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国各地的初步禁毒活动
《通令》发布后,各大行政区迅速行动起来,按照中央人民政府的要求,相继制定和公布了相应的禁烟禁毒实施办法,开展了初步的禁毒活动。
(一)西南区的初步禁毒活动
西南军政委员会于1950年3月1日发布春耕指示,严令禁止种植鸦片。7月31日,西南军政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通过《西南军政委员会关于禁绝鸦片烟毒的实施办法》,一共13条,要求西南各省:严禁种植鸦片,严禁运销和贩卖鸦片、白面、金丹、唆唆及其他类似毒品,严禁制造白面、金丹及其他类似毒品,严禁各药商出卖制造白面、金丹及其他类似毒品的原料,各政府机关不得收购鸦片、不得允许用鸦片抵缴公粮税款,严禁开放鸦片烟馆,吸食烟毒者要限期登记戒除。但这些规定只有罪状而无具体刑罚。12月28日,西南军政委员会依据该实施办法又制定颁布了《西南区禁绝鸦片烟毒治罪暂行条例》,一共15条,对各种毒品犯罪规定了较为详细的量刑标准,有力地推动了西南地区禁毒斗争的发展。
1.云南省
云南省人民政府遵照中央和西南军政委员会的指示,分别于1950年6月27日、6月28日、7月21日、8月25日、12月13日和1951年8月10日6次发布指示、训令、布告,厉行禁烟禁毒。[4]中共云南省委和省人民政府始终把禁毒斗争列为当时的中心任务之一,从组织上、政策上、宣传舆论上加强领导,大力推进禁烟禁毒。
省会昆明市于1950年6月即成立禁烟禁毒委员会,积极领导和部署昆明人民开展禁烟禁毒活动。该禁烟禁毒委员会为了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禁烟命令,表明政府禁绝烟毒的决心和进一步发动群众打一场禁绝烟毒的人民战争,选择了一些典型案例及时公开从严惩办。1950年12月28日,昆明市大张旗鼓地处决了大毒犯郭怀安。郭怀安曾任国民党空军飞行员、教官、航空站站长,1949年前就一贯利用职权贩运销售大批鸦片烟毒。仅从1947年到1949年年底,他先后勾结特务分子和航空人员,利用飞机从昆明贩往重庆、广州等地鸦片7万多两。1949年后仍抗拒禁令,于1950年7月伙同其妻子桂源及毒犯张若宾、黄志坚、苏正明等人,将1 000多两毒品包装后铸入砂轮内,伪装成机器零件,乘飞机空运到重庆出售。重庆、昆明两地公安机关联合破案,把郭怀安等人逮捕入狱。经昆明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处郭犯死刑,桂源等同案犯被判处徒刑,郭犯于1950年12月28日被游街后押赴刑场执行枪决。郭怀安被处决次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又在拓东运动场主持召开了“昆明市各族各界人民禁烟禁毒大会”,参加大会的解放军、机关干部、职工和各族各界人民群众约2万人,当场焚毁了数月来查获的11.12万多两的烟毒和上万件烟具。[5]广大群众反映说:“共产党与国民党禁烟截然不同,国民党的官见了洋烟,如同见了金银财宝,掳住不放。共产党烧大烟,是真正的禁烟,这次禁烟一定能禁住了。”[6]
昆明市的这一行动,在全省引起巨大反响,各地纷纷仿效,召开由各阶层代表人物参加的群众大会,焚毁毒品,严申禁令。邓川县于1951年农历正月初二在党政军民联欢会上当众焚毁鸦片2 349.45两;祥云县于3月3日在城内广场群众大会上当场焚毁鸦片3 849.3两、烟具700余套;大理县于4月14日在南门大街南校场召开4万人大会,焚毁鸦片43 580多两、烟具5 000多套;弥渡县于7月11日在群众大会上当众焚毁鸦片1 718两;洱源县于9月份举行群众大会,当众焚毁鸦片6 886两、烟具359套;宣威、墨江等县1951年上半年当众焚毁鸦片118 766两;蒙化县先于春季在数万人群众大会上当众焚毁鸦片5 354两,又于八一建军节群众大会上当众焚毁鸦片19 637两,后又焚毁4次共计100 993两7钱。[7]宜良县分别于1951年3月29日在大同门广场当众焚毁鸦片22 634.4两,烟具15挑;5月7日,在西门惠鸣剧场,焚毁鸦片18 677.1两,烟具1挑;12月25日,在大同门广场焚毁鸦片16 965.4两,烟具一挑。[8]这些缴烟焚烟活动轰轰烈烈,影响十分强烈,使群众认清了人民政府的决心,顽固分子也受到震慑。1952年年初,各地缴烟数量急剧上升,邓川县达31 685两,洱源县达12 695两,下关市达242 186两,凤仪县达28 624两,蒙化县达182 897两,祥云县达95 167两,弥 渡 县 达22 584两,云 龙 县 达3 189两,鹤 庆 县 达29 700两。[9]据不完全统计,1950年4月—12月,全省公安机关共查获贩毒案件1 800多起,缴获鸦片25.5万余两;1951年共查获贩毒案件3 600多起,收缴鸦片烟毒150万余两,移送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贩毒分子1 048名,其中被判处死刑的有19名。[10]
同时,云南各地按照省政府“必须保证在今年不再有一株烟苗出土,多种粮食”的指示,从1950年8月起,还开展了铲烟禁种活动。嵩明县民权乡的农民,主动订立禁种公约,保证不使一粒烟子入土,并将烟田改种粮食;蒙自县芷莫区头年产鸦片4万余两,禁种后当年就实现了颗粒烟子不入土;文山专区种烟面积当年就减少了80%。[11]至1950年秋,在大理地区,种烟已完全禁止。[12]经过多方面的努力,1951年上半年,云南省有69个县基本铲除了烟苗,实现了部分禁种。[13]
云南各地取缔烟馆工作也卓有成效,仅据昆明市和玉溪、武定、保山3个专区及个旧、蒙自、建水、石屏4县的不完全统计,1950年下半年即强制关闭或转业烟馆3 700多家。昆明市公安于同年7月10日,召集各烟馆老板开会,宣布禁令,进行教育动员,限令他们在月底以前关闭转业,另谋生路。后来考虑到存在的实际困难,又决定延期至8月10日,共关闭烟馆1 100多家。[14]
2.贵州省
贵州省人民政府刚成立1个月出头,即于1950年1月30日发出《禁烟布告》和《为禁绝鸦片告全省人民书》,旗帜鲜明地表明了人民政府禁绝烟毒的决心。
1950年春,在贵州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代表们坚决响应中央人民政府的号召,提出贵州禁毒应先从烟毒最烈的省会贵阳开始。9月7日,贵阳市成立禁烟禁毒委员会,市长秦天真任主任,并发出《告全市人民书》,规定开设烟馆、贩运销售鸦片毒品者必须于9月18日前缴出全部存毒及烟具,逾期不缴者依法严惩。同时,在三桥、龙洞堡、茶店设立检查站,严禁烟毒进入市内,仅三桥检查站从9月5日—18日的14天中,就查获从云南入境的贩毒汽车15辆,查获鸦片9 120两、吗啡2 230两。9月14日,市禁烟禁毒委员会在中华路民众教育馆召开万人大会,市长秦天真发表禁烟讲话,表示“不根绝鸦片烟毒决不终止”的决心。会后在河滨公园广场当众焚毁鸦片3.2万两、烟具80多套。9月22日,在全市进行突击大检查,共查获烟毒犯183名,收缴大烟1 812两、吗啡84两、膏精1 929两,查封了一批开了数十年的烟馆。11月12日,贵阳市人民法院也在民众教育馆召开了声势浩大的万人公判大会,判处“膏精大王”王银荣、何炳森2人死刑,立即执行;当众焚毁大烟2.3万两、烟具2万多件;会后关闭、改业烟馆1 164家。1951年7月27日下午,又在河滨公园当众焚毁鸦片毒品共3.468 7万两、烟具3 000多件。贵阳市从1949年到1951年年底,共破获烟毒案4 400件,捕获烟毒犯6 000余名,缴获鸦片12.376 7万两。[15]
遵义市于1950年9月30日成立禁烟禁毒委员会,10月2日即在老城体育场召开各界人民禁烟禁毒万人大会,市长辛墨林讲话,市禁烟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福桐宣布“制毒大王”邓福星、黄惠泉等人的罪恶,组织人民法院公审,公开判处邓、黄2犯死刑立即枪决,并当众焚毁鸦片14 245两、曹哒90两、砒子34两、非那西汀54两、烟具286件。11月17日,遵义市再次召开万人禁烟禁毒大会,人民法院依法处决继续进行制贩毒品的烟毒犯田景沧、罗树青、李少雨、周良成,公捕烟毒犯27名。公捕公判会后,焚毁大烟6 000余两。当时登记悔过、决心戒烟的烟民达4万多人。遵义市1950年共收缴焚毁大烟2万余两、醋酸1 199.1两、烟 具1 987件;1951年 共 收 缴 大 烟6 698两、烟 具1 012套、烟 款1 227.6万元。[16]
安顺地区公安处在1950年12月查获了黄煜制贩毒案。黄煜于1939年在昆明参加国民党复兴社特务组织,历任西南运输处汽车大队中队长、国民党安顺警察局刑警队长等职。1949年后大肆制造毒品,1950年4月—10月制造砒子5 670余两,并冒充公安人员招摇撞骗。1950年12月10日,将其逮捕归案;1951年1月6日,召开公审大会,判处其死刑,立即枪决。为了发动群众,安顺于1951年5月5日—7日举办禁烟展览。展览会用实物和数据说明,安顺半年来查禁烟毒,已经取得显著成绩:从1950年11月—1951年4月,共查获烧毁烟土75 278两、烟具8 540套、吗啡1 185两、氯化铵368两、膏精31包,处理烟毒犯462人,处决1人,教育释放289人,此外罚金2 988万元(旧币)。展览期间,观众达3万余人。[17]
毕节县通过大清查,于1950年6月27日缴获毒品11 312两、烟具39套,抓获大烟犯60名。金沙县公安局于1950年10月1日贴出禁毒布告,当众焚烧大烟1 925两,以禁烟禁毒的决心和已经取得的成绩欢度国庆。[18]清镇县人民政府、公安部门于1950年11月2日召开群众大会,当场焚毁鸦片烟土1 993两、烟具310件。1951年,全县共查封烟馆82家,没收焚毁鸦片烟土16 873.35两、吗啡51.5两、膏精670个又4两、飞来雪(啡拉丁)44两、曹哒2.3两、烟具14 858件。1952年1月20日,该县流长区又没收烟土352两、烟具72件,于5月7日召开群众大会销毁。[19]黔西县于1950年11月16日在城关新市场召开5 000人大会,枪毙大烟贩马裕礼,判处了张玉春,群众高呼口号,一致拥护。[20]平坝县于1950年11月28日在县城东门广场,将收缴的烟土552斤、吗啡19.5斤、烟枪61支、烟斗82个及各种吸毒用的大小烟具500余件当众烧毁。[21]修文县于1951年1月4日在县体育场召开万人大会,将查获的大烟3 500余两,烟具数千件焚烧,并当场对3名烟犯进行判决,判处姜和清、朱杨氏有期徒刑各2年,姜少芝有期徒刑1年6个月。[22]咸宁县于1951年2月3日在城关召开千人公审大会,判处烟毒犯廖兴友等7犯死刑,当众焚毁大烟5 488两。[23]仁怀县公安局为发动群众,庆祝禁烟禁毒的胜利,于1951年10月1日再次焚毁鸦片4 736两,与前3次焚毁的鸦片相累计,共计21 820两。[24]沿河县至1951年年底,缴获鸦片147 385.3两、烟具272套,判刑4个月至2年零6个月的烟犯36人。[25]
黔东南地区的禁烟肃毒工作也收到了很大成效,据不完全统计,仅黎平、镇远、天柱、麻江、黄平等14县就封闭大烟馆500多家,侦破烟毒案200多起,收缴大烟185 748两、烟具4 600余件,帮助2万多人戒掉了吸食大烟的恶习。[26]
