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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西方哲学十五讲
1.6.2 直觉的意义
直觉的意义

柏格森认为,传统形而上学的根本错误是方法的错误,即用理智,而不是直觉来认识生命的本质。因此,新的形而上学必须建立在直觉的基础上。直觉概念在柏格森哲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直觉概念并不是柏格森的发明。早在古希腊,柏拉图便用它来指对理型的精神直观。在近代,笛卡尔、洛克以降,不断有哲学家使用这个概念,意思虽不尽相同,但大抵与作为概念思维和推理能力的理性相对,指人对事物和事态的本质、对总体关系结构的直观把握的能力。但是,在柏格森那里,直觉首先不是一种认识能力,不是神秘的内在审视,“直觉更多的是一种方法,是认识的一个过程,也就是从发展过程中理解所有存在的东西。柏格森把发展过程理解为是形成过程,就是在艺术创作中出现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直觉是发展中的认识”[5]。可见直觉在柏格森那里有发生学的意义,非此不足以把握永恒流变的生命。

但直觉不是什么神秘的先验能力,而是本能的产物。与传统理性主义哲学家不同,柏格森像叔本华和尼采一样,并不认为本能是低级的东西。相反,他始终认为本能与理性同样重要,本能并不是生命发展阶段上低于理性的一个阶段。他说:“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一个致命的错误就是把植物生命、本能生命和理性生命看作同一倾向相继发展的三个阶段。这一错误已经大大腐蚀了绝大多数的自然哲学。其实,它们是同一种生命的三个不同的发展方向。”[6]理智与本能既对立又互补,都是生命不可或缺的要素。“本能是在生命形态的基础上铸成的。如果说理智是用机械的方式对待一切事物,那么本能则是用有机的方式对待事物。假如沉眠于本能中的意识觉醒了,假如本能能够激起认识,而不是被怠懈为行动,假如我们能够向本能提问,而本能又能够回答我们的问题,那么本能便能够向我们揭示出生命最深层的秘密。”[7]

这种能向我们揭示生命最深层的秘密的本能就是直觉。而直觉之所以能够向我们揭示生命最深层的秘密,是因为它能够把我们引向生命的深处。与理智不同,本能没有功利的使用,它不受生活功利要求的影响和约束,不会被引向生命以外的东西,而是随生命的进化而进化。自觉当下的、非概念的特性与生命的本性也十分契合。而理智在对待活生生的生命时,却总是将它作为一个外在的知识问题,用符号或语言来把握(规范);而不是深入生命的内部,与生命俱化,当然也就不可能揭示生命的秘密。因此,如果形而上学以揭示和把握生命的本质为目标的话,它就应该以直觉作为自己的方法论原则。

与叔本华、尼采和祁克果一样,柏格森强调直觉的独特功能,并不意味着他独尊直觉,反对或排斥理性。相反,他认为对于生命来说,二者同样重要,只不过各有各的功能,各有各的方向。比起以前的理性主义者来说,那些被称为非理性主义者的人,其实更具有包容性。他们只是要指出理智,或怀特海所谓“一只眼的理性”的局限性。当然,直觉作为形而上学的方法,它的范围也是有限的,它不能代替辩证推理和逻辑。在科学领域,仍然是理智的天下。但凭借自身非理智的能力,人类将看到被理性主义信仰遮蔽的许多东西。

但是,柏格森的直觉概念本身并不太容易把握。柏格森自己说不能要求他给直觉下一个几何学式的定义,也就是说,它的意思不能通过分析得到。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柏格森讲的直觉并不是一刹那间灵光闪现式的洞见,而是一种在绵延中思维的方式,一种渐进的活动,它的范围就像生命一样可以无限拓宽和加深。实际上,柏格森的直觉概念与传统的直觉概念有很大的不同。它不是一个认识论的概念,而是一个存在论的概念。它是一种方法,但不是狭义的技术意义上的方法,而是像释义学在海德格尔那里那样,是一种存在论的方法,它与绵延有着非常密切的内在关系,绵延是直觉的前提。当代法国著名哲学家德勒兹精辟地概括了柏格森的直觉概念的特性:“直觉是柏格森主义的方法。直觉既不是情感、灵感、也不是无序的共感,而是一种充分发展的方法,是哲学上最充分发展的方法之一,它有自己严格的法则,构成了柏格森所说的哲学上的‘精确性’。”[8]这种精确性是质的精确性,即方法与问题性质的真正契合。在柏格森这里,直觉由一种心理能力被改造成了一种哲学方法,这的确是哲学史上的一个创造。柏格森由此大大丰富了直觉概念的内涵,也使他的生命哲学有了独特的方法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