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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1.6.2.4.2.1 (一)车辆购置税法
(一)车辆购置税法

1.车辆购置税的概念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就其性质而言,属于直接税的范畴。

2.车辆购置税的基本内容

(1)纳税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其中购置是指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这些行为都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

(2)征税对象。

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3)税率。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车辆购置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