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国各地的彻底禁毒运动
1952年,中共中央和政务院在经过充分准备后,集中力量、时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一场大规模的群众性的禁毒运动,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禁毒斗争推向了高潮。1952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肃清毒品流行的指示》,指出:为了彻底根除烟毒“这种旧社会的恶劣遗毒,在全国范围内有重点地大张旗鼓地发动一次群众性的运动,来一次集中的彻底的扫除,是十分需要的”。[181]指示对肃毒运动的方针、政策及打击的重点都作了明确的规定。5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再次发布《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号召“各级人民政府应在‘三反’、‘五反’所造成的有利条件下,有重点地大张旗鼓地开展一个群众性的反毒运动,粉碎制毒、贩毒罪犯分子及反革命分子的阴谋,以根除这种旧社会的恶劣遗毒”。[182]6月10日,政务院着手布置严厉打击毒犯行动,决定由公安部负主要责任,其他部门予以配合,指定由彭真定期召集公安、铁道、交通、邮电、海关、内务、卫生、法院等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并在中央指示下处理有关问题。针对贩毒团伙活动诡秘的特点,中央决定由公安部门统一布置,全国一致行动,以便一网打尽。为了达到此目的,公安部下达密令,要求各地公安局重点做好本地区的侦察准备工作。7月30日,中央正式批准了公安部的《关于开展全国规模的禁毒运动的报告》,并训令立即执行。8月10日,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全国1 202个禁毒重点部门和地区同时进入第一期破案行动,大规模地搜查、缉捕各种毒品案犯,禁毒运动由此展开。随即又进行了第二、三期的破案。这一运动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公安部门的积极工作,经过了充分的侦察准备,发动群众和集中破案,于11月底胜利结束。
(一)西南区的彻底禁毒运动
1.云南省
云南省禁烟委员会于1952年制定并公布了《云南省对毒犯处理标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内地78个县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群众性禁毒运动,以禁种为重点,并彻底清查、打击贩毒分子。昆明市作为全省肃毒的重点地区,于8月14日—10月29日,相继组织了4次搜捕行动,共逮捕贩毒人犯1 698名,登记贩毒人员3 400余名,缴获鸦片18.4万余两。[183]其中,抓获了大贩毒犯刘云阁和大制毒犯唐烈炎。刘云阁1949年后混入茶叶公司云南分公司,组织贩毒集团,两年内就贩毒高达11.3万两。[184]四川籍的唐烈炎从1944年开始,以昆明市为基地制贩毒品,1947年后专门制造唆唆,至卢汉起义后,共制造贩卖唆唆4 630余两,有“唆唆大王”之称。1950年12月,逃匿重庆、贵阳等地;1951年11月,返回昆明后,继续制贩毒品,至1952年8月肃毒运动开始前,所制毒品折合鸦片6.25万余两,被市民举报查获,依法判处死刑。[185]嵩明县于8月24日进行第一次行动,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的39名贩运烟毒犯逮捕归案。9月20日晚,进行第二次行动,逮捕烟毒犯44名。接着在重点集镇开展坦白的登记运动,先后有287名中小贩卖烟毒者在法令威慑、政策感召并在群众的帮助教育下,自动坦白登记,得到了宽大处理,还有21名情节恶劣而又拒不坦白的烟毒犯,全部被逮捕法办。该县共逮捕烟毒犯104名,收缴烟土4 092.7两。[186]宜良县于10月中旬在县城大同门广场召开大会,逮捕了屡教不改的烟毒犯140名,自首登记136名,1名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一批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当众焚毁鸦片烟11 295两,烟具10余挑。[187]
全省禁吸工作也成效显著。昆明市登记烟民14 762名,采取按年龄分期分批强制戒断的办法,使80%的烟民戒除了毒瘾。[188]下关市1952年共办戒烟班6期,帮助415名瘾者戒除了烟毒。邓川县戒烟所开办第一期戒烟班就为86名瘾者戒了烟。大理地区到1952年年底90%以上的吸毒者戒了瘾,所有烟馆都关闭或转业。[189]
到1952年年底,全省城镇和内地农村的瘾民,除年老患病者之外,均已戒除了吸毒恶习。全省在肃毒运动中,共查出贩毒分子2.44万余名,对其中罪行严重者,逮捕6 239名,判处死刑38名;缴获鸦片150.2万余两、烟具1.5万多套、各种枪支130余支、子弹7 300余发、毒资黄金2 144两、金砖18块、银元1.6万余元以及制毒工具一批。[190]
2.贵州省
贵州省禁毒运动从1952年6月开始准备,7月全面部署,8月召开全省禁毒会议,开展打击烟毒犯的集中统一行动,到11月底胜利结束。
贵阳市在1952年禁毒运动中,共捕获烟毒犯890名,其中,依法判处死刑8名,无期徒刑2名,有期徒刑581名,缓刑16名,管制12名,强迫劳动204名;摧毁烟馆1 500多家,破获烟毒案4 000多件,查获追缴鸦片近37万两、吗啡1.4万余两。全市有8 000多名烟民在戒烟所戒掉了烟瘾,还有大量的烟民在家中自动戒掉了烟瘾。有1.2万多名烟民登记悔过,交出存毒及烟具。[191]
安顺城于8月11日、8月22日、9月13日先后进行3次集中行动,逮捕烟毒犯176名,先后召开两次公审大会,宣判处理114名,其中,枪决重大烟毒犯4名,判处徒刑和劳改94名,管制、释放16名;查获鸦片毒品21 147两、烟具1 000余件、贩运工具60余种。第一期行动后,以街道为单位设立137个毒犯登记处,截至8月29日,共登记毒犯828名,自动登记的烟馆业主326名。[192]
毕节地区公安处组织干警300名,抽调地、县直属机关干部600多名投入禁毒运动。8月11日—9月19日,毕节县先后采取三次集中统一行动,共逮捕毒犯315名。9月20日,毕节公安处组织地区内6个县的统一行动,共逮捕毒犯288名,其中,大定(今大方)29名、黔西83名、织金50名、金沙85名、威宁21名、水城20名。[193]
遵义市于8月11日采取第一期统一行动,逮捕烟毒犯40名。9月24日召开公审大会,人民法庭依法判处烟毒犯死刑2名、死缓2名、无期徒刑2名、有期徒刑138名、管制11名。习水县于9月14日逮捕烟毒犯98名,收缴鸦片7 803两。[194]
镇远专区
阳镇于8月23日采取集中行动,逮捕了彭文斗、杨锦川等30名重大烟毒犯。10月5日、29日先后两次召开公审公判大会,展览罪证,揭露罪行,处决重大烟毒犯彭文斗,判处有期徒刑16名,同时公捕继续贩毒的现行犯4名。[195]
贵阳专区贵定、瓮安、龙里、贵筑、惠水、清镇、开阳、修文、息烽等9县先后采取集中逮捕烟毒犯的统一行动,共逮捕烟毒犯208名,收缴鸦片10 792两,烟具440件,毒资大洋1 003元、黄金1两。[196]
全省在禁毒运动中,共逮捕烟毒犯3 915名,占全省100两以上烟毒犯16 573名的23%,审结处理已捕烟毒犯的80%,公开处决了25名身兼反革命和罪大恶极的贩毒集团的组织者与主谋者;缴获鸦片298 628两,其他毒品毒料折合鸦片72 587两,总共缴获烟毒371 215两;收缴烟具6 703套、毒资黄金35两7钱、白银90两、银元12 467元、小洋4 954元,人民币1 677.5元,贩运毒品使用的汽车5部、马车23部、长短枪15支、子弹5 000余发。[197]
3.四川省
四川富顺县人民政府于1952年7月在县公安局内设立肃毒办公室,开展全民性肃毒运动。8月,在鸦片输入的必经之道兜山区设置哨卡,共缴获烟毒2 007两,捕获烟贩12名。9月,又发动全县人民检举揭发毒贩,经过调查取证,共逮捕烟毒犯38名,缴获鸦片、吗啡800余两,烟具1 500余件。[198]
綦江县前后三批共依法逮捕烟毒犯罪分子约300人,其中,判处死刑2名、有期徒刑192名、管制59名、劳教25名、教育释放17名;共缴获烟片烟毒1.363 9万两、沃水6磅、非拉斯丁16两、嘈哒3两,吸毒、制毒、运毒工具1 488件(套)。[199]
大足县在1952年7月至11月间,共逮捕烟毒犯124人,其中判处死刑1人,徒刑91人,管制、取保释放32人;缴获各种烟毒1 143.44两,沃水1瓶,贩、吸烟毒用具328件,毒资银圆45块、金戒4只、金子26两,步枪3支,子弹307发,刺刀1把。[200]叙永县在整个肃毒运动中,共收缴鸦片5万多两,吗啡500多两,烟具300多套,打击处理烟毒犯400多名,处决特大烟毒犯马相如。[201]
