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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西方哲学十五讲
1.9.3.1 哲学与知识
哲学与知识

维也纳学派许多人是自然科学家出身,如石里克就是一个物理学家。有些人虽然不是自然科学家出身,但也信奉科学的实证主义原则。维也纳学派的哲学家像休谟一样,认为知识无非两大类:关于数和量的抽象推论和关于事实与存在的东西经验推论,其余都不过是诡辩和幻想。他们认为,数学和逻辑知识是先天分析的,而经验科学则是后天综合的,根本没有康德所说的先天综合知识。因此,任何形而上学的知识主张都必须加以拒绝,因为形而上学的知识是关于超验实体或实在的知识,但在逻辑实证主义者看来,这种知识是不可能的。

逻辑实证主义的精神教父是奥地利物理学家和哲学家马赫(Ernst Mach,1838—1916)。马赫与詹姆斯一样,主张一种中立一元论,即认为构成世界的既不是心也不是物,而是感觉。感觉不是主观的东西,而是一种中立的材料,类似詹姆斯讲的经验和罗素讲的可感素。感觉之外的东西,只是心灵的虚构。科学或知识的对象只能是感觉构成的事物,或感觉的复合。

逻辑实证主义者基本上接受了马赫的上述观点,他们认为知识是科学的专有领域,科学说明了我们的世界,哲学能做的只是分析和批评各种科学理论和观念。因此,哲学只是一种分析语言命题的方法。哲学的任务“只是从逻辑的观点讨论科学。哲学是科学的逻辑,即是对科学概念、命题、证明、理论的逻辑分析;各门科学中有构造概念、命题、证明、假设、理论的各种可能的方法,我们从这些方法中可以看出一些共同的方面,而哲学就是对这些共同的方面的逻辑分析。”[33]这样,哲学就变成了逻辑和语言哲学,知识的问题变成了知识的陈述问题。传统经验论与实证主义的一些基本观点,在逻辑经验主义那里以语言哲学的方式表达出来。这是我们不可不注意的。例如,休谟在《人类理解研究》中著名的关于两种知识的论述到了卡尔纳普的笔下就改写成了这样:

(有意义的)陈述分为以下几种。首先有这样一种陈述,它之为真只是由于其形式(用维特根斯坦的话说就是“重言式”;也与康德的分析判断相当)。关于实在,它什么也没说。逻辑和数学的公式就属于这一种。它本身不是事实的陈述,但可以用来改变这种陈述的形式。第二种是对上一种陈述的否定(“矛盾式”),它是自相矛盾的,因而它之为假也只是由于其形式。至于所有其他陈述,其真假的判定在于(基本的)记录句子。因此它们是(真或假的)经验陈述,属于经验科学。如果人们想构造任何不属于上述几种类型的陈述,那么它们将必然是没有意义的。由于形而上学既不想断定分析命题,又不想落入经验科学的范围,它就不得不使用一些无运用标准的规定的、因而是无意义的词,或者把有一些有意义的词用某种方式组合起来,使它们既不产生分析的(或矛盾的)陈述,也不产生经验陈述。在这两种情况下,都将不可避免产生伪陈述。[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