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代西方哲学十五讲
1.9.3.3 伦理学立场
伦理学立场

虽然逻辑实证主义者拒斥形而上学,但他们并未把伦理学排除在哲学的范围之外。然而,伦理学研究的是人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它的命题陈述的不是事实,而是应然。按照逻辑实证主义的证实原则,似乎伦理学命题应该像形而上学一样,属于被拒斥的无意义的命题,因为它既不是分析的,也不是在经验上可证实的。可是,石里克却不这么看。他认为虽然道德命题并不像数学命题或逻辑规则那样是分析的,但与形而上学命题还有根本的不同。伦理学命题在他看来也是事实的陈述,伦理学是一门经验科学,因而可以得到证实。

然而,要将伦理学说成是一门经验科学,并不容易。石里克采取了曲线解说的方式。他的理由是,人们之所以选择某种道德规范,与他们的心理有关。因此,“人为什么会有道德行为”这个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只能由心理学来回答。伦理学命题最终可以归结为心理事实。他说:

我们必须放在伦理学核心地位的问题是一个纯粹的心理学问题。因为毫无疑问,发现每一种行动的、因而也是每一种道德行动的动机或规律,纯粹是心理学的事情。只有具有描述心灵生活的规律的经验科学才能解决这个问题。人们可能会由此得出一个以为是深刻的摧毁性的非难来反对我们对这个问题所作的阐述。因为他们可能会说,“这样将根本不存在伦理学,被称为伦理学的不过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我的回答是:“为什么伦理学不应当成为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呢?”[42]

很显然,当石里克将伦理学问题归结为心理学问题时,他实际上使用了偷天换日的办法,将根本不同的两类问题混为一谈。就算伦理学问题与心理学有关,也不能得出伦理学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这一结论,就像宗教或文学也与心理学有关,但我们决不能说它们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

但卡尔纳普与石里克截然不同,他认为伦理学命题根本不是事实命题,因而没有认识意义,也就是说,它不可能有真假。伦理学命题是一种祈使句,不是用语言来描述,而是用语言来指令。道德语言不是事实的语言,而是情感的语言,它表达人们赞成或反对的情感,同时也能影响别人的态度和行为。

卡尔纳普并不否认可以有属于经验科学的伦理学,它主要研究人类行为在情感与意志中的起源。但是,规范伦理学却不是对事实的研究,而是对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正当的行为,什么是错误行为的研究,目的是要说明人类行为的准则和关于道德判断的价值。这种伦理学的命题阐述的只是一个规范或一个价值判断。它并不断定任何东西,因而既不能被证明也不能被反驳。卡尔纳普说:

我们决不否认对价值陈述和评价活动作科学研究可能有的重要性。价值陈述和评价活动都是个人的行为,因而同其他各种行为一样,都是经验研究的可能对象。历史学家、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可以对它们做出分析并说明其因果,因而关于评价活动和价值陈述的历史和心理学的陈述确实是有意义的科学陈述,它属于第一种意义上的伦理学。但是价值陈述本身在此仅是研究的对象;它们不是这些理论中的陈述,并且在这里和在别处一样,它们不具有理论的意义,因而我们把它归于形而上学领域。[43]

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伦理学在卡尔纳普那里就和形而上学一样,是没有意义的。逻辑实证主义在伦理学问题上的反常立场,难道不正是揭示了实证主义本身的某种荒谬?

注释

[1]〔美〕M.K.穆尼茨:《当代分析哲学》,吴牟人等译,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3-4页。

[2]同上,第8页。

[3]同上。

[4]〔美〕迈克尔·D.雷斯尼克:《弗雷格和分析哲学:事实与推测》,〔美〕彼得·A.弗朗奇等编:《分析哲学基础》,周继明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年,第31页。

[5]同上,第49页。

[6]〔美〕M.K.穆尼茨:《当代分析哲学》,吴牟人等译,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94页。

[7]〔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王路译,商务印书馆,1994年,第92页。

[8]M.Dummet,The Interpretation ofFrege'sPhilosophy,Cambridge,Mass.,1981,p.370.

[9]〔美〕M.K.穆尼茨:《当代分析哲学》,吴牟人等译,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118-119页。

[10]〔英〕A.J.艾耶尔:《贝特兰·罗素》,尹大贻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年,第38-39页。

[11]Bertrand Russell,Logic and Knowledge.Edited by R.C.Marsh.London,1956,p.264.

[12]Bertrand Russell,Introduction to Mathematical Philosophy,Edinburgh,1930,p.169.

[13]Bertrand Russell,My Philosophical Development,London,1959,p.84.

[14]Bertrand Russell,Logic and Knowledge,pp.252-253.

[15]〔英〕艾兰·乌德:“罗素哲学:关于其发展之研究”,〔英〕罗素:《我的哲学的发展》,温锡增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252页。

[16]Bertrand Russell,Logic and Knowledge,p.326.

[17]〔美〕M.K.穆尼茨:《当代分析哲学》,吴牟人等译,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154页。

[18]〔英〕A.J.艾耶尔:《贝特兰·罗素》,尹大贻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年,第68页。

[19]转引自上书第64页。

[20]〔英〕罗素:《我的哲学的发展》,温锡增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21页。

[21]〔英〕A.J.艾耶尔:《贝特兰·罗素》,尹大贻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年,第64页。

[22]〔英〕罗素:《我的哲学的发展》,温锡增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7页。

[23]〔英〕罗素:《我的哲学的发展》,温锡增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24-125页。

[24]Bertrand Russell,Analysis of Mind,London,1921,pp.10-11.

[25]Bertran Russell,Mysticism and Logic and Other Essays,London,1917,p.150.

[26]Bertrand Russell,Analysis of Mind,London,1921,p.98.

[27]Bertrand Russell,“The Elements of Ethics”,in Wilfrid Sellars and John Hosper,eds.,Readings in Ethical Theory,New York,1952,p.6.

[28]Bertrand Russell,Principles ofsocial Reconstruction,London,1916,p.76.

[29]Bertrand Russell,What I Believe,London and New York,1925,p.29.

[30]Bertrand Russell,Power:A New Social Analysis,London and New York,1938,p.257.

[31]Bertrand Russell,Religion and Science,London,1935,p.236.

[32]Bertrand Russell,Human Society in Ethics and Politics,London,1954,p.11.

[33]〔德〕卡尔纳普:《哲学问题的特性》,转引自《当代分析哲学》,第316页。

[34]〔美〕M.K.穆尼茨:《当代分析哲学》,吴牟人等译,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284-285页。

[35]〔德〕石里克:《实证主义和实在论》,转引自《当代分析哲学》,第296页。

[36]〔美〕M.K.穆尼茨:《当代分析哲学》,吴牟人等译,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297-300页。

[37]〔美〕M.K.穆尼茨:《当代分析哲学》,吴牟人等译,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287页。

[38]〔德〕石里克:《实证主义和实在论》,转引自《当代分析哲学》,第288-289页。

[39]参看〔英〕麦基编:《思想家》,周穗明、翁寒松译,只联书店,1987年,第163页。

[40]〔德〕施太格缪勒:《当代哲学主流》(上卷),王炳文等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407页。

[41]〔英〕A.J.艾耶尔:《逻辑实证主义导论》,转引自《当代分析哲学》,第318页。

[42]〔德〕石里克:《伦理学问题》,转引自《当代分析哲学》,第303页。

[43]Camap,Philosophy and Logical Syntax,London,1935,sec.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