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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1.5.1.4.2.3 (三)其他履行规则
(三)其他履行规则

合同履行的其他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四条。

(1)债权人分立、合并或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债务履行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将标的物提存。

(2)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3)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4)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