1950—1951年,贵州各地在侦破烟毒案、公审公判重大烟毒犯,收缴存毒、焚毁烟毒、封闭烟馆的同时,发动群众禁种鸦片、铲除烟苗,组织烟民戒烟,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吸食毒品成瘾的烟民,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赞扬。习水县各区在1950年10月建立了禁种大烟领导小组,各乡建立禁种小分队,在对种烟户普查的基础上,召开种烟户会议,逐块检查,对已种的当场翻挖,未种的将烟种全部收缴,农会还派人专门巡视,一经发现,坚决取缔,根绝种植。同时,各区由公安员统一领导,以乡为单位,由乡农协主办戒烟集训班,组织烟民戒烟。全县共办57期,戒烟烟民达2 781人。福泉县于1950年10月底在县城、马昌坪、牛场、陆坪4个区设立戒烟所,将烟民集中起来戒烟。该县又于1951年2月建立戒烟劳动队,维修马场坪至瓮安的公路,通过边劳动边戒烟的办法促使烟民戒烟。戒烟劳动队每期1个月,每期收烟民160~200人,一旦彻底戒除,立即离队回家。毕节县在1950年11月将1 640名烟民按年龄大小、吸毒的程度轻重分为甲乙丙丁四部分,编成戒烟组实行戒烟。黔西县到1950年11月底使2 620名烟民戒除了烟瘾。贵阳市在禁毒运动中分区建立戒烟所、戒烟乐园,组织烟民戒烟,收到显著效果。[27]清镇县1951年自动戒绝烟瘾的有856人,由农会或干部监督戒脱烟瘾的有503人。[28]江口县政府、县公安局于1951年组织干部,在太平、凯德、闽孝、民和、溪口、桃映、怒溪等地铲除555户种植的烟苗地157.2亩。其余各乡镇自行组织人员对本地所辖范围内进行清铲。[29]沿河县至1951年年底,全县铲除烟苗6 171亩。[30]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1950年和1951年两年共破获烟毒案8 168件,逮捕烟毒犯9 995人,缴获烟土1 685 770余两、烟具128 990余件;1951年 铲除 烟苗49 646亩,封闭烟馆3 000户,戒烟瘾民11.7万余人。1952年上半年,贵州省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在开展镇压反革命的同时,继续进行禁烟禁毒工作,并取得了新的进展,共查获烟毒犯1 863人,其中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人,判处徒刑1 217人,劳役改造16人,管制7人,罚款31人,免予刑事处分501人。[31]
3.四川省
中江县人民政府在1950年3月20日召开的中江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作出了《关于逐步禁绝鸦片烟的决议》。3月28日,中江县人民政府根据该决议,向各区区长、县工作团发出通知:(1)广泛宣传鸦片烟之危害,提高群众觉悟,自动不吸、不种、不运、不售,并发动群众检举这方面的违法分子。(2)凡种有鸦片的应立即拔苗,改种正当作物,如有隐匿不铲除者,即送政府究办。(3)发现运、贩烟毒应立即没收,缴本府财粮科收存。情节重大者,应将人犯一并送政府究办,至于供人吸食之烟馆,应严密查禁,除将烟毒具没收外,售户应觅人担保,以后不再有此犯法行为。(4)吸食烟毒的人应向区署或乡公所登记,自动定期戒除,如不登记,又不戒除者,即依法惩办。9月24日,中江县人民政府又发布了禁烟通令,要求全县各区、乡坚决执行政务院《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实施办法》,拟出禁绝计划,限于10月份内各区成立禁烟禁毒委员会,并开展工作,特别是时值鸦片播种期要严禁下种。1951年1月—2月,经过调查,逮捕贩卖、吸食鸦片烟者200余名,经过一段时间教育改造后释放。是年,县公安局第一(城关)派出所在上东街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城各街道举办了烟贩、瘾民498人参加的禁烟禁毒学习会(或组),向他们宣传帝国主义以烟毒危害我国家、人民的严重性,戒绝鸦片于国家于个人的好处,组织他们学习西南军政委员会颁布的《禁烟条例》,明确政策。在此基础上,动员他们讲清自己的问题,交出余毒烟具,检举揭发他人贩毒吸烟问题。对不坦白者,进行了斗争或惩办。对其余大多数责令他们订了禁烟戒烟保证和立功计划。开始一段时间集中住宿,整天学习,以后改为晚间学习。通过学习的人,基本上戒了烟,停止了贩烟活动,并揭露出贩烟惯犯11人,缴获鸦片烟数十两,烟酒、烟药30多瓶,烟具100多套。与此同时,第二(仓山)、第三(大镇)派出所也举办了禁烟学习会,并收到了同样效果。其中,第三派出所缴获鸦片烟129两、烟枪20余支、烟药酒20余瓶、银币160元、金戒指两个。是年4月,县公安局还在全县开展了群众性的戒烟活动,先后组织了5 800多名瘾民参加禁烟学习,对贩、运鸦片的150名惯犯交县法院判了刑。各地还通过对户口、旅店的清查管理,查获了为数较多的烟贩、烟馆和烟毒。在农村,结合征粮、减租退押、清匪反霸、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展了禁烟禁毒工作,并枪决了一批贩烟大犯、惯犯。截至1952年7月,判处死刑的反革命罪犯中就有烟贩42名。林尧森、艾文蔚、叶仲山等贩烟大犯惯犯都受到应得的惩处。[32]
简阳县人民政府于1950年4月13日在八区洛带镇召开大会,将拒不铲烟且实行武装反抗的西平乡伪乡长、“反共游击纵队”骨干刘朝章处决。1951年4月,该县石桥公安派出所经上级批准,将一贯贩卖烟毒、开设烟馆、屡教不改,直到1951年仍继续犯罪,甚至在关押期中还继续吸毒的石桥大烟犯江学武公开处决。[33]
璧山县人民政府1950年6月根据政务院发布的禁烟政令,组织县、区、乡(镇)干部深入街道和农村,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召开各种类型的烟民会,普遍地施行禁烟禁毒的教育。8月4日,县戒烟委员会成立,并发布《璧山县禁烟禁毒令》。9月,根据《禁绝烟毒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了禁烟禁毒的工作,限期烟民自戒和劝戒,在烟毒流行较重的来凤乡、丁家乡发动群众检举密告,公开逮捕了一批烟毒犯。11月20日,在来凤乡破获大烟毒案1件,收缴鸦片56斤。12月,在来凤乡设戒烟所,收容烟民200余人,19名贩运销售烟毒犯被判刑,5名被罚款,并枪决了烟毒犯傅伯候。1951年1月15日,县禁烟委员会在城关镇(今璧城镇)设立戒烟所,对城关镇烟民集中施戒。4月1日,城关镇戒烟所升格为璧山县戒烟所,年内收容全县烟民1 479人。[34]
大足县仅在1950年7月就先后召开3次烟民大会,讲明禁烟肃毒的重要意义和吸烟的危害及禁烟的好处,交代有关政策,限期半月戒除烟瘾,贩售烟毒者不得再犯。到会221人受到教育,有9人交出了烟具,表示不再干了。1950年,该县拿获烟贩案8起、烟馆36家,计82人,经过审查依法判处死刑1人、徒刑12人、罚金11人,其余教育释放,并缴获烟土136两、熟烟6两、烟具36套。1951年该县又查获烟土案51起,71人,其中依法处死刑1人、徒刑5人,其余分别教育回家令其改正。[35]
三台县县长刘石安在1950年8月举行的三台县第二次各届人民代表会的报告中声明:“严禁鸦片种植运销、买卖,严办烟馆主人与烟贩,直到判处死刑。对吸毒者勒令戒除,并要禁绝烟毒运销,设置戒验机构,彻底禁绝烟毒。”1951年3月18日成立烟毒戒验所,开始登记收容。全县烟民826名,其中,烟贩81名(女5名,男76名),开设红灯售烟的149名(女12名,男137名),吸食鸦片的596名(女149名,男447名),先后来所改造。戒验所由县政府、公安局、救济院、卫生院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并由真武乡调配武装10余人,担任警卫管理工作,其中女同志1人负责女烟民的管理。采取思想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启发他们认识吸食烟毒的危害性,从而领会政策精神,主动配合政府的禁戒措施,戒验所5月18日结束,历时两个月零一天,效果良好。烟民交出手枪3支、子弹215发(贩运时用的武器)、生烟231.23两、熟烟连盒23两、烟灰5.9两、烟具416件,交出其他违禁物品、军用品20件。至此,除个别犯罪分子以极其隐秘的方式,偶有藏匿、销售毒品的情况外,已基本禁绝。[36]
阿坝州茂县行政督查专员公署于1950年9月3日向全区发出《关于禁烟问题的指示》,11月底各县成立禁烟委员会,禁毒工作主要围绕禁种罂粟、禁食烟土、禁止买卖烟土三个方面进行。“1950年12月,据治安科统计,茂县、汶川、理县、松源四县吸毒人员减少到16 672人、贩毒17 444人、长途贩运760人。种烟面积占耕地面积的25%,年产烟土35 811 300多两。1951年吸毒人员减少到9 007人、贩毒9 507人、长途贩运499人。茂县基本绝种。松潘南坪的塔藏,镇江关的大小性;汶川县的草坡,三江;理县的米亚罗等边远地区仍在种植和吸食贩卖。1952年3月底统计,上列四县尚有吸毒人员883人、贩毒8 815人、长途贩运318人、种烟120人。”[37]
南充市从1950年9月起开展查禁烟毒工作,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登记烟民烟贩,收缴焚烧烟土、烟具,惩办大烟贩及烟毒制造者。工作历时半年,共登记烟贩55名、烟馆45家、吗啡制造窝点5处,收缴烟土50.95千克、吗啡和坯子6.2克、制毒药水37瓶,烟膏子62克、烟种12.4克、盐酸吗啡针15支、烟具700余套。拘捕大烟贩12名,登记瘾民750余人,送戒烟所30名。公审处决制造贩运毒品的反革命分子15人,逮捕法办163人,没收其非法所得银圆590圆、黄金3两,收缴手枪6支、子弹652发、炮弹8枚、手榴弹2枚、炸药10多斤。[38]
富顺县人民政府遵令开展禁烟肃毒工作,枪决罪行严重的烟毒贩2名。1950年10月,又在罗浮洞广场召开有近万人参加的禁烟大会,当场焚毁鸦片、吗啡3 700两,烟具1 700余件,并判处了一批毒贩。半数烟民在政策感召下自动戒烟。由于烟毒危害太深,部分毒贩继续隐蔽活动,少数烟民也继续吸食。同年底,该县公安机关又查获秘密烟馆154家,缴获大烟7 062两,司法机关再判处一批毒贩,1 000多名烟民被迫自动登记戒烟。为了保证戒尽戒绝,1951年1月16日,县公安局、民政科、卫生院联合成立戒烟委员会,分别在城区和各乡镇设立瘾民戒烟所,强制瘾民入所戒烟。至当年5月,全县贩卖烟毒者基本绝迹,有1 410名烟民脱瘾,极少数烟毒犯罪分子转入更加隐蔽的活动。[39]
綦江县人民政府于1950年10月3日成立县禁烟委员会,10月10日前又在各区成立禁烟委员会分会。禁烟委员会和各区分会成立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禁烟活动。首先,开展宣传,要求在1个月内,所有贩卖、制造、运输烟毒者及烟馆等停止活动,缴出所有存货及烟具、制毒工具,吸食烟毒的人员全部进行登记,限期戒除。其次,在县城和各区成立戒烟所,把吸食鸦片烟的瘾民集中起来学习和服药。仅綦江城区入所戒烟的瘾民即达401人。再次,对一些证据确凿,罪恶严重的烟毒犯,采取专政的措施。1950年12月,逮捕毒犯75人,对罪大恶极的霍廷芳等处以死刑,并全部没收了他们的烟毒、烟具,当众焚毁。[40]
南溪县人民政府于1950年10月10日发出《厉行禁绝烟毒的训令》,严格要求查清种、运、售、吸情况,登记造册以凭核办,要求各地在军事行动一经结束后,即着手开展禁烟肃毒工作,并对有关打击烟犯、查禁烟毒、改造烟民等政策办法都作了具体规定。1950年,全县查出烟民119人,缴获烟土1 616两。1951年2月,又查获鸦片556两,烟具30余副。1951年2月,城关统计的287名烟民,到年底绝大部分戒掉了烟瘾。[41]
