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7 两种时间观
7 两种时间观

这些年来,我曾多次前往Tramung Chrum,和那里的村民已经成了朋友。尽管语言和文化有所差异,我们还是能够进行有意义的交谈。我们一起说笑、用餐,在庆祝活动和葬礼上也都坐在一起。我的大女儿在村里过夜时,被村民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我了解到,村民们的时间观念(那位从不考虑去市场的路上需要花多长时间的妇女是很好的例子)是他们生存方式的基础。他们生活在空间而非时间的世界里。

这样的存在方式为他们创造了更多空间,给了他们更多的生活余地,这不仅仅体现在他们一望无际的稻田里,更体现在他们的脑海中。反省、沉思、审视、思考和想法的自由都能在这样的空间中自然绽放。对于Tramung Chrum的村民来而言,他们的时间与我们观念中的时间是完全不同的东西。有些村民会佩戴腕表,但差不多只作为装饰品。一天中,他们以事件为标志来把控身体和心理上的节奏,而不依靠机械时钟和数字时钟上显示的分钟和小时来计算。

这段远在地球另一端的偏远乡村的生活经历使我想起了古希腊两个不同的表示时间的词:chronos 和kairos。chronos 指的是时钟上显示的时间(古希腊人有一种被称为“水钟”的原始时钟,通过水流来测量时间),是量化了的、有序且不间断的时间,在外部世界中无情地流逝,并不会在意人类的生活节奏。而kairos 通常是由人类事件创造的时间,标记的往往是进行某种活动的恰当时机。karios 未必是以分钟或小时计算,可能会以一个季节、一顿饭或者一次恋爱所持续的时长为单位。发生重大意义的人类事件时,会占用大量的kairos;如果某个事件不值一提,可能根本都不会占用kairos。kairos 时间是永恒的,是记忆的时间,是身心的时间。

古罗马人也有negotium和otium两种不同的时间区别。negotium是在工作和职责范围内花费的时间,是经营性时间。otium是用来休闲的时间,是工作之外花费的时间。otium 是用来思考、阅读、写作、想象、自我反思和探讨人生哲理的时间。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被免去公职后,利用otium时间完成了多部哲学著作。

正如我在Tramung Chrum这个村庄中发现的那样,我们和时间的关系以及时间的用途都会因文化而异。现代通信技术无疑加快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缩短了供人们静下心来思考的时间,但其他文化因素,甚至地理因素也可以改变人们的时间观念。特金德·比林(Tejinder Billing)是新泽西州罗文大学管理和创业专业的副教授,她的研究内容是人们对时间的态度。最近,她告诉我,如果她教授的某一课程是在10 点30分结束的话,学生从10 点20分就开始看手表或手机上的时间了。“我意识到,美国人是如此的重视时间,”她说道,“实际上,我在学校里找不到任何一间没有时钟的教室……我在印度长大,在那里时钟并不那么重要……在印度,时间就像一条河流,而我们只能感受当下。在印度,时间很充裕,不会像钱那样花完就没了。”

比林和她的同事对14 个国家进行有关时间使用方面的研究。报告中指出,西方人,尤其是较发达国家的西方人认为时间是线性的、需要通过时钟来衡量,而非西方人则认为时间是非线性的,是衡量事件的人际、社会和文化意义的一种手段。这正是chronos 和kairos 的区别。在美国、加拿大、英国和德国等国家,时间是宝贵的资源,不能浪费。相比之下,在墨西哥和印度这样的国家以及拉丁美洲的各个国家,“人们会普遍冷漠地认为,今天完不成的工作可以留在明天完成,而与人约定好的时间也只是个大概。”

加州州立大学(弗雷斯诺分校)心理学教授罗伯特·莱文(Robert Levine)研究了世界各国人民的生活节奏。他在一本名为《时间地理》(Geography of Time)的有趣著作中讲述了他的研究成果。莱文和他的同事通过三个方面来测量各国人民的生活节奏:平均步行速度、邮政职员完成邮递申请用时以及15 个随机选择的银行内时钟的准确度。通过研究,莱文和他的同事找到了与生活节奏相关的几个要素:经济福利、工业化程度、人口规模、气候以及文化中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对立程度。

