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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禁毒史
1.7.3.2 二、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
二、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禁毒工作。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毒品问题不断发展蔓延,影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发展,影响我国人民幸福安康,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极大关注。2004年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禁毒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和指示,明确要求打一场禁毒的人民战争,坚决遏制毒品问题发展蔓延的势头。2005年4月14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在全国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作了全面部署。要求各级禁毒部门从2005年4月开始,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禁毒人民战争,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的毒品问题,根本扭转毒品问题严重地区的面貌,坚决遏制毒品问题发展蔓延的势头。

(一)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是积极应对国际国内严峻复杂的毒品形势、有效解决我国毒品问题的客观需要

从国际上看,毒品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问题。目前,毒品贩运涉及170多个国家和地区、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存在毒品消费问题。全球每年毒品交易额高达8 000亿~10 000亿美元以上,相当于世界贸易额的13%,吸毒人数超过2亿人,每年有10万人因吸毒死亡、1 000万人因吸毒丧失劳动能力。特别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发展,随着国际政治、经济斗争尤其是民族矛盾、宗教对抗、地区冲突、恐怖活动的加剧,一些国家对毒品经济的依赖日益加深,以毒养政、以毒养军、以毒养恐等问题日益突出。毒品犯罪的国际化、职业化、武装化、高科技化趋势日益明显。从我国周边看,境外毒品对我国形成“多头入境、全线渗透”的复杂态势。西南境外,“金三角”地区罂粟种植面积和海洛因产量居高不下,大部分毒品进入我国,我国消费的海洛因绝大部分来源于该地区。冰毒已成为该地区毒品渗进新的“增长点”,并在我境内形成消费市场。西北境外,阿富汗已成为全球鸦片和海洛因的主要产地。特别是中亚地区的毒品贩运和消费问题进一步恶化,“三股势力”在此活动频繁,并通过贩毒筹措资金,对我国危害加大。东北境外,某国继续坚持毒品经济,罂粟种植面积已超过9万亩,并在全国试种大麻。目前,急欲打通中国贩毒通道,对我国渗透加剧。东南境外,摇头丸等新型毒品向我境内渗透情况非常突出。从国内看,尽管近年来我国禁毒斗争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毒品问题蔓延的势头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东南沿海地区制贩冰毒、摇头丸犯罪活动仍很严重,并逐步向内地蔓延;一些地区非法种植罂粟和土法加工海洛因的问题出现反弹,个别地方还出现种制贩、产供销一条龙现象;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物流入非法渠道的问题屡禁不止;一些地区娱乐场所吸贩毒问题仍很突出,吸食新型毒品人数急剧增多,毒品消费市场不断扩大。面对国际国内严峻复杂的毒品形势,要有效解决我国的毒品问题,仅靠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全党动员、全民发动,真正打一场广泛、深入、持久的禁毒人民战争,才能彻底扭转我国毒品问题日益严重的局面。

2.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是顺应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

对于毒品问题,中国人民有切肤之痛。旧社会,中国人因为吸毒,被称为“东亚病夫”,许多家庭因吸食毒品而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当前,我国毒品问题又出现了蔓延的趋势,给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危害。在一些毒品问题严重的地区,有的村里的壮劳力不是贩毒被杀掉了,就是吸毒以后变成了病秧子;因吸毒感染艾滋病的人数急剧增多,有的少数民族人口出现负增长。毒品问题还严重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涣散民族精神,在吸毒人员中,35岁以下的青少年占70%,而且大多是独生子女,因沉湎于毒品而荒废了青春、迷失了人生。青少年是我们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这种状况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后果不堪设想。对于当前日益严重的毒品问题,广大人民群众痛心疾首,强烈要求党和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铲除这一“毒瘤”。因此,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和呼声,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完全能够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

3.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是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然而,我国毒品问题的发展蔓延,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直接影响经济建设;而且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大隐患。毒品问题不仅诱发大量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而且往往与国际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黑社会组织、腐败问题、洗钱犯罪等联系在一起,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毒品问题还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败坏社会风气,污染社会环境。因此,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有效解决毒品问题,减少毒品危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又对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有效解决毒品问题,减少毒品危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4.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是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政治优势、牢牢掌握禁毒斗争主动权的正确抉择

