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共产党禁毒史
1.7.2.4 四、惩治毒品违法犯罪成果卓著
四、惩治毒品违法犯罪成果卓著

(一)深入开展禁毒专项斗争

1983年以来,我国几乎每年都开展禁毒专项斗争,对毒品犯罪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一切毒品犯罪活动。

1983—1986年,全国连续3年开展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都把打击毒品犯罪作为重点。

1992年8月,云南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组织历时82天的武装扫毒行动,一举摧毁了多年盘踞在云南省文山州平远地区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武装贩毒贩枪集团,捕获犯罪嫌疑人854名,缴获海洛因、鸦片等毒品975千克,收缴用于武装贩毒的军用枪支353支,有力地震慑了毒品犯罪。

1993—1996年,公安部部署在西南边境地区持续开展了“三年缉毒缉枪专项斗争”。此次专项斗争战果显赫,公安边防部队共破获贩毒案件4 437起,缴获海洛因3 312千克、鸦片1 755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635名,最大限度地把毒品堵获在边境地区。[22]云南省公安机关先后捕获了境外大毒枭杨茂贤、余加发等10余人,并将其绳之以法。

1996年,全国统一开展了以打击毒品犯罪为重点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取得了显著战果。全国共破获各种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案件88 579起,缴获海洛因1 100余千克、鸦片17 745千克、冰毒1 599千克、易制毒化学品218.6吨。

1997年,国家禁毒委员会统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声势大、力度大的禁毒专项斗争,取得重大战果。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毒品违法犯罪案件18万余起,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破获案件最多的一年;抓获涉案犯罪人员24.4万名,缴获海洛因5.477吨,是历年来最多的一年;缴获鸦片1.88吨、大麻2.408吨、冰毒1.334吨,缴获各类制毒化学品383.5吨,也是历年来最多的。强制戒毒18万人次,逮捕毒品犯罪分子22 369人,依法判处刑罚16 150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含死缓)8 564人。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毒品在全国蔓延的势头。[23]

1999年,国家禁毒委员会确定了云南、广西、广东、云南、贵州、四川、甘肃、宁夏、安徽、河南等11个省区的17个毒品危害重点地区,并对这些地区开始进行专项集中整治。1999年以来,这些地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派出专门工作组,深入发动群众,组织优势兵力,采取打击防范、宣传教育等措施,多管齐下,取得了重要成果。2001年4月,公安部禁毒局组织11个省区的17个重点地区组成5个工作组,对重点整治工作进行交叉检查和考评。情况表明,各地因地制宜,组织了有影响、有力度的专项斗争和集中打击行动,对毒品问题形成了严打整治态势。17个重点地区共破获毒品案件7 74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 819名,缴获各种毒品180多千克、枪支55支、子弹222发,打掉毒品犯罪团伙96个,铲除吸毒、贩毒窝点121个;强制戒毒、劳教戒毒1.4万人次。国家禁毒办宣布浙江省绍兴县、苍南县,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县,广东省广州市三元里不再列入毒品问题严重地区重点整治范围。[24]1999年,全国各地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禁毒专项斗争。各地在加强专案侦查努力攻克大要案件以及打击零星贩毒活动不断压缩毒品消费市场的同时,积极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北京市为期3个月的“扫毒挖枪破大案”专项斗争,重庆市先后3次开展的专项斗争,青海、新疆、陕西、甘肃、宁夏等西北五省区的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统一行动,贵州的“90天扫毒大行动”,河南、安徽两省的“百日扫毒行动”,四川凉山州的“净土计划”,湖北武汉的“禁毒破案百日会战”,江苏的“三禁一打”,福建的“禁毒月”等,都各具特色。禁毒执法的国际合作走向深入,先后多次与日本警方和韩国大检察院举行双边会谈,联手打击跨国、跨境贩毒活动。广东省通过与香港警方合作,成功破获了一起贩卖可卡因案,缴获可卡因95.5千克。[25]

2000年7月至9月,国务院在全国组织了“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专项行动”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公安部禁毒局为此专门下发了《关于积极开展打击娱乐服务场所内吸毒贩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加大了打击力度。2000年9月8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冰毒犯罪和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集中侦破了一批制贩冰毒案件,打掉了一批制贩冰毒犯罪团伙,摧毁了一批地下制、吸、贩冰毒的窝点,全面调查清理了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情况。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共破获制贩冰毒、摇头丸案件65起,缴获冰毒151.9千克、摇头丸20多万粒、摇头丸半成品1 140千克(可制成摇头丸410万粒);破获非法买卖、走私易制毒化学品案件23起,缴获易制毒化学品118.4吨。[26]

2001年,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各级公安禁毒部门积极行动,组织了大规模的毒情调查,针对本地突出的毒品问题,采取了有力度的严打整治行动,打掉一批贩毒团伙,缴获大量毒品。各地注意将禁毒工作与“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展缉毒行动,破获了一批涉枪、抢劫等刑事案件。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30 758件、42 295人,批准逮捕29 304件、39 604人,其中,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9 961人,特大案件犯罪嫌疑人4 328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34 066件、47 691人,决定起诉27 902件、37 596人,其中,重大案件被告人9 096人,特大案件被告人3 642人。各级法院受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等各类毒品犯罪案件26 837件,审结24 690件,判决生效人数29 511人。[27]

2002年初,国家禁毒委员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全国禁毒严打整治专项斗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分别就本部门、本系统各级参与禁毒严打整治专项斗争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禁毒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积极行动,迅速掀起了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高潮。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

(1)加大堵源截流和缉毒破案力度。2002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1万余起,同比上升2.4%;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近9万名,同比上升22.8%;缴获海洛因9 290.8千克,同比下降29.5%;鸦片1 219.3千克,同比下降56.9%;冰毒3 190.9千克,同比下降33.7%;摇头丸301万余粒,同比上升45.4%;大麻1 300千克,同比上升73.3%;缴获易制毒化学品300余吨,同比上升45%;摧毁毒品加工厂(点)107个。

(2)开展整治歌舞娱乐场所吸贩摇头丸统一行动。公安部、文化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整治歌舞娱乐场所吸贩“摇头丸”统一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文化和公安禁毒、治安部门密切合作,联合开展了清查歌舞娱乐场所专项行动,重点对存在吸贩“摇头丸”问题的娱乐场所进行整治。2002年,全国共清查歌舞娱乐场所2万余家,限期整改或取缔涉毒歌舞娱乐场所4 532家。

(3)开展集中收戒吸毒人员统一行动。国家禁毒办下发了《关于集中收戒吸毒人员统一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公安监督、司法劳教等部门充分利用现有戒毒场所,努力扩建扩容,深挖收戒潜力,积极开展集中收戒吸毒人员统一行动。2002年,全国累计强制戒毒25.25万人次,劳教戒毒7.6万人。

(4)不断深化重点整治工作。2002年8月,公安部禁毒局在广东普宁召开了重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深化重点整治工作。据不完全统计,13个重点地区共破获毒品案件7 331起,抓获贩毒犯罪嫌疑人1 107名,缴获海洛因117.02千克,收戒吸毒人员8 817名。

(5)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五个一”(开展一次摸底调查、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教育、签订一份责任书、对重点企业进行一次深入检查、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买卖、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活动。2002年,全国共破获非法买卖、走私易制毒化学品案件119起,缴获各类易制毒化学品300余吨。[28]

