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埃利奥特把马图林一家接到自己在左岸那所宽大的公寓里并安顿好之后,于年末回里维埃拉去了。他这幢房子是以让自己舒适为主而设计的,容纳不下一个四口之家,所以,即使他自己愿意,也没法留他们和自己同住。我想他对此并不抱歉。他相当清楚,他一个人比有外甥女夫妇陪伴更受欢迎;而他自己的那些精彩的小宴会(他在这件事情上往往煞费苦心),如果每次家里非要有两个人参加不可的话,就很难安排好了。
“对他们来说,定居在巴黎,习惯文明的生活,好处多多。还有,两个女孩子年龄也不小,该上学了,我打听到离我的公寓不远,有一所入学标准很高的学校。”
由于上述原因,我直到次年春天方才见到伊莎贝尔。那时候,我由于某项工作需要,得在巴黎待上好几个星期,所以在离旺多姆广场不远的一家旅馆租了两间房间。这家旅馆我是常住的,这里来往方便,还有一种古典风范。大楼围绕着大院,作为旅店有将近两百年历史。浴室略显简陋,下水设施不尽如人意;卧室摆放着涂了白油漆的铁床,老式的白床罩和有镜子的巨大衣橱,式样都很寒碜;但是,起居室里的家具却是古色古香。长沙发和圈椅都是拿破仑三世时那种华而不实的货色,不过,尽管谈不上舒适,入眼却色彩华丽、赏心悦目。坐在这间屋子里,人仿佛生活在法国那些伟大的小说家时代似的。我望着玻璃罩子里的帝国时钟,眼前浮现出一个满头卷发、穿荷叶边衣裳的美丽女子,当初说不定在一面望着时钟的长针摆动,一面等候着拉斯第耶克登门拜访;这个拉斯第耶克就是巴尔扎克在小说里描写的那个野心勃勃之徒。巴尔扎克从他的贫贱出身起笔,写到他平步青云,描绘了他的一生。还有比安松医生,巴尔扎克自己都当真了,以至于临死时感叹:“只有比安松医生能够救我”;说不定当年他也会走进这个房间,替有钱的寡妇按脉搏、看舌苔;这位阔寡妇是从外省来到巴黎找律师商议一件诉讼案子,偶感小恙而求医。在那张写字台前,可能坐着一个穿撑裙的痴情女子,头发中分,在那里给她的负心情人写着缠绵的信;也可能坐着一个脾气暴躁的老头儿,身穿绿色长大衣,围着硬领,在信纸上发泄对他那挥霍无度的儿子的怒火。
我在到以后的第二天就给伊莎贝尔打了电话,问能不能在五点钟造访,让她请我喝杯茶。我已经十年没见过她了。一个表情严肃的管家把我领进客厅时,她正在阅读一本法国小说,她马上起身相迎,握着我的双手,露出明媚的笑意,和我寒暄。过去我们见面不过十一二次左右,而且只有两次是单独攀谈,可是,她能有办法让我马上觉得彼此是故友,而非泛泛之交。过去的十年,已经缩小一个年轻女子和一个中年男子之间的鸿沟,我不再有大家年龄相差悬殊的感觉。她经历过世事,恭维起我来不动声色,好像我是她的同龄人。所以不到五分钟,我们就相谈甚欢,毫不拘束,就像幼年相识,经常见面,从未疏远过。她已经养成了一种落落大方和从容淡定的仪态。
最让我惊讶的是她容颜的更变。我记忆中的她是一个美丽、丰满的女子,使人担心她会发胖。我不知道她是否意识到这一点而采取了勇敢措施来减轻自己的体重,还是生育孩子后造成的意外效果;不管怎样说,总之她现在的身材非常苗条,可以说近乎完美。眼前服装的流行风尚又强调身材。她身着黑衣;我一眼看出她的绸衣服既不太朴素,也不太华丽,是在巴黎一家最讲究的服装店定制的,她满不在乎、若无其事地穿在身上,犹如她天生就是应当穿考究衣服的。十年前,尽管有埃利奥特替她出主意,她的穿着总还是颜色过于俗艳,而且穿在身上老是不十分自如。如今玛丽·路易丝·德·弗洛里蒙都不能指责她不够风雅了。连她染过的指甲尖都带着典雅的气息。她的相貌更加清秀了。我还发觉她的鼻梁是我看见的女子中长得最直、最美的。额头和淡褐色的眼睛下面,一丝皱纹都还没有,皮肤虽则不像少女时期那样光彩照人,但是仍旧非常细腻;这与使用化妆品以及面部按摩的功效密不可分,如此一来她的皮肤显得滋润光滑,明艳动人。瘦削的双颊涂着淡淡的胭脂,唇膏也只淡淡一抹。按照当时流行的风尚,她浓栗色的头发剪得很短,也烫过了。手上没有戴戒指,我想起埃利奥特告诉过我,困难时期她把首饰都卖掉了。她那双手虽不算小,但样子好看。她穿当时女人惯穿的短上衣,露出淡黄长丝袜,腿型修长,很美。许多漂亮女子的腿都不好看。伊莎贝尔在做姑娘的时候也是,现在却变得非常美观。事实上,她过去的美丽来自健康活泼和精神焕发,现在从漂亮姑娘变成了风韵成熟的妇人。至于她的美貌有多少靠的是人工、自我约束和锻炼不重要,其结果令人满意就够了。很可能她的娴静举止,迷人仪态经过苦心造就,但是看上去非常自然。我有个想法,觉得她在巴黎住的这四个月,为她这件精美的艺术品进行了一次最后加工。即便埃利奥特拿出他最苛刻的条件来衡量,也不得不赞许她;我这个不爱挑刺的人,更觉得她令人着迷了。
格雷上毛特芳丹打高尔夫去了,可是,伊莎贝尔告诉我,他很快就会回来。
“你还得瞧瞧我的两个女儿。她们上杜伊勒里公园去玩,也快回家了。她们可爱着呢。”
我们东拉西扯地谈着。她喜欢巴黎的生活,而且住在埃利奥特的公寓里很舒服。埃利奥特在离开他们之前,曾经把他认为他们会喜欢的一些朋友介绍给他们,所以他们现在已经和一批人过从甚密,打成一片。埃利奥特喜欢逼着他们像自己从前一样,建立交际网。
“你知道,我们生活得就像阔人一样,而事实上,我们是穷光蛋。想到这里,我真好笑死了。”
“有那么糟糕吗?”
她扑哧一笑,这使我想起她十年前的模样,笑靥如花,爽朗明快。
“格雷分文都没有;我的收入就和拉里当年的收入差不多,那时候他想结婚,我不肯;那时候,我觉得这点钱不够糊口的,现在我们夫妻靠这点钱生活,还添了两个孩子。是不是相当好笑?”
“我很高兴你能乐观看待问题。”
“拉里的近况你知道吗?”
“我吗?不知道。自从你上一次离开巴黎之后,我就再也没看见过他。我认识他的几个熟人,也问过他们拉里的情况,不过,那已经是多年以前的事了。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他就是消失了。”
“拉里在芝加哥银行存了点钱,我认识那家银行的经理;他告诉我们,他偶尔会收到拉里从什么怪地方开来的一张支票,中国啊,缅甸啊,印度啊。他好像四海为家。”
“我毫不踟蹰地把到了嘴边的—句话说出去。说到底,你如果想知道一点什么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问。
“你现在觉得当初该和他结婚吗?”
她露出迷人的微笑。
“我跟格雷结婚很幸福。他是一个好得不能再好的丈夫。你知道,一直到大萧条到来之前,我们都过得和和美美。我们喜欢同样的人,而且喜欢做同样的事。他待我真好。有人迷恋你总是好事;而且他现在爱我不亚于我们刚结婚时。他觉得我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女子。你无法想象他多么的温柔和体贴。在吃穿用度上面,他更是慷慨得离谱;你晓得,他认为我配得上任何享受。我们结婚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对我讲过一句不体贴或者严厉的话。我真是太幸运了。”
我心想她也许认为这就是回答了我的问题。我换了话题。
“说说你的女儿吧。”
我说话时,门铃响了。
“她们回来了。你自己看吧。”
片刻功夫,两个孩子就进来了,后面跟着保姆。伊莎贝尔先给我介绍大的一个,琼,然后介绍小的,普丽西拉。两个孩子和我握手时都恭恭敬敬地行了屈膝礼,表现得很礼貌。她们一个八岁,一个六岁,个子都挺高;伊莎贝尔是高挑身材,格雷更是条高大汉子;两个孩子的模样和所有好看的小孩差不多。她们看上去有点孱弱;她们继承了父亲的黑头发、母亲的淡栗色眼睛;在生人面前并不害羞,都兴致勃勃地告诉母亲在公园里的见闻。她们的眼神瞄着伊莎贝尔的厨师为喝茶准备的精致糕点,我们都还没有吃过。当她们母亲准许每个人挑一块吃时,两个人在选择哪一块上都显得有点为难起来。看见她们对自己母亲流露出明显的依恋,三个人在一起形成一幅很动人的图画。当她们吃完自己选择的那块糕点之后,伊莎贝尔便要求她们离开,两个孩子一点也没表现得不情愿。我的印象是,伊莎贝尔把孩子教育得很听话。
孩子们走后,我讲了些通常恭维妈妈的话,伊莎贝尔听了显然很高兴,但是,有点儿心不在焉。我问她格雷是否喜欢巴黎。
“相当喜欢。埃利奥特舅舅留下一辆汽车给我们,格雷几乎每天都可以很方便地去打高尔夫球;他参加了旅行家俱乐部,经常去那边打桥牌。当然,埃利奥特舅舅让我们在公寓住,供我们生活,是雪中送炭。格雷人完全颓废了,严重的神经性头疼折磨着他。他现在即使谋到一个职位,也根本上不了班;这当然使他很着急。他要工作,觉得自己应当工作,否则抬不起头来。你知道,他觉得事业是男人的本分;如果不能工作,那还不如死掉的好。他没法容忍自己成为一个无用的人;我只能开导他,说换换环境、充分休息能让人复原,才把他带到巴黎来的。但是我也明白,要一切进入正轨他才能开心得起来。”
“过去这两年半的日子恐怕够你们熬的。”
“嗯,你知道,危机刚刚降临时,我简直没法相信。当时我们差一点就都垮了,这对我来说似乎难以置信。我完全能体会那些垮掉的人的感受,但是说我们会垮掉——哦,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一直坚信在最后一刻好运会眷顾我们。后来,致命的打击终于落到了我们头上,我失去了所有信心,觉得身处一片黑暗当中,不敢去想未来的日子。有两个星期的日子格外不堪回首。天哪,什么都得放弃掉,知道以后再没有什么欢乐可言,一切我喜欢做的事情都没有我的份儿,真是可怕——后来两个星期挺过去了,我说:‘随便吧,我决定不再去想它了。’实话告诉你,我从此就真的不再去想了。我一点点都不懊恼。过去我享受过很多美好的日子,现在一去不回头了,那又怎样?随它去吧。”
“明摆的,住在上等街区的一座豪华公寓里,有精干的管家侍奉,厨师手艺高明,自己分文不用出,还可以给自己的瘦骨头穿上香奈儿定制的衣服,破产的痛苦会容易忍受些,是不是?”
