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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基础理论
1.10.2.3 三、发病类型
三、发病类型

发病类型,是邪正交争结果的反映。由于正气强弱的差异,病邪的种类、性质、入侵途径、所中部位、毒力轻重不同,故发病形式有所不同。主要有卒发、徐发、伏而后发、继发、合病与并病、复发等。

(一)卒发

卒发、又称为顿发,感邪即发,指感邪后立即发病。多因感邪较甚、情志剧变、感受疠气、毒物所伤、急性外伤所致。

(二)徐发

徐发,又称为缓发,指感邪后缓慢发病。多见于内伤邪气致病,如思虑过度、房事不节、忧愁不解等,常可引起机体渐进性病理改变,逐渐出现临床症状;又如年老体虚,虽感外邪,正气抗邪无力,机体反应性降低,常徐缓发病。

(三)伏而后发

伏而后发,指感受邪气后,病邪在机体内潜伏一段时间,或在诱因作用下,过时而发病。这种发病形式多见于外感性疾病和某些外伤。如感受温热邪气所形成的“伏气温病”“伏暑”等。《素问·生气通天论》说:“夏伤于暑,秋为痎疟”“冬伤于寒,春必温病”。

(四)继发

继发,指在原发疾病未愈的基础上继而发生新的疾病。如肝气郁结日久继发的“癥积”“臌胀”等。

(五)合病与并病

合病与并病首见于《伤寒论》。合病,指两经或两经以上同时受邪所出现的病证。如太阳与阳明合病、三阳合病等。并病,是指感邪后一经症状未罢又见另一经症状,如太阳与阳明并病、太阳与少阳并病等。

(六)复发

复发,指疾病初愈或疾病的缓解阶段,在某些诱因作用下,引起疾病再度发作或反复发作的一种发病形式。引起疾病复发的机理是余邪未尽,正虚未复,同时还有诱因的作用。诱因可致余邪复盛,正气更虚,从而使疾病复发。复发的常见诱因包括外感致复、饮食致复、过劳致复、情志致复,或药物致复等。

【小结】

疾病与健康是相对的。人体脏腑、经络活动正常,气血阴阳平衡协调,就是“阴平阳秘”。在致病因素作用下,机体的正常生理平衡被破坏,导致“阴阳失调”,出现各种临床症状,即发生疾病。疾病的发生和变化与正邪斗争关系密切,正气不足是发病的内在因素,邪气侵袭是发病的重要条件,正胜邪负则不病,邪胜正负则发病。疾病的发生,与机体的内环境和外环境都有密切关系。外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内环境指人体的正气,包括体质因素和精神情志因素等。根据疾病发行情况不同,发病类型可分为卒发、徐发、复发、伏而后发、合病与并病等不同类型。

复习思考题

1.发病的基本原理有哪些?

2.正邪与发病的关系如何?

3.发病的常见类型有哪些?

推荐阅读书目

1.张仲景.金匮要略.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

2.李梴.医学入门.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

3.田合禄.内经真原.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19.

4.张其成.中医象数思维.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16.

经典文献辑要

1.《素问·阴阳应象大论》: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阴胜则寒。

2.《素问·百病始生》:风雨寒热不得虚,邪不能独伤人。卒然逢疾风暴雨而不病者,盖无虚,故邪不能独伤人。此必因虚邪之风,与其身形,两虚相得,乃客其形。两实相逢,众人肉坚,其中于虚邪也因于天时,与其身形,参以虚实,大病乃成,气有定舍,因处为名,上下中外,分为三员。

3.《素问·阴阳应象大论》:阳胜则身热,腠理闭,喘麤为之俛仰,汗不出而热,齿干以烦冤,腹满死,能冬不能夏。阴胜则身寒,汗出,身常清,数栗而寒,寒则厥,厥则腹满死,能夏不能冬。此阴阳更胜之变,病之形能也。