毒品问题的泛滥,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难题。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有着独特的制度优势和政治优势。应该而且能够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禁绝毒品的成功之路。我国1949年后开展的禁烟运动,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一次成功战胜毒品问题的禁毒斗争,在世界禁毒斗争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这次禁烟运动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投入禁烟运动中来,使禁烟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要求和行动,使烟贩和吸毒者陷于觉悟了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之中,无处藏身,从而有效地保证了烟毒的彻底肃清。它从一个侧面充分证明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充分证明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完全可以办成其他国家无法办成的事情。50多年过去了,尽管世界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国内经济、社会情况也发生了新的变化,禁毒斗争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了、工作难度更大了。但是,我国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属性没有变。充分发动群众,大打禁毒人民战争,仍然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行之有效的禁毒斗争的成功经验。近年来,一些省、市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等多管齐下,对毒品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一定要坚持和发扬过去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政治优势,充分调动、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创造性,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对毒品问题“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坚决夺取禁毒斗争的主动权。

(二)大力推进禁毒人民战争

1.组织开展好禁毒人民战争的“五大战役”,坚决遏制毒品问题蔓延的势头

各级党委、政府和禁毒部门要通过组织开展好禁毒人民战争的五大战役,坚决遏制毒品来源、毒品危害和新吸毒人员的滋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组织开展禁毒预防战役,坚决遏制新吸毒人员的滋生。有禁毒权威人士曾经说过,最好的禁毒方式就是不吸毒,而要做到不吸毒,单靠法律和医学是难以实现的,因此禁毒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预防,这就需要长期有效的禁毒宣传和禁毒教育。通过长期有效的禁毒宣传教育,让人民群众获得科学、系统的有关反对毒品的知识和技能,增强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提高人民群众自觉抵御毒品的能力,引导他们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是减少新吸毒人员滋生的治本之策。各级党委、政府和禁毒部门要紧紧抓住全民、青少年、吸毒高危人群这三个“关键点”,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开展禁毒预防战役,真正使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严重危害深入人心,使党和政府禁绝毒品的方针政策深入人心,使有毒必肃、贩毒必惩、吸毒必戒、种毒必究的要求深入人心,努力减少新吸毒人员的滋生。抓好全民禁毒预防工作。要认真贯彻《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相结合,禁毒专题宣传教育与普法、科普、公民道德、艾滋病防治等宣传教育相结合,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禁毒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远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抓好青少年禁毒预防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加强毒品预防示范学校建设,积极开展“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使中小学生从小树立远离毒品,杜绝毒品的意识,实现“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的目标。要依托社区、家庭、青少年法律学校等阵地,广泛动员禁毒青年志愿者,积极开展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抓好吸毒高危人群的禁毒预防工作。要充分运用吸毒危害的典型事例,组织宣传队、宣讲团,深入流动人口聚集地、娱乐服务场所、监狱、劳教所、戒毒所、救助站等特殊场所、地区,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社会无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等吸毒高危人群的禁毒宣传和法制教育,提高其自觉抵御毒品的能力。

(2)组织开展禁吸戒毒战役,坚决遏制毒品危害。当前,我国吸毒人员复吸率居高不下,直接导致毒品消费市场不断扩大,毒品危害日益严重。各级党委、政府和禁毒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禁吸戒毒战役,对吸毒人员进行“大普查、大收戒、大帮教”,实现社会面基本无失控吸毒人员的目标。开展“大普查”活动,提高发现率。要组织公安、司法、行政、卫生等部门和基层组织,对吸毒人员进行全面的普查,进一步完善调查登记制度,并建立科学的监测体系,准确推测毒品滥用情况,对吸毒人员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开展大收戒活动,提高戒断巩固率。要坚持普查与收戒相结合,对吸毒成病人员一律强制戒毒,对戒毒复吸人员一律劳动教养,对患有艾滋病毒等特殊吸毒人员一律收治。要充分挖掘戒毒场所的收戒潜力,努力实现满员收戒,有条件的要实现全员收戒。要加强对戒毒场所的规范化管理,切实转变戒毒治疗和戒毒康复理念。体现对戒毒人员的人文关怀,并积极发展以劳动康复为主的多元化戒毒康复模式和劳教戒毒的综合矫治模式,努力提高戒断巩固率。开展“大帮教”活动,降低复吸率。要建立健全对吸毒人员的监控帮教体系。对每一名戒毒出所人员都要落实街道、社区、派出所、司法所、单位、家庭等“几帮一”的监控帮教措施。特别是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积极做好戒毒出所人员的安置工作,解决好他们的生活出路,使他们真正回归社会。