“是朗万,”她哧哧笑了,“十年了,你一点都没变。你这狡猾的家伙,想来是不会相信我的话的。不过我接受埃利奥特舅舅的好意是为了格雷和两个孩子,否则我真不知道埃利奥特舅舅叫我来我会不会答应。靠着我每年的两千八百块的收入,我们在农场上可以过得很好,我们会种植水稻、黑麦、玉米,再养养猪。我毕竟出生在伊利诺伊州,在农场长大。”
“这么说也可以。”我微笑道,明知她实际上出生在纽约的一家高级妇产科医院里。
这时候格雷回来了。十二年前,我确实只和他见过两三面,可是,我看见过他的结婚照片(埃利奥特把照片装上漂亮的镜架,和瑞典国王、西班牙王后、德·吉斯公爵签名的那些照片一同摆在钢琴上面),他的样子我记忆犹新。见面时,我吓了一跳。他的发际线往上秃得厉害,头上也谢了一块顶,一张脸上净是赘肉,红脸膛,双下巴。他多年来享受了上好酒食,体重暴涨,只是由于身材高大,才使他不至于成为一个十足的胖子。可是,最引起我注意的是他那双眼睛的神情。我完全记得当初他前程似锦,无忧无虑,一双深蓝色眼睛里充满坦然和自信;如今我好像在这双眼睛里看见一种无名的沮丧,而且即使我不知道他经历过什么,我也不难猜到是什么意外事故摧毁了他对自己以及对世界秩序的信心。我觉得他深藏自卑,就像觉得自己无意间犯下过错,总是羞愧不已。很明显,他垮了。虽然他依然高兴地和我打招呼,礼貌周全,发自内心,如同招待老朋友,但我以为他的开心只是一种惯性的延续而已,嘴里说的话与他灵魂深处的感受毫不相干。
用人拿来了酒,格雷亲自给我们调制鸡尾酒。他今天打了两轮高尔夫球,战绩不错,啰里啰唆地花了不少时间来讲他如何处理一个高难度进球,伊莎贝尔表现出非常有兴趣的样子。几分钟后,我和他们约好一个日子共进晚餐,再一同看戏,就告辞了。
二
我逐渐养成一个新的习惯,每天下午做完一天工作之后,就去拜访伊莎贝尔,每周大概三到四次。她下午总是一个人在家,很高兴有人来聊天。埃利奥特给她介绍的那些人多半比她的年纪要大得多,我发现她几乎没有同年龄段的朋友。我自己的朋友在晚饭之前都难得闲暇,我也不喜欢去俱乐部和那些牢骚满腹、不欢迎外人的法国人打桥牌,觉得还不如跟伊莎贝尔聊天有趣些。她把我当作同龄人,这让谈话无拘无束,我们互相打趣,相谈甚欢,有时候说我们自己,有时候说我们共同认识的朋友,有时候谈书、谈画,所以时间被很开心地消磨掉了。我生性有个缺点:对不够漂亮的人怎么也不能产生好感;一个朋友的性格不管多么善良,即使相交多年,也不能使我看见他的坏牙齿或者歪鼻子感到顺眼;反过来相貌漂亮的朋友永远都讨我喜欢,即使看了二十年漂亮的额头或线条优美的脸庞也不会厌烦。因此,我每次看见伊莎贝尔时,对她那张完美的鹅蛋脸、凝脂似的皮肤、栗色眼睛里的明快神情,总会再次感到一点心旷神怡。
后来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三
在所有大城市里,总存在着许多独立的小集团,他们彼此间不通讯息,在大千世界里营建属于自己的小世界,过着各自的生活,只有成员和成员之间才相互往来;每个小世界都仿佛是一座孤岛,似乎中间隔着无法通航的海峡。根据我的经验,没有一个城市比巴黎更加如此。在巴黎,上流社会极少接纳外人;政客们在自己的圈子里纸醉金迷;大大小小的资产阶级只和本阶级的人来往;作家和作家们聚集在一起(安德烈·纪德[1]在日记里表明:和他来往的人基本都是本职业人士),画家和画家交往,音乐家和音乐家交游。伦敦也是同样情形,不过不是那么显著;在伦敦,同类人并非总是扎堆,有十几家人参加的派对席,能同时出现公爵夫人、演员、画家、议员、律师、服装设计师和作家种种人等。
我日常的生活安排让我能有机缘在各处耽搁停留,差不多巴黎所有的小圈子都有过接触,甚至圣日耳曼大街那个从不对外开放的世界(通过埃利奥特引介)也有幸进入;比起福煦大道那个甄别排外的圈子,以及拉吕饭店和巴黎咖啡馆的世界主义者,蒙马特尔区寻欢作乐的人们中,我最喜欢的是以蒙帕纳司大街为中心的那个小圈子。在我还是个青年时,我曾经在贝尔福狮子咖啡馆附近的一个小公寓里住过一年,公寓在六楼,视野开阔,从上面可以瞭望大片公墓[2]。蒙帕纳司在我眼中仍旧保存了外省乡镇旧日的宁静氛围。每当我经过昏暗狭长的奥德萨街时,都会惆怅不已,回忆起当初聚餐的旧饭馆。我们里面有画家、雕刻家、插图家,除掉阿诺德·班内特[3]偶尔来以外,我是当中唯一的作家;我们会一起讨论绘画与文学,谈到很晚,兴奋、激动甚至是愤怒。此时沿着蒙帕纳司大街走去,看着那些和我当年一样的青年人,我心里推测他们的悲欢离合,不失为一种乐趣。当我无事可做时,我就打车到老多姆咖啡店小坐片刻。它已经不再是追求自由的艺术家们的聚会之地,不复当年风采;邻近的小商贩常会上这儿来,而塞纳河对岸的陌生人也想一睹那昔日的小圈子。当然,学生们仍旧来这里,还有画家和作家,但多半是外国人;当你坐在咖啡店里听周围的人谈论时,你听到的俄语、西班牙语、德语和英语交织在一起,不比法语少。可是,我有种感觉,好像他们谈论的东西跟我们四十年前谈论的东西没有变化,只是他们现在谈的是毕加索而不是马奈[4],是安德烈·布雷东[5]而不是纪尧姆·阿波利内尔[6]而已。我真羡慕他们啊。
我来到巴黎两个星期之后,有一天晚上,我正坐在多姆咖啡店里;露台上人满为患,我只得在前排寻了个位子坐下。天气晴暖。梧桐树新叶初绽,空中漂浮着巴黎特有的那种闲散、轻松和欢快的气息。我觉得很平静,不是由于疲乏,而是由于一种舒畅的轻松感。忽然间,有个男子在我面前走过,停下脚步,朝我咧嘴而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打招呼说:“你好!”我茫然地望着他。这人又高又瘦,没有戴帽子,乱蓬蓬的深棕色头发,早就应当修剪了;大把的棕色胡子连嘴都盖上了;前额和头颈晒得黑黑的;穿一件破衬衫,没有系领带,一件穿得很旧的棕色上衣,灰色裤子也破烂不堪。他像个乞丐,我有十足的把握从来没有见过他。我断定他是那种流落在巴黎街头的没出息的人,预备好了一套说辞,希望骗我几个法郎去吃顿晚饭,余下的钱找个地方过夜。他站在我的面前,两手随意地插在口袋里,露出白牙齿,深棕色的眼睛显出得意的神气。
“你不记得我了?”他说。
“我有生以来从没有见过你。”
我准备施舍给他二十法郎,可是,我不容许他胡说以前见过我。
“拉里。”他说。
“上帝啊!快请坐。”他哧哧笑了,向前走一步,在我桌子旁边的空椅子上坐下。“上一杯酒。”我招呼侍者。“你脸上这样胡子拉碴的,我哪儿认得出来?”
侍者过来了,拉里点了橙汁。我盯着他的眼睛,他的瞳孔和虹膜颜色一样深黑,显得又专注又深沉。
“你在巴黎待多久了?”我问。
“一个月。”
“准备待下去吗?”
“待上一段时间。”
当我问这些问题时,脑子里却不停地想事情。我注意到他的裤脚管已经破烂,上衣靠近肘腕处也破了洞。他的样子和我过去在亚洲那些港口碰见的流浪汉一样寒碜。在那些日子里,人们很容易联想到经济萧条的有关状况,所以我琢磨着是不是一九二九年的经济危机让他变成了穷光蛋。想到这里,我很不好受,可是,我向来不喜欢兜三绕四的,所以就开门见山地问他:
“你是不是混不下去了?”
“我过得很好,你怎么这么想?”
“哦,你看上去好像三天没有吃饭的样子,而且你穿的衣服应该扔到垃圾箱里。”
“有这么糟吗?我从来没有考虑过。事实上我本来打算置办些衣服和日用品,不过,但似乎又总不能认真去办。”
我认为他是不好意思或者出于自尊,但我不需要容忍他的胡说八道。
“别傻了,拉里。我不是个富翁,但是,我也不穷。要是你手头紧,我借你几千法郎还不会破产。”
他哈哈大笑。
“多谢,不过,我并不缺少钱用。我的钱够我花的了。”
“大萧条之后还是这样吗?”
“哦,大萧条没影响到我。我所有的钱都买了政府公债。我不知道这些是不是跌价了。我从来没有打听过。只知道山姆大叔[7]一如既往,规规矩矩支付给我利息。事实上,过去几年中我的开销极小,所以手头的钱不算少。”
“那么,你是从哪里来的呢?”
“印度。”
“哦,我确实听说你去过那里。伊莎贝尔告诉我的。她认识你在芝加哥开户的那家银行的经理。”
“伊莎贝尔?你是什么时候看见她的?”
“就在昨天。”
“她难不成也在巴黎吗?”
“她的确在巴黎。就住在埃利奥特·坦普尔顿的公寓里。”
“这太有意思了。我真想看看她。”
我们谈话的时候,我留意着拉里的眼神,可是,除了普通意义上的诧异和高兴之外,看不出任何复杂的情绪。
“格雷也住在那里,你知道的,他们结婚了。”
“是啊,鲍勃大叔——纳尔逊医生,我的保护人——写信对我讲的,可是他几年前去世了。”
我想起这大概是他和芝加哥以及他在芝加哥那些旧日朋友之间的唯一纽带,现在纽带不存在了,他很可能对这几年的人事变迁一无所知。我告诉他,伊莎贝尔生了两个女儿,亨利·马图林和路易莎·布莱德雷全过世了;告诉他格雷完全破产和埃利奥特的慷慨行为。
“埃利奥特也在巴黎吗?”
“他目前不在。”
在埃利奥特定居巴黎以来的四十年间,埃利奥特还是第一次没在巴黎过春天。尽管外表不显老,他毕竟是七十岁的人了。人上了这样的年纪,总有些时候感到疲倦和不适。他慢慢放弃了各种身体锻炼,只保留散步的习惯。他对自己的健康很不放心,他的医生一个星期来看他两次,为他进行臀部肌肉注射,当时特别流行皮下注射保护健康。每次吃饭,不论在家里或者在外面,他总要从口袋里拿出一只金色的药盒,取出一粒药片吞下去,就像履行宗教仪式一般虔诚。他的医生建议他前往意大利北部的蒙特卡地尼疗养,此地有一个水疗场;这以后他建议去威尼斯做一个适合他的罗马式教堂里的圣水盘。他对巴黎的兴趣已经大不如前了,原因是他觉得巴黎的社交生活江河日下。他不喜欢年纪大的人,讨厌在派对上碰到的全是同龄人,但是,他又觉得年轻人语言乏味无趣。他把兴趣主要放在了装修自己盖的那座小教堂上面。他不惜代价买进装饰品,以满足自己对艺术品的那种根深蒂固的热爱,心安理得地认为是在赞美上帝。他曾经在罗马淘到了一座蜜色的古董石器祭坛,并在佛罗伦萨花了六个月时间的讨价还价,买下一块锡耶纳[8]派的三联雕刻放置在祭坛上面。
后来拉里问我格雷喜欢不喜欢巴黎。
“我觉得他可能无所适从。”
我试着向他描述自己对格雷的印象。他一面听,一面眼睛紧紧盯着我的脸看,仿佛在思考;这使我觉得——连我也不懂得是什么缘故——他不是用耳朵在听,而是用一种来自内在的、更灵敏的器官接受信息。这种奇特的眼神让人不自在。
“你亲眼看过就了解了。”我讲完后说。
“是啊,我很想去看看他们。我想电话簿上会找到他们的住址。”
“可是,要是你不想把他们吓得灵魂出窍,并且使两个孩子叫得像着魔一样,我想你最好还是去理个发,把胡子刮刮。”
他笑了。
“我也一直在考虑这件事。我也觉得自己不要这样引人注目。”
“既然你这样说,也不妨给自己买一套新衣服。”
“我想我的衣服是不大得体。我离开印度的时候,发现就剩下身上这一套衣服了。”
他看看我穿的衣服,问我是哪家店的裁缝做的。我告诉了他,不过附带告诉他这家铺子在伦敦,所以纵使知道,也派不上多大用场。抛开这个问题,我再次谈起格雷和伊莎贝尔来。
“我时常和他们见面,”我说,“他们生活得很融洽。我从没有机会单独和格雷谈话过,想必他不会跟我谈伊莎贝尔。不过我知道他爱她爱得很专注。他没事做时两眼发直,脸色难看,可是,当他看见伊莎贝尔时,就会显出一种温柔恩爱的神情,这场景让人很感动。我有个想法,在他们经历磨难的那些日子里,她自始至终都像岩石一样和他站在一起,所以他永远不会忘记她待他的好处。你会发现伊莎贝尔和从前不同了。”我没有告诉他,伊莎贝尔从来没有像她现在这样漂亮过。他未见得能识别得出当初那个好看的高个儿女孩子,已经变成这样雍容典雅的娇艳少妇。有的男人欣赏不了女性的成熟美。“她待格雷相当不错,尽了最大的努力帮助他恢复自信。”
