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共产党禁毒史
1.7.2.2 二、禁毒宣传教育有突破性进展
二、禁毒宣传教育有突破性进展

20世纪80年代,我国为了维护“无毒国”的形象,对禁毒宣传控制较严,禁毒工作处于“只做不说,秘而不宣”的状态。这既不利于发动群众同毒品犯罪作斗争,也不利于同国际社会联合禁毒。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国际毒品的日益泛滥,境外毒品渗透与日俱增,国内外贩毒集团和贩毒分子过境贩毒愈演愈烈,宣传和动员各族群众开展禁毒斗争,实行全民禁毒势在必行。尤其是受过境贩毒危害最大的云南省,积极提出了“适当开放禁毒宣传”的建议,反复向中央和有关部门作了汇报请示。1990年,中央同意禁毒宣传“适度放开”。同年6月26日,为纪念鸦片战争150周年和国际禁毒日3周年,云南省在昆明拓东体育场召开近4万人参加的禁毒大会,当众焚毁公安机关历年缴获的海洛因520千克、鸦片480千克,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处决毒品犯罪分子14名。和志强省长讲话,重申中国政府坚决肃毒的严正立场,号召全省各族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打一场禁毒人民战争。同日,德宏、保山、大理、临沧、思茅、曲靖、西双版纳7个地州也召开群众大会,当众销毁了一批毒品,依法判处了一批毒犯。[10]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对此作了公开报道。云南省由此开创了国内禁毒宣传之先河,改变了过去禁毒工作“秘而不宣”的被动局面。实践证明,对禁毒进行公开的宣传报道,可以大长人民群众的气势,震慑毒品犯罪分子,在国际上也会产生良好的反响,有百利而无一害。从1990年以来,我国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日益深入、全面展开,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每年“6·26”国际禁毒日期间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1990年以来,每年主要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我国各级党委、政府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及其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了面向全社会的禁毒宣传活动。这些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公众抵御毒品侵袭的能力,增强了全社会的禁毒意识。

1991—1998年,每年“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各地政府都统一组织了规模较大的宣传活动,如万人签名宣誓、禁毒展览、文艺演出、禁毒知识竞赛、公开处理宣判毒犯、焚烧毒品、发放宣传材料等,形成禁毒宣传高潮。1997年6月26日,青海省西宁市召开由全市数万名中小学生参加的“禁毒誓师大会”,向全省青少年和中小学生倡议: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国家禁毒委员会和中国青年报社、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共同举办禁毒知识竞赛。[11]

1999年,中央和地方的新闻单位对禁毒工作方面作了大量报道。中宣部、文化部和广电总局分别协调本系统,广泛开展了禁毒宣传教育。尤其是国际禁毒日期间,各级宣传文化部门和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因特网等新闻媒体,都把禁毒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来抓,掀起禁毒宣传高潮。中宣部推出了缉毒英雄方红霄的先进事迹。文化部门结合“三下乡”等活动开展禁毒宣传,积极支持各级禁毒部门搞好禁毒晚会、话剧等文艺节目。北京市对8个城区的100多家文化娱乐场所签订了《禁毒责任保证书》,强化了对易于染毒人员活动场所的控制和管理力度。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在北京授予了自费“禁毒万里行”的农民刘天贵“禁毒义务宣传模范”称号。时任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分别参加了北京市组织的禁毒宣传活动。6月26日,《法制日报》发表了记者专访白景富的文章。各地连续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如河南举行为期40天的“99禁毒宣传中原行”活动;江苏、辽宁等地举办禁毒文艺晚会;浙江、贵州等地开展禁毒知识竞赛;上海召开“99毒品问题研讨会”和“99青少年禁毒教育研讨会”;四川、广东等地召开公开逮捕或公开判处活动;贵州省禁毒委38个成员单位纷纷走上街头,开展声势浩大的禁毒法制宣传,散发各类禁毒宣传资料40万份,举行了“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万人签名活动。[12]

2000年,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中宣部、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及其所属系统在深化禁毒宣传和强化预防教育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广播影视发挥迅速、直观、易于接受等优势,播发了大量禁毒新闻,制作了一批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专题片和专题节目,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新闻30分》等栏目6月26日前后,编发了《罗干出席国际禁毒大会》《全国掀起禁毒热潮》《国际禁毒日:各地举行“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宣传活动》等30多条禁毒新闻报道;《今日说法》《新闻调查》等栏目推出了专题节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全国新闻联播》等新闻节目中播出20多篇禁毒稿件,《新闻纵横》栏目播发了专题报道,法制节目播出了公安机关侦破贩毒案件的通讯、消息100多篇。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及时采访和播出了《中国的禁毒》白皮书、中国禁毒成就和举措的新闻35条和专题11篇,使海外听众进一步了解我国禁毒工作的情况和进展。福建人民艺术剧院针对吸毒人员低龄化现象,创作并演出了大型禁毒话剧《爱与恨》,在省内在校学生中巡回演出,该剧还荣获了第八届中国人口文化奖少年儿童剧三等奖。此外,各省、市、自治区都组织了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如北京市举行了禁毒表彰大会;湖北省组织了“禁毒宣传楚天行”活动;广东省组织了十几辆禁毒宣传彩车在省内巡回宣传;吉林、河南、海南举办了“青年禁毒志愿者宣誓仪式”;河南省开通了24小时禁毒服务热线电话;云南等省举办了“戒毒人员文艺汇报演出”;四川省发放了《创建无社区共建美好家园》宣传挂图以及举行“创建无毒社区从我做起”签名活动;江苏省开通了“江苏禁毒网站”及主办了50多万人参加的《江苏禁毒条例》知识竞赛;安徽省在学校设立了禁毒警示牌;内蒙古包头市举办了“交行之杯”大型禁毒文艺晚会;等等。贵州省老年人摩托车运动俱乐部的42名离退休职工,自愿组成禁毒宣传远征队,历时10天,途经5个地州市的24个县,行程1 200多千米,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南方周末》摄影记者梁文祥,春节期间深入广州火车站拍摄了几百张照片,出版了摄影作品集《独闯毒穴》,5月—6月在广州市举办了摄影作品展览,并在广东各地市进行巡展。对这些活动,各级新闻媒体都进行了宣传报道。通讯《毒枭的末日》(四川)和《禁毒环保中国行》(四川)、电视专题片《缉毒行动》(陕西)、《戒除毒瘾走向新生》(贵州)、摄影画册《戒毒女》(湖北)、摇滚快板《战毒魔》(江苏)等禁毒宣传作品获得了第五届全国公安系统“金盾文化工程奖”。

2001年“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各地宣传、公安、教育、体育、广电等部门及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广泛开展以“体育与禁毒”为主题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举办“珍爱生命,拒绝毒品”文艺晚会、知识竞赛、征文和演讲比赛,举行禁毒万人签名和社区禁毒宣传咨询活动。天津、沈阳、长春、杭州、长沙、成都等地举办了各具风格的禁毒文艺晚会,安徽、湖北、新疆、浙江、山东、广东、四川、重庆、宁夏等地举办了禁毒知识竞赛,湖南开展了禁毒征文活动,上海、贵州组织了禁毒演讲。各地普遍在城市中心广场或体育场隆重举行了纪念“国际禁毒日”万人签名活动。中宣部、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及其所属系统进一步深化禁毒宣传和预防教育,提高公众防毒、拒毒、禁毒意识。广播影视发挥传播迅捷、直观、受众广泛、易于接受等优势,播发了大量禁毒新闻报道,制作了一批具有禁毒教育意义的专题片和专题节目,播出了禁毒题材的影视剧作品,宣传效果显著。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对云南昆明焚烧毒品大会进行了现场直播。国际禁毒日前后,全国报刊共登载禁毒新闻、报道1.8万篇。各地还演出和播放了一批禁毒题材的戏剧、电影和电视连续剧。为教育公众特别是青少年认清冰毒、摇头丸等苯丙胺类毒品的危害,提高抵御能力,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焦点访谈》等栏目制作播出了反映制贩、吸食摇头丸问题的专题节目;组织《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等媒体就禁毒热点问题开展报道;组织设计、印刷了一批体现冰毒、摇头丸危害的宣传招贴画和折页。

2002年5月下旬,国家禁毒办下发了《关于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继续掀起禁毒宣传高潮的通知》,在中央主要媒体以专版、专题、系列节目等形式进行了高密度的宣传。6月26日,由国家禁毒委员会主办,中国禁毒基金会、公安部金盾影视文化中心承办的“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大型公益演唱会成功举行,并在中央电视台《同一首歌》栏目多次播放,再度掀起了禁毒宣传新高潮。卫生部制作了吸毒与艾滋病公益广告并在中央电视台播放,制作发放了以“拒绝毒品,远离艾滋病”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招贴画。团中央牵头在北京等10城市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主题宣传活动。各地围绕“吸毒与艾滋病”主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海南省组织的禁毒火炬摩托车环岛接力赛及新疆开展的“禁毒之剑”火炬传递活动,在当地形成了深远的影响。粤、港、澳联合举办销毁毒品大会,并发表了《粤港澳禁毒联合宣言》,进一步显示了三地联手禁毒的决心。贵州省禁毒委员会举办“青少年禁毒知识电视抢答赛”,全省共举行1 061场,直接参与者84 200余人。[13]

