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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西方哲学十五讲
1.8.2.2 詹姆斯的实用主义
詹姆斯的实用主义

虽然詹姆斯不是实用主义的首创者,但实用主义的传播却与他有莫大的关系。一般都把他于1898年8月26日在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的演讲看作是实用主义走向社会和实用主义运动的开始。[24]然而,詹姆斯用商业用语来说明实用主义的思想,也使他和实用主义备受攻击。

与皮尔士一样,詹姆斯认为实用主义最根本的原则就是根据思想、概念、命题所产生的实际结果来决定它们的意义。在《实用主义》一书中,他将实用主义描述为一种解决形而上学争论的方法。这些争论包括,世界是一个还是多个?是宿命的还是自由的?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他说,面对这样的争论,“实用主义的方法,就在于试图探索每个观念各自的实际效果,这样地来解释它们。假如这个观念,而不是那个观念,是真实的话,那么,这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在实际上又有些什么区别呢?假如不能找到任何实际上的区别的话,那么,这两个互不相容的说法在实际上就只是同一个说法,而一切争论都是无聊的。”[25]

詹姆斯与皮尔士在哲学传统的师承上有很大不同。皮尔士重视康德,詹姆斯却倾向英国经验主义。他说,实用主义哲学家“丢开抽象思维和牵强附会,丢开字面上的解决,丢开错误的先天理由、固定不变的原则、封闭的体系以及冒牌的绝对与起源。他转向具体性和适当性,转向事实,转向行动和功能。这意味着,在这里流行着经验主义者的气质,而理性主义者的气质则被真实地抛弃了。它意味着露天野外和自然的可能性,而反对教条,反对人为,反对妄称达到最后真理。”[26]所以詹姆斯特别重视特殊,他在《心理学原理》中描述的思想的5个特征:(1)思想总是私人的;(2)思想总是不断变化的;(3)思想是连续的;(4)思想总在应付思想以外的对象;(5)思想总是有选择的,已经充分表明他思想的这一重要兴趣。

詹姆斯的实用主义集中表现在他的真理和意义理论。在传统哲学那里,真理问题属于认识论,但实用主义的真理理论就像实用主义的经验理论一样,突破了传统的认识论框架。在讨论真理问题的时候,实用主义者也讲证实,但证实的不是思想与实在的一致或符合。因为实用主义者从来都是动态地看待世界以及人与世界的种种关系。詹姆斯就认为,人甚至对同一个对象都不能有两次同样的经验。因此,符合论或反映论实际是不可能的。实用主义者如詹姆斯,实际上是从存在论或实践哲学的角度来讨论真理问题的。是真理与否,不在于也不可能在于,它是实在的反映或摹本,而在于它对于人类实际生存的功能。所以,真理不是一种发现,而是一种发明。因此,詹姆斯常常说,如果一个观念或信念,起作用的话,它就为真;或能使我们满足的信念就为真。这的确很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以为詹姆斯是在主张一种对自己有利的观念或信念,就是真理的市侩哲学。实际上他像皮尔士一样,认为真理是一个证实的过程,绝对真理只是一个理想,“真理”是一个能用于无论什么经受了证实的东西的集体名词。我们临时的真理都是可以修正的。“有用”也好,“起作用”或“使满足”也好,都不是指对某个人当下的特定目的,而是指观念或信念对一般人类的生存实践的正面功能。“真观念是我们所能类化,能使之生效,能确定,能核实的;而假的观念就不能。这就是掌握真观念时对我们所产生的实际差别。”[27]但这当然包括满足个人的愿望,并且这种“起作用”和“使满足”本身也要由个人来评价;但真理必须是善的。因此,在用以证实是真理与否的效果里,是含有价值判断的。

尽管有这些限制,詹姆斯的真理观还是有一些暧昧不清的地方。与皮尔士不同,詹姆斯认为我们的观念与表象从来就不是(传统意义上)客观的,而总是受到我们的实践旨趣和个人理由的制约,它们决定了我们表象对象的角度和表象的对象。表象是达到具体目的的工具。不同的目的就有不同的工具,适合某些目的的工具不适合另外一些目的。不同的认识工具得到的自然不会是相同的真理。另一方面,如果是真理与否只是对信念而言,而不是事物的性质,那么真理也并不能完全避免我们实践的旨趣和个人的理由,真理是我们制造的,而不是客观的实在。但是,我们并不能任意制造真理,它要受到作用于我们的感觉、我们感觉间的某些关系,即事实,和我们以前当做真理的东西的制约。但我们仍有一定的自由,可以根据我们的旨趣注意某些感觉而忽略别的感觉,不同地读解同一个事实。[28]

当然,詹姆斯承认,在和自然打交道时,我们是真理的记录者,而不是它的制造者。以前的真理和事实的一致始终是科学理论最专横的债权人。但在日常生活实践中,情况似乎不同,这里起决定性的是我们的目的和欲望。产生真理的是一种对于真理的欲望和信念,如果我们不相信世上有真理,不相信我们能认识真理,当然也就不会有真理。詹姆斯说他的同时代人赫胥黎(T.H.Huxley)和克利福德(W.K.Clifford)要人们不要相信没有充分证据的事,但他们的这种信念本身也受到他们自己感情的影响。对克利福德们来说,证据就是客观事实;对詹姆斯来说,信念产生了预期的效果就是真理的证据。但是,为了对付别人指责他的真理观(实际上把一切能达到目的的东西都叫做真理,或任何信念都是合理的,只要它对信仰者有效),詹姆斯说,效果不是等值的,我们必须根据我们的感觉来判断效果的优劣。比如,唯物主义的信仰与上帝的信仰就不可同日而语。上帝的信仰保证了一种应该永久保存的理想秩序。对这种永久的道德秩序的需要是我们胸中最深刻的需要;而唯物主义的观点意味着去除了最终希望。[29]另外,信念是否起作用还要看它是否符合常理。我们不能只是因为信念能满足我们个人就任意接受信念,历史地存在的人们只能接受历史条件允许的信念,在信与不信之间他们只能做出某些选择。

尽管有这些规定,詹姆斯并不能完全消除人们对他的真理观的指责和误解。尤其是他在《实用主义》中关于真理说的许多话,即使有上述这些规定,仍然不能完全自圆其说。例如,目的论—价值论的限定和历史主义的限定最多只能说明哪些信念是合理的,却无法充分说明为什么能马上见效,达到个人目的的种种权宜之计和做法不能证明是真理。要完全避免误解,詹姆斯必须对衡量目的的效果做出进一步的规定,即区分个人私利的目的与非个人私利的目的,将前者的满足排除在真理的范围之外。但这么做将使他的真理理论相对化。然而,詹姆斯可能会说,他的哲学本来就否定绝对的东西,他的真理理论也不例外,他的实用主义不同于皮尔士的实用主义,它不怕相对主义。在这个意义上,把詹姆斯看作是后现代主义哲学家也无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