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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1.4.3.3.2.1 (一)破产管理人的含义
(一)破产管理人的含义

破产管理人(即《企业破产法》中的管理人)是指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和破产清算程序中负责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其他事项的机构或个人。破产程序开始后,破产事务的管理和破产财产的清算工作繁杂沉重,加上大量的法律事务和非法律事务掺杂其间,因而远非法院的人力、物力所能胜任,故有必要成立专门的清算或管理机构。

破产管理人是破产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机构或个人,破产程序能否在公正、公平、高效的基础上顺利进行和顺利终结,其关系重大。

练习题 ◆ 单选

3.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可以担任管理人的是( )。

A.与债权人有尚未了结债务的人

B.曾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

C.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D.破产案件受理前2年内曾担任债务人法律顾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