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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西方哲学十五讲
1.6.3 物质与记忆
物质与记忆

如果传统形而上学在方法上根本错了,那么当然,它不仅在生命的问题上,而且在别的问题上也都不会正确。在柏格森看来,传统形而上学在关于知觉和外部世界,及身心关系问题上,也都错了。通常人们总是认为,客体是客体,主体是主体,客体(物体)作用于主体的身体,具体说,作用于人的神经系统,产生了一定的反应,即身体(大脑)的运动,由此改变对象。人们把外部事物,即客体叫做物质,而把大脑的运动叫做意识。运动使二者发生关系。然而,柏格森发现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作用于我们神经系统的客体总是具体的事物,而不是抽象的物质概念。“物质”只是理智发明的抽象概念,而不是具体的事物。如果我们诉诸我们的当下感觉或直觉,并且从我们的头脑中排除掉形而上学的概念与理论的话,那么我们就会发现,在我们面前只有影像。柏格森说:“我把世界称之为影像的集合。”[9]这就是说,对于柏格森来说,世界就是影像的世界。

在众多的影像中,惟有我们的身体与众不同,我们无法凭知觉认识它,而只能通过情感从内部认识它。并且,它能作选择,能储存它所发现的东西。尽管如此,身体在其为影像这一点上,与别的事物并无二致。

“影像”这个概念是一个非常容易引起误解的概念。首先,它本身就容易引起主观方面的联想。其次,传统哲学也往往将它解释为物体通过我们的感官和神经系统作用于我们的产物。因此,影像只是存在于我们的头脑或心灵里的东西,而不可能是外部世界的一部分。柏格森在这个问题上恰恰反其道而行之。他认为宇宙万物都是影像,除此之外,再无任何精神或物质的实体。影像有意识的一面,但也不单纯是意识的构造,而是有其独立的存在,它们并不是心灵产生的。影像体现了身心的统一和物质与精神的统一。通过“影像”概念,柏格森一方面拒绝了传统认为事物或世界是由物质微粒,或第一性质,或客观实体组成的实在论,又拒绝了认为事物纯属心灵产物的传统唯心论观点。很显然,他是想用“影像”概念来超越近代以来心物对立的传统世界观。

与传统哲学家不同,柏格森不是从认识论的角度讨论影像,而是从生命进化和人的活动,即实践的角度来讨论它的。与他的同时代人杜威一样,对于柏格森来说,意识活动首先是人的生命活动,它产生于人对外部刺激的生存本能反应。如果说,在低级的生命阶段,低等生命形式的本能反应还是机械的话,那么在高级的生命形式——人的那里,这种生存本能的反应就是有选择的,是一种反思的活动,而不是照相式的对事物的“表象”。知觉究其源始不是指向知识,而是为了行动(实践)。

也因为知觉是生命的活动,而生命是过去、现在与未来的绵延,所以知觉必然有其历史的积淀,这就是记忆,“没有任何知觉不是充满了记忆”[10]。知觉是生命长期进化的结果,它必然以记忆的形式出现。当然,柏格森并不排除有不掺杂任何记忆的“纯粹知觉”,但多数情况下我们的知觉总是与记忆交织在一起,换言之,我们的记忆总体现在某些知觉中。记忆使生命的经验得以储存下来,成为生命不断增加的内容。因此,记忆并不是一种心理过程,而首先是生命自我保存的一种能力。

就像时间可分为两种一样,记忆也有两种。一种是“机械的记忆”;一种是“纯粹的记忆”。机械的记忆其实是一种像散步一样的身体习惯,一有适当的刺激,就会自动地开始运作。我们记单词或背一个数学公式就是机械记忆的典型例子。它并不内含历史的维度,即它并不是过去生命经验的积累,不是生命中的一个事件,而只是一种半自然的天性或倾向。被记忆的东西也不是我们生命经验的一部分,而始终是外在于生命的东西。因此,它实际上是我们可以随意操控的事。柏格森认为这种记忆只是一种表象,“而且仅仅是表象;它被包含在心灵的直觉中,这种直觉可以被我们随意延长或缩短;我可以随心所欲地为它指定任何绵延;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阻止我在瞬间从整体上,从一个画面上把握它”[11]