2003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参照联合国“让我们讨论毒品问题”的主题,将“远离毒品、关爱未来”确立为我国国际禁毒日的宣传主题。6月26日,国家禁毒委、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在北京市第35中学联合举行了《中学生毒品预防教育挂图》暨宣传设备赠送仪式。各地围绕“远离毒品、关爱未来”主题,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广州、深圳两地销毁9吨毒品。湖南省开展了“禁毒宣传三湘行”活动,行程逾千里,受众达100万人。山西省举行了大型风筝艺术表演,印制1.5万副禁毒扑克赠送社会公众。陕西省利用全省3万余辆出租车和公交车开展了为期10天的禁毒流动宣传。辽宁、广西、新疆等地还组织开展了“禁毒展板走百校”“光明点亮童心”“南国边关无毒路”等系列宣传活动。中央和各地方主要媒体对禁毒工作进行了大容量、多角度、高频率的宣传报道。泰国、日本、美国、加拿大等8个国家的驻华禁毒联络官参加了北京的禁毒宣传活动。

2004年,中宣部、公安部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确定了“抵制毒品、参与禁毒”的宣传主题,并对“6·3”虎门销烟纪念日至“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的集中宣传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社区禁毒论坛与研讨、知识竞赛与征文、图片展览与咨询、文艺演出与演讲、焚烧毒品大会等活动。福建、广东两省联合举办了“闽粤港澳台青少年禁毒宣传夏令营”;黑龙江省举办了《北疆之剑》大型禁毒晚会;四川省针对三个层面(全社会、在校学生、高危人群)开展了三大板块(社区、学校、家庭)禁毒宣传教育。

2005年6月,禁毒集中宣传月期间,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与相关部门组织大型宣传教育活动25次。6月3日,全国总工会与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举行了“全国职工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月暨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推进会”。6月7日,团中央与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举办了“为了明天——全国青少年禁毒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6月18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安部、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了《生命·阳光》大型禁毒公益晚会。6月26日,国家禁毒委员会、中宣部、公安部等单位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缉毒英雄吴光林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各地也精心组织策划了一系列高规格、大规模、辐射广的禁毒宣传活动。北京市禁毒委员会举行了“禁毒宣传万人长走”活动,京、吉、辽、黑四地举行了“中国禁毒志愿者汽车万里行”,湖北省举行了“温家宝总理视察武汉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一周年纪念”活动,福建举行了“林则徐生平史迹与禁毒展览”,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各级法院召开公审、公判大会,集中审理、宣判了一批毒品犯罪案件,震慑了罪犯,教育了群众。

2006年,以禁毒新闻宣传为突破口全面加大禁毒宣传工作力度。中央及地方新闻媒体围绕禁毒人民战争进行了全方位、高频率的宣传报道,营造了良好的禁毒舆论氛围。据不完全统计,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共刊发(播出)禁毒消息(文章)4 500余条(次),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新闻调查》等品牌栏目共制作禁毒专题节目近80期。6月,国家禁毒办、公安部宣传局和中央电视台共同策划了“禁毒宣传周”电视宣传报道,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朝闻天下》《新闻30分》每天播放禁毒消息,《法治在线》《新闻会客厅》等品牌栏目对禁毒工作进行了深度报道。其中,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6·26”大型禁毒直播活动《禁毒最前沿》长达8小时,向观众呈现了禁毒人民战争的全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公安部发言人办公室分别召开了禁毒人民战争进展情况和中菲警方合作破获邵春天特大制贩冰毒案新闻发布会。国家禁毒办会同人民公安报社举办了“禁毒人民战争好新闻竞赛”活动,联合公安部宣传局、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开展了网络禁毒宣传。广东省各级主流媒体建立了免费刊播禁毒公益广告制度。湖南省推出《禁毒宣传报道线索素材采用奖励办法》,提高了禁毒部门的新闻宣传意识。

2007年,中宣部、中央外宣办分别向中央主要媒体和外宣媒体下达了禁毒宣传要点,国家广电总局部署协调广播电视媒体开展禁毒宣传。国家禁毒办会同公安部宣传局、发言人办公室组织中央主要媒体赴云南、甘肃等地进行了集中采访报道,召开了蔡爱山特大跨国制贩毒案、“2·28”特大跨省贩毒和“捕鲸行动”专案新闻发布会;联合国新办网络局于6月3日—26日开展了禁毒人民战争网上集中宣传活动;联合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集中开展了“禁毒宣传周”活动,并于“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开展了大型禁毒电视直播——“禁毒最前沿”,掀起了禁毒宣传高潮。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法治在线》等品牌栏目制作了一批高质量的禁毒专题节目。《人民日报》专门开设了宣传专栏《禁毒,我们在行动》。对云南省缉毒英雄罗金勇夫妇的先进事迹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据不完全统计,中央电视台全年共播出禁毒新闻时长500余分钟。仅“6·26”期间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就刊播禁毒消息、专题、评论4 000多条(篇),制作电视、广播专题节目80余集,报纸专版10余版。各地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了大容量的新闻宣传活动。甘肃、海南、湖南、湖北、安徽等省组织开展了“禁毒人民战争陇原行”“海岛行”“楚天行”“三湘行”等大型采访报道活动,许多地方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6月20日,全国妇联副主席莫文秀出席全国妇联、国家禁毒办在新疆乌鲁木齐举行的“禁毒面对面宣传行动暨无毒家庭创建示范点”启动仪式。6月21日,中宣部宣教局、公安部宣传局、国家禁毒办、北京紫禁城影业公司联合举行了电影《缉毒警》首映式,公安部政治部主任蔡安季出席。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新安劳教所举行了禁毒慰问活动暨禁毒公益电影《母亲·爱》新闻发布会。北京市举办了“陆、空、邮缉毒成果展示”活动,河北、浙江、重庆、上海举办了无毒社区创建表彰及“6·26”国际禁毒日文艺晚会;广西在中越边境举行了首次中越两国联合销毁毒品活动;湖北武汉市举行了禁毒人民战争成果大型展览;黑龙江省禁毒委员会联合中国禁毒基金会举行了禁毒书画捐赠和义卖大型公益宣传活动;山西举办了“禁毒宣传进万村”、海南举行了“万人万车走百镇”禁毒宣传活动;贵州省举行了禁毒万人行、山东举行了“禁毒与健康”万人登山健身活动。新疆邀请林鸿汉、孟繁英、汪俊豪、阿合买提·库尔班等4位“全国十大民间禁毒人士”开展了“禁毒宣讲团巡回报告会”。各地普遍举行了焚烧毒品活动,将禁毒宣传推向了高潮。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等出席了国家禁毒教育示范基地暨北京市禁毒教育基地落成典礼并参观禁毒展览。在基地展厅,刘淇等仔细观看禁毒教育展览,与参观的青少年亲切交谈,与禁毒志愿者深入交流,并看望了“向日葵”社区的工作人员。刘淇希望禁毒教育基地在大力宣传教育群众、组织发动群众、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中切实发挥积极的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均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大型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2008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紧紧抓住“6·26”国际禁毒日这一有利契机,会同公安部宣传局、北京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大型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各地以“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精心策划“6·26”大型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国际禁毒日期间的浓厚禁毒氛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视察了上海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辽宁、黑龙江、天津、山东、河南、江西、宁夏、新疆等大多数地区党政主要领导都以不同形式参加了“6·26”禁毒宣传活动;全国妇联专门下发通知部署开展了国际禁毒日期间的禁毒集中宣传活动。北京市开通了“北京禁毒在线”英文网站;甘肃省举行了青年禁毒志愿者“重走长征路禁毒宣传行”活动;宁夏回族自治区举办了全区职工“拒绝毒品、健康一生”启动仪式;湖北省举办了禁毒公益广告创意大赛;贵州省举办了大型禁毒文艺晚会;青海省举办了国际禁毒日交响音乐会;山西省举办了禁毒动漫创意大赛;四川、陕西等地深入灾民安置点开展禁毒宣传;浙江、重庆、黑龙江、陕西、宁夏、内蒙古等地举行了毒品焚烧仪式,在全社会掀起了禁毒宣传的高潮。