南溪县从1952年7月起开展肃毒运动,在运动中查出从屏山、宜宾贩烟到泸州、重庆等地出售的烟贩中,南溪人有15个,这批烟贩子用木船共贩运大烟10 602两。在全县查出尚在吸烟的有213人,打击了14名。据摸底,在大观、李庄、城区共有烟贩子216人,其中,贩运500两以上的1人,1 000两以上的6人。同年10月25日—11月3日,李庄办烟贩学习班,有57人参加,对他们追缴烟毒和烟具。1952年年底,肃毒运动基本结束,共登记烟民310人,交出烟土720两、烟具154件;查出大小烟贩344人,追出大烟166.4两;城区逮捕烟贩13名,李庄逮捕7名。[202]璧山县人民政府于1952年集训贩运、销售烟毒分子227人,305名吸烟和小量销售毒品者坦白自首,查获烟毒集团案5件、单个案48件,缴获毒品3 573两、毒具1 583件,分3批逮捕烟毒犯105人,其中9人被依法判刑。[203]
中江县于1952年7月17日成立了以王朴庵为主任委员,郑培、伍烈光为副主任委员,各界代表15人参加的中江县禁烟委员会,在县公安局设置办公室,决定抽调干部,以兴隆、仓山、广福、黄鹿为重点,开展禁烟运动。7月19日,根据川北人民行政公署的指示,又重新作了部署,增加了城关、龙台、太平、石笋、冯店、兴发、永兴等乡、镇为重点,共抽调县、区、乡干部440多名,组成11个工作组,以点带面,在全县开展了群众性禁烟运动。经过层层召开各种会议,传达上级指示,摸底调查,制定方案,于8月15日凌晨5点30分,以城关、仓山、太平为重点,统一行动,对烟贩家庭重点进行了搜查,缴获了一批烟毒、烟具和银币、金戒指。当天上午,重点地区分别召开了2.3万人参加的群众大会,由党政领导出面,宣传鸦片对国家、对人民的危害和禁烟政策,号召人民群众检举揭发烟贩的罪行,凡有鸦片烟和烟具的要交人民政府。大会之后,一面召开各类座谈会、控诉会、烟贩家属会,进一步发动群众,一面深入调查、搜集、核实烟贩材料,追缴烟毒烟具。一个大宣传、大检举、大揭发、大批斗的群众禁烟运动,迅速在全县展开。为了推动运动的深入发展,在作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又于8月30日,在县城召开了4 300多人的禁烟公审大会,对中统特务、大烟贩赵荫浏执行枪决,判处了2名贩烟犯的徒刑。10月上旬,城关、冯店、广福、龙台、兴发等地,又分别召开群众大会,判处、管制了一批烟贩。截至11月6日,逮捕烟贩44名,管制25名,登记悔过的136名,共缴获鸦片烟1 900余两、烟种30余两、烟膏39两多、烟灰25两多、吗啡1两、烟具1 004件,用以贩烟的银币583元、金戒指4个、手枪子弹113发、手榴弹1枚,公开销毁鸦片烟730多两、烟种20多两、烟具130多件。[204]
雷波县在乐山专署禁烟禁毒委员会的布署下,于1952年7月28日成立雷波县禁烟禁毒委员会,县长张义臣任主任委员,公安局长梁克敏任副主任委员,民政、团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雷波县人民法院于1952年11月14日在县城召开了1 000多名群众参加的公判会,公判了16名烟毒犯罪分子,并对屡教不改的烟毒犯李义轩执行了死刑。至同年年底,雷波县公安局相继缴获了鸦片12 832两。[205]
南川县委、县人民政府为了杜绝贩运、吸食、存毒的行为,于1952年8月—10月在城关、南平、水江、万盛等场镇开展了2个月的禁烟肃毒突击运动,发动群众深入揭发,动员烟民彻底坦白交代。共集训烟民526名,缴获烟具2 120余件、各种毒品400多两,对一些抗拒政令,群众愤恨的分子,给予严厉的惩罚。[206]
重庆市从1952年8月11日至10月4日,通过三次大逮捕,共破获烟毒集团案115件,单案2 887件,先后逮捕大毒犯3 148名,缴获毒品2.190 8万两,制毒原料43 944两。[207]
泸州市在禁毒运动中,先后逮捕烟毒犯264名,占烟毒犯总数的20.19%,其中,判处死刑2名、无期徒刑4名、10年以上有期徒刑35名、5年以上有期徒刑83名、5年以下有期徒刑83名,释放管制52名,另有毒犯5名按反革命案处理(未统计在内)。收缴毒品8 997两、烟具1 247件、长短枪6支、子弹379发。成立城区戒烟所,先后分批收戒瘾民2 412人,经过4个月的强制戒烟,使全部瘾民脱瘾,逐渐恢复了健康,分别就业,走上了自食其力的生产岗位,同时分散在社会上监督自戒的近1万名瘾民,在1952年内,也陆续全部脱瘾。[208]
南充县1952年共收缴烟土5 000多两、烟具140多件,处治烟贩50余人,依法判处徒刑者26人。金台乡烟毒贩冯图山违反禁令,继续贩运烟毒,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被专政机关依法枪决。随即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据不完全统计,收到群众检举信1 540多封,检举揭发烟毒犯293人,迫缴鸦片烟130多两。[209]
4.西康省
西康省西昌专区在1952年6月至12月间,共逮捕烟贩1 689名,召开公审大会70余次,判处死刑26名、死缓及徒刑300余名;缴获生熟鸦片烟6万余两、毒资旧人民币29亿多元、黄金130余两、白银3 000多两、银圆近2万元,烟具10万余件、枪28支、子弹1 500余发、手榴弹3枚。[210]
(二)西北区的彻底禁毒运动
1.甘肃省
甘肃省从1952年5月开始,以兰州、天水两市为重点,开展了大规模的肃毒运动。两市均成立了统战形式的禁毒委员会,此次运动以打击集体大量制造、贩卖、包运毒品犯与严重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为重点。共有3 823名毒犯向人民政府坦白登记,缴获鸦片1亿1 692万两、毒具866件,逮捕重大毒品犯682人。[211]这次大规模的肃毒运动,基本上摧毁了兰州这一毒品制贩基地。与此同时,各地在汉民居住区相继成立了一些戒烟机构,通过集中施戒、互相劝戒、分散自戒等多种形式,使5.8万余人戒除了烟毒。甘谷县采取“公办”和“民办”相结合的办法对该县400余名烟民施戒,绝大多数戒除了烟毒,受到西北军政委员会民政部的通报表扬。[212]
2.新疆省
1952年6月9日,迪化市五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开展禁烟禁毒运动的决议:组织群众性禁烟禁毒,号召坦白、检举烟毒行为;对制、贩、运、售烟毒分子情节严重恶劣,局部坦白者依法惩办;对烟毒嗜好者依靠群众力量以说服教育规劝与强制相结合方法限期戒除。
随后市民政局与一区政府首先试办了群众互助戒烟所,自愿入所戒毒者22人。戒烟期间,组织烟民学习,并以自身经历控诉烟毒的危害,启发烟民自戒和辅以药物治疗,为全面开展戒烟工作取得了经验。同时,各街道利用宣传会、座谈会和到戒烟所参观等形式规劝烟民登记戒烟。市公安局开始一方面收集整理过去已掌握的揭发出的烟毒材料,调查毒品流行情况;一方面发动群众,培养积极分子,调查贩、运毒品情况。在工作方法上采取争取小贩,孤立大贩,进行分化瓦解,初步查出全市37个行业中有职业性、半职业性大小烟贩920余户(多系工商户),其中,过去已处理的440户,“三反”“五反”中新暴露的450余户,经核实继续从事贩售鸦片者534人,制造大麻者2人,根据群众检举破获运输行赵健致、健美丰酱园张子杰贩、藏、售鸦片以及热依木制造大麻等一批重大案件,缴获鸦片3 365两、大麻107.3两、海洛因10.7两。[213]
同年8月,按照中央关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禁烟禁毒应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的指示精神和迪化市贩毒活动受到打击后暂时处于沉寂的实际,全市禁烟禁毒转入经常性工作:(1)以集中打击贩毒现行犯为主。(2)根据已掌握的贩毒特点、规律,加强对入境车辆、人员、货物的检查。(3)在商栈、运输行、车马店及市郊清查绕道入境和漏网毒品。(4)协查通缉潜逃的重大毒犯。这次运动虽然中途停止,但是效果显著。①掌握了全市毒品流行和毒犯底数,沉重打击了贩毒活动,烟毒案由1951年的489件减少至177件;②烟民普遍觉悟,多数人进行了登记并戒除了烟瘾,从而大大减轻了烟毒对社会的危害。
1953年年初,随着全国禁烟禁毒运动的基本结束,迪化市成为少数几个未完成禁烟禁毒工作的省会城市,为此,市委按照新疆分局有关指示精神,决定适时开展一场务求根绝烟毒的群众运动。在工作部署中,考虑到迪化市是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少数民族群众在历史上受烟毒危害较深的特点,以慎重稳进为原则,以改造教育毒犯为主只打击少数罪大恶极的毒犯,并力求把打击面缩小到最低限度。同时,要求各级部门在组织上、思想上、行动上为运动作好各项准备。同年10月,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运动在全市范围大张旗鼓地展开。从1954年1月至4月,市公、检、法部门先后分批处理毒贩105人,其中,判刑89人,管制6人,免刑10人。7月,市人民法院又公开宣判了两批毒贩,其中2名大毒犯被依法枪决,34名毒犯分别被判处徒刑、管制或教育释放。[214]至此,在押毒犯基本处理完毕,运动胜利结束。
3.青海省
青海省公安厅于1952年7月5日制订了《青海省肃毒计划》,组织公安干警,深入下去,依靠群众,掌握了1 260名贩运、吸毒者的情况。同年8月20日凌晨4时,以西宁、湟源为重点,全省开展了肃毒统一行动,逮捕毒贩25名,查获吸毒者466人,收缴毒具434件、烟毒2 400余两。在宣传、教育群众、打击毒贩的同时,对800多名一般吸食者给予批评教育。在城镇施行集中医疗和戒烟,乡村则由基层政权监督自戒,并再次发布禁令,严禁种植、贩运和吸食烟毒。从此,青海省清除了长期存在的社会弊端,基本结束了100余年来烟毒危害人民健康的历史。[215]
