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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论集
1.3.1 炎帝非神农考
炎帝非神农考

关于炎帝与神农氏究竟是一人还是两人的问题,直接影响到我国上古史的深入研究。笔者认为,炎帝确非神农,那种把炎帝和神农看作一人的观点乃附会托古所致,既不符合文献记载的内容,又与历史真实相去甚远。本文拟分别就下面几个方面对此予以疏证,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第一,从文献记载的演变来看,战国以前,有关炎帝的文献典籍只言炎帝,未言及神农,更未将两者相提并论。例如,成书于春秋末期的《国语》和《左传》,是迄今所知的有关炎帝事迹的最原始的文献典籍,它们均只言炎帝而不言神农。《国语·晋语》云:“昔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异姓则异德,异德则异类。”《左传·昭公十七年》亦说:“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将炎帝与神农合并而看作一人始于战国时代。成书于战国末至秦初的《世本》首次指出:“炎帝即神农氏。”尔后,汉刘歆、班固及晋皇甫谧《帝王世纪》、唐张守节《史记正义》等均主此说。客观地说,肇始于战国时期的这种把炎帝与神农看作一人的观点,实际上是一种附会的说法。众所周知,战国时代,托古现象十分严重,人们为了抬高或者美化自己述论的对象,每每采取附会手法,以托古的面目将其与古圣先贤相系连。诚如《淮南子·修务训》所说:“世俗之人,多尊古而贱今,故为道者,必托之于神农。”比如,就黄帝而言,综览古代文献典籍,战国以前,尚无黄帝发明创造之说,自韩非创圣王以制器而为人民举为天子之说始,一些创造发明便纷纷归于黄帝。其具体做法,不是攘夺他人之发明,就是以发明者为黄帝之臣,结果是上古时代各个方面的成就,诸如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社会生产中的诸多器械,科学文化中的天文历算、音律五声,政治领域中的若干典章制度,风俗习质中的婚丧嫁娶,等等,都由黄帝所发明,所制作。显而易见,这是一种十足的托古现象。在炎帝问题上也是如此。由于炎帝与神农在某些方面的一致(都居于姜水之地),人们为了充分显示炎帝的“丰功伟绩”,便将其上托于在人们心目中占有崇高地位的神农氏,并把他们合而为一,遂使本来各自分立、互不统属的文献记载交相杂糅,不易分辨。顾颉刚先生即坚决反对将炎帝与神农合并,他在《古史辨》中指出:“千余年来,大家对于‘炎帝神农氏’一名安之若素,所有的历史书上都这样写了。但这种偷天换日的手段固然可以欺一般庸众,终于骗不了一二思考精密的学者。”这里所说的“偷天换日”,正是附会托古的表现。

第二,从文献记载的内容来看,炎帝与神农有着本质的区别——一个是“修火之利,范金排货”[1]的火神,一个是“木为耜,揉木为耒”[2]的农神,即便是战国以来在炎帝事迹上多所附托的文献典籍也无法掩饰这一点。比如,有关炎帝的记载,大都与火有关,请看下面一些引文:

炎帝为火师。(《左传·哀公九年》)

炎帝作,钻燧生火,以熟荤臊,民食之,无兹胃之病,而天下化之。(《管子·轻重》)

炎帝作火,死而为灶。(《论衡·祭意》)

(炎帝)于是修火之利,范金排货,以利国用,因时变,以抑时疾,以炮以,以为醴酪。(《路史·后纪三》)

遍阅文献典籍,此类记载,还有许多,兹不一一罗列。可以断言,大凡古书中言及炎帝的记载,基本上都与火有关。我们再回头看看有关神农的文献记载。

神农氏,……人身牛首,长于姜水。(《艺文类聚》卷十一引《帝王世纪》)

古之人皆食禽兽肉,至于神农,人民众多,禽兽不足,于是神农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耕作,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故谓之神农也。(《白虎通义》)

神农时,天雨粟,神农耕而种之。(《艺文类聚》卷十一《周书》)

有丹雀衔九穗禾,其坠地者,帝(神农)乃拾之,以植于田。(《拾遗记》)

神农之揉木为耒,教民耕耨,民始食谷,谷始播种,耕田以为土,凿地以为井。(《论衡·感虚》)