重庆市政府于1950年10月13日发出《关于彻底禁绝烟片烟毒的布告》,规定:即日起,任何市民不得制造、贩运与售卖烟土、毒品,如有违犯,除没收其毒品外还将依法严惩;吸食烟毒者,应即向当地人民政府进行登记,限期戒除。同时,还成立了重庆市禁烟禁毒委员会,有组织地开展全市性的大规模的禁烟禁毒运动。首先,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大规模的清查,组织对重要烟毒犯的大逮捕,封闭烟馆,没收其毒品和烟具。接着掀起了群众性的禁烟禁毒运动,在各界人民代表会、农民代表会以及减租退押运动中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宣传教育,并举行上千人的群众大会,当众焚烧烟毒烟具,公审烟毒犯,以烟毒对社会对人民危害的事实来教育广大市民。市政府还在全市设立了700多个戒烟所,将数千名烟民集中进行戒烟。在广大工作人员的努力和群众的积极配合下,至1951年春,全市共破获烟毒集团200多个,贩毒案件2万多件,查获大量烟毒品及制毒吸毒工具,施戒瘾民1.8万多人。首恶烟毒犯分别受到了枪决、判刑、罚金及拘留等处理,基本上根绝了重庆市内贩制、吸食烟毒的历史疾患。[42]
巴县于1950年10月30日设立县禁烟禁毒委员。巴县人民政府于1950年11月5日发出禁烟禁毒指示,接着通过举办展览、开控诉会等形式,进行了大张旗鼓的禁毒宣传,号召群众揭发各种烟毒违法活动。到年底,全县缴获鸦片1 070余两,唆唆157包,嘈哒487包,沃水90多瓶,各类烟具无数,分两次集中到马王坪当众烧毁,将沃水倾入公厕。[43]
南川县于1950年11月11日成立县禁烟禁毒委员会。南川县人民政府于同年12月19日在城关召开了3 000多人参加的公判大会,宣判枪决烟毒犯杨邦政,同时判处4名烟毒犯徒刑,并当众烧毁烟具1 235套、烟土1 600两。从1950年冬至1951年春,全县又展开戒烟活动。一方面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动员瘾民亲友规劝,说服戒烟;另一方面,以辖区为范园,把全县划为10个禁烟点,分期分批集训瘾民,每期2~3个月,共集训瘾民21 116人,缴获烟具23万多件,并先后在北较场等公共场所烧毁。[44]
丰都县于1950年11月16日成立了县禁烟禁毒委员会。12月8日,人民法庭在县城广场召开万人大会,公审了谷云程、冉炳文、冉二嫂3名重要烟毒犯,判处死刑,立即押赴管驿门河坝枪决。接着又在人民广场当众焚毁鸦片167.9两、吗啡9.15两、吗啡脚子25.85两、鸦片烟灰112两、各种烟具300多件。至1951年5月,全县共召开公审会5次,处以死刑10名,有期徒刑161名,劳役49名,群众监督管制79名;缴获鸦片烟土7 572两、烟膏45两、吗啡172两、吗啡坯子3 554两、吗啡脚子554两、制造吗啡的原料617.37两;收缴贩毒黄金7.83两、银圆6 971圆、人民币30万元(折新币)、毒具701件、鸦片烟种子1 736两。[45]
涪陵县于1950年12月召开1.3万余人的群众禁烟大会,广泛宣传烟毒危害,公布政府禁止烟毒措施,当众焚毁烟土432两、烟具500余件,判处烟犯死刑4人、有期徒刑13人。会后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宣传,仅城区在3天之内就有1 863人登记请求戒除烟瘾。[46]
雷波县公安局自1950年9月—1951年10月共收缴鸦片2万余两,并于当年的国庆节分别于县城、黄琅、永盛等地当众烧毁。[47]
峨眉县1950年查出烟民2 793人、烟馆85家、烟土4 197.17两、烟具202件。1951年,又查出烟民2 055人、烟土7 560两、烟具501件。[48]
宜宾地区于1951年1月成立了专区禁烟禁毒委员会。1月20日,宜宾召开群众大会,枪决了大烟贩温福州、何泽林等12人,当场烧毁烟土、吗啡等2 000余斤。次日,江安召开群众大会,枪决了烟犯宋文光,烧毁一批烟土。[49]
4.西康省
西康省西昌军事管制委员会于1950年7月20日发出禁烟布告,宣布:不论汉区、彝区一律禁止种植鸦片,所有烟馆一律由当地人民政府封闭。吸食鸦片者由本人家庭负责监督,限期禁绝。重点放在禁贩、取缔公开和隐蔽烟馆、帮助瘾民戒烟三个方面,同时顾及禁种、禁制、禁运工作。此后各县先后开展行动。会理县发动群众,组织积极分子200余人参加查封烟馆,声势浩大,使贩毒者胆战心惊。从1950年4月到1951年12月,西昌地区共查封烟馆1 376家,破获烟毒案1 300余件,缴获烟土和砒子(制造吗啡的半成品,吸食方便,毒性一般比鸦片大)13万余两、烟具上万件。不少地方将缴获的鸦片、烟具当众焚烧、销毁,昭示禁毒决心,群众反映很好。在禁吸方面,各地进行瘾民登记,组织儿童团检查吸毒,效果显著。西昌县在城关镇设立4个戒烟所,制发戒烟药,吸收瘾民25批进行戒毒,入所人数共1.7万余人,75%的人得到脱瘾。1951年冬至1952年春,西昌中心地区通过土地改革,鸦片种植也得到较大制止。[50]
据不完全统计,1950年西南区破获各类烟毒案1万余起、烟毒犯1万余人(判死刑者37人),缴获鸦片毒品94.8万两又7 000余包、烟具22万余件,查封烟馆5 400余家,没收贩运毒品汽车13辆,登记烟民3万余人,戒除1.3万余人。[51]
(二)西北区的初步禁毒活动
西北军政委员会于1951年2月16日颁布了《西北区禁烟禁毒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一共17条,其主要内容是:(1)为加强对禁烟禁毒工作的领导,要求各县市以上的人民政府设立禁烟禁毒委员会;(2)对禁止毒品的种植、制造、贩运、售卖、私存、吸食等各个方面做了规定;(3)对戒烟戒毒药品的配制、烟毒及制造或吸食烟毒的工具的焚毁、烟毒的查缉,在程序上提出了明确要求;(4)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应深入宣传禁烟禁毒法令,发动群众,订立公约、互相规劝、监督,以造成群众性的禁烟禁毒运动;(5)明确规定干部或群众执行禁烟禁毒工作有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而营私舞弊、贪污受贿者将受到严惩。[52]西北军政委员会又于次年6月28日发出《关于切实注意进行没收烟毒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宣传教育,按照规定及时焚毁所缴获的毒品或转解上级处理。
1.甘肃省
甘肃省人民政府于1950年3月20日在西北地区率先发布了《禁烟禁毒布告》,表明人民政府为保证人民健康、恢复发展生产、彻底根绝鸦片烟毒的决心,要求各级政府普遍组织工作组,深入群众,广泛宣传党的禁毒政策,发动群众禁绝烟毒。
在禁种方面,采取宣传教育与具体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依靠群众进行查铲、翻种、毁籽,杜绝毒源。1950年4月,省民政厅结合救灾工作,实地查铲。接着,省民政厅又派一副厅长率队去毒品严重的皋兰县定远区大水洞一带查铲。皋兰县人民政府组织禁烟突击小组,同省、区、乡干部协同配合。大水洞乡种烟面积占耕地面积的90%,经督促检查,全部铲除翻种了小麦。[53]至同年6月间,全省共铲除烟苗11万多亩。1951年1月17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再次发布《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布告》,在烟毒较多地区、交通要道、人口集中地点广为张贴。是年春,全省成立各地禁烟禁毒委员会或禁烟小组,结合减租、土改和春耕生产等中心工作,发动群众,检查、铲除烟苗。当年全省又铲除烟苗14万7 653亩。经过连续2年的宣传教育和动员群众铲烟,有力地制止了鸦片在甘肃省汉民地区的大规模种植。[54]
在禁贩方面,省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中央禁毒通令和有关法律规定,组织公安、民政部门,协同各地政府,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号召烟贩坦白交代,从严从快予以惩处。
在戒吸方面,全省各地都成立了由各界代表组成的戒烟委员会、群众性的规劝小组、群众互助戒烟所等戒烟组织,采用分散自戒、群众规劝互助互戒和在互助戒烟所施戒相结合的办法,2年戒除烟民3万余人。[55]
2.青海省
青海省人民政府于1950年3月27日颁布《禁烟禁毒实施办法》,明令禁止种植、制作、贩运、吸食烟毒。省人民政府于1950年4月又发出布告,明确指出:“凡已种植鸦片者,限期一律铲除;吸食烟毒者,限期登记并戒除烟瘾。省人民政府卫生处已配制戒烟药及印发戒烟药方;对贫苦瘾民免费或减价予以医治。”[56]截至1951年9月,全省共没收烟土2 200余两。[57]
3.宁夏省
宁夏省于1950年5月成立了省禁烟禁毒委员会,各市县也分别成立了禁烟禁毒委员会分会。为了表明党和人民政府对禁烟禁毒的决心,1950年9月23日—10月5日,在宁夏省第一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省人民政府副主席邢肇堂主持,当众烧毁了没收的1 264.5两鸦片烟土,在烟民和烟贩中引起很大震动。全省各乡村普遍订立了禁烟禁种公约,以村为单位成立了1 438个戒劝小组,使4万余人自行戒烟。各市县还成立了包括4个较大戒烟所在内的22个戒烟所,对不能自行戒烟的严重“瘾君子”强制戒毒,收效显著。
为了从源头上杜绝烟毒,各级人民政府和禁烟禁毒委员会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封闭了所有的烟馆,并由市、县、区领导亲自带领乡村干部组成铲苗小组,深入田间、山沟逐块逐地检查,对发现的烟苗立即进行了铲除。到1951年年底,宁夏境内的罂粟种植已绝迹,公开烟馆已不存在。
各市县禁烟禁毒分会还成立了缉私队、公安队,在税务部门配合下在各交通要道、河运渡口、邮政等关口,严密缉查贩毒活动,同时,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贩毒分子,对贩毒活动进行了及时打击。省人民政府于1950年11月12日颁布了《宁夏省禁烟禁毒暂行条例》,为禁烟禁毒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为及时惩办烟毒犯罪分子提供了处罚量刑标准。各级司法机关对烟毒犯罪分子的处理上采取了“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即“对制造者、集中大量贩卖者从严,偶有贩卖少量者从宽;惯犯从严,偶犯从宽,过去从宽,今后从严”的政策,人民法院共依法判处死刑、死缓4人,无期徒刑及10年以上有期徒刑16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562人,劳役326人,管制、罚金286人,震慑和打击了烟毒违法分子,教育了人民群众。不少烟民自动交出鸦片烟和烟具,仅银川市就有234家交出了存放多年的鸦片烟6 299.94两、烟具3 080件。[58]
4.陕西省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于1950年7月11日颁布《西安市禁烟禁毒暂行办法》17条,并成立市肃毒委员会。不久,该市还成立了2个戒烟所和19个群众互助戒烟所。市肃毒委员会拨出戒烟经费3 000余万元,专门帮助生活贫困的烟民戒烟。截至1951年8月,该市共戒除瘾民3 926人。[59]9月28日,又颁布了《西安市烟民登记限期戒除办法》8条和《西安市查缉烟毒暂行办法》18条,前者对习染烟毒的烟民,根据不同情况在戒除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后者则对各种毒品的查缉以及查缉人员的职责等作了明确的规定。[60]为配合施戒工作,1950年10月,该市召开焚毁烟毒大会,焚烧大烟1万两。1951年6月3日,又召开万人群众大会,宣判一批烟毒犯,处决了2名大毒犯,当众焚毁烟毒6 513两。从1950年7月至1951年6月,该市共破获烟毒案1 361起,缴获毒品5 351两。[61]西安市烟毒的泛滥情况初步得到控制。