4.陕西省
汉中市于1952年8月成立查禁鸦片烟毒委员会,领导全市禁毒工作。经过4次调查,共掌握有各类烟毒问题的899人。从8月29日至10月14日,经过清理清查,共逮捕烟毒犯174人,其中,大毒犯46人,惯犯71人,烟馆主44人,制毒技师2人,一般烟毒犯11人;交人民群众管制143人。在押烟毒犯供出线索163件,主动交出大烟276两、料面3两、烟膏53两、制毒工具971件。根据这些线索又查获大烟368两、料面1.2两、烟坯6.5两、烟膏122两、制毒药9两、制毒工具24件。这一时期,公安部门还集中侦破集体贩毒案4起,涉及案犯44人,合资股金1亿2 422万元(旧币),合资大烟389两。这伙烟贩先后倒卖大烟2 925两,料面1041.5两。依法逮捕19人,管制9人。从10月15日至11月底,进行了公开处理。首先,在北教场召开群众大会,当众烧毁大烟5 673两,以及一批烟具、制毒器材等。其次,对烟毒贩78人集训教育,依法逮捕6人,管制27人,释放40人,其他处理5人。没收8名烟毒犯非法所得房屋4院、黄金36两、银元169枚、自行车2辆。第三,召开公判大会,判处罪大恶极的烟毒犯李含萼、陈子元、廖子由3人死刑,立即执行;109名烟毒犯被判处有期徒刑。[216]
西安市禁毒运动,从1952年8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历时4个多月。共施戒烟民6 000余人,登记毒贩1.058 4万人,处理各类毒贩1.066 4万人,其中,判处死刑29人、死缓1人、有期徒刑1 118人,交社会管制986人,具结悔过3 369人,不 以毒贩 论4 545人;缴 获 鸦 片2.072 544万 两、制 毒 原 料 醋 酸1 821.8两、巴比通1 875.2两、普鲁卡 因41.7两、咖 啡 因290.86两、士 的 年17.16两、奎宁416.5两和其他原料6 343.28两,制毒机器12台、制毒工具2 164件,以及部分枪支和其他军用物品。[217]陇县在1952年8月到12月,各区乡送到县上的烟贩有42人,全县查出吸食大烟的达1 320人(城镇472人,乡村848人),法院依法查处烟毒案134起,处理132人。[218]
5.宁夏省
宁夏全省在禁毒运动中共查获鸦片5.89万两、吗啡249两,罚没毒资1亿3 259万零762元(旧人民币),对所查没的烟毒在各级人民政府的主持和群众监督下全部焚毁。[219]
(三)中南区的彻底禁毒运动
1.河南省
河南省于1952年5月成立省禁毒委员会。6月,中共河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发出《关于开展禁毒运动的指示》,要求全省“有准备地、有领导地、坚决地、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发动一个群众性的禁毒运动,务求彻底肃清,逐步根绝”。全省各地建立健全禁烟禁毒机构,分两批开展群众性的禁烟禁毒运动。第一批主要是开封、郑州、洛阳、许昌、漯河、驻马店、信阳、周口、南阳、商丘等已进行“五反”运动的城市;第二批是各县城及重要集镇。
郑州市委于1952年6月25日制定《关于开展肃毒运动初步方案》,该方案下达后,全市迅速行动。经过广泛发动群众和细密的排查摸底,公安部门于8月12日和30日逮捕了第一批、第二批毒犯。9月2日,全市召开了由5万人参加的控诉、坦白、检举大会。在此基础上,9月15日拂晓,逮捕了第三批毒犯。9月19日,又召开了近3万人参加的公审大会,会上当场处决2人、判刑4人、释放2人、焚烧毒品1 000多两,群众情绪异常高涨,禁毒运动进入高潮。当场收到检举材料10 162件,当场登记坦白865人,交出毒品4两7钱,原料146两5钱。会后第二天第四批毒犯落网。截至9月底,先后4批共逮捕毒犯345人,收缴毒品折烟土计2 590两、各种原料4 890两、各种制毒工具887件、黄金32两5钱7分、银元585块。肃毒运动取得了重大胜利。[220]
洛阳市禁毒运动从1952年7月10日开始,历时4个月,经准备、发动、追缴毒品、登记4个阶段,至11月底结束。共逮捕大毒犯110人,缴获毒品2 178两,制毒工具14套103件,运毒工具4 831件,处决了贩毒近8万两的大犯侯杏槐。[221]
漯河市人民政府于1952年9月发布了《漯河市人民政府布告》和《漯河市种毒、制毒、贩毒分子登记办法》,成立了漯河禁毒委员会,规定市内各派出所负责办理登记事宜。明令:“凡居住本市的种毒、制毒、贩毒者及其窝主,自即日起,依照规定向各级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对登记真实确知悔改者,予以宽大处理,有显著贡献者酌情予以奖励,其胆敢隐匿,违抗,进行破坏或登记不彻底者,一经查明坚决严惩不贷。”经过充分准备,1952年9月初,在市禁毒委员会领导下,全市统一组织117人的干警专案队伍,2 000多名干群组成29个规劝小组,依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小犯从宽、大犯从严,偶犯从宽、惯犯从严”的政策和市政府布告,深入发动群众,大张旗鼓地开展禁毒运动。从1952年9月初至11月底,漯河市在3个月的群众禁毒运动中,共集中训练吸食鸦片烟者1 034人,依法逮捕、判处不同刑期的708人,其中,处以极刑的3人,教育释放的210人,处以罚款的116人,金额达5亿零562万零50元(旧人民币),收缴烟土612两、海洛因585两。[222]
许昌市在禁毒运动中,共收缴鸦片664两、海洛因97两、各种制毒原料300磅、制毒和吸毒工具2 134件、长短枪6支、子弹289发、手榴弹12枚。[223]
商丘县人民政府从1952年7月—9月共逮捕贩毒罪犯7人,缴获鸦片烟110两。[224]汝南县在禁毒运动中,先后依法逮捕52名罪犯,全部予以公审,其中判处15年以上徒刑的11人;15年以下徒刑的40人;判处死刑的1人;共收海洛因88两3钱6分,烟膏818两,海洛因配料醋酸等262两,制毒和吸毒器具485件,贩毒用的长枪10支,子弹123发,手榴弹7枚,自行车2辆,银圆380元,金戒指5只,烟毒针剂73支。[225]
郸城县在禁毒运动中,全县逮捕毒品犯109名;仅据秋渠、宜路、石槽、巴集、汲冢5个区的不完全统计,就缴获大烟81 981两,长短枪39支,子弹229发,手榴弹、迫击炮弹8枚,刺刀2把,自行车3辆,银圆258块,元宝2个,铜钱60千克,金戒指10只,人民币519.25万元(旧币)。[226]
全省在1952年禁毒运动中共破获烟毒案件12 795起,逮捕毒犯5 971人,缴获毒品折合鸦片780 749两,各种毒具36 447件。[227]
2.湖北省
1952年5月2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举行第二届八次行政会议,决定在全省开展群众性的禁烟禁毒运动,并成立省禁烟禁毒委员会。6月5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开展大规模群众性禁烟禁毒运动的指示》,要求在全省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进行一次群众性的禁烟禁毒运动。7月,省政府发出布告,指出:凡从事毒品贩运和制售者,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坦白悔过,交出毒品,检举同犯,立功赎罪;种植毒品者,应立即铲除,保证绝不再种;吸食毒品者,应自动向政府登记,限期戒毒。各级政府的禁烟禁毒委员会,负责调查材料,掌握政策,布置工作、统一步调打击首犯,找出毒品的来源、去向。除武汉市外,全省运动以沙市、黄石、宜昌、襄樊和郧阳、恩施六地、市为重点,步骤是先城镇后农村,先重点后推广,逐步在全省展开。主要打击对象是贩卖、制毒的首要分子及主犯、惯犯、现行犯。实行“打击少数,改造多数”“今后从严,过去从宽;抗拒从严,坦白从宽”的政策。只要坦白交代,真诚悔过,检举揭发,可减轻或免予处分。除打击大毒犯外,各级政府抓禁种、禁运、禁吸。禁止农民种植鸦片,由民政、司法、公安、税务、武装等部门合力禁运,封锁出口,堵围销路。对开设烟馆者,没收烟毒、烟具,封闭烟馆。对尚保留有鸦片者,一律上交;交通不便者,就地焚毁。采取严惩收购毒犯,杜绝烟毒销路,逐步禁绝的方针。
