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第六章
第六章

我认为可能需要先跟读者说明一下,在看的时候其实可以将这一章略过,也依然不影响阅读,因为这一章大部分只是记述我和拉里的一次谈话。可是话又说回来,如果不是因为有这一次谈话,或许我会觉得没必要写这本书。

那年秋天,在埃利奥特逝世后两个月,我动身前往英国,途中经过巴黎,小住了一个礼拜。伊莎贝尔和格雷几经辗转,送灵柩到意大利安葬以后,又返回布列塔尼半岛。不过现在,他们又重新住到了位于圣纪尧姆街的那幢公寓里。伊莎贝尔把埃利奥特遗嘱的详细内容告诉我。他留下一笔钱给他造的那座教堂,为他的灵魂做弥撒,另外还捐了一笔钱作为教堂的维修费。他留给尼斯主教一笔可观的数目作为慈善费用。他还将自己收藏的那批价目难估的十八世纪小黄书,以及一张出自弗拉戈纳尔[1]之手的漂亮绘画留给了我。那幅画画的是山羊神和一名美丽女仙在做见不得人的事。这张画太不堪入目,没法挂出来,而我也并不喜欢在私下里贪看春宫图。他对几名仆佣相当慷慨,留给他们不少钱。又分给他的两个外甥一人一万美元,其余的所有财产都给了伊莎贝尔。这笔财产究竟值多少,她没有说,我也不去打听;不过,从她那心满意足的神情来看,该是相当多的一笔钱。

格雷自从恢复了健康,一直以来都迫切地想要回到美国重新开始他的事业。尽管伊莎贝尔在巴黎生活得非常惬意,但多少也还是受到了格雷这种心情的影响。格雷曾经和自己的那些朋友们进行过多次联系,不过,必须有大笔投资才能得到最好的空缺。当时这笔钱他拿不出。可是,埃利奥特死后,伊莎贝尔却拥有比格雷需要的数目多得多的钱,所以,在取得伊莎贝尔的同意之后,格雷再次联系了对方;如果情形真如对方所说,他预备离开巴黎,亲自去看看。但是在成行之前,还有不少事情要办。他们需要去法国财政部办理遗产税手续;还有昂第布的房子和圣纪尧姆街的公寓,都得处理掉;还要在德鲁奥旅馆安排一次拍卖会,将埃利奥特的那些家具、藏品和图画统统处理掉。这些都很名贵,最好是等到春季,那时可能会有一些富有的收藏家来到巴黎。伊莎贝尔认为在巴黎再过一个冬季也挺好;她的两个孩子现在法文已经讲得和英文一样流利了,所以,伊莎贝尔很愿意让她们在法国学校里再多待几个月。三年来,她们已经长高了,双腿修长,骨骼秀美,成了活泼开朗的小姑娘,尽管目前还没有长得像她们母亲那样美,但是,她们很有教养,而且好奇心旺盛。

他们的事就先交代到这里吧。

能再次碰到拉里是件很偶然的事。我曾经向伊莎贝尔问到拉里;她告诉我,从拉保尔回来之后,他们很少看到拉里。她和格雷这时自己认识了好些新朋友,都属于他们这一代的人,所以经常有聚会,比我们四个人时常在一起时的那些快乐的日子还要忙得多。有一天晚上,我去法兰西剧院看《贝蕾妮丝》。这个剧本我以前当然读过,但从没看见它上演;由于难得上演,所以很不想错过这个机会。这算不上拉辛最好的剧作,因为内容太单薄了,还不到五幕,但是剧情很感人,有几段够得上说是脍炙人口。故事是根据塔西佗[2]的一段短短的文字展开的:拉图斯热烈地爱上了巴勒斯坦的女王贝蕾妮丝,甚至已经应允和她结婚,但是等他登基以后,却为了国家利益而牺牲了自己以及心上人的意愿,让贝蕾妮丝离开了罗马。原因是元老院和罗马的民众都反对他们的皇帝和一个外国的女王成婚。剧本主要描写的是拉图斯在爱情与责任之间的挣扎;在他摇摆不定时,最后是贝蕾妮丝深信他爱她,为了帮他坚定立场,主动离开了他。

我想,拉辛作品的优美与伟大,可能只有法国人才能充分领略到,但就算是外国人,一旦习惯于诗句的那种矫揉造作风格之后,也没法不被他作品中的柔情蜜意和高尚情怀所打动。极少有人能像拉辛那样,深谙如何用语音形成巨大的戏剧效果。我总感觉,那些流畅的亚历山大体[3]诗句的作用是足以代替故事情节的,而且我还发现,那大段大段的对白或是独白,都十分巧妙地将情节推向高潮,和电影里那些惊心动魄的镜头一样扣人心弦。

第三幕落幕以后,是中场休息时间。我去门厅里抽支烟;门厅里竖着一尊出自乌东[4]之手的伏尔泰雕像,咧着一张没有牙齿的嘴在讥笑世人。这时我肩上被人轻拍了一下。因为我想要独自享受一下那些铿锵诗句在我心中引起的兴奋,所以转身时还很有点儿不高兴,结果发现是拉里。和平时一样,我见到他总很高兴。从上次分别开始,我们已有将近一年没有见过面了,因此,我建议看完戏后一同去喝杯酒。拉里跟我说他还没吃晚饭,肚子正饿着,建议去蒙马特尔。于是时候一到,我们就一起出了剧院。法兰西剧院到处充斥着一种发霉的气味。这股霉味中又掺和了那些各个年龄段的女招待员身上的气味;她们极少洗澡,板着一副脸孔,把你带领到座位上,硬邦邦等你付小费。这使人走出去以后不免要深吸一口气。由于晚上天气很好,所以我们一路走了过去。歌剧院大街的弧光灯示威一般闪着强光;天上的群星好像不屑跟它们较量,都把自己的光华隐藏进无尽的黑暗中去了。我们一边走,一边谈论着刚才看的那场演出。拉里很有些失望。他原来指望表演应该更自然些,那些诗句应该像平常说话那样念诵,姿势也不要那样过于戏剧化。对他的这一看法我并不赞同。我以为,这出戏原本就胜在辞藻,因而念诵台词时是可以拿腔作调的。我就喜欢在韵脚之处的那种停顿;还有那些有着悠久传统、略带夸张的优美身姿,这正合乎这种艺术的格调。敢说拉辛当年就愿意他的戏照这样子演呢。那些演员能在舞台的种种限制下尽力演得具有人情味,热烈而又真实,我是很佩服的。艺术能够利用这种传统的形式达到自己的目的,就已经是一种成功。

我们一路来到克利希大街,进入布拉西里·格拉夫饭店。刚过午夜,饭店里还有不少人,我们来到一张空桌旁坐下,点了火腿蛋。我告诉拉里,我见过伊莎贝尔了。

“格雷应该很高兴能回到美国的,”他说,“他待在这里就像鱼儿失水一样。他只有工作了才会快乐。敢说他肯定能赚大钱。”

“他如果赚到很多钱,那也是多亏了你。你不但治好了他精神上的病,更治好了他心里的病。你使他恢复了自信心。”

“我做得很有限。仅仅只是向他指明了该怎么来治好自己。”

“你这‘有限的事’,是从哪里学来的?”

“也是碰巧学来。那时我在印度,因为患上了失眠症,就向我所结识的一位老瑜伽教徒谈起;他说马上就能帮我治好。他的做法就和你见过的我对格雷的做法一样;那天晚上,我睡得很好,几个月来都没有睡得那样好过。后来,大约在一年以后,我跟一个印度朋友一起去爬喜马拉雅山,他不幸把脚踝跌伤了。当地又找不到医生,他的脚疼得不行。我想到照老瑜伽教徒那样试一下,结果竟然奏效了。不管你相信不相信,总之他完全不痛了。”拉里笑起来,“老实说,其实我比谁都更惊讶,因为这里面没有任何神秘可言;它只是把这种想法灌输到病人的头脑里去。”

“这事尽管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就不容易了。”

“如果你的胳膊不由自主地从桌子上抬起来,你会觉得惊奇吗?”

“当然会非常惊奇。”

“它会自己抬起来的。在我和那个印度朋友回到居住区以后,他就到处跟人说我有这么个本领,并且还带别的人来找我看病。我其实很不情愿这么做,因为我还不完全懂得这是怎么回事,可是,他们一定要求我做。不知道什么道理,我总把他们治好了。我发现不但能止痛,而且能消除人的恐惧心。说来也怪,居然有那么多人患有恐惧症。我指的不是幽闭恐惧症或是恐高症,而是恐惧死亡——或者更糟,恐惧生命。这些人往往看上去好像很健康,生活无忧,事事顺心,然而却承受着恐惧的折磨。我有时觉得,这种恐惧是最为根深蒂固的动物本能;有的时候,甚至可能是人类生命之始时就承继下来的。”

我一面倾听着拉里的诉说,一面满怀期待,因为他以往很少会说这么多话。我感觉他这一次似乎总算是愿意敞开心扉了。也许我们刚才看的那出戏减轻了他内心的压抑,那种明快的抑扬顿挫的节奏,正如音乐会引起的反应一样,克服了他沉默寡言的天性。忽然问,我感到自己的手有点不对头。我对拉里刚才说的那个像是半开玩笑的话并没有在意,然而现在,我发现自己原本搁在桌子上的手,已经不由自主地离开了桌面,抬高了差不多有一英寸。我吃了一惊,看手时,发现它微微有点发抖。我感到自己胳膊的神经有一种古怪的颤动,它震动了一下,手和小臂就自动地抬了起来,而我很清楚我并不是有意要抬起来,也没有特意去压制它,它是自己抬起来的;接下来,我的整个胳膊都向上抬,一直举过了肩。

“这真是怪事儿!”我说。

拉里笑起来。我稍微运用一点意志,手就落回到桌子上。

“这很寻常,”他说,“没什么了不起的。”

“这是不是你刚从印度回来跟我们谈到的那个瑜伽教徒教给你的?”

“并不是,他其实很厌恶这一类事情。我不知道他是否也和那些爱炫耀的瑜伽教徒一样具有那些能力,但是,他认为运用这些能力是很幼稚无聊的事。”

这时我们要的火腿蛋来了。两人吃得津津有味,不时喝口啤酒,两人谁都没有说话。我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我自己在心里琢磨着他。吃饱喝足之后,我燃起一支纸烟,拉里则点燃烟斗抽起来。

“先说说看,你是因为什么才去印度的?”我有些唐突地开口问他。

“是碰巧。至少当时我是这样以为的。现在我比较倾向于认为这是我在欧洲待了多年的一个必然结果。几乎所有对我产生过较大影响的人,看上去好像都是碰巧遇上的,然而,回想起来却发觉我和他们的相遇都带着必然性。就好像他们就等在那里,专门在我有需要时和他们相遇似的。最初我去印度只是想休息一阵,因为看书看得很疲惫,而且还想理顺自己的想法,于是我就在一艘环游世界的游船上找到一份水手的工作。这艘船是往东开的,途经巴拿马运河开往纽约。我离开美国已有五年,很想家。我情绪低落。你知道我们多年前在芝加哥初次见面时,我还很无知。我在欧洲读了不少书,见识了不少事情,可和最初相比,离我想要追寻的东西还是一样遥远。”

我很想问问他在追寻什么,但又觉得他很可能会一笑了之,耸耸肩膀,说这事不值得一谈。

“可是,你为什么要去当一名水手呢?你也不是没钱。”我换了个问题问他。

“我是想经历一下。每当我在精神上达到饱和、吸收过多时,我就发现干干这类体力活很有好处。那年冬天,在伊莎贝尔和我解除婚约之后,我就去了朗斯,在那儿附近的一家煤矿做了六个月的工。”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告诉了我在前面所讲述的他的那些遭遇。

“伊莎贝尔抛弃你时,你难过吗?”

