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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禁毒史
1.6.2.3 三、根除烟毒痼疾尚需一场群众性的禁毒运动
三、根除烟毒痼疾尚需一场群众性的禁毒运动

经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2年多时间的共同努力,第一阶段的禁毒活动取得了不小的成绩。由于烟毒在中国流行已有长达100余年的历史,且带有较大的普遍性,遗留下来的毒害极为深重;加之新政权初创,当时的主要敌人还没有肃清,城乡封建残余势力仍然嚣张,而国家正处于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等运动中,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在恢复经济、安定社会秩序,各方面的任务十分繁重,还没有来得及广泛发动群众进行系统的、大规模的、彻底的禁烟禁毒运动,所以此次禁毒活动虽初有成效,但未能从根本上解除这100余年历史造成的痼疾。一些不法之徒仍暗中继续种植、制造、贩卖毒品,群众中吸食烟毒的现象仍较普遍。

云南省嵩明县1952年2月对该县龙街乡调查,发现仍有烟馆13家、吸食鸦片者80人,占全乡总人口2 148人的3.7%。[156]

四川省阿坝州1952年3月底统计,仅茂县、汶川、理县、松潘4个县尚有吸毒人员883人、贩毒8 815人、长途贩运318人、种烟120人。[157]叙永县在开展1952年肃毒运动前调查,仅叙永城区就有贩运、制造、吸食鸦片烟毒者达6 000多人,占总人口的20%多。[158]邛崃县公安局于1952年肃毒运动前在火井乡一村调查,该村1 056人中,吸毒的人数占50%,有瘾的15%,而未沾过烟毒的人仅占35%(多数是妇孺)。[159]泸州市1952年6月调查,全市仍有制毒犯15人、贩毒犯80人、运毒犯8人、窝主及串犯20人;其中,惯犯82人、主犯30人、初犯6人、从犯5人;从毒品数量上看,200两以上的40人,500两以上的4人,1 000两以上的49人,5 000两以上的4人,1万两以上的6人。[160]

西康省西昌地区1952年8月初步统计,全专区烟毒流行严重的重点区有35个;种烟户5 000余家,面积2万余亩;毒贩1 705名,其中500两以上的700余人;烟馆745家,瘾民近万人。[161]

绥远省丰镇县1952年6月统计,全县仍有制贩毒品者272户,吸食毒品者2 000人左右。[162]萨拉齐县1952年6月调查,仍有吸毒者334人。[163]

察哈尔省张家口市从已经处理的毒品案犯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是小贩,对大的毒犯发现的很少,打击非常不够。据1952年4月份市公安局的初步调查发现,社会上有现实活动的毒品点栈达15处之多,制、贩毒品者400余人。此外,市民中存毒数量还很大,至少在3万两以上。[164]

河北省毒品流行情况仍较严重。

1.制、贩毒活动甚为猖獗

据1952年6月的不完全统计,唐山、石家庄、秦皇岛、保定、通县、衡水等8个市、区仍有贩毒者318人,主要吸食而兼有小量贩卖者824人,制毒者4人。[165]其中,石家庄在1951年后仍有活动的大小毒犯162人,较大的毒犯计18人。据不完全统计,仅此18个较大毒犯共贩料面2 458两、鸦片439两。[166]全省1951年以后仍然进行活动的毒犯分子有1 875名,其中制毒者36名,贩毒者1 839名。[167]贩毒方式大都雇用妇女儿童代运,并勾结铁路乘务员及邮电职工作掩护。

2.罂粟种植仍然存在。通县、定县、天津、保定4个专区有种毒村庄308个,涉及1 951户、种植面积约126亩4分9厘、米壳67亩[168]

河南省漯河1952年年初统计,全市仍有贩毒者140人,其中,大毒贩93人,中小毒贩47人,每年贩毒近万两,获利达4亿6 653万元(旧币);吸毒者4 868人,占全市人口的7%。马路街东段马家大院,居住30户居民,28户吸大烟;自博街吸毒者113人(其中女性占1/3),占全街1 102人的12%。[169]汝南县1952年7月份调查统计,全县11个区(镇)尚有25户种植罂粟,其中种植最多的一户竟达近1 000株(1亩左右)。汝南城关当时有烟毒制造者15户、贩卖者413户559人;吸食毒品的930户1 312人。原高井台街共有680户2 863人,吸食毒品的就有100户,计118人。[170]

湖北省武汉市1952年6月仍有吸、贩毒人员6 878人。[171]据1952年夏调查,黄石市暗地里贩、制、吸毒者仍有491人,甚至有因毒债纠纷闹到公安派出所的。[172]

江西省石城县调查统计,1950年,该县边远山区偷种罂粟9 121亩,有烟馆50家、贩运烟毒者67人、吸食烟毒者793人;1951年,偷种罂粟5 472亩,有烟馆34家、贩运烟毒者53人、吸食烟毒者588人。[173]铅山县在1952年禁毒运动开始前,全县仍有吸食烟毒者近400人,烟毒贩子70余人。其中,河口、永平、石溪三地就有吸食烟毒者269人,贩卖烟毒和出售灯吸者29人,又贩又吸者21人。河口镇和平街一烟毒贩子,1949年前倚仗其舅父是国民党县政府官员,以贩毒为生,有恃无恐。1949年后至禁毒运动前夕,此人仍以卖香菇为名,到四川等地运来鸦片烟土,加工后出售。他虽被公安机关拘留教育多次,但仍不悔改,检查中一次就被没收鸦片烟土20余斤。[174]

南京市在1952年6月尚有烟毒犯4 441名,按其主要活动罪行来分,其中贩毒的最多,达3 026名,占68.14%;售毒的1 162名,占26.16%;运毒的229名,占5.16%;制毒的24名,占0.54%。[175]

安徽省到1952年7月仍有制、贩、运毒集团138个(其中主犯255人,从犯934人),单独从事贩毒活动者达3 373人,烟馆745家。[176]合肥市在1952年7月调查,全市有烟馆69家,吸食毒品者892人,经铁路贩运到合肥的烟土达6 500万余两,通过其他渠道贩毒的290人,贩入合肥的烟土达2.1万余两、吗啡200余两。[177]

福建省调查统计,至1952年7月,仅8个市县就有制贩运毒犯2 179名,其中,制毒犯102名,贩运毒犯1 520名,开烟馆557名;以地区计,福州359名,厦门606名,泉州177名,漳州282名,晋江县355名,长乐县111名,龙溪县234名,平和县55名。[178]

吉林省长春市在开展禁烟肃毒运动前,经社会调查,仍有吸食毒品的瘾民1 324人。[179]

为了根除这一旧社会的恶劣遗毒,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振奋民族精神,恢复和发展生产,迎接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到来,必须“在全国范围内有重点地大张旗鼓地发动一次群众性的运动,来一次集中的彻底的扫除”。[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