这时天色已晚;我问拉里要不要和我一同到大街上去吃晚饭。
“不,我不想吃,谢谢,”他回答说,“我要走了。”
他起身客气地对我点点头,三脚两步跨到了人行道上。
四
第二天,我到格雷和伊莎贝尔住的公寓,告诉他们我碰见了拉里。他们和我昨天一样感到出乎意料。
“看见他太好了,”伊莎贝尔说,“我们马上去看他。”
我这才想起自己忘记问拉里的住址了,伊莎贝尔狠狠埋怨了我一通。
“我即使问他,恐怕他也不会告诉我,”我一面笑,一面抗议说,“这很可能跟我的潜意识有关系。你可记得他从来不喜欢告诉人他住在哪里。这是他的怪癖之一。他可能随时会自己走进来。”
“这正是他的作风,”格雷说,“便是在过去,你也拿不准会在你指望的地方找到他。他行踪飘忽不定。你明明看见他在房间里,过会儿想要去打个招呼,可是,你转过身去时,他已经无影无踪了。”
“他向来是个让人头疼的家伙,”伊莎贝尔说,“这是无法否认的。看来我们只有等他自己上门了。”
当天他没有来,第二天也没有来,第三天还是没出现。伊莎贝尔硬说是我编故事让他们怄气的。我向她保证没有,并且试图解释拉里没有上门的原因。但是,这些理由不大讲得通。我自己心里盘算,他是不是经过重新考虑,决定不见格雷和伊莎贝尔,离开了巴黎继续漂泊。我已经觉察到他不准备在什么地方扎根,只要兴之所至,有能说服自己的理由,他就会随时收拾行装上路。
但他总算还是来了。那是个下雨天,格雷没有去毛特芳丹打高尔夫球。我们三个人都在一起,伊莎贝尔和我在喝茶,格雷呷着一杯威士忌掺巴黎水[9];正在这时候,管家开了门,拉里踱了进来。伊莎贝尔叫了一声,立刻站起来,拥抱着他,亲吻他的脸颊。格雷的一张红红胖胖的脸比平时更红了,他绞着双手表示欢迎。
“嗨,见到你太高兴了,拉里。”他说,声音激动得有点哽咽。
伊莎贝尔紧紧咬着嘴唇,看出她在硬忍着没有哭出来。
“喝杯酒,老兄。”格雷语无伦次。
两个人看见这个流浪汉的激动劲,深深感动了我。他们这样在乎他,他一定很温暖,开心地笑着。可是,在我看来,他仍然十分冷静。他注意到桌上的茶具。
“我喝杯茶吧。”他说。
“别喝茶,”格雷叫出来,“开瓶香槟庆祝一下。”
“我喝茶更好。”拉里微笑说。
他的镇定对这对夫妇产生了一种可能是他预期的效果。两人都平静下来,但是,仍旧带着喜悦的眼光望着他。我这话并不意味着说他以冷冰冰的僵硬态度来回应人家的由衷热情;相反,他显得非常之有礼貌和可爱;不过从他的眉宇之间可以觉察到一种超然世外的恬淡,我在思索这意味着什么。
“你为什么不早来看我们,你这个死鬼?”伊莎贝尔假装嗔怒,“这五天来,我一直向窗子外面张望,看你来了没有,而且每次门铃响,我的心都提到嗓子眼,然后再费很大的劲才能咽得下去。”
拉里哧哧笑了。
“毛姆先生告诉我,我的样子像个野人,你们的用人不会放我进门的。我坐飞机去伦敦买了几件衣服。”
“你不用去伦敦,”我笑着说,“你可以在春光百货公司或者美丽园买一套现成的。”
“我想果真要做衣服的话,那还是做得像样些。我有十年没有置办衣服了。我上你说的裁缝店去,要求三天之内做一套衣服。他们说需要两个星期,最后商定为四天。我是—小时前才从伦敦飞回来的。”
他穿了一套藏青色的衣服,剪裁得十分合体,一件软领白衬衫,系着一条蓝领带,脚上穿一双黄皮鞋。头发已经剪短,脸上胡子也刮得干干净净。他看上去不但整洁,而且头发梳得很光;简直是变了一个人;由于长得很瘦,颧骨显得更加突出,庭穴更凹进去,深陷在眼窝里的那双眼睛比我记得的还要大些;尽管如此,外表还很漂亮;说实在话,那张晒得黑黑的、没有一丝皱纹的脸使他看上去异常年轻。他比格雷小一岁,两人都是三十开外的人,可是,格雷看上去要老十岁,而拉里则要年轻十年。格雷身躯高大,动作迟缓笨重,拉里则动作轻盈洒脱。拉里的神情像个孩子,欢快而活泼,我感到他有一种内在的宁静,使我特别感觉到,有别于我过去认识的他。老朋友们有说不完的话,大家有共同的回忆,谈话始终不曾间断;格雷和伊莎贝尔还插进些芝加哥的花边新闻,从一件事勾起另一件事,不时引发轻轻的笑声。当他们这样谈笑时,我一直有一种印象,就是拉里虽则笑得十分开朗,而且听着伊莎贝尔那样随便聊天表现出明显的喜悦,但是,他的表情里始终有种超然世外的感觉。我不觉得他在做假,他十分自然,毫无做作,而且他的诚恳是一望而知的;我感到内心里有一种东西,不知道该称之为感性还是知性,让他疏离于他人之外。
保姆把两个小姑娘带进来,和拉里见面,她们礼貌地行了屈膝礼。拉里用柔和慈祥的眼神看着她们,伸出手。孩子们拉着他的手,一本正经地打量他。伊莎贝尔兴致勃勃地告诉拉里,她们的功课都很不错,给她们每人分发了甜饼,就打发她们走了。
“你们上床以后,我会去给你们读十分钟的故事书。”
她看见拉里很开心,不想在此时此刻受到打扰。小姑娘们又去向父亲道晚安。看见格雷这个大块头搂着孩子吻她们,红通通的脸上流露出动人的慈爱之情,确很动人。谁都看得出他对孩子们非常宠爱、非常得意;小姑娘们走后,他转向拉里,带着甜蜜的微笑对拉里说:
“两个孩子挺好吧?”
伊莎贝尔甜蜜地看着他。
“我要是听任格雷不管,他就会把两个孩子都惯坏了。这个坏蛋让她们天天大吃鱼子酱和鹅肝酱,把我饿得要死。”
他微笑着望向她,说:“你说谎,而且明知道你在说谎,我崇拜你崇拜得五体投地。”
伊莎贝尔的眼神也露出笑意,算是回应。她知道格雷有多爱她。他们真是幸福的一双璧人。
她执意留我们吃晚饭。我想他们大概更愿意和拉里单独谈谈,就推说自己还有事情,结果她不放我走。
“我让玛丽在汤里多放一根胡萝卜,就足够四个人吃的了。还有一只鸡,你和格雷吃鸡腿,我和拉里吃鸡翅;奶蛋酥做得大点,四个人都能填饱肚子。”
格雷也愿意我留下;我其实本来就不想走,就接受了挽留。
等待开饭的时间里,伊莎贝尔又把我对拉里讲述过的遭遇讲了—遍,比我讲得详细具体。她尽量保持轻松的口吻,格雷还是脸色难看,很不好受的样子。她千方百计想让他开心一点。
“反正全过去了。我们摔了跤,但是,我们现在充满希望。等情形好一点,格雷找个好差事,我们大赚一笔。”
鸡尾酒送了进来,两杯酒下肚,可怜的格雷情绪有所好转。我看见拉里虽然拿了一杯酒,但是,一点也没有喝;格雷没有留意,要继续给他倒酒,拉里谢绝了。我们洗过手,围坐着吃晚饭。格雷嘱咐管家上一瓶香槟酒,可是管家给拉里倒酒时,拉里说自己不喝酒。
“你非得尝尝不可,”伊莎贝尔喊道,“这是埃利奥特舅舅最好的藏品,他只有招待特别客人才开瓶。”
“老实说我更喜欢喝水。在东方待了这么些年,能够喝到干净的水已经是很大的享受了。”
“今天是好日子嘛。”
“好吧,就一杯。”
晚饭相当可口,可是,伊莎贝尔和我也注意到,拉里饭量很小。大概她忽然想起一直是自己在谈话,而拉里除掉洗耳恭听外,简直没有机会讲什么,因此,她开始问拉里自从上次见面以后,他这十年来做了些什么。拉里回答得诚恳,但言辞含糊,很少有实质性内容。
“噢,我一直到处闲逛,你知道。我在德国待了一年,在西班牙和意大利待了一段时间,然后去了东方一阵子。”
“你刚从什么地方回来?”
“印度。”
“在那儿待了多久?”
“五年。”
“过得开心吗?”格雷问。“打到老虎没有?”
“没有。”拉里笑了。
“你在印度做什么,居然待了五年之久?”伊莎贝尔说。
“到处玩。”拉里开玩笑地说,有点忍俊不禁。
“那个绳子戏法[10]是怎么回事?”格雷问。“你看见过没有?”
“没有,没看见过。”
“那你看见到什么呢?”
“很多东西。”
直到现在我才向他提问。
“据说瑜伽师[11]觉得人类本身就具有神奇的超能力,是真的吗?”
“我也不清楚。我只能告诉你,印度一般都这样认为。但是,最有智慧的人并不把这些能力看得怎样了不起;他们觉得只会妨碍一个人的修行。我记得一个修炼精深的人说过,有个瑜伽大师要渡河,没有渡河钱,摆渡的船夫不肯白白带他,于是他就走到水面上,踏水过河。讲这事的瑜伽大师耸耸肩,略带嘲讽地说:‘这所谓的奇迹不过值一次船费。’”
“可是,你认为瑜伽大师真的能踏水行走吗?”格雷问。
“告诉我的那个瑜伽修炼者明显相信。”
拉里的话听着让人舒服,声音悦耳,圆润但不低沉,有种特殊的节奏感。吃完晚饭,大家回客厅喝咖啡。我从来没有到过印度,想多了解一些。
“你接触过作家和思想家吗?”我问。
“我看你把他们当作两种不同的人。”伊莎贝尔取笑我说。
“我有心要去接触他们。”拉里回答。
“你用什么语言和他们交流,英语吗?”
“他们当中最有趣的人也无法用英语流畅表达,听读能力就更差了。我学了印度斯坦语。后来去南方,又学了泰米尔语,还算吃得开。”
“拉里,你现在懂得几国语言了?”
“噢,我也不知道。五六种吧。”
“我还想多了解一点瑜伽大师的情况,”伊莎贝尔说。“你和他们熟吗?”
“熟得不能再熟了,”他微笑说。“我在一个瑜伽师的静修处住了两年。”
“两年?静修处是什么?”
“啊,我想你不妨把它称作隐居的地方。有些圣徒总是独居,或是在庙里,或是在林子里,或是在喜马拉雅山的山坡上。另外有些瑜伽师吸引了一些门徒。有些乐善好施的人为了积功德,出于对瑜伽师的虔诚仰慕,为他们建造大小不等的居所;那些门徒随师父居住,有的睡门廊,有的睡厨房,假如厨房在树下的话。我住在院子里的一个小屋里,刚好放得下我的行军床、桌椅和书架。”
“这地方在哪儿?”我问。
“在特拉凡哥尔,那里山明水秀。山上有老虎、豹子、大象和野牛出没。可是,那个亚西拉马是在环礁湖旁边,四下生长着椰子树和槟榔树。最邻近的城镇离它也有三四英里远,但是,人们常常从城镇或更远的地方赶来,徒步或者乘牛车来聆听瑜伽大师讲道。那是在他高兴讲的时候;他不讲道时,众人就坐在他的脚下,在漂浮着晚香玉的氤氲空气中,享受着瑜伽师带来的宁静祥和的氛围。
格雷在椅子里不安地扭来扭去。我猜想谈话的内容使他感到不大好受了。
“再来杯酒吗?”他问我。
“不用了,谢谢。”
“那么,我来一杯。你要吗,伊莎贝尔?”
他挪动着自己笨重的身体从椅子上起来,走到放威士忌和贝里埃及酒杯的台子前面。
“那儿有别的白人吗?”
“没有,我是唯一的一个。”
“你怎么能待得了两年之久呢?”伊莎贝尔叫道。
“好像弹指一挥间。我过去经历的一天,有时候感觉比这两年还长呢。”
“这两年里你干些什么?”
“读书。散步,散很长的步。坐船在环礁湖上游。冥思。冥思是非常累人的事儿;两三个小时之后,让你觉得像开了五百英里路的车一样筋疲力尽,只想休息,什么事都不想干。”
伊莎贝尔眉头微微皱一下,有些迷惑,说不定还有点儿恐慌。可能她开始感觉到这个几小时前走进公寓来的拉里,虽则外表上没有变,而且和以前一样开朗和热情,但是,和她过去认识的那个拉里,那个非常坦率、平易、和蔼,执拗不听她的话但是讨人喜欢的拉里已经不是一个人了。她曾经失掉他,现在重新见面,她认为他还是旧日的拉里,不管世事如何变迁,他依然属于她;现在呢,她好像只是抓到了一束日光,而日光却从她指缝间溜走了。这使她感到有点迷惑不解。那天晚上,我一直留神观察她,这在我是一件赏心乐事;我看出她的眼光落到拉里那修剪整齐的头发、贴着头颅的两只小耳朵上,她由衷地开心。她用变幻莫测的眼神看着他瘦削的脸颊、深陷的两鬓、突出的颧骨。她后来又看着他瘦长的双手,这双手尽管瘦削,但坚实有力。她还专注于他的嘴巴,他的嘴形长得很好,丰满但并不肉欲;她打量他平和的眉毛和挺拔的鼻子。他的那一套新衣服穿在身上不像埃利奥特那样风度翩翩,可是,随意自如,就好像一年当中每天都是如此穿戴。他的一切好像激起了伊莎贝尔的一种母性本能,而这种本能是我在伊莎贝尔和她的两个女儿中间不曾见到的。她是个经历世事的女子;他却仍像一个孩子。我从她的眼神里捕捉到一种母性的骄傲,因为自己长大成人的孩子能够侃侃而谈,而且别人也都在听,觉得他的话有道理。拉里话语里的真正含义,她没能领会到。
可是,我的话还没有问完。
“你的瑜伽大师是什么模样?”