2009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积极开拓网络、手机等宣传新领域,广泛宣传禁毒人民战争取得的显著成效,不断扩大禁毒宣传的广度和深度。“6·26”国际禁毒日期间,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刊播禁毒消息、专题3 000多条(次),制作电视、广播专题节目100余集,报纸专版10余版,网络宣传点击率近3亿次,全社会受教育群众达5亿多人次。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国务院新闻办、公安部发言人办公室、中国禁毒基金会在人民网等9家重点网站开展了以“网络禁毒作品征集”为主线的6月网上集中宣传活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在“6·26”当天直播云南边境移交毒贩和广东、广西销毁毒品活动,社会与法频道推出国际禁毒日宣传周大型媒体行动,制作专题节目40多集、新闻近100条,每天播出逾10小时。在中宣部、外交部、公安部发言人办公室的协调支持下,40余家中外媒体对2月在上海举办的“万国禁烟会”100年纪念活动进行了大量报道。黑龙江、贵州组织新闻单位开展“禁毒龙江边境行”“禁毒宣传黔中行”大型宣传活动,江苏、四川、湖南建立网上禁毒展览馆,组织网络知识竞赛,开展全方位禁毒宣传。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当天,时任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孟建柱等,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考察戒毒所建设和戒毒治疗工作,慰问戒毒所民警,并与正在接受康复治疗的戒毒人员亲切交流,鼓励他们树立信心,自立自强,重获新生,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集中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大型禁毒宣传活动。福建、云南、辽宁、安徽组织了林则徐虎门销烟170周年大型纪念活动、领导干部讲授禁毒课、万所学校和百万师生禁毒宣誓、禁毒主题巡回宣讲活动,北京、天津、黑龙江、湖北、四川、吉林集中销毁毒品,在全社会掀起了禁毒宣传的高潮。

2010年,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的指导下,各类媒体积极承担公益禁毒宣传责任,营造浓厚的禁毒舆论氛围。“6·26”国际禁毒日期间,中央电视台6个频道组织了大容量的禁毒宣传报道。新闻频道推出主题报道“禁毒最前沿”,社会与法频道推出禁毒宣传周“中国禁毒2010”和特别节目《生命之盾》。据不完全统计,“6·26”期间,仅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就刊播禁毒消息、专题近4 000条次,制作电视、广播专题节目近200集,网上各类禁毒新闻近3万篇。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商请国务院新闻办协调主要商业及新闻网站同步宣传关于加强互联网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管理的公告,组织中央级媒体记者团深入开远市公安局戒毒康复场所“雨露社区”采访,加大了常态化禁毒宣传力度。2010年,围绕“6·1”《禁毒法》实施两周年、“6·3”虎门销烟纪念日和“6·26”国际禁毒日,全国掀起以“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的禁毒宣传热潮。25个省区市党政主要领导出席了本地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在江苏召开全国禁毒宣传教育精品活动表彰会,授予辽宁“禁毒之火,让爱传递”、江苏“禁毒艺术作品征集和评选”、湖南“百所高校百万大学生抵制毒品大行动”、四川“万名党员讲禁毒”等37个活动“2010年全国‘6·26’禁毒宣传教育精品活动”称号。

2011年6月,时任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同志先后赴贵阳、深圳参加禁毒宣传活动,深入考察禁毒工作,看望戒毒人员,慰问基层禁毒工作者。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同志专程前往云南、福建视察戒毒康复工作,参加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全国26个省(区、市)党政主要领导出席本地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区、各部门精心组织开展大型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湖南129个县市区开展的“关爱生命、呵护家庭”妈妈禁毒联盟“蓝结行动”、北京青少年禁毒夏令营及少年儿童禁毒主题创意绘画大赛、云南“全省交通沿线识毒拒毒反毒大型宣传活动”、四川和福建禁毒巡回演讲、辽宁“保护子女、免受毒害”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受到人民群众普遍好评。

2012年,各地禁毒部门充分利用“6·1”《禁毒法》实施纪念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和“6·26”国际禁毒日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成体系、成规模、覆盖面宽、持续时间长、富有实效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甘肃“千名领导到千所学校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活动,湖南“蓝结”系列禁毒活动,北京“中国禁毒志愿者汽车万里行禁毒宣传之火传递”活动、首都高校大学生禁毒志愿者骨干培训活动,山西“禁毒蓝丝带佩戴”活动等大型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全国共组织各类宣传活动15万场次,发放资料8 000万份,直接受众近8亿人次。

2014年,国家禁毒办专门召开“全民禁毒宣传月”宣传教育工作部署会议和全国“6·26”禁毒宣传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协调中央媒体加大禁毒宣传工作力度,部署各地统一规划、集体联动、精心组织大型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出国际禁毒日期间的浓厚社会氛围。国家禁毒办和各地禁毒部门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参与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围绕“6·1”“6·3”“6·26”多次掀起禁毒宣传热潮。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长李伟陪同下,视察了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街道禁毒工作,看望戒毒人员,慰问基层禁毒工作者,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禁毒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副省级以上的领导也纷纷作出批示或直接参加“全民禁毒宣传月”相关活动,主流媒体广泛报道,引发民众关注。

(二)利用影视等作品形象地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随着电影、电视等现代视听技术和设备的广泛普及,利用影视作品进行禁毒的形象宣传教育,已成为一种极好的形式。我国在利用影视等作品进行禁毒的形象宣传教育方面,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1995年6月,由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安部、中央电视台联合录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大规模反映我国禁毒领域的电视纪实片《中华之剑》在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黄金时间连续播出,引起观众强烈反响。这部电视纪实片一共8集长达300分钟,以其真实、生动、形象的音像效果,感染和震撼了无数电视观众,对增强全民禁毒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该片获得了中宣部颁发的精神文明“五个一工程奖”。

1999年,贵州省禁毒办与贵州电视台联合摄制的6集电视教育片《毒品的危害》,受到国家禁毒委的肯定和推荐,荣获中国科技影像制品一等奖。为了隆重纪念江泽民总书记为禁毒事业题词一周年、林则徐虎门销烟160周年和“6·26”国际禁毒日,福建省委宣传部、省教委、省禁毒委办公室、省新闻出版局联合拍摄了《毒品预防教育》专题片。该专题片片时约为45分钟,分为识毒篇、毒害篇、拒毒篇、宣战篇4个部分。通过披露翔实感人的典型案件,科学严谨的论证和生动形象的影视语言,介绍了毒品的基本知识,昭示了吸毒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深刻地教育广大青少年如何构筑拒绝毒品的心理防线,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禁绝毒品的决心和福建省禁毒事业所取得的成就。条理明晰、重点突出,融知识性、教育性、可欣赏性于一体,令人印象深刻,难以忘怀。该片已获得福建省第六届优秀科技音像制品一等奖,是开展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的理想教材。

2000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与中央电视台联合摄制的《2000禁毒备忘录》专题片于6月26日20时在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播出,观众反应热烈,据调查收视率名列本周第五。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还与中央电视台摄制播出了6条禁毒公益广告、“中华禁毒歌”MTV。2000年5月31日,由福建省禁毒委主办、省人民艺术剧院创作的大型禁毒题材话剧《爱与恨》在福州大戏院举行首场演出,11月初,获第八届中国人口文化奖少年儿童剧三等奖,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省禁毒委抓住“6·26”国际禁毒日前后的有利时机,扩大在全省各地巡回演出面,特别是深入一些毒情较严重的重点地区演出。据统计,2000年该剧在全省巡回演出70多场,2001年巡回演出150多场,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禁毒意识。

2001年,原齐齐哈尔市京剧团宣传科科长樊晓刚,为了增强禁毒教育的灵活性和感染力,利用自己多年从事表演艺术的优势,结合近年的禁毒宣传教育实践,创作了话剧《远离毒品》。该剧自2001年上演至2006年5月,演出138场,观众30余万人次。团省委、省禁毒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联合下发文件,在全省推广该话剧。2005年10月,樊晓刚把话剧《远离毒品》改编成上、下两集电视剧《飘逝的年华》。2006年5月10日,该电视剧在齐齐哈尔市举行首映式,受到观众欢迎。该剧自2006年6月26日起在全国发行。

2002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作的《世纪之患——新型毒品》荣获第八届中国电视纪录片学术奖长篇一等奖。

2005年,公安部政治部、国家禁毒办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电视文献片《中国禁毒行动》,全面反映了20年来中国禁毒的历史与现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中国禁毒基金会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推出了禁毒警示教育电影《黑白记忆》,进一步推进了青少年禁毒教育。

2006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与公安部宣传局共同筹划了中国打击跨国毒品犯罪的30集电视连续剧《无国界行动》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会同中宣部宣教局、公安部宣传局组织拍摄了以缉毒英雄吴光林为原型的电影和电视连续剧;策划出版了《红旗画刊——禁毒人民战争实录》、禁毒童话《逃离恐怖岛》和禁毒微型小说《天堂背后》;推出了禁毒歌曲《让生命更精彩》;会同《人民日报》讽刺与幽默报社征集、展出禁毒主题漫画。

