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在巴黎拖拖拉拉地写作。春天真是惬意,香榭丽舍大街上的栗子树开花了,许多街道上的光线非常悦目。空气中有一种快乐气息,使人感觉到一种轻飘飘的短暂快乐,心旷神怡而不涉邪想,脚下的步履都轻盈起来,顿觉神清气爽。我和自己五花八门的朋友一起玩得很开心,过往的亲切回忆涌上心头,尽管青春已不在,精神上却恢复了些活力。我认为,好景不长,错过后,我也许将永远也没有机会这样尽情享乐。倘若我此时还要去埋头写作,那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
伊莎贝尔、格雷、拉里和我常常结伴去游览近郊的名胜,我们去了尚蒂伊城堡、凡尔赛宫、圣日耳曼以及枫丹白露。不管去哪儿,我们都会吃上一顿丰盛的午餐。格雷由于他大块头身体的需要,食量最大,而且常常喝得有些过多。不知道是由于拉里的医治,还是由于时间的作用,格雷的健康已明显地好转。总之,他那剧烈的头痛已经不再犯了。我来巴黎和他初见面时,他眼神里流露出让人难受的怅然若失,现在也消失不见了。他除了偶尔讲个啰啰唆唆的故事外,很少讲话,但是,伊莎贝尔和我讲的一些废话却使他大笑不止。他玩得很开心;尽管人并不风趣,但脾气很好,别人容易取悦于他,所以谁也不会不喜欢他。他是这样一种人,你不想和他在一起度过一个寂寞的夜晚,你却欢天喜地地盼着和他共处六个月。
他所流露的对伊莎贝尔的真挚的爱,使人看着就欣喜;他崇拜她的美貌,而且认为她是世界上最有才华、最动人的女子;而他对拉里又无比忠诚,就像是狗对于主人的那种忠诚,也是非常感人的。拉里也玩得非常尽兴;他似乎把这段时间看作是一种休假,使他暂时把脑子里的打算——且不问是什么打算——放一放,安心安意地尽情享受一番。他的话也不多,但是这并不重要,有他在一起,他不用说话就能起到说话的作用;他从容安详,那股高兴劲儿使人感到愉快,因此你就不会对他更有所求。我心里也很明白,我们度过的这些日子所以能这样快活,全是由于有他和我们在一起。尽管他一直以来没有说过什么精彩或是风趣的话,但真要是缺了他,你马上就会觉得无聊了。
有一次,几场短途旅行后的归途中,我目睹了一幕使我相当骇异的情景。那天,我们刚刚结束了夏尔特尔[1]的游玩,正返回巴黎去。格雷开车子,拉里坐在他旁边;伊莎贝尔和我坐在后面。玩了整整一天,大家都有些疲倦了。拉里坐着,一只胳膊搭在前座的靠背上。这个姿势使他的衬衫袖口被拉了上去,露出瘦长而有力的手腕以及长着细密茸毛的褐色手臂。阳光照耀在茸毛上,将它们染成金色。伊莎贝尔异常安静,吸引了我的注意,就瞟了她一眼。她一动不动,好像受了催眠术。她呼吸急促;眼睛直瞪着那密布着金黄茸毛的强劲手腕,以及细长有力的小手臂,脸上流露出一种如饥似渴的情欲。这样的神态我以前从未在人的脸上看见过,就像是戴上了一副肉欲的面具。要不是我亲眼所见,我绝没有想到她的美丽容貌会表现出如此放纵的情欲来,简直像是一只发情的动物,而不是一个人。面容也不复美丽;神情变得丑陋骇人。这种神态令人可怕地联想到发春的母狗,我心里相当反感。她似乎完全忽略了我还在她身边;眼中只看得到在椅背上随意搭着、引得她欲火中烧的那只手。后来就像是一阵痉挛掠过她的脸,她浑身一颤,闭上眼睛往车角上一靠。
“给我一支烟,”她说,声音是那样嘶哑,听起来简直不像是她的声音。
我掏出烟盒,给她点上一支。她贪婪地抽着。在汽车余下的路程中,她始终望着窗外,一句话也没有说。
车开到他们家以后,格雷让拉里开车送我回旅馆,之后把车开进车库。拉里坐到了驾驶座上,我坐在他身边。穿过人行道时,伊莎贝尔边走边挽住了格雷的胳膊,身子紧贴着他,向他使了个眼色。尽管我没看清楚,但可以猜出那意味着什么。我想格雷今天晚上将会发现,与自己同床共枕的妻子多么热情奔放,不过,他永远不知道她这番热情含有多少内疚。
六月即将过去,我得动身回里维埃拉去了。埃利奥特的朋友要去美国,把他们迪纳尔[2]的乡下别墅借给马图林夫妇住。格雷准备孩子们一放暑假就去。拉里有些工作要做,打算留在巴黎,不过他买了一辆二手雪铁龙,并且答应格雷他们,会在八月份去他们那儿住上几天。我在巴黎的最后一夜,邀请他们三个人和我一同吃晚饭。
就在那天夜里,我们遇见了索菲·麦唐纳。
二
伊莎贝尔早已有意观光那些游乐场所;由于我对这些地方比较熟悉,就要求我做他们的向导。我不大愿意,因为在巴黎的这类地方,那些人对美国来的游客很不欢迎,而且毫不掩饰,所以往往弄得人不开心。但是,伊莎贝尔坚持要去。我只好先对她说明,去了很可能会使人扫兴,而且劝她千万穿得朴素一些。我们吃饭吃到了很晚,然后又到仙女游乐厅[3]玩了一个小时才出来。我先带他们到圣母院附近的一处地下室,那里是强盗和他们的情妇们常去的地方。由于老板和我相识,他招呼着腾出了几个空座,把我们安置在一张长桌旁。同桌还有几个痞里痞气的人,不过,我叫了酒请他们喝,并和他们干杯,互祝健康。这地方又热又脏,乌烟瘴气。坐了一小会儿,我就领他们去了斯芬克司舞厅。舞女们全都穿着一些花里胡哨的晚礼服,里面什么都不穿,胸部、奶子等等全部一览无余,她们面对面分坐在两排长凳上;乐队奏乐时,就会一起没精打采地舞动起来,同时用目光巡视舞场四周的大理石桌旁的男人们。我们叫了一瓶没有冰过的香槟酒。有些女人经过我们面前时,会特意看一眼伊莎贝尔,我想她未必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后来我们就离了舞厅,又去了拉普街。那条街狭窄而污秽,你才走进去,就能感觉到这里的下流氛围。我们随意挑了家店进去,里面照常有个憔悴苍白的浪荡年轻人在弹钢琴,一个精神萎靡的老头子在拉小提琴,旁边还有个人在吹萨克斯,调子全没搭上。店里挤满了人,看上去好像一张空台子都没有,但是老板看出我们是肯花钱的主顾,于是毫不客气地把一对男女赶到另外一张已经坐了人的桌子边,并请我们坐下。那两个被打发走的客人并不甘心,骂骂咧咧的。很多人在跳舞;水手们帽子上系着红色绒球;其他男人多数戴着便帽,或者用手帕围着脖子;女人们既有很成熟的,也有年轻一些的,都描眉画眼,身穿短裙,上衣颜色各异,不戴帽子。有男人与在眼睛上化了妆的矮胖男孩子一起跳的;有面貌憔悴的难看女人和染了头发的肥胖女人一起跳的;也有的是男人和女人一起跳。到处弥漫着烟味、酒味,还有汗臭味。音乐没完没了地奏着,这群乱糟糟的人随着音乐声在室内不断地舞动,脸上闪耀着汗水,狂热的劲头简直让人害怕。有些大汉样子粗暴,模样粗鲁,不过大多数人身材矮小,明显营养不良。我把那三个乐手打量了一番,他们的演奏机械得很,简直像是机器人。我心里盘算,有没有可能在过去某个时候,当他们最初走上音乐这条路的时候,幻想过自己会闻名遐迩,接受万众喝彩呢?小提琴拉得再不好,也都得经过拜师学艺,常拉常练;这位小提琴手当初含辛茹苦,勤学苦练,难道就是为了今天在这么一个又脏又臭的地方拉四步舞曲直到天亮吗?音乐停了,钢琴家掏出一块脏手绢揩揩脸。跳舞的人们或懒洋洋地,或躲躲闪闪地,或扭扭捏捏地回到各自座位上。忽然间,我们听到一个美国口音。
“我的天啊!”
一个女人从屋子对面的一张桌子旁边站起来。和她在一起的男子想制止她,但是,她把他推在一边,自己摇摇晃晃地从对面走了过来。很明显,她是喝醉了,来到我们这桌以后,她就站在我们面前,身体带点摇晃,傻里傻气地咧开嘴笑。她好像觉得我们这些人的样子怪有意思的。我望了望我的同伴们。伊莎贝尔望着这个女人,一脸木然;格雷板起了脸,眉头紧皱;拉里盯着这个女人看,像是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哈罗。”她说。
“索菲。”伊莎贝尔艰涩开口。
“你们刚才把我当成谁了?”她咯咯笑了。她一把抓住从身边走过的侍者,“芬山,拿张椅子来。”
“你自己拿。”他说着,从她手中挣脱。
“畜生[4]。”她大骂了一声,向他吐了一口唾沫。
“别这样,索菲[5]。”我们邻座一个大块头胖子说。他顶着一头油光锃亮的头发,身上穿一件衬衫,说道,“这儿有把椅子。”
“真没想到会在这种地方遇着你们,”她说,身子仍然直摇晃,“哈啰,拉里。哈啰,格雷。”她在刚才那个男子搬到她身后的椅子上一屁股坐下。“我们大家都喝一杯。老板[6]。”她叫。
我早已注意到老板在盯着我们。这时他走了过来。
“你认识这些人吗,索菲?”他问,用熟悉的第二人称单数[7]称呼她。
“住嘴[8],”她醉醺醺地笑道,“他们是和我从小一起玩到大的朋友。我要请他们一起喝香槟。你可不要给我们什么马尿[9]吃。拿点儿能让人喝得下去而不是吐出来的好东西。”
“你喝醉了,我可怜的索菲。”他说。
“滚你的。”
他走了,为了多卖掉一瓶香槟酒而高兴。原本我们谨慎起见,只喝白兰地掺苏打水。这时索菲木呆呆地盯着我瞅了一阵。
“伊莎贝尔,这是哪一位来着?”
伊莎贝尔把我的姓名告诉她。
“哦?我想起来了。我们以前在芝加哥见过一次。你是那个挺有派头的家伙,是不是?”
“也许。”我笑着说。
我对她一点印象也没有了。这并不奇怪,因为距离我上次到芝加哥已经过了十多年了。而这些年来我又接触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人。
她个子很高,加上身材瘦削,站起来时看着就更高了。她上身穿了一件很鲜艳的绿色绸衣,但是皱巴巴的,还沾染了污渍;下身穿一条黑色短裙。她的头发很短,染成棕红色,卷得很马虎,乱蓬蓬的。她打扮十分浓艳,厚重的胭脂从两颊一直抹到眼睛下面,眼皮都涂着深深的蓝色眼影;眉毛描得很深,还刷着厚厚的睫毛膏;嘴上涂着血红血红的口红;指甲也全都染成红色,但是两只手却脏得很。她这样子,看着比屋子里任何别的女人都更下流。我怀疑她不但喝醉了而且吸了毒。不过,也不能否认她具有一种邪恶的吸引力;她将头傲慢地偏着,两只绿眼睛在满脸浓妆的衬托下极为醒目。尽管此刻醉醺醺的,但那一种满不在乎、厚颜无耻的神情,使我能够想象得出是所有下流男人都喜欢的。她向我们鄙薄地一笑。

忽然间,我们听到一个美国口音。一个女人从屋子对面的一张桌子旁边站起来。和她在一起的男子想制止她,但是,她把他推在一边,自己摇摇晃晃地从对面走了过来。很明显,她是喝醉了,来到我们这桌以后,她就站在我们面前,身体带点摇晃,傻里傻气地咧开嘴笑。她好像觉得我们这些人的样子怪有意思的。我望了望我的同伴们。伊莎贝尔望着这个女人,一脸木然;格雷板起了脸,眉头紧皱;拉里盯着这个女人看,像是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敢说你们并不怎么高兴看见我。”她说。
“我听说你在巴黎。”伊莎贝尔懒洋洋地说,脸上带着冷淡的微笑。
“那你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呢?电话簿上有我的名字。”
“我们才来巴黎不久。”
格雷来解围了。
“你在这边过得还好吗,索菲?”
“好得很呢。我听说你破产了,格雷,是这样吗?”
格雷的脸本来就红,这一下涨得更红了。
“是的。”
“算你倒霉。我想眼下芝加哥的日子大约很不好过。幸亏我及早就离开了。天哪,那个狗杂种怎么还不拿酒来?”
“他就来了。”我说。一名侍者用盘子托了一瓶香槟和几只杯子,正从桌子间穿梭而过,向这边走来。
我的话使她注意到我。
“我是被那些亲爱的婆家人驱逐出芝加哥的,他们说我败坏了他家的名声。”她狂笑起来,“我现在靠国内的汇款生活。”
这时香槟来了,斟好了。索菲拿起一只杯子,颤巍巍地送到嘴边。
“让那些自命不凡的小人们统统见鬼去吧,”她说着,喝干了杯中的酒,又转而看向拉里,“拉里,你怎么不说话?”
拉里脸上毫无表情地望着她。自从她来了以后,他的眼睛就一直没有离开她,现在很和气地对她一笑。
“我一向不怎么说话。”他回答。
音乐又奏起来。一个高个子壮汉走过来;他长着大大的鹰钩鼻子,头发梳得乌黑漆亮,嘴大唇厚,模样像极了反派的萨冯纳罗拉[10]。像这里多数男人的打扮一样,他没戴硬领,紧绷绷的上衣严严实实地扣着,显出他的腰身。
“快来,索菲。我们下场跳舞去。”
“滚开。我没有空。你难道没看见我在招待朋友吗?”
