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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1.7.1.2.7.2 (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
(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的用于实施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专项资金。为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做了以下规定。

1.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原则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应当遵守以下原则:① 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② 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执行。③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④ 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2.明确了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的方向

《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并授权国务院规定提高统筹层次的具体时间和步骤。

3.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通过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国务院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