“你说的是长相?怎么说呢,他个子不高,人不瘦,也不胖,皮肤深棕色,胡须刮得很干净,白发修剪得整整齐齐。身上只着一块围腰布,看上去却像布罗克斯兄弟公司广告上的男人一样衣冠楚楚。”
“他身上有什么如此吸引你呢?”
拉里凝神看着我整整有一分钟方才作答。他陷在深窝里的眸子似乎试图看穿我灵魂深处。
“圣徒的灵魂。”
他的回答使我微微感到不安。在这间陈设着精美家具、墙上挂着名画的房间里,这句话就像浴缸里漫出的水从天花板上漏下来,发出滴答的响声。
“我们都读过圣徒的事迹。圣佛兰西斯啊,十字架的圣约翰啊,但是,那都沉寂在数百年岁月的长河里。我从来没有想到会碰见一个活的圣徒。从我第一眼看见他,我就认定他是个圣徒。这是美好的感受。”
“你得到的又是什么呢?”
“宁静,”他随口回答,淡淡地一笑。然后突然站了起来说,“我得走了。”
“唉,等等,拉里,”伊莎贝尔叫道,“时间还早呢。”
“晚安,”他说,依然保持笑容,没理会她的请求。他吻了一下她的脸颊。“我过一两天再来看你们。”
“你住在哪里?我去看你。”
“哦,别找这些麻烦了。你知道在巴黎打一个电话多么费事,而且我们的电话常常出毛病。”
我看见拉里这样干脆利索地回绝伊莎贝尔,暗自好笑。这是他的一种习惯,总是不肯透露自己的住址。我建议后天晚上请他们全体在波隆花园吃饭。在这样令人心醉的春天,在梧桐树下露天就餐,确是快意之至,而且格雷可以用他的小轿车送我们去。我同拉里一同离开,本来很想跟他一起走一段路,可是,一走到街上,他就和我握手道别,大步流星地走了。我只好叫了辆出租车,独自离开。
五
我们约好在公寓里见面,先喝杯鸡尾酒,然后出发。我在拉里之前到达。我邀请他们去的是一家上等的餐馆,我以为伊莎贝尔会穿上盛装;有那么多的女人身着华服出入,肯定她不愿意逊色于他人。可是,她只穿了一件素净的羊毛上衣。
“格雷的头痛又发作了,”她说,“他很难受,我不能抛下他不管。我告诉过厨师,让孩子们吃过晚饭她就可以下班了,所以我得亲自给格雷烧点吃的,并且劝他吃下去。你还是和拉里单独去吧。”
“格雷在床上睡了吗?”
“没有,他头痛发作时,一直不肯躺在床上。天知道怎么回事,他该卧床,可是他从来不干。他在书房里。”
这是一间镶嵌着棕色和金色护壁板的小屋子,壁板是埃利奥特从一座古堡里搞到的。图书都拦在金色栅栏里,还加了锁,以防止人们随便翻阅。也许这样做倒好,因为这些书大部分是十八世纪有插图的色情小说;现在用现代摩洛哥皮面装订起来,看上去倒着实漂亮。伊莎贝尔把我带进书房。格雷躬着背坐在一张宽大的皮椅子里,旁边地板上丢满了杂志。他两眼紧闭,本来红润的脸上一片死灰,很明显他表情痛苦。他试图起身,我拦住了他。
“你给他吃过阿司匹林没有?”我问伊莎贝尔。
“阿司匹林一点也不管用。我有个美国医生给的配方,但是,吃了也不见效。”
“唉,别管我了,亲爱的,”格雷说,“明天我就会好了。”他勉强一笑。“很抱歉,做了你们的包袱。”他又对我说,“你们都去波隆花园吃饭吧。”
“想都别想,”伊莎贝尔说。“你受着该死的病痛的折磨,你想我会玩得开心吗?”
“可怜的姑娘,我想她爱我。”格雷说,眼睛闭上了。
接着他脸上的肌肉突然抽搐起来,旁人都能体会到那种刺破头颅的苦痛。门轻轻开了,拉里走了进来。伊莎贝尔向他描述了眼下的情况。
“真糟糕,”他说,很同情地看了格雷一眼,“有什么办法能够使他好过一点呢?”
“没有,”格雷说,依然紧闭着双眼,“你们唯一能够做的事情就是别管我,离开这儿,自己去寻乐子。”
我心想,这其实是唯一合理的办法,不过,伊莎贝尔恐怕良心上过不去。
“让我来试试能不能帮你一下。”拉里说。
“谁也帮不了我,”格雷有气无力地说,“这要命的头疼,有时候我想还不如疼死算了。”
“我有可能帮你点忙。是我说错了。我的意思是也许我能够帮助你帮助一下自己。”
格雷缓缓睁开眼睛,不解地看着拉里。
“你要怎么做呢?”
拉里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银币似的东西,把它放在格雷手心。
“用手夹紧它,手心朝下。不要抗拒我。不要用劲,只想着把银币控制在手里。等我数到二十,你的手就会自动张开,银币就会落在地上。”
格雷照他说的做了。拉里坐在写字台那儿,开始数数。伊莎贝尔和我一直站着看。一,二,三,四……数到十五时,格雷的手抓得很紧,后来好像抖了一下,我不敢说看清楚了,恍惚觉得格雷的拇指松动,不再紧贴拳头。
我清清楚楚地看见他的手指在颤抖。当拉里数到十九时,银币从格雷的手里掉下来,一直滚到我的脚边。我捡起来看了一下。银币分量不轻,形状不规则,钱的一面是一个轮廓清楚的年轻人的凸面头像,我认出这是亚历山大大帝的头像。格雷望着自己的手,一脸迷惘。
“不是我扔的银币,”格雷说,“是它自己落下去的。”
格雷坐在皮椅子里,右臂搁在椅子扶手上。
“你坐在这椅子上会感觉舒服些吗?”拉里问。
“我头痛得不可开交时,只有坐在这里最舒服。”
“那么,你现在彻底放松。不要紧张。什么也别做,也不要抗拒。等我数到二十,你会把右手从椅子扶手上抬起来,举过头顶。一,二,三,四……”
他数数的声音清脆好听;当他数到九时,我们看见格雷的手从搁手的皮面上抬了起来,起先只是勉强看得见,然后抬到大约有一英寸高。停顿了片刻。
“十,十一,十二……”
格雷的手震动了一下,接着是整个胳膊开始向上移动。胳膊不再搁在椅子上了。伊莎贝尔有点被吓着了,握着我的手。情形真是古怪。一点不像是有意识的动作。我从来没有见过人梦游,但是,可以想象梦游的人一举一动就像格雷的手臂动作一样古怪。看上去动作似乎并非为个人意志所支配。想来通过自觉的努力把手臂抬得这样缓慢以及动作这样匀称,是很困难的。它给人的印象是,有一种心灵不能控制的潜意识力量在驱动这只胳膊;动作就像活塞在汽缸里做缓慢的匀速运动。

拉里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银币似的东西,把它放在格雷的手心。拉里开始数数,他的声音清脆好听;伊莎贝尔和我一直看着。格雷的手指在颤抖,当拉里数到十九时,银币从格雷的手里掉下来,一直滚到我的脚边。拉里再次数到九时,我们看见格雷的手抬起大约有一英寸高,接着是整只胳膊开始向上移动,一点也不像是有意识的动作。它给人的印象是,有一种心灵不能控制的潜意识力量在驱动这只胳膊。格雷望着自己的手,一脸迷惘。
“十五,十六,十七……”
数得慢之又慢,就像水龙头出毛病后洗脸盆的滴水一样。格雷的胳膊持续上升,直到举过头顶。当拉里数到二十的时候,格雷的胳膊一下落回到椅子扶手上。
“我没有把胳膊举起来,”格雷说,“它自己动的,我没法阻止它。”
拉里微微一笑。
“没有关系。我觉得这样或许会使你对我产生信心。那块希腊银币呢?”
我把银币递还给他。
“握在手里。”格雷把银币拿了过来。拉里看着表,“此刻是晚上八点十三分。在六十秒钟之内,你将会眼皮发沉,不由自主闭上眼睛,然后你就睡着了。你将要睡六分钟,在八点二十分醒来,而且头痛症状将会消失。”
伊莎贝尔和我默默看着拉里。拉里也没有再说什么;他凝视着格雷,但又似乎不是在看他;他似乎要看穿他,看到他身后的什么地方去。我们中间一片怪诞的沉寂,仿佛夜幕中笼罩花园的万籁俱寂的情形。突然间,我觉得伊莎贝尔抓着我的手开始用力。我注视着格雷。他的眼睛已经闭上,呼吸通畅均匀;人睡着了。我们站在那里的一段时间就像漫长无比似的。我很想抽支烟,但又不愿划火柴。拉里一动不动,眼睛注视着渺茫的远方,除了能确定他眼睛还睁着,他似乎已经入定。忽然间,他好像放松下来,恢复了往日的眼神。他看了看手表。这时,格雷睁开了眼睛。
“噢唷,”他说,“我肯定是睡着了。”接着他一惊。我注意到他的面色已不再苍白得可怕。“我的头不痛了。”
“很好,”拉里说,“抽一支烟,然后我们一起出去吃晚饭。”
“这真是个奇迹。我感觉精神好极了。你怎样做到的?”
“我什么也没有做,一切都是你自己做的。”
伊莎贝尔去换衣服,我和格雷在等待的时候喝了鸡尾酒。尽管拉里摆明不想再提刚才发生的事,格雷却不住地追问。他完全不理解发生了什么。
“你知道,我根本不相信你会有什么办法,”他说,“我听你摆布只是因为我懒得跟你争辩。”
他接着讲起自己发病时的状态、遭受的折磨,以及头痛结束后的崩溃模样。他简直弄不懂怎么刚才醒来时,人会跟平时一样精力充沛。伊莎贝尔换好衣服回来了;着装的样式我以前没有见过;裙裾着地,大约是用一种叫马罗坎的极薄的白平纹绸做的,外镶一圈黑纱边。跟她同行,都会因她的光彩照人而受人瞩目。
马德里宫堡[12]在那天热闹非凡,大家都兴致昂扬。拉里杂七杂八谈些逗趣的话——我以前从来没有听见他这样谈过——逗得大家都很开心。我感到他这样做的用意,是使我们不要再去想他适才显示的自己的非凡能力。但是,伊莎贝尔是个有主见的女人。平时可能表现得很温顺,但当她的好奇心被激起来的时候,绝不会放弃探索的念头。吃完晚饭,大家品着咖啡和甜酒,伊莎贝尔估计大约美食、醇酒和聊天已经削弱了拉里的防范,就把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盯着他看。
“现在告诉我吧,你是怎样治好格雷的?”
“你自己不是看见了?”拉里保持微笑。
“你是在印度学到的手法吗?”
“是的。”
“格雷被头痛折磨得很苦。你能彻底治好他吗?”
“我不知道。也许吧。”
“这会改变他的整个生活状态。像他现在这样一次病倒需要四十八小时恢复,怎么能从事正式职业?只有工作才能让他开心起来。”
“你知道,我不能创造奇迹。”
“我刚才就目睹了奇迹。”
“不,这不是奇迹。我只是使格雷脑子里有一种想法,余下的都是他自己做的。”他转头问格雷,“明天你有什么安排?”
“打高尔夫。”
“我早上六点钟来拜访,我想我们可以谈谈天。”接着,他面带甜蜜的微笑对伊莎贝尔说:“伊莎贝尔,我们有十年没有共舞了吧,要不要试试看,我的舞是不是还跳得不错?”
六
经过这件事以后,我们就时常和拉里碰面。接下去的一个星期,他每天都来伊莎贝尔的公寓,在书房里和格雷单独待半个小时。他曾笑着说,要劝说格雷摆脱掉那种使他振作不起来的忧郁心理,而格雷像个孩子一样对他极端信任。从格雷那些零零星星的谈话里,我觉察到拉里同时也在想办法让格雷恢复信心。大约在十天以后,格雷的头痛又发作了,碰巧拉里要到傍晚才来。本来这次的头痛并不太严重,可是,格雷现在对拉里近乎迷信,认为只要拉里一到,几分钟内就能消除他的头痛。可是,他们不知道他的住址;伊莎贝尔打电话问我,我也不知道。等到拉里终于来了,并且治好格雷的头痛后,格雷就问他住在哪里,以便有紧急情况时可以立刻找到他。拉里只是笑了笑。
“你们可以打电话给美国旅行社留言,我每天早晨都会给他们打电话。”
伊莎贝尔后来问我为什么拉里不让别人知道他的住址。后来我们发现,他只是一贯如此,他其实住在拉丁区一家三等旅馆里,并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地方。
“我也不明白,”我回答说,“我只能做出些猜测,可能完全是捕风捉影。也许他的某种古怪本性迫使他把自己精神的一些隐秘部分转移到他的栖息之所。”
“你这话什么意思?”她相当恼火地问。
“你可注意到他和我们在一起时,尽管那样平易近人、和和气气,但是,总有种距离感。他似乎不愿意把自己全部展示给外人,更愿意保留某些东西在自己的灵魂深处。是什么使他远离了我们呢?是精神上的紧张?是对神秘的探索?是内心的向往?还是对知识的渴望?我也不清楚。”
“我从小就认识拉里。”伊莎贝尔不耐烦地说。
“有时候,我觉得他就像个优秀的演员,把一出平庸戏剧里的角色演绎得完美无缺,就像埃莉诺拉·杜丝[13]在《女店主》[14]里面的表演一样。”
伊莎贝尔听后迟疑了片刻。
“我想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大家相处融洽,而且觉得他是我们里面的一员,和别人没什么不同,可是,突然间,你觉得他就像一个烟圈,你想要抓在手里,他却轻轻逃脱了。你说是什么原因使他变得这样古怪呢?”
