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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1.6.2.2.1.4 (四)增值税的税率及征收率
(四)增值税的税率及征收率

我国增值税采用比例税率形式,按照固定的比例征收。由于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故对这两类不同的纳税人采用了不同的税率和征收率。

1.基本税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除低税率适用范围外,税率一律为16%,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基本税率。

2.低税率

(1)自2018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0%:① 农产品;② 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化肥、农药、农机、农膜;③ 饲料;④ 音像制品;⑤ 电子出版物;⑥ 二甲醚;⑦ 食用盐。

(2)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0%。

(3)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电信、金融、现代服务业服务(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租赁服务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除转让土地使用权外),税率为6%。

3.零税率

(1)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零税率:① 国际运输服务;② 航天运输服务;③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④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