汉中市于1951年设戒烟所,该所自制戒烟药品使258人戒掉烟瘾。截至年底,全市共查获鸦片2.37万两。1952年上半年,结合“五反”运动,查出烟毒贩1 096人,处理烟毒贩83人,其中,逮捕3人,罚款80人,缴获大烟250两,烟膏1.35两。[62]
陇县于1951年3月成立了以县长刘章天为主任的县禁烟肃毒委员会。在1951年7月—8月,全县共铲除烟苗865亩。从1951年国庆节到1952年“五一”劳动节,仅仅7个月时间,经群众检举,政法部门共查获大烟1 930两7钱、料面2两2钱7分、熟烟4两1钱、烟棒子1 966个。在此期间,县公安局还举办了两期戒烟班,改造了100多个烟民。[63]
5.新疆省
吉木萨尔县公安局于1950年共破获烟毒案8起,没收烟具6副,查获四场湖张成玉多年存放的1瓦盆大烟重56两,县城东关苏某某藏在黄表中贩卖的大烟8两。1951年,重点查获烟毒案10起,其中,头工叶家湖及甘肃王等3人,种植6分地大烟烟苗当即全部被铲除,王被判刑1年,罚款800元。[64]
奇台县公安局于1950年共侦破烟毒案54起,查获烟土100多两。1951年,由侦破烟毒案44起,缴获烟土130两。[65]奇台县公安局对抓获的吸毒者,大都勒令戒除后保释;对偷种烟苗、贩卖毒品者,多关押教育或转人民法院判处徒刑;对少量贩运毒品者,经拘留教育交悔过书后释放;对重大烟毒犯,均转人民法院依法判刑。
迪化市公安机关于1950年2月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令》,在首次局务会议上将根绝鸦片及麻醉性毒品作为稳定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任务之一,在市委及公安厅领导下部署禁烟禁毒工作。3月,市公安局开始在全市张贴《通令》,启发群众禁绝烟毒。同时,与警备司令部、税务局、交通局在三甬碑、黑山头、六道湾设立联合检查站,盘查夹带毒品进入市区的车辆;在各区公安分局设置登记点,接受烟民登记和清理、收缴毒品、烟具;组织治安、刑事和派出所警力开展社会调查,打击违犯禁令的毒品违法犯罪分子。经过一系列工作,至年底共清理习染烟毒800余户,查禁了部分地下烟馆,铲除了一处大麻种植地;检查截获携带鸦片的汽车21辆,收缴鸦片近100两;及时侦破并查处了一批贩、售毒品的案件及毒犯;先后登记烟民696人;教育感化了许多烟民,使其戒除吸毒恶习。[66]1951年10月29日,迪化市和所属五区先后成立禁烟禁毒委员会和分会。当年查获贩毒者380人,缴获毒品2 000两。[67]
(三)中南区的初步禁毒活动
中南军政委员会于1950年5月发布《中南区禁烟禁毒实施办法》,具体指导了中南区的初步禁毒活动。
1.湖北省
湖北省武汉市是中南地区开展禁烟禁毒较早的城市。1949年6月8日,武汉市警备司令部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安总局就联合颁发了严禁鸦片烟毒的《布告》,明令:“一切借贩运鸦片牟利者,如再以此干犯禁令,一经查获,定处以极刑”;“凡出售毒品之设馆如鸦片、料面、吗啡、江丸等类,一律严加取缔,改营其他正当营业,违者决从严惩处”;“凡吸毒品者,应立即自行戒除或向公安局备案,定期戒除,否则本部、局决以违法论处”。[68]1950年3月21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烟禁毒的布告》。4月,成立了武汉市禁烟禁毒委员会,并制定和颁布了《武汉市烟毒瘾民登记办法》《武汉市处理烟毒案件暂行办法》和《武汉市禁烟禁毒委员会奖励自报检举查缉烟毒办法》。武汉市在1950年11月以后破获了张涛、沈绍敏两个毒品黄金走私集团。张涛本是武汉有名的金银贩子,1949年前就长期在粤汉、湘桂铁路上走私,被捕前任武汉市行商商业会主任委员。1950年6月,他勾结刘维华、张良浩等一批毒品、金银犯成立走私集团,在汉口大董家巷公亚新商行设立走私转运站,由其弟张伯樵出面负责,张涛本人在幕后策划指挥。先由30多个金银贩子从外地和本埠大量贩进黄金,再由张良浩前往广州负责偷运黄金出口、毒品等进口。为便于走私,张涛利用1949年前旧关系,用分赃、搭股等手段收买某些铁路职工为其接货、交货、带钱。据统计,1949年后,张涛走私集团共贩运黄金1.48万多两,白银2 300两,银圆1 400块,吗啡、西药等无数。沈绍敏原为武汉大黄金贩子,勾结裕华纱厂财务专员芮世玉,上海大棉纱投机奸商陈荣福,汉口合昌花号经理陈时彦,中南军政委员会贸易部财务会计处副处长、原中央信托局副经理郭驹,中南贸易部科员、原中央信托局储信科主任周祖诒,福华药棉厂奸商李朝宗等6人,集股2 000两黄金为资本,以汉口胜利街23号合昌花号为掩护,由沈绍敏负总责、芮世玉为总账房,从1950年7月开始集团走私活动。是年下半年,沈绍敏集团将1.2万多两黄金私运到香港,又在香港向日本洋行购买毒品白面,封装成瓶,假充日本产品“胃活”运回汉口。他们又将价值500两黄金的大烟夹入废棉中运往上海。此外,该走私集团和陈荣福另在上海组织的黄金、毒品走私集团有联系。陈荣福曾把价值1 700两黄金的金刚钻戒160只运往香港,换成毒品白面后偷运回大陆。这两个走私集团的主犯张涛、张伯樵、沈绍敏、芮世玉、陈时彦、李朝宗等6人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予以逮捕法办,罪犯陈荣福也在上海被逮捕法办。[69]从1950年3月至1951年年底,武汉市公安部门处理烟毒案犯1 396人,法院系统受理烟毒案件891起,处理烟毒犯1 243人;全市共查获处理烟土2 292.5两、吗啡1 723两、烟膏283两、料面252两和大量的醋酸毒水烟具等物。[70]武汉市初步控制了烟毒的泛滥。
宜昌市于1949年至1952年上半年,共破获毒品案1 251件,缉拿毒犯1 854人;没收烟土1 081两、吗啡461两;处决大毒犯5名,判处徒刑46名,劳动教养111名。因对吸毒者施以教育,加之亲属规劝管教,烟毒公开流行得以制止,使大部分人解脱毒害之苦。襄樊市人民政府于1949年年初开展对烟民的登记工作,一年登记150余人,缴获烟土194两、海洛因15两,没收及罚款6 097 460元(旧币)。1950年3月,开始对烟民实施有计划的劳动改造和思想教育,共改造烟民121人。[71]恩施县公安机关于1950年2月—6月期间结合清匪反霸和镇反运动,破获了一批较大的贩毒案件。又通过清查户口、旅社,缉获了烟毒犯,取缔了一批烟馆。这一时期全县处决有反革命活动的烟毒犯12名,判处死缓3名,逮捕判处徒刑的烟毒犯有38名。[72]
2.湖南省
湖南省公安厅于1950年5月26日发出《关于搜查反动分子偷运鸦片的通报》,组织指挥各地公安机关派出警力扼守交通要道严加查缉。9月1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颁布《关于严禁种、运、售、吸鸦片的布告》和《湖南省贩毒制毒分子申请坦白登记办法》,规定:“自1950年2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禁毒通令之日起,凡有贩运、售卖、制造烟毒行为之一者,均应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所指定的登记地点彻底坦白申请悔过自新,办理登记手续,并交出全部组织关系和现有毒品及制毒工具。”[73]同时,结合各项社会改革,在各级中共党委和人民政府领导下,发动和依靠群众,开展禁毒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长沙市政府到1951年年底共查获贩毒案件12起,收缴鸦片1万余两,取缔烟馆26处。[74]湘西行政公署公安处所辖沅陵、永顺、会同3个专区公安处和长沙、常德2市公安局,至1951年底共缴获烟土2万多千克,其中龙山县1万多千克。龙山县烟毒为害最深的七棚里耶成年人吸毒由90%以上减到30%左右。省内种植、制造、贩运和吸食烟毒人数明显减少。[75]据不完全统计,湘西地区从1950年4月至1952年7月,仅龙山、保靖、永绥、永顺4个县就破获烟毒案381起,处理烟毒犯265人,缴获鸦片53.26万两、吗啡183两,没收烟具3 200余件。[76]
3.河南省
河南省人民政府于1950年10月5日和26日先后发出了关于禁绝烟毒的指示和补充指示,要求在有政权基础的地区,坚决禁止种植、运售、制造毒品,实行逐步禁吸的方案。1951年8月,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关于“已土改区的禁烟工作,今后一年中要做到无种、运、卖、制”的要求,召开了由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农林厅、公安厅、法院等单位参加的会议,决定以城市和交通要道为重点,以禁运、禁制、禁售为主,开展严厉查禁工作,着重打击贩运和销售毒品的犯罪活动,有效地卡住毒品的流通环节。同年10月,省政府又发出《关于彻底肃清烟毒的指示》,要求各级地方政权,继续扩大禁毒成果,结合民主改革工作,深入发动群众,使每一个公民都认识到禁烟禁毒的重要意义。
全省各地按照省政府的指示,纷纷行动,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商丘县人民政府于1949年5月,发动农民铲除罂粟700多亩,拔掉罂粟苗2.82万千克。同年,结合剿匪反霸,拘捕毒犯557人,缴获鸦片烟2 978两、海洛因197两。1950—1951年又结合镇反两次禁毒,拘捕毒品犯200多人,收缴鸦片烟3 628两、海洛因25两。[77]许昌市从1951年8月至11月,共收缴鸦片664两、海洛因97两、各种制毒原料300磅、制毒和吸毒工具2 134件,判处烟毒犯4人死刑、37人有期徒刑,5个较大的制贩毒集团被彻底摧毁。[78]郑州市至1952年6月累计破获贩毒案件1 090起,共处理制毒、贩毒、吸毒犯2 382人,没收海洛因1 410两、鸦片9 586两。[79]
省政府也十分重视戒烟工作,专门制定了《关于设立戒烟所暂行办法》,规定:“在重点城镇设立戒烟所,采取自愿、规劝与强制相结合的方针,收容一批无力自行戒烟的职业乞丐烟民入戒烟所强行戒烟。”先后成立戒烟所的有郑州、洛阳、许昌、南阳、周口、漯河、信仰、驻马店8个城市,到所戒烟者1 527人,自戒者1.3万余人。[80]其中,郑州市内各区先后建立了3个戒烟所,到1951年9月底,共收容烟民586人,经戒烟出所者306人。[81]
4.江西省
早在1949年8月22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就发布布告明令禁烟。1950年4月26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宣布全市禁止贩卖、吸食鸦片烟,成立九江市禁烟委员会,下设8个收容所。规定凡吸鸦片毒品者,自即日起向政府登记。在规定的时间内,全市140名吸鸦片者,通过思想教育、反省和强制等措施,戒除了吸毒的恶习,贩毒者受到了法律制裁。1950年8月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烟禁毒六项规定的通令,全省各地展开禁烟禁毒的群众运动。1951年6月14日,江西省长邵式平颁发省人民政府令,转发中南区禁烟禁毒实施办法,在全省范围两次打击制毒、吸毒活动。到1952年,全省共打击制毒、贩毒分子788人,自动登记戒毒的有1 468人。[82]
5.广东省
广东于1950年8月—10月开展全省性禁烟行动,重点打击制、贩、运毒主犯、惯犯、现行犯。全省共破获烟毒案2 967宗,抓获毒犯3 890名,其中,制贩毒品万两以上重大案犯402名。[83]