(3)组织开展堵源截流战役,坚决遏制境内外毒品来源。毒源问题是事关禁毒人民战争全局的关键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禁毒人民战争就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针对当前我国毒品来源多元化的实际,各级党委、政府和禁毒部门要组织开展堵源截流战役,积极开辟西南、西北、东北、东南“四大战场”,千方百计地把毒品来源的渠道切断,促进我国毒品形势的根本性转变。西南战场要以云南为重点,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云南省加强禁毒和防治艾滋病的工作方案》,健全军警民联防体系,完善查缉工作机制,千方百计地把“金三角”毒品入境、内流和易制毒化学品走私出境的通道切断。同时,要通过开展中缅联合扫毒行动,大力加强境外除源工作,积极推动境外毒源问题的解决。西北战场要以新疆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边境地区的管理,特别要在毗邻中阿等国边境口岸和通道建立毒品查缉站点,严格对出入境车辆和人员的检查,切实加大对“金新月”毒品入境的防控力度,坚决把毒品堵在境外,查获在边境地区。东北战场要以吉林为重点,组织驻守边境的军队、海关和当地公安机关开展联防工作,加大对边境口岸、通道和水域的巡逻查控力度,建立和完善毒品查缉工作机制。绝不让境外贩毒集团在我境内形成贩毒通道。东南战场要以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为重点,严厉打击制造、走私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犯罪活动,坚决摧毁毒品地下加工厂,打掉跨国贩毒集团和网络。坚决遏制制贩毒活动蔓延的势头。

(4)组织开展禁毒严打战役,坚决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是综合治理我国毒品问题的首要环节,事关禁毒人民战争的全局。各级禁毒部门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以“打团伙、摧网络、破大案、抓毒枭、缴毒资”为目标,迅速组织开展禁毒严打战役,坚决把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当前,要集中打好“四仗”:打好破案攻坚仗。要以打击制贩毒集团和网络为重点,确定一批目标案件和毒贩,层层挂牌督办,尽快取得突破。要加大对零星贩毒活动的打击力度,及时打掉毒品零售市场。对于毒品中转站、集散地,要重点打击毒品掺假和再加工环节的犯罪活动。山西、安徽、河南等地要重点打击土法加工海洛因犯罪活动。人民银行和公安部要在云南组织开展打击涉毒洗钱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摧毁制贩毒犯罪分子再犯罪的经济基础。打好外流贩毒歼灭仗。新疆、甘肃、宁夏和四川、贵州等外流贩毒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对在逃外流毒贩的抓捕工作,严惩一批长期流窜在外进行贩毒活动的犯罪分子。要加强情报交流和办案协作,严厉打击跨区域贩毒活动。坚决打掉一批流窜贩毒团伙,有效遏制外流贩毒的势头。打好禁种铲毒仗。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严重地区的公安、林业部门和基层组织要积极开展航测和踏查行动,及时铲除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依法严惩非法种植、集中收购和土法加工毒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国家禁毒办要运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在黑龙江、内蒙古、重庆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天目”铲毒行动,坚决根治一些地方的非法种植问题。打好娱乐场所禁毒仗。公安、文化、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整治行动,经常性地进行明察暗访,严厉打击娱乐场所内的吸贩毒分子,依法取缔涉毒问题严重的娱乐场所,坚决打击其“保护伞”。要认真实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逐步探索建立以行政部门依法管理为主,娱乐场所自律管理和全社会共同监督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尽快解决娱乐场所涉毒严重的问题。

