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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1.6.1.3.2.4 (四)第三方支付结算
(四)第三方支付结算

1.第三方支付的概念

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通过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对接而促成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网络支付模式。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给出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定义,从广义上说,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网络支付、预付卡、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第三方支付已不仅仅局限于最初的互联网支付,而是成为线上线下全面覆盖,应用场景更为丰富的综合支付工具。

之所以称“第三方”,是因为这些平台并不涉及资金的所有权,而只是起到中转作用。它原本是用来解决不同银行卡的网上银行对接以及异常交易带来的信用缺失问题,通过提供线上和线下支付渠道,完成从消费者到商户以及金融机构间的货币支付、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系列过程。

2.第三方支付的运营模式

从发展路径与用户累积途径来看,目前市场上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运营模式可以归为两大类。

① 独立第三方支付模式。独立第三方支付模式,是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全独立于电子商务网站,不负有担保功能,仅仅为用户提供支付服务和支付系统解决方案。以快钱、易宝支付、汇付天下、拉卡拉等为典型代表。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收益来自和银行的手续费分成和为客户提供定制产品的收入。在行业中的覆盖率以及用户黏性是其制胜的关键。

② 有交易平台的担保支付模式,第三方支付平台捆绑着大型电子商务网站,并同各大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凭借其公司的实力和信誉充当交易双方的支付和信用中介,在商家与客户间搭建安全、便捷、低成本的资金划拨通道。以支付宝、财付通为首的依托自有B2C、C2C电子商务网站提供担保功能的第三方支付模式为典型。

3.主流品牌

目前,中国国内的第三方支付产品主要有支付宝、微信支付、百度钱包、PayPal、中汇支付、拉卡拉、财付通、融宝、盛付通、腾付通、通联支付、易宝支付、中汇宝、快钱、国付宝、物流宝、网易宝、网银在线、环迅支付IPS、汇付天下、汇聚支付、宝易互通、宝付、乐富等。

2017年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一项支付领域的新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客户备付金,今后将统一交存至指定账户,由中央银行监管,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

第三方支付的兴起不可避免地给银行的结算制度及相应的电子货币(虚拟货币)领域带来挑战。第三方支付平台与商业银行的关系由最初的完全合作逐步转向了竞争与合作并存。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走向支付流程的前端,并逐步涉及基金、保险等个人理财业务,银行的中间业务正在被其不断蚕食。另外,第三方支付公司利用其系统中累积的客户的采购、支付、结算等完整信息,可以以非常低的成本联合相关金融机构为其客户提供优质、便捷的信贷等金融服务。同时,支付公司也开始渗透到信用卡和消费信贷领域。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商业银行业务的重叠范围不断扩大,逐渐与商业银行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