“见鬼的朋友[11]。滚他妈的。过来跟我跳舞。”
他抓着她的胳膊,但是,她马上挣脱了。
“别缠我,混蛋[12]。”她突然怒气冲冲地吼道。
“坏东西[13]。”
“你才坏[14]。”
格雷听不懂他们讲些什么,可是,我看出伊莎贝尔完全理解,因为她板起脸,皱起眉头,神色间满是厌恶。正如大多数正经女人那样,在一些淫秽事上总有着出奇的敏锐洞察力。那个壮汉举起胳膊,张开了巴掌——那巴掌上满是做工形成的老茧——预备给她一巴掌,这时格雷欠身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滚开[15]。”他操着恶劣的声调喊道。
那人停下来,恶狠狠看了格雷一眼。
“当心,可可,”索菲狞笑着说,“你会被他揍扁的。”
那人打量着格雷硕壮的身材,掂量了一番,悻悻地耸耸肩膀,向我们骂了一句脏话,溜走了。索菲醉意十足地吃吃直笑。在座其余的人都默不作声。我重新给她把杯子斟满。
“你也住在巴黎吗,拉里?”索菲喝光了杯子里的酒,问道。
“目前是。”
跟一个喝醉酒的人谈话总是很吃力的,而且不用说,清醒的人总会处于不利地位。我们继续谈了几分钟话,谈得既乏味,又尴尬。这时,索菲向后推开了椅子。
“我再不回到我男朋友那儿去,他就要气疯了。他就是个坏脾气的混蛋,不过老天,他棒极了!”她摇摇晃晃站起来。“再会,朋友们。来玩嘛。我每天夜里都会上这儿来。”
她从舞伴们中间挤了过去,消失在人群中。伊莎贝尔俊俏的脸上那副冰冷的瞧不起人的神气,使我几乎发笑。我们谁都没有吭声。
“这是个下流地方,”伊莎贝尔突然说,“我们还是走吧。”
我付了我们的酒钱、汽水钱,也付了索菲要的香槟酒钱,然后大家走了出去。大部分人都在舞池里,我们径直走了出去。已经是半夜两点多了,我觉得应当睡觉了,但是,格雷说他肚子饿,所以,我建议去蒙马特尔的格拉夫饭店吃点东西再回去。我们坐在汽车里,都默默不语。我坐在格雷旁边给他指路。车开到了一家装潢浮华的餐厅,露台上还坐着一些客人。我们走到里面,要了火腿、鸡蛋和啤酒。伊莎贝尔此时倒是恢复了平静,至少在表面上是如此。她开口恭维我竟然熟知巴黎这许多下流场所,话里多少带点儿挖苦的意味。
“是你要去的。”我说。
“是啊,我玩得十分开心。今天晚上真是有趣极了。”
“活见鬼,”格雷说,“那地方简直令人作呕,还有索菲也是。”
伊莎贝尔面无表情地耸了耸肩膀。
“你还记得她吗?”她面向我问道,“你第一次到我们家吃晚饭时,她就坐在你旁边。那时她还没有染这么一头红得可怕的头发,而是原本的暗赭色。”
我飞快地回忆了一遍往事,想起了一个年纪很轻的女孩子,她有一双蓝得近乎绿色的漂亮眼睛,喜欢将头微微侧倾,很讨人喜欢;虽然谈不上多漂亮,但是青春活泼,说话坦率,同时又略有些腼腆,还带点儿俏皮,当时使我觉得很有趣。
“当然我记得。我喜欢她的名字。我有个姑母就叫索菲。”
“她后来和一个名叫鲍勃·麦唐纳的男孩子结了婚。”
“那是个很不错的人。”格雷说。
“他是我碰见的最漂亮的男孩子之一。我始终不明白他看上了索菲哪一点。我结婚没多久她就紧跟着结了婚。她的父母离了婚;母亲改嫁了一个在中国的美孚石油公司职员。她跟着父亲在麻汾居住,那时我们时常看见她,但是,她结婚之后就和我们大家有点疏远起来。鲍勃·麦唐纳是个律师,但也挣不了多少钱,他们住在城北一所没有电梯的公寓里。不过这当然不是见不到她的原因。他们不愿意见人。我从来没有看见有两个人能像他们那样爱得那么狂热的。即便在他们结婚已经有两三年而且生了一个孩子之后,两个人去电影院看电影时,还是像热恋中的人那样;他搂着她的腰,她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他们俩在芝加哥被人当作笑话说。”
拉里默默听着伊莎贝尔讲述,不置一词,脸上有一种莫测高深的神情。
“后来是怎么发展的?”我追问。
“有天夜里,他们带着孩子,开着自己的小敞篷汽车返回芝加哥。他们一向都是带着孩子的,因为他们家没有帮佣,索菲什么事都亲自动手,而且他们对孩子十分宠爱。一伙醉鬼开着一部大轿车以每小时八十英里的速度迎面撞向他们,当场就把鲍勃还有孩子给撞死了,倒是索菲只受到脑震荡,另外断了一两根肋骨。他们尽量瞒着,不让她知道鲍勃和孩子已经死了,但是最后到底瞒不住了,只能将事情告诉她。据说当时的情形非常吓人,她就像个疯子一样大喊大叫;叫得屋顶都要震塌了。他们得日夜看守着她,就这样,还是有一次差点儿让她跳了楼。当然我们凡是能做的都做了,可是,她倒像因此恨上我们了。等她一从医院出来,她的婆家人就把她送进疗养院,在那边住了好几个月。”
“可怜的人儿。”
“当他们放她出来之后,她就开始酗酒;喝醉之后,无论谁找上她,她就跟谁睡觉。她的婆家人都是些善良本分的人,对这种丑事非常愤恨。开头我们全都想帮助她,可是没法子;如果你邀请她吃晚饭吧,她早就喝得烂醉,而且很可能客人还没有散,她就醉得不省人事了。再后来,她干脆直接带着一帮不三不四的混混来,我们大家只好不再搭理她。有一次,她因为酒驾被警察拘留了。和她在一起的是她在地下酒店结识的一个外国佬[16],一查原来竟然是个被通缉的罪犯。”
“可是,她有钱吗?”我问。
“鲍勃是有人寿保险的;还有那辆肇事汽车的车主,也是上了保险的,他们也付了些钱给她。不过,这点钱维持不了多久。她花钱就像喝醉酒的水手,没过两年就把钱都花得一干二净了。她的祖母不肯让她回麻汾。后来,她的婆家人又提出,如果她肯出国,并且住在外国不回来,就每月给她寄一笔生活费。我想,她目前正是在靠这笔钱过活。”
“情况倒过来了,”我说,“从前有段时期,英国都是把败家子遣送到美国去的;到了现在,反倒是美国人把败家子遣送到欧洲。”
“索菲真令人惋惜。”格雷说。
“是吗?”伊莎贝尔冷静地说,“我可不这么认为。当然她遭遇的不幸是一个重大打击,当时我比任何人都更加同情她,毕竟是那么熟悉的一个人。但是,一个正常的人碰到这种事情,总会慢慢振作起来的。她所以垮掉是因为她本来就有这样的劣根性;天生就是个人格不健全的人;而且即使是她对鲍勃的爱,也太夸张了。要是她生性坚定,总应该有办法过下去。”
“如果坛坛罐罐全都[17]……你觉不觉得你有点儿不近人情,伊莎贝尔?”我嘀咕说。
“我不认为如此。这是常识,我认为根本不需要对索菲起什么怜悯之心。天晓得,谁也不比我更爱格雷和两个孩子的了;如果他们在一次车祸中送了命,我当然也会发疯,但是我早晚能振作起来好好过日子。格雷,你是不是希望我这样做呢?还是会希望我每晚喝得酩酊大醉,然后和巴黎的随便一个流氓睡觉?”
格雷的回答很妙,我还是第一次听见他说出这么风趣的话。
“我当然更希望你身穿库慕尼丽丝时装店裁制好的新衣服,在我被火葬时跳进火堆里陪我。只不过如今早就不流行殉葬了,所以我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你去打桥牌。打牌的时候你一定得牢记,除非你一上手就有把握稳拿三墩半到四墩,否则不要上来就叫无王牌。”
在这样的情形下,我当然不便向伊莎贝尔指出,她对自己丈夫和孩子们的爱虽则出于真心,但她的这种情感还远远不够热烈。她大概也觉察出我心里的想法,因此略带挑衅地问我:
“你怎么看这件事?”
“我和格雷一样,很替这女孩子惋惜。”
“她可不是小女孩了,她已经三十岁了!”
“依我看,她从得知丈夫和孩子全部遇难时起,就觉得整个世界都崩塌了。人生对她来说过于残酷了,因此她对自己是怎么个样子也完全无所谓了,甚至为了对抗或是报复,更是一头扎进了酗酒、淫乱等种种堕落的泥潭之中,作为对生命的报复。她本来住在天堂,现在天堂失去了,她住不惯平凡人的平凡世界,因此,就在绝望之中,一头扎进地狱。我完全想象得到,当她发现再也喝不着仙界的琼浆玉液了,就觉得不如干脆喝洗澡水吧。”
“这是你们在小说里写的一套。全是胡扯,你自己也知道是胡扯。索菲之所以扎进泥潭里,纯粹是因为她天性如此。别的女人也有死掉丈夫和孩子的,怎么不见她们变坏?所以她肯定不是这个原因。好的变不成坏的,如果坏,一定是本来就存在。那一次的车祸不过是冲毁了她的防线,使她的本质彻底暴露出来。别把你的怜惜浪费在她的身上;她现在变成这样,说明她一直就是这样。”
拉里自始至终没有开口。他像是一直在沉思,我们讲些什么恐怕他听都没有听见。伊莎贝尔讲完话后,有一小段时间的沉寂。后来他开始讲话了,但是,音调古怪得很,十分低沉,就像不是在和我们说话,而只是在自言自语似的;眼睛没有焦点,就像在遥望那已逝的模糊岁月。
“我记得她十四岁时,把长头发从前额梳到后面,在背后打一个蝴蝶结,一张严肃的脸上长着一些雀斑。那是一个谦虚、高尚、充满理想的孩子;各类书她都有涉猎,我们时常聚在一起读书。”
“哪些时候?”伊莎贝尔问,眉头微微有点皱起。
“哦,在你母亲带着你出门应酬时。我常上她祖父家里去,我们会坐在他们家院子里那棵大榆树下面,各自读书。她喜欢诗歌,自己也写了不少。”
“大多数小女生在这个年纪都会写诗,而写出来的通常都是相当蹩脚。”
“当然那是好多年以前的事了,而且我想,那时的我也未必懂得诗的好坏。”
“你那年顶多也不超过十六岁。”
“她的诗当然是模仿的。有不少地方模仿的是罗勃特·弗罗斯特[18]。不过我的感觉是,女孩子在这么小的年龄就能把诗写成这样,是很了不起的。她的听觉十分灵敏,而且有节奏感;她对于乡野间的一切声音以及气味,都抱有感情,诸如燕子呢喃,或是初春的暖风,以及雨后的泥土清香。”
“我从来不知道她竟然会写诗。”伊莎贝尔说。
“她并不让大家知道,因为怕你们笑话她。她这人是很腼腆的。”
“她现在可一点儿也不腼腆。”
“战后我回来时,她差不多已长大成人;她读了许多关于工人阶级现状的书,而且她自己也在芝加哥亲眼看见过近似的情况。她开始模仿卡尔·桑德堡[19],大量写自由诗,描写穷人的困苦生活和工人阶级受剥削的情况。我要说的是,尽管那些诗词句平淡,但都很真挚,满怀同情及一种高尚的情怀。当时,她想要做一个社会义务工作者。她这种自我牺牲精神很使人感动。我觉得,她的能力很强,能做许多事情的。她一点也不傻,也完全不至于脆弱,但是,给人一种悠闲贞静和灵魂高洁的印象。就在那一年,我和她是经常见面的。”
我能够觉察出,伊莎贝尔在听拉里讲这些话时,越听越毛躁。然而拉里可半点也没注意到自己其实是在拿一柄匕首戳进她的心里,他的每一句公正的评价,都像是用刀子在她的伤口里搅。可是,伊莎贝尔开口时,嘴边却露出淡淡的微笑。
“怎么她竟然选了你做她的知己?”
拉里用诚恳的目光看向她。
“我不知道。大概是你们这些人都很有钱,与你们相比她只能算是生在穷人家,而我则与你们不同。我来到麻汾,只是因为纳尔逊叔叔在麻汾这边行医。想来她觉得这使我和她有共同的地方。”
拉里是完全没有亲戚的。我们多数人至少有些堂兄弟、堂姐妹或者表兄弟、表姐妹;哪怕我们可能从来没跟他们见过面,但总还能感觉到自己身处这个家族之中,是家族的一部分。拉里的父亲是独生子,母亲是独生女;他的祖父是教友派教徒,年纪很轻时就在海上遇难,他的外祖父又没有什么兄弟姐妹。可以说拉里在这个世上是孤孤单单的。
“你曾想到过索菲爱你吗?”伊莎贝尔问。
“怎么可能呢?”他笑了。
“我看她就是爱着你。”
“拉里从战场上回来,身上罩着军人英勇受伤的光环时,”格雷此时有些冒失地插话说,“芝加哥有大半女孩子都爱着他。”
“还不仅如此。她崇拜你,我可怜的拉里。你难道真的不知道吗?”
“我当然不知道,而且我也不这么认为。”
“我想这大概是因为她在你心目中无比高尚的缘故。”
“在我的心目中,那个瘦弱的小女孩形象还一如当初。头发上挽着个蝴蝶结,神情庄重,读起那些济慈的诗歌时,眼睛里含着泪,声音打着战,因为那些诗句实在太美了。我很想重新把她找回来。”
伊莎贝尔微微吃了一惊,她以迷惑不解的神情瞟了一眼拉里。
“夜已经这么深了,我可是疲倦极了。我们还是回去吧。”
三
第二天傍晚我乘坐蓝色列车到了里维埃拉,两三天后,就去昂第布看望埃利奥特,特意告诉他一些巴黎的情况。他的气色看着很不好。看来蒙特卡地尼的疗养并没有取得预期的疗效,而事后去各处旅行又弄得他精疲力竭。他为了找一只洗礼盆去了威尼斯,然后为了买下一张三联画,跑到佛罗伦萨那边和人讨价还价。而后着急安置好这些东西,他又亲自去了一趟庞廷尼沼地,住在一家条件很差的小旅馆里,热得让人受不了。他买的那些名贵艺术品要好多天才能运到,但是,他下定决心不达目的决不离开,因此继续住下去。当一切总算照他所要求的那样安装就绪以后,他这才心满意足。埃利奥特得意扬扬地把自己拍的那些照片拿出来向我炫耀。教堂虽然规模较小,但是十分气派;内部装修得高端大气,足以证明他的眼光确实不错。
“我在罗马看见一口早期基督教时代的石棺,感觉很合心意,考虑了好久,想把它买下来,但是,最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你怎么想到要买一口早期基督教的石棺呢,埃利奥特?”
