是对传统的领会还是对艺术作品的领会,都不是对象性领会,而是前理性的世界真理之显现和展开。领会的过程是世界自我展开的过程,而不是主体认识客体的过程。当然,除了原始的存在论意义上的领会外,也可以有认识论意义上的技术性的理解,这时方法论就可以派上用场了。例如,当我们听一首莫扎特的乐曲时,一旦我们领会了的话,我们会完全忘我地进入音乐给我们展开的世界,完全与之融为一体。陶渊明的“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恰恰就是对这种状态的描述。但是,人们也完全有另一种做法,像现在流行的做法那样,由专家像解剖一具尸体那样来分析这首乐曲,主题、旋律、和弦等等,然后告诉你乐曲如何一步步展开,作者要表现什么,哪些地方特别值得注意等等,甚至还可以利用现代的音响设备把乐曲五马分尸般地一点一点分割开来听。

没有人会怀疑这种“理解”[5]的正当性,但伽达默尔却要确立超出这种“理解”的正当性,这却使很多人无法理解。人们因为伽达默尔讲的领会不是这样的技术性理解,因而委屈了科学方法来责备他。科学方法成了对存在经验与真理的禁锢,这正是伽达默尔的哲学释义学所要质疑和否定的。要正确理解伽达默尔的释义学,必须牢记他的基本问题和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