2003年,针对“金三角”毒品入境和跨区域贩毒突出的问题,国家禁毒委员会和公安部部署自8月至12月,以云南为主战场,开展“打击‘金三角’毒品入境和跨区域贩毒活动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以2002年抓获到云南贩毒人员较多的省(区、市)为重点,全国其他省(区、市)公安禁毒、公安边防、海关缉私部门和铁路、民航、交通、公安部门共同参与,取得显著成效。公安部禁毒局在云南省昆明市建立缉毒联络办公室,20个重点省(区、市)禁毒部门共派出55名联络员联合办公,初步建立了国内缉毒协作机制。通过整合执法资源,加强情报共享,提高了打击实效。截至年底,联络办共组织查获毒品犯罪嫌疑人239名,缴获海洛因379.5千克、毒资900余万元。2003年,针对东南沿海地区制贩和走私苯丙胺类毒品犯罪突出的问题,公安部部署东南沿海13个省市自2003年8月—2004年1月,以福建、广东为重点,开展“打击制贩和跨国走私冰毒、摇头丸犯罪专项行动”,共破获苯丙胺类毒品案件1 743起,打掉贩毒团伙139个,捣毁制毒加工厂14个,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1 785名,缴获冰毒454.5千克、摇头丸12.91万粒、甲喹酮4 301.9千克、麻黄碱99.4千克、咖啡因835.19千克、氯胺酮(K粉)1 758.26千克、胡椒基甲基酮133千克,缴获毒资1 763.7万元,缴获一大批制毒原料及制贩毒工具。[29]

2004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5月—11月,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全国遏制毒源专项行动”和“全国扫毒行动”。在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总体安排,在当地党委、政府和禁毒委的关心重视下,充分利用公安部扫毒行动办公室搭建的信息共享平台,依据考核评估标准,精神组织,周密部署,全警动员,全线出击,不断推动扫毒行动的深入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预期目标。其间,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吸、贩、制毒团伙2 186个,抓获团伙成员18 326人,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34 719名;破获毒品刑事案件34 851起,缴获各类毒品11.1吨(其中,海洛因6.66吨,鸦片549千克,冰毒1.14吨,氯胺酮605千克,大麻1.42吨,摇头丸764千克);查获罂粟壳20吨、易制毒化学品61吨;缴获毒资人民币1亿5 946万元、汽车461辆、枪支92支;暗访和整治涉毒娱乐场所87 474家,查封和停业整顿2 585家,处理涉毒人员12万多名;收戒吸毒成瘾人员17万多名,依法劳动教养43 205名。与2003年同期相比,主要指标有较大幅度的上涨。打掉团伙数增加38.5%,缴获海洛因增长11.5%、“摇头丸”增长13倍、大麻增长2倍、暗访整治涉毒娱乐场所增长20倍。[30]

2005年,国家禁毒委员会部署全国开展禁毒人民战争。4月4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研究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具体措施;4月14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开展禁毒人民战争,要求各地充分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当前我国突出的毒品问题。禁毒人民战争的目标是:遏制毒品来源、遏制毒品危害、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禁毒人民战争的五大战役是:禁毒预防战役,即紧紧抓住全民、青少年、吸毒高危人群三个层次,坚决遏制新吸毒人员的滋生;禁吸戒毒战役,即通过对吸毒人员进行“大普查、大收戒、大帮教”,坚决遏制毒品危害;堵源截流战役,即从西南、西北、东北、东南四个方向,坚决遏制境外毒品对我走私渗透;禁毒严打战役,即以开展破案攻坚仗、外流贩毒歼灭仗、禁种铲毒仗、娱乐场所禁毒仗为重点,坚决遏制国内毒品犯罪的高发势头;禁毒严管战役,即通过开展治理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秩序“两个专项行动”,坚决遏制易制毒化学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2006年,深入开展打击境外毒枭“拔钉子”专项行动,抓获一大批坐镇境外向中国贩毒的大毒枭。针对境外毒枭藏身幕后,遥控指挥向中国贩毒的情况,公安部锁定了一批境外毒枭和重要毒贩,搜集和固定贩毒证据,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抓捕,部署云南等地开展了打击境外毒枭的专项行动。同时积极加强与缅甸、老挝、泰国、菲律宾等国家的缉毒执法合作,开展联合抓捕行动。2006年,先后抓获了陈伟华、文坤全、陈强、肖云春、邵春天等37名长期盘踞境外的大毒枭和重要毒贩,极大地震慑了境内外贩毒势力。[31]

2007年,公安部组织开展打击外流贩毒和组织利用特殊人群贩毒专项行动。2007年上半年,公安部组织云南、广东、湖北、重庆、四川等21省(区、市)公安禁毒部门开展了集中打击外流贩毒活动专项行动——“天网行动”。21个地区公安禁毒部门统一行动,精心组织,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整体联动,全力开展侦查工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打了一场短平快的科技仗、信息仗和联手仗,实现了侦查效益的最大化。行动中,共摧毁贩毒团伙7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59名,缴获各类毒品246千克、毒资414万元人民币、车辆34台、枪支4支,摧毁制毒加工厂(点)19个,狠狠地打击了外流贩毒活动的嚣张气焰。为整治组织、利用怀孕和哺乳期妇女、儿童、残疾人员等特殊人群进行贩毒活动问题,2007年9月,公安部在云南昆明召开打击组织利用特殊人群贩毒问题工作会议,部署云南、四川、贵州、新疆等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半年的治理组织利用特殊人群贩毒问题专项行动。各地坚持“源头抓起、打防结合、综合整治”的工作思路,严厉打击幕后组织策划者,教育、挽救绝大多数被雇用、利用的涉毒特殊人群。截至2007年12月,13个省(区、市)已破获此类案件59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 039名,其中幕后组织策划者109名,缴获各类毒品148千克,初步遏制了特殊人群涉毒问题高发的势头。云南省破获特殊人群贩毒案件90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 110名,缴获毒品322.604千克。云南、四川公安机关和铁路公安部门破获“8·11”组织利用特殊人群贩毒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缴获海洛因10.6千克。同时,各地认真落实了对接回涉毒人群的管控和教育挽救措施,探索建立有效解决特殊人员贩毒问题的长效机制。2007年,公安部部署云南省公安机关继续开展针对境外毒枭的“拔钉子”专项行动。云南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追逃抓捕责任制,成功抓捕了鲁宗包、刘加祥、曹伍等30名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其中包含2005年列捕对象2名,2006年列捕对象2名。截至2007年年底,云南省3年来共列捕116名“拔钉子”对象中,已成功抓捕了韩永万、陈强、段惠明、肖春云、曾志阳、段生华、张志仁等79名列捕对象,彻底打掉了一大批常年盘踞在中缅边境地区向中国贩毒的毒贩,有力震慑了境外贩毒势力,从源头上减轻了缅北毒源地对我国的毒品压力。针对一些大中城市歌舞娱乐场所吸贩新型毒品问题突出的情况,2007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将娱乐场所禁毒管理作为工作重点,推广北京等地整治娱乐场所吸贩毒问题的经验做法,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治理娱乐场所专项行动。各地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大力加强娱乐场所禁毒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了4 168家娱乐场所,其中责令停业整顿616家、依法取缔26家,追究了19 476人的法律责任。广东、广西、浙江、四川、江苏、重庆、福建、湖南、湖北、辽宁、河南、重庆、江西、山东、上海等地公安机关开展了对娱乐场所涉毒问题的专项整治。湖北出动警力1.4万余人次,共清查各类涉毒娱乐场所520余家,对230余家存在严重吸贩毒问题的娱乐场所实行了停业整顿;重庆市依法处理涉毒娱乐场所73家;广东省查处娱乐场所43家,责令停业整顿14家,建议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6家,查获吸毒人员440名。[32]