他没有马上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先盯着我看了半晌,一双深邃的眼睛似乎并没有朝外看,而是在向里面看的。

“是的。我那时年纪轻,而且已经打定主意要和她结婚,甚至已经构想过婚后如何生活了。我原本指望我们会生活得很好的。”他淡淡一笑,“只是结婚是两个人的事,就好比吵架也要有两个人才能吵起来。我只是从来没有想到,伊莎贝尔根本不能接受我所设想的婚后生活。假如我那时多懂得一点人情世故的话,就不应该跟她提起。她还年轻,热衷于享乐。我不怪她。只是我也没法顺从她。”

读者应该还记得,自从他在农场和那个寡妇之间有了荒唐事并且在当晚逃出农场之后,就去了波恩。我很想知道后面的事,但是,同时更知道我须得万分小心,不要直接去问。

“我还从来没有去过波恩,”我说,“我小时候曾在海德尔堡念过一阵子书。我觉得那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时期。”

“波恩我是很喜欢的;在那边待了一年。一位大学教授的遗孀要招收两名房客,我在她家里租了一间房子。她有两个女儿,都已经是中年妇女了,做饭和料理家务的事都是她们在管。那家还招了另一个房客,是个法国人,对于这点,我开始是有些失望的,因为我当时只愿意说德国话;可他是个阿尔萨斯人,德国话[5]即使讲得不比他的法国话更流利,但至少在发音上是非常标准的。从他的打扮上来看,他像个德国的基督教牧师。几天之后,我才知道他是名黑衣教士,这使我有点意想不到。他是经修道院批准到大学图书馆来做研究工作的,是个很有学问的人,但是,外表看上去和我心目中的普通修士并没有两样。他身材又高又大,赭黄色头发,碧蓝碧蓝的一双眼睛,圆圆的面孔红扑扑的。人很怯生拘谨,看上去不大想跟我多搭讪,可是,礼貌相当周到,在餐桌上谈话时始终客客气气;我也只有在吃饭时才能见到他;等一吃完午饭,他就会回到图书馆去工作;吃完晚饭,我会留在客厅,跟两个女儿中不用洗餐具的那个聊上一阵,顺便练习一下德语,而他则会直接回自己房间。

“我万万没想到,有一天下午,是在我至少搬来一个月以后,他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出去散散步。他说他能够指给我看邻近的一些有意思的地方,都是我一个人很可能发现不了的。我对于走路还是很有自信的,可是每天我都走不过他。这第一次散步,我们足足走了有十五英里远。他问我来波恩干什么,我说来学德文,同时也想学习德国文学。他谈吐不凡,说他愿意尽量帮助我。这次以后,我们每星期总要一起出去散步两三次。我知道了他教过几年哲学。在巴黎时,我曾读过一些有关哲学的著作,像斯宾诺莎、柏拉图、笛卡尔等等,但是,那些德国的大哲学家我还都没有读过,因此十分乐意听他谈论。有一天,我们散步走得很远,一直过了莱茵河,到一家露天啤酒店里要了点啤酒,他问我,是否是新教徒。

“‘我想,算是吧。’我说。

“他快速地扫了我一眼,我觉得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笑意。他开始谈论起埃斯库罗斯[6];你知道,我学过希腊文;但论起对这位伟大悲剧家的熟悉程度,我简直无法望其项背。他所说的话很能启发人。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问我新教徒的问题。我的监护人纳尔逊叔叔其实是一个不可知论者,但是,为了不引起他的病人们的议论,他还是经常去做礼拜;他送我上主日学校,也是为了同样的理由。我们请的用人玛莎是一个固执的浸礼会教徒;我做小孩时,她时常吓唬我说有罪的人将被打入地狱,受烈火焚烧。当她觉得村里的某些人理应受到惩罚时,就会想象这些人在地狱里所遭受的各种苦难,并讲述给我听,自己讲得非常开心。

“到了冬天,我和恩夏姆神父已经混得相当熟了。我觉得,他是个相当了不起的人。我从来没有看见他发过火。他为人厚道,比我可能指望的还要胸襟开阔,而且对人对事都极其宽容。他学识渊博,尽管肯定也知道我是那么无知,但和我谈起话时,往往把我当成和他一样的有学问的人。他对我非常有耐心,仿佛除了帮助我之外,别无所求。有一天,也不知道什么缘故,我的腰突然疼起来,我的房东太太葛拉保夫人给了我几个热水袋,硬是要求我卧床休息。恩夏姆神父听说我病倒了,晚饭后,来到我的房间看望我。我除了腰痛得很厉害以外,精神状态其实不错。你懂得书呆子的毛病,他们一见到书,总爱问个究竟。在他进来看我时我放下了手里的书,他伸手拿过去看了一眼书名。那本书是我在城里一家书店买的,讲的是有关梅斯特·艾克哈特的事迹。他问我怎么有兴趣看这种书,我告诉他,我曾经涉猎过相当一部分有关神秘主义的著作,并且和他谈到考斯第以及他怎样唤起了我对神秘主义的兴趣。他一直在用那双碧蓝碧蓝的眼睛打量我,眼睛里有一种很难形容的神情,似乎是爱惜。我感到他觉得我相当可笑,但是,同时对我的钟爱并不因此而有所减弱。反正,原本我也不在乎别人是不是把我当成傻瓜。

“‘你想从这种书里寻找到什么?’他问我。

“‘我要是知道的话,’我答,‘我就会直接去找了。’

“‘你可记得我曾经问过你是否是新教徒?你回答说算是吧。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是在那样的环境里长大的。’我说。

“‘你相信上帝吗?’他问。

“这一类私人问题我向来是不高兴有人问我的,因此第一个念头是想对他说这事与他无关,可是,他的脸色非常和善,使我感到很难去顶撞他。然而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不想回答相信,也不想回答不相信。也许是我所感受到的痛苦要让我说话,也许是他身上有某种东西对我产生了影响。总之,我把自己的经历讲给他听。”

拉里犹豫片刻,才继续往下讲。我知道他这时的话并不是说给我听的,而是说给那个黑衣教士听的。他已经把我忘了。我不清楚是因为时间的缘故还是地点的缘故,才让他一反常态,不用我催促,就讲起他因生性沉默而一直深藏在心里的事情。

“鲍勃·纳尔逊叔叔是个很民主的人,原本他送我就读的是麻汾中学。只是因为路易莎·布莱德雷伯母催促不休,到了我十四岁时,他才让我去读圣保罗中学。那时我不论功课或者体育都不怎么行,只是还对付得过去。那时我就是个平平常常的男孩子。我对飞行特别着迷。那时候,飞机才刚出现,鲍勃叔叔和我一样对飞行感到兴奋。他还认识几个飞行员;我告诉他我很想去当飞行员,他就说愿意给我想办法。我年纪虽小,个子却长得高,十六岁就完全可以冒充十八岁。鲍勃叔叔叮嘱我务必保守秘密,因为他知道,一旦为人知晓,人人都会骂他个狗血喷头。可是,事实上,就是他帮助我越过边境到加拿大,并且给我一封介绍信去见他的一位熟人的。后来的结果是,我还没满十七岁,就已经成为一名飞行员,飞行在法国上空了。

“当时我们驾驶的全是非常差劲的飞机;每次飞上天等于拿性命打赌。飞行的高度,按照今天的标准来看低得可笑,但在当时已经算够高的了,我们都以为这很了不起。我真爱飞行啊。我没法形容飞行时心里的感受,只觉得自己又自豪又幸福。在天上,飞得高高的,感觉自己融入了某种很伟大也很美丽的东西里面,成了它的一部分。我并不清楚它是什么,只感觉在两千英尺之上的高空飞行,我不再是先前那样孤零零的一个人,而是有了归属了。这话听上去可能很愚蠢,但我就是有这种感觉。当我飞行到云层上方,看到朵朵白云就在脚下,好似一大群绵羊,我就感觉我和无垠之物合为一体了。”

拉里说到这里停顿了片刻,用那种深邃的眼神凝视着我,可是,我也说不清他是否真的能看到我。

“我知道有成千上万的人在这场战争中死去,但是,我没有亲眼看见他们死去,因此,我并没有把它当回事。直到后来我亲眼看见一个人死去,那让我觉得无比羞耻。”

“羞耻?”我不禁叫出了声。

“是的,羞耻。因为那个孩子只比我大三四岁,是那样的精力充沛和勇敢,不久以前还生气勃勃,那么一个好好的人,转瞬间却只剩下一团模糊的烂肉,就仿佛从来不曾有过生命似的。”

我没有说什么。以前读医科时我也曾经见过死人,在战争期间见到的就更多了。使我受到震撼的是他们看起来是那么无关紧要,毫无尊严,就像是些被丢弃的木偶。

“那天我一整晚都没能睡着。我失声痛哭。我并不是为自己而后怕;我感到愤恨不平;使我接受不了的是,死亡竟然如此丑恶。大战结束以后我回了家。过去我一直喜欢机械。如果不再当飞行员的话,我就打算到一家汽车制造厂去工作。我因为曾经受过伤,需要暂时歇息一阵。后来他们要安排我就业,但我没法去做他们安排我做的事情,那些事情太无聊了。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来考虑。我不断问自己,人生是为了什么。归根到底,我之所以还能活在这世上,靠的只是运气;我希望能活得有意义一些,但是,又不知道要做什么才算有意义。我过去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上帝。现在却不由得琢磨起来。我不明白这世上为什么会有罪恶。我知道自己见识浅薄,也不知道该去向谁请教,但是,我想弄懂这些,于是我开始漫无目的地读起书来。

“在我向恩夏姆神父讲述了这些事情以后,他就问我:‘那么,算起来你已经读了四年书了,是不是?你有没有找到你想要的答案?’

“‘一点也没有。’我说。

“他一脸慈祥地望着我,这使我很有些不安。我不清楚自己说的话里究竟有什么能令他感动。他的手指在桌上轻轻叩击着,就像脑子里在盘算着某件事情一样。

“‘我们古老而明智的教会有过发现,’他当时说,‘假如你像个有信仰的人那样行事,你就能得到信仰;假如你祈祷时心存疑虑,但却诚心诚意,你的疑虑就会被消除。如果你赞赏礼拜仪式而遵从它,安宁就会降临到你身上。礼拜仪式对人类精神的作用,已为长期以来的历史屡屡证明。我过不久就要回修道院。何不跟我们一同去住几个星期呢?你可以和我们的庶务修士们一起在田里劳动;晚上就去图书馆里看书。这样的经历未必比不上你在煤矿上干活或是在德国的农场干活。’

“‘你为什么会对我提出这样的建议呢?’我问。

“‘我从旁观察你已有三个月了,’他说,‘也许我对你的了解比你自身还要多。你距离你自己的信仰,其实只隔了一张薄纸。’

“我对他这话没有说什么。那就像有人扣着我的心弦,并且拨了一下,给人一种古怪的感觉。终于我跟他说,让我考虑考虑。他就没再多说了。他在波恩逗留的余下时间里,我们没有再谈过和宗教有关的事,可是,在他离开时,他把修道院的地址写给了我,告诉我要是决定去了,就写封信给他,他会帮我安排好。他走后,我比预计的还要更加想念他。时光飞逝,转眼又到了仲夏时节。我相当喜欢波恩的夏季。在这段时间里我又读了歌德、席勒、海涅的作品,读了荷尔德林[7]和里尔克[8]的诗,但是,始终没能找到答案。我脑海中经常盘旋着恩夏姆神父所说的话,最终还是决定接受他的邀约。

“他亲自来车站接的我。修道院坐落在阿尔萨斯,乡间的景色很美。恩夏姆神父介绍我见了院长,然后,领我到指定给我的小房间。房里摆了张狭窄的铁床,墙上挂了一幅耶稣受难像,再就是几样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简陋家具。午餐铃声响时,我向食堂走去。那是一间有穹顶的大厅。院长和两个修道士站在门口,一个修道士端了盆水,另一个修道士手里拿了条毛巾,院长先洒水在客人的手上,然后再用毛巾擦干,这就算是洗过手了。除了我之外,还有三位客人,另有两个过路的神父到这里来吃饭;还有一个上了年纪的满腹牢骚的法国人,是来这里隐居的。