2010年,为遏制合成毒品在青少年群体中的滥用势头,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公安部宣传局、中国禁毒基金会、上海北弋影视有限公司,在“虎门销烟”纪念日当天举办禁毒警示教育电影《明天》首映式,部署全国开展以观影活动为载体的防范合成毒品宣传教育活动,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出席首映式并接见剧组演职人员;协调中央媒体加大对合成毒品危害的宣传报道力度,中央电视台在《法律讲堂》栏目推出禁毒讲座“青春迷途”,直接受教育群众逾2 000万人。

(三)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开辟禁毒宣传教育的新途径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计算机与信息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当今社会已发展成为信息化的社会,互联网作为传播信息的载体,以其方便快捷的传输方式,在社会生活中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信息化网络高速发展的形势下,运用互联网开展禁毒宣传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和美好的发展前景。近年来,禁毒互联网站在我国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出现,无疑为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1999年6月25日,第12个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毗邻“金三角”的中国反毒前沿云南,开通了中国首家禁毒预防宣传网站,为中国禁毒开辟了又一条新的反毒战线。该网站名为“禁毒前线”,是云南省禁毒委办公室和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开设的,网址为http://www.ncb.cinfo.net或http://www.oncc.Yn.cinfo.net。该网站除了向访问者介绍有关禁毒政策法规外,还开辟了20多个栏目,包括缉毒案例分析、境外罂粟替代种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国际禁毒合作、侦查通讯、禁吸戒毒、禁毒理论探讨、禁毒历史、禁毒合作需求、英雄烈士、禁毒论坛等,还有一系列富有知识性、可读性,以禁毒为题材的文学、影视作品和图片可供上网访问者阅览。网站还设立了举报热线和通缉令,以增强与民间的联系。网站还可与世界禁毒网站进行连接,打开这一网站后,访问者还可进入联合国禁毒署、欧美及东南亚国家的禁毒机构网站。

目前,我国已开通的禁毒国际互联网站主要有:北京禁毒在线、云南禁毒网、南宁禁毒网、贵阳禁毒网、广东禁毒网、广东省青少年禁毒网、广州市青少年禁毒网、珠海禁毒网、福建禁毒网、厦门禁毒网、泉州市禁毒网、湖南禁毒网、杭州市禁毒专网、温州市禁毒网、上海市网上禁毒教育馆、河北禁毒网、吉林禁毒网、辽宁省禁毒信息网、青少年远离毒品网、中国禁毒在线等。其内容主要有:禁毒新闻、禁毒图库、禁毒方针政策、大案聚焦、网上举报、宣传教育、禁毒常识、毒品危害、戒毒研究、法律法规、禁毒论坛等。

禁毒国际互联网站的纷纷开通,有利于将我国禁毒工作的影响延伸至全世界,有利于全世界了解我国的禁毒成就,了解我国政府厉行禁毒的严正立场和“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止”的非凡决心。更为重要的是,禁毒国际互联网站的开通,还为我们搭建了一个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的新平台,这一平台在提高全民禁毒意识,减少毒品违法犯罪,降低毒品危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重大的作用。

(四)举办形式多样的禁毒展览和建立中国禁毒展览馆

1.举办首次全国禁毒展览,轰动社会、影响久远

以“珍爱生命,拒绝毒品”为主题的全国禁毒展览于1998年5月29日—7月30日在北京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举行。由公安部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宣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协办的这次展览,是1949年以来我国政府首次举办的全国性大型禁毒展览,旨在广泛宣传毒品的危害,提高全民特别是青少年的禁毒意识,进一步表明党和政府禁绝毒品的立场和决心,推动我国禁毒斗争的不断深入开展。这次展览历时63天,接待观众166万人次,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各国驻华外交人员组织了18个专场,社会反响强烈,给予高度评价。全国禁毒展览的成功举办,使中国的禁毒宣传教育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增强全民禁毒意识,推动各项禁毒工作全面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1)中共中央政治局全体常委参观展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先后参观了展览,并就禁毒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多位党和国家领导人集中地就禁毒问题公开发表谈话,史无前例。

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参观全国禁毒展览,强调禁毒斗争是全民族的一件大事,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兴亡。6月6日,江泽民在时任公安部部长贾春旺的陪同下,仔细参观了展览的各个展厅,询问了毒品对人体、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了解了全国禁毒工作开展的情况。江泽民说:“禁毒斗争是全民族的一件大事,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兴亡。举办全国禁毒展是得民心之举,我们要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禁毒教育和禁毒斗争。青少年是我们的未来,要十分重视对青少年的禁毒教育,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14]参观展览过程中,江泽民总书记多次强调做好禁毒工作对于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意义,高度赞扬了缉毒民警的无私奉献精神,并提议向缉毒烈士们三鞠躬,表达对他们的敬意和哀悼。

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参观全国禁毒展览时指出,通过多种形式坚决禁绝毒品。6月23日,在各个展室,李鹏仔细听着讲解员的讲解,认真查看缴获的各种毒品。当了解到毒品使许多人家破人亡并传染疾病、诱发刑事犯罪时,李鹏表情严肃,深感痛心。在展出的1990年12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禁毒的决定面前,李鹏仔细察看着条文,并询问《决定》的执行情况。讲解员介绍,我国禁毒工作已取得很大成绩,仅1997年就抓获24万名毒品违法犯罪人员,李鹏听后频频点头表示赞赏。参观结束时,李鹏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就禁毒作出了决定。要进一步加大禁毒宣传力度,从教育入手,让广大群众都知道毒品的危害,同时,各级人大要加强监督。要通过立法、监督、宣传、教育、打击等多种形式,坚决禁绝毒品。他同时指出,历史上中国人民曾深受鸦片的侵害,并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历史的教训不可忘记。

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参观全国禁毒展览,重申坚决禁毒是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6月26日,朱镕基参观了各个展厅,询问了全国禁毒展览举办以来社会各界的反响。他说,中国在近代曾深受毒品祸害,但中国人民具有禁毒斗争的光荣传统,而且在我国1949年后曾经禁绝过毒品,禁毒工作取得了伟大的成绩。在当前国际毒品泛滥、毒害在我国死灰复燃的新形势下,举办这个展览非常必要,不仅对弘扬我国人民禁毒斗争的光荣传统、宣传我国取得的禁毒成绩、进一步提高全民禁毒意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禁毒斗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是对最近召开的联合国禁毒特别联大的积极响应,再次表明了中国政府坚决禁毒的态度和立场。他指出,当今世界毒品泛滥的形势日趋严重,禁毒已成为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目前,中国也由于毒品过境引发了吸毒贩毒蔓延发展。展览中许多触目惊心的案例充分说明,吸毒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极为严重,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造成很大的破坏。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面临的毒品犯罪形势严峻,禁毒工作任重道远,必须毫不动摇地按照禁吸、禁贩、禁种“三禁”并举和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坚持有毒必肃、贩毒必惩、种毒必究、吸毒必戒的原则,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的各种手段,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狠狠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禁毒工作,开展禁毒斗争,扫除毒品危害,是关系到人民健康幸福、民族兴旺发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顺利进行的重大问题,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责无旁贷的历史责任。各地党委政府,要以对国家、民族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坚决落实禁毒工作的各项措施,加大财力、物力、人力的投入,并要把打击走私与禁毒斗争结合起来。朱镕基还表示,中国政府积极执行前不久在纽约召开的禁毒特别联大通过的各项决议,继续认真履行国际禁毒公约的义务,积极参与国际禁毒斗争,加强国际禁毒合作,为在全世界消除毒品祸害,为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参观全国禁毒展览,指出禁毒绝不能手软,要下狠心。6月30日,李瑞环仔细观看了禁毒展览每一部分的内容,详细了解毒品和禁毒工作的有关情况。他对在禁毒斗争中作出贡献的公安武警和干部群众表示感谢,并向为禁毒事业牺牲的英烈们鞠躬,表示崇高的敬意。参观结束时,李瑞环说,这个展览办得很好,很有意义。他强调指出,对禁毒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态度要坚决,措施要得力,工作要抓实。禁毒绝不能手软,要下得了狠心,只有这样,才是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引起全社会对禁毒斗争的关注,使大家真正了解毒品对个人健康、家庭幸福、社会安宁乃至整个国家和民族的严重危害,动员各种力量,从种、贩、吸各个环节把毒品蔓延的渠道堵死。要切实加强国际禁毒合作,研究和采取从根本上铲除毒害的有效办法和措施。

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胡锦涛参观全国禁毒展览,强调把禁毒这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办好。7月29日,胡锦涛仔细观看了展览的各个部分,并详细地了解了我国开展禁毒斗争的情况。他说,全国禁毒展览办得很好、很成功,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普遍的欢迎。这次展览以丰富的材料和生动的形象,展示了这些年来我们开展禁毒斗争取得的成绩,表明了党和政府禁绝毒品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也向人们宣传了毒品给个人、家庭、国家和民族带来的严重危害,进一步向全社会敲响了警钟。总之,举办这次禁毒展览是深得民心之举。胡锦涛对这次展览取得的巨大成功表示衷心的祝贺,并向为举办这次展览而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感谢,向战斗在禁毒斗争第一线的广大公安干警、武警官兵、医务工作者和有关方面的同志,表示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胡锦涛强调,进一步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关系到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关系到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关系到净化社会风气和维护社会稳定,关系到国家繁荣富强和长治久安。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要动员全社会都积极支持和参与这场斗争,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遏制毒品蔓延的势头,推动禁毒斗争深入、持久、扎实地开展,把禁毒这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办好。