“为了给我自己睡啊,老兄。那口石棺制作得很是精美,我想如果在门口一边放洗礼盆,一边放石棺,看起来正好平衡[20],不过,那些早期基督徒都是些矮矮墩墩的人,我睡不进去。我总不能躺在那儿等那张最后的王牌[21]跑来使我的膝盖顶着下巴,就像还没出生的胎儿那样,那也太不舒服了。”
我大笑,但是埃利奥特的神情却是一本正经。
“我后来有了更好的主意。我已经跟教堂那边谈好了,等我死后,就把我葬在祭坛前的台阶底下;这样的话,当庞廷尼沼地那些可怜的农民前来领圣餐时,他们就会穿着沉重的皮靴从我的骸骨上踩过。很有创意吧,你说是不是?只是光秃秃一块石板上面刻了我的名字和两行生卒年月。Si monumentum quoeris,circumspiece[22]。这句拉丁语的意思是说:假如你要寻找他的墓碑,请你往四下看看,就能看到了。”
“我拉丁文还算懂得,一句陈词滥调还用不着你解释,埃利奥特。”我有点刻薄地说。
“抱歉,老兄。我一向习惯于上流人士的愚昧无知,一时间忘记了现在和我交谈的是一位作家。”
言语上还是被他占了上风。
他又继续说道:“不过,我要告诉你的是:我已经在遗嘱上把葬礼应当注意的事情全写上了,但是,我希望能请你来帮忙监督办理。我坚决不和里维埃拉那批退休军官或是法国的中产阶级埋葬在同一个地方。”
“我当然愿意照办,埃利奥特,不过,我觉得多年后的事情没必要现在就考虑得这样周到。”
“你知道,我已经上岁数了,而且说实在话,离开人世我并不怎么害怕。兰道尔[23]那几句诗是怎么说的?我烤着我的双手……”
尽管我不擅长背诵诗文,但是,这首诗很短,所以我还能背得出来。
我与世无争,因为没什么值得我去争;
我最爱大自然,然后是画中的大自然;
生命之火燃烧着,我伸出双手取暖;
火熄灭时,我也准备离开人间。
“就是这样的。”他说。
我私心认为埃利奥特硬要拿这首诗来形容自己,是无比牵强附会的。
可是,他说:“这首诗确切地表达了我的心情。我唯一要补充的是,我一直是活动在欧洲最高雅的社交界。”
“要想在这首四行诗里塞上这句话,可就难了。”
“欧洲的社交已经完了。我曾经希望美国会取代欧洲建立一个为‘大众’[24]所敬仰的贵族阶层,可是,一场经济危机就把这种可能性完全摧毁了。我可怜的祖国变得越来越不可救药的庸俗。你决不会相信的,我亲爱的朋友,上次我回美国去,一个开出租汽车的司机竟然称呼我‘老兄’。”
里维埃拉受到一九二九年经济危机的打击后仍未恢复;虽然它远不是过去那样,但这丝毫不妨碍埃利奥特照常举办派对,或去别人家赴宴。以前他除了罗思柴尔德家族,从不去赴其他犹太人的宴会,然而现在有些最盛大的宴会却是这些上帝的选民[25]举行的,而且只要有人举办宴会,埃利奥特就忍不住要去。他穿行在参加派对的人群之中,风度翩翩地一会和这个人握手,一会对那个人行吻手礼,只是始终带有一种无可奈何的超然派头,仿佛他是一个被放逐的皇室成员,不得已才和这些人混在一起,满心不是滋味似的。但其实那些遭放逐的皇室成员多半年岁不高,而且他们往往会把结识一位电影明星当作自己一生之中的最大愿望。时下的这种风气,把戏剧界人士看作交际对象,埃利奥特也看不入眼;但是,恰好有一个息影的女演员就在他的邻近造了一所豪华的住宅,每日里宴请不断,来客或是部长,或是公爵,或是名门闺秀,全是些社会上流人士,往往在她家里一住就是几个星期。埃利奥特也成了她的座上常客。
“当然,那里什么人都有,”他是这么对我说的,“不过,如果你不想理睬谁,是完全没必要勉强自己的。我与那位女士同为美国人,理所应当替她撑撑场面。她招待的那些下榻的客人发现有人和他们有共同语言,必然感到宽慰。”
有时候已经能明显看出他的身体状况很不好了,使我不得不劝他轻松一些,不要再去频繁参加派对了。
“老兄,在我这样的年纪,我是经不起掉队的。我在上流社会混了快五十年了,十分清楚这里面的门道:要是你不能频繁在重要场合露面,人们很快就把你忘了。”
我说不清他是否意识到,他承认的这个现实是多么可悲。我不忍心再嘲笑埃利奥特了;他在我眼中成了一个非常值得怜悯的人。他活着仿佛就只是为了去参加社交活动;一次宴会就是他的一次呼吸;哪一家请客没有他,就等于给他一次侮辱;不被邀请对他来说是非常耻辱的事;而现在他已步入老年,更是极其害怕受人冷落。
一个夏天就这样过去了。埃利奥特从里维埃拉的这一头到里维埃拉的那一头,忙得团团转,今天去戛纳吃顿午饭,明天又去蒙特卡洛吃个晚餐,打起全部精神来应付这一家的茶会或者那一家的鸡尾酒宴。而且不管自己多么疲劳,总竭力做得和蔼可亲、谈笑风生。有什么内幕丑闻,他总是最先知道的那一个;除了当事者本人,我敢说对于细节谁也不如他知道得早。要是你跟他说这样的人生毫无意义,他会瞠目结舌地望着你,一点儿也不掩饰自己的吃惊。一句话,他会认为你愚不可及。
四
秋天到了。埃利奥特决定上巴黎住些时候,一来是看看伊莎贝尔、格雷和两个孩子过得怎么样;二来,如他所说,是为了要在首都露一露面[26]。这以后,他预备上伦敦定制些新衣服,同时顺道看望几位老朋友。我自己计划直接返回伦敦,但是,埃利奥特盛情邀请我和他一同坐汽车去巴黎。这倒也有趣,因此我同意了。既然要去巴黎,我自己也完全可以在巴黎住几天。一路上走得很从容,只要哪儿饭菜做得好,就停下来休息。埃利奥特的肾脏有毛病,只喝维希矿泉水,但他总是为我选半瓶酒喝;他心地忠厚,尽管自己现在享受不了品酒的乐趣,看见我夸奖酒好,他也由衷地感到开心。他非常慷慨,我要花费许多口舌才能说服他让我付掉我自己的那份儿钱。一路上他反复提起过去认识的那些大人物,听得人耳朵都长了茧,但是这趟旅程总体来说还是很令人愉快的。我们途经之地大多是乡间,初秋的景色很迷人。在枫丹白露吃了午饭之后,一直到下午才到达巴黎。埃利奥特先将我送至我常落脚的那家挺寻常的老式旅馆,然后就从街角拐出去,开往丽思饭店。
我们预先通知伊莎贝尔说我们要来,所以,看见她在旅馆里留交给我的便条时,并没有感到意外,可是,便条上的内容却让我大吃一惊。
“到了以后立即来找我。出大事情了。别把埃利奥特舅舅带来。看在上帝的分上,请你立刻就来。”
我当然和别人—样急着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我总得洗把脸,再穿件干净的衬衫,然后才能打车赶往圣纪尧姆街伊莎贝尔居住的公寓。用人把我领进客厅。伊莎贝尔看见我来了,马上站起身来。
“这么长时间你上哪儿去了?我等了你好几个钟头。”
时间是五点钟,我还没有来得及回答,管家端着茶点送了进来。伊莎贝尔扭绞着双手,十分烦躁地等着管家摆好杯碟。我想象不出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刚到。我们在枫丹白露吃午饭,耽搁了点时间。”
“老天啊,他怎么摆得这么慢。人都要急疯了!”伊莎贝尔说。
管家先把装着糖盒、茶壶和杯子的托盘放在桌上,接着又以不紧不慢的恼人姿态将面包、牛油、蛋糕、甜饼等点心一碟一碟地围放在托盘四周。最后他才出去,顺手带上了门。
“拉里要跟索菲·麦唐纳结婚了。”
“她是谁?”
“别装糊涂了!”伊莎贝尔叫道,两只眼睛冒着怒火,“就是在你带我们去的那家下流酒馆时我们碰到的那个喝醉酒的婊子。天知道你为什么把我们带到那种地方去!格雷让人厌烦透了!”
“哦,你是指你们的那个芝加哥老乡吗?”我说,无视了她的不公正责备,“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怎么知道?昨天下午拉里亲自来告诉我的。我听了以后就生气到现在。”
“你不妨先坐下来,给我倒杯茶,然后把事情的经过详细地向我讲一讲。”
“你自己倒。”
她坐在茶桌后面,满腔怒火地看着我给自己倒茶。我在靠近壁炉的一张长沙发上舒舒服服地坐下。
“我们最近是不怎么和他见面,我是说,自从我们从迪纳尔回来之后;他到迪纳尔去过几天,但是,不肯跟我们住在一起,而是住在一家旅馆里。他常到海边来,跟两个孩子玩。孩子们都非常喜欢他。我们还和他一起去圣布里亚克打高尔夫。格雷有一天问他后来见到过索菲没有。
“‘见过。我去看过她好几次。’他说。
“‘为什么?’我问。
“‘她是老朋友嘛。’他说。
“‘我要是你的话,决不在她身上浪费时间呢!’我说。
“他听了微笑一下。你清楚他笑起来的样子,就仿佛你在说什么好笑的话,然而,事实上,哪有一丁点好笑的地方。
“‘可是,你并不是我。’他说。
“我耸耸肩膀,说别的话题去了。我对这件事再没有去想过。结果,当他来我家亲口对我说他要和她结婚时,你可以想象得出对我的震动有多大。
“‘你不可以,拉里,’我说,‘你绝不可以这么做。’
“‘我要和她结婚,’他不以为意地说,就像是在说他要再点一盘土豆泥似的,‘而且,伊莎贝尔,我要你对她态度好一些。’
“‘你这个要求简直太过分了,’我说,‘你发什么疯,她是个坏人、坏人、坏人!’”
“你怎么会这样想的?”这时我打断了她,问了句。
伊莎贝尔望着我,眼睛里直冒火。
“她从早到晚喝得烂醉如泥。哪个流氓要和她睡觉她都愿意。”
“这并不意味着她就是坏人。不少有身份的人也酗酒,而且私生活也同样荒唐。这只能说是些坏习惯,就像有的人咬指甲一样,要说坏,也就只是这个程度了。我认为,那些说谎、欺骗、残酷的人才是真正的坏人。”
“你要是偏袒她,我就干掉你!”
“拉里又是怎么找到她的?”
“他在电话簿上找到她的住址。他去看了她。她正在生病,这毫不稀奇,一个过着那样生活的人。他替她请了医生,并且找了个人看护她。他俩就是这样开始的。拉里说她戒了酒。这个该死的傻瓜以为她的病已经彻底治好了。”
“你是不是忘记拉里给格雷治头痛的事了?他不是把他治好了吗?”
“那不同。格雷是自己想治好。她不想。”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了解女人。一个女人堕落到像她那样,就完蛋了;是永远不会回头的。索菲所以堕落到现在这样,是因为她本来就是这样一种人。你以为她嫁了拉里就会踏踏实实过日子了吗?这怎么可能!她早晚还是会和他闹崩的。她天生有一种劣根性。她就是喜欢流氓,因为这种人能给她刺激,她所追求的就是刺激。她会把拉里的生活搞得乌七八糟。”
“这种可能性确实很大,但你又能怎么办呢?他是大睁两眼往火坑里跳的。”
“我是没有办法,但是,你有。”
“我?”
“拉里喜欢你,你说的话他会认真听的。现在能对他有影响的只有你了。你见多识广。你去找他,叫他不要干这种傻事。告诉他,这样做会毁掉他的。”
“那他会很干脆地对我说这事与我无关,而且我还无法反驳,因为他说得对。”
“可是,你是喜欢他的,至少你对他是有好感的,你总不能抄着手站在旁边,眼睁睁看着他把生活搞得一团糟吧。”
“格雷认识他最早,和他是最亲密的朋友,尽管我并不认为格雷去说会对事情有多少帮助,不过,如果非要和拉里谈谈,我还是觉得由格雷去最适合。”
“格雷,哼!”她不耐烦地说。
“你知道,事情未见得如你设想的那样糟。我认识的朋友里也有几个这样的例子,他们一个住在西班牙,两个住在东方,他们都娶的妓女做老婆,后来日子也过得很不错。那些女人都感激自己的丈夫,我的意思是说,他们感激自己的丈夫给了她们生活上的保障。当然了,她们是非常善于哄男人高兴的。”
“我听够了。你认为我牺牲自己,就是为了今天让拉里落到一个疯狂的淫荡女人手里吗?”
“你怎么牺牲了自己?”
“我之所以会对拉里放手,唯一的理由就是因为我不愿意去阻碍他。”
“得了吧,伊莎贝尔。你放弃拉里是为了那颗方形钻石和那件貂皮大衣。”
话音刚落,一盘黄油面包就劈头盖脸地朝我飞来。万幸的是我手伸得快,抓住了那个盘子,可是,黄油面包都散落在地板上。我站起身来,把盘子放回桌子上。
“你把你埃利奥特舅舅的德比王冠盘[27]打破一只,他可不会感谢你。这些盘子当初是专门为多塞特公爵三世烧制的,都是些无价之宝。”
“把地上的面包都给我捡起来。”她咬牙切齿地说。
“你自己捡。”我说着,又重新靠在沙发上。
她站起身,气哼哼地把散落四处的面包片都捡了起来。
“亏你还说自己是位英国绅士呢。”她恶狠狠地高声说。
“我从来没有这样说过。”
“滚出去。我永远也不要见到你了。真是一见到你就生气。”
“这倒是遗憾得很,因为我每次见到你总会很高兴。可有人告诉过你,你的鼻子跟那不勒斯博物馆里那尊普赛克[28]石像的鼻子一模一样。这座石像可是仅存于世的最能展现少女美的杰出作品了。你的腿很美,又长又有线条,我看见时总是感到诧异,因为我记得你在做姑娘的时候,你的腿又粗又壮。我没法想象你是怎么让它们变成现在这样的。”
“靠坚强的意志和上帝的眷顾。”她仍然生气地说。
“然而事实上你的两只手是你最动人的地方,那么的纤长秀气。”
“我怎么感觉你是在说我的手大。”
“怎么能算大呢?和你的身材正相配呀。你的两只手动起来时姿势无比的优美,这是非常令我赞叹的。不论这是天生的还是后天有意训练来的,总之,你的手的每一动作总给人以美感。有时候让人感觉像盛开的花,有时候让人感觉像飞翔的鸟。它们比任何语言更富于表现力。它们就像艾尔·格列柯[29]肖像画里的手;说实话,当我一看到你那两只手,就想到埃利奥特以前曾说你家祖上有位西班牙贵族,说不定是真的。”
她抬起头看我,脸上犹有余怒。
“你在讲什么?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于是我就把埃利奥特所讲的德·劳里亚娶玛丽王后身边侍女的故事讲给她听,据埃利奥特说这正是他的母系先祖。伊莎贝尔一面听,一面毫无惭色地端详着自己的修长手指和她那经过修剪涂染的指甲。
“人总是有先祖的。”她说着,轻声一笑,脸上露出顽皮的神情,看了我一眼,怨气总算是烟消云散了,嘴里说,“你这个鬼东西。”
只要你对她讲实话[30],叫一个女人明理是何等容易啊!
