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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1.3.1.3.2.2 (二)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分类
(二)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分类

1.国家

国家是国家财产的唯一主体,它并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它以管理者的身份出现,通过收税、获取利润和收取费用维持正常的运转。但在发行国债,或以国家名义从事对外经济活动时,国家就以平等的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身份出现,与其他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一样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2.机关

机关包括具有国家管理职能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等。其中,国家行政机关中的经济管理机关又分为行业性经济管理机关(如商务部)和职能性经济管理机关(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在各行政区域,还相应设置了有关经济管理机关。一般情况下,这类主体以管理主体的身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但在有偿的经济活动中,则以平等主体的身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在经济法律关系中,这类主体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实现国家经济管理职能的关键部门。

3.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

企业是指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性经济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它具有营利性,这是它与其他社会组织的根本区别。在经济活动中,企业是最主要的主体,其活动受到国家的监督和管理。其他社会组织是指不具有营利性,主要从事公益性事业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如学校、科研机构、政党、学术团体等,它们是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其主体资格由其自身的性质和章程等规定,有的还需要进行必要的登记,如学术团体需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才能取得主体资格。

4.企业的内部组织

企业的内部组织是指归企业所属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能机构或分支机构,如工厂的车间、科室、公司的经营部等。在一般情况下,它们不能以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如果得到了企业的授权,则可在授权范围内以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根据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如承包制、经济责任制等,它们与企业已形成内部的权利义务关系,其自身亦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因此,它们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这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与民事关系主体在分类上的最大区别。

5.个体经营户、农户和公民

个体经营户是指城镇中以家庭财产为基础从事小规模生产经营,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农户是指农村中从事农、林、牧、副、渔等生产经营的专业户、承包户等。公民则是指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上述主体之间发生经济关系,或上述主体与其上一级管理组织(如农村中的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管理关系时,就成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例如,它们取得收入时要与国家税务机关发生税收征纳关系,成为服从税务机关管理的纳税人。

相关案例

老章是某村农民,他的儿子长大成人后以老章的名义向村里申请一处宅基地。村委会研究后,决定将村后的一处空地作为宅基地划拨给老章使用。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县国土管理部门批准了老章的申请,并向老章发放了宅基地使用证书。

问题:分析老章和本县国土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之间是否形成经济法律关系,并指出案例中涉及的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分析提示:老章和本县国土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之间已经形成了经济法律关系。案例中涉及的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有老章、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县国土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