经济福利是生活节奏的最大决定性因素。生活节奏最快的往往出现在较为富有的国家,例如北美、北欧地区的国家和像日本、韩国这样的亚洲国家;生活节奏最慢的是经济较落后的国家,例如中美洲和南美洲国家、中东地区的大多数国家和印度。经济福利与生活节奏能有如此的相关性并不奇怪,加快生活节奏的现代通信技术在富裕国家更为普遍,最重要的是,时间金钱等式在生产力更高、更为繁荣的社会中更为突出。

当然,工业化程度同样与经济福利息息相关,两者都会使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莱文和许多其他专家都曾指出,像吸尘器和洗碗机这样所谓的省力装置,并没有给人类创造更多的休闲时间,反而是带来了更大的负担,这正是对现代技术的一种讽刺。对于这一矛盾,至少有两种解释。首先,技术进步越大,人们的期望就越高。既然保持房屋清洁更容易了,我们对清洁程度的要求便会更高;要求越高,所需的时间也就越多。其次,更加高效的工作场所(拜传真机、扫描仪、电脑等设备所赐)带来了更高的生产力期望。过去50年的历史表明,我们并没有将生产力收益转化为更多的假期。相反,我们自己和老板、上司都会期待更大的产出。社会学家朱丽叶·肖尔(Juliet Schor)在她的一本名为《过度劳累的美国人》(The Overworked American)的重要著作中指出,与过去相比,如今普通美国人每年的工作时间更长了(她的研究涵盖了1970—1990年这段时期)。所有这些发现都在上文提到的我的那位律师朋友身上得到了充分的阐释。她告诉我,电子邮件出现后,她的客户会“希望案子能很快就有转机,即使是复杂的案件也不例外”。效率的提升,只是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量,使我们的生活节奏变得更快。

莱文的研究结果中,最令我愤慨的是生活节奏与文化中个人主义程度之间的联系。像美国这样崇尚个人主义的社会更有可能将时间视为一种宝贵的资源。个人主义社会更重视成就,在工业、技术、商业三者组成的综合体内获得的成就会引向“时间金钱等式”。作为一个美国人,考虑到我与世界的个人关系时,我会把自己视为一个在“体系”中寻找自身定位的个体。我必须在这个体系中打上我的烙印,而后者正是由诸多的时间安排和约定组合而成的。相比之下,在印度和墨西哥这样的“集体主义”社会,更加重视的是集体和社会关系,对时间有着更为灵活的认识。家庭聚餐时,是否要每个人都能同时坐到饭桌前或同时离开并不那么重要。叔叔因为放错了假牙来迟了,阿姨为了帮厨来早了,这些都没关系。拥抱、美食、聊天、晚餐后长距离的散步,这些都未必会按顺序来。

对时间的态度会影响生活,生活节奏的快慢同样会影响人们对时间的态度。当生活节奏加快、我们对单位时间内取得成就的期待更大时,我们就必须按部就班地行事。我们必须关注时间,只能把生活挤进时间的夹缝里。当时钟显示8点时,就必须离开家去工作,不然就会迟到;当时钟显示10 点时,我们又必须出现在会议上,否则老板会指责我们是在浪费他的时间;指针走到4 点时,又要去学校接孩子,这样才能保证4 点半带他去上音乐课。在这种生活方式下,时间变成了一张钢丝网,每天早上一醒来,一位全能但又不可见的独裁者就已经把这张网罩在了我们的生活上(只有在晚上入睡以后我们才没了时间的概念!)。“时间网格”的边刃是冷酷且锋利的,我们每天都必须把我们自己和生活中的事务填充进去。时钟、手表和数码设备是这张网的守护者和代理人,他们不停地大声喧嚣着要我们跟上节奏、服从安排。

