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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禁毒史
1.6.3.2 二、政治廉洁、组织高效,是禁毒斗争成功的政治基础和组织保障
二、政治廉洁、组织高效,是禁毒斗争成功的政治基础和组织保障

毒品是社会的一大公害,但却是贪官污吏们的生财之道。旧中国历代政府禁毒弊政根本在于政治的腐败,贪风盛行,大小官吏往往纵毒为患,从中渔利,中饱私囊,致使烟毒屡禁不止,泛滥成灾,且愈演愈烈。历史证明:一个腐败不堪的政府,绝不可能禁绝毒品。中国共产党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代表着民族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它没有自己的私利,在没有夺取全国政权的局部执政时期是如此,夺取了全国政权成为全国执政党后更是如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执法如山、说到做到,对被烟毒腐蚀、毒犯收买的新政权的机关工作人员坚决惩治、毫不手软。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党和人民政府坚决处理了与烟毒有关的震惊全国的刘青山、张子善贪污巨款案。刘青山、张子善分别是1931年和1933年入党的老党员,是经过长期战争考验的老干部。刘青山参加过河北高阳、蠡县的农民暴动,被敌人逮捕后,在严刑逼供下,毫不屈服。张子善1934年被国民党逮捕入狱,曾参加狱中的绝食斗争和卧轨斗争,在敌人面前表现了共产党人的英雄气概。但是,1949年后,他们居功自傲、贪污腐败、挥霍公款、享乐腐化。刘青山甚至吸食毒品,借口有病长期休养,实则沉溺于海洛因的毒瘾之中。后来,在毛泽东主席亲自关注下,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二人均被处以死刑。又如,热河省人民政府为使党政机关团体公务人员率先垂范搞好戒烟禁毒,向各市、县(旗)和省各直属机关发出指令,专门提出约法六章。该省凌源县城关区有1名党员干部,因贪污鸦片1两,被县委察觉,立即将其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并由法院依法裁决,判处有期徒刑2年。[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任公安部长罗瑞卿对公安系统内部人员参与毒品案件尤为痛恨,批示:“不管是禁烟局的还是公安局的,均应送法院分别治罪。”[2]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厉行廉洁政治,这无疑是成功开展禁毒斗争的政治基础。

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还十分重视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全国各地均设立了由公安、法院、民政、卫生、文教、宣传、农林及工会、青联、妇联等部门代表参加的精干、高效的禁烟禁毒委员会,作为禁烟禁毒工作的专门领导机构。在具体执行中,以公安部门为主体,但其他部门的密切配合也十分重要。在禁种方面,民政、农林等部门协助公安机关铲除烟苗,帮助农民发展生产;在禁贩、禁售方面,邮电运输、特种行业等部门协助公安机关查禁毒犯,缉获烟毒;在禁吸方面,民政、卫生等部门帮助瘾民戒毒;在禁毒宣传中,宣传、文化、教育、农会、工会、青联、妇联等部门都积极参与。各级禁烟禁毒委员会的成立及其各组成部门的通力合作,使中央的禁毒政策法令得以顺利贯彻落实,从而有效地打击了各种毒品犯罪活动,为禁毒斗争取得胜利提供了组织上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