广东潮汕、兴梅专区各县于1950年6月—8月,分别成立禁烟禁毒委员会,由公安、法院、民政、卫生等部门和人民团体组成,下设调研、审讯、宣传等职能组,着手制定禁毒工作计划,并确定重点市镇和副点乡镇,以县为单位按8月省人民政府颁布的《禁止烟毒实施办法》统一部署。(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毒犯。宣传工作除运用广播、新闻、幻灯、街头话剧等舆论媒介外,立足深入群众做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各县均组织了一支工人、学生、居民积极分子义务宣传队,大的宣传队达500多人,经常深入群众中召开不同类型座谈会,重点是抓好烟民会、毒贩家属会,提高群众觉悟。据统计,兴梅专区6个县,开展运动5个月,共收到群众有关毒情检举信达10 917封,多数查证有据。(2)贯彻“争取多数,严查宽办,少数从严”的方针,做到稳、准、狠打击首恶,争取多数。兴梅专区6个县,自开展运动至1950年11月,共查获毒犯1 534名,最后查实确有重大罪行予以逮捕判刑的只有278人,打击面占毒犯总人数的18.12%。其中,判死刑的7人,判处10年以上的37人,余皆处10年以下徒刑或管制。其他一般毒犯1 256人,均由各县实施坦白登记、追缴毒品烟具、集中强迫戒除办法,置于群众监督之下,给予改造自新的出路。潮汕专区7县市,至1952年年底共拘捕毒犯3 301人,除少数人被判处死刑和有期徒刑外,多数人经过一段时间的拘禁、强迫戒烟,确有悔改表现的,交家属保领,有一些则交由群众管制监督。(3)禁种、禁制、禁运、禁吸“四管”齐下,彻底铲除烟毒。根据统一部署,各县组织力量,从1950年8月至1951年春耕前将罂粟全部铲除,改种其他作物。1950年春,揭阳县即派工作组进驻灰寨、良田等山区,宣传禁烟通令,调查登记,控制蔓延,并帮助农民组织生产渡荒。1950年8月,揭阳县人民政府发出铲绝鸦片布告,开始铲苗改种其他作物。结合土改进行,铲苗工作较为顺利。普宁县则铲了两次,最后一次是1952年5月,组织一支30多人的工作队,以里湖为重点,以桥柱、溪南、安仁、涂洋乡为副点,全面铲苗。该县还组织两次统一行动,拘捕制毒和贩毒犯,缴获烟土8 736两、吗啡24两、海洛因12两及一批制毒、吸毒工具。在铲烟过程中,潮安县还从一个制毒工场里缴获了一套制毒的机器设备。公安部门及时掌握大贩毒集团的线索,列入专案,彻底追查,予以摧毁。各县人民政府均发出布告,严令所有地下售吸点、吸毒犯在规定期限内向政府坦白登记,交出全部毒品、毒具。对于那些拒不坦白登记、继续隐藏毒品和毒具的罪犯,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经查实有据者,予以拘捕查抄,穷追到底,不留隐患。涉及外地毒源,则互相通报,配合追查。[84]
广州市人民政府于1951年1月25日制定发布《广州市禁烟禁毒实施暂行办法》。该办法共六章19条,分别为总则、禁止种植鸦片、禁止制造贩运及存放烟毒或用具、封闭烟馆及登记烟民、检举和附则。与此同时,市政府号召全市烟民登记戒烟,经过宣传教育工作,大部分烟民去进行登记,先后有5 715人,分别采用入戒烟所、指定医院施戒、在家自戒等三种方法戒毒。不久,其中5 088人戒绝毒瘾,占登记数的89%以上。同年6月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召开了1.3万多人的群众大会,将本市1949年以来缴获的鸦片烟土烟膏1.952 8万两、海洛因269两、红丸80多两、罂粟壳2.780 6万两、烟灯具1.3万多盏、烟枪1.25万多支、烟秤1 244把,进行当众销毁。为了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10月1日,又成立了广州禁毒委员会。广州公安机关也对制贩烟毒犯罪活动加大了打击力度,破获了一批当时有影响的大案。如破获以钟亚新、王佛香为首的兴宁邦贩运烟毒案。1951年春,大毒贩钟亚新、王佛香在贵阳贩烟3 000多两,毒贩彭在中、李善芳等制造空心补胎机器2件、空心带盘铁轮2件、空心铁平板2件,7月间,将烟土3 000多两藏入机器内,准备运往广州市。1951年秋,市民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经过周密侦查,破获了这一大案。再如破获以黄恒祥、黄家宙、罗锦池、陈汝康为首的罗定邦贩运烟毒案。1950年11月,以黄恒祥、黄家宙为首,1951年8月以罗锦池、陈汝康为首的罗定邦贩毒集团,在南宁、百色收购大批烟土后包装成扁条状贴藏于牛油桶、水火桶及瓦埕周围的夹层里,用红泥土或生铁焊好,装上货物交运输队代运至广州,托卖给一德路广发行、东华西路恒益行,然后假装买客将烟土买出来,公安局得到检举后,当毒贩起卸藏有毒品的瓦埕时,当场出击缴获烟土4 500两,逮捕毒犯陈汝康等。据统计,至1951年年底,广州公安机关共查破制造、贩运、贩卖、开馆的烟毒案3 857宗,捕获烟毒犯罪分子2 113名,内破大宗贩毒案17宗,抓获人犯71名,缴获鸦片2万1 948两。根据有关资料,仅制造与贩运两项案件计有320件、人犯1 034人。从案件大小来看,贩运鸦片1 000~5 000两的专案有29宗,5 000~1万两的有11宗,1万~5万两的有25宗,5万~10万两的有13宗,10万~50万两的有15宗,50万~100万两的有2宗,相当于鸦片1 000万两的海洛因案件有1宗。[85]
6.广西省
广西省人民政府于1950年春开始进行禁毒斗争。同年5月5日,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严禁烟毒的布告》,规定:自布告之日起,实行禁绝烟毒;不准种植、制造和买卖烟土,吸食的要戒除;如有违犯,不论何人,依法严惩。11月,省人民又政府颁布了《广西省禁烟禁毒实施办法》和《对匪占区少数民族中鸦片问题处理的指示》。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侦破和审理了大批的贩毒案件,打击了一批烟毒犯,禁毒斗争取得初步成效。如1951年8月省会桂林市公安局破获了以李慎之为首的30多人贩毒集团。李慎之原来是盐行街万盛行老板,1949年前靠贩毒发家致富,1949年后仍利用旧关系网继续大肆贩毒。从1950年4月至1951年4月,李慎之伙同申德宣、周开银、王金富、莫善华、刘余峰等人到融县长安镇等地,先后买回烟土860多两,交唐盛祥等7人分别带到广州、上海、南京出售。李慎之还在本市收购湖南客商的烟土,然后卖给临桂大圩、六塘的烟贩和烟民,每月均在100两上下,从中获利将近1亿元(旧币)。李慎之在贩毒时一般将烟土装在油篓底部,运出市外销售。李慎之贩卖的烟毒中也有600多两是托桂林铁路公安段孔宪予、丁长福运到广州出售。李慎之还与其妻、妾同谋在家挖掘秘密洞穴,用于收藏烟土。李慎之集团是广西桂林市最大的贩毒集团,有关的伙计和烟民多达38人。该案被破获时有32人落网,李本人被法院判处12年徒刑,其余各犯被判处3~5年徒刑。1951年10月,桂林市公安局又破获了以土著烟贩齐炳琨、邓怀林、周顺昌、周锦芳为首的23人贩毒集团,其中,齐炳琨是桂林烟贩中的“四大金刚”之一,有20年以上的贩毒历史,1949年后不改旧恶仍在继续转手买卖烟土,从中牟利。后经法院判处4名首犯3年徒刑,各从犯1~2年徒刑。[86]
1949年12月—1952年6月,桂林共破获烟毒案541件,拿获烟毒贩953名,缴获鸦片1 461.03两、白面118.8两及烟具、赃款一批。[87]据柳州市公安局统计,1951年受理烟毒案822起,逮捕惯犯、现行犯389名,缴获吗啡406.84两、大烟315.55两。[88]南宁1950年查获贩运烟毒案92起、人犯134名、烟土515.734千克、烟膏840克;查获吸食烟毒案364起、吸毒者621人、烟枪236支、烟灯226盏、烟毒1 216克、烟膏418.1克。[89]据1950年1—12月份对桂林、柳州、南宁、梧州的统计,共处理烟毒案2 552起、烟毒犯3 953人。[90]广西全省从1950年春至1951年底,共处理了制毒、贩毒犯2 400名,查获大烟12.26万两。[91]禁毒工作初战告捷,公开的贩毒、吸毒现象已经减少,但秘密的贩毒、吸毒活动并未停止。
(四)华东区的初步禁毒活动
华东军政委员会于1950年10月颁布《华东军政委员会关于决定查获毒品之处理办法的通令》。
1.江苏省
江苏全境即开展了大规模的禁烟禁毒活动。在华东地区,南京市开展禁毒活动较早。南京军事管制委员会着手禁毒,在各城门要道口设置了10个治安检查站,把检查毒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1949年5月15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后,刑事公安队和各区队,开展了对烟毒犯的查缉工作。同年10月,市公安局发布了《禁止烟毒暂行办法》,责令种植、制造、贩运、出售毒品者登记,交出毒品、烟具;有吸毒嗜好者,限期戒除,违者按照情节惩处,没收其非法所得财产,并号召居民检举密报,并酌情给予奖励。结果缴获了大量毒品,掌握了一批毒贩的线索。1950年4月,南京公安机关捕获了号称“南京四大金刚”之一的毒枭项福如及其弟弟项福禄等7人。自1940年起,项福如就以贩毒为业,往返安徽芜湖、滁县等地大量贩毒,指使其弟弟项福禄夫妇、舅母芮常氏等4人,并雇用姚正清等为其常年送货。南京门西一带毒贩和滁县30多家烟馆都是从他手中批货。破案时还从项福如家中搜出红色夹底木箱一只、海洛因若干以及测定毒品重量的器具戥子等。1950年8月,又缉获“湖北帮”著名毒贩李玉先。李玉先从1937年起开始贩毒,1947—1948年曾乘飞机去重庆贩毒多次,每次100余两,然后返销南京及皖南各县。1949年后,又勾结宿县大毒贩大量运毒到南京贩卖,每次几十两。原国民党滇黔绥靖公署参议、军事委员会少将参议、红帮中华山大哥张文杰,1949年前就指使其师弟陈富宝从云南空运毒品到南京贩卖,1949年后又收罗惯匪吴云辉共出资在南京长江路23-1号徐吴氏家大量制造海洛因。经南京市法院审理,判处张文杰、陈富宝死刑,吴云辉、徐吴氏徒刑。南京的“西霸天”、日伪“中国安清总会南京分会”会长、国民党中统局南京西分区组长缪凤池,1949年前无恶不作,1949年后继续为非作歹,亲赴沪杭一带大量贩运毒品,1951年4月被查获枪决。从1949年5月到1951年年底,南京公安机关共破获烟毒案件3 671起,捕获毒犯3 605人,缴获鸦片烟土22 886.218两、鸦片料子236.22两、烟膏248.587两、海洛因103.386两、海洛因料子158.49两。[92]
1949年9月27日,苏北行署颁发《苏北区禁烟禁毒暂行办法》;同年10月9日,苏南行署公布《苏南行政区禁烟禁毒暂行条例》。明令对种植、制造、运输、贩卖烟毒行为者,严行惩罚。均按情节轻重,数量多少,分别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3年以上之有期徒刑,毒品没收,并得科以罚金。苏南地区受旧社会毒素影响深,吸毒、贩毒的烟民遍及苏南各县及城镇,以苏州、无锡、镇江三市为烈。苏北地区多年遭受日、伪、蒋的毒化政策的危害,毒品的散布流行甚广,且形成非法贩运派系。全省各地对制毒、贩毒的犯罪活动给予了严厉打击。据统计,仅1950年苏南区就抓获烟毒犯4 000余名,其中,苏州市1 765名,无锡市980名,镇江市669名,常州市621名。判处有期徒刑610名,在押73名,保释1 100名,教育释放1 882名,劳动改造369名,并没收了大量烟毒品。[93]镇江在1952年2月破获了吴业华制造贩卖毒品集团案。吴业华原在扬州贩卖白粉,1948年年底迁至镇江。他因贩卖白粉于1949年6月被镇江市公安局刑警队抓获,抄出2两多白粉。被关押一个月教育释放。随后,他竟以请客吃饭、经济收买等手段先后收买了关押期间认识的公安局执行队录用的旧人员八九人,在这些人的包庇下,他变本加厉地大干起来。他向小毒贩和吸食户透露自己在公安局里有靠山,以致其毒品生意特别兴隆,最高日销量达1两4钱多,镇江70%的白粉皆由他供应,为其直接销售毒品的下户有61户,间接销售毒品的下户达300余人。由于白粉供不应求,他于1950年7月勾结上海张根清、徐世珍合伙制造白粉197两,吴独得104两。从1950年2月至1951年4月,吴业华共卖白粉380余两,获利旧人民币3.8亿多元。1951年4月,吴业华因其在镇江贩毒风声太大,乃逃亡上海,而由其家属子女继续从事贩毒活动。1952年2月,镇江市公安局从上海将吴犯逮捕归案。同年9月,吴业华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94]从1949年4月至1952年7月,镇江共破获烟毒案408起,捕获人犯644名,缴获烟土683两、白粉85两4钱。[95]
