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 序
托马斯·莫尔(1478—1535)出生在英国伦敦一个富裕的城市家庭,从小受到很好的教育,长大后成为英格兰卓越的人文主义者和勋爵大法官(英王麾下的第一号要人)。在处理公共事务过程中,他始终秉持社会公正原则,甚至不惜与英王作对,陷自己于危险的境地。1535年,莫尔因在宗教改革问题上违抗亨利八世而被判处死刑,他不屈不挠,视死如归,临刑前还讲笑话。
莫尔在1516年完成的这部著作——《乌托邦》(全名为《关于最完美的国家制度和乌托邦新岛的既有益又有趣的金书》)中,深刻地揭露了欧洲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各种社会矛盾,他以极其敏锐的洞察力认识到私有制是各种社会罪恶的根源,并第一次明确地阐述了以财产共有、社会互助为原则的空想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
尽管莫尔本人在总结自己的人生经历时,可能会认为《乌托邦》的社会影响比不上他的勋爵大法官职位或他反对宗教改革的斗争,然而,《乌托邦》却作为一部伟大的著作留传后世,并产生了极其深远和重大的影响。
首先,《乌托邦》在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就率先揭露了它所特有的新的阶级对立,并首次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某些原则做了天才的猜测,因此,它成为16—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思潮的奠基之作,并为后来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创立提供了有益的思想借鉴。
其次,由于《乌托邦》一书的影响力,“乌托邦”(原意是“没有的地方”)一词成为“空想”的同义语,并被知识分子用作对未来良好社会幻想式描绘的称呼。由于对理性和想象力的力量的确信,整个欧洲乃至全世界的近当代学者在哲学层面对“乌托邦”的思考从未停止过,并成为一种在主流思想之外拓展理论、表达对现存社会的批判和医治主张的方式,直到20世纪末,由于后现代社会所带来的诸种乌托邦(理想社会方案)的幻灭,才出现了关于乌托邦的思考向经验的和渐近的层面转变的迹象。
从《乌托邦》的全名中可以看出,它还是一本饶有趣味的读物。用机械式的方式讨论社会和政治制度未免太过枯燥,也很难让读者获得真切而感性的认识,因此,作者尝试用他所处的时代的读者感兴趣的人物和情景来引进思路。莫尔生活的时代正是地理大发现的时代,航海家们所写的关于新发现的国家的游记给人们带来强烈的思想冲击和新奇的感受,非常受大众喜爱。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莫尔以游记的体裁,以虚拟对话的形式,并以该时代著名的航海家厄梅里克斯·维斯普修斯(新大陆美国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的哲学家旅伴作为对话集的中心人物,来引出关于制度的辩论和阐述,不仅使得他的作品非常引人入胜,还使得他的观点容易为读者所接受。
《乌托邦》全书分为两部。第一部通过关于有良知的哲学家辅佐国王能否为公众造福的对话,以及关于严厉惩罚盗贼和流浪汉是否公正和有益于公众的对话,揭露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欧洲各国的君主专制制度的不公正,以及“圈地运动”给劳动人民造成的苦难,并最终引出“财产私有制是一切社会罪恶的根源”的结论。
作者借他虚拟的人物拉斐尔之口深刻地指出,人民选择某位国王,是为了自己而不是国王的利益,因此,国王本应主持公道,为民造福,但实际情况却是国王假借管理公共事务之名来追求其自身利益,为了最大化其自身利益,国王对外侵略其他国家,对内剥削和压迫他的人民。作者指出,这样的做法既与国王的尊贵不相称,也不利于他的统治的巩固。因为,一方面,好战的国家需要长期供养大量的士兵,而这些人会在和平时期制造社会动乱;另一方面,人民的贫穷也是社会动乱的根源。
同样,作者揭示了封建贵族和劳动人民之间的对立关系以及封建制度的不公正。作者指出,那些懒惰的贵族通过压榨他们的佃农过着极其奢侈和豪华的生活,而那些艰苦劳作的、从事社会所必需劳动的平民却只挣得微薄的收入,他们不仅过着贫穷的生活,还要为年老生病时的生计担忧。作者指出,封建政府不仅不关心养活了整个社会的劳苦大众在年老生病时的赡养问题,还制定法律帮助贵族压榨劳动人民,这些法规尽管披着公正的外衣,但实际上没有任何公正可言。
