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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1.5.1.6.2.3 (三)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
(三)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还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可以通过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发生,也可以通过法律规定而产生。法律规定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最常见的当属企业的合并和分立。《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