2.浙江省
1950年4月1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发的《严禁鸦片烟毒通令》和浙江实际情况,就禁毒工作作出部署,要求烟毒流行较盛的地区,设立禁毒委员会。同年8月5日,省人民政府又转发中共中央和华东军政委员会处理鸦片烟毒的规定,提出禁毒工作要与剿匪相结合,严禁运销烟土,查获者送交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当众烧毁,毒贩应予严惩。1951年3月15日,省人民政府又发出《关于贯彻中央严禁烟毒工作的指示》,要求在本年内基本禁绝种烟。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投入禁毒斗争,实行禁种、禁贩、禁吸“三禁并举”,采取“力劝两头,斩断中间”的策略,把打击的重点放在贩运毒品上。是年,杭州、宁波、温州3市和嘉兴专区(4个县)、丽水及铁路系统的公安机关,共破获烟毒案件1 464起,抓获烟毒案犯1 581名,缴获鸦片178.7千克、海洛因1.15千克、吗啡7.95千克。在种植罂粟的地区,严申烟毒禁令,并通过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农民代表会议作出禁毒决议,发动群众制定禁毒公约,形成群众性禁毒运动。通过上述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问题仍未彻底解决。[96]
3.上海市
上海1949年后,有关部门就开始禁烟禁毒。据统计,上海市公安局自1949年6月至12月共破获烟毒案1 634件,逮捕人犯2 224名;上海铁路管理局公安处在1949年缉获烟毒案共201件。[97]
1950年2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后,上海市民政局于同年6月1日机关整编时,设立了禁烟禁毒科,初步拟定了《上海市禁烟禁毒工作计划》《上海市禁烟禁毒暂行办法》《上海市禁烟禁毒委员会组织章程》《上海市禁烟禁毒登记规则》《上海市禁烟禁毒施戒调验规则》《上海市禁烟禁毒委员会戒烟所组织规则》《上海市禁烟禁毒宣传提纲》等7种草案,并邀请公安局、卫生局、人民法院、各区人民政府等有关机关召开禁烟禁毒座谈会。1951年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关于重申毒品买卖禁令的指示》,坚决严禁毒品的一切买卖行为,如有违犯查明属实,即予以制裁。自1950年2月政务院的《通令》下达后到1952年上半年止,上海共破获烟毒案7 574起,缴获鸦片10 641两,逮捕毒犯13 914人。[98]
4.山东省
济南1949年后,党和政府为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立即把戒烟提到了议事日程,多次明令禁烟禁毒,并采取各种措施,对制造、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实行短期劳动改造。至1952年年初,济南市共破获烟毒案件580余起,处理烟毒犯1 150余人,缴获鸦片、海洛因1 232两,有力地遏制了毒品的流行和蔓延。[99]
1949年后,青岛市公安局在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执行中央和省有关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打击烟毒犯的斗争。据统计,到1952年7月,共破获烟毒案件953起,处理烟毒犯1 547名,缴获烟土2 131两、烟泡717个、海洛因142包零34.9两、烟具624件。[100]在人民政府的教育感召和公安机关对烟毒犯的打击震慑下,青岛社会各界群众的觉悟迅速提高,吸毒、贩毒者日渐减少。据这一时期调查统计,过去吸毒、1949年后陆续戒绝者已有156人,贩毒者1949年后洗手不干的也为数不少。
5.安徽省
安徽全省1949年后,各地人民政府将禁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始对毒犯进行严厉打击。
1949年8月,安庆市公安局印发查禁鸦片布告,全市4个派出所分别开展调查摸底,然后将吸毒者集中起来,对其宣传教育,劝其交出烟土和烟具;对吸毒成瘾、恶习不改者,予以收审,强制戒烟;对教育不改的烟贩,予以狠狠打击。两月内缴获烟土84两、烟条60两、烟枪117支、烟灯79盏、烟戳18个。[101]
1949年内,合肥市取缔了所有100多家烟馆。[102]
1950年2月24日,阜阳县人民政府布告全县禁烟。8月17日,县人民代表大会作出了禁毒决议,并成立肃毒办公室,下设宣传、外勤、秘书三个股,抽调30多名干部,负责进行肃毒教育工作。10月,全县开展肃毒活动。全县人民情绪激昂,人心振奋,纷纷检举烟毒犯,控诉烟毒的危害。县政府把运动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960人,组成120个规劝小组,动员自己亲友、家属交出毒品、毒具。在政府政策的感召和群众的压力下,一批制、贩毒品者纷纷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全县共收到检举材料1万多份,缴获烟土6 960两、海洛因9两、制毒工具123件。县政府在三府街(原体育场)召开全城群众大会,当众焚烧毒品、毒具。全县戒除烟瘾者达2 421人。[103]
至1950年年底,仅据合肥、蚌埠、安庆、淮南、宿县等5个市县的统计,即查获鸦片163斤、海洛因13.7斤,缴获烟毒贩获利银圆1 068块。[104]
1951年4月,蚌埠市人民政府成立肃毒禁烟委员会,制定《蚌埠市烟民烟毒登记办法》,公安机关捕获主要毒贩104名。安庆市公安、民政、税务、航运、工商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成立安庆市清毒指挥部,各区成立分指挥部,组织宣传队伍近1 000人。8月16日,安庆市逮捕毒犯13人,然后召开千人大会,发动群众揭发、控诉毒贩的罪行。经过初步的查禁工作,至1951年年底,安徽各地公开种植罂粟的现象已不复存在,明目张胆地制造、贩运、销售鸦片者销声匿迹,但仍有大量顽固不化的烟毒分子利益熏心,铤而走险,秘密经营,烟毒祸害仍在流行。[105]
6.福建省
福建省人民政府于1950年4月3日向全省发出《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指示》。7月3日成立省禁烟禁毒委员会。7月14日,下达《关于目前禁烟禁毒实施步骤与工作的指示》,要求全省各地、县人民政府采取措施,禁绝种植、贩运、制造、吸食烟毒,对贩运烟毒品者,除没收烟土毒品外,还需从严治罪,对吸食者定期登记、限期戒除。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指示要求,相继成立禁烟禁毒委员会,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查禁工作。9月10日,省人民政府针对栽种罂粟季节快到,再次发布禁烟禁毒工作指示,要求各地采取宣传教育结合行政手段,狠抓禁种罂粟的工作。11月27日,省人民政府颁布《福建省禁烟禁毒暂行条例》及《福建省禁烟禁毒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51年,省人民政府又先后两次重申禁烟禁毒通令。各地在栽种罂粟和烟苗出土季节,县长、区长亲自带领干部深入山区检查,铲除烟苗。宁德县洋中乡妇女代表陈菊花、林细馨等13人爬山越岭铲除烟苗300多亩。[106]据福州、莆田、平和等25个县市统计,1950—1951年共铲除鸦片烟苗1 676亩又4万株,封闭烟馆133家,缉获贩毒犯198名、烟土5 165两。[107]截至1951年11月,福州市共查处烟毒犯172名,其中,判处死刑5名、有期徒刑26名;缴获毒品814两、赃款52 520元;摧毁“汕头帮”“温州帮”等贩毒集团;登记烟民788人。[108]厦门市人民法院于1951年12月判处厦门大毒贩陈裕乞死刑,同时,还逮捕法办了贩卖鸦片并兼有其他罪行的大流氓柯世英等10余人。[109]1952年上半年“三反”“五反”运动中,对于揭露出的被烟毒犯行贿收买的机关干部,坚决清查处理。是年进一步调查制造、贩卖、运输烟毒材料,侦破现行案件。晋江县破获张林乡“三大吗啡公司”巨案,逮捕主犯张明怡、张尚声等,缴获鸦片3 122斤、吗啡123两。[110]
福建全省这2年多的禁烟禁毒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缴获各种毒品折合鸦片达55 117两。[111]私种罂粟的行为基本停止,如平和县1949年有两个区私种罂粟120多亩,至1952年禁毒运动前只发现1.9亩。[112]但由于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烟毒危害极其深重,当时党和政府的主要精力忙于剿匪、土改、镇反,没有来得及广泛发动群众进行系统全面的禁毒,对毒犯打击不狠,运毒路线没有切断,加上福建省地处沿海,帝国主义破坏分子和台湾国民党特务不断偷运毒品入境,致使种植、制造、贩卖、吸食毒品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五)华北区的初步禁毒活动
1.北京市
北京市人民政府于1950年7月发出指示,严禁种植、收购和买卖鸦片,从严惩处制造、贩卖毒品和私开秘密烟馆分子。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禁毒工作统一领导,北京市人民政府于同年11月27日成立了由市民政、公安、卫生、文教、法院、工会、妇联、工商联、青联、郊区工作委员会组成的市禁烟禁毒委员会,张友渔副市长任主任委员。同时,制定了《北京市查禁烟毒办法》及《查禁烟毒执行计划》,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开展肃毒斗争。
北京公安机关连续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1949年年底,外二分局侦查股副股长李树彬掌握了一个重要线索:老毒贩庞辅臣勾结某大企业内部负责人员,有重大贩毒活动。但第一次派出5名侦查人员跟踪侦查,毒贩突然改变毒品包装并改乘汽车,竟逃脱出侦查员的监控。1950年1月,李树彬通过布置在贩毒团伙中的“内线”再次得到消息,庞辅臣等毒贩准备再次由天津向上海运送大批毒品。毒贩接头运货的当天,市公安局、外二分局联合行动,布下抓捕毒贩的天罗地网。半夜,毒贩由天津海河码头的大船上,卸下两个大箱装入小船悄悄向岸边摇来,李树彬和其他埋伏在小船周围的侦查员一拥而上,抓获庞辅臣等10余名毒贩,收缴“松竹梅”毒品50余千克。经查明:1949年以来,以庞辅臣为首的特大贩毒犯罪团伙内外勾结,先后向天津、上海等地贩卖毒品174件,价值黄金2 000两。案情上报到北京市委领导彭真、刘仁同志,公安部长兼北京市公安局长罗瑞卿也非常关注并专门作了批示。这是北京市公安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破获的最大一起“松竹梅”毒品案件。1951年1月,市公安局治安处刑警大队与内二分局、外五分局密切配合,一举破获崔宝臣等32人组成的特大制、贩毒品犯罪团伙,查获制毒厂两所,收缴海洛因10 375克,制毒原料1 156多克。1951年3月,市公安局破获以行商职业作掩护的荣昌茶社总经理杨静远、马汉武、杜锡瑞制贩毒品团伙案,共抓获毒贩129名,捣毁制毒厂11处,缴获海洛因、鸦片及各种毒品4.14万多克,制毒原料2.29万多克及大量制毒工具。同期,市公安局又一举破获了北京市1949年后最大的运毒团伙,抓获大毒贩鲍子庆为首案犯32名;抓获了大毒贩郭荣棠组织的运毒团伙成员50名。[113]