2008年,各地针对突出的毒品问题,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专项斗争和集中整治行动。福建省晋江市集中开展了“利剑百日扫毒”“净晋扫毒”行动,甘肃省开展了“打击外流贩毒活动”专项行动,重庆市开展“秋风行动”“荡污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宁夏组织开展了“春雷行动”“铁流行动”,形成了强大的打击声势。各地特别是国家禁毒委员会挂牌整治的15个县区市,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盘县会议”的部署,采取打防管控与扶贫治愚相结合等多种措施,不断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整治,重庆市梁平县、四川省兴文县、贵州省织金县、甘肃省广河县、宁夏同心县、新疆和田县等12个县(区、市)外流贩毒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毒品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2008年与2005年相比,外流贩毒人员平均下降了54%,由毒品问题引发的刑事和治安案件也大幅下降。云南、四川、新疆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毒部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2007年9月国家禁毒委员会昆明会议的部署,严厉打击组织利用特殊人群贩毒活动,2008年共破获1 890起,打掉组织利用特殊人群贩毒团伙12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 130名(其中,幕后组织策划者564名、涉毒特殊人员2 211名),缴获各类毒品550千克。此外,劝返、救助、管控涉毒高危人员530名,有效遏制了特殊人群涉毒问题的发展蔓延。[33]

2009年6月1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在福建省泉州市召开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座谈会,总结2004年以来全国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研究部署深入推进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决定不再将11个县(市、区)列为国家禁毒委员会挂牌整治的重点整治地区,通报了20个外流贩毒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各地特别是毒品问题重点地区以国家禁毒委员会挂牌和通报为动力,坚持打击、管理、宣传、戒毒多管齐下,深入开展重点整治工作。四川、贵州、新疆、广西、湖北等地为有效解决外流贩毒问题,会同云南、广东、浙江等有关地区联合开展打击治理外流贩毒专项行动,共抓获外流贩毒人员2.5万名,同比上升18.2%。各地公安机关会同工商行政、文化等部门为遏制吸贩毒问题在娱乐场所发展蔓延,联合开展对娱乐场所涉毒问题整治行动,加强对经营业主、从业人员的禁毒法制教育,不断完善娱乐场所禁毒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共清查娱乐服务场所15.9万家,从中查处毒品违法犯罪案件6 956起,停业整顿娱乐场所1 412家,取缔264家,查获吸贩毒人员1.9万名,缴获毒品46.5千克,有效地净化了社会环境。广东、广西、云南等地针对外国籍人员在华贩毒问题突出的情况,组织开展了专项打击行动,共破获外国籍人员在华贩毒案件1 106起,抓获外国籍贩毒人员1 559名,缴获毒品1.9吨。[34]

2010年,公安部禁毒局召开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安保工作座谈会,部署打好总体仗和联手仗。各地按照中央综治委关于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的部署,针对毒品危害严重的重点地区、场所以及突出毒品问题,组织开展了针对娱乐场所涉毒、外流贩毒、外籍人员和利用特殊人群贩毒的打击整治行动。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各地加大对娱乐服务场所涉毒问题的整治力度,共清查娱乐服务场所10万余家,查处了一批涉毒场所。四川、贵州、广西等地加大对外流贩毒活动的整治力度,共抓获外流贩毒人员2.6万名。广东省结合亚运会安保工作部署专项整治行动,破获外籍人员毒品犯罪案件471起。云南省共查破组织利用特殊人群贩毒案件726起。[35]

2011年,深入开展禁毒专项行动。3月—12月,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和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排查执法办案中的隐患和问题。指导各地完善了执法安全防范规范以及涉案资金、房产、车辆和不宜保存物品等各类特殊涉案财物的管理工作制度,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执法安全防范能力和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提高。其间,各地共排查毒品案件15.2万起,清理各类涉案财物1.9万余件,现金存款及有价证券和保证金3.4亿元。5月26日—12月15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各地、各级公安禁毒部门紧密围绕行动部署要求,将境外“拔钉子”和境内“追逃”相结合,在短短6个半月内,抓获网上逃犯3 705名,其中行动前逃犯2 234名,“清网率”达91.93%,抓获潜逃10年及以上逃犯262名,命案逃犯131名,境外“钉子”逃犯46名,“漂白”身份逃犯102名。[36]

2012年,部署开展十八大维稳专项打击行动。公安部禁毒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部署各地全面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排查管控,有效防止了因涉毒人员、毒品问题引发治安热点问题,为做好十八大安保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指导北京全面加强对各类毒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破获走私、运输毒品案件27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7名,缴获毒品297千克,创同期历史新高。组织河北、辽宁、山东等地,将涉京毒品违法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强化“环京”安保圈查缉工作。指导非涉京地区组织力量严厉打击制贩毒、外流贩毒活动以及其他相关犯罪活动,部署全国公安禁毒部门参与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强力打击枪毒同流、以枪护毒的涉毒涉枪案件,全国各地破获涉枪案件351起,缴获枪支617支、仿真枪93支、子弹14 431发,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947名,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加大打击零星毒品犯罪工作力度,集中整治零星贩毒和吸毒问题突出的部位、窝点,全年共破获零星毒品犯罪案件9.16万余起,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37]

2013年,全面部署开展各类专项行动。

1.以大力萎缩境内毒品消费,提升群众安全感为目标,部署开展“扫毒害保平安”严打整治行动

1月24日—5月9日,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为期百日的“扫毒害保平安”严打整治行动。各地以零包贩毒活动作为打击重点,先后组织200余次督导行动。其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50 827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56 989名,缴获各类毒品26.5吨(其中,海洛因、冰毒、氯胺酮共计10.2吨),同比分别上升43.1%、44.5%和126.8%。严打整治行动期间,共破获零包贩毒案件35 889起,共捣毁制毒工厂、窝点141个,抓获制毒犯罪嫌疑人688名。严打整治行动在大力萎缩毒品消费的同时,有效降低了吸贩毒人员盗抢等犯罪案件发案率,18个省区市群众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2.以遏制境外毒品入境内流,深化湄公河联合执法合作机制为核心,部署开展中、老、缅、泰四国“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

4月20日开始至6月20日,中方倡导、组织老挝、缅甸、泰国联合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打击湄公河流域毒品犯罪的“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在行动中,孟建柱、郭声琨、孟宏伟等领导同志先后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深化和巩固“四国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努力取得更大战果。行动期间,指挥部多次召开联合案情分析、缉毒情报交流和重要战果通报会议,实地调研、检查中缅和中老边境毒品查缉、河道堵截工作联合扫毒行动中,相互传递情报线索共计60份,梳理确立37起“平安航道”重点督办目标案件,从境外抓回9名重要逃犯,将10名境外毒枭、重大涉毒逃犯列为“平安航道”A级目标,将17名境外毒贩、逃犯列为B级目标。4国共破获涉及湄公河流域毒品犯罪案件1 7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 534名,缴获各类毒品9 781.3千克,易制毒化学品260吨,枪支38支、子弹1 125发,毒资361.2万美元。国内战场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 56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 176名,缴获各类毒品3 920千克,分别占总数的87.89%、85.56%、40.08%。

