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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1.3.1.5.2 二、代理的法律特征
二、代理的法律特征

(1)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换言之,代理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代理行为能够在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如订立合同、履行债务等。

(2)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的法律效果并非归属于行为人本身,而是由被代理人承受,因此,法律要求代理行为实施之时,必须以被代理人本人名义。

(3)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做出意思表示。代理人在代理关系中具有独立的地位,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应独立思考,自主地做出意思表示。(4)代理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关系见图1-2。

图1-2 代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