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尉健行于6月4日参观全国禁毒展览。在参观过程中,尉健行仔细询问了北京市和全国禁毒工作情况,并对我国在查缉毒品方面取得的成就表示充分肯定。他说,通过举办这样的展览,让人们认识毒品的危害,远离毒品,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他希望有关方面组织更多的人,特别是青少年学生来参观展览,通过展出的触目惊心的事例,增强对毒品的免疫力。他强调说,禁毒工作是全社会的事,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齐抓共管。

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参观全国禁毒展览时强调,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禁毒教育。6月10日,李岚清仔细参观了展览的各个展厅,并侧重了解了毒品对青少年的毒害情况。得知吸毒人员中80%以上是青少年,而其中又有80%以上是在对毒品的危害无知的情况下染上毒瘾这一情况时,李岚清强调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中华民族要屹立于21世纪的民族之林,希望就在他们身上。要让青少年自觉远离毒品,最重要的途径就是通过生动形象的教育,使他们认清毒品的危害,增强抵制毒品的意识。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这一问题,要针对不同的年龄层次、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务必使广大青少年树立起防毒拒毒意识,自觉抵制毒品的侵蚀。

(2)社会反响强烈。展览以对群众、对民族、对历史、对未来高度负责的态度,用大量触目惊心的实例,实事求是地向观众展示了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民族的严重危害,以及毒贩诱人吸毒的伎俩,并且重点向青少年们传授了抵御毒品侵袭的方法。展览不仅空前地普及了禁毒知识,极大地增强了公众的禁毒意识,更成为传播健康人生理想、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凝聚民心民气的大课堂。

展出期间,新闻媒体关于展览的报道不计其数,也引起了国际舆论的关注。展出期间,参观者非常踊跃,平均每天接待2.6万名观众,最多时达4.3万人。[15]尤其是自发前来的观众超过有组织的观众,这在类似的展览中从未有过。共有166万普通群众参观了全国禁毒展览。其中,持团体参观券的54万余人,自发排队领取参观券的56万余人,组织无票观众进场56万余人。他们当中,大、中、小学生581 553人,占观众总数35%;机关干部265 853人,占16%;企事业单位职工415 395人,占25%;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治保会积极分子及个体劳动者等166 158人,占10%;驻京部队和武警官兵49 542人,占9%;外地来京观众83 079人,占5%。[16]63天的全国禁毒展览,对人民群众是一次生动深刻的禁毒教育,对青少年敲响了远离毒品的警钟,对毒品违法犯罪分子是强有力的震慑,对全国的禁毒工作者是一个巨大的鼓舞,对国际社会则是中国政府的禁毒宣言。

(3)禁毒展挂图参观群众达1.6亿人。全国各地以禁毒展览为契机,造势借力,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形式,持续深入地开展了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扩大禁毒宣传的效果,公安部制作6 500套禁毒展览挂图,发到了全国每一个县,形成了大规模、长时间的巡展。各级公安部门利用挂图展出24 900多场次,参观者达到1.6亿人次。有些地方还组织了“宣传月”“电影周”“万人签名宣誓”、禁毒知识竞赛、焚烧毒品、公处公判等活动,编写、制作、排演了一批禁毒书籍、画册、电视片、戏剧等。据统计,1998年,全国共编印禁毒书籍600多万册、图片20万份,举行集会、晚会1万多场,在广播、电视、报刊上刊发稿件13万多篇。[17]

2.各地举办形式多样的禁毒教育展览

广东省和广州市于1999年年初联合举办了历时50天的禁毒教育展览,参观群众达120万人。

江苏省举办禁毒图片展览。为纪念“6·26”国际禁毒日,2002年6月24日,由江苏省禁毒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等单位主办的“江苏省禁毒图片展览”在文化艺术中心举行。展览用大量触目惊心的生动案例和生动翔实的图片资料,深刻揭示了毒品泛滥已经成为人类的一大公害这一罪恶本质,引导人们深刻认识毒品的危害,提高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使广大群众能够自觉地做到“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深圳举行禁毒巡回展览,开创禁毒教育新模式。2003年11月6日,深圳市第三届禁毒巡回展览在宝安都之都广场正式拉开帷幕,国家禁毒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法委、禁毒委,香港和澳门的禁毒官员与宝安区的4 000多名群众参加了首展式。这次禁毒巡展由市委政法委、市禁毒委、市禁毒“03工程办”主办,各区禁毒委、市戒毒所、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协办,展期35天,行程2 000多千米,深入居民社区、工业区、学校、乡镇集市,展点达到70多个。巡展以深圳市400多万外来打工者和60多万中小学生为重点对象,以巡回展览的形式,深入基层,通过宣传国家禁毒法律和政策,揭露毒品的危害,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禁毒意识。此届禁毒巡展车队由7部彩车组成,总长175米,图片135幅,文字3.8万字。7辆彩车造型内容分别是:飘扬的红旗、鸦片战争场面、掰断烟枪、太阳和绿地、生死之间、创建无毒社区、警钟长鸣。通过生动的造型和作品介绍,表明了党和政府禁绝毒品的决心,呼吁全社会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并表达了建设无毒害城市的长远目标。同时,为扩大宣传教育效果,主办单位在前两次巡展的基础上,利用影视设备增加了禁毒宣传的知识含量,通过DVD播放系统和电脑触摸屏,向人民群众展示毒品的危害。针对静脉注射毒品,吸毒者共用注射器引发艾滋病的严重问题,禁毒巡展车队还携带有关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展板进行展出。巡展活动期间,沿途共向群众派发印有拒绝毒品和预防艾滋病内容的安全套15万盒和禁毒宣传手册15万册。2003年,省禁毒委在深圳召开的“珠三角片区”禁毒宣传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上推广了深圳市的经验。禁毒巡回展览开创了禁毒教育新模式,被誉为“流动的禁毒展览馆”,连续两年被国务院、国家禁毒委列入《中国的禁毒》白皮书、“中国禁毒年度报告”。

山东省举办性病艾滋病预防暨禁毒戒毒教育展览。2006年3月,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济南市公安局联合主办了性病艾滋病预防暨禁毒戒毒教育展览。展览分为禁毒戒毒知识、艾滋病预防知识、常见性病介绍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毒品的有关知识,然后通过大量的事实案例介绍了毒品对人身体的危害,对社会的危害。同时还介绍了禁毒的相关法律法规,教授了一些拒绝毒品的方法等;第二部分讲解了关于艾滋病的常识,包括艾滋病的发病表现,以及其传染途径等;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几种常见的性病。展览展出了大量真实的案例照片。极具震撼力的场景,使禁毒的观念深入人心,同时起到了很大的警示作用。

江西省鹰潭市举办“参与禁毒斗争 构建和谐社会”禁毒展览。2006年6月26日是第19个世界禁毒日,当年世界禁毒日的主题是“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上午,鹰潭市公安局在市区银座广场举办了“参与禁毒斗争 构建和谐社会”禁毒展览。在展览现场,92块宣传板前吸引了众多市民。一幅幅触目惊心的宣传画面,一个个真实悲惨的现实案例,给市民留下了深刻印象。活动中,主办方还精心准备了禁毒知识小册子、禁毒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发放给市民,并且陈列毒品样品,教市民如何识别毒品。

海峡两岸联合举办“林则徐史迹与当代禁毒展览”。2007年6月26日—30日,林则徐基金会、福建省禁毒办、金门县两岸经贸文化观光发展协会、金门县采风文化发展协会和厦门市金门同胞联谊会在金门联合举办了“林则徐史迹与当代禁毒展览”。展品包括林则徐生平事迹图片,林则徐书信、奏折、诗文等文物复仿制品,林则徐雕像、纪念碑,以及当代禁毒斗争图片。上千名金门同胞观看了此次展览,不少人在参观后表示,海峡两岸在“国际禁毒日”期间共同举办民族英雄林则徐史迹展览很有意义,警醒人们远离毒品,营造健康无毒的家园。林则徐基金会以弘扬民族英雄林则徐爱国主义与积极倡导禁毒的精神为宗旨,1995年11月在福建省福州市成立。2004年以来,基金会先后在福州、厦门、杭州、香港、澳门等10多个城市举办“林则徐史迹与当代禁毒展览”。