(5)组织开展禁毒管理战役,坚决防止易制毒化学品等麻醉药品、精神药物流入非法渠道。当前,我国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物流入非法渠道、走私出境的情况比较严重,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各级商务、海关、药监、安监、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禁毒管理战役。以两个专项治理行动为重点,大力整顿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管理秩序,坚决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开展整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专项治理行动。要坚决贯彻实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对生产、经销、运输、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摸清底数,依法加强各环节的管理,严厉打击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活动。要适应发展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运作的进出口核查机制,并建立以监督管理为基础、部门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的规范化管理。开展整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管理秩序专项治理行动。要坚决贯彻实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管理条例》,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经营、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整顿管理混乱、流失问题突出的单位,依法查处违反管理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要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完善管理制度,严密管理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建立既满足市场正常供应又杜绝非法流失的管理机制。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禁毒人民战争的深入开展

要把禁毒人民战争发动好、开展好,真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关键要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战的良好局面。

(1)大力加强对禁毒人民战争的领导。国家禁毒委员会要组织各成员单位,成立缉毒执法、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毒管理等协调小组,落实牵头部门,分别指导各个战役的工作。国家禁毒办要做好情况的综合、分析、研究,统筹协调好各项工作。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对本地的禁毒人民战争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深入分析、研究毒品形势,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要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要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切实加大对禁毒人民战争的投入,为禁毒人民战争的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为确保禁毒人民战争取得实效,国家禁毒委员会要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和考核评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地的检查、指导和考核考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考核考评制度和办法,把组织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成效作为考核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大对领导干部禁毒工作责任的考核奖惩力度。特别要把新滋生吸毒人员是否减少、吸毒人员的戒断巩固率是否提高、毒品来源和毒品危害是否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是否满意等,作为衡量、考核禁毒工作成效的主要依据。对高度重视、措施有力、禁毒人民战争成绩显著的,要给予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毒品问题泛滥、长期改变不了面貌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地区、部门领导的责任。

(2)大力加强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禁毒人民战争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发挥好整体优势。各级政法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武器,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特别要严格执行法律,提高办案质量,对毒品犯罪分子要及时依法立案侦查、批捕起诉,该重判的要重判,坚决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铁路、交通、海关、民航、邮政、总参等部门要积极参与毒品查缉工作,坚决切断毒品贩运的通道。公安、文化、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探索建立禁毒管理长效机制。卫生、药监、安监、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管制,有效堵塞流失渠道。公安、卫生、司法、药监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戒毒治疗和科研工作,切实提高戒毒康复水平。各级党委宣传、文化、教育、广电等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不断扩大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团体要深入组织开展“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不断把禁毒人民战争引向深入。

(3)大力加强发动群众的工作。人民群众是禁毒人民战争的主体,能否把人民群众真正发动起来,直接关系到禁毒人民战争的成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发动群众贯穿于禁毒人民战争的整个过程,真正形成禁毒人民战争的格局。一方面,要切实做好宣传群众的工作,要科学设计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宣传攻势,大张旗鼓地宣传毒品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的严重危害,宣传党和政府关于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禁毒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英雄模范人物,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意义,不仅自觉抵御毒品的侵害,而且积极投身于禁毒人民战争之中,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另一方面,要切实做好组织群众的工作,要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大力发展禁毒协会、禁毒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群众性禁毒自治组织,倡导和鼓励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禁毒行动,要深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村”“无毒单位”“无毒学校”“无毒家庭”等活动,推动禁毒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要建立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线索,进一步把人民群众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