“也许是很平常的事情,只是我们没注意到。”
“比如说呢?”
“比如说,人好。”
伊莎贝尔皱起眉头来。
“我希望你不要这样说。使人听了怪不是滋味的。”
“是内心深处有点苦痛吧?”
伊莎贝尔打量了我很长时间,似乎在琢磨我内心的想法。她从旁边桌上拿起一支香烟,点燃,靠在椅子上;望着烟雾袅袅升到空中。
“需要我离开吗?”我问她。
“不用。”
我有半晌不开口,望着她,欣赏着她俊俏的鼻子和下巴的优柔线条。
“你是不是很爱拉里?”
“你这混蛋,我从来没有爱过别人。”
“那你为什么嫁给格雷呢?”
“我总得嫁人。格雷疯狂地追我,妈也要我嫁给他。人人都说我和拉里解除婚约是个正确的选择。我很欢喜格雷;现在也是。你不知道他有多么体贴。世界上没有人能够像他这样更温和、更体贴的了。他看起来是个粗鲁汉子,是不是?可是,他对我始终那样温柔。他有钱的时候,总是希望我要这个、要那个,这样他就可以给我买来,并且自己也觉得开心。记得有一次,我说,要是我们能有一艘游艇,坐着周游世界,会很有意思。如果不是因为经济大萧条,他就已经买了。”
“听上去他好得让人难以置信。”我说。
“我们曾经生活得非常美满。这一点我永远都感激他。他使我过得非常幸福。”
我看看她,没有说话。
“我想我并不真正爱他,可是,一个人没有爱情也可以过得很好。在我的内心深处,我最想要的是拉里,不过,我过去见不到他,也就不真正感到痛苦。你可记得你跟我说过,隔着三千英里的海洋,爱情的痛苦没那么难以忍受。我当时觉得这话玩世不恭、过于无情,现在我想,你是正确的。”
“如果你看见拉里就感到痛苦,那么,不和他见面,你说是不是更好的选择?”
“这是一种身在天堂的痛苦!况且,你也知道他是怎样的人。说不上哪天,他会随时消失,像太阳落山后的影子,我们又要许多年都看不到他。”
“你从来没有想过和格雷离婚吗?”
“我没有理由和他离婚。”
“你们国家的女人离婚不需要理由。”
她笑了。
“那你认为她们为什么要离婚呢?”
“你不知道?因为美国女人希望她们的丈夫十全十美,就同英国女人希望她们的管家尽善尽美。”
伊莎贝尔高傲地把头一仰,这种动作没扭到脖子真让人惊奇。
“你看见格雷不那样能说会道,就以为他一无是处吗?”
“你误会了,”我赶快打断她,“我觉得他身上有些地方颇使人感动。他非常重情,只要看看他望着你的样子,就知道他对你的爱意有多么真挚、多么深沉。他对孩子们的感情也比你深得多。”
“我想你现在要说我是个坏母亲了。”
“不,我觉得你是个很好的母亲。你把孩子们照顾得非常周到,她们很开心;你注意她们的饮食,使她们的肠胃有规律地工作;你教给她们礼貌,读书给她们听,命她们做祈祷;她们病了,你马上请医生,并且细心地照料她们。但是,你不像格雷那样,把整个心用在她们身上。”
“本来也没有必要这样做。我是一个人,我把她们也当作人看待。一个母亲把自己全副身心寄托在孩子上面,对孩子没有好处。”
“我承认你完全正确。”
“事实上她们照样崇拜我。”
“这一点我也留意到了。她们把你看作是她们理想的化身,文雅、美丽、高贵。但是,她们和你在一起不像和格雷在一起时那样放松随意。她们崇拜你,这是事实;但是,她们爱格雷。”
“他确实可爱。”
我很喜欢她这样说。她的性格中最使人感到亲切的特点之一就是,她从来不因为你把话说得赤裸裸而生气。
“大萧条之后,格雷完全垮了。有好多个星期,他在写字间里一直工作到深夜。我时常坐在家里担惊受怕;生怕他由于没脸见人,会开枪自杀。你知道,那些人过去对公司、对他父亲、对格雷都无比信任,客户们相信他们父子的道德操守和商业判断。他过意不去,倒并不完全是因为亏光了我们自己的家产,而是因为亏光了所有信任他的人的财产。他觉得自己应该早一点见机行事,做出正确的判断。我没办法消除他的负罪感。”
伊莎贝尔从手提包里取出一支口红,涂抹嘴唇。
“但这些不是我想要对你说的。我们剩下的唯一一块财产就是农场;我觉得格雷的唯一机会就是离开当地,所以我把两个孩子交给妈妈,和格雷上农场去住。农场他是一直喜欢的,但是,从来没有单独去过;过去总是带上一大堆人,玩得非常热闹。格雷的枪法挺准,可是,他无心狩猎。他总是一个人划着小船,来到沼泽附近,待上几个钟头,和野鸭为伍。他时常在小河里划来划去,两边是浅灰色的蒲草,头上只有悠悠的蓝天。有些日子,那些小河就像地中海一样蓝。他回来总不大肯说,只说非常好看。可是,我能看出他感受很深。我知道这种苍茫宁静的美打动了他。日落西山之际,沼泽地上的光晕很是迷人。他总是站在那里凭眺,心里非常快活。他时常骑马做长途旅行,进入那些幽静而神秘的林子里;那些树林就像梅特林克[15]戏剧里描写的,灰暗、沉寂,简直有点阴森;在春季一些短暂的日子里——顶多只有半个月——山茱萸花盛开,橡树抽芽,嫩绿的叶子和灰秃秃的西班牙苔藓互相映衬,宛如交响乐;地上开遍白色的大百合花和野杜鹃,像铺了地毯一样。格雷形容不出自己的感受,但是乐在其中。他为妩媚的春光而陶醉。啊,我知道我也说不好,但是我可以告诉你,看见这样一个大块头被这种纯美的景色感染,是多么令人感动!如果天上有个上帝的话,那么格雷距离上帝已经非常接近了。”
伊莎贝尔讲着讲着,有点激动,掏出一块小手绢,轻轻擦掉眼角溢出的泪水。
“你在把格雷浪漫化吧?”我微笑着说,“我觉得你在把你期望格雷具有的思想和情感当成了现实在描述。”
“如果他没有,我怎么能看到呢?你了解我的为人。我只有走在人行道上,踩到脚下的水泥路,亲眼见到商店橱窗里摆的帽子、皮大衣、钻石手镯和镶金的化妆盒,我才会感受到幸福。”
我不由地笑了;有这么一会儿,双方都保持沉默。后来,她回到我们先前谈的话题上来。
“我决不会和格雷离婚。我们经历了太多患难。而且他也离不开我。这让我有成就感,你知道,也使人产生一种责任感。还有就是……”
“还有什么?”
她斜瞥了我一眼,眼睛里流露出一种调皮的神情。我认为,她不确定我是不是猜得到她的心思。
“他在床上雄风奔放。我们结婚已经有十年,他对我还像当初一样充满激情。你在一个剧本里不是说过,一个男子对一个女子不会爱到五年以上?哼,当时你只是在胡说八道。格雷就跟我们刚结婚时一样爱我。他在这方面让我得到享受。不过单看我的样子,你不会想到我是那样的人。我是个享受性爱的女人。”
“你错了,我可以猜得到。”
“好吧,这不算什么讨厌的地方,对吧?”
“恰恰相反。”我探寻地看了她一眼,“你后悔十年前没有和拉里结婚吗?”
“不。当时如果和他结婚,那简直是发疯。不过,当然喽,当时如果我像现在这样成熟,我就会和他一起同居三个月,然后,把他按照我的思路彻底改造过来。”
“你没有做这样的试验,恐怕算你的运气;也许到时候陷进去的是你。”
“不见得。这不过是一种肉欲的诱惑。你知道,想要克服肉欲的诱惑,最好办法就是先满足它。”
“你可曾想到过你是一个占有欲很强的女人?你告诉过我,格雷的情感中有深刻的诗意,你又告诉我,他是个雄风奔放的男人;我深信这两者对你都极其重要;但是,你没有告诉我比这两者加在一起还要重要得多的是什么——那就是把他抓在你那美丽但并不太小的手掌心里的感觉。你永远抓不住拉里。你可记得济慈[16]的《希腊古瓮颂》?‘不可捉摸的情郎呀,你就算能接近,也决不可给他热情的吻。’”
“你常常自以为是,觉得自己什么都明白,”她说,话有点尖刻,“一个女人只有一个法子能抓住男人,你是知道的。让我教导你吧,抓住男人,不在于第一次和他上床,关键是第二次。如果就此俘获了他,他就永远是你的俘虏。”
“你还真是深得真谛。”
“我见识了很多,会留神学习。”
“你从哪儿学来的?
她风趣地一笑。
“从我在巴黎服装博览会上认识的一个女人那里听来的。她叫阿德里安娜德鲁瓦。售货员告诉我,她是巴黎最出风头的被包养的女人。我有意和她结识。你听说过她的名字吗?”
“从来没有听说过。”
“你这无知的家伙,她已经四十五岁了,长得根本不美,但她的仪容却比埃利奥特舅舅的任何一位公爵夫人都要高贵得多。我坐在她身边,假装很冒失地和她说,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像她这样令人羡慕,她就像浮雕上的希腊女神一样完美。”
“你可真够大胆的。”
“起初她态度生硬冷淡,等我继续天真无邪地说了一阵后,她就转变了态度。于是,我们就谈了一阵,谈得十分融洽。展览结束的时候,我邀请她改日和我一起去里兹饭店用餐。又对她说,我一向羡慕她那无比高雅的风度。”
“你以前认识她吗?”
“见都没见过。她不肯和我一起吃饭,她说巴黎人喜欢恶意编排流言,怕我受到影响。不过,她对我的盛情还是很感激的。她看到我嘴唇发抖、失望得要哭的样子,请我到她家里和她一起吃饭。她看到我受宠若惊的样子,拍了拍我的手安慰我。”
“你去了吗?”
“当然去了。她住在富什街旁一座精致的小公寓里,她管家的派头赶得上乔治·华盛顿。我在那里一直逗留到下午四点。我们披散了头发,脱掉了胸衣,进行了一番完全是女人之间的交流。那天下午我学到的东西,足够写一本书。”
“那你怎么不写出来呢?《家庭妇女杂志》会喜欢的。”
“你这个笨蛋。”她嘲弄我。
我沉默了片刻,心里思量着。
过了一会儿,我说道,“我不知道拉里过去是不是真的爱过你。”
她坐了起来,愉快的神情没有了,一脸愠色。
“你说什么呢?他当然爱过我!你认为一个女孩子连别人爱不爱她都不知道吗?”
“噢,我敢说他在一定程度上是爱你的。你是他最熟悉的女孩子,你们青梅竹马。他觉得自己该爱你,他是个正常男人。你们结婚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你们除了没睡在一个房间、一张床上,和结婚也差不多。”
伊莎贝尔心平气和了一些,等着我继续说;我知道女人都喜欢听别人讨论爱情,我于是接着说:
“道学家总想说服世人,性和爱是两码事。他们常常把性本能说成是爱情的附属品。”
“附属品?胡说八道。”
“有些心理学家是这样看的,认为意识是伴随脑活动出现的,并且由脑活动决定,但是意识对大脑的活动并不产生任何影响。意识就像水里的树影,离开树不能存在,但是对树丝毫没有影响。有人说,没有激情也可以有爱情,我认为是胡说;他们说激情没有了,爱情仍旧可以存在,他们所说的其实不是爱情,而是另外一种东西,如亲情、友情、志趣相投,以及相同的习惯。尤其是习惯。两个人会因为习惯而维系两性关系,就像肚子饿了需要吃饭。当然,人可以有情欲而没有爱情。情欲并不是激情。情欲是性本能的自然结果,并不比人类这种动物的其他机能更重要。因此,当自己的丈夫碰到合适的机会偶尔拈花惹草的时候,女人们大可不必絮絮叨叨。”
“只有男人如此吗?”
我笑了。
“如果你一定要问的话,我得承认男女都一样。唯一不同的是,男人可以不对露水情缘投入感情,对—个女人来说就不同了。”
“那要看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我不想让我的话被这样打断。
“如果爱情不是激情,那就不是爱情;而是别的什么东西;激情不是由于得到满足而增长,而是愈不顺利愈强烈。济慈劝他那件希腊古瓮上的画中情郎不要悲伤,你认为他是什么意思?‘你会永远爱慕,她会永远美丽!’为什么?因为他没法得到她;不管他怎样疯狂地追求,她依然能躲开他。他们被固化在大理石艺术品上,任岁月无情地销蚀。你对拉里的爱,和拉里对你的爱,就像保罗和弗兰采斯加的爱情[17]或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一样单纯和天然。所幸是,你们没有遭遇一个悲剧的结局。你嫁给了一个富翁,拉里则浪迹四海,探求塞壬女妖唱的曲子[18]。你们的爱里面不存在激情。”
“你确定你知道?”
