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心理咨询的原则
为有效帮助来访者排忧解难,在心理咨询的过程中,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即心理咨询的原则。心理咨询的原则是指心理咨询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它是咨询工作者在长期的咨询实践中不断认识并逐步积累的经验。一般来说,心理咨询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保密性原则
保密性原则是心理咨询中最重要的一项原则。这项原则是指心理咨询人员有责任对来访者的谈话内容予以严格保密,来访者的名誉和隐私权应受到道义上的维护和法律上的保护,在没有征得来访者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将来访者的言行随意泄露给任何人。在公开案例研究或发表相关文章必须使用特定来访者的个人资料时,必须充分保护来访者的利益和隐私。
保密性原则是建立在良好咨询关系基础之上的是咨询者职业道德的体现。保密是心理咨询中一项最为敏感的问题。因为大部分寻求咨询辅导的心理问题都涉及个人隐私,所以,一般来说,必要的保密可以解除来访者的心理顾虑和保护来访者的权益不被侵犯。同时,保密也是心理咨询专业操守的体现,反映了咨询人员对来访者的尊重和必要的投入。咨询人员必须本着对来访者负责的态度,以来访者的利益为重,尊重来访者的权利和隐私。除了为来访者考虑之外,保密的另一个目的也是为了保护心理咨询师的利益。由于太多涉及来访者的隐私,一旦隐私被暴露,就会造成来访者对心理咨询师的记恨,在这种情况下,心理咨询师最有效的自我保护形式便是为来访者保守秘密。当然,如果发现来访者有可能危及他人生命,或者有明显的自杀意图,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必须强调的是,咨询人员随意泄露来访者的秘密,不仅要受到舆论的谴责,而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在这方面,许多国家已经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规范。
(二)发展性原则
发展性原则是指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要以发展变化的观点来看待来访者存在的心理问题,不仅要在问题的分析和本质的把握中善于用发展的眼光做动态分析,而且在对问题的解决和咨询结果的预测上也要具有发展的观点;要对来访者的内在潜能和发展条件有准确的估计,运用的方法要有助于来访者的成长发展,同时要充分考虑心理问题形成的历史,依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咨询方法;不能轻易将来访者的问题归为某种心理障碍或某种疾病,要知道寻求心理帮助者绝大多数只是在学习、生活、情绪、自我等方面存在暂时性困难,应当相信他们能在咨询员的帮助下发挥出自己的心智潜能,走出心理困惑的阴霾,最终战胜自己。
(三)灵活性原则
咨询人员要在不违背其他咨询原则的基础上,因人制宜,灵活运用各种理论和方法,采取灵活的咨询步骤,以求取得最佳的咨询效果。这种灵活有效的咨询方法主要表现在:要注意根据来访者所求助问题的性质和存在心理问题的程度,考虑使用不同的咨询方法;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方法,如对抑郁性患者,语言要温和,充满同情和关切;对强迫性患者,论述要严密,推理要合乎逻辑;对内向自闭者,要多给予支持、理解和鼓励等;对依赖性过强者,不宜过于迁就或提供过多的支持,而应让来访者多发表看法。还要善于运用语言表达、情感交流和教育手段促进来访者的思想转化。
(四)中立性原则
咨询人员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应保持不偏不倚的立场,确保心理咨询的客观,不得把自己私人的感情、意愿、利益掺杂进去,保持冷静、清醒的头脑,使自己置身于来访者的心境之外,以便对事物做出客观判断和客观分析。在心理咨询的导入阶段,咨询人员要对来访者的心理与行为、观点与立场无条件接纳。在咨询过程中则要让来访者意识到咨询人员接纳的是来访者本人而不是他(她)的行为。给来访者以充分的尊重、理解,努力与其建立起朋友式的真诚、友好、平等、信赖的关系。耐心倾听,并进行适当地提问,真正用心去理解来访者面临的困扰,做到以来访者为中心。让当事人尽情诉说,不要关心他(她)诉说的具体情节而是要着力关心其当时的感受,注意观察当事人的各种情绪反映,尽管有时咨询人员对受访者的观点并不赞同,也要避免否认、嘲笑、责问。在整个咨询过程中,要注意避免主观臆断,不轻易批评对方,不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对方。价值中立是咨询人员有效帮助来访者的基本条件。不轻易做判断做抉择,始终将问题的决策权留给当事人自己。只有当事人自己最终做出的决策才是其可能实施和最有效的决策。
(五)自愿性原则
心理咨询是建立在心理咨询师和来访者双方“知情同意”基础上的一种双向互动的心理援助活动。来访者寻求心理咨询是完全出于自愿,这不仅是对当事人的尊重,也是心理咨询能够有效进行的必要条件。在父母、老师、同学的催促下前来要求心理咨询的来访者不乏其人,咨询人员往往要为他们付出比一般来访者多出许多的耐心。既然是自愿前来,也可以自愿离去和中止咨询,这是来访者最基本的权利。
(六)理解支持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咨询人员能设身处地地感受来访者的内心体验,正确理解他们的想法和看法,使来访者在精神上得到理解和支持。从专业角度而言,这种真诚理解是同感的基础。咨询人员对来访者的自我反省与转变的努力给予肯定与支持就会使他们深受鼓舞,改变他们对自我的认识。因为来访者一般都有心理方面的困扰,精神上感到痛苦,他们内心渴望得到别人的理解、支持、关心和帮助,他们对咨询人员抱有很大的希望,同时也可能存在某种担心和疑虑。所以,咨询人员对来访者要做到充分理解、真诚相待。
(七)防治结合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心理咨询人员应重视来访者心理异常与心理障碍的咨询与治疗工作,努力掌握各种常见心理障碍发生、发展的一般规律,促进常见心理障碍的早期发现和早期诊治。同时要重视在咨询过程中对广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从而提高大学生的防范意识及对心理健康的认识,加强对大学生常见心理障碍的分析和研究工作,促进大学生常见心理障碍的早期发现与防治,使预防重于治疗的思想深入人心,这样才能更好发挥心理咨询在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方面的作用。
(八)转介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心理咨询人员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发现来访者的要求超出了咨询的职能范围或是某些外来因素阻碍心理咨询人员对来访者的帮助时,心理咨询人员应在征求来访者意见的基础上,主动将来访者介绍给其他适宜的心理咨询人员或心理治疗机构。事实上,由于每个心理咨询人员的文化水平、价值观念、语言艺术的不同,接受心理咨询训练程度的不同,擅长的心理咨询内容的不同,在实际咨询过程中,一旦遇到来访者要求咨询的内容与心理咨询师的知识技能不匹配来访者的价值观与心理咨询人员有明显分歧,或者来访者的个性与心理咨询人员有着不协调,最好的做法是把来访者介绍给自己认为能够胜任这一任务的心理咨询人员或心理咨询机构,以便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帮助或治疗。这也是对来访者负责,保证来访者的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