武汉市人民政府委员会与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于1952年5月30日举行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讨论禁烟禁毒问题。中共武汉市委书记、市长李先念主持会议,副市长朱涤新作了报告,副市长王任重作了总结发言。会议确定了武汉市开展禁烟禁毒运动的方针、政策和方法,并确定重新成立武汉市禁烟禁毒委员会,朱涤新副市长(兼市公安总局局长)为主任委员,陈经畲副市长、市政府协商会议副主席陈铭枢、市民政局局长彭炎为副主任委员。市禁烟禁毒委员会成立后,即集中力量进行准备,制定和颁布了《武汉市处理烟毒案件暂行办法》《武汉烟毒瘾民登记办法》和《武汉市禁烟禁毒委员会奖励自报检举查缉办法》。市委抽调了100名干部充实禁毒办公室及其审讯机构,各区委也分别抽调10名左右的干部以加强各区禁毒办事处的工作。全市组成20个执行、审讯小组,实行包查、包破案、包审、包结的四包负责制,具体执行逮捕、审讯及教育人犯、结案判决等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由公安部门负责,对各辖区烟毒的流行情况进行反复地调查摸底。清理了“三反”“五反”运动中检举出来的线索和以前遗留下来的材料,进行认真的查证研究。经过2个月的紧张、艰苦、细致的工作,到8月上旬基本上掌握了全市烟毒情况,并找出了重点对象、地区和单位。8月13日晚,全市首次统一行动,参加者达800余人,分成210个行动小组,共逮捕大犯、主犯、惯犯、现行犯206名,并破获一批较大的案件,缴获一批毒品、毒具。但是对烟毒犯震动不大。在被捕的毒犯中,有的已经屡次进出公安局,被逮捕后满不在乎,自认为人民政府对他们不会怎么样,“杀不了我,吓吓傻子罢了”;有的在审讯中百般抵赖、对抗、狡辩,甚至质问审讯人员;有的毒犯家属顶撞甚至侮辱办案人员。暂时未捕的毒犯,有的“能躲就躲,能跑就跑,互定盟约,潜伏不动”;有的转移、隐藏毒品及财产;有的则趁机涨价售毒,“原三千一包的货,现在非五千不卖”;有的造谣说:“共产党要钱,收缴吗啡到百货公司去卖”;有的威胁检举人,打击积极分子;有的躺在死人身上吸毒示威,意为即使杀头,也要吸毒;有的甚至扬言:“老子吸给你看,卖给你看,看你把老子怎么办?”为此,市政府决定加大打击力度。8月29日夜,进行第二次全市统一行动,按计划又逮捕了917人。9月9日下午,召开有2万多人参加的宣判大会,当场公诉和宣判了20名烟毒犯,其中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2名、7~15年徒刑的3名、5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的5名、3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的5名、3年以下徒刑的1名,交群众管制的1名,教育释放的3名。市委、市政府张平化、王任重等领导同志在会上讲话,号召全市人民进一步行动起来,把禁烟禁毒运动进行到底。各民主党派人士及工、农、青、妇、商等群众团体代表纷纷发言,表示坚决拥护党和政府的判决。被教育释放的毒犯曾全刚在会上现身说法,感谢党和政府的宽大。这次大会,进一步发动了群众,极大地震慑了毒犯。当天晚上即有124人主动交代问题,共交出吗啡94两、鸦片1 012两、醋酸145磅。次日,仅云樵派出所就有20名毒犯主动坦白登记,超过前10天的登记总人数。第二次统一行动之后,全市共有1 566名群众检举出材料1 586件,涉及3 116人。在此基础上,号召坦白悔过登记,明令毒犯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者加重处罚,使毒犯阵营彻底崩溃,纷纷到公安部门登记坦白,检举揭发。这一时期,全市共登记毒犯3 236人,登记备查的历史犯4 133人,主动要求登记的瘾民5 473人。从9月11日起至10月初,为全市禁烟禁毒运动的收尾阶段,主要任务是追捕逃犯,歼灭残敌,将审讯、侦查、检举、登记紧密结合,进一步挖毒根,追“现货”,并分期分批地打击处理所有逮捕及登记的毒贩。该阶段收效相当大,缴获的毒品、毒具占整个运动所缴获毒品、毒具的90%;全市共成立了27个集训班,集训了1 711名毒犯;6 693名瘾民大多解除了毒瘾。武汉市在整个运动中,共查明毒犯10 241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0.8%强;逮捕毒犯1 322人,其中大犯、惯犯、现行犯占58.4%;判处死刑16人、死刑缓期执行1人、无期徒刑1人、有期徒刑782人,管制123人,交群众监督133人;缴获鸦片1 051.8两、吗啡525.4两、醋酸517.5两、巴比通318.9两、底子18.3两,以及其他毒品制成品740两、药针295支、药水198瓶。[228]
沙市于1952年5月16日在全市开展禁烟禁毒运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有50两以上的烟犯795名。共查获鸦片843两、吗啡149两、制毒原料615两、制毒工具1 327件;逮捕烟犯384人,判处死刑3人、无期徒刑3人,管制17人,其余的教育释放。[229]7月,宜昌市成立禁烟禁毒运动委员会,共破获毒品案1 251件,抓捕毒犯1 854人,处决大毒犯5人。8月,襄樊市委发出《禁烟禁毒布告》,成立禁烟禁毒委员会,破获运毒制毒集团11起,剿灭了毒品流行黑市场。8月,黄石市委发出《关于开展大规模群众性禁烟禁毒运动的指示》,处理历史惯犯28名。[230]恩施县于1952年6月13日在城区召开了首次禁烟禁毒动员大会,号召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掀起群众性的肃毒运动。会上逮捕了一批重大烟毒犯,并公布其罪行,当场焚毁了缴获的鸦片5 200两、吗啡70两和一批毒具。9月25日,在县体育场召开了庆祝禁烟禁毒胜利大会,又当众焚毁鸦片3 000余两,以及一批毒具。全县在整个运动中,处决了余注之、沈绍民2名罪大恶极的贩毒集团首犯,逮捕了80名重大烟毒犯,从宽处理了一大批坦白好和有立功表现的烟毒犯。[231]
湖北省共查出贩毒犯9 869人、制毒犯324人、吸毒者10 651人,其中,公安部门处理8 361人(死刑61人,死缓1人,有期徒刑6 366人,管制1 933人);共收缴鸦片91 956两、吗啡3 823两、醋酸510多磅、制毒原料8 400多两、烟具14 854个。[232]
3.湖南省
祁阳县人民政府于1952年7月21日成立县禁烟禁毒委员会,领导全县禁毒运动。该县禁毒运动分3期。第1期县人民政府发出了禁烟布告,各地组织了报告会、群众会,运用多种文艺形式,进行禁烟宣传;第2期发动群众检举烟犯,进行烟犯登记,共登记烟毒犯395人、吸烟犯204人、售烟犯91人;第3期为打击处理阶段,在重点地区召开审判大会。到是年10月9日,禁烟运动结束。共破获烟案30余起,逮捕烟犯25名,判处死刑2名。对现行吸烟犯60余名,组织集训,强令戒除,并彻底取缔烟店烟馆。[233]
长沙市人民政府于1952年8月4日成立长沙市禁烟禁毒委员会,并在全市开展禁烟禁毒运动。至10月底,共收缴鸦片504两、烟丸28两、吗啡72两、烟具160余件;逮捕烟毒犯201名,其中判处死刑的4名,判处有期徒刑的142名,判处管制的37名,教育后释放的18名。[234]
湘西的禁毒运动,以禁制、禁运烟毒为主,采取“拦腰一棍”的办法,坚决卡住烟毒流通的中间环节,使种的无销路,吸的无货源。公安机关通过专案侦查,成功地破获了一批重大、特大贩毒集团案件。典型案例有永顺姜万盛武装贩毒集团案和龙山刘永祥贩毒集团案。自1947年起,姜万盛勾结永顺县匪首向克武、龙山县匪首向心国、大庸县警察局警察所长龙国清,组织两个武装班共30人,于龙山靛房至大庸沿线设立据点,分段押运毒品,到常德、汉口等地销售。1950年开始转入地下,至1952年破案日止,该集团共贩运鸦片71 112两、吗啡192两。1952年9月24日,首犯姜万盛在永顺县被处决。刘永祥自1933年开始贩运鸦片,并勾结匪首师兴周等人组成贩毒集团,以“友联”“力和”布号为掩护,暗中大量制造、贩运毒品,仅1937年一年即贩运鸦片12万两;1947—1949年,年均贩运鸦片1万余两。1949年后,在常德设“大地土产贸易组”“公大油行”“何记油行”“河北旅社”,在津市设“两湖旅社”等,作为毒品中转站和销售点,将毒品销往长沙、汉口、上海等地。从1950年到1952年破案日止,该集团共制造吗啡4 500两,贩运鸦片23.96万两、吗啡2 816两。1952年9月25日,首犯刘永祥在龙山县被处决。湘西在禁毒运动中共登记烟毒犯4 564人,其中,制造293人,贩运3 358人,零售862人,窝主7人,提篮子35人,种植9人;逮捕烟毒犯913人,其中,制造69人,贩运800人,零售54人;判处死刑16人,徒刑836人,管制39人,释放22人;缴获鸦片12.1万两、吗啡487.85两、烟种66.3两、制毒机器4部、枪2支、子弹2 766发、黄金46.38两、碎银36.35两、光洋12 259块。[235]
4.江西省
石城县委、县人民政府于1952年7月联合发出《关于禁烟禁毒指示》,将禁烟禁毒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7月15日,石城县禁烟禁毒委员会成立,委员由民政、公安、司法、税务、交通、邮政等部门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公安局。同时,在丰山、高田、小松、屏山、横江等重点区也设立禁烟禁毒委员会,区长兼主任委员,委员由公安、民政、宣传、卫生、武装部及工、青、妇等单位派员组成。并在烟毒种、贩、吸盛行的24个乡设立禁烟禁毒小组。7月27日,县禁烟禁毒委员会制订禁烟禁毒计划。运动以“根除”“禁绝”为目标,贯彻“禁种、禁运、禁贩、禁吸四管齐下”的方针,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丰山、高田、小松重点禁种;横江、小松、屏山重点禁贩;城关重点禁吸。遵照宁都专署对禁毒工作的部署,决定了7月、8月、9月3个月在全县大张旗鼓地开展禁毒运动。并将此项工作列为是年第三季度的中心任务。根据计划,全县的禁毒运动分三个阶段进行。7月18日—8月8日为第一阶段,主要是宣传政策及侦察破案。共破获大案5起,其中,300两至500两者1起,200两至300两者1起,100两至200两者1起,100两以下者2起。8月28日—9月8日为第二阶段,主要是审讯和判决。共逮捕烟毒犯59名,其中判刑21名(死刑3名,6年以上徒刑者13名,5年以下徒刑者5名),管制38名。9月10日—28日为第三阶段,主要是登记缴毒。共登记烟毒犯32名,销售犯27名,吸食者339名;缴获烟毒品13 374两,料膏152两,罂粟种250两,烟具397件,烟款折合新人民币154元,银圆24元。[236]