“有时候,我也并不是真的讨厌你。”伊莎贝尔说。
她走过来,挨着我坐下,把胳膊和我的胳膊套起来,俯过身来要吻我的脸,我一侧头,避开了。
“我可不想脸上沾上口红,”我说,“你假如要吻我,就吻我的嘴,这是慈悲的上苍所指定的亲吻之处。”
她哧哧笑了,用手把我的头转过去对着她,然后用红唇印上我的嘴唇,留下一抹淡淡的红色。不得不说,那滋味还挺不错。
“现在你亲过了,大概你要对我说你需要的是什么了吧?”
“要你帮我出个主意。”
“我很乐意为你效劳,不过,说实在的,我出的主意你未必能接受。现在你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强迫自己接受事实。”
她再次怒气勃发,抽回胳膊站起身,一屁股坐在壁炉那一边的一张长沙发上。
“我决不会袖手旁观,眼睁睁地看着拉里毁掉自己。我决不允许拉里娶那个下流女人,为此我将不惜一切。”
“你不会成功的。你该知道,他是被一种非常强烈的激情所迷惑,这种情感是能够动人心弦的。”
“难道你不是认为他真正爱上了她?”
“并非如此。与这种感情比较起来,爱情还算不了什么。”
“什么?”
“你读过《新约》没有?”
“算读过吧。”
“你记得基督是怎样被圣灵引到荒野中、禁食四十天的吗?当时,他感到饥饿,魔鬼就来找他,对他说:你若是上帝的儿子,可以命令这些石头变成面包。但是,基督拒绝了他的引诱。接着魔鬼又使基督站在神殿顶上,对基督说:你若是上帝的儿子,就跳下去。因为天使受命照应你,会在你跳下去时托着你。但是,基督还是不为所动。后来魔鬼又把他带上一座高山,把世间的王国一个一个指给他看,诱惑他说,假如你肯向我跪拜,我就把这一切都赐给你。但是基督说:滚开吧,撒旦。根据心地纯善的马太的记载,故事就是这样结束了。但是,故事并没有完。魔鬼诡计多端,他再一次来找基督,对他说:如果你愿意接受耻辱、鞭挞,戴上荆棘编的冠,并且被人钉在十字架上死去,你就将拯救全人类。甘愿牺牲自己来拯救朋友,是人类最伟大的情怀。基督终于中计了。魔鬼简直要笑得肚子疼,因为他非常清楚,坏人一向喊着拯救全人类的口号来做坏事。”
伊莎贝尔愤然地瞧着我。
“你这是从哪儿听来的鬼话?”
“哪儿也没有。是我临时编出来的。”
“我觉得这段故事很愚蠢,而且是亵渎基督。”
“我只想向你指出,自我牺牲精神是人类最强烈的情感,就连肉欲和食欲跟它比较起来都微不足道了。它使人对自己人格做出最高评价,从而诱使人走向毁灭。牺牲的对象是谁,那完全无关紧要;以至于连是否值得都不重要了。它令人无比迷醉,哪怕是再好的酒、再美的爱情、再深的诱惑也比不了。当人类牺牲自我的那一瞬间,甚至能变得比上帝还要伟大。因为全能的上帝也不能牺牲自己,他能牺牲的只有自己唯一的儿子。”
“老天啊,我真是听够了!”伊莎贝尔说。
我不理会她,继续往下说。
“当拉里被这种情感牢牢掌握时,你想跟他讲通常的道理,或者劝他谨慎从事,还会对他造成影响吗?你其实完全都不了解他这么多年来到底在追求什么。我当然也不了解,但我大概能猜到一些。他这么多年来的孜孜不倦,这么多年来积累的经验与收获,现在都敌不过他的这一愿望——啊,岂止是愿望,是一种难以按捺的、如饥似渴的欲求:他要牺牲自我,好去拯救一个他过去认识的纯洁少女所变成的荡妇的灵魂。在这一点上,我认为你是对的,他确实在做一件没有指望的事;以他那种敏感的性格,他也一定会因此吃尽苦头;他的毕生事业,不管那是什么,将永远完成不了。卑鄙的帕里斯一箭射中阿喀琉斯的脚后跟,使阿喀琉斯送了命。[31]拉里偏偏最缺少的就是一点狠心肠,而这却是连圣徒也必须有的,只要他还想成就正果的话。”
“我爱他,”伊莎贝尔说,“上帝知道,我一点也不要求他什么。我一点也不指望他什么。谁也不会像我爱他那样毫无自私之心。他将来的日子可怎么过呢?”
她开始哭起来。我觉得哭哭对她有好处,就干脆不去劝她。不经意间我脑子里出现一个念头,而且盘旋不去。我在想,魔鬼目睹基督教挑起的那些残酷战争、教徒对教徒进行的那些迫害和刑罚,以及冷酷伪善与不容异己,一定对这本账感到心满意足。而且当他想起基督教给人类背上了一个原始罪恶的痛苦包袱,使美丽的满天星斗昏暗下来,给世上转瞬即逝的人间快乐都蒙上一层不祥的阴影,他一定会一面咯咯笑起来,一面咕哝着:瞧这报应吧,这个鬼。
伊莎贝尔哭了一阵子,从手提包里取出手帕和镜子,照着自己,小心地拭去眼角的泪水。
“你还很同情他们,是不是?”她恨恨地说。
我若有所思地望着她,并不回答。她匆匆在脸上补了粉,重新涂了口红。
“你刚才说你猜想他这么多年来在追求什么东西。你到底是指什么?”
“我只是猜想,你知道,而且我有可能完全错了。我觉得他是在寻求一种哲学,也可能是一种宗教,总之,是某种可以使他身心都获得安宁的人生准则。”
伊莎贝尔仔细琢磨了一番我的话,叹了一口气。
“你觉不觉得奇怪,一个在伊利诺伊州麻汾镇长大的乡下孩子,竟然会有这样的想法?”
“路得·伯班克出生在马萨诸塞州的农场,竟然培育出了一种无核的橘子;亨利·福特出生在密歇根州的一个农场,竟然发明了小汽车,拉里并不比他们更奇怪。”
“可是,那些东西都是实实在在的,是能被美国传统接受的。”
我忍不住笑了。
“这世上难道还有比学会更好地生活更实在的东西吗?”
伊莎贝尔作了一个不耐烦的手势。
“你就说让我怎么做吧。”
“你肯定不想彻底失去拉里,对吗?”
她点头承认。[32]
“你知道拉里是非常忠实的:假如你不搭理他的妻子,他肯定也不会搭理你了。你如果懂道理的话,就得跟索菲交朋友。你得忘掉过去,而且尽可能地对她好。她就要结婚了,我想肯定是需要添置一些新衣服的,你何不主动提出帮她选购衣服呢?我想,她会高高兴兴地和你一起去。”
伊莎贝尔眯起眼睛听我讲。她似乎在很认真地考虑我的话。她沉思了那么一阵子,可是,我猜不出她脑子里在盘算什么。她接着说出的话让我意外极了。
“你能请她吃顿午餐吗?因为昨天我在拉里面前发火了,这时候我请客就太尴尬了。”
“如果我请的话,你的态度能表现得好点吗?”
“我一定表现得像个天使。”她带着迷人的微笑回答。
“我现在就把这件事定下来。”
屋内就有一部电话。我很快查到索菲的电话号码。经过一段法国电话用户已经习惯了的耽搁之后,线路接通了。我报了自己的名字。
“我刚到巴黎,”我说,“就听说你要跟拉里结婚了。我向你道喜。祝福你们生活得无比幸福。”伊莎贝尔这时就站在我身边,听了我的话狠狠拧了我的胳膊一把,害得我差点叫出声来。“我在巴黎只待很短一段时间,所以想后天在丽思饭店请你和拉里吃午饭,客人还有格雷、伊莎贝尔和埃利奥特·坦普尔顿。不知道你们肯不肯赏光?”
“我要征询一下拉里的意见。他正好在这里。”停顿了一阵,“好的,我们都乐意去。”
我和她约好时间,又讲了几句客套话。放下话筒以后,我瞥见伊莎贝尔眼睛里有某种令我不安的神色。
“你在想什么?”我问她,“我不怎么喜欢你那种眼神。”
“对不起;我觉得我的眼神你早就不喜欢。”
“你该不会在肚子里打着什么鬼主意吧,伊莎贝尔?”
她睁大眼睛,显得很无辜。
“我向你保证没有。事实上,我只是很迫切地想看看被拉里改造后的索菲会成什么样。我只希望她上丽思饭店来的时候,千万不要搽得一脸的胭脂花粉。”
五
我的小型宴会举办得还算不错。格雷和伊莎贝尔先到,五分钟以后拉里和索菲·麦唐纳也到了。伊莎贝尔很是亲热地吻过了索菲,又和格雷一起向索菲表示了祝贺。我瞥见伊莎贝尔的眼睛迅速地把索菲的外表打量了一下。索菲的模样使我吃了一惊。以前我在拉白路那家下等酒馆中看到她时,她涂着厚厚的脂粉,染着棕红色的头发,衣服颜色鲜绿,神情醉醺醺还带点儿放荡,有股子挑逗的意味,还挺能引诱人;可是,现在,她看上去形容枯槁,尽管实际年龄比伊莎贝尔小一二岁,但是,样子比她老多了。头仍旧像上次那样傲然翘着,但不知道什么缘故,却显出一副可怜相。她已经让头发恢复原来的颜色,染过的头发和新长出来的头发混在一起,看上去邋里邋遢的。她这次除涂了口红之外,脸上再没有化任何妆了,粗糙而又苍白的皮肤因而显露出来。还有她的眼珠,原本我记得是鲜明的绿色,可是,现在却变得死气沉沉。身上穿一件红衣服,显然是新买的,还配了同样颜色的帽子、鞋子和手提包;我并不自命懂得女人应当怎样穿衣服,但总觉得她这样的打扮在今天的场合有点刺眼,有些过分正式了。她在胸口挂着一件过于鲜艳的人造宝石,就是人们在雷奥里路随便就能买到的大路货。伊莎贝尔穿着一件黑色丝绸上衣,挂着一串人工培养的珍珠项链,戴一顶很时髦的帽子,整个人既漂亮又气派;和她一比,索菲显得很是寒酸。
我叫了鸡尾酒,不过拉里和索菲都拒绝喝。过了一阵子,埃利奥特也来了。可是,他穿过那间辽阔的厅堂走来时,却一次又一次地停下来,握握这位先生的手,吻吻那位太太的手。这些当然都是埃利奥特的熟人,而他的举动就好像丽思是开在他家里的,而他正在向自己客人的惠顾表示衷心谢意。索菲的情况我们都瞒住了他,只告诉他索菲的丈夫和孩子在一次车祸中丧命,现在拉里要和她结婚。当他总算是走到我们面前时,他使出自己最惯常的一套,风度翩翩地向这对未婚夫妇表示祝贺。大家一同走进餐厅。由于我们一共是四男二女,所以我就安排伊莎贝尔和索菲面对面坐在桌子的中间席位上,格雷和我一左一右坐到索菲旁边。桌子并不大,谈话大家都听得见。午餐我已经预先订好,这时管酒的侍者递过酒单来。
埃利奥特说:“老兄,你对酒的好坏一点也不在行。阿尔勃特,还是把酒单给我吧。”他一面翻着酒单,一面说,“我自己只喝维希矿泉水,但是,我不能容忍让朋友们喝次等酒。”
那位侍者叫阿尔勃特,埃利奥特和他相熟。经过一番热烈的讨论后,这两人替我决定了我该请客人喝哪种酒。然后埃利奥特转向索菲。
“你们预备上哪儿去度蜜月,亲爱的?”
他这时瞧见了她的衣服,眉毛几乎令人觉察不到地微微皱了一下,这让我立刻就明白他对这身装扮极为看不上眼。
“我们预备去希腊。”
“我想去希腊总有十年了,”拉里说,“可是,不知道什么缘故,一直没去成。”
“在这个季节希腊一定是风光极好的了。”伊莎贝尔说,似乎很热心。
她记得,我也记得,当初拉里要和她结婚时,提议带她去的就是希腊。似乎对拉里说来,度蜜月就必然要去希腊了。
谈话进行得并不怎么活跃,如果不是亏了伊莎贝尔,我作为主人就会觉得事情很难办。她表现得果然像个天使。每当席间冷了场,而我在开动脑筋想找个新话题来谈时,她就插进些让人轻松的话。这太令我感激了。而索菲是个很少张嘴的,除非有人对她说话。她回答别人时,也是神情索然,简直像是个死了一半的人。我猜想会不会是拉里约束她过了头,反使她撑不住。我猜想她不但酗酒,而且还吸毒;这倘若是事实,一下子把这些完全戒掉准会使她的精神垮掉。有时候,我瞥见他们相互对看一眼。拉里的神情含有温柔和鼓励,索菲的眼神里却满是哀求,使人感到恻然。格雷天性忠厚,大约也本能地觉察到我所猜测的情况,所以跟索菲谈起拉里是怎样治好那个使他成为废人的头痛病,然后又告诉她他是怎样也离不开拉里,并且感激拉里。
“瞧我现在,身体好极了,”他继续说,“只等一找到事情做,我就立刻开始工作。我已经在摩拳擦掌,希望不久就能一试身手。嗨,能回国去真是开心。”
格雷当然是出于好意,可是,他讲的那些话却未必合适;因为照我的想法,拉里用来治疗索菲酗酒顽疾的法子,很可能和他用来治疗格雷的法子相同,都是一种暗示术(我看这就是一种心理暗示)。
“你现在一点也不犯头痛了吗,格雷?”埃利奥特问。
“已经三个月没犯过了;如果我感到头痛要发作,我就立刻抓着我的护身符,就什么事都没有了。”他说着从口袋里摸出拉里给他的那块古钱,“这东西对我来说是无价之宝。”
我们用过午饭,咖啡上来了。管酒的侍者过来问要不要来点甜酒[33]。我们全拒绝了,只有格雷说他想喝一杯白兰地。瓶子拿来时,埃利奥特坚持要看看是什么牌子。
“不错,好酒。喝了没有害处。”
“您来一小杯吗?”侍者问。
“唉,我现在禁酒了。”
然后埃利奥特详详细细告诉侍者,自己的肾脏有毛病,医生严禁他喝酒。
“喝一点苏布罗伏加酒对您不碍事。这酒有名地能补肾。我们这儿刚进了一批,从波兰运来的。”
“真的吗?这种酒近来很难得。拿一瓶来我瞧瞧。”
管酒的侍者是个身材魁梧、神气十足的家伙,还在脖子上挂了一根长长的银项链,他跑去拿酒瓶。埃利奥特向我们解释说这是波兰酿制的一种伏特加酒,但在各方面都比伏特加好得多。
“我们打猎时聚在拉德齐威尔斯家里,常喝这种酒。你们真应当瞧瞧那些波兰的王公贵族们喝这种酒的派头;一大杯一大杯地喝下去,完全面不改色,我这话一点也没有夸张。的确是血统好;百分之百的贵族。索菲,你可得尝尝;伊莎贝尔,你也要喝一点。都要知道是什么滋味,谁也不应该错过。”
管酒的侍者把酒瓶拿来。拉里、索菲和我都拒绝了,但是,伊莎贝尔说她愿意试试。我感到诧异,因为她一向酒喝得很少,而今天她已经喝了两杯鸡尾酒和两三杯葡萄酒了。侍者给她倒了一小杯淡绿色的液体,伊莎贝尔端起来闻了闻。
“哦,真香啊!”
