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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论集
1.3.11.2.1 (一)儒学
(一)儒学

儒学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的官方之学,尽管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曾一度中衰,但到了唐代,由于统治阶级的大力提倡而得以迅速恢复并进一步发展。对于传统儒学,唐代继承了隋代统一经学南学、北学的成果,积极予以扶植。比如,唐太宗曾公开表示:“朕今所好者,惟在尧舜之道,周孔之教,以为如鸟有翼,如鱼依水,失之必死,不可暂无耳。”他极力倡导儒学,太宗因儒家经典多有讹误诏令颜师古考订五经经文,撰成《五经定本》。又因儒学章句繁杂、注疏极不一致命孔颖达等人编纂《五经义疏》,贞观十四年(640)书成,定名《五经正义》。高宗永徽四年(653)颁行全国。此后直到宋代,科举考试或传授经书,均以《五经正义》为官定经书。不过,儒学在唐代思想界并没有处于独尊的地位,到唐代中期,《五经正义》的影响逐渐衰微,开元十六年(728),国子祭酒杨玚上书请玄宗皇帝采取行政措施以振兴儒学。不过,唐玄宗根本不可能像汉武帝那样通过行政措施来提高儒学的社会地位,而只有根据时代特征,通过对儒学的改革,以使它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的变化。我们知道,一方面,唐代是一个空前开放的历史时代,中外文化的交流与渗透日益频繁与深入,这就需要儒学在保存儒家基本思想的同时积极吸收外来文化的有益的思想成分;另一方面,唐代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的兴盛时期,具有相当高度的科学技术,这就需要儒学的理性主义与自然科学相结合,以加深对自然界的认识。正因此,儒学在唐代发展变化的趋势是:在保存儒家基本思想的同时,一方面积极吸收外来文化,另一方面与自然科学相渗透。比如柳宗元主张以儒学为主,吸收佛教中有价值的东西,他认为,佛教的教义有利于调节社会矛盾,无害于封建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