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共产党禁毒史
1.6.3.4 四、全面禁毒、多管齐下、重点打击制贩活动、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是禁毒斗争成功的重要方针和政策
四、全面禁毒、多管齐下、重点打击制贩活动、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是禁毒斗争成功的重要方针和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党和人民政府多管齐下,五禁并举:禁种以消毒源,禁制以减品种,禁运以止流通,禁贩以止销售,禁吸以绝耗用,对烟毒进行全面围剿,使之无隙可遁。同时,又把禁毒斗争的重点放在严惩毒贩、堵源截流上,充分发动群众,严厉打击处理制造、贩卖、运送毒品的大犯、主犯、惯犯、现行犯。

由于烟毒在中国流行的历史很长,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普遍性,打击处理中若一律从严,势必打击面过宽;若一律从宽,又失去了党和政府禁烟禁毒的严肃性。因此,党和政府在1952年开展的大规模禁毒运动中,采取了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正确政策,始终集中打击制造、贩卖、运送毒品的毒犯,而特别是其中兼有反革命身份和其他坏分子,争取了协从、偶犯、毒犯家属和为数众多的吸毒瘾民,保证了禁毒斗争的顺利发展。中央根据当时的情况,明确指出这次禁毒运动要以制造、贩运的毒犯为打击重点。具体政策是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小犯、从犯、偶犯从宽,大犯、主犯、惯犯从严。总的精神是严查宽办,惩治与教育相结合,以争取改造大多数。在对毒犯进行定案处理的过程中,各地都彻底贯彻和执行了中央这一正确政策。从全国来看,处决的少数大毒犯,一般都是具有反革命身份而且民愤极大的分子。对逮捕的毒犯,大多通过管制或劳动改造,使他们改恶从善,重新做人。有的省市,对一般毒犯年龄在60岁以上者,或家中有小孩无人照顾的女犯,也采取轻判或管制的处理办法。[70]至于对众多的吸毒烟民,一般以“受害者”对待,主要在运动中教育与群众监督规劝下进行戒毒。

总之,全面禁毒、多管齐下、重点打击制贩活动、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无疑是成功开展禁毒斗争的重要方针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