此外,作者还揭示了英国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新出现的社会对抗。作者描述了“圈地运动”(由于羊毛价格的不断上涨,贵族和士绅为了牟取暴利,用欺诈或暴力手段大规模剥夺农民的土地并将其改做牧场)给农民和手工业者造成的悲惨情景,辛辣地指责这是“羊吃人”。作者指出,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失业、流浪、行乞甚至盗窃是由少数富人的贪婪造成的,政府本应制止富人的恶行,但是,政府不但不这么做,反而颁布一系列惩治流浪汉和盗贼的血腥法律,这既是不公正的,也是无效的。
通过对上述社会矛盾的分析,作者深刻地指出“财产私有制是一切社会罪恶的根源”,并暗示应该废除财产私有制。他写道:“只要存在私有财产,只要货币是衡量其他所有东西的标准,一个国家就不可能被公正或幸福地统治。不公正,是因为最好的东西将会落在最邪恶的人手中;不幸福,是因为所有的东西将会被一小撮人瓜分(甚至这些人也不是在所有的方面都幸福),使其余的人处于绝对贫困境况。”然后,作者指出,在不取消财产私有制的情况下,一切局部的改革都只能缓和而不能根除社会弊病。
第二部描述作者虚构的一个共同体的城镇、行政长官、职业和生活方式、交往、旅游、奴隶和婚姻、军事训练和宗教等方面的情况,着重阐述它的基本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作者认为,这些制度既是公正的又是理性的,能够保证全体成员的幸福以及共同体的秩序和安定。
作者描绘的共同体的基本组织原则是“财产共有”和“社会互助”,这与作者所生活的社会的“财产私有”和“每个人都追求其自身的利益”形成鲜明的对照。作者认为,只有实行财产共有制,让每一个人都拥有对所有物品的权利,才能保证所有社会成员地位的平等,而这是使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幸福的基本前提之一;只有实行“社会互助”,照料那些曾经劳动过,但后来因年老生病而变得不能继续劳动的人,才能解除社会成员对未来的忧虑,而这也是使所有社会成员获得幸福的基本前提之一。这些原则并不是作者凭空想象出来的,基督教就曾提倡过“教友皆兄弟姐妹”式的教内互助和财产共有,关于这一点,作者在“乌托邦人的宗教”一节中有所提及。
要使所有社会成员过上富裕和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还必须保证可供分配的生活必需品的极大丰富,而这依赖于社会生产的组织。在这一方面,作者是没有前人的成果可资借鉴的。由于所处时代的局限性,作者不可能看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生产力提高和技术进步的巨大促进作用,更不可能提出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组织社会化大生产的思想。相反,作者看到的是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给农民和手工业者造成的苦难,因此,作者主张恢复以前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和手工业制度。那么,在生产力没有提高的情况下,如何实现产品的丰富呢?作者从他所生活的社会里存在的劳动力巨大浪费中找到了突破口。作者指出,在当时的社会中,占人口二分之一的妇女干活少之又少,有一大批游手好闲的祭司和所谓的神职人员、贵族和绅士及其家庭,还有大量的劳动力从事的是与生活必需品的生产无关的职业(比如当贵族的跟班)。因而,作者认为,如果所有有劳动能力的人都被强制劳动,并且所有劳动者都只生产生活必需品,那么每位劳动者只需每天劳动六小时,生活必需品就会丰富到可以在所有的社会成员中实行“按需分配”的地步。由此,作者主张实行普遍义务劳动制度。
作者还提出了民主政治制度的主张,这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在作者描绘的共同体中,所有的行政长官都由公民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下级长官(摄护格朗特)由家长选举产生,高级长官(特朗尼菩尔和市长)由摄护格朗特选举产生。这种民主政治制度与作者所处时代的君主专制制度(所有的长官都由上级委任)形成鲜明的对照。作者在那个时代能提出这些民主思想,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此外,作者关于人生的快乐和幸福等主题的论证也有相当重要的启示意义,限于篇幅的限制,这里就不一一介绍了。
总之,作者向我们描绘了一个使所有的成员都能过上安宁快乐和无忧无虑生活的理想社会组织。或许,在我们今天看来,作者描绘的理想社会并不是很理想,比如,在那个社会里,没有我们今天所享受的高质量的、个性化的商品和服务;或许,我们还会觉得,作者寄希望于人类(尤其是统治者)的美德来实现和维系那个他认为美好的社会未免太过天真。然而,在今天细读这本精彩的对话集,我们仍然会为作者渊博的知识、敏锐的洞察力和天才般的想象力所折服,并从中获得许多有益的启示。
李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