3.以回应群众呼声、加大毒品问题突出地区整治工作力度为核心,全力推动“肃毒害、创平安”禁毒百日攻坚会战

8月8日—12月8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肃毒害、创平安”禁毒百日攻坚会战,各地公安机关迅速发动,突出重点、主动进攻,堵截、打击、整治、管理多管齐下,深入开展“对毒品入境的堵截战役、对制毒活动的打击战役、对贩毒活动的围剿战役、对制毒物品流失的整治战役、对吸毒人员的查控战役”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5.6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6.3万名,缴获海洛因、冰毒等各类毒品共计18.2吨。广东惠东治理制贩氯胺酮、广州治理非洲籍人员贩毒、广西东兴开展堵截境外毒品入境等突出毒品问题整治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社会效果良好。

4.以当前网络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为突破口,集中部署开展“打击网络涉毒违法犯罪”专项整治

7月29日—8月5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涉毒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各地禁毒、网安部门统一行动、集中收网,共抓获网络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2 120名,摧毁制毒加工窝点11处,缴获各类毒品268千克、易制毒化学品7.93吨、枪支22支、子弹719发。行动中,破获多起严重影响网络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和网民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江苏无锡破获大量吸毒人员利用一在线视频网站客户端进行吸毒表演案件,共查处涉案人员651名,涉及全国29个省(区、市);四川省达州市抓获两个涉毒聊天群,查处通过网络传播制毒技术、销售制毒原料及设备、贩卖和吸食毒品人员400余名,涉及26个省(区、市)。[38]

2014年,全国禁毒执法部门始终坚持把打击毒品犯罪作为治理毒品问题的首要环节,组织108个城市开展百城禁毒会战、中越边境地区联合扫毒、中塔联合查缉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打击行动,采取一系列超常规的措施手段,不断加大各项执法打击和堵源截流工作力度,缉毒执法战果丰硕。2014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4.59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6.89万名,缴获各类毒品合计68.95吨。同时,各地、各部门持续加强重点制毒物品管控和重大制毒物品案件侦办,不断强化对麻黄碱、羟亚胺、邻酮和溴代苯丙酮等重点制毒物品的管制,实现制毒和制毒物品犯罪全链条打击,全国破获制毒物品案件549起,缴获制毒物品3 847吨。[39]

(二)禁种铲毒工作常抓不懈

中国政府始终把禁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作为工作重点,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20世纪80年代后期,特别是1987年公安部《关于坚决查禁私种罂粟的通知》和1988年公安部、卫生部《关于查禁非法私种罂粟的通知》下发后,各地进一步加强了查禁工作。据有关部门统计,云南省1989年共铲除非法种植罂粟412.5亩,是1988年铲除数的29.8倍;1990年1月至4月又铲除非法种植罂粟291.6亩,已接近1989年全年铲除数的3/4。贵州省织金县12个区镇中,有5个区、12个乡非法种植罂粟36.1亩,均被铲除。河南省1987年共铲除非法种植罂粟238万株,1988年减少到50万株,1989年减少到28万株。这说明我国各地党委和政府部门对于查禁非法种植罂粟极为重视,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制,狠抓实绩,取得了明显成效。[40]

1990年11月,国家禁毒委员会成立后,每年都部署全国开展禁种铲毒工作。各级政府层层落实禁种铲毒责任制,发动群众搞好宣传教育和禁种检查,做到种毒必究、有毒必铲。重点山区、林区的当地政府,每年都组织人员对山区、林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进行调查监控。1992年以来,国家禁毒委员会和林业部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在东北的大兴安岭和西北的莲花山等原始森林地区组织了航测查毒铲毒行动。

1999年,黑龙江、内蒙古、甘肃等省区都全面开展了林区零星非法种植罂粟的铲毒工作;全国依法处理一批非法种植罂粟违法犯罪分子;不少地方按照禁种责任制的要求,对于非法种植比较突出的地区,严肃追究了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的乡村干部因禁种工作不力而被撤职。

2000年2月,国家禁毒委员会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禁种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地严格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禁种铲毒工作。4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全国禁种铲毒工作电话会议,对全国禁种铲毒工作作了具体部署。6月下旬—7月中旬,国家禁毒委员会组织对内蒙古、黑龙江、甘肃等省区的林区进行了踏查和航测铲毒工作。10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标准做好“九五”期间禁种铲毒总结评估工作。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经过3年的不懈努力,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人员由1997年的164减少为2000年的无一人种植。河南省组成了由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带队的18个工作组,赴各地市督导铲毒行动,全省共铲除非法种植罂粟120 088株,依法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 411名。[41]

2001年初,国家禁毒委员会对“九五”期间禁种铲毒工作进行了总结,向全国通报了“九五”禁种情况,对今年禁种铲毒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黑龙江、山西开展了航测铲毒行动。各级禁毒领导机构加强了对禁种铲毒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将之纳入各级党政领导政绩考核范围,做到奖惩分明。10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在北京召开了部分省区禁种铲毒工作座谈会。国家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杨凤端总结了近年来禁种铲毒工作情况,分析了形势,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禁种铲毒的任务和措施。国家林业系统积极做好林区禁毒工作,特别是内蒙古、黑龙江、甘肃大面积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坚持“守土有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创建“无毒林区”为目标,全方位开展了铲除毒品原植物行动。

2003年,针对部分地区零星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有所反弹的问题,国家禁毒委员会提出重点地区整治与全面巩固成果相结合的工作要求,以部分省际交界处的联合铲毒行动为重点,全面推进禁种铲毒工作。3月,国家禁毒办在福建省宁德市召开会议,部署在非法种植罂粟重点地区开展省际交界处禁种铲毒联合行动。各地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的部署,全面落实禁种宣传、踏查铲毒、依法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措施,巩固了禁种铲毒成果。

2004年10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部分省区市禁种铲毒工作会议,部署在全国重点地区深入开展禁种铲毒工作,黑龙江、河北、山西、安徽、江苏、四川、新疆等省(区)公安与林业部门运用航测、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和组织人员踏查等方式,集中开展禁种铲毒行动,铲除了一批零星非法种植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依法打击处理了一批非法种植的违法犯罪分子。其中,在重庆市巫山县、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大兴安岭、四川省九寨沟等地组织实施了“天目-04行动”,首次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了铲毒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5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开展了“天目-05”铲毒行动,运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提高了禁种铲毒工作水平和发现能力。存在非法种植问题的地区进一步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制,特别是在山区林区组织开展了禁种宣传、航测铲毒和人工踏查,及时发现和铲除零星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依法处理了一批非法种植的违法犯罪分子,禁种铲毒工作取得历史最好水平,国内零星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得到基本解决。重庆、内蒙古等地曾经零星非法种植罂粟问题较为严重地区的面貌出现根本性好转;天津、上海、西藏、海南、青海、宁夏等6个省市区未发现存在零星非法种植罂粟问题;黑龙江大兴安岭、伊春市乌伊岭区、七台河市,甘肃莲花山,四川九寨沟,福建福安市、霞浦县等历史上零星非法种植罂粟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继续保持毒品“零种植”的记录。

2006年,切实加大禁种铲毒工作力度,全国发现并铲除非法零星种植罂粟数为历年最低。国家禁毒委员会确定若干禁种铲毒重点县,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在部分地区开展了“天目-06”监控铲毒行动。各地深入开展禁种宣传、航测铲毒和人工踏查,及时发现、铲除非法零星种植的毒品原植物。全国继续保持无大面积非法罂粟种植。