铅山县禁毒运动从1952年7月5日开始,至10月9日结束。全县共登记吸食烟毒者399人,贩卖烟毒者74人,其中,4人被判刑,10人交群众管制;收缴销毁散存在民间的烟土200余斤,罂粟壳2斤,取缔烟馆40多家。[237]
5.广东省
梅县人民政府于1952年6月发布禁烟布告,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烟毒运动。县人民政府成立禁烟委员会作为专门禁毒机构,县长赖运如兼任主任,公安局长陈学为副主任,委员11人。在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和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各级干部2 451人的庞大队伍,于同年8月中旬至9月旬,连续三次进行大规模的统一搜捕行动,彻底扫除烟毒犯罪。并召开宣判大会,对大小烟毒犯385名分别作出处理。计依法捕判86名(其中处死刑的1名),管制62名,其他处理237名。缴获烟土391两,烟膏、烟水、烟条以及烟具等一大批。[238]
兴梅专区共缴获烟土21 694两,烟膏774两,烟条1 407条,烟酒6 356两,烟种1 002.35两,料膏1 050两,烟具3 465件,手枪1支,子弹55发,刀、剑、匕首等凶器314件。汕头市缴获烟土8 381两、烟膏91两、吗啡235两、烟具433件;破获烟毒发售点2处,售吸点183个。[239]
广州市的禁烟禁毒运动,从1952年8月12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全市共收到检举揭发毒犯材料10 090件,逮捕毒犯1 104名,交群众管制的毒犯474名,缴获鸦片烟土4 636两、鸦片烟膏268两、吗啡1 182两、海洛因123两、毒具4 179件、手枪18支、冲锋枪1支、子弹73发、雷管2个。[240]通过大范围的禁烟禁毒运动,广州市郊种植的罂粟被铲除,制造、贩运烟毒的活动被禁绝,吸毒者无法购买烟毒品而不得不戒烟戒毒。
6.广西省
广西省委、省政府于1952年下半年本着抓住重点作战,集中力量解决制毒、贩毒重大专案等主要问题的原则,根据烟毒犯罪活动的严重程度和侦查破案中密切配合的需要,确定柳州、南宁、梧州3市及百色、靖西、金城江、龙州4县镇为省直接掌握的重点,桂林、北海2市和全县、长安、三江、凭祥、钦州、东兴、玉林、芦圩、八步9县镇为专区、市一级重点,荔浦、平乐、贵县、贡川、防城、台浦、南丹、宜山8县镇为副点。从1952年8月12日开始,采取在规定时间内统一行动、集中破案、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突然袭击、一网打尽的方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禁毒运动,到11月中旬全部结束,历时3个月。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有31 265名群众对10 156名毒犯进行了书面或口头检举;有15 746名毒犯坦白登记,其中,集训了5 221名;侦破贩毒团伙案件113起,查出烟毒犯24 137名,逮捕制毒、贩毒大犯、主犯、惯犯、现行犯4 476名;缴获鸦片75 679.53两、吗啡680.27两、海洛因324.02两、制毒原料和药品10 240两、制毒器械12部,各种烟具13 214件以及武器、弹药、刀具、收发报机等。[241]
(四)华东区的彻底禁毒运动
1.江苏省
苏北区于1952年6月11日发出《关于肃清毒品流行的指示》,苏南区亦发出相应指示,有重点地大张旗鼓地开展肃毒运动。
南京在1952年6月查明仍有贩毒活动的毒贩4 441名,到年底逮捕了1 153名,其中,判处死刑19名、10年以上徒刑135名、5~10年徒刑332名、3~5年徒刑285名、管制138名,释放97名,待判146名。在禁毒运动中,全市共缴获鸦片烟土2 402.65两、烟膏168.29两、鸦片料286.71两、海洛因27.7两、白面料65.83两、烟灰112.32两、巴比通320.4两、咖啡精768针、烟具4 265件、手枪7支、子弹1 193发,毒犯非法得利黄金119.55两、银元266枚、宝石戒指8枚、人民币172.9万元等。[242]
镇江在禁毒运动中查明大小毒贩724名,其中,逮捕法办228名(判处死刑3名),宣布交群众管制94名,当众悔过自新402名;缴获鸦片烟土75两4钱余、白粉44两4钱余,白粉底子29两、吗啡6支、烟毒工具232件。[243]
海安县在禁毒运动中,共处理毒犯65名,其中,逮捕18人、传讯44人,其他处理3人;缴获大烟、白面、面料等毒品20.418两、毒具26件以及贩毒资金、物资一批。[244]
高邮县于1952年8月12日采取统一行动,逮捕或拘留毒贩64人,严重吸毒者14人。10月12日,召开有5 000多名群众参加的宣判大会,宣判有期徒刑3人,释放4人,管制25人,悔过不予处理90人,当场逮捕3人。全县在禁毒运动中先后逮捕大毒贩8人,中毒贩9人,小毒贩和拒不悔改的严重吸毒者113人;收留到游民习艺所教养的61人;缴获烟土72两2钱、烟料33两、烟灰4两、白面1两1钱零26包、各种烟具413件。[245]
截至1952年10月,苏南、苏北两区共逮捕法办重大的制毒、贩毒犯3 499名,缴收毒品(折合鸦片)28 842两、毒具9 186件、黄金608两、银圆6 085枚、长短枪69支。全省各级法院共审理烟毒案件5 628件,判处被告5 487名;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158名,有期徒刑232名,其余案犯受到管制、单科剥夺政治权利、单科罚金等处罚。至此,群众性肃毒、禁毒运动告一段落,烟毒犯罪在江苏全境基本禁绝。[246]
2.浙江省
1952年7月3日,浙江省公安厅制定《浙江省烟毒流行情况及今后禁毒工作意见》,提出先解决种毒、制毒、贩毒三件事,并将禁种、禁制工作的重点放在产毒严重的台州、温州、金华3个专区,将禁贩的重点放在大中城市和交通要道、沿海港口。根据华东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部署,从1952年8月至10月底,杭州、温州、宁波、金华、嘉兴、湖州、绍兴7个市和69个县先后开展禁毒运动,遵照中共中央确定的严厉惩办和改造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共依法逮捕毒犯2 161人,传讯登记5 455人,集训2 668人;破获毒品专案77起;缴获鸦片789.2千克以及制毒工具和原料一批,并缴获电台1部、长短枪18支、子弹1 655发。至同年11月底,对毒品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3人、死刑缓期执行7人、无期徒刑16人、有期徒刑1 390人、管制247人。各地召开公审大会,当众烧毁缴获的毒品,并通过各种宣传形式,使城乡广大群众受到教育,全省受教育人数达450万人。[247]
3.上海市
上海在1952年6—7月间进行禁毒运动的准备工作。6月28日,上海市委发布《关于开展肃清毒品运动的准备工作的指示》,明确指出:“目前准备工作,主要放在搜集整理材料,训练领导骨干及积极分子,交待政策和工作步骤、方法,并布置深入侦查。”[248]7月12日,在市委和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上海肃清毒品委员会。
上海肃毒运动于8月13日正式开始,当日晚8时全市近万名干警统一行动,集中搜捕烟毒犯,共破获专案143件,捕获毒犯501名。8月21日,又进行了第二次搜捕,破获专案16件,捕获毒贩65名。9月17日,召开了全市各界人民代表公审毒犯大会,当场判决了30名毒犯,其中,判处死刑4名,死缓1名,有期徒刑15年、7年、1年各1名,3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2名,交保释放20名。运动到11月底结束,共破获制毒、贩毒、运毒案159起,清查出毒犯和犯罪分子13 685名(制毒犯198名,贩毒犯12 584名,运毒犯509名,窝藏犯394名),其中,逮捕毒犯1.2万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共有35名;缴获各类毒品折合鸦片共计1.3万两、各种制毒贩毒工具6 329件、手枪3支。[249]
为了使吸毒者戒除烟毒走向新生,上海市人民政府还对全市登记在册的8 997名有吸毒史的人,限其1年内戒绝烟毒;少数烟瘾较严重的,或年老有病的,按地区分别到指定的30家医院接受戒毒治疗,个别经济困难的,还予以免费住院戒毒。在禁毒工作中,市人民政府拨款3.6亿元(旧人民币)作为戒毒医疗费用和烟民生活困难补助费。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下,烟毒的祸害终于在上海被彻底铲除。[250]