“是不是?”埃利奥特说,“有香味是因为里面泡了一味草药;酒的味道好也是这个缘故。我也来陪你喝一杯。偶尔喝上一次还不至于把我给喝坏。”
“酒味真美,”伊莎贝尔说,“像甘露一样。我从来没有喝过如此美味的酒。”
埃利奥特也端起杯子举到唇边。
“唉,这酒使我想起了以往的日子。你们要是从没有住过拉德齐威尔斯家,就体会不到真正的生活该是什么样。那个场面真大啊。封建时代才有的大场面,懂吗?你会恍惚以为自己正处于中世纪时期。上车站来接你的是一辆六匹马拉的车,骑手坐在马上。吃饭时,每个人身后都站着一个穿制服的男用人。”
他不断地形容那家府邸是如何阔绰华贵,那些筵席的排场是如何盛大;我忽然起了一阵疑心——当然是无足轻重的——好像这件事整个儿是埃利奥特和那个管酒的侍者商量好的,好给埃利奥特创造机会来大谈特谈一番他所参与的盛大场面,以及所结识的王公贵族。要阻止他高谈阔论简直是不可能的。
“再来一杯吗,伊莎贝尔?”
“哦,我可不敢再喝了。不过这酒的味道实在太好了。我很高兴知道有这种酒;格雷,我们得想办法买几瓶。”
“我让他一会儿给你们送几瓶去。”
“呀,埃利奥特舅舅,真的吗?”伊莎贝尔兴高采烈地说,“你待我们太好了。格雷,你非要尝一下不可;它闻上去就像新割的稻草和春天的花香,还有百里香和薰香草的味道,入嘴一点也不辛辣,很是润口,惬意得像是在月色里听音乐一般。”
这一连串似乎情不自禁的话真不像是伊莎贝尔说出的,我疑心她是不是有点醉了。最后散席时,我同索菲握手道别。
“你们定下结婚的日子了吗?”我问她。
“再过一个星期吧。我希望到时你能有空来参加婚礼。”
“恐怕我那时候不在巴黎。明天我就要回伦敦去。”
当我和其他客人一一握手告别时,伊莎贝尔把索菲拉到一旁,跟她谈了几句话,然后转身向格雷说:
“哦,格雷。我稍晚些再回去。慕尼丽丝服装店正举办时装展览,我想带索菲去看一看。她该了解一些最新的服装款式了。”
“我确实想看看。”索菲说。
我们分手了。当晚我邀请苏姗娜·鲁维埃出来吃了顿晚饭,第二天早上就启程返回英国。
六
两个星期后,埃利奥特抵达克拉里奇饭店;之后不久,我就顺路去看他。他在这边定制了几套服装,因此不厌其烦地详细告诉我他挑选的什么料子和款式,又为什么挑选这样的料子和款式。当我终于能插话时,我就问他拉里和索菲的婚礼举办得怎么样。
“没有举办。”他说,神情冷了下来。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离婚礼只有三天的时候,索菲失踪了。拉里到处找她也没找着。”
“真是怪事!他们吵架了吗?”
“没有。一句也没吵过。什么事情都准备好了。我已经准备着去当女方的主婚人了。他们预备婚礼举行后立刻去搭乘东方快车。要我说,这婚没结成对拉里倒是件好事。”
我猜想伊莎贝尔已经把实情全都告诉他了。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问。
“好吧,你还记得那天你请我们在丽思吃午饭吧?之后,伊莎贝尔带索菲上慕尼丽丝服装店去了。你还记得她穿的那身衣服吗?真不成样子。你可注意到那两个肩膀?一件衣服剪裁得好不好,你只要看肩膀合不合适就知道了。当然,这个可怜的孩子,慕尼丽丝的价钱是她付不起的,可是,你知道伊莎贝尔是非常慷慨的,她打算送给索菲一套衣服,使她至少在结婚那一天穿得像样一点。索菲当然乐于接受。总之,长话短说,有一天,伊莎贝尔约索菲三点钟上她公寓来,然后一同去服装店再试一次衣服。索菲倒是准时到了,可惜不巧伊莎贝尔刚好带着两个孩子去看牙医了,回家的时候已经四点了,那时候,索菲已经走了。伊莎贝尔以为她等得不耐烦,自己去慕尼丽丝了。她立刻赶到慕尼丽丝去,但是,索菲却并没有去那儿。后来她只好独自回家。本来他们约好了晚上要一起吃饭的;拉里晚饭时来了,伊莎贝尔头一句话就问他,索菲上哪儿去了。
“拉里感到莫名其妙,马上给索菲的公寓打电话,但是,没有人接,于是拉里就说要去找索菲。他们把晚饭时间尽量延迟,但是,等来等去两个人谁也没来,他们就只好自己吃了。当然你知道你们在拉普街碰见索菲之前,她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你把他们带到那种地方去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总之,拉里跑了整整一夜,把她以前常去的那些地方都找遍了,但是哪儿也找不着她。他一次又一次地跑到她的公寓去找她,但是,看门的人说她再也没有回来过。他找了她三天,还是踪影全无。第四天,他再次去她的公寓找她。看门人告诉他索菲回来过了,往包里装了些东西,坐一辆出租汽车走了。”
“拉里是不是很难过?”
“我没有见到他。不过伊莎贝尔告诉我他非常难受。”
“她没有写信来或者留下什么字条吗?”
“什么都没有。”
我琢磨了一番。
“你认为这是怎么回事?”我说。
“老兄,跟你的看法完全一样。酒瘾上来了,她熬不住了呗。”
这当然是明摆着的,但尽管如此,还是很蹊跷。我不懂得为什么她偏偏会在这个时候偷偷溜掉。
“伊莎贝尔对这事怎么说?”
“当然她很难受,不过,她是个明事理的女孩子,所以,她告诉我,她认为拉里娶这种女人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拉里怎么样了?”
“伊莎贝尔对他很体贴。她说难办的是,他不肯跟她谈这件事。不过他总能想通的,你懂的;伊莎贝尔说,拉里之所以要娶索菲,根本不是因为爱她,只是觉得她可怜。”
我完全能够想象伊莎贝尔对事态转变得这样如她的心意,是怎样故作镇静。我敢肯定,下次我见到她时,她一准会向我指出她早就猜到会是这么个结局了。
可是,我几乎在一年以后才重又见到伊莎贝尔;那时候,我可以把索菲的情形说给伊莎贝尔听,让她仔细想一想,但是由于时机不合适,就没有提。我在伦敦一直待到将近圣诞节,然后直接回到里维埃拉自己家里,没有在巴黎停留。我着手写一部小说,一连几个月都闭门谢客。只不时和埃利奥特见见面。他的健康显然越来越差了,但是尽管如此,他还是一如既往地热衷于社交活动,真让我看了替他难受。他对我很不满,因为他认为我太自命不凡,宁愿闭门写作也不愿去三十英里以外的地方参加他定期举办的一次又一次派对。
“老兄,这是个不同寻常的大好季节,”他告诉我,“像你这样成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外面什么活动都不参加,简直是在犯罪。而且你为什么选择在里维埃拉这种老旧落伍的地方居住呢?我真是活到一百岁也弄不明白。”
这个可怜又可爱、热心肠的埃利奥特!但是很显然,他是活不到这么大年纪的。
到了六月,我的小说初稿已经完成,认为可以给自己放个假了,所以打了一个包,登上那艘单桅帆船,去往人们夏天常去的福斯湾洗海水浴。船沿着海岸向马赛驶去。由于风时断时续,船有大半时间附装的马达都突突突地开着。我们在戛纳港过了一夜,在圣马克西姆又过了一夜,在萨纳里过了第三夜。后来就到达土伦。我对土伦港一直颇有好感。法国的舰队赋予它一种既浪漫又亲近的气息,而且在那些老式街道上闲逛从不使人厌倦。我常常好几个小时流连于码头,看那些上岸休假的水兵游逛,或者一对对的,或者带着女友,看那些平民们来回漫步,好像他们除了享受令人愉快的阳光外,世界上没有其他的事可做似的。由于所有这些大船和渡船都是把熙熙攘攘的人群带往这个辽阔海港的各个地方去,所以,土伦给你的印象就是大千世界一切道路交汇的终点站。当你坐在一家咖啡馆里小憩,海光天色耀眼,令人晕眩,你的想象力会把你带往金光灿烂的海角天涯。你乘坐一艘游艇,在太平洋一座珊瑚岛上登陆,周围长着椰子树;你沿着舷梯下了船,登上仰光码头,叫了一辆黄包车;你的船驶往太子港,你站在甲板上看着成群的黑人喧喧嚷嚷,混杂着手势。
时近中午船才靠岸。下午过半的时候我登上码头,沿街走去,看看店铺,看看身边经过的行人,看看坐在饮食店遮阳篷下面的人们。忽然间,我看见索菲;在同一时刻,她也看见了我。她笑着和我打招呼。我停下来和她握手。她正独自坐在一张小桌前,桌上的杯子已经空了。
“坐下来喝杯酒吧。”她说。
“你也一起喝一杯吧。”我说着,坐在了另一把椅子上。
她穿了一件蓝白条纹的法国水手服,一条大红裤子,脚上穿的凉鞋,染过了的大脚趾露在外面。她没有戴帽子,头发剪得短短的,而且烫过,颜色是有些接近白银的淡金。和我们在拉普街碰见她时一样浓妆艳抹。从桌上的盘子可以看出她应该已经喝过一两杯了,好在还算清醒。她看到我似乎还蛮高兴的。
“巴黎那些人好吗?”她问道。
“想来都还好。自从那天我们一起在丽思饭店吃过午饭后,我还没有碰见过他们中间的任何人。”
她从鼻孔里喷出一大股浓烟,然后大笑起来。
“我还是没有和拉里结婚。”
“我已经知道了。但是为什么?”
“亲爱的,事到临头一想,我觉得我不能让拉里做耶稣基督,我来做蒙大拿的马利亚[34]。不行,先生。”
“你为什么到最后关头改变了主意?”
她眼带讥笑地望着我。头傲慢地偏向一边,胸脯平平,腰身窄窄,加上这身打扮,活脱脱像个行为不端的男孩子。但我必须承认,她比我上次见到她时吸引力要大得多。那时她穿了一身红衣服,过分鲜艳,土里土气,给人以别扭之感。她的脸和脖子都被太阳晒黑了,虽则皮肤的棕色把两颊上涂的胭脂、眉毛上抹的黑色衬得更加刺眼,但是,这种俗气所产生的效果也并非没有妩媚之处。
“你希望我告诉你吗?”
我点点头。侍者送来了我点给自己的啤酒以及点给索菲的白兰地苏打水。她用手里快抽完的烟头点燃了另一支继续抽。
“我那时已经有三个月没有沾过一滴酒,没抽过一口烟。”她看见我微微吃惊的神情,不由得大笑,“我不是说香烟。是鸦片。我熬得痛苦极了。你知道,有时候,我一个人在家时,我简直要把房子叫塌了;我喊着,‘我坚持不住了,我坚持不住了。’有拉里在我身边陪伴时,我还能感觉好受些,可是他一不在,我就简直无法忍受。”
我一直在留神观察她;当她提到鸦片时,我就更加仔细地打量起她来,看出她的瞳孔缩成针眼般大小,这表明她到现在都没能戒掉鸦片。她的眼珠那么绿,简直吓人。
“伊莎贝尔说要送我一套结婚礼服。这衣服不知道现在怎样了。那衣服可真美。我们约好了,我去找她,然后一同去慕尼丽丝服装店。我可以替伊莎贝尔吹一下,有关服装的事情,她没有不知道的。我到了她的公寓,那个用人告诉我,他的女主人匆匆忙忙地带着琼去看牙医了,留下了话,说她很快就会回来。我被领进了客厅。桌上还放着咖啡壶和杯子,我问那人能不能给我来一杯咖啡。那时我只能靠着咖啡来打气了。他说替我烧点来,同时把吃剩的咖啡壶和空杯子拿走,托盘里只留了一瓶酒。我瞧了一眼,原来正是你们大家在丽思饭店谈论的那个波兰玩意儿。”
“苏布罗伏加酒,我记得当时埃利奥特说他要送几瓶给伊莎贝尔的。”
“你们一个个都盛赞那酒的味道,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打开塞子闻了闻。你们讲的一点也不错;酒闻上去确实香极了。我点燃一支烟等着。过了几分钟,用人把咖啡送进来。咖啡味道也很不错。许多人对法国咖啡赞不绝口,让他们夸去吧;我还是喜欢喝美国咖啡。这是我在法国想喝而又喝不到的东西。可是,伊莎贝尔家的咖啡烧得不错,我正觉得浑身难受,喝了一杯咖啡后感觉好些了。我望望桌上放的那瓶酒。真是馋人呀,可是,我说,去他妈的,我决不想它,于是又点起一支烟。我以为伊莎贝尔应该会很快回来的,可是,等来等去也没等到她回来;我慢慢焦躁起来;我最不耐烦等人,而且屋子里连本书都没有。我起身在屋子里四处走动,看看墙上的画,但是,眼睛始终离不开那个该死的酒瓶。后来我想,我只倒一杯出来,看一看。那颜色是那么好看。”
“淡绿色。”
“是的。怪吧?它的颜色正像它的香味。那种绿色就像你有时候在一朵白玫瑰花蕊里看见的那样。我非得看看它的味道是不是也是这样,我想尝一下对我不会有什么影响;我确实只打算浅浅地呷一口。但就在这时候,我听见一阵声响,我以为是伊莎贝尔回来了,于是赶紧一口把杯子里的酒喝干了,因为我不愿意被她撞见。但是,并不是伊莎贝尔回来了。而我呢,一杯酒下肚,通体舒畅。天哪,我自从戒酒以后从来没有觉得这样好受过。我真切地感受到我整个人都重新活了过来。那时候,如果伊莎贝尔进来,我想我现在和拉里已经结婚了。我真不知道那样一来结果会是什么样。”

她穿了一件蓝白条纹的法国水手服,一条大红裤子,脚上穿着凉鞋,染过的大脚趾露在外面。她没有戴帽子,头发剪得短短的而且烫过,颜色是有些接近白银的淡金,和我们在拉普街碰见她时一样浓妆艳抹。她胸脯平平,腰身窄窄,加上这身打扮,活脱脱像个行为不端的男孩子,但比我上次见到她时吸引力要大得多。她的脸和脖子都被太阳晒黑了,虽则皮肤的棕色把两颊涂的胭脂、眉毛抹的黑色衬得更加刺眼,但是,这种俗气所产生的效果也并非没有妩媚之处。
“她一直没来吗?”
