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托邦人的行政长官
每30个家庭每年选出一位行政长官,这个官职旧称摄护格朗特,现称飞拉哈,并且,每10位摄护格朗特(连同其管理的家庭)有一位更高级别的行政长官,这个官职旧称特朗尼菩尔,现改称首席飞拉哈。所有的摄护格朗特(总计200名)从4位候选人中选举市长,候选人由城镇的4个区的居民提名,但是,选举开始前必须先宣誓,他们将选择自己认为最适合那个职位的人。他们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因此,每个人将其选票投给了谁,是不得而知的。市长是终身的,除非他因涉嫌图谋奴役人民而被赶下台。特朗尼菩尔每年重新选举,但是,他们中的绝大部分能够连任。他们的所有其他行政长官的任期只有一年。特朗尼菩尔每隔3天碰一次头(如有必要,可以更频繁地碰头),并和市长一起商议一般性的公务或人民中有时可能产生的私人分歧(尽管很少发生)。总是有两位摄护格朗特被请入议院,但具体人选每天更换。他们的一条根本政治规则是,与公众有关的任何事情,都必须经过三次议会(每次持续几天)讨论才能下结论。任何人如碰面并商议市政,就犯了死罪,除非它发生在他们的常规议会或全体人民的集会上。
他们做出这些规定,是为了防范市长和特朗尼菩尔共谋改变统治和奴役人民,因此,当着手处理任何重大事情时,都要将其传达给摄护格朗特,摄护格朗特在将其转达给他们管理的家庭并召开摄护格朗特会议讨论后,将决议报告给议院,在重大场合,议题被提交给整个岛的议会。在他们的议会中观察到的一个规则是,从不在某个议题被首次提出的那一天讨论它,而总是交付给下一次会议讨论,以避免人们轻率地和在讨论的热烈氛围中过快地提出建议,而这可能使他们偏离公正的立场,以至于他们考虑的可能不是公众利益而是为他们最初的观点辩护,并且,出于乖张和可笑的羞耻心,他们可能宁愿危及他们的国家而不愿危及自己的名声,或冒他们最初建议的权宜之计被怀疑缺乏远见的风险。因此,为了避免此类情形,他们采取措施确保他们的建议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而不是贸然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