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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论集
1.4.12.5.2 (二)文化遗产环境保护
(二)文化遗产环境保护

良好的环境依存状况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前提和基础,保护文化遗产环境就是保护好文化遗产所依存的整体环境,也就是说,文化遗产的保护对象要从文化遗产本体扩大到其环境及环境所包含的一切历史的、社会的、精神的、习俗的、经济的和文化的活动,实现“从躯体到灵魂的保护”。

保护文化遗产必须对其尚存的地形、水体、建筑物及树木等周边环境进行坚决保护,同时还要考虑与外围环境的有机联系,保护有特色的自然风光和生态景观。要把文化遗产保护纳入生态环境建设,以生态环境建设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升生态环境的文化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