“纯粹的记忆”则截然不同,它实际上是在时间中发生的我们日常生活一切事件的记录。“它记载依时间而出现的日常生活事件;它不忽略任何细节;它保留了每个事实、每个姿态、地点和时间。不论它是否有功用或者有实效,都凭借自身性质的纯粹必然性,把过去储存起来。依据这种记忆,可以形成智力的,甚至理智的、经验性的知觉认识;我们每次都躲进这种认识中,在探索一种特殊形象时,我们在这种认识中,重新登上过去的斜坡。”[12]我们的历史经验以记忆影像的形式储存在心灵的下意识区,在每一个特定的时间记忆只能调出一些影像给意识;如果我们所有的记忆在一个时候一涌而上,那么我们就什么都做不成,记忆也就失去了它们最重要的实践功能。大脑的功能就是不让所有记忆影像一下子都进入意识,而只让那些与当前的需要和活动有关的记忆在意识中出现。也就是说,大脑的功能就是在不同的时候选择不同的记忆。

从柏格森对上述两种记忆的规定来看,很显然,“纯粹的记忆”是一种生命自发的活动,而“机械的记忆”则是人为的机械重复。这两种记忆的根本区别在于:“自发的记忆从一开始就是完美的,时间不能毫发无损地为它补充任何东西;……”[13]而重复记忆却只是用理智的机械手段来试图定格生命的某一片断,但当它这么做时,它实际上已经游离了生命的本体,即绵延。但记忆根本上是绵延的主观体现,是存在于现在和未来的过去,它保证了时间本质的延续性。按照柏格森的看法,生命是一个永恒的流变,任何想将它定格下来加以划分的企图都是不正当的。与知觉不同的是,自发的记忆或纯粹的记忆是一种无功利、无选择的照单全收式的保存;与绵延一致,它也没有内在的界限,它是生命自我保存和延续能力的体现,所以柏格森一再强调记忆不是大脑的功能。

实际上,柏格森所谓的记忆,就是我们的原始历史经验。它自然不是我们的心理行为或大脑功能,而是我们的存在方式。虽然这听上去像是海德格尔的语言,但也确是柏格森记忆理论的真实内涵。柏格森说它不是大脑的功能,那就意味着它只能是前意识或无意识的东西,是以主观形式出现的绵延的历史存在本身。记忆实际上使在传统哲学中认为是事物的规定或关系形式的时间成为存在本身,当然,这个存在应该理解为生成更为合适。柏格森不像德国哲学家那样喜欢谈历史,他对传统时间概念的批评也使他不能在传统的意义上谈过去,即一个可以与我们明确隔绝的过去。对他而言,就像对海德格尔而言一样,过去只能是存在—绵延的一部分。他的记忆理论,保证了他可以在存在论的意义上确立过去的基础地位。

柏格森的哲学,从一个方面看是非常形而上的,但又有非常明显的形而下的实用主义的一面。这两个方面其实并不矛盾,而是一个硬币之两面。他的记忆理论也体现了他哲学的这个特点。记忆本身尽管是非功利的,但知觉的功利作用恰恰与它有莫大的关系。其实,记忆与知觉只是在理论上可以将它们截然分开,在实际生活中它们往往是混合在一起的。如上所述,知觉多数是要对某个情况做出趋利避害的反应。换言之,知觉不太会是为知觉而知觉,或为知识而知觉,而往往是为采取某个行动而知觉。这样,知觉就必然要调动记忆影像来理解和解读被知觉的对象,从而确定它的实践意义。记忆的本源是非功利的,但它的使用却不能不是功利的,柏格森哲学的实用主义性格,于此可见一斑。

但是,柏格森的记忆学说不仅只有实践哲学的意义,也有鲜明的理论意义。和柏格森的“影像”概念一样,柏格森的记忆理论也是为了克服传统哲学中物质与精神的二元对立。一方面,记忆是一种绝对不依赖于物质的能力;但另一方面,它又是一个最实在的活动。它的现实状态总是要表现为身体实在的行动。正是这种实践行动的需要使潜在的记忆通过知觉变为行动的意义。所以柏格森说记忆是“精神和物质的交叉”,即是说,记忆是精神与物质的融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