“激情不惜代价。帕斯卡[19]说过感情有它难容于理智的一面。如果我没有领会错,他在说一旦激情战胜了理智,人就会寻找种种借口,为了爱情可以不顾一切。它会让你坚信丧失荣誉蒙受羞辱完全算不得什么。激情能让人燃烧毁灭,它毁了安东尼和克里奥佩特拉[20],毁了特里斯坦和绮瑟德[21],毁了巴奈尔和吉蒂·奥赛[22]。如果它不能再毁灭别人,也就到了它自己消亡的时候。到了那时候,人会变得怅然若失,发现自己虚掷了一生的大部分时光,忍受着嫉妒的煎熬,蒙受着难言的耻辱,柔情耗尽,心思枯竭,而发现自己所梦寐以求的人只不过是一个分文不值、既蠢且笨的婊子。”
我大发议论的时候,发现伊莎贝尔早已不再关注我的话,而是一个人在呆呆出神。可是,她接下来的一句话却使我出乎意料。
“你觉得拉里还是处男吗?”
“亲爱的,他已经三十二岁了。”
“我肯定他是的。”
“你怎么冒出这个念头?”
“对这种事情女人天生有一种直觉。”
“我曾经见过有一个年轻人假称他从来没有碰过女人,欺骗了一个又一个漂亮女人,如鱼得水。他说这招百试不爽。”
“我才不管你怎么说,我相信自己的直觉。”
天色渐晚,格雷和伊莎贝尔要去朋友家吃晚饭,她要换衣服。我闲来无事,顺着拉斯拜尔大街漫步,感受着春天傍晚的愉快气息。我对女人的直觉从来就不大相信;她们让直觉尽量合乎自己的愿望,因此格外不靠谱。当我想到和伊莎贝尔做这番长谈时最后说的那些话,不由得笑了起来。这使我想起了苏姗娜·鲁维埃,我有好几天没有和她见面了。不知道她在忙什么。如果有空,说不定愿意跟我一起吃晚饭,顺便看场电影。我叫了一辆在路上徘徊的出租车,把鲁维埃公寓的地址报给司机。
七
我在本书开头曾经提到过苏姗娜·鲁维埃。我认识她已有十一二年;再次提起她的时候,她已经年近四旬。她相貌不漂亮;实际上,甚至可以说很难看。在法国女人里面,她的个子算是高的,上半身短,四肢颀长,显得动作蠢笨,好像四肢和身体安装得极不协调。她头发的颜色随心情变化,大部分情况下染成红褐色。她的小脸方方的,颧骨高耸,涂满颜色鲜明的红色胭脂;嘴巴很大,总是涂着厚厚的唇膏。这些都没有什么动人的地方,但她还是吸引了别人的眼球。诚然,她皮肤长得很好,雪白的牙齿坚实有力,眼睛又大又亮。她最美的就是一双眼睛,因此染黑了睫毛和眼皮,突出渲染双眸。她外表精明、样貌和气、为人敦厚、性子随遇而安,但也很坚定。她过去的生活经历让她无法不坚定。母亲嫁了一个小公务员,丈夫死后,回到昂儒原籍那个村子,靠抚恤金生活。苏姗娜十五岁时,被送到邻镇一个服装店里学手艺,离家很近,可以每星期回家一次;在她十七岁那年,正巧有两个星期在放假,来村子里画风景的一个画家勾引了她。苏姗娜明白自己一文不名,结婚的机会很渺茫。所以,夏季临近结束的时候,欣然同意了画家带她去巴黎的要求。画家带她在蒙马特尔区租了个房子,此处画室遍布,像兔子洞一样多。他们过了一年的开心日子。一年以后,他告诉她说,自己的画作一张都没有卖掉,因此没有能力再养活一个情妇了。她一段时间以来一直认为会是这种结局,遂以平静的态度接受了。画家问她是否要回转老家,她答复说不想回去,画家提出了解决方案,住在同一条街上的另外一个画家愿意接受她。他提的这个人曾经有几次企图挑逗她,她在嬉笑间回绝了他,没有让他陷入难堪的境地。她其实并不讨厌这个人,顺从命运的安排接受了建议。距离之近,搬家连出租汽车都不用叫就把箱子搬了过去。她的第二个情人比第一个情人年纪大得多,依然算得上相貌堂堂。他画了她各种姿势的画像,着装的,裸体的。他们同居了两年,日子过得很开心。她感到得意的是,他的第一张真正成功的作品就是以她当模特儿的;她拿给我看这张画的一张印刷品,是从介绍这张画的一个画报上剪下来的。原画被一家美国画廊收购了。一张裸体像,大小和真人一样,她采取躺的姿势,与马奈的《奥林匹亚》差不多。画家眼光独特,发现她的身体比例符合现代审美,所以把她的瘦削身材加以渲染,加长腿和胳膊的比例,突出高高的颧骨,让她蓝色的双眸显得更大。从复制品里当然看不出原画的着色,但能够看出构图的巧妙。这张画给画家带来了一定声誉,让他有机会获得一门好婚事,和一个有钱的寡妇结婚了。苏姗娜明白前途对男人的重要性,一点也没有吵闹,干脆利索地和画家断绝了他们的亲密关系。
其实这时候,她已经认识到自己的价值所在了。她喜欢艺术生活,高兴让画家画她,当模特儿;在一天工作结束之后,在咖啡店里坐坐,同画家和他们的妻子、情妇坐在一起,听他们谈论艺术的话题,咒骂画商,讲些下流故事,这种生活让她开心。这一次分手之前,她择机而动,瞄上了一个颇有才华、还没有情人的年轻画家。她找了个两人独处的时机,坦白自己的情况,直接建议与年轻画家同居。
“我才二十岁,又善于持家。你再也不用花钱雇人管家,并且还可以省去雇模特儿的开支。你看看你的衬衫,都没法穿出去见人;你的画室简直是一团糟。你需要有个女人服侍你。”
他知道她确实很不错;对她的建议很感兴趣;她看出他动心了。
“反正试试没有害处,”她说,“如果我们不适合,最多恢复到现状,谁也不会有额外损失。”
他是抽象派画家,把她的身体画成若干正方形和长方形的组合,画上的她只有一只眼睛,不见嘴。他把她画成一幅黑、棕、灰色交织的几何图案;画成一大堆杂乱无序的线条,花费好大力气才能辨认出其中的人脸。他们同居了一年半,她主动提出分手。
“为什么?”我问她,“你不喜欢他吗?”
“我喜欢他,他是个好小伙子。我认为他原地踏步,始终没有进步。”
她毫无困难地又找到一个情人。她仍然恋着艺术家们。
“我总是和绘画打交道,”她说,“我和一个雕塑家住了六个月,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学不来欣赏。”
她引以为荣的是她和那些情人分开时从没有发生过不快。她不但是个很好的模特儿,持家也是一把好手。同居期间她不但在画室里忙碌地工作,还把画室料理得井井有条,并且引以为荣。她的菜烧得很好,能够花很少一点钱烧出很可口的菜来。男人的袜子破了,给他补好;衬衫的纽扣掉了,给他钉上。
“我永远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当了画家,就不能保持整洁的着装。”
她只有一次失败的经验,对象是一个年轻的英国人,比她以前认识的所有情人都有钱,还有一辆汽车。
“可是,没多长时间就分手了,”她说,“他总是喝得醉醺醺,喝醉酒之后真够烦人的。如果他是个有前途的画家也没关系,可是他的画简直没法看。我告诉他我要离开他之后,他哭了起来,说他爱我。
“‘我可怜的朋友,’我跟他说,‘你爱我不爱我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你并不具备画画天赋。你最好回到本国去开个杂货店,这一行更适合你。’”
“他听了以后反应如何?”我问。
“他大发雷霆,让我滚蛋。可是你知道,我跟他讲的全是真知灼见;真希望他能够采纳。他人并不坏,就是绘画水平太糟糕了。”
作为风尘女子,她心地善良,头脑机敏,大部分时间过得很顺利,但也有失败的时候。比如她碰到过一个斯堪的纳维亚人,竟然冒失地爱上了他。
她告诉我说:“亲爱的,他宛如天神。高高的个子,像耸立的埃菲尔铁塔一样,宽宽的肩膀,厚实的胸膛,细细的腰身,用两只手就可以扣住。他的小腹平坦,简直像我的掌心,肌肉结实,堪比职业运动员。他一头金色鬈发,皮肤像蜂蜜一样细腻。他的画也相当有水准,我欣赏他的笔法,笔锋有力,色彩鲜艳而不失生动。”
她拿定主意要和他生个小孩。他不同意,可是,苏姗娜说由她负责抚养孩子。
“孩子出世的时候,他也相当喜欢。哦,真是个可爱的娃娃,淡粉色的皮肤,浅色头发,跟父亲一样长了一双湛蓝的眼睛。是个小姑娘。”
苏姗娜和他同居了三年。
“他有时候笨笨的,讨人厌,但是他有可爱的一面,长得又那么帅,所以我才不在乎他的毛病。”
后来他接到瑞典的一封电报,说他父亲病危,要求他马上回乡。他许诺事情一完就回巴黎来,可是苏姗娜有个预感,觉得他永远不会再回来。他把所有现金都留给她;之后一个月杳无音信。再后来她收到一封他寄来的信,说他父亲去世了,身后有一大堆事情要料理,他认为自己有责任侍奉母亲,并且经营家族的木材生意。信中附了一张一万法郎的支票。苏姗娜不是那种容易绝望的女人,她很快就打定主意,认为带一个孩子在身边是累赘。她把孩子连同那一万法郎,送到乡下母亲那里,由孩子的外婆来照顾孩子。
“这使我很伤心。我很爱自己的孩子,可是人在生活中必须正视现实。”
“后来怎样了?”我问。
“哦,还不是继续生活。我又找到一个男朋友。”
可是,后来她得了伤寒症。她提起来时总是说“我的伤寒”,就像一个百万富翁会说“我的棕榈滩”或者“我的松鸡泽”一样。她病了整整三个月,躺在医院里几乎丧命。出院之后,人瘦得只剩皮包骨头,身体弱得风都吹得倒,神经紧张得只知道哭。当时她这个人可以说一点用处也没有,身体瘦弱,做模特儿吃不消,而手中的钱已寥寥无几。
“哎呀呀,”她说,“我那些日子真是够受的。所幸的是我还有些好朋友。不过,你知道艺术家们的状态,他们能够维持自己的生活已经不容易了。我从来就不怎么漂亮,当然姿色还是有一点,但是已经不再是二十岁的小姑娘了。后来我碰到那个和我同居过的抽象派画家;自从我们分手之后,他经历了结婚和离婚,而且连抽象派也放弃了,摇身变成超现实主义画家。他觉得我还有用,说自己挺孤单,愿意给我住的地方,供我吃饭。不怕你笑话,我很乐意地答应了。”
苏姗娜和他同居到认识那位制造商为止。这个制造商是一个朋友把他带来的,希望他能看中抽象派画家的一两幅画。苏姗娜竭力促成这笔交易,着意讨客人的喜欢。制造商当场不能决定买还是不买,但是,说他想再来看一次。两个星期后,他果然来了。这一次,苏姗娜感觉他似乎是来看她的,并不在意画。他到底没有买画,和她握手却格外亲昵。第二天,她去市场买菜,那个带制造商上门的朋友半路上拦着她,告诉她那位制造商喜欢她,问她是否愿意在制造商下次光临巴黎的时候共进晚餐,对方有个建议给她。
“你觉得他看中了我什么地方?”苏姗娜问。
“他是一个当代绘画艺术的爱好者。他看见过你在画像上的风采,着了迷。他是外省人,还是个商人。在他眼中,你代表巴黎,艺术,浪漫主义,总之,这一切是他在里尔[23]得不到的。”
