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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1.5.1.1.4.8 (八)以订立的合同是为谁的利益为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八)以订立的合同是为谁的利益为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1.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

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是指仅订约当事人享有合同权利和直接取得利益的合同。

2.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指订约的一方当事人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第三人设定权利,使其获得利益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第三人既不是缔约人,也不通过代理人参加订立合同,但可以直接享有合同的某些权利,可直接基于合同取得利益,如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保险合同,典型的是人寿保险中特殊险种合同,本人死亡后继承人取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