“院长和他的两名助手——都是副院长,在餐厅的首位就座,各自占了一张桌子;两名神父在两边靠墙的桌子那儿坐下,修道士和勤杂人员以及其他客人们则坐在餐厅中央的桌子旁边。做完感恩祷告之后,大家就开动起来。一名见习修士坐在餐厅进口处,声音单调地读起劝善书。吃完午餐,大家再次做了感恩祷告。院长、恩夏姆神父、客人和那名负责招待客人的修士一起走进一间小屋子里去喝咖啡,顺便聊聊闲天。然后,我就回自己的小房间了。

恩夏姆神父介绍我见了院长。午餐铃声响起后,我向食堂走去。那是一间有穹顶的大厅。院长和两个修道士站在门口,一个修道士端了盆水,另一个修道士手里拿了条毛巾,院长先洒水在客人的手上,然后再用毛巾擦干,这就算是洗过手了。除了我之外,还有三位客人,另有两个路过的神父来这里吃饭;还有一个上了年纪、满腹牢骚的法国人,是来这里隐居的。院长和他的两名助手在餐厅的首位就座,两名神父在两边靠墙的桌子那儿坐下。

“我在那里待了三个月,过得很充实很快乐。那种生活对我完全适合。图书馆非常好,我在那儿读了大量的书。并没有哪一个神父试图对我施加影响,但是,他们都很乐于和我交谈。他们的博学、他们的虔诚和他们那种超脱尘世的派头,都深深打动了我。你可不要以为他们过的是一种无所事事的生活,其实他们一直没什么闲暇。他们得种地,还得打粮食,也高兴我帮他们的忙。我喜欢那些壮观威严的祈祷仪式,其中最喜欢的就是做晨祷。那通常是在清晨四点钟举行。你坐在教堂里,周围是一片夜色,心中很受触动;这时候,修士们都穿上了略显神秘的罩头服装,用他们雄壮有力的男声合唱起举行礼拜仪式时的平调歌。这类习以为常的活动给人一种安定感;而且尽管会花去许多精力,尽管脑子里从来没有停止过思考,但你仍然感到一种恒久的宁静。”

拉里略有些遗憾地微笑一下。

“我觉得自己和罗拉[9]一样生不逢时,生得太晚了,没有碰上自己的时代。我应当生在中世纪,那时候,信教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是那样,我要走的道路就会是明摆着的,我将会去修道院里谋一个职位。然而现在,尽管我想去信仰上帝,但却相信不了。我没法去相信一个跟普通的上流人士相比也不见得有多好的上帝。神父们告诉我,上帝创造世界是为了颂扬自己。这在我看来并不是怎么高尚的事儿。贝多芬写他的那些交响乐难道也是为了颂扬自己?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他之所以会有那些创作,全都是因为他想要将自己的灵魂用音乐的形式表现出来,而他要做的就是尽自己的能力把这些音乐臻于完美。

“我常听神父们每天餐前反复念诵祷词,心里奇怪他们为什么会一直祈祷天父每天赐给他们食物,而不去怀疑呢。小孩子们会恳求他们尘世的父亲赐给他们食物吗?他们料定他会给他们饭吃。他给他们饭吃,他们既不感激,也不必要感激;相反,一个人把孩子生到世界上,如果他不能养活他们或者不肯养活他们,我们只会责备他。我觉得一个万能的造物主如果不准备给他创造的众生以生存的必要物质和精神食粮,那他还不如不创造生命。”

“亲爱的拉里,”我插话说,“你幸好不是生在中世纪。否则,你准会被绑上火刑柱的。”

他笑了。

“你获得不少成就,”他继续说,“你可愿意人当面恭维你吗?”

“这只会弄得我很尴尬。”

“我替你想,也会是这样。我也没法相信上帝要人恭维他。我参军时,空军里有个家伙靠巴结指挥官弄到美差,我们都看不起他。一个人想要靠穷巴结而从上帝那里得到拯救,我相信上帝也会看不起他。我总认为,上帝最喜欢的崇拜者是那种尽了自己的能力去做事的人。

“可是,使我最想不通的首先还不是这个。我没法理解那种人生来就有罪的观念,而以我所知,那些神父的头脑里多多少少都带有这种成见。我参加空军时结识了不少人。当然他们只要有机会就喝醉酒,然后胡乱和女孩子睡觉,说话时还喜欢骂骂咧咧的;我们中间还有一两个坏蛋:一个家伙因开空头支票被逮捕,并且判了六个月徒刑;这不完全是他的过错;只是他以前从来没有拿到过钱,当他拿到比自己意想的更多的钱时,他就忘乎所以了。我那时在巴黎就接触过一些坏人;回到芝加哥后也接触过不少坏人,然而他们之所以会做坏事,或者是出于遗传,或者是出于环境,都不是能任由他们自己来做出选择的:对于这些罪恶,敢说社会应当比他们负有更大的责任。我如果是上帝的话,我就设法惩罚他们里面的一个,甚至里面最坏的一个,把他们打入地狱永世受苦。恩夏姆神父思想比较开明;他认为地狱之所以会成为地狱,就是因为那里是上帝到达不了的地方,但是,如果这种惩罚残酷到可以称之为下地狱的程度,你能想象我们仁慈的上帝竟然还会去执行吗?归根到底,是他创造了人类;如果他创造的人类能够使他们犯罪,那等于是他要他们犯罪。如果我训练一只狗去咬闯进我后院来的生人的咽喉,那么在它咬人咽喉以后我却打了它,那就太不公平。

“如果一个至善而且万能的上帝创造了世界,为什么他又创造恶呢?神父们说,这是为了使人克服自己恶的本性,抵拒诱惑,忍受痛苦和忧患,以此作为上帝对自己的考验,并最终洗清自己身上的罪过,好配得上去接受他的恩典。我看这就好比派人送封信到某地去,然后在他必经之路上摆一个迷阵,使他不容易通过,然后还要挖一条壕沟,逼着他只能游泳过去,最后还要筑一道城墙让他去爬。我不相信全能的上帝会这么缺乏常识。我不懂得为什么你们不把上帝设想成一个尽管不是造物主但凡事都尽力而为的人,他比世上所有人都好得多,聪明得多,伟大得多,他不会创造罪恶,而且还一直在和罪恶做斗争,还很可能战胜罪恶。但是话又说回来了,即使上帝是这样的,我也没法说你们就非得去信仰他。

“那些神父们对于这些使我感到困惑的问题,不论在理智上或者在情感上,都没法做出令我满意的解答。我和他们的道路也是不同的。当我去向恩夏姆神父告别时,他并没有问我这一段生活是否像他预料的那样使我得到了好处,只是无限慈爱地看着我。

“‘恐怕我要令你失望了,神父。’我说。

“‘不,’他回答,‘你是一个不信上帝但有着极深宗教观念的人。上帝会选择你的,你终究会回来。是回到这里还是回别处,只有上帝说得了。’”

“后来我就回到巴黎,度过了那一年的冬天。我以前对科学一窍不通;觉得现在该是我对科学至少有点入门知识的时候了。我买了不少书来读,当然读懂的并不多,这就证明我确实无知。不过这一点我过去已经晓得了。春天来时,我就去乡间,住在小河边一个旅馆里。那是个美丽而古老的法国小镇;像这样的小镇在法国有许多,这里的生活好像二百年来就没有变动过。”

我猜想这就是拉里和苏姗娜·鲁维埃一起度过那一年夏天的地方,可是,我没有打断他。

“后来,我去西班牙。我想去看看委拉斯凯兹[10]和埃尔·格列柯的画作;盘算艺术能不能给我指出宗教没能替我指出的一条出路。在那里我游荡了一段时期,然后到了塞维利亚。我很喜欢这个地方,就决定在那里过冬。”

塞维利亚这地方我在二十三岁那年也去过,那地方我也喜欢。我喜欢那些蜿蜒曲折的白色街道,那些大教堂,还有位于瓜达尔基维尔河畔的广阔平原;还喜欢那些深具风韵、快快活活的安达卢西亚女郎,她们眼睛明媚,发色乌黑——特别是插了石竹花以后,衬得发色更黑,花色更艳;我喜欢她们红润的肤色,她们诱人的嘴唇。那时候,确实是,只要年纪轻就等于置身天堂。拉里去塞维利亚时的年岁不过比那时候的我稍微大一点,所以,我心中不由得怀疑,当他面对那些令人神魂颠倒的诱惑时,是否还能够无动于衷。他接下来的话回答了我没有说出口的问题。

“我碰到一个我在巴黎时认识的画家,名字叫作奥古斯特·科泰;他曾经和苏姗娜·鲁维埃同居过。他来到塞维利亚写生,在这里搭上了一个姑娘,两人住在一起。有天晚上他请我去埃里丹尼亚歌剧院听一名吉普赛歌唱家演唱,带来了那名女伴以及她的一个姐妹。你以前肯定从来没有见过那样娇小玲珑的女孩子;年纪只有十八岁。她跟一个男孩子惹下麻烦,导致怀了孕,只得离开故乡。那个男孩去服兵役了,她生下孩子之后,把孩子送出去托人照管,自己在烟草工厂里找了一份工作。我带她回到我住的地方。她总是快快活活的,性格也温柔可爱。几天之后,我问她愿不愿意搬来和我住在一起。她说愿意,于是我们就租下了一套公寓的两个房间,一间作为卧室,一间作为起居室。我跟她说她可以不用再去做工了,可是她不肯,这对我倒也方便,因为这样的话我就可以自由支配整个白天的时间了。厨房是公用的,所以,她总是在上班之前替我把早饭烧好,中午还会赶回来替我烧一顿午饭,晚上我们到饭店里去吃晚饭,吃完饭之后顺道就去看个电影或者去舞厅跳跳舞。她把我看作是疯子,因为我洗过一次蒸汽浴,而且每天早上非要用海绵蘸冷水擦洗身体。她把孩子寄送在离塞维利亚不远处的一个村落里,我们通常在星期天去看他。她并不隐瞒我,她跟我同居就是为了多赚点钱,等她的男朋友服兵役期满之后,就有钱了,找个廉价公寓和男朋友一起住。她的性格是非常惹人疼爱的,我敢说她肯定会成为她的帕科的好妻子。她兴致好,性情温和,还很热情。她把人们讳言的性行为看作躯体的一种自然功能,和别的身体功能一个样。她从中获得快乐,也很高兴能让你快乐。她当然像只小兽,但却是只可爱、诱人、驯化了的小兽。

“后来有一天晚上,她告诉我,她收到了她的帕科从西属摩洛哥(他服兵役的地方)寄来的一封信,说他就要退伍了,几天内即可抵达加的斯。就在第二天早上,她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把钱统统装进了长筒袜里,让我把她送去火车站。我送她进车厢时,她很热情地吻了我,可是,她实在太兴奋了,满心只惦念着和恋人的重逢,早已经顾不上我了。我有十足的把握,在火车还没有完全开出车站之前,她已经把我忘记得一干二净了。

“我继续在塞维利亚住到了秋天,然后再次踏上旅途。就是这一次,我到了印度。”