2.天津市
天津市公安局于1949年12月20日逮捕了贩毒惯犯傅秀山。至1949年底,天津市公安局共查获贩毒案件1 668起,逮捕毒犯2 305名,缴获毒品(除各公安分局直接交送法院的未计外)1 400余两。1950年5月2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天津市烟民烟毒检查登记办法》,并于6月8日成立了以市公安局长许建国为主任的天津市禁烟禁毒委员会,开展了烟民登记和施戒工作。至9月30日,共登记烟民1 570人,设立戒烟所及委托公私医院、卫生事务所共49处进行施戒;至1951年年底,已有1 039人戒除烟瘾,并破获贩毒案件953起,逮捕毒犯1 569人。1951年7月,在镇压反革命的高潮中,处决了大毒犯石子文。[114]石子文早在敌伪时期,就勾结日商、汉奸及各地司令长官,在涿县、天津西营门外、坝县唐二里、子崖镇等地开设5个制毒厂,制造白面毒品1万余两,并在京、津二地开设土膏店贩售烟土。日本投降后,逃避香港、朝鲜等地。1948年,返津;1949年,以开设化学工厂为掩护,先后两次偷运毒品16件,计448两,运往上海销售。1950年9月,运往西安毒品560两销售;同年11月,又由上海运来毒品300两转售京、津二地。1949年后,因贩毒牟取不义之财达7 500万元(旧人民币)。[115]罪大恶极的石子文被处以死刑,其所有财产,除酌留家属必须生活费用外,均予没收。
3.河北省
河北省人民政府于1950年7月15日发出指示,明确宣布决不收购烟土,也不准抵交公粮,严禁种植罂粟。要求各地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联合采取行动,封闭所有烟馆,没收其房屋、烟具及毒品,铲除鸦片烟苗;收缴并当众焚毁烟土,对于查获的制造、贩卖人员及私开秘密烟馆分子给予严厉的刑事处罚。[116]指示下达后,石家庄、保定、唐山、秦皇岛等地先后组织了禁烟禁毒委员会,一些重点县市还成立了禁烟所。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迅速开展行动。省人民政府在全面总结1950年禁毒工作的基础上,于1951年又颁布了《严禁鸦片烟毒暂行办法》,全面阐明了禁烟禁毒的目的、方针和政策,获得了全省广大人民的积极拥护,同时也解除了众多烟民的疑虑,减少了禁毒的阻力,对于禁毒斗争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117]
经过各级政府的努力,河北省各地的禁毒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唐山专区1951年1月至1952年3月共破获烟毒案151件;唐山市破获贩毒案件7件,贩毒量达2.4万两,其中一案即贩毒万余两;昌黎、抚宁、迁西等县破获11件至22件,一般县份也破获四五件;石家庄市发现较大毒犯80户,小毒犯200人左右。[118]石家庄市至1951年年底,共逮捕毒犯58名,分别判处徒刑和劳役。[119]
4.察哈尔省
察哈尔省会张家口市于1948年年底后,市委、市政府一直把肃毒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截至1952年5月底,据不完全统计共破获毒品案900多件,抓获1 300余人,缴获大烟5 424两、白面36两。[120]
万全县人民政府于1948年冬颁布禁毒法令,次年就禁绝了罂粟种植。1950—1951年,该县成立了一个劳改队,5个区分别成立了戒烟所,教育和强制999人戒除了鸦片嗜好。[121]
张北县从1949年5月16日到6月20日,共举办了3期烟民戒烟训练班。参加训练班的烟民有402人,分成3个分队、6个排、13个班集中戒烟。戒烟办法是:进行思想教育,强制硬戒,对少数年老体弱、无抵抗能力的烟民令其吃药和吃含有烟粉的配药。通过3期训练,共使150名烟民改掉了吸烟的恶习,其他烟民在以后也逐渐改掉了吸烟的习惯。[122]
5.绥远省
在华北区,绥远省的初期禁烟禁毒工作措施得力,卓有成效。
(1)制定和颁布一系列禁烟禁毒法规法令,为全省的禁烟禁毒斗争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绥远省人民政府于1950年春公布《1950年施政方针》,其中,第一条就明确规定:“严禁种植、制造、贩卖、吸食毒品。”3月15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烟禁毒布告》规定:“自布告发布之日起,一律不准种大烟,违者勒令铲除烟苗,予以处分;各部队、机关、团体人员利用职权纵容包庇者,从严惩处;贩卖大烟种籽者要依法惩处。”4月4日,省人民政府颁布《绥远省查禁烟毒暂行办法(草案)》,共20条,其主要内容可归纳为4个方面:①确定了“烟毒”的范围,“烟”系指鸦片烟土、烟膏、大烟苗或抵瘾药剂等,“毒”指吗啡、海洛因、料面、制毒原料之卤砂、醋酸及其他化合或配制而成的烈性毒品;[123]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应把禁烟禁毒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协同人民团体作广泛的禁烟禁毒宣传,动员人民起来一致行动,彻底根除烟毒;③为使禁烟禁毒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禁烟禁毒委员会,由公安、卫生、司法、民政及各人民团体派员组成;④规定了禁烟禁毒的各项政策和具体措施。指出对于烟毒的制造、运输、贩卖,一律严密查禁;对于民间藏存的烟土要限期上缴,人民政府为照顾其生活得分别酌情补价,但如逾期不缴,则按其情节轻重分别治罪;要求吸毒烟民,限期向有关部门自报登记,并定期戒除,对不登记者或逾期尚未戒除者,均予以处罚;要求烟毒较盛城市或地区设立戒烟所,各级卫生机构配置戒烟药,帮助烟民戒烟,对于贫苦烟民酌予减免收费。1951年2月10日,省人民政府在全面总结1950年禁烟禁毒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又公布了《绥远省禁烟禁毒实施办法》和《绥远省严禁烟毒惩处暂行办法》。这两个办法与《绥远省查禁烟毒暂行办法》相比,在禁烟禁毒的实施和对烟毒犯罪的处罚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细化,更具有操作性。同年2月26日,省人民政府又发布了《关于禁种大烟的布告》,指出彻底禁绝大烟的种植是禁烟禁毒的根本办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积极宣传并严格执行禁种政策,绝不准许有一粒鸦片种籽下种,如有种植鸦片或贩卖烟籽者,加重治罪。[124]上述一系列法令的颁布实施,有效地促进了禁烟禁毒斗争的开展。
(2)各盟、市、旗、县均成立了禁烟禁毒委员会,对这场斗争进行全面领导。
(3)全省把禁种鸦片烟苗作为禁烟禁毒斗争的当务之急,对鸦片烟毒采取釜底抽薪的方法,从根本上卡断烟毒的来源。各级人民政府和禁烟禁毒委员会,一方面,利用各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种植鸦片的危害和禁烟禁毒的重要性;另一方面,组织禁烟铲烟工作团深入农村进行铲除鸦片烟苗的工作。在铲除鸦片烟苗工作刚开始的时候,许多地方都不同程度地遇到了各种反动势力的竭力阻挠和破坏;一些群众对铲烟有怀疑有抵触,有的存有侥幸心理。有些地主分子和反动会道门的头子出来造谣惑众,使群众人心惶惶,还有的地主竟公开抵制铲除鸦片烟苗。如萨拉齐县一个姓李的大地主种了10亩鸦片,并将佃出去的土地也种上鸦片,不但自己不铲,还阻止别人铲除,气焰十分嚣张。对此,各地人民政府在教育群众铲烟的同时,对破坏铲烟者进行坚决打击。包头市逮捕了三区尹六窑子村有意煽动群众种植鸦片的地主分子尹大颓,萨拉齐县惩处了一些抗拒铲除鸦片烟苗者,结果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影响。萨拉齐县有一位群众深有感触地说:“谁种下大烟,谁就把土匪种在了自己家里。吸大烟把好人吸成坏人,健康人吸成病人,病人吸成死人。铲掉了大烟,就铲掉了我们的病根子,政府可要把这件事做到底呀!”[125]他们纷纷铲掉了自己种植的鸦片烟苗,如五原县仅在1950年4月23日之后的两个多月里就铲除烟苗4 749.4亩;[126]安北县到1950年6月底共铲除烟苗4 167.05亩,至1951年5月全县彻底禁绝了大烟种植活动;[127]陕坝专区将当年种植的7 563.15亩鸦片烟苗全部铲除;[128]包头市于1950年7月23日最后一次查铲,彻底结束了包头地区种植鸦片的历史;[129]土默特旗1950年查出种烟户270户,查铲烟苗283亩,到1951年,烟苗种植在该旗范围内基本禁绝。[130]据统计,1950年全省共铲除鸦片烟苗170 008.6亩,[131]将当年种植的鸦片大部分铲除干净。为了减少损失,铲掉烟苗的土地均改种了宜时的农作物。
(4)在查禁鸦片烟苗工作取得重大胜利的基础上,全省禁烟禁毒斗争的重点转入打击制造、贩卖和运输烟毒的活动。各级人民政府相继发出通告,规定现行制、贩、运烟毒者限期到当地公安部门登记自首,并交出制毒原料及制毒工具。凡诚心悔改又有事实表现者从轻处理;拒不登记自首,死不悔改,或对人民政府采取两面手法者,予以逮捕法办。同时各地加强了对车站、旅店、渡口的检查,以防毒品偷运。各地通告发布后,许多制贩运烟毒者纷纷到当地公安部门自首登记,并表示彻底悔改。如包头市在1个月内就有167人登记自首。[132]但各地仍有不少制贩烟毒者逾期拒不登记自首,继续从事烟毒的制造和贩卖活动;有的人虽已登记,却暗中仍在制造与贩卖活动。因此,各地均采取了必要措施,坚决打击继续从事制贩运烟毒活动者。1950年,土默特旗查获制、运、贩烟毒案5起;[133]包头市抓获制造与贩卖烟毒者714人,其中,刑事处理250人,其余则处以劳动教养;[134]五原县拘捕毒品犯63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158人,教育释放4人,处决了毒品首犯李振亚。[135]至1950年年底,全省共查获制贩运烟毒案1 402起,没收鸦片45 734两、料面1 806两及大量制造料面的砒子、卤砂、醋酸等物。[136]1951年5月,安北县彻底根绝了鸦片贩卖活动。1951年,托克托县破获制造、贩卖、运送毒品案件100多起。[137]