2007年,国内继续整治禁种铲毒重点地区。国家禁毒办组织开展了“天目-07”行动,共对15.6万平方千米区域进行了卫星遥感监测。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林区禁毒专项行动,推进2007年林区禁毒工作的通知》,对林区禁种铲毒工作作出专项部署。各地积极开展禁种宣传,形成了浓厚的禁种氛围。全国禁种铲毒成果显著,黑龙江大兴安岭、伊春市乌伊岭区、七台河市等一些历史上存在非法零星种植问题的地区持续保持了“零种植”,禁种成果进一步巩固。

2008年,深化“天目”铲毒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禁种成果。各地特别是非法种植问题突出地区严格落实禁种铲毒责任制,深入开展卫星遥感监测“天目”铲毒行动,全面加大禁种宣传、踏查铲毒、执法打击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禁种成果,在去年的基础上实现了禁种工作历史最好水平。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确定的15个重点地区非法种植严重的情况得到扭转,黑龙江大兴安岭、伊春市乌伊岭区和四川九寨沟等一些历史上存在非法零星种植问题的地区继续保持“零种植”,全国非法种植罂粟基本实现“零产量”目标。

(三)破获一批重大制贩毒案件

30多年来,我国以公安机关为主先后破获了一批重大制毒贩毒案件,抓获了不少毒枭和重要毒贩,有力打击了制毒贩毒势力的嚣张气焰。因破获的制毒贩毒品大案要案众多,我们仅从中选取一部分典型案例列举如下:

1.新时期中国官方首次向世界公开报道的缉毒大案

1986年,云南警方经过4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在昆明市成功破获“4·12”特大国际贩毒案,抓获泰国籍毒贩温源和、香港毒贩戴文煊、余锡宽,缴获海洛因达22.768千克。温、戴二犯被依法处决,余犯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42]

2.上海市破获“锦鲤鱼”国际贩毒大案

1988年3月9日中午,上海市公安机关在虹桥机场发现25箱准备搭当天13时40分起飞的波音747客货两用机运往美国旧金山金鱼水族馆的锦鲤鱼,从中查出藏在鱼肚里的3 300克海洛因。中国内地与美国和中国香港警方紧密合作,仅用89个小时就侦破了这桩罕见的国际贩毒案件。此案的侦破,充分说明了我国政府坚决打击毒品犯罪的一贯立场,也显示了我国公安机关的缉毒威力,显示了警方国际合作的力量。[43]

3.四省联合侦破“89·11”特大贩毒案

1989年1月,公安部统一指挥四川、云南、甘肃和广东联合侦破了“89·11”特大贩毒案,共捕获境外毒贩9名、境内53名,缴获海洛因207.5千克、毒资人民币195万元、美元2万元、黄金800克、手枪3支、子弹47发、汽车4辆等一批赃款赃物。[44]

4.云南省一年破获三起特大国际贩毒案

1990年,云南警方先后破获三起特大国际贩毒案,抓获贩毒犯罪嫌疑人27名,缴获海洛因96.551千克。同年,四川、云南、甘肃、广东四省公安机关在公安部刑侦局统一组织指挥下,联合破获一起特大跨国贩毒案,捕获境内外贩毒犯罪嫌疑人51名,缴获海洛因221.1千克、毒资人民币160余万元,另加美元2万余元、港币4万余元、黄金800余克。[45]

5.中国破获首例走私贩卖液体海洛因特大案件

1991年10月3日,福建畹町海关在办理一起境外不法分子走私贩毒的案件时,当事人交代出另一伙参与一起走私液体毒品的情况,立即引起了中国海关的高度重视。本案涉及滇、闽、粤、港、台5个省和地区。犯罪分子采用高新技术手段,将海洛因溶解于特殊药水制成的溶液中,经过巧妙伪装后,偷运入内地,试图再贩至港台地区。畹町海关历时8个月、风雨兼程2万多千米,成功查破此案,抓获毒贩10人,缴获液体海洛因13.25千克,固体海洛因27.36千克。[46]

6.广东省破获首例制造冰毒案

1992年5月19日,广东省公安机关在江门破获首例制造冰毒案件,抓获境外不法分子37名,查获制冰毒加工窝点2个,缴获冰毒112.9千克、半成品54千克以及汽车、毒资等一批赃款赃物。[47]

7.云南省破获“8·24”特大国际贩毒案

1992年,云南警方在广东警方的配合下,经过两个月缜密侦查,破获“8·24”特大国际贩毒案,缉获香港毒贩林卓敏,缴获海洛因100.16千克。[48]

8.云南省破获“93·91”特大贩毒案

1992年,云南省潞西县公安局破获“93·91”特大贩毒案,先后抓获毒贩8人(缅甸籍1人,浙江籍7人),缴获海洛因105.603千克,毒资人民币235万元。[49]

9.1996年以前全球破获的最大冰毒案

在公安部组织协调下,福建、广东、上海公安机关经过10个月的缜密侦查,于1992年9月在福建查处制冰毒的工厂,搜获冰毒310.25千克、冰毒半成品261.25千克,摧毁3个秘密加工点,抓获案犯56名。[50]

10.云南省警方实施“控制下交付”破获特大贩毒案

1993年,云南警方经过1年侦控,获取大量证据,实施“控制下交付”,在大理市现行抓获毒贩李军、杨泽礼,缴获海洛因109.201千克。[51]

11.福建省首次破获的走私海洛因大案

1993年5月13日,福建省泉州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了一个由香港、台湾毒贩同大陆境内犯罪分子相勾结的走私毒品犯罪集团,缴获海洛因36千克。境外毒贩蔡德辉、陈新源等先后落网。[52]

12.中国破获的最大一起人体藏毒案

1995年2月13日,云南芒市机场一次查获宁夏同心县贩毒人23人。他们将海洛因经特殊包装后,藏匿于人体肛门、阴道或吞食于胃内,采用这种方法,通常一人能携带50克海洛因,最多的一人竟藏254克。此案经进一步追查,共抓获宁夏籍贩毒人员67人,缴获海洛因5 849克。这是我国近年来侦破的最大的一起人体藏毒案。[53]

13.三省公安机关联手破获“96·1”特大贩毒案

1996年4月15日,广东、云南、福建公安机关联手破获“96·1”特大贩毒案,抓获贩毒分子40余名,缴获海洛因598.85千克、小口径步枪1支、运毒汽车16辆、快艇1艘、毒资人民币近600万元、美元31万元。[54]这是我国当时破获的最大一起贩运海洛因案件,被国际刑警组织列为全球破获的第6大贩毒案件。

14.中国查获的首例贩运“摇头丸”案件

1996年8月28日,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在一名从曼谷入境的马来西亚旅客林管财身上查获4包红色药片,共3 922粒重1 115克,经鉴定为MDMA,即“摇头丸”。[55]

15.福建省破获的自1949年以来走私海洛因最多的一起毒品案件

1997年5月22日,福建省公安厅边防部门查获境外毒贩企图走私至台湾的海洛因175千克。[56]

16.中国破获的首例国内外毒贩互相勾结在国内生产、加工“摇头丸”案件

广西公安机关于1997年10月7日在南宁市破获一起生产、加工“摇头丸”的案件,抓获余鸿基等两名香港籍犯罪嫌疑人,缴获片剂“摇头丸”45 321片,尚未制成片剂的“摇头丸”粉13.51千克,以及一批制作“摇头丸”的化学配剂和制毒工具。这是我国破获的首例国内外毒贩互相勾结,在国内生产、加工“摇头丸”的案件,也是缴获“摇头丸”最多的一起特大案件。[57]