夜已经很深了。客人渐渐稀少,只有几张桌子旁还坐着人。那些因为无所事事而坐在那里的人都回家了。那些看完了戏或者电影来这里喝杯酒或者吃点东西的人,也都已经走了。偶尔会有些晚到的客人,零零星星走进来。我看见一个高个子男人带着个粗鲁的年轻人走了进来,那个高个子一看就是英国人,长着一张典型的英国长脸,一副疲惫模样,鬈发稀疏;看来他有着和大多数人相同的幻觉,总以为只要人到了国外,原本那些国内的熟人就会认不出你。那个粗鲁的年轻人点了一大盘三明治,在那儿狼吞虎咽起来,他的同伴一脸的愉快和慈祥,在一旁看着他吃。真是好胃口!我看见一个脸熟的人,因为我们在尼斯时同在一家理发店理过发。这人身高体壮,年纪一大把了,头发花白,一张胖脸红通通的,眼睛下面挂着两个大眼袋。他出生于美国中西部,是个银行家,经济大崩溃之后,为逃避调查而远离了自己土生土长的故乡。我不知道他究竟犯了罪没有;如果他犯了罪,那大概也不是什么大事,因而法国当局不至于费劲去引渡他。他派头不小,平常总摆出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但其实眼睛里流露出的全是担忧。他从来没有完全醉过,也从来没有完全清醒过。他总和妓女混在一起,而这些妓女当然会想方设法地榨取他的钱财。而现在他正带着两个庸脂俗粉的中年女人坐在那里;那两个女人明显正在不加掩饰地嘲笑他;而他呢,对她们讲的话半懂不懂,只知道傻笑。堕落的生活啊!依我看来,他还不如就留在家乡吃苦头。总有一天,女人们会把他的油水榨干,那时候,他就只有投河或者吞安眠药自杀一条路了。

凌晨两三点的时候,店里生意慢慢好起来,大约是因为夜总会关门了。一群美国青年走了进来,个个喝得烂醉,还大叫大嚷的,好在很快就走了。离我们不远的地方有两个面色忧郁的胖女人,身穿紧绷绷的不男不女的衣服,并排坐着,板着脸一声不响地喝威士忌和汽水。后来又有一群身穿晚礼服的人——这正是法文里称作行踪不定的阔人[11]的人,他们显然是在夜间到处逛,现在要找个地方吃夜宵,然后好回家。他们吃完东西就走了。一个小个子男人激起了我的好奇心,他穿着朴素,坐在那里看报,有一个小时或者更长时间了,面前摆着一杯啤酒。他留了一撮整齐的黑胡子,戴一副夹鼻眼镜。终于进来了一个女人和他坐在一起。他板着面孔朝女人点了点头。我猜想,大约是因为那女人让他等得时间久了,因而他生了气。女人年纪轻,穿得很不正经,浓妆艳抹的,看上去很是疲倦。过不多久,我看见女人从手提包里拿出一样东西交给他。是钱!他看了看,面色沉得快能滴下水了。他跟女人讲的话我听不见,但是,从女人的反应来看,这些话大约是骂她的,她则连忙解释起来。突然间,他探身过去,给了女人一记响亮的耳光。她叫了一声,呜呜咽咽地哭起来。这场纷乱惊动了经理,他赶来看是怎么回事,好像是在开口警告他们,如果不守规矩,就马上滚出去。那女人反倒朝经理发起了火,以大家都能听见的声音尖着嗓子骂骂咧咧,叫他不要多管闲事。

“他打我的这一耳光是我自找的。”她叫道。

女人们,嗨!过去我一直认为要是有男人靠拉皮条吃饭,那他一定是身强体壮、面容姣好而且富有情趣的,同时还动不动就会掏出刀子或是手枪;万万没想到这样一个矮小猥琐的家伙,从外表看来,可能只是在律师事务所混饭吃的一个小职员,竟也能在这种人满为患的行当里有插足之地。

一直伺候着我们这桌的侍者就要下班了;为了拿到小费,他把账单送了过来。我们付了饭钱,并点了咖啡。

“后来怎么了?”我问。

我感觉这会儿拉里有心思讲下去,而我当然也有心思听下去。

“这些会不会让你听得烦?”

“怎么会?”

“那好。这一次我跟的船开到了孟买。船在孟买要停三天,好让那些游客可以乘机上岸观光游览一番,并来一场短途旅行。第三天,我下午不值班,就上岸去走走。我转了一圈,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真是五方杂处!有中国人、印度人、肤色和你的帽子一样黑的泰米尔人;还有那些拖大车的、长着两只长角的驼背大公牛!后来我去石像山逛了那个石窟[12]。一个印度人在亚历山大城搭了我们的船去孟买,同船的旅客们都有些瞧不上他。这人又矮又胖,一张棕黄色的圆脸,穿一套黑绿两色格子的厚花呢衣服,围一条牧师服式的领子。有天晚上,我正在甲板透透气,他过来和我攀谈。刚巧那时候我不想跟任何人谈话,只想一个人待一阵子;他问了我许多问题,但我回答得都很敷衍。总之我告诉他我是一个学生,因为回国的路费不够,所以才在船上打工的。

“你最好能在印度停留一段时间,’他对我说,‘东方有很多值得西方学习的东西,远比西方人所能想象的要多。’

“‘是吗?’我说。

“‘反正,’他继续说,‘你一定得去看看石像山的石窟。你决不会后悔的。’”讲到这里时,拉里停下来问了我一句:“你去过印度没有?”

“从来没有去过。”

“我正暗自琢磨着那尊庞大的三头神像为什么要造得这么大时,听到身后有人说道:‘看来你接受我的建议了。’我转过身去,这才发现正是那个又矮又胖的印度人,不过这时他身上不再穿着牧师服衣领的厚格子呢服,而是一件深黄色的长袍。事后我才知道,这种长袍是罗摩克里希纳教会长老[13]穿的。他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有点滑稽相的吱吱呱呱的矮墩子,现在换了衣服,显得格外神气。我们都在看那尊庞大的神像。

“‘大梵天,司生之神,’他说,‘毗湿奴,护持之神;湿婆,毁灭之神。这是神的三种精神体现。’

“‘我不大懂你的意思。’我说。

“‘这并不奇怪,’他回答,嘴边带着微笑,眼睛闪着光,仿佛在含蓄地嘲笑我。‘要是一个神能被凡人所了解,那就谈不上是真正的神了。无限的东西又怎么可能用有限的话语来形容?’

“他双手合掌,微微躬身,就漫步走去。留下我望着石像神秘的三个头。也许我正处在一种虚怀受教的状态之中,竟然感到心绪激动。你知道,有时候,人在回忆一个名字的情形;那名字就在嘴边,可你一时间就是想不起来:当时我的感受就是这样。我出了石窟以后,坐在石阶上很久很久,望着大海。我对于婆罗门教的所有了解,都只限于爱默生[14]的那首诗,但我现在竭力想要记起诗句,却记不起来。这令我很懊恼。回到孟买以后,我走进一家书店,想看看是否能找到收录有这首诗的选集,总算找到了,是收录在《牛津英诗集》里。你记得它吗?

他们抛却我多么不智,

若想翱翔我就是羽翼;

我亦怀疑,我亦不信,

我高声唱婆罗门赞歌。

“我在一个本地饭馆吃了晚饭。因为我可以直到十点钟才上船,我就去广场上散散步,眺望一下大海。我觉得从来没有见过天上有这么多的星星。一天酷热之后,夜间的凉爽使人很受用。我逛到一处公园,在一张长凳上坐下。那地方黑漆漆的,只看到一些白色人影晃来晃去。多么奇妙的一天,朗照的日光、熙熙攘攘而又形形色色的人群、辛辣而芳香的东方气息,使我心醉了;还有那尊巨像,分别代表着大梵天、毗湿奴以及湿婆的三个头,就像画家用来使他的构图具有完整性的一个物体或者一片颜色似的,赋予这一切一种神秘色彩。我的心开始疯狂地跳起来,深深体会到:印度可以给我某种我迫切需要的东西。那就像有个机会摆在我面前,我要么立刻抓到手里,要么就永远失之交臂。我立刻拿定主意,决定不再回船上去了。船上我只留了一只旅行包,里边有几样东西,都没什么要紧的。我慢慢走回本地居民区,想找一家旅馆;不久就找到一家,订了一个房间。我眼下只有穿在身上的那身衣服,和随身携带的一点零钱、护照以及银行信用证明。我觉得自己了无牵挂,不由大声笑起来。

“那艘船是十一点钟开;为了防止碰见同船的人,我在房间里一直待到十一点,这才出门去了码头,亲眼看着船驶了出去。然后我就去了罗摩克里希纳教会,去寻找那位在石像山和我说过话的长老。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我讲明要见那位刚从亚历山大城来的长老。见到他以后我告诉他,我已经决定在印度留下来,并问他我应当看些什么。我们谈了好半天,最后,他说,他当晚要去贝那勒斯,问我可否愿意和他一同去。我当然非常乐意。我们坐的是三等车厢。车厢里满是人,有的吃东西,有的喝酒,有的谈话,空气闷热得要命。我一夜没有闭眼;第二天早上,人相当疲倦,可是,那位长老就像一朵雏菊那样神采奕奕。我问他是怎么做到的,他说:‘靠着对混沌的参研;我于绝对中获得休息。’我没弄懂这是怎么个意思,可是,我亲眼看见他确实就像在一张舒适的床上睡了一夜好觉那样神清气爽。

“贝那勒斯终于到了。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年轻人来迎接我的伙伴;长老命他给我找一间房子住。他的名字叫马亨德拉,是大学里的一个教师。为人和气而且聪敏,很喜欢我;我也很喜欢他。就在那天傍晚,他带我去游恒河,坐上了一艘船;可真是大开眼界!拥挤的城市一直将建筑建到了水边,看上去很美,但同时也很让人心惊胆战;但是,第二天早上,他又指给我看了更壮观的景象。早上天没有亮,他就来喊醒了我,把我再次带到河边。眼前所见,让我几乎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成千上万的人都涌到水边,在河里洗驱邪浴并祈祷。我看见一个高高瘦瘦的家伙,满头乱发蓬松,只穿一条兜带遮着下体,站在那儿张着胳膊,仰着头,朝向初升的朝阳高声做着祈祷。我当时的感觉完全没法形容。后来我在贝那勒斯待了六个月,常常会在每天的破晓时分去恒河边参观这种奇景,每一次都让人难以忘怀。那些人并不是半信半疑地在做,而是完全不带丁点保留、全心全意地信仰着。

“人人都对我很好。当他们发觉我来这里并不是为了打老虎,或者做买卖,而是为了学习时,就想尽方法帮助我。他们听说我想学习兴都斯坦语,都很高兴,热心地替我推荐老师。他们把书借给我读;回答我的问题时从不厌倦。你对印度教可有了解吗?”

“了解得很有限。”我答。

“我想你应该会感兴趣。印度教认为宇宙是无限的,没有开始,也到不了尽头,而是从成长到均衡,从均衡到衰弱,从衰弱到瓦解,再重新从瓦解到成长,永远周而复始;能有什么比这样的见解还了不起?”

“印度教徒认为会有这样一种永无止境的周而复始,其目的是什么呢?”

“我觉得他们会说,天道原本就如此。你晓得,他们相信每一世都只是他们在人世的某个阶段,是根据他们上一世行为而有的恶报或是福报。”

“这就得相信轮回说。”

“有三分之二的人都相信这种学说。”

“有很多人相信这个也并不能代表它就是真理。”

“是不能代表,但至少值得我们认真对待。既然基督教吸取过许多新柏拉图的主张,那么说不定它当初也吸取了轮回说;实际上,早期基督教中就有一派相信轮回说,但后来被视为异端。如果不是因为这个缘故,基督教徒们肯定会像相信耶稣复活那样相信轮回学说。”

“这是不是说,灵魂是由于前世行善或作孽而由一个躯体投入另一个躯体,永无止境地继续下去?”

“想来是这样。”

“可是,你知道,‘我’的概念不仅仅指我的灵魂,同时还包括我的躯体。谁能说得清我之所以是我,有多少是取决于我的躯体吗?拜伦如果不是碰巧因为他的脚残疾了,他还能成为拜伦吗?还有陀思妥耶夫斯基,如果不是碰巧因为他有羊痫风,他还能成为陀思妥耶夫斯基吗?”

