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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西方哲学十五讲
1.7.2 生命哲学和精神科学
生命哲学和精神科学

如上所述,在狄尔泰看来,时代的危机在于知识与生命脱节,以至于构成西方文明的价值与意义系统失去了基础。而价值和意义系统失去基础,追根溯源,很大程度上是培养和阐发这个系统的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en)[10]本身失去了基础,与它们的根本日益疏离,变成了无关痛痒的一个个学科,人们试图通过概念的操作来给它们奠定基础。然而,在狄尔泰看来,精神科学的基础无关概念,而关系到生命。精神科学的基础是生命,它们与生命、生命经验处于一个持久的内在总体关系和互相作用中。[11]但是,精神科学现在却脱离了它们的基础,成了无根之物。为此,狄尔泰要效法康德,通过纯粹理性批判为自然科学知识奠定基础,设想通过历史理性批判来为精神科学奠定基础。

如果精神科学的基础是生命的话,那么无疑,历史理性批判的最终目标也就是生命或生命哲学。因此,虽然狄尔泰一生涉猎面极广,前后思想也有不同的侧重与变化,但称他的哲学为“生命哲学”还是恰当的;但这又是非常容易引起误解,而且也确实引起了误解的一个指称。因为生命哲学是狄尔泰那个时代的流行,尼采、西美尔、柏格森、克拉格斯和斯宾格勒都被人称为“生命哲学家”,狄尔泰自然更不用说了。

生命概念和生命哲学在狄尔泰的时代流行,决不是偶然的。黑格尔死后,传统形而上学迅速走向末路,有着种种深刻的原因。但最主要的有两条。一条是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以工具理性产生的物质效益为根据,成了流行的哲学意识形态。对于注重实效的现代人来说,相对于可以验证和产生实际效果的自然科学来说,黑格尔式的思辨哲学只能是信口雌黄的玄学。二是黑格尔哲学的泛理性主义,使得具体生命的真实内容被排除在绝对精神的逻辑之外。哲学忽略了生命。它不能不为此付出代价。但是,对与生命脱节的旧形而上学的不满,自然会产生出各种各样的生命哲学。“生命”代替了“存在”“上帝”“自然”或“我”,成了哲学的中心概念。[12]

“生命”概念不是狄尔泰的发明。但是,狄尔泰的“生命”概念有着非常独特的含义,这使得他的生命哲学与同时代的其他生命哲学迥然有异。首先,与同时代的许多哲学家提的“生命”概念不同,狄尔泰的生命概念没有生物学上的含义。其次,它也不是一个宇宙论的概念。生命是原初的和基本的人文实在,就此而言,它是一个彻头彻尾经验的实在,而不是一个先验的观念。生命之外没有实在,我们所思、所感、所想象的一切,最终都根植于我们的生存——我们的生命经验。就其原始性和包容性来说,“生命”相当于旧形而上学的“存在”概念,康德的物自体概念,歌德的元现象(Urphänomen)概念,或黑格尔的具体的一般的概念。但我们不能把它看作是形而上学或存在论的基础。[13]

生命是我们每个人都经历的东西,我们不是凭推理,而是直接经验它。“生命是一个基本事实,它必须形成哲学的起点。我们从内部认识它。他是我们无法走到其后面的东西。生命不能被带到理性的法庭前。”[14]但狄尔泰讲的“生命”不是指我们个人的生命,虽然我们个人的生命是它的一部分;也不是指人类的类生命或所有有机体的生命;生命是一种整体关系(Zusammenhang),“生命本身是自我和世界的关系”[15]。它不是物质,但包含物质(外部世界),它在自然界有其不可克服的基础;它不是意识,却将意识作为自己的一个基本特征。当生命在经验中被人们经历时,就表现出自我意识的特征。生命是“掌握自己的存在”[16]

狄尔泰的生命概念最特别的地方就是它不是生物现象,而是历史或传记的事实。在这一点上,狄尔泰既不同于歌德的生物学主义,也不同于从尼采到柏格森的活力论。狄尔泰一再重申“生命”这个概念就限于人类世界,不能用于其他有机物。[17]因为生命实际上就是人类社会文化的历史过程。

在狄尔泰看来,生命不是一个静止的实体,而是时间性的过程。为了强调生命的时间性特征,狄尔泰有时用Lebendigkei(生命性)来代替Leben(生命)。他明确表示,历史性(Geschichtlichkeit)和时间性(Zeitlichkeit)是生命的基本范畴。[18]后来海德格尔关于此在的历史性和时间性的思想,显然是由此而来。但海德格尔受狄尔泰影响显然不止这一处。在1887年一篇论歌德的文章中,狄尔泰讲到“向死的生命”(Leben zum Tode)制约着我们对生存的感受。[19]死亡的威胁使我们更敏锐地意识到我们与生命和世界的联系,它通过迫使我们自我反思,赋予生命以意义。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里对死亡的有关论述与此十分相近。实际上,正如一位德国学者所说:“近来一切理解人的历史性的努力都在狄尔泰那里找到它们决定性的开始。”[20]