17.中国查获的走私制毒化学配剂第一大案

1997年9月1日,新疆乌鲁木齐市海关所属红其拉甫海关在办理一家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时,查获伪报为“硫酸”的制毒化学品醋酸酐10.1吨。其后,红其拉甫海关又于9月30日、10月10日、10月11日连续截获企图走私出境的醋酸酐共17.25吨。在上海、杭州、义乌等地公安机关和海关的协助下,将涉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本案查获的醋酸酐2 735吨,是巴基斯坦驻浙江业务代表处非法从内地的化工市场购买后运往新疆并企图走私出境的。这是截至当时我国查获走私制毒化学配剂最多的一案。[58]

18.新疆破获的最大一起贩毒案

1998年12月31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玉石藏毒”案,在一块被掏空的玉石中查获海洛因14.9千克。这是1949年后新疆破获的最大一起贩毒案。[59]

19.上海市破获的自1949年以来最大一起团伙贩毒案

1998年,上海市公安机关破获一个从外地来沪的特大贩毒集团,缴获海洛因83.58千克,抓获贩毒嫌疑人29名,缴获运毒货车1辆,毒资133万余元。这是1949年后上海警方侦破的最大一起团伙贩毒案件。[60]

20.湖南省破获药博士制毒贩毒案

2000年7月,湖南长沙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在调查吸毒案件时,发现吸毒人员正在使用一种名叫“美莎酮”的毒品。而毒品的制造者竟是曾在长沙工作、生活过10余年,现在河南新乡居住、是湖南某医药工业研究所于1985年作为特殊人才引进的一名化学博士邱芳龙。在前后不到2年的时间里,邱芳龙共生产和卖出了“美莎酮”胶囊1.5万粒之多,仅销售“美莎酮”就非法获利70多万元。[61]

21.广东、广西警方联手侦破药厂总工提供配方并担任技术总顾问的特大冰毒犯罪集团案

2000年10月18日,广东、广西警方联手,成功侦破了“10·18”特大冰毒犯罪集团案,抓获了为制贩集团提供制造冰毒配方并担任技术总顾问的犯罪嫌疑人林棋桐、李雪岚,连续端掉了广西玉林、南宁等多个冰毒实验室和工场,彻底打掉了多年来为害东南数省市制贩毒的罪魁祸首。林棋桐是原南宁制药厂总工程师,1992年曾作为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受到国务院表彰,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6年退休。李雪岚刚36岁,曾担任过林棋桐的助手,独立完成过多项技术攻关项目,有的还获得广西科技成果奖。贪婪金钱,使一个曾有辉煌过去,一个可能前途无量的科技人才坠入了犯罪深渊。[62]

22.北京市一博导制毒贩毒被判死刑

2001年10月24日,北京法院依法制裁了一名“档次”最高的毒贩子。中国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刘应泉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制造毒品罪一审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其他的制毒、贩毒案件不同,当年已是59岁的刘应泉制贩的名为“毒瘾消”的毒品,竟然是刘应泉充分发挥自己所掌握的医药学知识和聪明才智“自己研制出来的”。法院经审理后查明,刘应泉从1998年至2000年,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竟然私自制造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美沙酮,并将美沙酮加入其他原料中,制成自称为“毒瘾消”的毒品,出售给宋文江等人。刘应泉被查获归案时,公安机关当场从其住处起获的“毒瘾消”就有7万多粒。法院最终查明,刘应泉在3年间共贩卖、制造“毒瘾消”达30.535千克(含美沙酮957.56克)。[63]

23.中国破获的最大一起团伙贩毒案

2001年,在中、缅双方警方、肃毒机关的通力合作下,长期向中国境内大肆进行走私贩毒活动的大毒枭谭晓林及其贩毒集团18名成员落入法网。谭晓林,曾用名谭明林,男,汉族,1962年生于四川省乐至县,1993年非法出境到缅甸。经我公安机关侦查掌握,自1995年以来,谭晓林在缅甸木姐、勐古等地,纠集一批境内外贩毒分子,运用现代化的交通、通信、金融条件,疯狂地进行毒品犯罪活动。为了逃避我公安机关的打击,他们内部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层层负责,形成规模庞大的地下贩毒网络;他们行动诡秘,在境内外建立多个贩毒据点,设立毒品仓库,改造伪装车辆,并采用密语联络、互相监视、分段运输、单线联系等狡诈手段,绕关避卡,假道云南,从缅北向我国境内和海外大肆走私贩毒。在谭晓林等人的苦心经营下,在很短的时间内,形成了一个横跨境内外,收购、运输、贩卖、洗钱一条龙,规模庞大的职业化走私贩毒集团。谭晓林成为缅北地区对我危害最大的大毒枭之一,犯罪气焰十分嚣张。这是我国公安机关破获的1949年以来最大一起团伙贩毒案。[64]2004年6月25日,谭晓林等一批毒品犯被依法判处死刑,并被押赴刑场处决。

24.中国破获首例网上出售冰毒配方案

2002年3月13日,我国首例利用因特网出售冰毒配方案成功告破,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胡某竟是湖北省襄樊市年仅17岁的职高学生。胡某系湖北随州均川镇人,化学成绩特别好,他通过互联网掌握了冰毒(甲基苯丙胺)的分子式和结构式。之后,他运用所学化学知识,“研制”出冰毒配方。2月下旬,胡某在襄樊“天使网吧”以同学名义登陆“中国化工网”,公开发布了出售冰毒配方的信息。3月5日,胡在襄樊与北京“客户”以3 000元价做成第一笔“生意”后,被襄樊警方擒获。[65]

25.宁夏警方破获的最大一宗毒品贩卖案

2004年4月13日至14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禁毒处、吴忠市公安局缉毒支队和同心县公安局缉毒大队组成的缉毒专案组,成功地在同心县韦州镇破获一起特大毒品贩卖案,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缴获海洛因3 325克、毒资13.6万余元。这是目前该区警方破获的宁夏历史上最大的一宗毒品贩卖案。[66]

26.云南省腾冲警方11天连破5起贩毒大案

云南省腾冲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保山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的帮助和瑞丽市公安局禁毒大队、中国海关总署缉私局瑞丽缉毒大基地的支持配合下,将公开查缉和专案侦查有机结合,在2004年2月15日至25日11天内,连续破获5起特大贩毒案件,缴获海洛因28.01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67]

27.天津市破获的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大毒品案

2004年10月,在天津市公安局统一领导下,由市刑侦局缉毒处、公安河西分局刑侦支队等组成的“10·11”专案组与重庆警方密切合作,缉毒民警生死卧底,一举摧毁了以重庆籍女子付继红为首的特大贩毒集团,21名吸贩毒人员悉数落网,缴获毒品海洛因5.22千克、摇头丸140余粒、冰毒及底粉等2.4千克及制毒工具一套,另收缴毒资42万元、别克轿车一部。[68]