“印度人是不讲碰巧的,他们会说这都是因为你前生的所作所为,才使你的灵魂附到了一个有残缺的躯体里。”拉里用手指轻轻敲着桌子,怔怔出了会儿神,然后他微笑起来,眼睛里显露出深思之色,继续说道:“你可曾想到过,轮回既对这世间的苦难做出了解释,又证明了这些苦难是有存在的理由的。如果我们受的恶报是我们前生造孽的结果,我们就会服服帖帖地忍受,并在今生努力行善,使来生少受些苦难。其实,要忍受自身的苦难还算容易,只要你硬气一点就是了;使人难以忍受的是你看见别人受苦受难,而这些苦难往往看起来又是不应该的。如果你能够说服自己,他们这所有的不公平的遭遇都是由于他们上一世造了孽,那你可以去怜悯他们,同时尽力去减轻他们的痛苦,而且也应当这样去做,但是,那你就没有理由去抱怨或是愤愤不平。”

“可是,为什么上帝不在一开始就直接创造出一个没有苦难和不幸的世界,使人的行为不掺杂功与过呢?”

“印度教徒会说压根就没什么一开始。个人灵魂是与天地同存的,从宇宙起源之日起就存在了,后来的善恶全取决于之前的个人生存方式。”

“那么相信轮回说对人的生活会产生什么实际影响吗?说到底,这就是一种考验。”

“我认为是能产生影响的,这一点我可以拿我认识的一个人给你举个例子。他的生活就受到了非常实际的影响。我到印度的最初两三年中,大都住在当地的旅馆里,但是,有时候,也有人请我住到他们家里,曾经有一两次,我被邀到一位日子过得很是奢华的土邦主家去住,是通过我在贝那勒斯的一个朋友联系的。那个小邦位于北方,首府十分可爱,被称作‘一座玫瑰色的古老城市’。朋友介绍我认识的是一位财政部长;他受过欧洲教育,上过牛津大学。跟他谈话时,你得到的印象是一个有学识的进步开明人士。人们都说他是一个极其称职的部长,一个精明练达的政治家。他穿一身西装,仪表整洁,相貌堂堂,只是稍微有一点儿中年发福,这一点和大多数印度人都一样。他还在唇上留了一撮修剪得很整齐的髭须。他时常请我到他家里,他家有一个很大的花园,我们常常在园子里的大树底下,坐在荫凉地里聊天。他有一位妻子,还有两个已经成年的孩子。你只会把他看作是一个相当平常普通、有点儿被英化了的印度人。我绝没有料到,一年后,当他五十岁的时候,竟然打算要抛去高官厚禄,把家财托付给妻儿,自己当托钵僧云游四海去。然而更让人大感意外的是,不论是他的那些朋友们,还是那位土邦主,都没有反对他这样做,并且把这看作是很寻常的事,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有一天,我问他:‘你这样一个开明的人,而且见过世面,读过万卷书,读过科学、哲学、文学。难道你内心深处还真的相信轮回吗?’

“他的整个表情变了,脸上显出高深莫测的神情。

“‘我亲爱的朋友,’他说,‘如果我不相信有轮回,生活对我也毫无意义了。’”

“那么你相信吗,拉里?”我问。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我认为,我们西方人不可能像东方人那样打心底里相信。这种信仰是他们生来就被灌输到了脑子里的;而对我们说来,就只是一种理念了。我既没有相信,也没有不信。”

他停顿了一会儿,手托着脸向下看着桌子,然后身子向后一仰。

“我想告诉你,我曾遇到过一件异常奇怪的事。那时,我在阿什拉玛。一天晚上,我在自己的小房间里按照印度朋友教给我的方式坐着参禅。我点燃一支蜡烛,然后集中注意力凝视火焰;过了一段时间,我从火焰里很清晰地见到一长串的人物。为首的是一个年事已长的妇女,头戴一顶花边帽,耳朵上坠着一对灰色耳环,穿一件黑色紧身上衣和一条荷叶边的黑绸裙子——我以为这大约是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人身上穿的。她站在那里,正面向着我,态度娴雅谦和,两臂沿身体下垂,手掌心朝向我。一张布满皱纹的脸,神情和蔼可亲。紧跟在她后面的是一个瘦高个子的犹太人,他侧身站着,鹰钩鼻,厚嘴唇,穿一件黄色的粗呢衣,头上戴一顶黄色的便帽,一头厚密的黑发。他的神态像个好学深思的学者,表情严肃,似乎还带着点儿暴躁。犹太人后面是个年轻人,他面向着我,我看得非常清楚,就像我们中间不隔着任何人似的,他面色红润,神情愉快,一眼就看出是一个十六世纪的英国人。他站得稳稳的,两腿微微叉开,显得有点儿骄横、冒失;他全身的装束都是红色,就像朝服一样气派,脚上穿着宽头的黑丝绒鞋,头戴平顶的黑丝绒帽。在这三个人后面,还有一长串数不尽的人,就像电影院外面排起的长队,但是他们都模糊不清,看不出面貌。我只能朦朦胧胧看到他们,以及他们像夏风吹拂过麦田那样的起起伏伏。没有一会儿工夫,也许是一分钟,也许是五分钟,也许是十分钟,总之,他们慢慢地从夜色的昏暗之中消失了,只剩下烛火还在跳动。”

拉里说到这里微笑起来。

“当然,这也很可能是我睡迷糊了,或干脆是我做了个梦。可能是我把注意力集中在那微弱的火焰上,使我进入了一种催眠状态,而我看见的那三个像你—样清晰的人只是保留在潜意识里的过去所见到的图像。但也可能是前世的我;说不定我在许多年前是一位新英格兰老太婆,而在这以前是一个居住在地中海东部一带的犹太人,而在更早以前,在塞瓦斯蒂安·卡博特[15]从布里斯托尔启航之后不久,我可能是威尔士亨利亲王宫廷里的一个时髦人物。”

“你那座玫瑰色的古老城市里的朋友,后来怎么样了?”

“过了两年,我到南方去,住到了马都拉;一天晚上,我在庙里,突然有人碰了碰我的肩膀;我回头去看,发现是一个披散着长发、留着胡须的人,那人一手拿着手杖,一手托着一只化缘的饭钵。我一开始没能认出来,直到他开了口,我才发现这正是我那位当财政部长的朋友。我惊讶得不知说什么是好。他问我这两年做了些什么,我全告诉了他。他又问我打算去哪里,我说准备去特拉凡哥尔;他就让我去拜访一下西里·甘乃夏。‘你所追寻的东西,他能给你。’我想让他给讲讲这人的情况,他只是笑笑,说一切见面自知。这时我的惊讶也已经平复下去了,就问他在马都拉做什么。他回答说,他正徒步到印度各地朝圣。我问他食宿的问题怎么办。他告诉我,如果有人肯容他借宿,他就睡在那家人的走廊上,如果没人肯借宿,他就睡在树下,或者在庙里安身;至于食物,有人施舍就吃,没人施舍他就饿着肚子。我看看他,说:‘你瘦了’。他大笑,说他觉得瘦了反而更好。接着他就向我告别,听这个腰间只围一块布的人用英语对我说‘Well,so long,old chap.’[16],这真让人觉得滑稽——后来,他就走进了这座庙的内堂,那地方是我进不去的。

“我在马都拉待了一段时期。这座庙能容白人在里面随意走动,只除了最圣洁的地方不让进去,这在印度可以说是绝无仅有。天黑以后,庙里挤满了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男人们都打着赤膊,只缠一块围腰布,在额上抹着牛粪烧成的灰,胸口以及胳膊上也常会抹上。你看见他们在这个或那个神龛面前膜拜,常常是整个人都匍匐在地上,面朝地行着五体投地大礼。他们祈祷并且朗诵连祷经文;他们高声辩论,甚至争得脸红脖子粗,一派吵嚷,有悖于神道。然而,却莫名地烘托出一种神秘气氛,就仿佛上帝是真实存在的,而且就在这附近。

“你穿过许多长长的厅堂,厅堂的屋顶都由雕花柱子撑住,每根柱子底下都会坐着一名托钵僧人:而每个托钵僧面前都会放着一只化缘的碗,或者一小块席子,好让善男信女们往上面不时扔一个铜板。他们有些穿着衣服,有些几乎是赤身裸体。有些人会在你经过时瞠目望着你;有些念着经,或是诵读出声,或是不出声地默诵,对川流不息的人群仿佛毫不觉察。我想在他们中间寻找我那位朋友,然而没找到,想来他应该已经开始朝着预定目标行进了。”

“他有什么目标呢?”

“不再堕入轮回。根据吠陀经义,‘真我’,即他们称作阿特曼而我们称作灵魂的,是完全与肉体及感官、头脑及智慧不同的;它不属于宇宙之灵的一部分,因为宇宙之灵是无限的,没有部分;但它却可以说是宇宙之灵本身。灵魂不是被创造出来的;而是原本就存在的,而当它终于挣脱掉七重愚昧的束缚之后,它就能回归于无限。它就像一滴水,从海里蒸腾而升,在一场雨后坠进水潭,然后流入溪涧,进入江河,通过险峻的峡谷和广袤的平原,迂回曲折,经历重重阻碍,直到最后才终于得以抵达它原本的起源地——那无边无垠的大海。”

“但是,这一小滴可怜的水,当它重新融入大海时,肯定是失去它的个性了。”

拉里笑了。

“假如你想尝到糖的味道,并不需要你自己变成糖。所谓的个性不过是自我主义的体现罢了,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别的含义呢?假如灵魂不能彻底摆脱掉被自我主义所影响而产生的个性,那它就绝对无法与宇宙之灵融为一体。”

“拉里,你动不动就说宇宙之灵。这个字眼很大。你认为它的确切意义是什么?”

“是万物的本原。你没法具体地指出它是什么,你只能指出它不是什么。这完全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印度人称它为婆罗门。它是毫无行迹而又无所不在的。万事万物都蕴涵着它,也都仰藉于它。它不是具体的某个人,也不是具体的某件东西,甚至不是某种原因。它没有任何属性。它凌驾在不变与变化之上,既是整体,也是部分,既无限,也有限。它是永恒的,它的完善与时间毫无关联。它是真理,也是自由。”

“我的老天!”我暗自叫道,但是对拉里说,“不过,一个纯理性的观点怎么能成为受苦人类的慰藉呢?人们向来都想要一个人性化的上帝,以便在他们痛苦时可以向他祈求安慰和鼓励。”

“也许在遥远的将来,通过更大的洞察力,人类有一天将会看出只有在自己的灵魂里面寻找安慰和鼓励。我个人认为对于人性化的上帝的崇拜,其实是源于古时候对于那些残忍神祇的乞求。我以为其实上帝只在每个人的心里,除此以外再没有上帝。只是这样的话,我又该去崇拜谁呢?我自己吗?人的精神发展到现在明显水平不一,因此在印度人的想象中,宇宙之灵就有了三种形式,分别是大梵天、毗湿奴和湿婆,另外还有上百种不同名称。宇宙之灵存在于宇宙大神身上,它创造并统治着世界;也在干旱地区农民为之献花的那些粗制滥造的神像身上。印度的那些名目繁多的神只是些用以达到使自我与最高的我合为一体的手段。”

我望着拉里,心里思索着。

“我想知道是什么东西把你吸引到这一森严的信仰中去的。”我说。

“这一点我可以告诉你。我一直觉得那些宗教的创始人有种使人觉得可悲的地方,因为如果你想得救,就必须先相信他们,看上去好像他们要倚靠你们的信心才能对自己有信心似的。这就和古时候那些异教徒信仰的神祇没什么两样了,假如缺了信徒的敬拜,就会没了生存的土壤。吠檀多教派就从不要求你毫无根据地去相信什么,而只是要求你要去探求现实的本原;它说你只要能够感觉到快乐与痛苦,那你就能感觉到上帝的存在。现在印度就有不少人——以我所知总有成百上千的人——认为自己已经感觉到了上帝的存在。我对于人可以依据知识来通往本原的这种想法感到非常满意。印度近来已有圣徒们看清了人性的软弱,他们承认可以通过爱以及行善来获得解脱,但同时他们也从来没有否认过最崇高但也是最艰辛的途径——求知,通过知识来获得解脱,因为求知所要依靠的能力才是人类最为宝贵的:人的理智力。”