4.山东省
济南市自1952年5月至11月,历时6个月,经过调查侦查、逮捕审讯、政策教育宣传、毒犯登记、群众检举、追缴毒品和对毒犯全面处理等阶段,禁毒运动取得了重大胜利。全市共逮捕毒犯218名,缴获烟土、烟膏、海洛因等各种毒品3 250余两和吗啡针、片、面以及其他毒品一宗,缴获烟具、毒具2 138件,对吸食毒品的人进行了劝戒、教育和改造。[251]
青岛市从1952年8月12日至18日进行了为期6天的大破案,逮捕烟毒犯88名,缴获烟土235两、海洛因16两、黄金181两、银圆333元、美钞88.75元、人民币3 000多万元(旧币)。青岛市禁毒委员会于9月13日和27日两次在市第三公园召开公判大会,对51名制造、贩运烟毒的主犯惯犯进行了公开审判。青岛市肃毒运动至10月中旬结束,共审判、处理烟毒犯1 668名,其中,判处死刑6名、有期徒刑345名、管制287名,遣送回籍、免予处分及给予其他处理1 030名;缴获烟土1 038两、海洛因37两、吗啡针2 248支、烟具822件。[252]
济宁市人民政府在禁毒运动中处决了抗拒到底的大土贩贾广义,囤积烟土、操纵居奇的钱玉彬、死不坦白的时耀庭、经营膏店多年的大混混曾广誉等人被判处徒刑或劳改。[253]
5.安徽省
安徽省于1952年6月初即着手彻底禁毒的准备工作,确定运动以蚌埠、合肥、芜湖、淮南、当涂县、安庆、屯溪、亳县、界首、阜阳、宿县、固镇、临涣13地为重点,以明光、六安、正阳关、巢县、大通5地为次重点,制定行动方案。并于6月23日成立安徽省禁毒委员会,各地均于6月间成立禁毒指挥部,组织力量,搜集材料。8月12日,中共安徽省委正式批准了省公安厅制订的“禁毒运动的行动计划”,全省各地根据该计划的规定,积极开展禁毒运动。8月13日拂晓,各重点县市将应逮捕的主要毒犯全部逮捕,对其进行身体检查,责令交出所存毒品、毒具及有关伪造证件等。各地逮捕的毒犯占查获的毒犯总数的比例是:芜湖市18.3%,安庆市21.1%,合肥市20%,六安17%,蚌埠14.5%,阜阳14%,宿县12%。[254]在禁毒运动中,合肥市共查出烟毒犯466名,其中,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1名,判处徒刑96名,管制136名,具保登记免予刑事处分的233名;查获烟土3 540两、吗啡20.5两,缴获毒具473件以及贩毒所得的黄金5.2两、银圆147块。[255]
全省共逮捕制造、贩卖、运输等毒犯1 505名,占全省查获毒犯总数7 766名的19.4%,其中,判处死刑22名、有期徒刑930名、劳役144名、释放交群众监督409名;共集训877名,传讯3 957名,登记3 945名,管制1 148人;缴获烟土3.446万两、副品2 998两、烟具6 589件、黄金22.1两、银圆3 469块、元宝56枚、人民币200余万元(旧币)、步枪7支。[256]全省所有烟馆、烟行等全部被摧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毒犯受到毁灭性打击,烟毒在全省基本绝迹。
6.福建省
福建省于1952年8月14日在福州、厦门、泉州、漳州、晋江县、长乐县、龙溪县、平和县8个禁毒重点市县实施统一破案逮捕行动,共组织1 884人投入工作,一举侦破32件专案,逮捕毒犯581人,集训毒犯477人,查获鸦片2 003.74两、吗啡30两。接着于8月24日,在福安、霞浦、漳浦、云霄、海澄、诏安等6县逮捕毒犯69人,缴获鸦片425.72两。[257]从9月21日至10月15日,全省共处理毒犯总数5 656人,逮捕了其中的大犯、主犯、惯犯、现行犯1 659人,占毒犯总数的29.3%。先后召开公审大会11场,宣判会多场,进行全面处理。其中判处死刑27人,占逮捕总数的1.62%;判处有期徒刑996人(其中10年以上51人,5至10年225人,3至5年334人,3年以下386人),占逮捕总数的60.03%;管制298人,教育释放245人,其他处理93人。经批准,在公审会上,当场烧毁鸦片200两、假烟膏200两、副品1.9万两。[258]
福州市在这次肃毒运动中,共依法逮捕烟毒犯121名,其中,判处死刑3名、无期徒刑1名、有期徒刑68名,管制26名,教育释放23名;缴获鸦片966两、制毒原料248两、制毒和吸毒工具344件;摧毁“温州帮”“汕头帮”“长乐帮”“马尾帮”等贩卖、销售鸦片烟毒集团。[259]
全省在肃毒运动中共缴获各种毒品折合鸦片62 611.359两、制毒器具250多件、机枪2挺、长短枪45支、子弹5 262发、手榴弹14颗。[260]
(五)华北区的彻底禁毒运动
1.北京市
北京市公安局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从1952年5月14日先期开始了近3个月的全面和缜密侦查准备工作,对已掌握的2 500余件毒案线索逐一进行调查、对证,从中确定61个重点案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侦查。这一充分的准备工作为肃毒运动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北京市的肃毒运动于8月9日开始进行,分两批逮捕毒犯共535名,缴获大烟1 800两,白面料子500余两,烟枪、烟灯等毒具775件,制毒原料300余磅,制毒机器10部。[261]北京市的烟毒犯多为历史性的职业犯,历史复杂,政治反动,在刚开始登记时很多人都猜疑观望,或是假装镇静,或者躲躲闪闪,或者假登记,试探风声;有些甚至非常嚣张,散布谣言,订立攻守同盟,抵抗登记,威吓群众:“谁检举,我就是一刀子”;有的顶风作案,竟抬高毒品价格,继续出售。为此,内一、外一、外五公安分局都召开了群众大会,对一些罪行严重而又抗拒登记的毒贩当场予以逮捕。9月1日,北京市公安局又在先农坛体育场召开了有4万多人参加的群众大会,当场对3名一贯贩毒并在1949年后贩毒达1 000两以上的大毒贩判处死刑;同时,对逮捕后彻底坦白、检举立功而罪行较轻的6名毒贩从宽处理并当场释放。这一活动,震慑了毒贩,鼓舞了群众,收效很大。参加大会的毒犯大多很恐慌,有的吓得面色苍白,浑身发抖,有的吓得尿了裤子,有的晕倒在地上。会后他们纷纷前往公安机关登记,普遍反映:“再不登记就见阎王了,再也不敢欺骗政府了。”外五分局在8月28日召开大会前,每天只有二三十人登记,会后第二天即有130多人登记,原来登记的有45人又重新补充了材料。内一分局召开逮捕大会前,每天只有三五个人登记,会后第二天即有30多人登记。[262]9月1日,市公安局召开群众大会后,6天内全市坦白登记的即有2 848名,其中有现行犯367名。[263]过去隐藏很深的毒网、毒窝被揭露出来,一幕幕旧社会延续下来的毒品黑幕被彻底撕开,令人触目惊心:北京铁路系统查获徐春国、易鸿钧、高启志3个贩毒团伙,1949年后勾结大毒贩往上海、西安等地走私运毒数十次,贩运海洛因9.628万多克,鸦片烟土8.99万多克。北京邮局系统揭露出来利用邮包、邮车运毒的白月荣、张俊英两个贩毒团伙,1949年后在京绥、京沪线贩运鸦片烟土达2 200余件共计达6 875千克。毒贩张宏喜勾结原起义部队旧军官,私刻某军长、政委名章假冒解放军,往上海、西安、广州等地公然武装贩毒。经西四分局查获后在其住宅内起获手枪2支、子弹30余发。崇文分局破获的崇外大街“隆庆栈”商行,原来是经理、职工集体贩毒,成为该地毒品集散窝点的“大烟栈”;同时,查获了大毒贩任存厚、陈其言等股东、制毒技师。肃毒运动到9月15日转入收缩处理,到11月中旬基本结束。[264]
据统计,在这场肃毒运动中,北京市共戒除吸毒烟民5.502 8万人,坦白登记毒犯9 172人;逮捕毒犯647名,判处重特大毒犯死刑3人,判处徒刑448人;缴获鸦片、海洛因等各类毒品11.987 5万克,制毒原料22.27余万克,制毒机器10部,各种毒具2 144件。[265]
2.天津市
天津市公安局在重新审查逮捕毒贩名单和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于1952年8月10日凌晨2时许开始了第一次集中逮捕毒犯的统一行动。至上午10时,在批准逮捕的150名毒犯中,共捕获145人,其中,制毒犯4人、贩毒犯141人,另有5人离津未归,分别派人或电告外地追捕。9月3日凌晨,市公安局又开始了第二次大搜捕,共捕获大犯、主犯、惯犯301人,其中,小工商业经理、行商经纪人、小手工业者、商贩117人,药房诊所经理、医师5人,店员、工人、散工57人,宁民4人,机关企业内部职员13人,无业者及其他105人。9月8日,召开了全市公审毒犯大会,参加人数达4.2万人。判处刘树仁等3名大毒犯死刑,立即执行;判处毒犯方向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郭龙文等二犯有期徒刑;张容真等二犯释放管制;另有5名当场教育释放。9月23日,市公安局又逮捕了最后的漏网分子。9月25日,天津的禁烟禁毒运动基本结束。这次运动从各方面共获取材料35 329件,掌握1950年以后仍有活动的大、小毒犯3 086名,其中,逮捕大犯、主犯、惯犯677名,登记一般毒犯2 409名。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判处死刑10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7名,判处有期徒刑420名,管制798名,教育释放87名,登记免予管制1 764名,吸毒者兼有偶尔小量(5两以下)贩毒者1 243名,一律进行教育,免予惩处;共缴获烟土5 914两、烟膏471.6两、烟灰235.8两、料面494.8两、白面82.4两、醋酸122.3两、针剂吗啡655支、制毒原料100余两、制毒机器及制毒吸毒用具4 230件;另外,查获赃款244.83万元、黄金157.17两、银圆209枚,以及手枪8支、瓦斯枪1支、子弹6 000余发。[266]