28.头号大毒枭刘招华落网并被判死刑

2005年3月5日凌晨4点,公安部悬赏20万元通缉的特大毒枭刘招华在他的家乡福建省福安市落网。这一天,正是公安部在全国公开悬赏通缉刘招华的第100天,同时,也是他40岁的生日。刘招华在福建平潭当过兵,在那里接触了台湾人。有台湾毒贩拉他下水,提供制毒资金,购买制毒原料和设备,生产冰毒。刘招华退伍后在福安市法院当过法警,不久即辞职。1996年,刘招华在老家福安赛岐设点生产冰毒的事情败露,随后开始了长达9年的逃亡生活。其间,他与台湾毒贩“合作”,又先后在广东普宁、宁夏银川等地设点制造冰毒。刘招华是中国缉毒史上制造贩卖冰毒的头号毒枭。他涉嫌参与、制造和贩卖冰毒14吨,已被警方查获12吨。2004年11月24日,公安部首次向社会公开悬赏通缉刘招华等5名毒犯,悬赏总金额为38万元,其中,刘招华案情重大,悬赏20万元。2007年6月26日,第20个国际禁毒日这一天,世纪大毒枭刘招华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判死刑。法院最终确认,其制造的冰毒总量达12.675吨,超过其案发前全世界一年查获的冰毒总量。大毒枭刘招华的落网并被判死刑是中国缉毒史和禁毒史上的一件大事,同时,也为其他执迷不悟的犯罪分子敲响了警钟。[69]

29.甘肃省破获的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大毒品案

2005年10月2日,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甘肃省公安边防总队立案侦查的“11·12”特大跨国贩卖运输毒品案告破。办案人员历时近一年,出击广东、云南、青海、宁夏4省区,行程9万多千米,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查获毒品海洛因220千克,摧毁了3个贩毒网络。[70]

30.广东破获“601B”特大制贩氯胺酮案

2006年6月2日,在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的组织指挥下,广东省边防总队在相关部门及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公安局的协助下,联合湛江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了“601B”特大制贩毒品案,捣毁了1个制毒工厂,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缴获氯胺酮约57千克、麻古约10千克,以及大批制毒原料和制毒设备,查冻涉毒资金人民币506.5万元。[71]

31.黑龙江、新疆联手破获“10·8”制贩大麻案

2006年9月,在公安部禁毒局的指挥协调下,黑龙江、新疆公安机关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侦查,联手破获迄今为止最大一起制造、贩卖大麻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缴获大麻烟及大麻叶等半成品共计90吨和成套加工设备。[72]

32.新疆查获最大一起“金新月”地区毒品走私入境案

2007年10月30日,新疆公安机关查破一起利用集装箱走私、贩运“金新月”毒品案件,从装在集装箱的313块纤维板中查获大麻4 848千克、海洛因67.5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这是我国迄今为止查获的最大一起“金新月”地区毒品走私入境案件。[73]

33.中、美、加联合破获黄智勇特大跨国走私可卡因案

2006年11月,广东公安禁毒部门获取了以黄智勇为首的贩毒集团准备从南美巴拿马走私可卡因经美国到加拿大的情报。公安部禁毒局即在北京、广东召开专案会议,制订了行动方案。2007年1月17日,在公安部统一协调下,中国、加拿大和美国一举侦破了该起特大跨国走私可卡因案,在加拿大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在广东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在美国缴获可卡因25千克。该案是中国、加拿大、美国三方联动,通过实施“控制下交付”成功破获的一起特大跨国走私毒品大案,是我公安禁毒部门以情报为先导,积极主动协调美、加两国联合打击跨国贩毒团伙的成功案例。[74]

34.中国公安机关与马来西亚警方联合破获林迪特大跨国制造毒品案件

2009年1月23日,在公安部禁毒局的统一协调下,广东省公安禁毒部门与香港、马来西亚警方经过近4个月的深入经营,在马来西亚开展收网行动,成功破获林迪特大跨国制造毒品案件,捣毁制毒加工厂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缴获冰毒73.3千克、海洛因0.17千克及麻黄素1.88千克,彻底摧毁了一个跨国制贩毒网络。[75]

35.破获徐正帮等人制毒贩毒案

这起由公安部列为部督目标案的“3·29”毒品案,被称作2010年全国破获的最大制贩毒品案件。2009年12月—2010年4月,徐正帮通过周东、汪辉祥、吴宪勇、吴康林等人购买麻黄碱,并在高强等人的协助下,先后在四川仁寿县制造成品冰毒34.1千克、半成品(水剂)56.4千克。徐正帮将制造出的32.8千克冰毒分别贩卖给汪辉祥等人进行贩卖;同时,徐正帮还贩卖麻古74 000余颗给汪辉祥、周东等人。[76]

36.侦破“831”特大网络吸贩毒案件

2011年9月,在时任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副部长张新枫、黄明的直接指挥下,全国31个省区市多警种合成作战,开展侦破“831”特大网络吸贩毒案件的统一行动,历经56天连续艰苦奋战,查获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员12 125名(其中,吸毒人员6 112名),破获制贩毒案件496起,打掉贩毒团伙144个、吸毒窝点340个、制毒工厂(点)22个,缴获毒品308千克。此案是全国范围内组织侦办的首例利用互联网视频交友平台进行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新类型毒品案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组织领导力度最大、参战警种警力最多、作战地域跨度最广、打击效果最显著、社会反响最好的一次全国性缉毒侦查行动。[77]

37.湘粤“2012-337”制贩毒案

2012年9月13日,湖南、广东两地公安机关禁毒部门联合破获公安部“2012-337”号毒品目标案件,在湖南郴州捣毁面积约800平方米的特大制毒工厂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其中,墨西哥籍制毒技师1名、香港籍3名),缴获冰毒1.12吨(其中,冰毒成品218.35千克、半成品901.9千克)、制毒原料19.8吨,查扣涉案汽车6辆及制毒设备一批,成功摧毁了一个墨西哥、中国香港及内地人员相互勾结、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特大跨国跨境制贩毒团伙。[78]

38.重拳整治广东汕尾陆丰制毒问题

国家禁毒办、公安部禁毒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及各级禁毒部门重拳整治汕尾陆丰制毒问题,国家禁毒办专门约谈汕尾、陆丰两级党政领导,公安部禁毒局多次派出工作组赴陆丰督导调研,并协调18个省区公安禁毒部门合力打击涉汕尾制毒犯罪。2013年12月29日,在公安部禁毒局直接指导、协调下,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多地公安民警及武警官兵共3 000余人,对全国最大的制毒“堡垒村”——陆丰市甲子镇博社村开展集中清剿行动,一举打掉毒品犯罪团伙18个,捣毁制毒厂点7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75名,缴获冰毒2.4吨、氯胺酮260千克、制毒原料过100吨、制毒工具一大批,收缴手枪、子弹、手雷等一批武器。[79]

39.沪、苏、粤、鲁联合侦破“聂某制毒案”

历时5个多月的苦心经营,2014年9月11日,公安部禁毒局积极协调台湾地区法务调查部门,指挥上海、江苏、广东、山东4地公安禁毒部门,成功侦破“聂某制毒案”暨部毒品目标案件2014-415号。全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4名,其中台湾籍嫌疑人4名;捣毁制毒工厂2处;缴获甲卡西酮1.04吨、其他毒品1.6吨、仿六四式手枪1支、子弹6发,查扣涉案汽车4辆,扣缴毒资120余万元。该案也是2014年单案缴获毒品数量最多的案件。[80]

(四)惩治毒品违法犯罪成果统计

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有关资料[81],将我国从1987年至2016年的30年间惩治毒品犯罪的主要成果统计、概述如下:

198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破毒品案件56起,缴获海洛因43千克、鸦片137千克。

1988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破毒品案件268起,缴获海洛因166千克、鸦片239千克。

1989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破毒品案件547起,缴获海洛因559千克、鸦片289千克。

1990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破毒品案件3 670起,缴获海洛因1 632千克、鸦片782千克。