这里我要先向读者解释一下,我绝对不是想在这本书里向大家阐述清楚吠檀多的哲学体系。我懂得太少了,但是,即使懂得很多,在这里也并不适合谈论它。我和拉里谈了很长时间,拉里告诉我的比这里写的还要多得多,但是,这本书说到头毕竟是部小说,没必要把拉里讲的话全都记录下来。我关心的主要还是拉里。我觉得至少得稍微叙述一下他的思想状况以及这种思想状况所导致的古怪行为。不然的话,他以后的行为就不好理解,而我很快就要向读者介绍这些行为。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我压根就不会在本书中涉及如此复杂的问题。他说话时声音非常悦耳,哪怕是随口说出的一句话都很让人信服;他的面部表情经常随着他的思想在变化,从严肃到轻快,从沉吟到嬉戏,搭配上他的话声,就像钢琴的叮咚声伴随着小提琴的协奏曲,鸣奏着几个主旋律。而令我感到恼火的是,我无法用合适的语言来描述。尽管谈的是很严肃的事情,他谈时却很自然,口气就像平时谈话一样,也许会有些犹疑吧,但没见半点勉强,犹如在谈天气或者庄稼一样。如果留给读者的印象是好像他在说教,那绝对是我的失误。他的谦虚,和他的诚恳,都是显而易见的。

咖啡馆里已经稀稀落落、没有剩下几个人了。喝了酒就大叫大嚷的那些人早已走了,两个拿爱情当生意做的可怜虫也早已回去了。不时还会有满脸倦容的人走进来,喝一杯啤酒,吃一块三明治;或者一个好像还没有完全睡醒的人进来点一杯咖啡。都是些白领。有的是值过了夜班正准备回家睡觉;有的则是被闹钟吵醒,带着满腹的不情不愿去上班。拉里似乎对时间和对周围情况都毫无觉察。我这一辈子碰到过不少离奇事件:我曾经多次死里逃生;曾经多次做过风流事,饱尝艳福;曾经骑一匹小马穿过中亚细亚,就沿着当年马可·波罗所走的那条通往神奇中国的路;曾经坐在彼得堡的某间整洁的会客室里,一面喝着俄国茶,一面听一个穿黑上衣条纹裤子的矮个子和声和气地讲他是怎么暗杀一位大公的;还曾经坐在威斯敏斯特宫的客厅里欣赏海顿[17]那恬静优雅的钢琴三重奏,而外面则传来飞机投弹的炸响。但是,所有这些遭遇我觉得都不及眼前的这一件离奇:在这么一家花里胡哨的咖啡馆里,我坐在铺着红丝绒的椅子上,听拉里一小时、一小时地讲着上帝和永恒,讲着宇宙之灵和没完没了得令人厌倦的轮回。

拉里已经沉默了好几分钟了,我不想催他,所以也沉默着等他。一会儿之后,他向我友善地一笑,仿佛突然又觉察到我。

“当我到达特拉凡哥尔以后,我发现根本不用到处去打听西里·甘乃夏的下落。这里就没有人不知道他的。他以前曾有好些年独自居住在深山的一个山洞里,还是后来很多人劝他,这才迁到了平原上住。有一位施主捐出一块土地,给他造了一间土坯房。那地方离首府特里凡得琅有很长一段路,我花了整整一天时间才到达,先是坐一趟火车,后面的路只能坐牛车。到了地方,在院子的进口处,我遇见一个小伙子,就向他咨询我能不能去见见这位修士。我带了一筐水果,这是通常的觐见礼。几分钟后,年轻人回来,领我到一处长轩,四周围全是窗子。在长轩的一角,西里·甘乃夏就坐在角落里铺着一张虎皮的台子上参禅。‘我在等你呢。’他说。这使我感到诧异,但是,猜想大约是我在马都拉的那个朋友跟他谈到我的。可是,当我提起这个朋友的名字时,他却摇了摇头。我把水果呈上,他叫年轻人把水果拿走。这时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他看看我,没有说话。我不记得这样的沉默有多久,可能有半小时。我对你提起过他的仪表;但没有告诉你他身上散发出的那种宁静平和、善良无私的气息。我经过一天的长途跋涉,人又热又疲倦,但是一见到他,我就神奇地感觉到自己逐渐平静下来。在他再次开口之前,我就已明白,他正是我一直想要求访的那种人。”

“他会说英语吗?”我打断他。

“不会。可是,你知道,我学语言相当快。我已经学了不少泰米尔语,在印度的南方能听懂别人讲话,也能使对方听懂我的意思。他终于说话了。

“‘你为什么来这里?’他问道。

“我开始告诉他,我是怎样来印度,如何在这里度过了三年;又是如何一个一个地寻找到那些大家口耳相传的无比智慧、无比圣洁的圣人,但是找到之后我才发现,他们没有一个能提供我所追寻的东西。他打断我的话。

“‘这我知道。你不用告诉我这些。你来我这里是要做什么?’

“‘我想要拜你为师。’我回答。

“‘只有婆罗门才能为师。’他说。

“他神情古怪地紧紧盯着我看,然后突然身体变得僵硬,眼睛像是转为内视状态,看得出他是进入了印度人称为入定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物我之分开始消失,人变为绝对知识。我盘膝坐在地上,面向着他,心怦怦直跳。经过了不知多久时间,他叹口气,我知道他已经恢复到正常状态了。他以慈祥的目光注视着我。

“‘住下吧,’他对我说,‘他们会领你去住宿的地方。’

“他们安排给我的住所,正是西里·甘乃夏初次来到平原时住的那间土坯房。他现在昼夜打坐参禅所待的长轩是在他的门徒聚集得越来越多,和有更多的人慕名而来之后兴建的。为了不至于引人注目,我改穿了舒适的印度服装,而且皮肤晒得黝黑,如果不是特别留心到我,你多半会把我当作是本地人。我在那里读了许多书;一个人静静地思索;在西里·甘乃夏高兴讲话时,我就去听。他并不多讲话,但是,你有问题问他时,他总是乐意回答。听他讲话,真令人振奋;听上去犹如仙乐绕耳。他自己虽则在年轻时持戒极严,但并不要求自己的门徒照做,只是劝导着让他们戒私心,戒情欲,戒声色,告诉他们若是想得到解脱,就需要恬淡寡欲,乐天知命,持正本心,以求无所牵挂。人们常从三四英里外的一个镇市赶来这里拜见他;那里有座著名的庙宇,每年都会举办一次盛会,人特别多;还有不少人从特里凡得琅甚至是更远的地方慕名而来,把自己的苦难告诉他,向他请教,听他的教导;到他们走时,个个都胸怀舒畅、心态平和了。他教导大家说,每个人都比他自己所认为的要伟大,而智慧是解脱之道。他对大家说,要脱离苦海并不一定要出家,只要你不再执着于自我。他对大家说,行事不怀私心就能净化心灵,牺牲小我,成就大我。但是感人最深的并不是他的那些教导而是他的为人本身,他的慈祥,他的气度,他的圣洁。只要能见到他的面,就是福气。同他在一起,我觉得很幸福。我感到终于寻找到自己一心追寻的目标。就这样,日子过得想象不到地快,一个星期接着一个星期,一个月接着一个月。我打算住到他逝去为止,因为他告诉我们,他不打算在这副躯壳里停留太长时间了;要不就是住到我顿悟为止,那时我将不再被人类的愚昧所束缚,而能确信自己与宇宙之灵融合为一了。”

“那这之后呢?”

“这之后,如果他们讲的话属实,那就没什么可做的了。灵魂的尘世旅程到此为止,再不堕轮回。”

“西里·甘乃夏逝去了没有?”我问。

“据我所知,还没逝世。”

他在回答我的问题时,看出了我问话的含意,轻快地一笑。经过片刻迟疑之后,方才又说下去,可是,他那说话的神态,一开始使我感到,他非常清楚我已到嘴边的第二个问题是什么,他想回避。第二个问题当然是:他是否已经得道。

“我并没有一直待在屋子里。我有幸认识当地一个森林管理员,他的住处就在山脚下一个村子边。这人对西里·甘乃夏信得很虔诚,在工作之暇,总要来我们这里待上两三天。他为人很好,我们通常一聊就能聊上半天。他喜欢找我练习英语。和我认识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告诉我森林管理所在山上有间小屋子,哪一天我想一个人到山上去坐坐,他可以把钥匙给我。我有时候会到那儿去。路上要走两天;先坐长途汽车到森林管理员的村落去,接下来就只能步行了,可是,到山上以后,满目的风光真是壮丽,而且幽静得很。我把所能携带的东西装在一只背包里,雇了个脚夫替我扛食物上山,一直待到粮食吃完为止。那只是一所用树桩钉成的小屋,后面有一间烧饭的地方;至于屋子里面,除了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以及一个可以铺席子的木架子,再没有别的家具了。山上十分凉爽,有时候,晚上生个火,倒也惬意。一想到周围二十英里之内渺无人烟,不免心惊。晚间常常会听见虎啸或者象群穿过丛莽的哗啦声。我常在森林里长距离散步。有一个地方是我格外喜欢的,因为当你坐在那里时,漫山景色都映入眼帘,还可以俯瞰山下的湖水。每到日落黄昏,就会有许多野兽,像鹿、野猪、水牛、大象、花豹啊等等来湖边饮水。

“我待在阿什拉玛刚满两年之后,又上山到我那森林的隐居处去了一次,这次去的原因,你听了也许会觉得好笑,是因为我要在那地方过我的生日。我赶在生日的头一天到达那里,然后第二天一大早,天没亮就醒来,因为我想去先前和你说过的那处地方坐着看日出。那地方我熟得闭着眼睛也能摸过去。我坐在那儿的一棵树下等着。一开始还是一片漆黑,但是,天上的星光逐渐在转淡,说明很快天就要亮了。我怀着一种奇特的期待心情。光线开始一点一点地,几乎使人觉察不到,缓缓穿透黑暗,简直像是个悄悄穿行在丛林间的神秘身影。我感到自己的心怦怦直跳,就像是有什么危险快要来临。终于太阳升起来了。”

拉里讲到这里停了一下,苦涩地笑了笑,这才接着说下去:

“我形容不出,那些相关的描述景色的字词,我都不会,我没法用语言来讲述,没法让你清楚了解到当时展现在我眼前的破晓时分山中的那片壮丽景象。那莽莽苍苍的群山、缭绕于树梢的薄雾,以及远在我脚下的深不可测的大湖。太阳从山峦的缝隙照射进来,晃得湖水闪烁起银光。世界的美使我陶醉了。我从来没有感到过这样的欣喜,这样超然物外的快意。有一种奇异的兴奋感由脚跟处升腾而起,直涌到头顶,仿佛感觉自己终于挣脱了这躯壳,像是纯粹的灵魂那样分享着眼前我从来未曾意想到的快乐。我感觉自己掌握到一种超脱于人类的知识,使得以往所有觉得混乱的事情都一一澄清,所有困扰我的问题都获得了解释。我快活极了,反而产生痛苦;我挣扎着想摆脱这种状态,因为我觉得再这样继续下去,人就会立刻死掉;然而,我是那样陶醉,又宁可死去而不愿放弃这种快乐。我怎么才能把我当时的感受讲清楚呢?任何语言都描绘不出我那醉心的喜悦。当我清醒过来时,人感到精疲力竭,身上发抖。我睡着了。

“我醒来时,已经是中午了。走回我的小屋时,人是那样的轻松愉快,感觉脚不沾地地在走。我给自己弄点吃的,我真的饿了,并且点上了烟斗。”

拉里这时也点起烟斗来。

“我并不敢以为这就是顿悟——别人经历了多少年的苦修都没能得到过的启示,而我,一个来自伊利诺伊州麻汾镇的小子,拉里·达雷尔,却能得到?”

“你为什么不认为这只是一种催眠状态,是你当时的心情、周围环境的幽寂、破晓时分那种神秘的氛围和你脚下闪烁着银光的那片湖水造成的呢?”