“没有,她一直没来。我很生她的气。她是有多了不起啊,要我等她这么久?接着,我看见杯子里酒又满了;我想我一定是无意中把酒倒上的,只不过我甚至不记得自己倒过酒了,随你信不信。可是,再把酒倒回去太没有意思了,所以我就喝光了那杯酒。没得说,味道美极了。我觉得自己变了个人;觉得自己在放声大笑,三个月来,我从来没有这样感觉过。你可记得那位老先生说,他在波兰赴宴时看见有人用大杯子灌这种酒但是神色不动吗?哼,我心想,那些波兰狗崽子们都能大杯喝,我也能,管它呢,干脆就喝个痛快好了!于是我把剩下的咖啡倒进壁炉里,在咖啡杯里斟满了酒。人们都说母乳在全天下最美味,依我说,这全是胡扯。喝到后来,我已经不太记得具体情形了,不过,敢说等到我喝得尽兴之后,瓶子里已经所剩无几了。接着,我想我一定要趁早溜掉,免得撞见伊莎贝尔。其实差一点就撞见她了。我才走出前门,就听见琼妮[35]的说话声。我赶紧跑上公寓的楼梯,等她们全都走进去并且关了门之后,再跑下来,打了一辆出租汽车离开。我嘱咐司机开快一点,他问我上哪儿去,我对着他哈哈大笑,感觉自己像是升了仙。”
“你没回自己的公寓吗?”我明知故问。
“你把我当作什么样的大傻瓜?我知道拉里一定会来公寓找我的。那些我常去的地方一处也不敢去,所以我去了哈基姆那里。我知道拉里决不会找到那里去。再说了,我也想过一过烟瘾。”
“哈基姆是什么地方?”
“哈基姆嘛,他是个阿尔及利亚人,只要你付得起钱,他就弄得到鸦片给你。他对我很够朋友。你要什么他都能给你弄到,不管是男孩子、男人、女人或者黑人。他身边经常有五六个阿尔及利亚人供他差遣。我在他那里住了三天。睡了不知道有多少个男人。”她开始哧哧笑起来。“高矮胖瘦都有,还有不同肤色的。我要把前段时间的损失统统补回来。可是,你知道,我害怕起来了。我觉得在巴黎住下去不安全。我害怕拉里会找到我,而且我的钱已经花光了,那些狗杂种,你要他们和你睡觉你还得给他们钱,所以,我就离开了那里,回到了公寓,给看门的人一百法郎,告诉她如果有人来找我,就说我已经走掉了。我把行李打包好,当晚就坐火车来到土伦。一直到抵达这里之后,我悬着的心才总算放下。”
“你从此就没有离开过吗?”
“一点不错,而且我要一直待下去。在这儿你要多少鸦片都有。那些水手从东方带来的,全都是上等货色,不像他们在巴黎卖给你的那种烂狗屎。我在旅馆里租了一间房。你知道这家旅馆吗?名字是“贸易与航海”。晚上你走进旅馆,过道里全是鸦片烟味。”她贪婪地抽动起鼻子。“那味道,又香又刺鼻,你知道客人们都在各自的房间里抽着鸦片,让你产生了一种亲切感。而且他们才不管你带什么人来过夜。每天早晨五点自会有人来敲门,叫醒那些水手回船上去,所以,你也完全不用担心会睡过头。”接着她话锋一转:“我在沿码头的一家书店里看见一本你写的书;早知道会碰见你,我就买一本让你签名了。”
刚才经过书店时,我曾经停下来看了看,橱窗里确实摆着一本我的书,是新译过来的法文译本,和别的新书摆在一起。
“我想,你对那本书不会多感兴趣的。”我说。
“那可不一定,你知道,我是能够看书的。”
“我知道你还会写。”
她迅速地瞟我一眼,大笑起来。
“哈,我小时候常常写诗。想来一定不像样子,不过当时我自己认为还不错。我想是拉里告诉你的。”她迟疑了一下,“人生反正是一场苦难,去他的吧,要是你不能从中找点乐子,不去好好享受一番,那你就是天底下最大的傻瓜。”她说着,挑衅地将头向后一甩,“我如果买下那本书,你肯不肯给我签个名?”
“我明天就要离开这里了。如果你真想要,我一会儿买本送你,留在你旅馆里。”
“那太好了!”
就在这时候,—艘海军汽艇停靠到码头,有群水手从里面出来。索菲望向那群水手。
“那边那个是我男友。”她向其中一个挥一下胳膊,“你可以请他喝一杯酒,然后最好溜掉。他是个科西嘉人,就像我们的老朋友耶和华一样爱吃醋。”
一个年轻水手向我们走来,看见我时踌躇了片刻,但是,索菲一直在朝他招手,就走到我们桌子前。他个子高高的,皮肤黝黑,胡子刮得很干净,很漂亮的深色眼睛,鹰钩鼻子,乌黑的波状头发。样子看上去还不到二十岁。索菲跟他介绍,说我是她幼年时在美国认识的朋友。
“不爱说话,但长得漂亮。”她向我说。
“你是不是就喜欢这样粗野些的?”
“越粗野越好。”
“总有一天你会被割断脖子的。”
“完全意想得到,”她咧嘴直笑,“早死早好。”
“讲法语好不好?”水手恶声恶气地说。
索菲转身向他一笑,笑容里多少带点儿嘲讽。她说得一口流利的俚俗法语,带着很重的美国口音,但是,这样一来,却使她平日使用的下流词汇带有一种滑稽腔调,使人忍俊不禁。
“我告诉他你很漂亮,但是怕你不好意思,我才用英语说的。”[36]她又对我说,“他很结实。他的肌肉就像拳击手的。你摸摸看。”
水手听了这几句恭维话,怒气立刻就烟消云散了,笑容满面地弯起胳膊,鼓起肱二头肌。
“你摸摸看,”他说,“来啊,摸摸看。”
我伸手摸了一下,表示相当钦佩。我们客套了几分钟。我起身结了酒账。
“我得走了。”
“见到你很高兴。别忘了书的事。”
“不会忘的。”
我和两个人分别握了手,然后离开。途中经过那个书店时,买下那本小说,写上索菲和我的名字。然后就想不出该写什么好了。我突然想起了各种文选无不收录的龙沙[37]那首精美小诗,提笔把诗的第一行写了上去:
美人儿,我们去看看那玫瑰花……
我把书送去索菲住的旅馆,就在码头附近,也是我常住的地方,每当黎明时分,船上招呼上岸过夜的人的号声就会将你叫醒;那时海港平滑如镜的水面上,太阳朦胧升起,给那些犹如幽灵的船只披上一层可爱的晨光。因此,我以往来此,就常住在这家旅馆。第二天,我登上船,向卡锡进发,我要去那儿买些葡萄酒,然后再坐船到马赛去,换了面定做的新帆。一个星期后,我回到了家里。
七
我在家看到埃利奥特的用人约瑟夫留给我的便条,告诉我埃利奥特卧病在床,很想见见我,所以,第二天,我就驱车直奔昂第布。约瑟夫在领我上楼见他主人之前,已经告诉我埃利奥特是尿毒症犯了,医生说病情很严重。他目前算是熬过了一场,正在复原中,但是,肾脏有病,想要完全治好是不可能的。约瑟夫跟随埃利奥特已有四十年了,对他忠心耿耿,可是,尽管表面显得很难过,人们不难看出,和他这个阶层的许多成员一样,当主人家遭到灾难时,他内心里却幸灾乐祸。
“不幸的老爷,”他叹息说,“他当然有他的怪癖,不过,归根到底,他是个好人。人早晚是要死的。”
他说话的口吻简直像埃利奥特就要咽气了。
“我敢说他早已替你们安排好赡养费了,约瑟夫。”我不客气地说。
“谁都这样想。”他哀叹着说。
当他把我领进埃利奥特的卧房时,令我意外的是,埃利奥特竟然很活跃。埃利奥特脸色苍白,样子看上去很老,然而精神头很不错。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头发梳得很整齐。身上穿的是一套淡青色的绸缎睡衣,睡衣口袋上绣着他姓名的缩写字母,字母上面是他的伯爵冠饰。在翻过来的被单上,也绣有这些字母和冠饰,并且大得多。
我问他有没有感觉好点。
“非常好,”他兴头十足地回答,“不过是一时不舒服。再过几天,我就要起床到处走走。我约了第米特里大公星期六和我共进午餐,而且告诉我的医生,无论如何务必要在那天把我医好。”
我陪他坐了半小时,临走时嘱咐约瑟夫,如果他的病复发,一定要通知我。一个星期后,我去赴一家邻居的午宴,没料到埃利奥特赫然在座。他盛装华服,但脸色像个死人。
“你不应当出门,埃利奥特。”我向他说。
“噢,这是什么话,老兄?佛里达要宴请玛法尔达公主。我认识意大利王室已有多年,从可怜的路易莎在罗马任上的时候起;况且我总不能不给佛里达面子吧。”
我不知道究竟应当佩服他不屈不挠的精神,还是应当可怜他一大把年纪而且得了绝症,却还是如此热衷于社交活动。你绝不会想到他是一个病人。就像一个濒死的演员,脸上一涂了油彩,踏上舞台,立刻就会忘掉浑身的病痛一样,埃利奥特也以他一贯的自如担当他潇洒请客的角色,待人接物极其和蔼,对那些显赫人士刻意奉承,话题往往刁钻刻薄,非常逗人,统统是他的拿手好戏。我好像从来没有看见过他这样使出浑身解数。他对公主殿下鞠躬时所展现出的翩翩风度,既表现出他对公主的崇高身份的尊敬,又表现出一个老人对一个年轻美丽女子的景慕,真让人大开眼界。无怪乎在那位殿下告别以后,我就听见女主人对埃利奥特说,他是这次宴会的生命和灵魂。
几天后,埃利奥特又卧床不起了。医生严禁他走出房门,这令埃利奥特火冒三丈。
“偏偏在这个时候生病,真是倒霉透顶。今年这个季节特别热闹。”
他说着就报出一连串今年会到里维埃拉消夏的知名人士的名字。
每隔三四天我都去探望他一次。有时我去了他是躺在床上,有时则身穿一件华丽的晨衣坐在轮椅上。他似乎有穿不完的晨衣,我从来没有看见他穿过同样的。有一次,在八月初,我去探望他,发现他异乎寻常地沉默。约瑟夫领我进屋子时告诉我,他的病好了一些;看见他这样无精打采,我有点诧异。我将海上旅行时所听到的一些花边新闻讲给他听,想逗他高兴一点儿,但是,他显然不感兴趣。他双眉微皱,表情忧郁,这在他身上是不常见的。
“你去参加爱德娜·诺维马里举办的宴会吗?”他突然开口问我。
“不,当然不去。”
“她邀请了你没有?”
“里维埃拉的每个人她都邀请了。”
诺维马里公爵夫人是一个非常富有的美国人,嫁了一个罗马公爵,不过,并非意大利那种一抓一大把的普通公爵,而是一个伟大家族的族长,是一位在十六世纪为自己创立了一个公国的佣兵队长的后代。这位夫人已经六十岁了,是个寡妇。由于法西斯政权勒索她在美国的财产,她不愿意,所以离开意大利,自己在戛纳山背面置了大片土地,并盖起一座佛罗伦萨式的别墅。她从意大利运来了大理石,以装衬她那宽敞客厅的四壁,她从外国请来画家给她画天花板。她的藏画以及各类青铜器皿都异常精美;就连一向不大瞧得上意大利家具的埃利奥特,也不得不承认这些家具确实华贵。那些花园都很秀丽,修建游泳池更是花费高昂。她人非常好客,每次宴请总不少于二十个人。她安排好在八月月圆时举行一次化装舞会。虽则还有三个星期的时间,但是已成了里维埃拉的人们谈论的主要话题。因为晚上要放焰火,她还特意从巴黎请来一支黑人乐队。那些流亡的王公贵族相互谈论时又是羡慕,又是妒忌,认为她这一晚的花费足够他们一年的用度了。
“真是奢侈。”有人说。
“简直发疯。”有人说。
“庸俗之至。”有人说。
“你准备到时候穿什么衣服去?”埃利奥特问我。
“我刚才对你说过了,埃利奥特,我不准备去。你认为在我这样的年纪还会穿得花花绿绿吗?”
“我没收到她的帖子。”他声音嘶哑地说,同时目光忧郁地望着我。
“哦,会收到的。”我平静地说,“现在请帖肯定还没有完全发完。”
“她不会请我的。”他讲话的声音都哑了,“这是故意给我难堪。”
“哦,埃利奥特,这个我不能相信。只不过是她一时疏忽。”
“我是不该被人疏忽的。”
“你身体不好,即使请你,你也不能去。”
“我当然能去。那将是这个季节最精彩的一次宴会!我就是躺在床上要死了,也会爬起来去。这次派对正适合我穿上我祖先德·劳里亚伯爵的衣服。”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保持沉默。
“刚才你还没来的时候,保罗·巴顿来看过我。”埃利奥特突然说。
读者想必已经忘记这个人是谁了,因为我自己写到这里还得翻翻前面我给这个人起了个什么名字。保罗·巴顿就是那个由埃利奥特引进伦敦上层社交界、后来认为他派不上什么用场就不再理会的年轻美国人,因此很遭埃利奥特憎恶。这个人近来相当引人注目,先是因为他加入英国国籍,后来又因为他娶了一个报界巨头的女儿,而这位巨头已经晋升为贵族了。有了这样的靠山,再加上人又精明,前途自然无可限量了。埃利奥特心里很不是滋味。
“每次我夜里醒来,听见护墙板里有老鼠的抓挠声,我就会说:‘这是保罗·巴顿在往上爬。’我敢说,老弟,最后他总能混进上议院的。谢天谢地,那一天我是看不见了。”
“他来这里做什么?”我问。因为我和埃利奥特同样清楚,这家伙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我告诉你他来做什么,”埃利奥特怒不可遏地吼道,“他想要借我的德·劳里亚伯爵的服装。”
“脸皮真厚!”
“你没明白他的用意,这表明他知道爱德娜没有邀请我,并且也不打算邀请我。说不定还是她故意唆使他来气我的。这只老狐狸!没有我,她决不会混到现在这样。我为她开宴会,把她介绍给大家。她竟然和自己的司机上床;这事你应该知道吧。真叫人恶心!巴顿坐在那儿,告诉我,她预备把花园整个扎上灯彩,还要放焰火。我最喜欢看焰火了。他还跟我说,有不少想要请帖的人天天缠着爱德娜,可都被她毫不留情地拒绝了。她要把这次宴会办成真正的群英荟萃。他那讲话的口气,好像我根本就沾不上边儿。”
“你把服装借给他吗?”