很显然,有关神农的记载,都与农耕有关。至于上述“人身牛首”之牛,则更是明证。因为当农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牛便成为重要的畜力,“牛者,所以植谷者,民之命也”[3];“牛者,所以耕田畴,为生人之大本”[4]。不惟中华远古先民对牛倍加重视,世界其他民族也是如此。如印度崇牛为“圣牛”,尼泊尔敬牛为“神牛”,并将其定为“国兽”。正因此,在中国,作为农神的神农被赋予牛的风貌,形象地表征了他在农业生产中的突出地位。总之,从有关炎帝和神农的文献记载的对照来看,炎帝和神农并非一人。

第三,从历史的真实情况来看,炎帝和神农所生活的时代有很大距离。神农氏出于姜水,姜姓,本系今甘肃、青海一带羌人的一支。早先以游牧为生,后来逐渐过渡到原始农业生活。史称“神农之世,卧则居之,起则于之,民知其母,不知其父,与麋鹿共处,耕而食,织而衣,无有相害之心,此至德之隆也”[5];“神农之世,公耕而食,妇织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亡”[6];“伏羲、神农,教而不诛”[7]。据此可知,神农氏生活的时代正是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当时,既没有压迫奴役和强加于氏族成员身上的法律、刑罚、监狱、军队等其他暴力统治,也没有凌驾于氏族成员之上的暴力统治者,人们按照传统习质,在协调一致、和睦平等的环境中集体劳动和生活。与神农氏一样,炎帝作为一位我国远古传说时期的部落首领,亦生长于姜水之地,但他却生活在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的过渡时期。按《国语·晋语》和《新书·益壤》,炎帝和黄帝为兄弟关系,这表明他们是同一祖先的后代,后来分别成为姬(黄帝居于姬水)、姜两姓部落的首领。据《史记·五帝本纪》《逸周书·史记解》《新书·益壤》等诸多文献典籍记载,炎、黄两帝曾在阪泉(古地名,一说在今山西省运城县,一说在今河北省涿鹿县)展开一场激战,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黄、炎之战。这场战争是我国上古时期姬、姜两个异姓部落间的一次激烈冲突。拉法格在论述神话和宗教里的天界时曾经说过:“天上反映地上的事件,正如月亮反映日光一样。”[8]有关黄、炎之战的远古传说,正是我国上古时期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化时生活状况的一种折光式反映。如众所知,新石器时代早期的母系氏族公社,发展到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已经过渡为父系氏族公社,尔后经过数百年之久,再进入到奴隶社会。这也就是说,传说中的炎、黄时代及后来的尧、舜、禹直到夏代前期,是我国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之间的一个过渡时期。这一时期,原始的公有制逐渐向私有制转变,部落与部落之间关于土地、牲畜等事宜的纠纷越来越多,冲突和战争、曲折和反复不断出现。黄、炎之战正好说明这一点。总而言之,在生活时代方面,神农在前,属于母系氏族社会;炎帝在后,属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时期。实际上,前人早已指出炎帝和神农在时代上的差距。唐孔颖达《礼记·典礼》正义引用蜀谯周语曰:“女娲之后,五十姓至神农;神农至炎帝,一百三十三姓。”神农至炎帝是否一百三十三姓姑且不论,但两者在时代方面有很大距离,却是不可否认的历史事实。

基于上述三方面的理由,我认为:炎帝与神农确非一人,他们分别是我国上古时期两个部落联盟的首领,神农在前,因发明农耕而被尊为农神;炎帝在后,因发明火而被尊为火神。至于是否像有些人所说,由于炎帝为神农后裔而被称为神农氏或炎帝神农氏,倒是很值得商榷的问题。如果炎帝为神农后裔遂被称为神农氏或炎帝神农氏,那么据文献记载,黄帝与炎帝为同一氏族中的两个胞族,则黄帝亦为神农后裔,但古代文献典籍为什么没有将黄帝称作神农氏或黄帝神农氏?可见这种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后人之所以将炎帝和神农合并而看作一人,我认为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炎帝和神农都居于姜水之地;二是神农发明农耕,炎帝发明火,农业与火紧密相关。

(载《史前研究》,三秦出版社2000年9月版)

【注释】

[1]《路史·后纪三》。

[2]《周易·系辞下》。

[3]《淮南子·说山训》高诱注。

[4]《宣室志》卷三。

[5]《庄子·盗跖》。

[6]《商君书·画策》。

[7]《商君书·更法》。

[8][法]拉法格:《宗教和资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5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