“我唯一的理由就是我感到那一切非常真实。反正,千百年来世界各地的神秘主义者都曾经历过类似的事。印度的婆罗门教徒,波斯的泛神论主义者,西班牙的天主教徒,新英格兰的新教徒;每当他们想要描述那种无法形容的境界时,使用的语言都差不多。这种境界的存在是无从否认的;唯一的难点在于如何去解释它。究竟我当时是和宇宙之灵融为一体了,还只是因为一种潜意识里的冲动与我们人类身上都潜伏着的宇宙之灵类似罢了,那就不清楚了。”

拉里说到这里顿了顿,以嘲弄的目光投向我。

“还有,你能用拇指碰到你的小拇指吗?”他问。

“当然能了。”我笑着说,并且还当场碰了下两个指头以作证明。

“你可知道这只有人和灵长目动物能够做到?由于拇指能够和别的指头相对,手才成为现在这样理想的工具。而这种拇指能与其他指头对上的功能,在最初的时候,会不会只出现在个别的远古人类以及大猩猩之中?会不会一开始只是个体存在,而直到经过了无数代的发展,才最终成为共同的特征?而这种和宇宙之灵相融的经验,是不是就意味着是人类正在发展之中的第六感?说不定,在遥远的未来,它也会发展成为所有人类共有的体验,人类将如我们现在所感觉得到的一切事物那样,直接感受到宇宙之灵。这至少是可能的。”

“要真是那样,那你认为这又能对人类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我问。

“这我就不得而知了,就如同那第一个能将大拇指对上小拇指的人,恐怕当时也是无法预料这样一件小事会蕴含着多么重大的意义。我只能告诉你,在那一瞬间我深深体会到的宁静、欢愉和祥和,至今仍旧留在我心里,而那副壮丽的世界图景,在我心中还宛如初见般鲜明生动。”

“可是,拉里,你对于宇宙之灵的看法,必定会使得你将这整个世界以及世界的美当成是一种幻象——摩耶[18]所制造的幻象。”

“要是你以为印度人把世界看作一种幻象,那你就错了;他们并没有这样以为;他们只是坚持,世界的真实与宇宙之灵的真实是截然不同的。摩耶只是那些热心的思想家编造出来的,借此解释为什么无限会产生有限。像沙姆卡拉,他是他们中最聪慧的一个,断言这是一个无法解答的谜团。你知道,困难在于解释为什么婆罗门会创造世界。婆罗门是神,是福祉,是智慧;它永世不可变,永世存在,而且永世都静止着;它什么都不缺,什么都不需要,因此他既不会知道什么叫变革,也不会知道什么叫奋斗;它是十全十美的;既然如此,它为什么要创造世界呢?你假如问这个问题,你得到的一般解答都是说:宇宙之灵之所以创世,完全是为了寻开心,并不带有任何目的。可是,当你想到洪水和饥馑、地震和飓风,想到折磨人体的一切疾病,当你想到这么多耸人听闻的东西之所以被创造出来居然都是为了寻开心,你会感到这是在践踏你的道德感。好心肠的西里·甘乃夏就因为这样,并不相信这样的学说;他认为世界正是宇宙之灵的体现,而且是它完美无缺的流露。他对我们说,神没有办法不去创造,因为世界正是神性的体现。我曾经问他,要是世界真是一个完美无缺的神祇的神性体现,为什么它是这样的可恶,使得众生的唯一合理出路竟然是要摆脱它的束缚?西里·甘乃夏是这么回答的,尘世的满足都是暂时的,只有不受束缚才能获得永恒。但是,永久不变的东西并不能把好变为更好,把白变为更白。就好像玫瑰即使在正午的骄阳下不复娇美,但在黎明时它也依然娇美过,那时的娇美是真实的。这世上就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不变的,要是我们非得要求事物永恒不变,那就未免有些傻;而要是我们不趁着失去之前及时享乐,那就更加傻了。如果变易是事物的本性,我们会认为把这一条作为人生哲学的前提,是最合情合理了。我们谁也不能两次走进同一段河流,因为原先的河水一直在往前流,而后面流过的河水也还是一样的清凉沁人。

“往昔雅利安人初次来到印度时,把我们知道的世界看作只是不可知世界的表象;但尽管如此,他们仍然欢迎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只是经过了若干世纪之后,当征伐的劳累和恼人的气候消耗了他们的精力,导致他们在异族入侵时成了案板上的肉,这时他们才会只盯着看人性中罪恶的一面,而渴望着能摆脱轮回。但是,为什么我们这些西方人,尤其是我们这些美国人,要被腐朽与死亡、饥与渴、疾病与衰老、愁恨与虚幻所慑呢?我们有着无比旺盛的精力。当时,我坐在自己的小木房子里抽着烟斗时,觉得自己比从前任何时候都更具活力。我觉得自己体内有种力量想要迸泻而出。我要做的不应该是远离尘世,在一家修道院中过着隐居生活,相反,我要做的应该是生活于尘世之中,并去热爱这世间的一切——而我之所以应该热爱它们,并不是说它们本身有什么可爱之处,而是因为无限就蕴含在它们身上。如果说我在那瞬间的心醉神迷中,真的与宇宙之灵融为了一体,而他们讲给我听的都是真话,那反倒使我心情沉重了,因为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将于今生修得正果,此后再也不会回到尘世中来。而我,是希望能轮回于尘世之中,一世又一世地活下去的——就算是人生充满苦痛与忧患,我也只想一趟趟地活下去,只有这样,我的渴求之心、我旺盛的精力,以及我强烈的好奇心,才能得到满足。

“第二天早上,我动身下山,经历了两天的行程后回到阿什拉摩。西里·甘乃夏看见我穿上西服,他感到诧异。那些衣服是我上山时在森林管理员那间小屋子里换上的,因为山上比较冷;下山时也没有想起要换掉。

“‘师傅,我是来向你告别的,’我说,‘我打算回家乡了。’

“他没有马上开口。和平时一样,他盘膝坐在铺着虎皮的禅床上,前面香炉里燃着一支香,香味弥漫在空气之中。跟我第一天看见他时一样,他还是一个人在长轩里打着坐。他凝神盯着我看,好像一直看到我的内心深处。我知道一切事情他已全部明了。

“‘这样很好,’他说,‘你离家已经很久了。’

“我在他面前跪下,求他赐福于我。当我站起来时,眼睛都不由得湿润了。他是一位高尚圣洁的人。能结识他是我毕生的荣幸。我和院中那些修士一一告别;他们有些已经修道多年,有些是在我来这里之后才到的。我把自己仅有的一点衣物和图书留下,想着或许有人能用得上。然后我就背上背包,换上了我初到这里时的那身装束:一条旧宽腿裤,一件褐色上衣,还有一顶破遮阳帽。我步行回到镇上,于一周之后赶往孟买,搭上了一艘驶往马赛的船。”

我们各自回忆起自己的人生往事,一时都沉默了;可是尽管我已经十分疲倦,有一个问题我还是急切地要问个明白,最后还是我打破了沉默。

“拉里老弟,”我说,“这一次你天涯海角地探访寻求,原本是为了弄清关于罪恶的问题,但你谈了这么久,却连一个字也没有提到你是否找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

“或许压根就没有什么答案,也许是我不够聪明,因而找不到答案。罗摩克里希纳把世界看作是神的一场游戏。他说:‘世界就是一场游戏,在游戏的过程中,有欢喜也有忧愁,有圣德也有沉沦,有知识也有愚昧,有善行也有恶行。如果罪恶和痛苦在创世时就被完全排除掉,那这场游戏还怎么能继续玩下去呢?’我对于这一说法是坚决反对的。我能提出的最好设想是,当宇宙之灵在这世界上表现为善时,恶也自然而然连带着出现。如果没有地壳的可怕变动,你就绝不会见到喜马拉雅山的雄伟壮丽。中国烧瓷的匠人能够把花瓶烧得像蛋壳一样薄,又赋予它优雅的造型,点缀上美丽的花饰,涂上斑斓的色彩,最后还要抹一层光华灿然的釉水,但是,由于它的本质是瓷,他就没法改变它的脆弱性。如果失手落在地上,它就会摔得粉碎。根据同样的道理,我们在这世界上所珍视的一切美好、有价值的事物,都是有与之同存的不好的一面的,你说是不是呢?”

在长轩的一角,西里·甘乃夏和平时一样,盘膝坐在铺着虎皮的禅床上,身上散发出一种宁静平和、善良无私的气息,跟我第一天看见他时一样。他前面的香炉里燃着一支香,香味弥漫在空中。我向他告别,说自己打算回家乡。他没有马上开口,而是凝神盯着我看,好像一直看到我的内心深处。我知道一切事情他已全部明了。我在他面前跪下,求他赐福于我,当我站起来时,眼睛都不由得湿润了。他是一位高尚圣洁的人,能结识他是我毕生的荣幸。

“拉里,这是一个很别致的想法。不过我的看法是,这并不能令人信服。”

“我承认,确实很难令人信服,”他微笑着说,“顶多只能说,当你发现有些事无法避免时,那何不尽力去接受它?”

“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等我完成了在这边的一项工作,就会回美国去。”

“回去做什么?”

“生活。”

“怎么生活?”

他的回答很冷静,但是,眼睛里闪出了一丝顽皮之色,因为他料准我会完全意想不到。

“平心静气,不急不躁,与人为善,不怀私心,不近女色。”

“标准真高!”我说,“那么,为什么要不近女色?你这么年轻;女色和吃饭一样是人这种动物最强的本能,你这样抑制它是否明智呢?”

“所幸的是对我来说,接近女色只是寻欢作乐,而不是什么必要的事。根据我个人的经验,印度的那些哲人主张不近女色可以大大增强人的精神力量,这话同样也是我自己的经验之谈。”

“我怎么觉得最明智的生活方式是在肉体需求和精神需求之间保持一种平衡呢?”

“印度人认为这恰恰是我们西方人做得不够的地方;他们觉得尽管我们有数不清的发明创造,数不清的工厂、机器以及靠着它们所制造出的一切,总想把幸福建筑在物质基础之上,但是,幸福的获取从来不依靠这些,而是依靠于精神的。他们觉得我们选错了路,而且这条路最终必然会通向毁灭。”

“你以为美国那种地方对实现你的理想适合吗?”

“我看不出为什么不适合。你们欧洲人一点不理解美国。因为我们积聚了大笔财富,你们以为我们只看重钱。我们对钱又怎么谈得上看重呢?我们一有钱就拿来花掉,有时候花得好,有时候花得不好,但我们总是花掉。钱对我们来说不算什么,它只是成功的象征。我们是世界上最大的理想主义者;我只是认为我们把理想放错了地方,我认为人类应该追求的最伟大的理想,就是完善自我。”

“这样的理想确实很伟大,拉里。”

“那么难道不应该去努力实现它吗?”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以你这样一个人,对美国这样一个熙熙攘攘、匆匆忙忙、目无法纪、极端个人主义的地方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呢?这无异于徒手就想挡住密西西比河里的水,要使它倒流。”

“我想试一试。有人发明了轮子;有人发现了万有引力。每一件发生过的事都必然会对这世间产生影响。你把一粒石子投入池中,宇宙就不完全是它先前那样子。你要是以为印度那些圣人们过的是完全无用的生活,那就大错特错了。他们是黑暗中的明灯。他们所代表的是一种理想,这对他们的同类来说就是精神力量的源泉;普通人也许永远达不到这样的程度,但是,他们也会对这种理想产生敬意,而且生活上始终受到它的影响。如果有一个人能将自己变得纯洁、完美,那么他的品格自然会带来广泛的影响,吸引许多追寻真理的人聚集到他身边。而只要我过上了自己规划中的生活,那么就很有可能对别人产生影响。这种影响也许并不比石子投入池中引起的涟漪影响更大,但是,一道涟漪引起第二道涟漪,而第二道又引起第三道涟漪;有人会看到我的生活方式能够提供幸福和宁静,他们又将从我这里学到的东西传授给别人,这是完全可能的。”

“我不知道你是否清楚自己将会面对什么样的困难,拉里。要知道,过去那些庸碌无能的人用绞刑架和火刑架来镇压令他们忌惮的见解,当然现在他们不这么做了;他们现在发明了一种更恶毒的毁灭武器:嘲笑。”

“我这个人顽强得很。”拉里微笑着说。

“好吧,那我得说,幸好你还有一笔资产可以傍身。”

“这对我确实帮助很大。如果不是有这笔资产作支撑,我是不可能跑那么多地方,去做自己想做的事的。可是,我的学徒生活如今已经结束了,往后这些资产只会拖累到我,我决心甩掉这个包袱。”

“这将是非常不明智的事。如果没有经济上的独立,你拿什么去过自己所规划的生活?”