“借给他?先叫他死了进地狱。我自己下葬时就要穿它。”埃利奥特在床上坐起来,像个疯女人那样捶胸顿足。“啊,这么冷酷无情!”他说,“我恨他们,恨他们每一个人。我能够招待他们时,他们都喜笑颜开地捧我的场,但是,现在我又老又病,对他们派不上什么用场了。自从我病倒以后,来我这里探病的人的不到十个,而且整整这个星期我就只收到了一束可怜巴巴的花。我什么事情都替他们做。请他们吃,请他们喝,还帮他们跑腿办事,替他们筹划派对。我竭尽心力帮他们的忙。而我得到的是什么呢?什么也没有。他们没有一个关心我的死活。唉,太狠心了!”他开始哭起来。大滴大滴的眼泪顺着他消瘦的面颊流下来。“天哪,我当初真不应该离开美国。”
这么大岁数的人,一只脚已经跨进了棺材,就因为一家宴会没有邀请他,哭得像小孩子—样,这情景令人感到既悲哀又震惊,看得我无比难过。
“别在意,埃利奥特,”我说,“也许宴会那天会下雨,把它浇得一塌糊涂。”
他听到我这句话,就像是将要溺死的人抓到了一根稻草那样,立刻就抓着不放,眼泪都没擦干就哧哧笑了起来。
“我还没有想到这一点。我要祷告上帝下雨。过去我还没有做过这样的祷告。你说得完全对,一场雨会把宴会浇得一塌糊涂。”
我总算把他的无聊念头引导到别的方面,在我离开时,尽管他依然不高兴,但至少情绪已经平稳下来了。可是,我不愿意事情这样了结,回到家里,我就打电话给爱德娜·诺维马里,说我明天会去一趟戛纳,问她我可不可以到她那里吃午饭。她说欢迎我去,不过,明天她没有举行宴会,可能没什么人作陪。话虽如此,但我到了那里一看,她还是找了十位陪客。她这人并不坏,慷慨而且好客;她唯一的严重毛病是一张嘴刻薄,即使是她的亲密好友,她也会忍不住去讲对方的坏话。不过,她这样做是因为她头脑不灵,不会用别的办法自寻乐趣。而她讲的那些坏话又被人传了出去,这样一来那些被她议论的人往往和她有嫌隙,不过,她的宴会总是举办得很热闹,那些人过后也就不怎么和她计较了。我想让她给埃利奥特送张请帖,但如果直接求她,未免就让埃利奥特太没面子,因而想要先看看风头。她对举行这次化装舞会大为兴奋,午饭时间她都在谈论这件事。
“埃利奥特有一个机会穿他的菲力普二世服装,一定很高兴呢,”我尽量装成不经意地说。
“我没有请他。”她说。
“为什么没请?”我故作惊讶地问。
“我为什么要请他?他在社交界再也无关紧要了。他是个讨厌鬼,势利眼,是个在人背后搬弄口舌的人。”
我觉得她的话有点过分,这几条罪名同样可以加到她身上,真是个傻瓜。
“还有,”她接着又说,“我想让保罗穿上埃利奥特的那套服装,这样一定能很气派。”
我不再和她多费唇舌了,但是,我下定决心要替埃利奥特把他念念不忘的请帖弄到手,不管用什么办法。午饭后,爱德娜把她的朋友带到花园里去。这给了我可乘之机。我以前曾在她家作过几天客,对这里还比较了解。我猜想总还有些请帖剩下来,那么一般都是放在秘书的房间里。我急匆匆向秘书的房间走去,想要偷拿一张请帖藏在口袋里带走,然后填上埃利奥特的名字寄出去;尽管他病得很厉害,肯定赴不了宴会,但是,如果能收到请帖,他一定会非常开心。可是打开门时,我愣住了,因为爱德娜的秘书就坐在写字台后边,这让我的算盘落了空。秘书是个苏格兰中年妇女,名叫吉斯小姐,赭黄色头发,脸上满是雀斑,戴着夹鼻眼镜,到处显露一股老处女作风。我镇定了一下。
“公爵夫人带大伙儿去逛花园了,所以,我想到你这里来抽支烟。”
“欢迎。”
吉斯小姐讲话时带着一种苏格兰人常有的颤音。当她板着脸和她喜欢的人谈笑时,就会故意加重这种颤音,这就使那些笑话听起来更加好笑。但是,当你笑得不可自抑时,她又会惊奇而不悦地看着你,仿佛认为你觉得她讲的话好笑,简直是发神经。
“我想这场宴会给你增加了不少的麻烦,吉斯小姐。”我说。
“我忙得晕头转向。”
我认为对她明说也无妨,于是直接就切入话题。
“老东西为什么不下帖子邀请坦普尔顿先生?”
吉斯小姐古板的脸上闪现出一丝微笑。
“你知道她是怎样的人。她跟他有仇,她亲自在名单上把他的名字画去的。”
“你知道,他活不久了。他甚至都爬不起来床了。因为没有受到邀请,他非常难过。”
“他要是想跟她拉拢,当初就该放聪明点,不要逢人就说她和她的司机上了床。这个司机可是有老婆的,还有三个孩子。”
“那么她和他有没有上过床呢?”
吉斯小姐透过玻璃镜片看着我。
“亲爱的先生,我做秘书有二十一年了,我一贯的准则是相信我所有的雇主都如同雪花般纯洁。我承认,某次我的一位女主人发现自己有了三个月的身孕,而老爷却在六个月前就去非洲打猎了,那时我的信念是有点儿禁不住考验,但是,她去巴黎旅行了一趟,而且那次旅行花了一大笔钱,于是,一切平安了。公爵夫人和我都同时松了一口气。”
“吉斯小姐,我来这里并不是为了陪你抽烟的,我来是想偷一张请帖亲自寄给坦普尔顿先生。”
“这样做很不妥当。”
“你给一张吧。主持公道,吉斯小姐。给我一张请帖。他来不了的,但这请帖却能使那可怜的老人高兴。你对他没有什么意见吧?”
“我对他没有任何意见,他一直对我很客气。他是一位真正的绅士,相比那些跑到这里来只顾着塞满自己肚皮的人,他无疑要正派得多。”
所有重要的人物身边都有些受信任的手下。对这些倚仗人势的人,你最怠慢不得。当他们得不到自认为应受到的尊重时,他们就会对你产生敌意,从此不断在主子跟前挑拨是非。你必须和这种人搞好关系。埃利奥特当然比任何人都更懂得这一点,所以对那些要人的穷亲戚、老女佣以及心腹秘书,他总是非常和气而且有礼貌的。我肯定他时常和吉斯小姐相互打趣,而且每逢圣诞节总记着送她一盒巧克力、一只梳妆盒或者一只手提包。
“拜托了,吉斯小姐,发发慈悲吧。”
吉斯小姐推了推夹鼻眼镜。
“毛姆先生,我相信你不会逼我做出对雇主不忠的事;再说了,要是老东西发现我做了违背她意愿的事,就会辞退我的。请帖在写字台上,都装在信封里。我这会要到窗边看一看,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在一个位置上坐得太久了,腿有点麻,想活动一下,另一方面我是想观赏一番美丽的风景。如果我背后出了什么事情,不论是上帝还是凡人,都不能要我负责。”
当吉斯小姐重新坐下来时,我已经将请帖装进口袋里了。
“今天幸会,吉斯小姐,”我说着,向她伸出手去,“化装舞会上你准备穿什么服装?”
“亲爱的先生,我是个牧师的女儿,”她回答说,“这种愚蠢的事,还是让那些上流人士去做吧。当我看到《先驱报》和《邮报》的记者们吃饱晚饭,喝足我们的第二等最佳香槟酒之后,我的任务就算完成了。那时就可以回到自己的卧室,关上门继续读侦探小说了。”
八
两天之后,我去看埃利奥特时,发现他满面笑容。
“你看,”他说,“我收到请帖了。就在今天早上收到的。”
他把请帖从枕头下面拿出来给我看。
“我不是告诉过你吗?”我说。“你看你的姓氏是T字打头的。那位秘书显然到现在才刚刚写到你。”
“我还没有回信呢。等明天回吧。”
听见这话,我顿时担心起来。
“你要不要让我替你写回信?这样我走时就能发出去了。”
“不,为什么你要替我回?我完全可以亲自答复请帖。”
我想,幸亏信件一向会由吉斯小姐拆封,她肯定能想到把这封信扣下来。这时埃利奥特按了按床头的电铃。
“我要让你瞧一瞧我的服装。”
“难道你真想去吗,埃利奥特?”
“当然要去。自从博蒙家那次舞会之后,我还没有穿过它呢。”
约瑟夫听见铃声后进来,埃利奥特吩咐约瑟夫把服装拿来。服装放在一只大的扁盒子里,外面用薄绢裹着。其中有白绸长裤,配有衬里的织金布短裤,白麻布镶边,配上紧身上衣,一顶斗篷,一条围在脖子上的绉领,一顶天鹅绒的平顶帽,一条长金链子,链子的一头挂着那个金羊毛勋章。我认出这是仿照普拉多[38]博物馆里提香画的菲力普二世穿的华丽服装做的。而埃利奥特却告诉我说,这身服装是他的先祖劳里亚伯爵在参加西班牙国王和英国女王的婚礼时所穿的衣服,我认为他完全是想入非非。
第二天一大早,我正吃着早餐,就有人打电话来。是约瑟夫的电话;他告诉我,夜间埃利奥特又发病了,医生匆匆赶来之后,认为埃利奥特可能今天都熬不过去。我命人把汽车开来,赶到昂第布。埃利奥特正处于昏迷状态。原本埃利奥特是坚决不肯让护士照顾他的,可是我看见有个护士在场,是医生从那个介于尼斯与博留之间的英国医院找来的,这使我看了很高兴。我出去打了个电报给伊莎贝尔。她和格雷正带着孩子在拉保尔的海滨度夏,因为那边的花销要便宜许多。路途遥远,恐怕他们赶不到昂第布给埃利奥特送终。除了她那两个多年不曾与埃利奥特见面的哥哥,她可以说是埃利奥特在世上的唯一血亲了。
可是埃利奥特的生命意志十分顽强,不然就是医生的挽救有效果,白天他又慢慢地苏醒过来。尽管病得不成样子,他仍旧强作精神,和护士打趣,问一些关于她的性生活的下流问题。这天下午我一大半时间都在陪着他;第二天再去看他时,发现他尽管身体还虚弱,精神头倒还蛮不错。护士只允许我和他待很短一段时间。我对发出的电报没有得到回音感到焦急;由于不知道伊莎贝尔在拉保尔的地址,电报是打到巴黎去的,生怕管家转电报时耽搁了时间。不凑巧的是,格雷和伊莎贝尔正乘汽车在布列达尼半岛做短途旅行,因此耽搁了时间。我是两天后才收到伊莎贝尔回电的,说他们马上赶过来。我查了火车表,要等他们的车到站,至少还要三十六个小时。
第二天清早,约瑟夫又打电话给我,说埃利奥特夜里的情况很不好,现在要见我。我匆匆赶去。当我到达时,约瑟夫把我拉到一旁。
“请恕我冒昧,先生,有件难办的事情想和您商量一下,”他跟我说,“当然,我自己并不信教,而且认为所谓宗教全都是神父们用以愚民的阴谋;只不过,先生,您大概也知道,女人们并不这么看。我妻子和女用人都坚持要让老先生临终时受到祝福,而剩下的时间眼看越来越短了。”他很是为难地望着我,“实际上,也说不准在人将要死去的时候,改善一下自己和教会的关系,也是有好处的。”
我完全懂得他的意思。多数法国人,不管他们平时怎样肆意地嘲讽宗教,但到临终时,都还是希望能皈依宗教的,这种信仰几乎是刻在他们骨子里的。
“你是要我向他提出吗?”
“假如先生您肯行行好的话。”
这个差使我并不怎样喜欢,但是,埃利奥特毕竟多少年来都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因此,他也确实应该履行他作为天主教徒的义务。我上楼去,走进他的卧房。他仰卧着,人瘦成了一把骨头,很是憔悴,但是,神志完全清醒。我请护士离开,室内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埃利奥特,你的病恐怕很重了,”我说,“我想知道,我想知道你愿意不愿意找个神父来?”
他看看我,半晌没有说话。
“你的意思是说我就要死了?”
“哦,但愿不是如此。但是,不妨把事情做得周到些。”
“我明白了。”
他沉默了。当你不得不向一个人说出我刚才向埃利奥特讲的话时,这样的时刻让人无比难受。我甚至不敢看他;自己牙关紧咬,生怕要哭出来。这时我人坐在床沿上,面朝着他,用一只胳膊支撑着身体。
他伸手轻拍我的手。
“不要难过,我亲爱的朋友。办就办得体面些,这你肯定知道。”
我无奈地笑了。
“你这个可笑的家伙,埃利奥特。”
“这就对了。现在打电话给主教,说我要临终忏悔并且受涂油礼[39]。如果肯派夏尔神父来,我将感激不尽。夏尔神父是我的朋友。”
夏尔神父担任主教的司教总代理,我以前也提到过。我走下楼去打电话,对主教说明了情况。
“很急吗?”他问。
“十万火急。”
“那我立刻办。”
医生来时,我告诉他适才的事情。他和护士一同上楼去看埃利奥特,我在楼下大厅里等着。尼斯那边距离昂第布的车程是二十分钟,我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有一辆很大的黑色轿车开到了门口。约瑟夫跑来告诉我。
“主教大人亲自来了,先生[40],是主教本人。”他慌慌张张地说。
我出门去迎接。不知道什么原因,主教并不如往常一样带着他的司教总代理,而是带着一名年轻的神父。这位年轻的神父携着一只盒子,想来里面装的是进行涂油礼的用具。汽车司机也跟在后面,手里提了只破旧的黑色皮包。主教同我握手并介绍了他的同伴。
“我们可怜的朋友怎么样了?”