(5)扎扎实实地开展戒毒工作。各地开展戒毒工作的第一步是登记烟民,例如,土默特旗人民政府于1950年5月2日发放烟民登记表,指令各区务于10日前填写上报,经过统计,全旗共登记烟民8 103人,其中,自动登记者3 860人。[138]对于吸食烟毒者,主要以教育为主,规劝其服用戒烟药物,戒除毒瘾。为了更有效地开展戒毒工作,各盟、市、旗、县纷纷开办了戒烟所。同时,也允许私人在服务社会、适当收费的前提下,开办私立戒烟所。毒瘾较重、自身难以戒除的烟民被送入戒烟所进行戒除。在各戒烟所内,由群众选出小组长,根据烟民的年龄、体质、毒瘾程度,民主评议决定在所内戒除期限。烟民每日定时定量服药,按时参加劳动及文体活动。一般烟民进入戒烟所后20天即可戒除毒瘾,最多不超过3个月。由于在戒烟所内戒除效果较好,很多烟民都愿意进入戒烟所戒除,但公办戒烟所容量有限,私立戒烟所收费较高,因而一时难以满足众多烟民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归绥市第三区居民朱德汉利用自家住房,首创了小型戒烟所,无偿接受贫苦烟民,且效果良好。朱德汉的小型戒烟所得到了政府的肯定和支持,并很快在各地推广。不久,归绥市小型戒烟所发展到30多个,从而大大方便了烟民戒毒。[139]许多人从戒烟所出来以后,都感激地说:“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救了我们,不然我们死后也得喂狗。”[140]各地对于拒绝戒除毒品,继续吸食毒品者以及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烟民,则送入劳动改造队强制戒除,从而使这一部分烟民也逐步戒除了毒瘾。全省各地戒毒工作进展顺利,许多烟民通过各种方式将毒瘾戒除。集宁县城关镇戒烟所40天内就有200多名吸毒者戒了毒瘾。丰镇县第三区到1950年3月已有527人戒了毒瘾。[141]五原县1950年有3 000余名长期吸大烟成瘾者戒除了毒瘾。[142]安北县从1950年4月至1950年5月共使1 210名吸鸦片成瘾的烟民戒除了毒瘾。[143]归绥和包头两市1950年登记的施戒烟民共9 870人,其中6 518人在当年已完全戒除毒瘾。[144]归绥市1951年7月—12月又有904名烟民戒除了毒瘾。[145]土默特旗到1951年8月有905名烟民戒除了烟毒嗜好。[146]包头市到1952年6月底,吸毒者已比1950年减少了90%。[147]
(六)东北区的初步禁毒活动
东北人民政府于1950年10月13日颁布了《东北区禁烟禁毒贯彻实施办法》,一共18条,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禁烟禁毒委员会,“由各级人民政府之民政、公安、司法、卫生等有关部门及人民团体派员组织,由民政部门负组织之责”;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具体情况协同人民团体利用各种形式作广泛禁烟禁毒宣传”;“各地群众对于种植、贩卖、吸食烟毒或隐藏烟毒品及用具不交者,应相互规劝监督并负责检举,各级人民政府当依其成绩给予适当之表扬或奖励”;“执行禁烟禁毒之检查人员等,应廉洁奉公,如有营私舞弊贪污受贿者或由群众告发属实者定予严惩”;“各地现有存藏、运输、贩卖或制造烟毒品者,各级人民政府应一律严厉查案,并没收烟毒用具及烟毒,将人犯送法院惩办,如自动向当地人民政府登记悔改并交出毒品及制造用具,可不加究处”。[148]1952年2月9日,东北人民政府又发布《关于严禁鸦片烟毒及其他毒品的命令》,首先,强调“除卫生部门经政府批准制药者外,不论任何机关、团体,不得保留任何鸦片、吗啡、海洛因等违禁毒品,以前所保留者,限令到十天内一律点清封闭,上缴东北人民政府财政部处理。人民手中如存有毒品者,亦限期呈缴当地政府,转送财政部,倘逾期不交者,以走私贩毒论罪,依法严惩”。其次,明令“各地关卡及军政公安人员,应严密检查烟贩毒犯,各界人民应积极检举揭发,如查获、检举有据者,不论贩运者为何人,一律送交人民法院,严惩不贷。对检查、揭发烟毒犯有功者,应予以表扬,以资鼓励,对包庇窝藏烟毒犯有据者,则以贩卖烟土毒品论处”。再次,要求“不论任何地区,一律严禁种植鸦片,各地公安机关应随时加强缉查,必要时派遣公安武装深入搜查;尤应注意山林僻乡,如发现烟苗,除立即予以彻底毁灭不留一苗外,并将烟匪拿获,送交人民法院,严加惩办,以收根绝烟毒之效”。[149]这两个法令的颁布与实施,极大地推动了东北地区的禁烟禁毒活动。
1.热河省
热河省人民政府明令指出:不论任何穷乡僻壤,任何理由,均坚决不许种植—亩一株罂粟,严禁制造贩卖任何毒品,违者将依法严惩。1951年4月7日中共热河省委机关报《群众日报》上登载的赤峰市人民法院判处贩卖烟毒犯王俊死刑的消息,对推动全省戒烟禁毒震动较大。烟毒犯王俊在伪满时就贩卖毒品,在戒烟禁毒中,他无视国法,将420两鸦片、2.8两白面坯子装在双层车板和空车轴内,妄图到外地贩卖,被查获后,经省人民法院批准,在赤峰市2 000多人的大会上,公开宣布判处王俊死刑,立即执行枪决。同时,在这个大会上,当众将价值12亿元(热钞)折小米24万斤的鸦片烧毁。人们看到党和政府对戒烟禁毒这样坚决彻底,无不拍手称赞。
热河省在戒烟禁毒实践中成功地摸索出了多种多样的行之有效的戒烟办法:(1)组织烟民诉苦,算细账、查危害,启发烟民提高觉悟,自觉戒烟。乌丹县城关区烟民马青双家里房屋、土地、耕畜等样样俱全,生活特别富裕,自从马青双吸扎鸦片成瘾后,生活一天不如一天。当他扎到第36个年头时,共扎大烟1 800两,把全家所有财产都卖光了。他在诉苦会上算细账后,不仅自己痛下决心戒烟,对全村戒烟也有很大推动作用。隆化县阿拉营村烟民姜怀,穷得全家没有一条被子,冬天睡在土炕,只好以草覆身御寒。同村还有个烟民,卖了自己的老婆换了烟抽。他们通过诉苦,认清大烟危害,无不痛哭流涕,全村烟民个个发誓戒烟。(2)组织烟民到戒烟所里,集体强制戒烟。因鸦片是烈性毒品,烟民一旦犯瘾,便全身疼痛难忍,自觉很难戒除,根据这一特点和以往教训,全省各区、村普遍建立了戒烟所,分期分批组织烟民入所集体戒烟。戒烟所一边领导烟民戒烟,一边组织烟民识字读报,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使戒烟所成为改造烟民的大学校。实践证明,由戒烟所集体戒烟,声势大,见效快,效果好,全省绝大多数烟民是在戒烟所里戒断瘾的。(3)硬戒与药戒相结合。硬戒即不用药物,戒到六七天后,即可断瘾,很适于青壮年烟民戒烟,对老弱病残的烟民则辅之以药物戒除。对此,各地广泛征集戒烟药方,以政府拨款扶助等形式,发动中药铺配制多种药剂,发给烟民戒烟。(4)组织烟民边戒烟边参加生产。为把烟民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戒烟所或村政府,组织烟民戒烟时,都指定专人带领烟民参加劳动。农忙时收割庄稼,农闲时搞副业生产。乌丹县5个戒烟所夏秋两季,组织285名烟民,锄地700多亩,割麻黄1万斤,打柴1.2万斤,打羊草3万斤。土副产品由土产和供销部门收购。烟民不但戒了烟,出所时,平均每人还分得小米100多斤,深受烟民及其家属欢迎。承德市采取以工代赈的形式,由戒烟所组织男烟民植树造林,整修离宫花园,组织女烟民纳鞋底、打毛线,也挣了不少米。男烟民并将自己栽种的1 800棵树命名为“戒烟纪念林”,以兹纪念。(5)普遍采取“三勤夹一懒”的办法,坚持自愿和评工记分,将戒除烟瘾回到家中的人,编到互助组里继续改造。因10个烟民10个懒,不由旁人带动他们,靠他们自觉很难变懒为勤。他们到互助组里,不仅保证烟民家里不荒地,还大大减轻了社会负担。(6)抓反复,反复抓,不改造好烟民绝不罢休。烟民特点是反复性大,对他们稍一放松,又旧病复发,而且比没戒时烟瘾更大。根据他们这一弱点,各地对戒烟工作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发现一个给戒好一个。有些烟民三进三出戒烟所,断断续续,历经一两年,终于将他们改造成为“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有用人才。(7)戒烟与挖烟很相结合。通过烟民诉苦、检举,挖烟根,全省各地在戒烟中,挖出大量鸦片、白面等毒品。仅围场半截塔一个区就挖出鸦片312两,赤峰全县共挖出鸦片2 645两、白面27两、烟膏818两、醋酸8 544两、料子17两。(8)以精神鼓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在社会上形成戒烟光荣,吸烟可耻的风尚。隆化县阿拉营村烟民由戒烟所忌断烟瘾出所时,全村敲锣打鼓,开100余人大会,欢迎烟民凯旋回家。村政府并拿出救济粮、款,帮助困难户烟民安家立业。喀左县兴隆庄村烟民李树森、魏献春等人忌好烟受到表彰后,又以“不忌断烟瘾非好汉,不勤劳致富不罢休”为条件,向全省烟民提出挑战。1948年统计,不算热西、热南两个专区,全省尚有烟民30多万。历经1年多的大规模全民戒烟活动,到1949年年末烟民已减至数万人。到1950年戒好的烟民,已占全省烟民总数的83.6%,又经一年的扫尾工作,到1951年底,流毒热河全省的100余年烟害终于被彻底铲除,使热河全省六七十万烟民得以彻底翻身和解放。[150]
2.辽宁省
辽西省各市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均布告禁毒,强制戒毒,到1949年年末共查处贩毒犯261名,2 195名吸毒者中已经戒毒的1 440名,正在强制戒毒的450名。1950年,辽东省各市县公安局共破获制、运、贩毒案件867起,处理案犯1 445名,收缴毒品117.31千克。并设立了强制禁毒戒烟所。1952年5月,据辽西省锦州等12市、县统计,查处贩运毒品分子746名。[151]
3.吉林省
吉林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的《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和东北人民政府颁发的《东北禁烟禁毒实行办法》,对制毒、贩毒、吸毒分子给予严厉打击。1950年,仅据长春、吉林等16个市县(旗)禁烟情况统计,共查处吸毒成瘾的烟民3 520人、贩毒的1 347人、种毒的92人。1951年,对东部山区、林区进行搜查,仅敦化县就查出32人种植罂粟,烟地840亩,搜出烟土1斤2两8钱5分、烟籽2斤。[152]
4.黑龙江省
黑龙江嘉荫县人民政府建立后的1950—1952年,为打击和肃清吸毒、贩毒和种植大烟的犯罪活动,在鄂伦春族游猎、散居的嘉荫河、乌拉嘎河一带的乌拉嘎金矿区,开展大规模的搜山禁烟斗争。先后3次派出公安部队、护林队和地方民兵武装,共捣毁烟田427.5亩,收缴鸦片94.414两,捕获种毒犯110余人,切断了毒品贩卖的来源。接着,又在鄂伦春人和采金工人中采取严格的戒烟行动,使20多名吸烟成瘾的鄂伦春猎民和近100名的采金工人戒除了大烟,保障了鄂伦春族人民和采金工人的身心健康,安定了社会秩序,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153]
5.松江省
松江省人民政府于1951年6月发出搜查烟苗、检举烟民的指示。对过去盛产鸦片现仍有人偷种的宝清、密山、东宁、富锦、抚远、萝北等6县,在林政科与公安局、武装部密切配合和山区群众的协助下,动员500余人,自6月下旬至8月末,进行了搜山检查烟苗工作。经过宣传,讲解禁烟政策,共搜出烟民222名、烟田99公顷、烟土210两。宝清县有60余名职业性烟民向政府坦白登记,悔过自新,有的交出了烟土。1952年4月,松江省人民政府发出了“要结合封山护林,加强搜山抓烟匪工作,不让一粒烟籽入土、一棵罂粟成实”的指示,全省各地再次进行搜山、查烟地、抓烟犯工作。尚志、抚远、穆棱、集贤、饶河、虎林、宁安等7县共动员干部、民兵、护林员434人,分21个搜山组,每组先后入山搜查20次以上。发现烟苗783公顷,捕获种烟匪犯18名,拆除烟窝棚5所。其中,饶河县搜山,动员民兵129人,捕捉烟犯11名,铲除烟苗4.47公顷。由于严禁私种和搜捕烟犯,烟地已大为减少。[15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坚决执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禁烟的措施,对烟毒犯不断进行打击,收到了一定的效果。据统计,从1950年到1952年5月,共处理各种毒品犯罪分子2 219名,查获鸦片660多两、毒款9亿1 285万元东北币和3 985万元旧人民币,惩办了罪恶严重的惯犯,使他们改邪归正。[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