生命最后在狄尔泰那里落实为历史。狄尔泰说:“生命是丰满的,多样的,是个人经验的种种相互关系。在它基本的质料上,生命与历史是一回事。在历史的每一点上都有生命。历史由在最不同的关系中一切种类的生命组成。历史只是从整个人类的角度把握的生命,它构成了一种整体关系。”[21]

现在我们看到,“生命”概念在狄尔泰那里至少有以下三个内容:(1)生命不是指个人个别的存在,而是指生命联结人的共同性。生命不是生物现象,而是人文现象,生命的时间是人文的世界。(2)生命不是孤立的主体性,而是包括自我与世界的共同关系的整体性。(3)生命不是无形流动的什么东西,而是在历史过程中展开自身的各种生命关系的整体。[22]生命就是历史,它具体表现为人类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哲学、文学、宗教、政治制度、神话、价值系统等等。生命既是精神科学的基础,也是精神科学的对象。反过来说,精神科学是我们认识和把握生命的途径。

狄尔泰对精神科学有过许多定义,如“社会—历史实在的科学”“道德—政治科学”“人、社会和国家的科学”“实践世界的科学”和“行动的人的科学”。所有这些定义尽管表面不同,实际上却是一个意思,即精神科学就是实践(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的科学。狄尔泰其实对“精神科学”这个术语是不满意的,因为他觉得它唯心主义味道太明显,并且没有将人的精神生命与心理—物理生命区分开来。但是,使用这个术语,至少可以指出一种与自然科学不同的知识。

在狄尔泰看来,精神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不同并不在于它们的对象,更不是说有两种不同的存在。精神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不同是我们心灵对事物的态度不同,或者对经验的立场不同。它们的不同产生于我们经验世界的不同方式。这两种经验方式分别是“内在的经历”(Erlebnis)和外在的感觉经验(Erfahrung)。精神科学的经验方式是前者,自然科学的经验方式是后者。但是,这两种经验方式决不是等价的。经历要比感觉经验更原始,更根本。经历是存在论意义上的经验,而感觉经验只是认识论意义上的经验。经历是我们与世界的原初关系,是对事物当下直接的经历,包括它们具体的特征、意义、价值、关系和模式。但我们还未能加以区分,经历是原始的生命过程,“是一种质的存在”[23]。因此,狄尔泰的Erlebnis不是一种主观的经验或感受,而是生命自身的体验,是存在的行为和活动。在经历中,主客、物我都还未区分,都还浑然一体。经历是原始经验,不是直观意识。经历是具体世界的经验,而不是一个封闭的主体性的经验。经历作为我们意识生命的基础,决不只是与一个与外部客观世界对立的私人的主观自我有关,而是与它们共同持久的相互作用有关。[24]这种对事物的原初体验和把握,构成了精神科学的经验基础。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狄尔泰经常用“外在”来指自然界,用“内在”来指社会世界。但是,在他那里,“外在”与“内在”的含义不同于唯心主义。“外在”指的是自然对于我们而言是一个异己的存在。“内在”并不是指内心或精神,而是指我们的生命所在,我们的世界。“自然是异于我们的。它只是一种外在性,不是一种内在的实在。社会是我们的世界。我们用我们整个存在的全部力量同情地体验社会力量的相互作用,因为我们在我们之中有构成社会系统的种种条件和力量。”[25]

与自然世界不同,人文世界不是用概念建构起来的世界,而是我们原始体验的世界。我们不是通过推理和假设来认识这个实在的,而是通过我们的经历。“精神科学有优于自然认识的地方,它们的对象不是在外部感觉中给予的纯粹现象,作为某个真实的东西的纯粹现象反映,而是当下实在本身。此外,这个实在是在从内部经历的一个整体关系中被给予的。”[26]它不是一个与我们相对的客体或对象,而是我们也身在其中的关系和意义的整体。这个世界,其实就是生命本身。而作为生命的科学的精神科学,它们与生命的关系当然也完全不同于自然科学与自然对象的关系。它们与生命的实践有一种实践的旨趣和关系。[27]“精神科学首先以及主要在这些方面帮助我们:我们得在世界上做什么——我们要使我们自己成为什么,以及决定我们能在世界上从事什么,也决定世界对我们有什么影响。”[28]因此,从根本上说,精神科学的目标不只是理论,更是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