1991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破毒品案件8 395起,抓获涉案违法犯罪人员18 479名,缴获海洛因1 919千克、鸦片1 980千克、大麻454千克、甲基安非他明351千克,企图走私出境的制毒化学品49.8吨。共逮捕毒品犯罪分子8 080人,依法判处刑罚的5 285人。

1992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破毒品案件14 701起,抓获涉案违法犯罪人员28 292名,缴获海洛因4 489千克、鸦片2 680千克、大麻910千克、甲基安非他明655千克,企图走私出境的制毒化学品58.8吨。共逮捕毒品犯罪分子7 025人,依法判处刑罚的6 588人。

1993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破毒品案件26 191起,抓获涉案违法犯罪人员40 834名,缴获海洛因4 459千克、鸦片3 354千克、大麻251千克、甲基安非他明5千克,企图走私出境的制毒化学品90吨。共逮捕毒品犯罪分子7 677人,依法判处刑罚的6 137人。

1994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毒品案件38 033起,抓获涉案违法犯罪人员50 964名,缴获海洛因3 881千克、鸦片1 737千克、大麻1 534千克、甲基安非他明460千克,企图走私出境的制毒化学品38吨。共逮捕毒品犯罪分子10 434人,依法判处刑罚的7 883人。

199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毒品案件57 524起,抓获涉案违法犯罪人员73 734名,缴获海洛因2 376千克、鸦片1 110千克、大麻466千克、甲基安非他明1 304千克,企图走私出境的制毒化学品85.9吨。共逮捕毒品犯罪分子12 990人,依法判处刑罚的9 801人。

199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毒品案件88 579起,抓获涉案违法犯罪人员112 641名,缴获海洛因4 347千克、鸦片1 745千克、大麻4 876千克、甲基安非他明1 599千克,企图走私出境的制毒化学品218.6吨。共逮捕毒品犯罪分子18 860人,依法判处刑罚的13 787人。

199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毒品违法犯罪案件180 125起,抓获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244 000人,缴获海洛因5 477千克、鸦片1 880千克、大麻2 408千克、甲基安非他明1 334千克,各类易制毒化学品383.5吨。共逮捕毒品犯罪分子24 873人,依法判处刑罚的18 878人。

1998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毒品违法犯罪案件182 416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231 940名,缴获海洛因7 358千克、鸦片1 215千克、大麻5 079千克、甲基安非他明1 608千克,缴获各类易制毒化学品344.5吨。共逮捕毒品犯罪分子34 287人,依法判处刑罚的27 229人。

1999年,全国共查破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案件6.4万起,其中,1万克以上海洛因大案6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7万名,分别比1988年增加了2.4%和7.9%。缴获海洛因5 300千克、冰毒1.6万千克。依法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3.7万名,判刑3.3万名。

2000年,全国共破获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96 189起,缴获海洛因6 300千克、鸦片2 400千克、冰毒20 900千克,各类易制毒化学品215吨,以及大量摇头丸等毒品。

2001年,全国各级禁毒部门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1.03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7.33万名,缴获海洛因1.32万千克、鸦片2 820千克、冰毒4 820千克、大麻750千克、“摇头丸”207万粒和各类易制毒化学品208.2吨。

2002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1万余起,同比上升2.4%;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近9万名,同比上升22.8%;缴获海洛因9 290.8千克,同比下降29.5%;鸦片1 219.3千克,同比下降56.9%;冰 毒3 190.9千 克,同 比 下 降33.7%;摇头丸301万余粒,同比上升45.4%;大麻1 300千克,同比上升73.3%;缴获易制毒化学品300余吨,同比上升45%;摧毁毒品加工厂(点)107个。

2003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9.38万起,同比下降14.5%;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6.37万名,同比下降29.2%;缴获海洛因9 530千克,同比上升2.6%;缴获冰毒5 830千克,同比上升82.6%;缴获摇头丸40.9万粒,同比下降86.4%;缴获各类易制毒化学品72.8吨,同比下降75.7%。全国检察机关及时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起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判,惩处了一大批涉毒犯罪分子。

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毒品犯罪案件98 009起,同比上升4.4%;抓获犯罪嫌疑人66 960名,同比上升5.1%;打掉制贩毒犯罪团伙2 752个,同比基本持平;缴获海洛因10 836.5千克,同比上升13.6%;缴获“摇头丸”300余万粒,同比增长8倍;缴获冰毒2 746千克,同比下降52.9%。全国检察机关及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起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案件。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判,惩处了一大批涉毒犯罪分子。

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4.54万起。其中,1 000克以上毒品案件1 794起,1万克以上毒品案件342起,打掉制贩毒团伙1 550个,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5.8万名,缴获海洛因6 900千克、冰毒5 500千克、鸦片2 300千克、摇头丸234万粒、氯胺酮2.6吨、大麻941千克。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46 359人,起诉各类涉毒案件33 750件46 013人。

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4.63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5.62万名,缴获海洛因5 790千克、鸦片1 690千克、冰毒5 950千克、摇头丸45.41万粒、氯胺酮1.79吨。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47 290人。

2007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5.6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6.7万名,同比分别上升36.8%、36.3%;缴获海洛因4.6吨、下降35.5%,鸦片1.2吨、下降48.9%,冰毒5.8吨、下降3.9%,冰毒片剂762万片、上升86.4%,摇头丸221万粒、上升3.9倍,氯胺酮6吨、上升2.4倍,呈现出破案数和抓捕数显著上升、海洛因缴获量持续下降、新型毒品缴获量明显增多的特点,使国内海洛因来源持续减少,价格大幅上涨,纯度明显下降。

2008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6.19万起,打掉贩毒团伙1 565个,摧毁制毒工厂和窝点24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34万名,缴获海洛因4.33吨、鸦片1.38吨、冰毒及其片剂6.15吨、氯胺酮5.27吨。

2009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7.7万起,同比上升25.8%;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9.1万名,同比上升25%,缴获海洛因5.8吨、鸦片1.3吨、冰毒6.6吨、氯胺酮5.3吨、摇头丸106.2万粒、大麻8.7吨。全国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破案数上升,其中16个增幅超过20%。

2010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8.9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0.1万名,同比分别上升14.5%和10.8%,缴获海洛因5.3吨、鸦片1吨、冰毒及片剂9.9吨、氯胺酮4.9吨、大麻3.2吨。

2011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0.17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12 406名,缴获海洛因7.08吨、冰毒及片剂14.32吨,同比分别上升14%、10.5%、32.1%、44.9%,破案首次超过10万大关,缉毒执法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新跨越。

2012年,全国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2.2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3.3万名,同比分别上升19.8%和18.1%;缴获各类毒品45.1吨。其中,海洛因7.3吨、冰毒类毒品16.2吨、氯胺酮4.7吨、大麻4.2吨。

2013年,全国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50 943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68 296名,同比分别上升23.89%、26.75%;缴获毒品海洛因8.55吨、鸦片1.46吨、冰毒类毒品19.52吨、大麻4.50吨、氯胺酮9.69吨。

2014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4.59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6.89万名,缴获各类毒品合计68.95吨,其中,海洛因9.3吨、冰毒类毒品25.9吨、氯胺酮11.2吨、大麻4吨。

2015年,全国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6.5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9.4万名,缴获各类毒品102.5吨,同比分别增长13.2%、15%和48.7%。

2016年,全国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4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6.8万名,缴获各类毒品82.1吨,其中,海洛因8.8吨、冰毒晶体17.4吨、冰毒片剂11.6吨、氯胺酮10.4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