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济法基础
1.4.1.3.4.2 (二)股份的发行
(二)股份的发行

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设立公司或者筹集资金,依照法律规定发售股份的行为。

1.股份发行的原则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2.股份发行的一般规则

股份发行无论是设立发行还是新股发行,除应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程序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股份发行不得折价发行。按照股份发行价格与股票票面金额的关系,股份发行价格有平价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三种。平价发行也称面额发行,是指按照股票的票面金额发行股份;溢价发行是指按照高于股票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份;折价发行是指按照低于股票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份。

(2)股份发行必须同股同价发行。同股同价发行是指同一次发行的股份,其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不得在股份的同一次发行中采用不同的发行条件和价格。

3.股份发行的条件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① 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② 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③ 发行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④ 在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中,发行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⑤ 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⑥ 发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⑦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公司增资发行股票即公司发行新股,主要有两种方式:① 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② 向原公司股东以配售股份的形式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增资发行股票,除符合前述公司设立时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 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② 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③ 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④ 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