3.河北省
河北省在经过几个月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1952年8月—10月展开了大规模的禁毒运动。河北省人民政府根据各地烟毒流行的具体状况,确定石家庄、保定、唐山、秦皇岛4个市和阜平、涞源、迁西、卢龙、昌黎及泊镇、辛集、胜芳、杨柳青等26个县、镇为禁烟重点地区,铁路、运输等部门为禁烟重点部门。各地以公安机关为主,民政、卫生、法院等部门紧密配合,严厉打击各种毒品犯罪活动。石家庄市在运动中先后逮捕毒犯分子68人,占毒犯总数的27%,对罪大恶极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1名、死刑缓期执行的2名、无期徒刑3名、有期徒刑30名,缓刑5名,管制42名,宽大释放3名。[267]全市1 829名染上毒瘾的分子戒除了烟瘾。[268]
全省共收缴大烟681.1万两、烟膏3 763两、料面15两、料面坯子3 298两、海洛因75两7钱、各种烟具3 216件、黄金51两、白银924块、人民币1 200万元(旧币)、手枪16支、子弹2 059发。[269]
4.平原省
平原省会新乡市根据中央政务院的禁毒令和平原省公安厅的禁烟禁毒会议精神,于1952年7月开始进行大规模的禁烟禁毒运动。市公安局于同年8月制订了《新乡市禁毒运动计划》。在群众揭发、全面调查、核准材料的基础上,全市先后逮捕了三批罪行严重的毒贩,对313名吸毒人员进行了登记和集训。与此同时,政府还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毒品危害,动员全市人民一齐行动,肃清烟毒。9月22日,在市第一完小召开了2 100余人参加的公审毒犯大会,审判了6名重大毒品犯,判处大毒品犯张进义死刑,并当场焚烧了收缴的毒品。到1952年10月,新乡市的烟毒基本被肃清。[270]
5.察哈尔省
察哈尔省会张家口市公安局经过长期的侦察、准备,在充分掌握了毒犯情况与证据的情况下,于1952年8月10日至10月底止,连续打了3个战役,共逮捕主犯、大犯、惯犯238名,占所掌握毒犯总数988名的24%。从被逮捕的毒品犯的政治情况来看,5种反革命5名,反动党、团员11名,敌伪军、警、宪、顽伪人员29名,反动会道门7名,地主、富农15名,流氓、地痞、无业游民87名,商人27名,共产党员1名,一般市民56名。随后迅速对这些人作出了判刑、管制等处罚,并对其中4名罪大恶极、拒不交代的首要分子处以极刑,狠狠打击了制、贩、运毒品犯的嚣张气焰,全市人民拍手称快。毒犯登记工作于8月12日开始到10月底结束,全市共登记毒犯1 753名。对问题大又拒不坦白的管制了127名,宽大不究的1 626名。同时开展集训改造毒品犯工作,使其改邪归正。共有105人参加了集训,根据坦白程度与态度的好坏分别作出了处理,其中判刑8名,管制48名,取保释放49名。全市在禁毒运动中共收缴鸦片25 334两,其他毒品146两。[271]万全县从1952年6月起以川区12个重点村为主,全面开展了禁毒活动,至10月底,有316人向政府作了登记并戒除了烟瘾。全县共收缴旧存烟土15 344两,依法处决了1名大毒品犯,逮捕法办40多名制贩毒品的犯罪分子。[272]张北县于1952年6月,对存毒、贩毒、吸毒者分别进行了教育和打击,共处理烟贩、烟鬼72人,没收大烟土25 970两。9月27日,召开了肃毒审判大会,对12名集训毒犯作了公开处理。9月28日,又召开了全城存毒者及烟民会议,并当场烧毁大量鸦片。县公安局长作了动员,指明了政策,责令存毒户自动缴毒。当场东关存毒户靳宝即缴出大烟土50多两。29日,全城分5片向存毒户进行规劝、动员,缴毒317.79两。[273]
6.绥远省
绥远省人民政府公安厅于1952年6月15日发布《关于扫清毒品流行的指示》,规定了扫毒的方针、政策和方法步骤。接着各地对群众检举出来的毒犯进行了集中审查处理。丰镇县在运动中群众揭发出的怀疑对象数量不少,为了澄清落实他们的问题,采取了集训办法进行集中审查,先后共集训221人,其中,72人被逮捕法办,7人送劳教队劳动改造,149人经教育后释放。[274]武东县共有139名毒犯进行登记,集中审查了102人,其中,25人被逮捕,15人被管制,62人经教育后释放。托克县审查毒犯88人,其中78人被逮捕。[275]同时,各地纷纷召开审判大会,对各种毒品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审判。如丰镇县城关区于1952年9月24日召开万人宣判大会,大毒犯高顺被枪决,其他30名毒犯被判处徒刑。[276]到1952年年底,绥远省的禁毒运动胜利结束。据统计,丰镇县共逮捕毒品犯266人,分别判处死刑4人,死缓1人,无期徒刑1人,有期徒刑183人,免于刑事处分的27人;共收缴各种毒品13 220.587两,毒资白洋2 052元,黄金25.567两。[277]包头市人民法院共判处烟毒案1 121件,其中5名烟毒犯被判处死刑,1名被判处无期徒刑,976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吸毒者基本上戒除了毒瘾,仅包头市就有10 239人戒掉了吸毒嗜好(自行戒除者未统计在内)。在全省范围内禁绝了鸦片的种植及各种毒品的制造、贩卖和吸食现象。
(六)东北区的彻底禁毒运动
1.热河省
热河省克什克腾旗在1952年禁毒运动中,共查处了贩运毒品犯263人,他们贩运毒品数量21 461.07两。[278]
2.辽宁省
1952年5月3日,东北人民政府颁发《关于根绝烟毒处理贩毒分子的决定》,辽宁各地在烟毒流害严重的地区大张旗鼓地开展了群众性肃毒运动。辽西省各市、县成立肃毒运动委员会,下设肃毒办公室,以公安机关为主,宣传、司法、民政等部门参加,经过调查准备,三次统一行动,共逮捕毒犯458名,缴获烟土107.63千克、烟膏335克、海洛因590克、烟具316件、毒资黄金18.7两、银圆1 111块、现款东北币2 000多万元。结合公开宣判毒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肃毒戒烟的宣传教育,受教育人数达100多万人,占人口总数的63%。人民群众对政府的禁毒戒烟举措一致赞扬,并积极检举密告烟毒分子;贩毒人员纷纷向公安机关坦白登记。到1952年年底,辽西省12个重点市县对毒犯判处死刑5名、死缓4名、无期徒刑13名、有期徒刑333名、管制342名。辽东省22个重点市县到1952年10月共逮捕毒犯1 607名,缴获大烟土233.25千克、烟膏25.6千克、海洛因2 225克、吗啡934克、吗啡液1 152毫升、制毒机1台、毒具1 531件,铲除烟苗780亩。共处理毒犯1 208名,其中判处死刑15名、无期徒刑15名。沈阳市在调查的基础上,于1952年8月5日、23日和9月4日进行了三次搜捕,共捕获毒犯837名,缴获大烟土1 972.2千克、海洛因3 787克、吗啡3 654克、毒资黄金1 116两、现款东北币8 000多万元及大批毒具。在此期间,旅大、鞍山、抚顺、本溪等市公安局也开展了群众性的禁烟禁毒活动,收缴大量毒品,逮捕大批毒犯。经过持续不断肃毒,烟毒流害大为减轻。[279]
3.吉林省
吉林省在1952年开展了大规模的禁毒运动。年初,吉林省公安厅转发《东北人民政府禁毒命令》。3月21日,又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东北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鸦片烟毒及其他毒品命令〉》的文件,并部署各级公安机关做好肃毒、禁毒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全省共发现制、贩毒分子536人。4月12日,省公安厅发出《关于打击烟毒犯的具体指示》,规定吉林省打击的重点地区是吉林、长春两市和汪清、敦化、蛟河、磐石、公主岭、珲春、和龙、延吉、图们、范家屯、烟筒山等县区;打击重点对象是集体贩运烟毒的首要分子,制毒业主与制毒技师和以贩毒为业的惯犯。4月19日,省公安厅又发出《对打击烟毒犯的补充指示》,要求各地公安局堵住烟毒来源、销路,从根本上把越境贩毒的主犯、惯犯搞掉,把在延边地区的收购点搞掉。4月25日,省政府副主席徐元泉发出《关于大力开展严禁鸦片烟毒的指示》,并转发全省各地。通报了敦化、桦甸等地种植罂粟普遍,延吉烟毒案件上升,图们吸毒严重等情况。6月10日,省公安厅发出《关于打击烟毒犯准备工作的指示》,又根据各地上报的材料以《审批烟毒分子材料情况分类报告》,向东北公安部、吉林省委、省政府汇报了情况,其中,将应批准逮捕者划分为5种:(1)惯犯。不务正业一贯贩毒、屡教不改,靠贩毒发财并放高利贷者;一贯贩毒又系奸商。拉拢干部情况恶劣者;一贯贩毒又系反革命分子,情节恶劣者;一贯零星贩卖,虽然量不多,但情节恶劣者。(2)窝主。一贯以窝藏烟事并介绍贩卖为业者,其烟毒关系多,生活富裕;开旅馆做招牌,窝藏烟毒犯从中取利为主要经济来源者。(3)制毒业主兼技师。(4)以介绍贩毒为业,并参与贩卖,向干部行贿,情节恶劣,历史上又系反革命者。(5)专门以包运烟毒为业者。7月3日,省人民政府按上述报告发布《颁发根除烟毒流害、处理贩毒分子的决定》。各地公安机关在执行这一决定中还通过清档,审讯在押烟毒犯,发动监狱劳改犯人坦白交代、检举揭发等发现了大量线索。如烟毒犯李日新、王洪堂、陈玉山均系伪警察,勾结国民党军官、散兵、流氓20多人,组成一个地下制毒、贩毒集团,订立誓约“犯案一人当,家属大家养”。在各据点制造海洛因,然后由各案犯在市内推销并远销到沈阳、天津、上海等地,从中牟取暴利;图们市公安局有人向烟毒惯犯廉玉泄露“江边电网不通电”的重大秘密,致使廉玉乘机贩运烟土达1万两以上;龙井、延吉、图们等边境地区为烟毒集结、推销之地,烟毒分子勾结铁路、公安人员中的坏分子,为其贩毒提供方便。8月4日,全省各地按省公安厅部署,先后进行3次统一行动,共逮捕烟毒要犯、惯犯、现行犯1 123人,经突击审讯,结案1 024人。其中,判处死刑188人、无期徒刑7人、有期徒刑710人,逮捕管制128人,未捕管制612人。行动中,收缴大烟3 146两、吗啡1 032两、海洛因272克、烟料子246两、烟籽7.5斤、各种制贩毒工具1 193件。统一打击行动震慑了犯罪分子,使一些贩毒分子纷纷坦白、登记、揭发检举,全省共登记8 173名毒犯。[280]