“他有钱吗?”苏姗娜毫不客气地问。
“相当富有。”
“好的,我答应和他共进晚餐。不妨听听他有什么话要说。”
他带她去马克西姆饭店,使她觉得他为人还不算小气。见面那天她衣着素雅,和周围的那些女人比起来,她完全像一个已婚的上流社会女人。他叫侍者拿来一瓶香槟,她因此相信他是位讲究体面的人。到了喝咖啡时,他把建议提了出来。她觉得条件很不错。他告诉她,自己经常每隔两个星期都要上巴黎来开一次董事会;晚上总是一个人吃晚饭,如果想找女人的话,就得上妓院去;他厌倦透了。他是个有地位的已婚男人,而且有了两个孩子,不想混迹妓院。那个他们共同认识的朋友把苏姗娜的处境全部告诉了他,他认为她是个很懂得分寸的女人。他自己已近中年,不想和那些风流姑娘们鬼混。他多少又是一个收藏现代绘画的人,而她在这方面的关系让他有志趣相投的感觉。他就提出具体方案,他准备给她租下一所公寓,全部装修好,购置家具,另外每月给她两千法郎零花钱。交换条件是,每隔两个星期她要有一次与他共度良宵。苏姗娜有生以来从来没有过这么大一笔钱供她零花过;她很快就计算出有了这笔钱,不但能让她过上比较时尚的生活,还能养活自己的女儿,并且积攒一点下来以备不时之需。可是她迟疑了一下,原因是她一直觉得自己是艺术圈子里的人,现在要做一个制造商的情妇,敢说感到有点贬低身价。
“C’est à prendre ou à laisser,[24]”他说,“你可以接受或者不接受。”
她不反感他,而且他纽孔里别着荣誉军团的玫瑰形勋章,说明他是个体面人物。她笑了。
“Je prends,[25]”她说,“我接受。”
八
虽然苏姗娜一直住在蒙马特尔区,可是,她认为有必要和过去的生活告别,因此,在蒙帕纳司大街附近的一幢楼里租下—所公寓。公寓只有两间房间,一间小厨房,一间浴室;是在六层楼,但是上下有电梯。对苏姗娜说来,尽管电梯只容得了两个人,速度像蜗牛一样慢,下楼还得步行;但是有浴室和电梯不但代表了舒适,还代表了一种气派。
在他们结合的头几个月里,亚希尔·戈万先生——那位制造商的名字——每隔两个星期来到巴黎时总是住在旅馆里;晚上和苏姗娜缠绵过后,仍旧自己回到旅馆里一个人就寝,第二天早早爬起来赶火车、回乡工作以及享受天伦之乐。后来苏姗娜向他指出,住旅馆太浪费了,可以在公寓过夜,既省钱人也舒服得多。戈万先生深以为然,他对苏姗娜这样体贴自己的生活感到高兴——老实说,在一个寒冷的冬夜跑到街上,找一辆出租汽车,实在不是什么愉快的事。她不想让他白糟蹋钱,这片心意他也很赞赏。一个女人不但自己省钱,还要为自己的情人省钱,是个真正的好女人。
亚希尔先生过得十分称心如意。他们通常去蒙帕纳司大街的一家高级饭店就餐,但是,有时候,苏姗娜也在公寓里给他做晚餐。那些菜烧得滋味很好,让亚希尔先生大享口福。天气温暖的晚上,他经常穿一件衬衫吃晚饭,对这种无拘无束的生活方式感到兴味盎然、浪漫至极。他总喜欢买画作,可是,苏姗娜看不上的画坚决不让他买;仅用了很短时间,她的眼力就让他折服。她不和画贩子们打交道,而是直接把他带到画家的画室里去买,所以花的钱只抵在外面买画的一半。亚希尔先生知道她在攒钱;苏姗娜亲口对他说过,每年都会在家乡购置一小块土地。亚希尔先生明白法国人在骨子里都有占有土地的欲望,他理解这种欲望并且替苏姗娜感到高兴,苏姗娜拥有地产,也让他对苏姗娜更看重。
苏姗娜对他们的关系也心满意足。她没有始终忠于他,但也没有背叛他。意思是说,她很注意不与其他男人发生长期关系,可是,如果她碰上一个她中意的人,也并不拒绝短暂的风流。她坚决不允许其他男人在公寓里过夜,这一点她始终坚守不渝;认为这是她对那位有钱有势的亚希尔先生应有的尊敬,是他给了她既有的安定生活和优裕地位。
我认识苏姗娜的时候她还在和一位画家同居。这位画家刚巧是我的一个旧相识;苏姗娜在画室里做模特的时候,我经常在旁边看着。后来偶尔也碰见她,不过次数很少;真正和她关系密切起来,是在她搬到蒙帕纳司之后。当时好像是亚希尔先生——苏姗娜在背后和当面都是这样称呼他——读了一两本我的小说的译本,于是,请我于某天晚上在一家饭店里和他们一起用餐。他是个小个子,比苏姗娜还低半个头,铁灰色头发,花白胡子修剪得整整齐齐。他身材偏胖,啤酒肚,但是并不过分,只衬出他有钱的派头;走起路来像个矮胖子那样神气十足,很明显他自鸣得意。他请客的档次很高,为人彬彬有礼。他对我说,很高兴苏姗娜有我这样—个朋友;他一眼就能看出我有教养[26],而且很高兴我也尊重苏姗娜。他的事业,唉,总是让他在里尔无法分身,让可怜的苏姗娜形单影只;想到她能有机会和我这样有文化素养的人交往,他深感欣慰。他是个生意人,但是对艺术家素来仰慕。
“啊,我亲爱的先生,[27]艺术和文学一直是法兰西的一对掌上明珠。当然,还有它英勇强大的军事。我作为一个毛织品制造商,可以毫不犹豫地说,我把画家、作家看得和军事家、政治家同等重要。”
再没有比他这番话讲得更中听了。
苏姗娜不愿意雇一个女用人料理家务,一半原因是为了省钱,另一半是因为她很了解自己,不喜欢有人插手她的私生活。那间小公寓被她打理得井井有条、一尘不染,而且是按照当时最流行的样式布置的;所有的内衣都由自己亲手缝制。可是,虽说如此,由于她现在不再当模特儿了,日子显得有些无聊。她是个闲不住的女人,不久,她就想起既然过去那么多的画家都能以她为模特作画,她为何不自己提起画笔。于是,她买了画布、画笔和油彩等等,说做就做。有时候,我约她出去吃晚饭,去得早一点儿,就会看见她穿着罩衣、挥笔作画的忙碌身影。正如胎儿在子宫里大体上重演物种进化的过程—样,苏姗娜的画风也和她过去所有情人们毫无二致。她画风景就像那个风景画家,画抽象画就像那个抽象派画家,还借助一张风景明信片画了一只停泊的帆船,和那个斯堪的纳维亚人画的一样。她不谙素描,可是,调色还擅长,所以即使画得并不怎样好,画得却很开心。
亚希尔先生支持她画画。想到自己的情妇是个画家,他感到某种成就感。就是在他的敦促之下,苏姗娜送了一张画去参加秋季沙龙画展;画挂出来时,两人都深感得意。
亚希尔先生给了她一条忠告。“不要画得像男人一样,亲爱的,”亚希尔先生说,“用女人的方式作画。不追求一板一眼的功底,画得讨人喜欢就好。而且要诚实。在生意场上,欺骗有时候会得手,但是在艺术上,诚实是唯一且上佳的策略。[28]”
在我写到这里时,他们的关系已经维持了五年之久,双方相处得融洽而满意。
“他这个人不能让我内心激情澎湃,”苏姗娜告诉我,“可是,他人聪明,而且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到了我这样的年纪,考虑问题会更加务实。”
她心地善良,而且明白事理;亚希尔先生很尊重她的意见。他和她谈到自己的生意和家庭之间的事务时,她都用心听着。听说亚希尔先生的女儿一次考试失败,她和他一样忧虑;听说亚希尔先生的儿子和一个身家丰厚的女孩子订婚,她也替他开心。亚希尔先生自己也娶的是竞争同行的女儿;原本是竞争对手的两家工厂因此合作,双方互惠。现在亚希尔先生的儿子也聪明地认识到,幸福婚姻必须建立在共同的物质利益基础上,对自己的婚事很是满意。亚希尔先生还把自己的心事告诉苏姗娜,说他梦想把女儿嫁给一个贵族。
“凭她那么大的一笔嫁妆,又有什么不能实现的呢?”苏姗娜说。
靠着亚希尔先生的帮助,苏姗娜得以把她自己的女儿送进一所教会办的学校,使她能受到好的教育,他还许诺等她的女儿到达适当年龄时,由他出资去学习打字和速记,以便日后靠此谋生。
“她长大了会是个美人,”苏姗娜告诉我,“可是,接受教育,学会打字,看不出会对她有什么害处。当然她还小,现在来判断还为时过早。也许她没有那种气质。”
苏姗娜是个聪明人。她显然是想让我自己来推测她话中的意思。我推测得完全准确。
九
一个多星期后,我意外地碰见了拉里。有天晚上,苏姗娜和我一同吃晚饭,接着去看电影,后来去蒙帕纳司大街的精美咖啡馆里喝啤酒;没想到就在这时候,拉里走了进来。苏姗娜吃了一惊,叫出了他的名字。这是我万万没有料到的。拉里走到我们桌子面前,吻了她,并和我握手。我能看出苏姗娜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
“我可以坐下吗?”拉里说,“我还没有吃晚饭,要叫点东西吃。”
“唉,见到你太高兴了,亲爱的[29],”苏姗娜说,眼睛里显出光彩,“你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而且这么些年来怎么连个影子都看不见呢?上帝啊,瞧你瘦成这样子!我还以为你早就不在人世了呢。”
“哦,我活得好好的,”拉里眨眨眼睛说,“奥黛特好吗?”
奥黛特是苏姗娜女儿的名字。
“啊,她已经长成一个大姑娘了。出落得很漂亮。她一直都记得你。”
“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你也认识拉里。”我对苏姗娜说。
“为什么要告诉你?我从来不知道你认识他。我和拉里可是老朋友了。”
拉里给自己叫了火腿蛋。苏姗娜把自己女儿的情况、自己的情况接连讲给他听。她一直说个不停,拉里带着他那迷人的表情微笑着倾听。苏姗娜告诉拉里,自己安定了下来,而且在从事绘画创作。她转向我说:
“我有了进步,你说是不是?我并不自命是个天才,可是,我的水平比起好多画家来也不逊色。”
“你以卖画为生吗?”拉里问。
“我不用卖画,”她轻松地回答,“我有钱养活自己。”
“好运气。”
“不,不是运气,是聪明加能干。你什么时候有空,一定要来看看我的画。”
她在一张纸上写下自己的住址,要拉里保证来看她。她情绪激动,喋喋不休。后来拉里叫侍者来买单。
“你这就要走吗?”她叫起来。
“我该走了。”拉里微笑着说。
他付过账单,向我们挥手致意,说走就走。我大笑起来。他这种作风一直使我感到有趣,刚刚还和你在一起,接着不加解释说走就走了。如此突兀,仿佛消失在空气中。
“他为什么忽然就走了?”苏姗娜不解地问。
“也许有个女孩子在等他约会。”我带着玩笑回答。
“这等于废话。”她从手提包里取出粉盒,在脸上扑粉,“要是哪个姑娘爱上他,那才真不幸。唉[30]!”
“你为什么这样说?”
