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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1.5.2.2.1.1 (一)垄断的概念
(一)垄断的概念

垄断是指一个或若干个经营者支配着市场某个领域的产品或服务的总供给规模、操纵市场、排斥或限制竞争的状态。垄断具有以下特征。

(1)垄断行为的实施主体是经营者。所谓经营者是指依法取得工商登记,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需要说明的是,在某些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基于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考量,也可能成为垄断的实施主体。

(2)垄断的目的是为了控制相关市场产品或服务的生产、销售,消除或限制同行业的竞争。

(3)垄断的危害具有多重性。一方面,垄断对市场竞争机制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另一方面,垄断对其他守法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