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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1.5.1.2.1.1 (一)合同的订立形式
(一)合同的订立形式

1.口头形式

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简便易行,但缺点是发生争议时难以举证确认责任,不够安全。所以,对于非及时结清或重要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订立。

2.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各种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不只限于合同书一种形式。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3.其他形式

其他形式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或文字明确表示订立合同的意思,但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或特定情形可以推定合同成立,如推定、默示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