(4)大力加强禁毒国际合作。要认真承办“东盟和中国”禁毒合作部长级会议,继续为缅甸、老挝等国培训禁毒执法人员。积极推进中亚区域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开展禁毒区域合作。同时,要大力拓展与国际禁毒机构和有关国家的合作领域。进一步加强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的合作,加强与菲律宾、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情报信息交流和缉毒执法合作,积极拓宽与欧美等国禁毒双边合作的领域,积极为禁毒人民战争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5)大力加强禁毒法制建设。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离不开法律制度的保障,要紧密结合禁毒斗争实践,认真贯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管理条例》,积极推动《禁毒法》的出台和实施,并研究、制定新型毒品犯罪、易制毒化学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研究、制定毒品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和执法办案程序,进一步规范禁毒执法和办案程序,促进禁毒工作从政策指令型向责任法定型转变。

(6)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级禁毒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禁毒工作者执法为民的思想教育,坚决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分子,坚决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紧密结合禁毒工作的实战特点,探索建立大练兵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广大禁毒工作者的教育训练,使他们真正做到“四懂”“四会”,成为禁毒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大力加强禁毒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其拒腐防变的能力,始终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和一切歪风邪气作坚决斗争。

总之,禁毒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解决毒品问题需要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有效解决毒品问题,减少毒品危害,意义重大。2005年以来禁毒人民战争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遏制了毒品来源、毒品危害和新吸毒人员的滋生,禁毒斗争形势明显好转,但禁毒工作任务仍然繁重艰巨。今后需要进一步深化禁毒人民战争,持续推动禁毒人民战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坚决夺取禁毒人民战争的全面胜利。

毒魔一日未除,禁毒人民战争一刻不会停息。

我们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中国人民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有智慧再次制服毒魔!

【注释】

[1]《毒品形势依然不容乐观》,2006年6月23日《人民公安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05年中国禁毒报告》《2006年中国禁毒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中国禁毒报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中国禁毒报告》。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中国禁毒报告》。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中国禁毒报告》。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05年中国禁毒报告》。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06年中国禁毒报告》。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中国禁毒报告》。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中国禁毒报告》。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中国禁毒报告》。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中国禁毒报告》。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18]《毒品形势依然不容乐观》,2006年6月23日《人民公安报》。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中国禁毒报告》。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05年中国禁毒报告》。

[27]《毒品形势依然不容乐观》,2006年6月23日《人民公安报》。

[28]《国家禁毒委官员昨天称,中国禁毒任重道远,截至2005年年底——78.5万“瘾君子”身陷“毒”海》,2006年6月23日《大河报》。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05年中国禁毒报告》。

[32]人民网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8198/44160/51693/53439.

[33]《国家禁毒委官员昨天称,中国禁毒任重道远,截至2005年年底——78.5万“瘾君子”身陷“毒”海》,2006年6月23日《大河报》。

[34]《云南狠打新型毒品犯罪》,2006年6月23日《人民公安报》。

[35]《毒品形势依然不容乐观》,2006年6月23日《人民公安报》。

[3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中国禁毒报告》。

[3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中国禁毒报告》。

[3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中国禁毒报告》。

[3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中国禁毒报告》。

[4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4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4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4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4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4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4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4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4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06年中国禁毒报告》。

[5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07年中国禁毒报告》。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中国禁毒报告》。

[52]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gzdt/2012-07/26/content_2192501.htm.

[5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中国禁毒报告》。

[5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5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中国禁毒报告》。

[5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中国禁毒报告》。

[5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06年中国禁毒报告》。

[58]张耀宇:《毒品形势依然不容乐观》,2006年6月23日《人民公安报》。

[59]董碧水:《浙江一男子大量买卖精神麻醉药品涉嫌贩毒》,2010年12月30日《中国青年报》。

[60]周文学、缪春云:《贵州铜仁捣毁非法经营麻醉、精神药品团伙》,2014年1月10日《人民公安报》。

[61]杨凤瑞主编:《新型毒品防范手册》,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37页。

[6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06年中国禁毒报告》。

[63]张耀宇:《毒品形势依然不容乐观》,2006年6月23日《人民公安报》。

[6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中国禁毒报告》。

[6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中国禁毒报告》。

[6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中国禁毒报告》。

[6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中国禁毒报告》。

[6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中国禁毒报告》。

[6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7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7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7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06年中国禁毒报告》。

[73]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zhibo/2007-11/29/content_9308379.htm.

[7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7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7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7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7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