“恐怕病得很严重呢,阁下。”
“请带我们找一间方便换衣服的屋子。”
“餐厅在这儿,阁下,客厅在楼上。”
“餐厅就行。”
我领着他们去了餐厅,然后我和约瑟夫在外等候。不一会儿,门开了,主教走了出来,后面跟着神父,双手捧着一只圣餐杯,杯子上托着一个小圆盘,里面放着圣饼。这些都拿一块麻纱餐巾盖着,麻纱非常之细,接近透明。我过去只在晚宴和午宴上见过主教,他是个胃口很好的人,吃得多也喝得多,爱讲笑话,甚至还经常兴致勃勃地讲一些下流故事。那时候,他给我的印象不过是一个中等身材的粗壮汉子。而今天他身穿白色法衣,披着圣带,就显得高贵而且威严。一张红红的脸,一般都是笑容可掬的,现在显得非常庄严。从外表看,过去的那个骑兵军官在他身上找不到一丝痕迹;他的样子就像是教会里的一个大人物,而且实际也是如此。我看见约瑟夫在胸口画了十字,一点不觉得诧异。主教微微向前倾了倾身子。
“带我上病人房里去。”他说。
我让他先上楼,可是,他请我在前领路。我们在一种庄严的氛围中沉默着上了楼。我走进埃利奥特的房间。
“主教亲自来了,埃利奥特。”
埃利奥特挣扎着要坐起来。
“阁下能来,我真是不胜荣幸。”他说。
“不用起来,我的朋友。”主教转身对护士和我说,“请你们先离开一阵。”然后又对神父说:“我到时候会叫你。”
神父向四下看看,我猜想他是想找个地方放圣餐杯。我把梳妆台上的玳瑁壳镶背的发刷推开,挪出一个地方。护士下了楼,我把神父领进埃利奥特作为书房的隔壁房间。窗子开着,窗外是一片蓝天,神父走到窗边站定。我坐了下来。海湾里正在进行帆船竞赛,那些白色的三角帆映在蔚蓝的天空下,闪烁耀眼。一艘大黑壳纵帆船张大了红帆,正迎着风向港口驶来。我认出这是捕捞龙虾的船,载满了从撒丁捕来的鱼虾,以供给那些在娱乐场里寻欢作乐的客人食用。卧房的门紧闭,只能隐隐听到喃喃的讲话声。埃利奥特正在做忏悔。我很想抽上一支烟,但又担心让神父瞧见了不好。他站在窗边,一动不动地朝外望着。这个年轻人身材瘦削,有着一头浓密的黑鬈发,清秀的深色眼睛,皮肤黄里带青,可以看出他的祖先是意大利人。他的脸上带有南方人那种奔放的热情,这使我心里忍不住琢磨,究竟是怎样一种热烈的信仰,才会促使他放弃日常生活的欢乐、年轻人的享受和感官上的满足,而甘愿献身于上帝。
隔壁房间的声音忽然停止,我看看门。门开了,主教走了出来。
“来。”他向神父说。
就剩我独自一人了。我重又听见主教的声音,知道他是在背诵教会规定的为临终的人说的祷词。在这之后,又是一阵沉寂,知道埃利奥特正在吃圣餐。恐怕这是远祖的影响,我虽则不是一个天主教徒,但是每次做弥撒时,听见侍从摇着小铃通知我圣饼举起时[41],总不免感到一阵战栗;现在我同样感到一阵战栗,就好像冷风吹透肌肤入了骨髓,既让人害怕又让人惊奇。门又开了。
“你可以进来了。”主教说。
我走进去。神父正重新用纱布将杯子及放圣饼的镀金小圆盘蒙上。埃利奥特的眼睛闪着喜悦的光。
“请帮我将主教大人送上车。”他说。
我们走下楼。约瑟夫和女佣们在厅堂里等着。女佣们在哭。她们一共三人,都依次上前,跪下来吻了吻主教的戒指。主教依照仪式,伸出两个指头放在她们头上,为她们祝福。约瑟夫的妻子用肘部捣了约瑟夫一下,他走上前来,也跪着吻了戒指。主教微微地笑一笑。
“孩子,你似乎并不信教,是吗?”
我瞧得出约瑟夫神色很有些挣扎。
“是的,阁下。”
“不必为此不安。你对主人很忠心耿耿。主将会饶恕你在观念上的错误。”
我送主教到马路上,替他拉开了汽车的门。他向我躬身行礼,上车时带着微笑对我说:
“我们可怜的朋友非常衰弱了。他的缺点都只是浮于表面;他心地十分善良,为人无比宽厚。”
九
我以为埃利奥特经过适才的临终忏悔仪式之后,可能想独自待一会儿,所以,上楼进了客厅,准备坐着看看书。谁知,才刚坐下没多久,护士就进来通知我,说埃利奥特要见我。于是我又上了一层楼,去他的卧室。不知是由于医生给他打了一针,帮助他能熬过临终忏悔的仪式,还是由于仪式本身令他兴奋,他这会儿精神头很好,眼睛闪着亮光。
“莫大的荣幸,我亲爱的朋友,”他说,“我将带着教会的一位大人物的介绍信进入天国。我想我会受到所有人的欢迎。”
“恐怕你到那儿以后会发现那儿什么人都有。”我微笑着说。
“相信我,那是不可能的,老兄。《圣经》上写过,在天上也和地下一样,是分阶层的。有六翼的天使就有双翼的天使,有天使长就有普通天使。我过去一直活动在欧洲的上流社交圈,毫无疑问,我也将在天上的上流社交圈中走动。主曾经说过:在我父的住处有许多宅第[42]。把大众安置在他们完全不习惯的环境里是极端不合适的。”
我猜埃利奥特把天国想象为德·罗思柴尔德男爵的宫堡一样,墙上镶有十八世纪的护壁板,桌子是由布尔打制的,嵌木细工的橱柜,以及路易十五时期的成套家具,还带有完整的十字花纹。
“我说真的,老兄,”他顿了顿,又继续说,“天上绝不会有那种混蛋的平等。”
他突然就睡着了。我坐下来,拿本书看。他睡一阵醒一阵的。一点钟时,护士进来告诉我,约瑟夫已经把我的午饭烧好了。约瑟夫明显变得驯服了。
“真想不到主教大人竟然亲自来。这对我们这位可怜的主人来说是极大的荣光。您看见我吻主教大人的戒指了吗?”
“我看见了。”
“我不是自己要那样做,是为了满足我那可怜的妻子的心愿。”
那天整个下午我都待在埃利奥特的卧房里。中间收到了伊莎贝尔发来的电报,说她和格雷坐的蓝钢车会在第二天早晨到达。我担心他们怕是赶不及了。医生来看过了,直摇头。太阳下山时,埃利奥特醒来,略进了一点儿饮食,吃完后似乎暂时有了点儿力气。他向我招招手,我走到他的床前。他的声音非常微弱。
“我还没有回复爱德娜的请帖呢。”
“噢,现在别管它了,埃利奥特。”
“为什么不管?我向来是个讲规矩的体面人;总不能因为我即将离开人世,就丢掉应有的礼貌吧?请帖放在哪了?”
我从壁炉板上拿过请帖,递到他手里,但我很怀疑他是否还能看清楚。
“你可以在我的书房里找到一本信纸。你把它找来,我念你写。”
我走进书房,把信纸拿来,在他的床边坐下。
“你准备好了吗?”
“好了。”
他的眼睛闭着,可是,嘴角边带有一丝恶作剧意味的微笑。这就使我担心他将会说出什么。
“埃利奥特·坦普尔顿先生甚感遗憾,由于和赐福的主事先有个约会,故而无法接受诺维马里公爵夫人的盛意邀请。”
他发出一声轻微的怪瘆人的冷笑。他脸色白得很古怪,看上去阴森森的,而且呼出的气息发出令人作呕的恶臭,这也全是因为病的缘故。可怜的埃利奥特,过去一直就喜欢洒香奈儿或是慕尼丽丝香水的。他手里仍旧抓着那张我偷来的请帖。我怕他不方便拿着,所以想将请帖拿走,可是,他勒得更紧。突然之间他高声说了句:
“老母狗!”他说。
这是他临终前的最后一句话,这以后他就陷入昏迷。护士前一天晚上陪了他一夜,倦容满面,所以,我就让她歇息去了,答应她我坐在那里守夜,有事再叫她。事实上,我无事可做,开始时还拿了本书在罩灯底下读着,后来眼睛酸涩,就把灯熄掉,在黑暗中坐着。夜晚很热,窗户都敞开着。灯塔的闪光每隔一定时间就会扫过来一次。月亮已经落下了;等月圆时,爱德娜·诺维马里就将举行她那无聊而喧嚣的化装舞会。天是深蓝深蓝的颜色,数不尽的星星照得骇人的亮。我大约打了一下瞌睡,但是,感觉仍旧清醒;忽然间,一声仓促的愤怒的声音,是人们所能听到的最怕人的声音,是死亡来临的呼啸声。我一下子惊醒,赶紧走到床边,就着灯塔扫来的闪光,摸了摸埃利奥特的脉搏。他已经死了。我拧开他床头的灯,望望他。他张着下巴,圆睁着眼睛。我对着他的眼睛凝视了好一会儿,才帮他合上,自己很受触动,还洒了几滴泪。一个多么好心肠的老朋友啊!当我回想他的一生,想到他的一生过得那样愚蠢、无聊和没有意义,使我感觉难受。他参加过那么多的宴会,曾经和所有那些亲王、公爵、伯爵厮混过,现在看起来又有什么意义!他们已经忘记他了。
我觉得这会儿也没必要再去叫醒疲倦不堪的护士,因此,回到我原来靠窗子的座位上。护士在早晨七点钟进来时,我已经睡着。我让她留在那儿自行处置,然后自己吃了早饭,就上车站去接格雷和伊莎贝尔。我将埃利奥特已经去世的消息告知了他们。由于埃利奥特的住所并没有适合他们住的房间,我邀他们上我家去住,可是他们愿意住旅馆。我就自己回家,洗了个澡,刮了胡子,换了身衣服。
第二天上午,格雷打电话给我,说约瑟夫交给他们一封信,上面的收信人一栏写着我的名字。信是埃利奥特生前托付给他的,很可能里面讲的话只能由我一个人看,所以我马上就动身,在一个小时以内再次赶到那幢房屋。那封信的信封上写着:于我死后立即转交。而信里面的内容,是关于他对丧葬礼的要求。我知道,他一心一意要葬在他造的那座教堂那边,而且已经将他的这一愿望告诉过伊莎贝尔。他还要求给自己涂上防腐香膏,而且指定了一家殡仪馆。“我打听过,”他在信上这样说道,“人家告诉我,他们做得很地道。同时也请你帮着监督一下,可别让他们马虎了事。我要穿上我的祖先德·劳里亚伯爵的那套服装,在腰侧佩上他的剑,胸前挂上他的金羊毛勋章。挑选棺材的事交给你办。不要太触目,但也要符合我的身份。为了避免给人增加不必要的麻烦,我要求由托马斯·库克父子殡仪馆[43]承办一切转运遗体事宜,他们还需派一个人把我的棺材护送到最终安葬的地方。”
我记得埃利奥特曾经说过,他下葬时要穿着那套古装,但我原本以为这是说着玩的,没想到他竟然当真要这样做。约瑟夫坚持要执行他的遗愿,我们似乎没有理由不照办。在遵照嘱托将他的遗体涂上香膏以后,然后,由我和约瑟夫一起替他穿上那套荒诞的装束。这件事使人倒尽了胃口。我们先将白绸的紧身裤套在他的两条长腿上,再套上那条金布宽短裤,然后是紧身上衣。好不容易才把两只胳膊塞进紧身上衣的袖管里去。上衣穿好以后又给他戴上那浆洗好的宽大轮状硬绉领,再把缎斗篷给他披在肩上。最后把那只平顶丝绒帽戴在他头上,让金羊毛的领圈围着他的脖子。殡仪馆的人已经替他化过妆了,两颊搽上胭脂,嘴唇染红。埃利奥特自打病后瘦削得厉害,这套衣服穿在他身上就仿佛是威尔第[44]早期歌剧里的一个合唱员。这个一生无谓奔波、可怜又可悲的堂吉诃德啊!当装殓的人把他抬进棺材时,我把那柄只能作为道具的长剑顺着他的身体放在两腿之间,让他的双手按着剑柄的柄端。我曾看见过一个十字军骑士的墓碑上雕刻的宝剑就是这样安放的。
格雷和伊莎贝尔一直跟到意大利去参加葬礼。
【注释】
[1]巴黎西南55英里的一个城市,以城中的教堂闻名;教堂建于12世纪,是哥特式的优美建筑。
[2]布列塔尼半岛的一个海滨浴场休养地。
[3]巴黎的一家黄色舞剧院。
[4]原文为法文。
[5]原文为法文。
[6]原文为法文。
[7]相当于中文中不称“您”,而称“你”。
[8]原文为法文。
[9]原文为法文。
[10]萨冯纳罗拉(1452—1498),意大利黑袍教僧侣,代表教会反对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放纵和社会风气败坏。政治上拥护法国的查理八世,引起教皇亚历山大六世的敌意,以宣传异端罪被判处火刑。
[11]原文为法文。
[12]原文为法文。
[13]原文为法文。
[14]原文为法文。
[15]这里应是法文,即“滚开”意,说话的人把音念别了。
[16]美国人用以指意大利人、西班牙人或葡萄牙人的贬语。
[17]一首小诗的开头,全诗的意思是:人的性情不那么容易改变。
[18]罗勃特·弗罗斯特(1875—1963),美国诗人,以写新英格兰乡村风光而知名。
[19]卡尔·桑德堡(1878—1967),美国当代诗人,继承惠特曼传统,写自由诗。
[20]埃利奥特设想他进入天国,还得受洗。
[21]指上帝。
[22]埃利奥特在这里套用了英国著名建筑师克里斯托弗·雷恩爵士(1632—1723)的墓志铬(雷恩死后葬在圣保罗大教堂),又自己在下文译了出来。
[23]沃尔特·兰道尔(1775—1864),英国作家,诗人,是一个具有反抗性的文人,传世之作有《想象的谈话》。
[24]原文为希腊文。
[25]上帝的选民指犹太人。
[26]原文为法文。
[27]英国德比以烧瓷出名,这种王冠德比盘的图案是在D字母上缀一王冠。
[28]希腊神话中以少女形象出现的人类灵魂化身。
[29]艾尔·格列柯(1541—1614),生于克里特岛,本名多明尼可·狄奥托可普。青年时期在威尼斯、罗马。1577年到西班牙,旋定居托莱多,创作以肖像画和宗教题材为主;也是雕塑家和建筑家。
[30]这是作者讥讽的话,他根本不相信埃利奥特关于自己母系祖先的那一套。
[31]在希腊神话中,特洛伊城王子帕里斯拐走了斯巴达国王美丽的妻子海伦,引起希腊攻打特洛伊的十年战争。阿喀琉斯是希腊方面的勇猛的战士,是他杀死了特洛伊的大将赫克托耳。阿喀琉斯据说被帕里斯的冷箭射死,但是,“荷马史诗”未载。
[32]原文是摇头,这是英美人同意否定句问话的习惯,为了使中国读者不致误会,只好改为“点头”。
[33]这里指像樱桃白兰地那类浓味甜酒,一般在餐后用小杯子饮用。
[34]参阅《新约·路加福音》第7章第37—39节,第8章第2节。耶稣从蒙大拿的马利亚身上驱除了七个恶鬼。
[35]即琼的爱称。
[36]这句话是向水手讲的,因为水手并不是不懂英语。
[37]龙沙(1524—1585),法国抒情诗人,七星诗社的主要代表。
[38]意大利地名,离佛罗伦萨不远。
[39]涂油礼是天主教对临终的人举行的一种仪式。
[40]原文为法文。
[41]天主教宗教仪式之一,主持弥撒的神父背向教众,将盛圣饼的盘子举过头顶,俾与会者瞻仰。
[42]典出《新约·约翰福音》第14章第2节。
[43]英国的一家旅行社。
[44]威尔第(1813—1901),意大利作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