几年前,我写了一部关于时间的短篇小说,题为“爱因斯坦的梦”。在这本书中,爱因斯坦是我虚构的人物。他有一项进展缓慢的研究,这项研究与时间理论有关,被称为“时间相对论”。他幻想时间的本质有着诸多的可能性,其中一个他幻想的世界里,有两种时间:机械时间和身体时间。按照机械时间生活的人,每天早晨7点起床,12 点吃午饭,晚上6 点吃晚饭,晚上8~10 点行房事。“当他们的胃咆哮时,他们会看看手表,以此判断是否到了吃饭时间。当他们陶醉于音乐会时,会抬头看看舞台上方的时钟,好确定什么时候该回家。”按照身体时间生活的人,不使用钟表。“相反,他们会随心所欲……这样的人,饿了就吃,睡醒了就去上班,不管他是化学家还是服装工,一天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房事”回想起来,我相信我当时所写的正与chronos 和kai ros这两种时间有关,只是自己没有意识到。至少,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明白,不为时间做安排、遵从内心的生活和不考虑时间的空间是多么的必要。

我们中的大多数美国人和其他发达国家的人都是按照chronos 时间来生活的,甚至要比古希腊人生活的年代更加严苛、更加没人性。在这样的生活方式下,哪还有时间去真正感受世界、感受自我?哪还有时间去汲取和反馈?哪还有时间去放空大脑、摆脱时间的铁网?又哪有时间去供我们浪费呢?

我们与时间的交流中甚至可能会夹杂着宗教意味。以美国和英国为例,在美国建国时从英格兰传过来的清教徒伦理根深蒂固,时至今日仍然存在。按照他们的观念,浪费时间实际上就是一种罪孽。

或许我们可以将这种伦理的根源追溯到1646年和1647年由威斯敏斯特会议(一群英格兰和苏格兰神学家)撰写的《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17世纪殖民美国的大多数清教徒都认同这份教理问答。其中的第61条问题写道:“第四条诫命中禁止什么?”答案是:“第四条诫命禁止渎职或疏于职守,禁止懒惰、做本身有罪之事或对俗务或娱乐发生不必需的心思、言语或行为,以致亵渎此日。”注意,“懒惰”在这里被认为是一种亵渎。

清教徒神学家理查德·巴克斯特是《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的支持者,他的影响力十分巨大。他本人被认为是大约165 部书籍的作者。在其中一本名为“如何用信仰的生命征服懒惰”的著作中,我们可以读道:“一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号召力越是强大,他的懒惰和疏忽便越是罪孽深重——基督吩咐我们,‘所以你们当求庄稼的主,打发工人出去收他的庄稼’(路加福音10∶2),不要骄傲、贪婪、懒惰……有史以来,牧师的最高头衔就是‘上帝同工的工人’(哥林多后书6∶1)。”

我认为,即使在4 个世纪后的今天,我们还是能够在美国人的意识深处找到清教徒的职业伦理,认为浪费时间是不道德的,是对上帝犯的罪。一个名为“管家生活”的现代宗教网站声称,“浪费时间是一种罪孽,因为即使最少的时间浪费都表明我们没有‘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路加福音10∶27)。新闻网站“喇叭”上最近有一篇题为“懒惰之罪”的文章,从中我们可以读到一句《圣经》引文:“看哪,你妹妹所多玛的罪孽是这样:她和她的众女都心骄气傲、粮食饱足、大享安逸,并没有扶助困苦和穷乏人的手。”(以西结书16∶49)有成百上千的网站将浪费时间描述为一种罪孽。难道在我们的文化心态里,要因为从工作中抽出时间来放空下大脑、浪费些时间而深感内疚和无德吗?

《圣经》中关于懒惰的概念是根据对于什么不是懒惰而定义的。懒惰就是不工作。而工作,据《圣经》所述,就是上帝的吩咐:“所以你们当求庄稼的主,打发工人出去收他的庄稼。”《圣经》赞美工作,以至不工作(也就是懒惰)被认为是一种罪孽。同样,古罗马人在定义otium 是什么的时候,首先规定了什么不是otium:这种时间,是花在工作以外的时间。我建议用积极词汇去定义花在创造性思维、安静沉思、精神补给、强化自我身份和价值的时间——不要用排除法去说明,而要对其下积极的定义。浪费了的时间,就是用来恢复心理健康的时间,是用来促进人类成长、释放想象、保护理智的时间,是用来思考我们是谁、我们要成为谁的时间。上文提到的活动中“浪费掉的时间”绝不是不道德的无用功,反而可能是人类大脑的最重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