全国最大禁毒教育展揭幕,模拟吸毒场景触目惊心。2007年6月20日上午,在“6·26禁毒日”到来之际,北京市禁毒教育展在北京禁毒教育基地一号展馆内完成布展。该展是全国最大规模的禁毒教育展,面积3 000平方米,展线长度1 100米,参观平均时间45分钟。展览以青少年为重点对象,面向全社会开放。展览依据现代心理学、教育学、传播学和行为学的先进理念。在宣传禁毒知识的基础上,围绕“拒绝毒品,立足行动”的主题,以大量体验性、选择性内容,调动观众参与,实现心理互动。通过声、光、电等高科技手段,使展览内容获得新的形式,实现寓教于乐。上午10时,先期抵达的观众饶有兴致地依展览的8个部分顺序参观。在观演区,大量互动、体验的高科技“玩具”让人真切感受到沾上毒品的可怕后果,触目惊心的模拟场景令人顿生“远离毒品”的意念。许多年轻人经常光顾的娱乐场所,如酒吧、歌厅、舞厅、迪厅等也被“搬”进了展馆,意在告诉观众这些地方容易发生吸食和交易毒品,应提高警觉。北京禁毒教育展是一个永久性展览,将常年向个人、家庭、单位和社会开放,预计年接待参观者40万人次。

3.建立中国禁毒展览馆

中国禁毒展览馆,是由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与中国禁毒基金会主办,北京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协办,全国30余个省市禁毒办参与、北京市禁毒教育基地设计制作的,具备独立域名的交互式多媒体、多功能大型网上数字展览。

展览内容丰富,除囊括有关毒品知识、危害、防范、戒毒全部内容之外,还包含国家禁毒政策、法律法规、禁毒历史、中外毒情、大事记、国际公约等内容。此外,展览还部分展示全国各地的禁毒工作,禁毒英模烈士及禁毒志愿、公益活动等。展览目前设有一个大厅,10个展厅,若干个专区,一个场景。参观浏览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或需要,方便快捷地找到自己需要的内容。展览采用多种表现手段,既有平面文字、图片,更有多媒体视频短片、动画,还有互动游戏、在线答题等参与式内容。既可以在这里欣赏与禁毒相关的影视作品、音乐剧,还可以观赏美术作品、文学作品。信息量大、实时更新、不受地域、条件限制是展览的最大特点。作为传统实体教育展览的补充,禁毒教育(数字)展既可以通过网上参观浏览,也可以制作成光盘或通过其他方式传播,可以说只要有一台电脑,所有与禁毒相关的知识、法律、新闻大事、中外毒情等就可以一览无余。

(五)建立各级禁毒教育基地

禁绝毒品不是一朝一夕之事,禁毒的长期性决定了禁毒宣传教育的持久性。为了使毒品预防教育系统化、经常化,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全国各地相继建立了一批禁毒教育基地。

2000年6月,《中国的禁毒》白皮书中指出,国家禁毒委员会重点支持北京市、贵州省贵阳市、广东省东莞市等地建设一批永久性禁毒教育基地。目前,已在全国建立了5个国家级的永久性禁毒教育基地,即北京市、广东省东莞市、贵州省贵阳市、辽宁省沈阳市的禁毒教育基地及曾经拍摄《鸦片战争》的浙江横店影视城禁毒教育基地。云南、贵州、广东、海南、上海、天津、内蒙古、黑龙江、吉林等省、市、自治区建立了省级的永久性禁毒教育基地。很多省、市、自治区还建立了区县、乡镇、村级的禁毒教育基地,如广东省茂名市已建立了1 000余个村级禁毒教育基地。

也有一些个人自费创建禁毒教育基地,如原齐齐哈尔市京剧团宣传科科长樊晓刚,1998年在电视中看到公安部举办的禁毒展览报道,毒品这个毒瘤给社会、家庭带来的危害深深刺痛了他。于是,樊晓刚自费到北京观看了这次禁毒展览,现场的情景更让他震惊不已,激起了他决心从事禁毒宣传的社会责任感。回到齐齐哈尔市后,樊晓刚筹资20万元,在市文化局的支持下举办了该市首次禁毒展览。展览共收集图片4 000余幅,持续展出两年,并在各县区巡展,参观人数达120万人次,收到留言10余万条。在办图片展的过程中,樊晓刚越来越感到禁毒宣传的艰巨性、长期性,“打游击”式地搞几次展览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自2000年3月始,樊晓刚开始着手筹建齐齐哈尔市禁毒教育基地。经过3个多月的努力,在政府没投一分钱的情况下,禁毒教育基地初步建成。基地共有图片1.2万余张,实物样品30余件,解说员2人。这是黑龙江省第一家地市级禁毒基地。截至2006年,齐齐哈尔市禁毒教育基地接待70余万人次。如今,该基地已经成为齐齐哈尔市青少年禁毒教育的固定场所。

在禁毒教育基地通过展板和电教片的形式,介绍有关禁毒条例、毒品知识、毒品对人体的危害、吸毒者的悲惨结局、我国采取的禁毒措施及青少年如何抵制毒品犯罪等。各级禁毒教育基地的建立,为有效地开展禁毒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感性认识,提高识毒、防毒、拒毒能力,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六)重视对青少年特别是对中小学生进行毒品预防教育

在吸毒者中,由于无知、好奇、被他人引诱而吸毒的青少年的比例最高。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发展时期,心理防线薄弱,好奇心强,判别是非能力差,不易抵制毒品的侵袭,加之对毒品的危害性和吸毒的违法性缺乏认识,最易受到毒品的侵袭。因此,对青少年进行远离毒品的教育是禁毒预防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青少年是我们民族的未来与希望。中国政府一向重视对青少年,特别是对在校学生进行毒品预防教育。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对保护青少年不受毒品危害作出规定。按照禁毒预防教育从小抓起的思路,各级政府把对中小学生的禁毒预防教育作为禁毒工作的基础工程。

1992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共同编写、审定了《禁毒教育读本》,作为在中学生中普及禁毒知识的课外读物。

1996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编写、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核的《毒品预防教育》一书出版发行,为学校开展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提供了基本教材。

1997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会同国家禁毒委员会下发《关于对中小学生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的通知》,规定把禁毒教育作为国民素质教育的组成部分,正式纳入中小学德育教育教学大纲,要求在中小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教育。共青团在青少年中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禁毒宣传活动,动员组织广大青少年向毒品宣战。许多省区开展了以青少年为主要对象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重庆、贵阳等地举办“中小学校毒品预防教育骨干培训班”,在中小学增设禁毒教育课,进行毒品预防教育。贵阳22.5万名中小学生参加了全市统一组织的禁毒教育考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18]

1999年,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的要求,全国县以上各级禁毒部门在24 223所中小学校建立了毒品预防教育联系点,直接指导学校开展禁毒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配合各级禁毒办开展了中小学校禁毒教育工作。重庆市教委会同市禁毒委、团市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在校学生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校长为毒品预防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组织开展了读一本禁毒教育书籍、听一场专题报告、看一部影视教育片、参观一次禁毒展览、写一篇心得或征文、开展一次禁毒教育专题班会等“六个一”活动。

2000年4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今年国际禁毒日前后广泛开展“普及禁毒常识,提高禁毒意识”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国城乡开展一次针对青少年学生的宣传教育活动。重庆、辽宁、福建、内蒙古、宁夏、湖北、陕西、四川、山西、江西、海南、青海、安徽、吉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大中小学校开设了毒品预防教育课程。浙江省禁毒委员会、公安厅、教育委员会、新闻出版局联合在全省中学生中开展了禁毒教育读书活动。天津市集中力量对140万在校中小学生进行了“珍爱生命、拒绝毒品”教育。内蒙古、湖北等地部署兴建了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6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在今年国际禁毒日前后组织中小学校开展“禁毒知识一堂课”活动的通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今年“6·26”国际禁毒日期间,根据中小学生心理特点,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认真组织了各中小学校开展“禁毒知识一堂课”活动。河南省教育厅会同省禁毒办、公安厅编印了《河南省高中等学校禁毒征文选编》,分发给全省高中等学校的在校学生,并在1 430所中学、420所小学开展了“禁毒知识一堂课”活动,受教育中小学生达223万名。[19]

2001年,针对毒品吸食者低龄化趋势,各地普遍加大了对青少年特别是对在校学生的毒品预防教育力度。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把毒品预防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教学活动计划,予以保证,并确定校长为各学校禁毒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提高青少年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实效,将毒品预防教育内容纳入小学思想品德和中学思想政治课教材,通过常规教学,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继续开展“禁毒知识一堂课”活动,将其明确列入课程计划,保障每学期禁毒教育活动的落实。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禁毒文艺体育活动,尤其是“6·26”国际禁毒日期间,中小学普遍开展了以禁毒为主体的活动。结合学校法制教育,还举办了禁毒、防毒法律知识讲座,以提高学生的禁毒法律意识。各地中小学校开展的“读一本禁毒书籍,写一篇禁毒教育体会文章,看一部禁毒题材的电影,参观一次禁毒展览,举行一次禁毒内容的班会,举办一次禁毒知识竞赛”活动,已成为毒品预防教育的有效形式。山西省编写了《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读本》,天津举行了万名中小学生集体宣誓,上海、河北、辽宁、浙江、安徽、福建、四川、云南、山西等地在中小学校继续开展“禁毒知识一堂课”活动的同时,增加了禁毒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开办禁毒知识讲座等内容。各地还充分发挥禁毒教育基地的阵地作用,北京、福州、齐齐哈尔等地的禁毒教育基地已成为当地中小学校禁毒教育的摇篮。