长春市是1952年吉林省禁毒运动的重中之重。长春市人民政府在开展群众性的禁毒运动前,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掌握毒犯427名,吸食毒品分子324名。运动中公布了严禁烟毒的政策:(1)惩罚的对象,主要是少数情节重大或屡教不改的制造和贩运毒品的首要分子、惯犯和现行犯;(2)对于情节不大,自动坦白,交出毒品,保证今后不犯,并能检举揭发其他贩毒分子的均不予处分;(3)对于因吸毒而少量贩卖,以及初犯、偶犯等人,只要彻底坦白,交出毒品,保证今后不犯,就不予处分。总的政策是:打击惩办少数,教育改造多数;拒不坦白者从严,一般毒犯从宽;凡自动真诚坦白,交清毒品或有检举大功表现者,不管其贩毒数量多少,情节轻重,从宽处理,重者减,轻者免。如果拒不坦白,也不交出毒品、毫无改悔表现,企图隐瞒,甚至抗拒破坏禁烟禁毒运动者,一律加重处分。1952年8月3日晚11时,长春市公安局首次进行全市性的大搜捕,逮捕了有严重罪行的烟毒犯32名。8月22日拂晓,进行第二次大搜捕,共逮捕烟毒犯59名。8月30日下午,市公安局配合司法机关,在人民公园召开了有各阶层群众4万多人参加的宣判大会,共判处烟毒犯31名。其中,大制毒犯李日新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大制毒犯卢晓峰和王洪堂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有25人被判处3~15年徒刑,1人被判处2年缓刑,2人被判处管制。9月9日拂晓,又进行了第三次大搜捕,逮捕了拒不登记的烟毒犯46名。9月18日上午9时,公安司法机关在人民公园召开第二次宣判大会,又判处烟毒犯31名。其中,第一次宣判大会判处死缓的卢晓峰和王洪堂,因群众不满便改判死刑,立即执行;其余除1名被判处管制外,有28名毒犯分别被判处2~12年徒刑。[281]运动中,全市共处理烟毒犯707名,其中捕办烟毒犯218名(其中经省公安厅批准捕办的大犯、惯犯148名),集中劳改28名,交由群众管制的120名,自首登记的486名(实际登记341名,其余已捕办)。[282]共收缴烟土200余两、吗啡原料150克、吗啡354克、海洛因72克、制毒小型机器3台,烟具21套、金元宝20个、金戒指5个、银圆20块,约合旧人民币1亿余元。[283]经过禁烟肃毒运动,长春市达到毒品绝迹,无价无市,瘾者全部戒断,烟毒流害基本肃清。
据统计,1952年,长春、吉林、延吉、图们、敦化、龙井、蚊河、怀德等市县共查出贩运鸦片的1 402人,贩运鸦片209 457两,吗啡5 490克又2.21万片。[284]
4.松江省
哈尔滨市于1952年8月1日由公安、法院、民政、卫生、文教等部门组成哈尔滨市禁毒指挥部,在全市开展禁毒运动。公安局设立了禁毒办公室,专门对哈尔滨市毒犯进行摸底调查。经过调查摸底、专案侦查等充分准备,确定了第一批逮捕名单,报上级部门批准,于8月4日晚10时全市统一行动对毒犯进行大逮捕,逮捕毒犯127名,缴获了一批毒品、毒县。次日召开了市人民代表会议,大会号召全市人民揭发检举毒犯,号召毒犯坦白自首。对第一批逮捕的毒犯,经过审讯扩大线索1 654件,其中贩毒线索1 569件,吸毒线索85件。经过宣传工作,到8月25日全市已登记自首的1 377名,揭发检举材料3 080件。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侦察,确定了第二批逮捕名单,8月20日,又逮捕了第二批毒犯。为了深入开展运动,体现政策,于8月31日在八区召开了群众公审毒犯大会,市人民检察署对22名毒犯提起公诉。经过大会公审,对罪恶严重的惯犯、主犯、贩毒集团头子王占一、王于彬处死刑,对罪行轻微被捕后又能彻底坦白,又有立功表现的姜文元、刘伯林、唐明发等6人从宽处理,当场释放。并在公审大会上当众焚烧了毒品和毒具。公审大会后,在全市震动很大,人民群众拍手称快,犯罪分子纷纷登记自首,到9月初共收到检举密告材料5 602件,毒品罪犯自首登记260名,吸毒人员登记4 181名,收到了应有的效果。9月9日逮捕了第三批毒犯,9月21日,在八区召开了第二次公审大会,在会上公审了147名毒犯。对大量贩毒分子王松柏、董自学、刘学礼判处死刑,对刘子林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对种毒犯厉万三判处无期徒刑;对主动坦白、彻底悔过又有立功表现的徐耀春、藩焕章等当场释放,禁毒运动再次掀起高潮。三次大逮捕共捕获毒犯744名,占毒犯总数28.1%,其中,制毒犯16名、贩毒犯500名、运毒犯9名、烟馆业主133名、毒品经济人3名、种毒犯7名、现行犯76名。在逮捕毒犯中有哈尔滨市出名的“四大王”,即王占一、王子彬、王松拍、王辅臣;有朝鲜族贩毒的“四大家”,即王海龙、杨春实、朴鲁星、崔仁淑。他们的罪行严重,手段恶劣,为人民所痛恨。如贩毒犯王占一是个大量贩毒的头子,号称“四大王”之首,他从1925年就开始贩毒,一直到被捕,前后贩毒28年。他纠合流氓王松柏、高登永等30多人组成贩毒网,大批收购贩卖毒品,从1946年至1950年共贩卖鸦片5 760余两。1950年,因贩毒被公安机关逮捕,释放后仍不知悔改,继续从事犯罪活动,还将在“五反”运动中检举他罪行的于馨五威逼致死。又如王辅臣原是伪满日寇豢养的职业贩毒分子,曾在双城开设大烟馆,光复后潜入哈尔滨,纠集地痞流氓数十人组成贩毒集团,以开设新井泉商号为掩护,大量贩毒。再如崔庆余,外号“烟土大王”,在伪满勾结敌伪官吏公开贩毒。光复后以“利滨号”船长为掩护,拉拢船员组成贩毒集团,每次贩运几百两至千两,除在哈尔滨销售外,还向北京、上海等地贩运。打击了这些贩毒集团,对禁止烟毒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逮捕毒犯共收缴鸦片烟土1 345两、烟膏35两、烟料子129两、海洛因493瓦、白面7片、毛露西内106支、黄金1 366.8瓦、砂金178瓦、旧人民币1亿零743万8 100元、毒具1 145件、手枪4支、子弹104发,其他贩毒制毒工具多件。在禁毒运动中,全市共登记吸毒贩毒人员6 460名,其中,吸毒分子3 615名、贩毒分子2 845名,共收到检举材料23 470件。对逮捕的744名毒犯,根据犯罪事实和悔过表现判处3~4年徒刑的202名、5~9年徒刑的204名、判处10~20年徒刑的75名、无期徒刑9名、死刑10名、死缓3名,病死1名,自杀1名,转外地处理的18名,按反革命和刑事犯罪处理的26名,当时案件未结的68名。1952年10月20日,禁毒运动在哈尔滨胜利结束,彻底根绝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严重恶习,彻底摧毁了鸦片烟毒的社会基础。[285]
松江省戒烟工作成效显著。省人民政府民政厅于1952年9月12日发出了《结合爱国肃毒运动进行全面戒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普遍进行瘾民登记。对一般瘾民特别是农村的瘾民,主要采取群众监督、订立公约、自动戒除的方法,限期戒除。烟民多而又集中的市、县成立临时戒烟所或以生产教养院收容烟民,有计划地分别集中施戒。对瘾民中的游民、乞丐适当安置或收容改造。戒烟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组织领导,卫生部门负责研制戒烟药品及治疗,公安部门协助动员掌握情况。本着“普遍开展,重点施戒”的方针,松江省民政厅于1952年11月20日召集牡丹江、佳木斯、宁安、鸡西、鹤岗、富锦6个重点市、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开会,介绍了哈尔滨市的戒烟工作经验,参观了哈尔滨市的戒烟所。并按烟民需要将哈尔滨市剩余的2 500份戒烟药品发给6个市、县。到1952年年底,大部分瘾民已戒除了烟瘾。戒除烟瘾的人大都恢复健康,参加了生产劳动。他们感谢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主席,表示以实际行动报答党和政府。[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