“恰恰相反,要是经济上独立了,我所规划的一切都将毫无意义。”

我实在按捺不住了,摆出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来。

“这对印度那些云游四方的托钵僧也许很合适;他可以在树下过夜,而那些虔诚的人,为了结缘,都很愿意把他的讨饭钵子装满吃的。可是,美国的气候对露宿是很不相宜的,而且就算我像你说的那样对美国缺乏了解,至少有一件事是美国人全都同意的,就是要吃饭就得工作。可怜的拉里,恐怕你还没有起步,就会被人当作流浪汉遣送到收容所去了。”

拉里大笑起来。

“这我明白。人总得适应自己所处的环境,我当然要工作的。我到达美国之后,将要设法在汽车修配厂找一份工作。我对于器械维修可是相当在行的,想来这份工作应该难不倒我。”

“可如果是这样,你岂不是会平白浪费掉许多精力?而这精力或许在别的地方能派上更大用场。”

“我喜欢干体力活。不论什么时候,只要看书看不下去了,我就会去干一段时期的体力活。我觉得这样能使人精神振作起来。记得有一次,我读《斯宾诺莎传》,读到这位哲学家为了糊口不得不打磨镜片,作者非常愚蠢地认为这对斯宾诺莎是非常大的折磨。要我说,这活计只会更有益于他的思考,因为这最少能令他的大脑暂时获得休息。当我冲洗车子或者修理汽车配件时,我的脑子是什么也不去想的,把手里的活做完之后,我会有一种乐滋滋的感觉,觉得自己完成了一件事情。当然,我不会在一家汽车修配厂永远待下去。我离开美国已经有好多年了,我得重新熟悉它。我将设法找一份卡车司机的工作。那样的话,日子长了,我就能慢慢地跑遍全美国。”

“我看你是忘了,钱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它能节省时间。生命太短促了,而我们要做的事情是那样多,所以一分钟也不能浪费。比如说,你从一个地方徒步走到另外一个地方,而不坐公共汽车,又如搭公共汽车而不坐出租汽车,这将会浪费多少时间?”

拉里笑了。

“这倒是,这一点是我没有想到的,但是,我也可以自己去买一辆出租车以便解决这样的问题。”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最后我将在纽约定居下来,不提别的理由,还因为纽约有着全美国最好的图书馆。我的日常开销很少,睡在哪儿我也毫不在乎,至于吃饭,一天一顿也就够了;等我把美国要逛的地方全逛到了,我将会省下一笔钱来买一部出租汽车,然后我就去当出租车司机。”

“你应当被关起来,拉里,你简直疯了。”

“一点没疯。我脑子清醒得很,也实际得很。我去开自己的出租车的话,每天赚的钱只要能供得上我的食宿和车子的折旧费用就行了。其余的时间可以用来做我自己想做的事。而且如果有什么急事需要赶往什么地方,就可以很方便地自己开出租车去。”

“可是,拉里,出租汽车和政府的公债一样都是私有财产,”我故意说这话逗他,“而你拥有一辆出租车,那你就算是资本家了。”

他大笑。

“并非如此。我的出租汽车只是我的劳动工具,无异于云游僧的手杖和化缘钵。”

这样打趣一番之后,我们的谈话中止了。我早就注意到,咖啡馆里的客人愈来愈多了。有个穿着晚礼服的人坐到了离我们不远的地方,叫了一份很丰盛的早餐;他那疲倦而带有满足的面容,说明他经过了一夜风流,现在回想起来还有余味。有几个年纪大了睡得少还起得很早的老人家,他们一面一本正经地喝着牛奶咖啡,一面戴着老花眼镜在读晨报。年纪轻一点的人,有的衣冠楚楚,有的衣着破旧,匆匆走进来,三口两口吞下一只面包或者喝掉一杯咖啡,再赶往办公楼或者商铺去上班。一个干瘪老太婆带了一大沓早报进来四处兜售,但是,看上去好像一份也没卖掉。我从落地玻璃窗望出去,看见天色已经大亮。一两分钟后,除了这座大饭店的后部,电灯都关掉了。我看了看表,已经七点多了。

“来份早餐怎么样?”我说。

我们点了新出炉的又热又脆的油炸面包,还喝了些牛奶咖啡。我这时觉得非常累,没精打采的,样子一定很难看,但是,拉里却像平时一样精神,眼睛奕奕有神;光滑的脸上连一丝皱纹也没有,谁能看得出他已经超过了二十五岁。喝下咖啡以后,我才恢复了点儿精神。

“请允许我给你一点忠告,拉里。通常我可不怎么愿意给人忠告的。”

“通常我也不大接受别人给我的忠告。”拉里一笑,回答说。

“在你处理掉你那一点点财产之前,希望你再慎重考虑一下。因为那笔钱一旦送出去,可就再也不会回来了。说不定有一天你为了自己或者为了别人迫切需要用到钱,那时你就会后悔莫及,觉得自己当初做了一件蠢事。”

他回答时,眼睛里带有嘲笑的神气,但是,丝毫不含恶意。

“与我相比,你把钱看得更重。”

“我当然看重,”我直截了当地说,“要知道,你一直过的都是有钱的日子,可我并非如此。钱能够带给我的是这世间最为宝贵的东西:自主。一想到现在只要我愿意,我就能够骂任何人滚他妈的蛋,真是开心之至,你能否明白这一点?”

“可是,我并不要骂任何人滚他妈的蛋;而如果我真想骂的话,也不会因为银行里没有存款就不骂。你瞧,钱对你来说意味着自由,然而对于我,它代表着束缚。”

“你真是顽固不化,拉里。”

“我知道。但我也没法子改变自己。反正时间还早呢,我要是哪天改变了主意也完全来得及。我会等到明年春天才回美国。我那个画家朋友,叫奥古斯特·科泰的,他把在萨纳里的那幢屋子借给我了,我打算在那边过冬。”

萨纳里是在里维埃拉附近的一处普通的海滨疗养地,位于班多尔和土伦之间。那些不喜欢圣特罗佩那种铺张、愚昧而无必要仪式的艺术家以及作家们,通常会到那里去。

“那地方就像一潭死水那样了无生气,你如果不嫌乏味,就能喜欢上它。”

“我在那边有事情要做。我已经搜集了一大堆资料,预备写一本书。”

“你要写什么?”

“写出来后你就会知道。”他微笑着说。

“书写成之后,如果你愿意寄给我,也许我可以设法替你出版。”

“不用劳烦的。我有几个美国朋友在巴黎办了个小小的出版社。我已经和他们安排好,由他们替我印出来。”

“可是,这样出版一本书很难指望有什么销路的,甚至也不会有人评论你的书。”

“我不在乎有没有人评论,也不在乎能不能卖得出去。书的印数很少,只是想要寄去给我一些在印度的朋友,以及几个可能会感兴趣的在法国的朋友。这本书并没有什么特殊意义,我写它出来只是为了把搜集到的资料处理掉,而出版它是因为我觉得只有把它印成铅字了,才能掂量出它的分量。”

“这两点我倒是能理解。”

这时我们的早饭已经吃完,我叫侍者来结账。账单送来时,我把它递给拉里。

“你既然打算把你的钱当包袱扔掉,那我也不跟你客气了,这顿饭就你请吧。”

他大笑,替我付了饭钱。坐了这么一整夜,我整个身子都僵了;走出咖啡馆时,觉得自己两边的肋骨都在痛。秋天早晨的空气十分新鲜,走在室外人都舒畅了。天空蔚蓝一片,德·克利希大街尽管在夜间很是肮脏,但此时也显出些活泼气象,就像一脸脂粉的黄脸妇人迈着女孩子才有的轻快脚步,这倒也并不使人讨厌。我招手叫了一辆路过的出租车。

“要送你一程吗?”我问拉里。

“不用。我预备步行到塞纳河边,找个澡堂游个泳,然后还得上图书馆去,我有些东西要查。”

我和他握了握手。我目视着他迈动两条长腿大踏步走过马路。我这副身板可没有他结实,所以还是坐上出租车回到旅馆。走进起居室时看一看时间,已经八点过了。

“一个上了年纪的人在这个时候才回家,可真不错。”我瞧着玻璃罩里的那个裸体女人,嘲讽地说;一八一三年以来她就一直就躺在这座时钟上面,躺的姿势在我看来真是不舒服极了。

她还是端详着自己在镀金铜镜里的镀金铜脸,而那座钟的回答只是:嘀嗒、嘀嗒。我给自己放了一浴盆热水;一直泡到水不太热时,这才把身体擦干,吞下一片安眠药,床头柜上正好有一本瓦勒里[19]著的《海葬》,我拿上了床,一直看到入睡。

【注释】

[1]弗拉戈纳尔(1732—1800),法国人物和风景画家。

[2]塔西佗(约55—约117),罗马历史学家。

[3]这个名称从希腊诗歌借来,在法文中指十二音缀的诗句。

[4]乌东(1741—1828),法国雕塑家。

[5]阿尔萨斯在普法战争后曾割让给德国,第一次大战后才被归还法国,所以当地人常会两国语言。

[6]埃斯库罗斯(公元前5257—456),古希腊三大悲剧家之一。

[7]约翰·克里斯蒂安·荷尔德林(1776—1843),德国诗人,拥护资产阶级革命。

[8]勒内·马里亚·里尔克(1875—1926),奥地利象征主义诗人。

[9]理查·罗拉(1290—1349),亦称汉波尔隐士,英国苦行主义者,曾将《圣经》中的《诗篇》译为英语并改写为散文,用拉丁语和英语写有长诗《良心的刺激》。

[10]委拉斯凯兹(1599—1660),文艺复兴后期西班牙最伟大的画家。

[11]原文为法文。

[12]石像山是孟买的名胜,此山上有一座石雕像,上面驮一只老虎,由此得名。这里最有名的是山洞,有130英尺长。

[13]罗摩克里希纳(1836—1886)出生于印度的一个贫苦婆罗门家庭,几乎没有受过什么教育,等于文盲;他始终只讲一种粗俗的孟加拉方言,既不懂英语,也不通梵文。他20来岁时成了苦行主义者,并被传授瑜伽师的修炼术和吠檀多教义及不二论哲学。他以身作则,证明一切宗教的本质都是一样的,而且都是真理。他的教导传到欧洲,受到世人的重视,人们争先恐后地来到加尔各答他的住处听他讲道。他从不写书,他的言论集是他的弟子收集出版的。罗摩克里希纳教会是经他的大弟子辨喜的宣传而成立的,现在仍遍及印度各地。

[14]爱默生(1803—1882),美国哲学家兼诗人。

[15]塞巴斯蒂安·卡伯特(1476—1557),英国航海家、探险家。父亲约翰·卡伯特也是探险家,他发现了北美洲大陆。他自己的探险活动有一半是英国支持的,后来死在英国。

[16]意思是:“再见,老弟。”

[17]弗朗茨·约瑟夫·海顿(1732—1809),奥地利作曲家。

[18]印度教中主宰虚幻境界的女神。

[19]保罗·瓦勒里(1871—1945),法国当代著名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