2002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及国务院关于在中小学生中普遍开展预防艾滋病、预防毒品教育的要求,国家禁毒委员会、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03年春季开始,毒品预防教育必须列入教学计划,运用课堂教学的组织形式和方法,在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全面展开。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和国家禁毒办联合印制并免费发放了6万套《全国中小学生禁毒教育挂图》。各级禁毒、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共青团组织广泛开展“禁毒知识一堂课”活动,通过读书征文、知识竞赛、夏令营、参观禁毒展览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2003年,国家禁毒办会同教育部、中央综治办、团中央,共同推动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工作的开展,组织编写了《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和专题教材,印制了12万套《中学生毒品预防教育挂图》,发送到全国城乡每一所中学,并开展了禁毒师资培训工作,下发了《关于抓好中学生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示范学校工作的通知》,为全国100所“中学生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示范学校”和100所重点联系的“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配发了宣传教育设备和资料。5月,国家禁毒办会同共青团中央发出了《关于在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中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各级共青团组织以深入实施“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为载体,以社区法律学校为依托,加强了对社区青少年的毒品预防教育。各地富有成效地开展了针对中小学生的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工作。

2004年,教育部、团中央等单位,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契机,坚持把青少年特别是中小学生作为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全面实施《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广泛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活动,继续加强“中学生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示范学校”的建设,积极落实在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普遍开设毒品预防教育课程,逐步将毒品预防教育由城市扩展到农村。甘肃省组织开展了“千名领导到千所学校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活动”,北京市举办了第三届青少年禁毒教育研讨会等活动。

2005年,进一步深化面向青少年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禁毒宣传活动。教育部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在云南省举办了禁毒和防治艾滋病骨干师资培训班,向云南省2 000多所中小学校赠送了配套教育挂图和幻灯片,共同组织35名师生赴泰国参加了“中泰建交30周年青少年禁毒交流活动”;团中央、中央综治委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开展了“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并在互联网上进行了禁毒知识竞赛;甘肃省继续开展了“千名领导干部深入学校讲授禁毒课”活动;四川省举办了“为了明天,远离毒品”青少年禁毒宣传活动,受教育学生达635万名,仁寿县还专门建成了禁毒宣传一条街;山东省启动创建“百所市县级中学生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示范学校”,省、市、县(区)三级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示范学校网络基本形成;湖北省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全省“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通过远程教育网络在全省6 000所中小学校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活动,提高了禁毒教育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2006年,以防范新型毒品为重点加强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公安部宣传局、中国国际文化传播中心、中央电视台和上海市禁毒委员会共同举办了以“远离新型毒品,健康成就未来”为主题的大型禁毒公益晚会《让生命更精彩》,并于国际禁毒日当天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会同中宣部、教育部和中国禁毒基金会制作了《防范新型毒品宣传挂图》,并向重点省区赠送挂图1万套;联合中央电视台制作了5集防范新型毒品专题片;会同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组织开展了对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工作督导检查,并在重庆召开座谈会,部署推进全国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湖北省将2万余所中小学校禁毒教育工作纳入“示范学校”创建范畴和中小学校远程教育系统。北京团市委开展了青少年禁毒教育夏令营,修订了《毒品预防教育参与式培训手册》。

2011年,针对青少年涉毒问题严重、合成毒品蔓延迅速的情况,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教育部重点在学校和社区组织开展“2011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会同公安部发言人办公室、国新办网络局在人民网组织开展“禁毒大家谈”系列访谈活动;积极协调中央媒体持续关注合成毒品滥用问题,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明星吸毒,毒害社会”,网络媒体转载500余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北京举办“首都高校大学生骨干”禁毒夏令营,上海举办第6届“网上禁毒知识竞赛”吸引60多万人参与,江苏开展大学生禁毒宣传小分队进社区活动,青海在全省所有学校组织开展“合成毒品知识一堂课”活动,云南组织开展中小学校禁毒宣传黑板报大赛,提高了青少年学生抵御合成毒品的能力。

2012年,禁毒教育的重点是加强“青少年和合成毒品”宣传教育。针对青少年滥用合成毒品快速增长的情况,国家禁毒办确定2012年全国禁毒宣传主题为“青少年和合成毒品”;梳理合成毒品导致严重危害的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与死神共舞》;会同中国禁毒基金会制作“人生不可回放”“生命不可娱乐”电视公益广告和招贴画,以典型案例、真实故事阐释合成毒品的严重危害;会同教育部评选13个“全国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各地围绕主题,加强对“失业、失学、失管”青少年、服刑人员子女等易染毒青少年群体的宣传教育。黑龙江、吉林、江苏、河南、湖南、安徽广泛进行禁毒骨干师资登记和培训工作,培训禁毒师资1.6万余名;上海、海南部署开展“上好一堂合成毒品预防教育课”活动;北京、天津、浙江、西藏举办禁毒主题夏令营、知识竞赛;河南、湖南开展暑期禁毒教育“三下乡”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青少年抵御合成毒品侵害的能力。

2013年,国家禁毒办持续将“青少年和合成毒品”作为重点工作,运用新兴媒体面向青少年有针对性地广泛传播合成毒品的严重危害,进一步强化青少年防范毒品特别是合成毒品的力度。国家禁毒办举办全国禁毒微电影大奖赛,利用创新形式吸引广大青少年关注参与禁毒事业;成功开发建设“中国禁毒展览馆”,以融合声、光、电等多种元素的3D技术,实现了禁毒虚拟展厅和实体展览的高度融合,成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获取毒品知识的新窗口;会同中央主流媒体制作播出《吸毒“低龄化”调查》《合成毒品危害调查》等专题节目和专版报道,以符合青少年的语言直观展示了合成毒品对青少年身心健康、家庭和社会的严重危害;部署各地广泛播映合成毒品危害警示教育片《与死神共舞》,仅全国各大视频网站累计点击次数已突破2亿人次。各地禁毒部门积极探索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媒体形式,广泛应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平台开展禁毒宣传,逐步形成了快捷传播、贴近群众、实用有效的教育新手段、新模式。

2014年,全国各地、各部门坚持活动形式与效果并重,面向流动人口、青少年、社区居民等不同群体开展禁毒主题宣传活动,在宣传禁毒工作、传播禁毒知识、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中起到良好作用。北京连续举办8届“青少年禁毒教育夏令营”,集中3 000名法制副校长进行禁毒培训;天津开展禁毒知识竞赛、诗歌创作和微电影拍摄系列活动;上海连续9年举办以中小学生为主体的禁毒知识竞赛;江苏举办首届大学生禁毒辩论赛;浙江省开展全省高校禁毒倡议活动;广西在全区中小学校推广使用《禁毒宣传教育电子教材》;湖南开展禁毒师资培训互联网远程培训活动;新疆开展禁毒宣传高校行系列活动,良好地衔接了学校、家庭、社区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提高了青少年特别是中小学生抵御毒品侵害的能力。

2016年,全国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实施“6·27”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20余万所学校的1.5亿名学生接受禁毒专题教育,11万名教师参加禁毒师资培训,15万所学校975万名学生参与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网上答题。

(七)加强面向社区和“高危人群”的毒品预防教育

2000年2月29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发出《关于在强制戒毒等场所强化禁毒教育的通知》,从2000年起,在劳改、劳教场所和拘留所、收容所、戒毒所、妇教所、工读学校、收容遣送站等场所强化禁毒教育。为此,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将《禁毒教育挂图》等宣传品发给上述各场所,各地利用这些资料采取多种措施,对这些易染毒高危人群开展了公众宣传毒品预防教育。甘肃省组织9名戒毒成功或正在戒毒的人员,在全省部分学校、戒毒所、劳教所进行巡回演讲。贵州组织全省戒毒所戒毒人员开展“告别昨天重塑自我”文艺调演活动。

2001年,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社区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工会组织利用工人文化宫、俱乐部、职工学校和工人报刊,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上海市妇联和禁毒办联合制作了40幅《不让毒品进社区,不让毒品进家庭》宣传挂图发放到基层单位;江苏省妇联和禁毒办编辑出版了《家庭拒毒知识读本》下发各地,举办了“不让毒品进我家”知识竞赛活动;甘肃省10个地市的妇联举行了“不让毒品进我家”万户签名承诺活动。北京、上海、湖北、江苏、广东、江西、云南等地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吸食“摇头丸”违法人员的查禁力度,福建、黑龙江等地开展了“对摇头丸说不”主题系列活动。