大概有一分钟的时间,她盯着我看,表情非常严肃,我很少看见她这副模样。
“我曾经差点爱上他。去爱他还不如爱水里的影子、一线阳光,或者天上的浮云。我总算是没陷进去,现在想起当时的险境,还觉得不寒而栗。”
只要是人,都有十足的好奇心,管他是不是冒昧呢,总想打听清楚是怎么回事。我庆幸的是,苏姗娜并不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
“你怎么认识他的?”我问。
“噢,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六年前,还是七年前,我记不清楚了。奥黛特当时只有五岁。拉里认识马塞尔,那时候,我正和马塞尔同居。他常上马塞尔的画室,坐在那里看马塞尔画我。有时候,他请我们出去吃晚饭。他几时来,你从来没有数。有时候,接连好几个星期不露面,有时又一连好几天都来。马塞尔喜欢他的造访,说有他在身边,就画得更满意些。后来你知道,我就生了‘我的那场伤寒病’。我从医院出来之后,日子过得相当凄惨。”她耸耸肩膀。“可是,这些我以前已经跟你说过了。总之,有一天,我正遍访各个画室,想找份工作,但是,没人肯用我。整整一天我只喝了一杯牛奶,吃了一片面包,而且连晚上的房钱都没有着落。就在这时,我在克利希大街上偶然撞见了拉里。他和我打招呼,问我近来怎样;我对他讲了‘我的那场伤寒病’,他听完之后对我说:‘你恐怕饿坏了。’他说话的声音和他眼神里有种让我心碎的东西;我哭了起来。
“我们旁边就是玛丽埃特大娘饭店,所以,他挽着我的胳膊,拉我找一张桌子坐下。我肚子饿极了,连一只皮靴都吞得下,可是,等煎鸡蛋真的端上来时,我却觉得什么也咽不下去。他逼着我吃了一点,让我喝了一杯勃艮第葡萄酒[31]。这一来,我觉得缓过点力气,就吃了几口芦笋。我把自己的困境讲给他听:身体十分糟糕,根本没法做模特儿;人只剩下皮包骨头,样子真难看,不可能指望找到个男人。我问他能不能借我一点钱,让我回乡下老家去。至少我还有个小女儿在那边。他问我是不是真的想回去,我说当然不是。我妈妈并不想要我;物价这样高,她也是靠着那点抚恤金勉强维持生活,而我寄给奥黛特的那些钱早已全都花光了。不过,如果我到了家门口,她也不大可能把我拒之门外,她会看出我病得多么厉害。拉里望了我很久,我以为他打算说没钱借给我。后来他开口了:
“‘你可愿意我把你带到乡下一个我认识的小地方去吗?我正打算度几天假,可以带你同去,你还可以带上你的孩子。’
“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我认识他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对我表现出任何异常的兴趣。
“‘照我现在这样?’我说,自己忍不住笑了出来,‘可怜的朋友,’我说,‘眼下什么男人都不会看得上我的。’
“他望着我笑了。你可曾发现他笑起来是多么的迷人?简直像蜜糖一样甜。
“‘别胡说八道,’他说,‘我没那种意思。’
“听了这话,我不禁失声痛哭,哽咽得说不出话来。他给我钱,让我把孩子接出来,我们三个人一起到了乡下。他带我们去的那个地方风景真美啊。”
苏姗娜把那个地方给我描绘了一番。它离一个小镇有三英里远;小镇的名字我已经忘了。他们开着一辆汽车来到一家旅馆。旅馆是位于河畔的一所摇摇欲坠的房子,有一片草地一直延伸到水边。草地上长着梧桐树,他们就在树荫下吃饭。夏天,画家们经常来写生,不过,时节还早,所以,旅馆只有他们三个客人。这里的菜烧得很好;每逢星期天中午,人们驱车赶来大快朵颐。但是,在别的日子里,他们过着安静的日子,不会受到干扰。由于得到休息,而且饮食酒水又好,苏姗娜的身体逐渐恢复了健康,能和孩子团聚,更让她高兴。
“他对奥黛特很是宠爱,奥黛特也总是黏着他,弄得我常常得管住奥黛特,才不至于过分打扰他。可是,不管奥黛特怎样调皮,拉里好像都不介意。他们俩在一起嘻嘻哈哈得像两个孩子,我看了常常发笑。”
“你们做些什么事情呢?”我问。
“噢,总有事情做。我们常常坐条船出去钓鱼;有时候,借了旅馆老板的雪铁龙汽车开到镇上去。拉里很喜欢这个小镇。小镇上有历史悠久的建筑,还有广场。镇上非常安静,你走在铺了鹅卵石的路上,唯一听得见的声音就是自己的脚步声。镇上的市政厅[32]来自路易十四时期,另有一座老教堂;小镇边上是城堡和勒诺特尔[33]设计的花园。当你坐在广场的咖啡馆里时,你感觉就像回到了三百年前;停在路边的那部雪铁龙汽车似乎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
就是在这样一次出游之后,拉里把我在本书开头叙述过的那位年轻空军的故事讲给了苏姗娜。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对你说。”我说。
“我也不明白。大战时,镇上有过一所医院;公墓里是一排排的小十字架。我们去看了,没待多久,因为我有点毛骨悚然——那么多可怜的年轻人长眠于此。回去的路上,拉里格外沉默。他饭量一向不大,可是,那天晚上一口都没有吃。那天晚上的情形历历在目,夜色很美,繁星满天,我们坐在河边,白杨树在黑暗中望去就像剪影,让人心动。拉里抽着烟斗。忽然间,平白无故地[34],他就开始说话,讲他的这个朋友,讲他怎样为了救他而丧了命。”苏姗娜痛饮了一口啤酒,继续说道,“他这个人很怪,我永远也不能了解他。他以前喜欢读书给我听。有时候是在白天,趁我给孩子缝衣服的时候;有时候是在晚上,当我把孩子安置上床以后。”
“他都读些什么呢?”
“啊,什么都读。赛维尼夫人的书信[35]和圣西蒙[36]的小说选段。你想想,我这人除了报纸,什么都不读的;偶尔翻本小说,还是因为在画室里听见人谈论它,不想让人家把我当白痴才看的。我从没有想到过读书会这样有意思。那些成了老古董的作家们,并不像人们想的那样无趣。”
“谁说他们无趣的?”我哧哧笑了。
“后来他也让我一起朗读。我们读《费德尔》和《贝蕾妮丝》[37]。他念男人的台词,我念女人的台词。你想象不到有多么好玩,”她天真地补充一句,“我念到那些凄凉的台词时常常哭起来,他就诧异地看着我。当然那只是因为我的身体还没有复原。你知道,那些书我还保留着。直到今天,我读到他向我念的赛维尼夫人的几封信时,耳畔似乎仍然回响着他可爱的声音,仍然看见河水静静流淌,看见河对岸挺立的那些白杨树。有时候,我简直读不下去,心如刀割。那是我一生中过得最幸福的几个星期。他这个人,真是像天使一样可爱。”
苏姗娜觉得自己变得感情冲动起来,怕我取笑她(其实我不会)。她耸了耸肩膀,笑着继续讲述:
“你知道,我一直暗自决定,等到了一定年纪,再没有男人愿意跟我上床的时候,我就会虔诚信教,忏悔自己的罪行。但是,我跟拉里犯的罪,不管谁怎样说,我决不忏悔。决不,决不,永远都不忏悔!”
“可是,照你刚才讲的,我看不出有什么地方是你应当忏悔的。”
“我还没把后一半的事情说完呢。你知道,我的体质本来不错,现在成天在室外走动,吃得好,睡得好,无忧无虑地生活,这样有三四个星期,我就康复了。而且样子变漂亮了;两颊红润,头发也有了光泽。我觉得自己仿佛回到了二十岁。拉里每天早上都到河里游泳,我时常在一旁看他。他的身材很美,不像我那个斯堪的纳维亚人的运动员身体,而是健康强壮、匀称优雅的。
“我身体很糟糕时,他非常克制,但是,现在我已经完全康复,我觉得不应该让他继续熬着。我给了他一两次暗示,表示我可以同他做那方面的事,但是,他似乎浑然不觉。当然,你们盎格鲁撒克逊人都挺奇怪;你们冷酷,同时又感情丰富;做不了好情人。我心里想,‘可能他太羞涩,为我做了这么多,还让我带着孩子一起来,不好意思要我回报;其实他提出要求是天经地义的事。’所以,有一天晚上,我们互道晚安的时候,我问他,‘今晚你要我去你的房间吗?’”
我笑了起来。
“你问得相当直接,可不是?”
“是啊,我没法要他到我的房间来,因为奥黛特睡在里面,”她直率地说,“他用他那双和善的眼睛看了我一下,然后微笑说,‘你要来吗?’
“‘你想呢——你这样俊朗的身体?’
“‘那你就来吧。’
“我上了楼,脱掉衣服,然后,沿着走廊溜进他的房间。他躺在床上看书,抽着烟斗。他放下烟斗和书,给我腾了个位置。”
苏姗娜沉默了一阵子,我也不刻意向她发问。不过,过了一会儿,她又继续说道:
“作为情人,他太奇怪了。温柔而亲切,强健却不奔放,不知道你懂得我的表述没有,他没有一丝一毫的猥亵,简直像个血气方刚的学生。那情形相当可笑,但又让人心动。我离开他时,觉得应当是我感谢他,而不是他感谢我。当我关上门时,我看见他又拿起书,继续从刚才撂下的地方读下去。”
我笑了起来。
“我很高兴使你觉得开心,”她板着脸说,可是,她自己也有点忍俊不禁,哧哧笑了,“很快我就发现,如果我要等他来邀请,那就说不定会永远白等,所以,我感到需要时,就直接走进他的房间,自己到他床上去。他总是那么温和。总之,他也有人类天性中的那些本能,但是,他就像一个喜欢走神的人,会忘记吃饭一样,你要是给他一顿美餐,他也能安心享用。我知道一个人是不是在爱我。如果我认为拉里爱我,那我就是个傻瓜。不过习惯成自然,我觉得他会习惯和我在一起,一个人总有务实的一面。我心想,如果我们回到巴黎之后,他带着我和他同居,我会心甘情愿。我知道他会让我把孩子带在身边,这一点我很喜欢。我的本能告诫我,如果我爱上他,那是不可救药的愚蠢行为。你知道,女人常常有不幸的命运,一旦堕入情网,就再也得不到对方的垂青。我不想犯同样的错误。”
苏姗娜抽了一口香烟,把烟从鼻子里喷出来。夜色深沉,许多桌子都已经空了,不过,还有一群人围在酒柜台那边。
“有天早晨,吃过早饭,我正坐在河边做针线活,奥黛特玩着拉里给她买的积木,这时,拉里走到我面前来。
“‘我是来向你道别的。’他说。
“‘你要到什么地方去吗?’我吃惊地说。
“‘是的。’
“‘你就此不回来了吗?’我说。
“‘你身体康复了。这里有一笔钱,足够你过完夏天,并且回到巴黎重新开始生活。’
“我一时间心里非常难过,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他站在我面前,笑容与平时一样温和。
“‘我有什么地方惹你不高兴了吗?’我问他。
“‘完全没有。千万别多想了。我只是该去工作了。我们在这儿过得非常开心。奥黛特,来跟叔叔说再见。’
“奥黛特太小了,什么也不懂。拉里抱起她亲了亲;又和我吻别,就走回旅馆去;一分钟后,我听到汽车发动机的声音。我看看手里的银行支票,一万二千法郎。事情来得是这样快,我完全反应不过来。‘那么,由他去吧[38]。’我自言自语地说。至少有一点值得我庆幸,那就是我没有为他陷入情网。可是,我简直弄不懂这是怎么回事。”
我不禁笑了。
“你知道吗?有一段时期,我只是简简单单把事情真相说出来,说话不加掩饰,别人竟然觉得我很有幽默感。对大部分人来说,他们完全想象不到事实就是如此,只能认定我是在说笑话。”
“我瞧不出和我的故事有什么联系。”
“你知道,我觉得拉里是我认识的人当中,唯一一个没有半点私心的人。这让他的行为看起来离经叛道。有些人不信仰上帝,但是,他们用实际行动表明了上帝之爱,这种人太少见了。”
苏姗娜瞪大眼睛望着我。
“我可怜的朋友,你酒喝得太多了。”
【注释】
[1]安德烈·纪德(1869—1951),法国小说家,先后受象征主义和尼采超人哲学的影响。
[2]指蒙帕纳司公墓,有许多文学家、艺术家都葬在这里。
[3]阿诺德·班内特(1867—1931),英国小说家。
[4]马奈(1832—1883),法国印象派绘画的奠基人。
[5]安德烈·布雷东(1896—1966),法国诗人、文论家和批评家,提倡超现实主义。
[6]纪尧姆·阿波利内尔(1880—1918),法国现代派诗人,主张“革新”诗歌,完全破坏诗歌形式与句法结构。对法国超现实主义作家发生过影响。
[7]美国政府的绰号。
[8]锡耶纳在14世纪时宗教热达到高潮,出现不少宗教画家和艺术家。
[9]巴黎水是一种天然有气矿泉水。制作巴黎水的水源位于法国南部,靠近尼姆的Vergèze镇内的孚日山脉,是天然有气矿泉水与天然二氧化碳及矿物质的结合。
[10]这种戏法是将一根绳子笔直地伸入云中,再命小儿爬上去,以此向观众勒索钱财。
[11]瑜伽师或修行瑜伽者,一般即指修道士,与哲学派别或佛教都无大关系。他们各有一套修炼术,道行各有高低。
[12]这是在波隆花园入口处的一家特别时髦也特别昂贵的餐厅。
[13]埃莉诺拉·杜丝(1859—1924),意大利著名女演员。
[14]《女店主》是意大利著名喜剧作家哥尔多尼(1707—1793)的作品。
[15]梅特林克(1862—1949),比利时剧作家、诗人。
[16]济慈(1795—1821),英国诗人。
[17]但丁《神曲·地狱篇》中的一对恋人。
[18]希腊史诗《奥德赛》中以歌声引诱航海者的女妖。
[19]帕斯卡(1623—1662),法国数学家和思想家,著有《沉思录》。
[20]见莎士比亚的同名悲剧。
[21]见瓦格纳的同名歌剧。
[22]查理斯·司都亚特·巴奈尔(1846—1891),英国议员,因主张爱尔兰自治而成为英国政界当时最有权势的风云人物,甚至使格拉斯通同意他的爱尔兰自治主张。1890年,奥赛上尉控告妻子有外遇、要求离婚的案件中,巴奈尔成为共同被告,从而毁掉了他的政治前途。次年6月他与吉蒂·奥赛结婚,于同年10月突然死亡。
[23]里尔:法国北部省的省会。
[24]“C’est à prendre ou à laisser”,法语,意为“你可以接受或者不接受”。
[25]“Je prends”,法语,意为“我接受”。
[26]“有教养”原文为法文。
[27]“啊,我亲爱的先生”原文为法文。
[28]西方谚语,即“诚实是上策”。
[29]原文为法语。
[30]原文为法语。
[31]原产于法国勃艮第地区的葡萄酒,这里泛指同勃艮第酒相似的葡萄酒。
[32]原文为法语。
[33]安德烈·勒诺特尔(1613—1700),法国风景园艺的创始人。
[34]原文为法文。
[35]赛维尼侯爵夫人(1626—1696),1644年与赛维尼侯爵结婚,婚后生活十分痛苦,因此,她专给女儿写信,一共写了一千多封信,这些信不但反映了路易十四时期的政治内幕,而且文情并茂,既虔诚又风趣。
[36]圣西蒙(1675—1755),以生动描述当时朝政的《回忆录》而传名后世。
[37]都是法国诗人兼剧作家拉辛(1639—1699)写的诗剧。
[38]原文为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