2002年,国家禁毒办组织编写了《社区禁毒宣传教育问答》,并部署各地以此为教材,开展了面向社区公众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上海市和浙江省的禁毒教育基地先后建成开馆,浙江省还在旅游景区和休闲场所内建设了一批禁毒宣传窗口。司法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劳教场所的禁毒戒毒知识竞赛,全国禁毒戒毒工作者和劳教人员27万人参加了比赛。公安部监所管理局与《人民公安报》联合举办了“全国强制戒毒所禁毒戒毒知识竞赛”,在全国各级监管部门和强制戒毒所掀起了学习禁毒戒毒知识的热潮。陕西省举办了“远离毒品,关爱进城务工青年”主题教育活动。广东、广西、湖北、江苏、河南、辽宁、青海等省、区在歌舞娱乐场所开展了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2004年,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吸毒高危人群的禁毒宣传教育。国家禁毒办就加强流动人口禁毒教育进行专题部署,配套印发了2.5万套《禁毒宣传教育挂图》、10万册《社区禁毒宣传教育问答》,在重点场所和人群中广泛张贴发放,提高了公众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各地禁毒办、共青团组织了10万多支禁毒宣传小分队,深入到车站、码头、工地等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开展禁毒宣传咨询活动,加强了对外出务工人员、无业闲散人员等高危人群的禁毒宣传教育,提高了他们抵御毒品的能力,有效遏制了新吸毒人员的滋生。

2005年,进一步深化了面向吸毒高危人群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为遏制新型毒品的发展蔓延,9月—11月,国家禁毒委员会部署在全国开展了防范新型毒品集中宣传教育活动。10月16日,中宣部、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在北京、大连、哈尔滨、青岛、广州、武汉、乌鲁木齐7个城市同时启动了“万家歌舞娱乐场所禁毒承诺行动”。号召所有歌舞娱乐场所自觉远离新型毒品,上海市制作了防范新型毒品公益广告,在电视台、商业楼宇联播网络滚动播出。湖南、黑龙江两省共组织歌舞娱乐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培训班1 670余期,培训人员近30万人(次)。陕西省对1 500家娱乐场所进行明查暗访,并与4 000家娱乐场所签订了禁毒责任书,场所禁毒自律意识有所增强。为加强对劳教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司法劳教部门利用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等形式对在所的28万余人次劳教人员开展了禁毒宣传教育。针对外出务工人员禁毒知识贫乏的问题,湖南省组织大学生专门给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发放禁毒警示卡,提高了外出务工人员识毒、防毒能力。

(八)不断发展壮大禁毒志愿者队伍

发展和完善禁毒志愿者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载体,也是实现“巩固和深化娱乐场所无毒、基本实现公共场所无毒、大力推进社区无毒”三大目标的有力保障。禁毒工作迫切需要大批禁毒志愿者的积极参与。国家禁毒委员会十分重视禁毒志愿者工作,在1999年全国禁毒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培养一批禁毒志愿者”的要求。近年来,我国禁毒志愿者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我国的禁毒志愿者工作开始于2001年。2001年是“国际志愿者”年,我国各地加强了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共青团中央,在北京、江苏、湖北、广东、重庆5省市开展了禁毒志愿者试点工作。6月26日,北京市社区禁毒志愿者总队成立,时任国家禁毒委主任、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参加了成立大会并为总队授旗。广西编写了禁毒志愿者培训手册《禁毒与毒品预防》,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浙江、江苏、福建、湖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陕西、甘肃、宁夏等地组织禁毒志愿者深入社区、街道、家庭开展禁毒宣传和帮教吸毒人员等系列活动。

2003年,各地积极发动组织人民群众参与禁毒工作,因地制宜地组织禁毒志愿者活动。湖南省成立了由副省长徐宪平任会长的禁毒协会。广东省湛江市成立了315个乡镇级妇女、青年禁毒协会和64个“自愿戒毒辅导站”,会员达2 831人。上海市积极开展社会化禁毒的试点工作,现已上岗禁毒社工131人,负责管理6 242名在册吸毒人员。湖北省组建禁毒志愿者队伍20余支,义务宣传队员达6 000余人。[20]

2004年,国家禁毒办、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发出《关于推动禁毒志愿者行动的通知》,就禁毒志愿者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北京、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六省(市)禁毒办、团中央联合开展了“中国禁毒志愿者汽车万里行”活动。江苏、陕西等省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禁毒志愿者机构和队伍,充分调动和鼓励志愿者深入一线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有效保证了禁毒志愿者行动的开展。广西、内蒙古、四川、云南、贵州等西部省区,积极响应“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西部行动”,组织禁毒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湖北省黄石市公民邹强自费投入40万元人民币,组织“洲翔禁毒艺术团”,深入社区进行义演。

2005年,禁毒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截至2005年年底,仅云南、山西等13个省市就成立了禁毒志愿者队伍558支25万余人。海南省妇联通过开展“千村创建妇女禁毒会”活动,在全省1 050个村(居)委会成立了妇女禁毒会,培训妇女禁毒宣传教育和帮教骨干21万人。[21]

2006年,国家禁毒办和共青团中央协调北京、海南等7省(区、市)组织开展了“中国禁毒志愿者汽车万里行”西南线活动,并于6月26日在北京居庸关长城举办了“共筑禁毒长城”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会同中共中央宣传部、共青团中央编写、印发《中国禁毒志愿者手册》,并推出了禁毒志愿者标识。云南省启动了万名禁毒志愿者骨干师资培训工作。

2007年,各级禁毒部门积极推进禁毒志愿者工作,全国已有禁毒志愿者100万余名,大部分省(区、市)建立了禁毒志愿者组织,并积极开展禁毒志愿者活动。北京市禁毒志愿者达1.4万余名,组织开展了娱乐场所检查、罂粟踏查、社区禁毒宣传及“保奥运、禁毒品、志愿者在行动”活动。浙江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禁毒志愿者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均要建立禁毒志愿者队伍。陕西省禁毒委员会和省妇联共同组建了“陕西省妇女禁毒志愿者总队”,有近5 000名妇女参加了成立仪式。四川乐山组织禁毒志愿者深入学校、社区、车站开展禁毒宣传。

2015年6月11日,由国家禁毒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禁毒基金会和宋庆龄基金会共同发起的“百万禁毒志愿者进千万家庭”活动在湖南长沙正式启动。活动旨在通过组织动员全国百万禁毒志愿者深入千家万户,宣传禁毒政策、普及毒品知识、讲解毒品危害、传授防毒技巧,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禁毒人民战争氛围。活动即日起在湖南、广西、重庆、贵州4个省市区试点开展,力争用3年时间推广到全国。

目前,全国禁毒志愿者人数已达到100多万名,北京、山西、陕西、宁夏、河北、河南、湖南、安徽、江苏、浙江、云南等1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禁毒志愿者总队或青少年禁毒志愿者总队、妇女禁毒志愿者总队,一大批禁毒志愿者积极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帮教吸毒人员和创建“无毒社区”等工作,为禁毒事业作出了特殊的贡献。

(九)以适当形式进行对外禁毒宣传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不少外国新闻记者、外交人员以及国际禁毒组织的官员来华采访、访问时,参观了中国的一些禁毒设施,有的还参观了各地的戒毒所,了解了中国的禁毒成就和面临的困难。他们通过耳闻目睹,对中国政府厉行禁毒的立场、决心和采取的有力措施,有了直接的了解和亲身的体会,消除了以往对中国禁毒工作存在的某些误解和偏见。许多外宾对中国在禁毒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就和为国际禁毒合作作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敬佩;对中国在禁毒斗争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也表示能够理解。

中国政府首次发表《中国的禁毒》白皮书。2000年“6·26”国际禁毒日,中国政府对外发布了由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撰写的《中国的禁毒》白皮书,介绍了过去20多年中国禁毒工作取得的显著成就,阐明了中国政府严厉禁毒的一贯立场和决心,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各省区市禁毒领导机构和社会群众团体、各界知名人士纷纷组织学习座谈,或发表电视讲话、署名文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的电视讲话,通过卫星频道以维吾尔、汉、哈萨克三种语言播出。国外许多新闻媒体都转载和报道了《中国的禁毒》白皮书的主要内容。一些国家提出要与中国磋商建立双边的禁毒协议,国际刑警组织秘书长在第五届国际海洛因大会上对《中国的禁毒》白皮书给予了积极评价。

中国政府首次发布《中国毒品形势报告》。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于2015年6月24日发布《2014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对外发布毒品形势报告。《报告》分为前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总共6 000多字。正文共四章,包括毒品滥用、毒品来源、毒品贩运和毒品形势走向。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刘跃进指出,中国毒品形势报告发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为了调动社会各界各行各业参与禁毒工作,同时也为了让国内民众以及国际社会对中国毒品犯罪情况有一个真实、客观、清醒的了解”。目前,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已经连续3年发布中国毒品形势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